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结构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邓小平理论研究的经验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所有制结构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邓小平理论研究的经验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所有制结构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学习邓小平理论的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邓小平理论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国2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坚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的今天,我们学习邓小平的这一理论,学习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对于我们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的根本原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根本原则的提出,既是由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决定的,也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这一理论的提出和实践,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邓小平同志于1984年10月22日《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本世纪内最后的十六年,无论怎么样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还是主体。”(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91 页。 )1985年3月7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第110页。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这一“根本原则”,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对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主义发展前途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主义面临的历史性挑战的清醒把握。邓小平同志不仅根据中国的最基本国情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还针对我国生产力发展落后的实际,提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问题。

邓小平指出:“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倒是觉得现在外国投资太少,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第138页。 )邓小平还指出:“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第149页。 )1992年元月18日,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更进一步明确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2—373页。)

邓小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理论,早在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系统地提出来,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决定》指出:“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全民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决不应以限制和排斥其他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发展为条件。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领域的生产建设事业都可以放手依靠集体来兴办。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邓小平的这一理论,在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得到进一步发展。《决定》指出:“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十多年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制的主体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在1997年9月12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大上,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邓小平的这一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和阶段。江泽民同志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定和长期坚持下去,是我们党在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20年来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经济决策。这项决策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生产关系的改革走向更加深化,对在我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制结构是社会生产关系中的核心,把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下来,对我国今后所有制结构改革又做了新的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2.要全面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和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这不仅使公有制经济的内涵更加全面、准确,而且揭示了公有制经济同其他所有制经济联合、合作,更好地发展生产力的广阔道路。公有制经济可以采取独资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合资的形式,通过资本的联合和生产技术的联合,推动、支配大量社会资本的运作,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例如,股份制企业的性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这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集股份制形式与合作制形式的优点为一体的一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形式。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如果不在提高公有制的素质和竞争力上下功夫,热衷于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品货不对路或质次价高,卖不出去,企业不能获得平均利润乃至发生亏损,公有制经济就难以扩大再生产,公有资产就会损蚀和贬值,难以保持其主体地位。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讲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一是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二是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过联合、兼并、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制、出售、扩股融资、债务重组与企业重组、集股变现等资本市场运作,将国有资产从效益差的领域或国有经济不应进入的领域中抽出来,集中到国有经济应该而且可以加强的领域,如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通过市场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乃至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抓好基础型、战略型、特殊型的产业,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素质,使它们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结构优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经过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所有制结构优化了,多种所有制发展了,虽然国有企业在数量上有所减少,国有经济的比重有所降低,但总体质量和素质却大大提高,竞争力得到提高,不仅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反而却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注:高尚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3.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发展城乡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发挥公有制主体作用的重大意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集体经济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集体所有制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地吸收社会分散资金,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更好地贯彻劳动者民主管理的要求,能够比较好的适应不同生产发展水平的需要。而且,集体所有制经济还在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适应城乡市场需要,满足不同层次就业等方面,有着国有经济不可替代的特点。在当前,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更有重大战略意义。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中,大部分国有企业要向强势产业转移,战线会有适当收缩,其中有一部分国有小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可能要退出国有经营,转为职工集体经营;广大城乡又需要新建立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企业,如采用发展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战略,就可以大大推进公有经济的发展和地位的巩固。我们应当充分估量集体所有制今后在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注:陆百甫:《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4.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这个问题上,当前普遍关注的,一是股份制,二是股份合作制。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这种资本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我们利用股份制,是在肯定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和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为了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和素质而利用股份制。对股份制的性质不能笼统说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国家和集体控股,就能够做到用部分公有资本控制企业全部资本的运作,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作用,增强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而是公有性质的。(注:桂世镛:《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那种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形式,则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

5.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组成”论,要比过去的“补充”论前进了一步,这是符合实际的。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占24%,在有的地方、有的产业还可以多一些,它们在动员资源、满足人们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和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紧密相关。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核心和支柱,国有企业改革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命运。因此,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主要内容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所有的企业都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全部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胜劣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目前改革从总体上来看,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还存在重大缺陷。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攻坚的重点就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而这又必须调整和完善整个所有制结构。

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能反映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一种企业制度。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国有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制,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所有者权益,企业破产清盘时,国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建立企业法人制度,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制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的企业组织制度,使企业的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权责明确,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约束、制衡的机制。这种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使出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行为受到约束,利益得到保证。2.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就在于积极探索一种新的国有制的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突破和发展,把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改革的难点和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我们党从改革开放以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使国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有了新的重大发展。

1984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决定》的指引下,国有企业的改革从放权让利、两次利改税、到承包责任制、租赁经营、资产经营等形式,其目的就是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使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参与竞争,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要求改革的理论也要发展。到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发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公司可以有不同的类型,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依法改组为独资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依法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行业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发展一批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产权连结为主要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其在促进结构调整,提高规模效益,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继续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入,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展的产业。

3.搞好国有企业,必须把企业改革同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企业改革,就是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改组,就是调整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推动存量资产流动重组,促进存量资产优化,把存量调整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规模效益,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改组;企业改造,就是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增强后劲,增加实力。

当前国有企业经营困难,不仅仅是由于机制不活,还在于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即国有经济的战线太长、重复建设严重、布局过于分散、企业的规模偏小、素质比较差。这是造成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重要原因。(注:桂世镛:《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十五大指出的,进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党的十五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同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决策,标志着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和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是密切相关的,政府不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自己的职能,不实行真正的政企分开,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就是一句空话,特别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由粗放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的时期,切实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更显得十分重要。

深化国企改革,改革的难点主要是政企分开,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政府。要推进企业改革,就要下决心加大转变政府职能的力度。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要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标签:;  ;  ;  ;  ;  ;  ;  ;  ;  ;  ;  ;  ;  ;  

所有制结构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邓小平理论研究的经验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