上海市老港镇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实施效果评估论文_朱培

上海市老港镇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实施效果评估论文_朱培

(老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 上海 201302)

【摘要】 与国家法律不同,控烟条例所规定的条款具有加强的可操作性,并在惩戒措施的实施上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公共场所在产权关系上也存在着封闭性和开放性之分,这就要求对控烟条例实施效果的评估应该分类进行。通过对控烟效果的现状考察,该镇控烟效果较好的公共场所为商场,其次为公园,控烟效果不甚显著的为餐馆和宾馆接待大厅。

【关键词】 控烟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25-0370-02

随着控烟条例的出台,为公共场所禁烟给予了制度保障。但由于人口流通性和空间局限性因素决定,在公共场所履行控烟条例仍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意识,而难以在第三方监督下来实施。正是基于这一点,使得我对上海市老港镇在条例实施后的效果表现有了兴趣,也在兴趣驱动下试图通过本文对当前效果进行评估,并尝试提出优化实施效果的策略。毫无疑问,与国家法律不同,控烟条例所规定的条款具有加强的可操作性,并在惩戒措施的实施上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但通过个别采访发现,该镇许多“烟民”对于控烟条例的制度出台并不陌生,但对于控烟条例的细则则不甚清楚,只能从惯性思维中得出:一经发现将被罚款的判断。同时,公共场所在产权关系上也存在着封闭性和开放性之分,这就要求对控烟条例实施效果的评估应该分类进行。

1.控烟条例实施现状

从观察中,可以将该镇在控烟条例实施后的现状归纳如下:

1.1 具有产权封闭性的公共场所

作为产权封闭性的公共场所,主要指向那些具有经营特征的商场、宾馆、餐馆等场所。首先从外部标示来看,这些经营性场所大多在醒目位置粘贴了“禁烟”的图标。从出入该场所的人流中可以发现:第一,观察出入商场的人流,从中未发现吸烟个人;第二,在该镇某宾馆接待大厅,发现有两人坐在侧边的沙发上吸烟;第三,选择人流较为集中的某餐馆,发现占比有1/5桌数的个别人有吸烟行为。从对宾馆和餐馆负责人的交谈中可知,他们在确保经营秩序不被破坏的情形下,对个别人的吸烟行为进行软约束,即将禁烟告示公开,但是否有效主要依赖个人自觉。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宾馆和餐馆的消费者,在“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下自然有实施软约束的必要。

1.2 具有产权开放性的公共场所

具有产权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则主要以该镇的公园为主,笔者通过在某周六的上午9:00—11:00,以及下午的4:00—5:30的时间段在该公园进行观察,则只发现有3人次的吸烟行为发生。对此,通过与公园内民众的交谈中感知到,舆论监督机制和个体面子观念,是制约他们在公园违反控烟条例的主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映衬了,上文在产权封闭公共场的现状描述,即无论是在宾馆还是餐馆,都相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从而存在着舆论监督机制不强和吸烟示范效应的存在。

2.对实施效果的评估

从以上现状描述中,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2.1 实施效果较好的公共场所

从现状表述中可知,控烟条例实施效果较好的公共场所为“商场”,从笔者的观察中未发现吸烟个体。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究其原因可概括为:第一,商场属于密闭空间,个体若是吸烟将对周边消费者带来不适感,所以容易遭到谴责;第二,商场存货较多,吸烟极易引起火灾,所以也会被营业人员阻止;第三,控烟条例对于在商场内吸烟的惩戒措施最为严厉,而且也有相关负面案例被报道,所以能引起进入商场的个体所重视。但从中也表明,实施效果较好的根源仍在于外界的强制。

2.2 实施效果一般的公共场所

相比较而言,该镇公园的控烟实施效果处于一般水平。究其原因可归纳为:第一,公园处于产权开放的公共场所,个别人吸烟并不会一定遭到周边人群的反对,而且公园也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第二,公园是对当地居民提供健康生活方式的场所,在家人的陪伴下也客观对吸烟者起到了监督职能。第三,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舆论监督机制,这种无形的监督压力将迫使吸烟者碍于面子放弃吸烟的行为。但这里仍存在着吸烟现象,所以也必然会危害周边人群。

2.3 实施效果较差的公共场所

实施效果较差的公共场所则是宾馆接待厅和餐馆,由于无法获知宾馆住宿间的禁烟状况,所以这里主要分析餐馆控烟效果较弱的原因:第一,在“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下,业主并无实施禁烟的行动;第二,在个别吸烟者的示范效应下,会激发其他潜在吸烟者的效仿;第三,受到酒精的作用,吸烟成为了配合饭桌气氛的必要举动。可见,该镇控烟的重点地区应在餐馆。

3.优化实施效果的策略

根据上文所述并抓主要矛盾,优化控烟条例实施效果的策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构建。

3.1 针对公园建立人防监督机制

公园是为该镇居民提供健康生活的场所,尽管吸烟只是个别现象,但对于公园中的未成年人却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并不普遍,所以可以依据控烟条例设置人防监督机制。那么由谁来防呢。显而易见,公园是该镇老年人喜欢的活动场所,也是广场舞大妈经常造访的场所,所以依靠该镇老年人群体便可以建立人防监督机制。通过分组、分时段来进行公园环境治理,以劝解为主要手段来制止吸烟者。

3.2 强化餐馆负责人的禁烟意识

尽管大多数餐馆都在羡慕位置张贴了禁止吸烟的告示,但由于餐馆负责人不愿意向商场服务人员那样,对消费者的吸烟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导致了餐馆成为了烟控条例出台后效果最差的公共场所。为此,监督部门需要强化餐馆负责人的禁烟意识,并向他们讲授礼貌规劝消费者停止吸烟的方法。但这里也需要从餐馆负责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为此需要在税制激励下来弥补可能导致的客源流失。

3.3 配合餐馆控烟引入税制激励

配合餐馆控烟引入税制激励,意味着地税部门需要与控烟部门协同,来解决餐馆控烟效果低下的问题。笔者建议,通过在该镇餐馆建立视屏监控系统,来记录餐馆负责人规劝吸烟者停止吸烟的努力,并以此作为减免营业税的依据。当然,通过这种方式是否会增大严控的制度成本,笔者对此存而不论。只是从中得出启发,在督促宾馆和餐馆负责人实施控烟行为的同时,政府部门应针对性建立起相对应的补偿措施。

3.4 不断提升居民社会公民意识

由于该镇的外来人口较少,违反控烟条例的主要以本地居民为主。因此,当地政府宣传部门、医疗卫生部门还需要不断提升居民的控烟意识,并在建立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下,提升他们的社会公民意识。

最后需要指出,控烟考验政府管理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法律的尊严。现有控烟法律政策的失灵,不能仅仅归因于法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吸烟行为本身的习惯特征和集体行动的困境,造成控烟法规在日常实践中经常遭遇吸烟惯性行为的挑战。有效的控烟法律政策需要政府转变发展观念,维护民众健康权益,提高法律规制技术,根据习惯变化规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从而达到规制吸烟习惯的预期目标,使控烟法律习惯化,引导人们形成一种新的生活习惯和日常秩序。

4.小结

随着控烟条例的出台,为公共场所禁烟给予了制度保障。但由于人口流通性和空间局限性因素决定,在公共场所履行控烟条例仍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意识。在对控烟效果进行现状考察后,本文认为,该镇控烟效果较好的公共场所为商场,其次为公园,控烟效果不甚显著的为餐馆和宾馆接待大厅。优化控烟效果的策略包括:针对公园建立人防监督机制、强化餐馆负责人的禁烟意识、配合餐馆控烟引入税制激励、不断提升居民社会公民意识。

【参考文献】

[1]黄妍.我国控烟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J].社会科学(全文版), 2016(2).

[2]彭艳崇.中国控烟法律政策失效原因及对策[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3).

[3]陈仁友.我国医务人员参与控烟工作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1(5).

论文作者:朱培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9月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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