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中介的组织形式与信息分配_信息消费论文

论信息中介的组织形式与信息分配_信息消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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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信息通常由相对稳定的系统分配给客户。如出版商编辑作品并将其推向市场以提供信息,客户则以购买期刊或专著等形式获取信息,而图书馆为所服务的团体收集大量的出版物。电子网络出现以后,期刊很快以传统的载体方式转入了电子分配,像Questia这类商业公司就把专著数字化并提供给付款的任何人。而图书馆,或出租访问信息的入口,或生产自己的信息。在这种新的信息环境下,信息中介(Information Intermediary)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范畴,有许多方面值得考察,比如中介规模的大小、专业程度、集中层次、对所提供的信息的控制程度、定价和分配模式等。本文集中讨论信息中介的组织形式。

1 信息中介

1.1 信息中介的界定

市场理论把中介看作是“维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交易的组织或机构,通过聚集交易活动创造比例和规模经济以提高交易的效率”。而对于信息中介的界定,本文则采用Rose的说法:“信息中介是一个独立的、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的信息加工的经济体系,它代表其他介质的信息需要并做出相应的活动(即信息获取、加工和分发)”。该定义把信息中介看作是任何协调信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有关信息关系的系统,但不一定要获取利润。信息中介的任务是收集、加工和给读者分发信息。读者可以是对特定主题感兴趣的任何人。信息中介所服务的读者称为客户或客户组。他们依照客户组的需要来选择、组织、分配信息并规定相应的使用费。

1.2 信息中介的作用

1)提供附加价值。由于客户总可以从原生产者处获取信息,因此有研究者对中介能否继续存在提出质疑。事实上,由于想获取有效信息的客户与信息提供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质量的不平衡现象,而信息中介能提供一些具有附加价值的服务供客户选择,如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更完善的信息、更易获取的信息、更有条理的信息或更便宜的信息等等。此外,中介也可依据信息质量和客户特点请专家评估、选择和组织信息。因此中介能缓和信息市场中的信息不平衡,也具有相当不错的存在优势。

2)利用规模经济来收集和整理信息。所谓规模经济就是扩大规模而节约成本。中介可通过捆绑信息商品获得规模经济。客户对一篇期刊论文或一篇报纸文章价值的兴趣和评价是难以预测的。但是,一旦把期刊或报纸进行捆绑,客户对这些信息集的价值期望就比较稳定,这样信息捆绑对出版商这类信息中介显然有利。例如ProQuest和EBSCO这样的报纸和期刊公司就利用这种策略来生产信息成品,利用用户对捆绑信息的兴趣卖出大量的整本期刊。

3)建立信息服务的信誉。消费者通常对商品的信誉很依赖。由于信息是不能退货的经验型商品,因此信息生产者提供的信息应当具有更加良好的信誉,以能使消费者节省时间和费用并降低获取无效信息的风险,信息中介因此可以给信息产品附加价值。而信息中介可以建立自己的“品牌”以涵盖所提供的信息的种类与品质,从而建立良好的信誉。

4)控制客户的信息消费。同普通商品的消费一样,客户消费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生产者和信息中介给他们创造的信息环境。客户会寻找最易获得而且最廉价的信息,而信息费用高会降低信息消费。目前欧美的图书仍然价格不菲,像网上书店这类中介的二手书供给很受客户欢迎。而电子信息的昂贵定价则压制了学术客户对电子期刊的使用。因此信息中介设计的服务框架制约着客户的信息消费模式。

1.3 信息中介的组织形式

信息市场中信息中介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能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控制信息质量和决定其价格,使信息价值更加透明化。依据Weisbrod的观点,中介有3种主要组织形式:赢利型、非赢利型和政府组织型。由于服务动机不同,客户组和信息市场需要不同的信息中介的组织形式。

1)赢利型中介。赢利型中介提供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赢利,因此在市场能承受的前提下,赢利型中介会尽可能使其运作成本低而高效率,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利。这类中介能在竞争中尽快对各种变化做出反应,否则会面临失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赢利型公司对信息商品的定价主要受其他公司的竞争所限制,降低收费和创新服务会争取到更多的消费者。常见的赢利型中介有直接给客户组提供信息的网上书店和出版社、电子文本公司以及给客户提供定制信息服务的中介等。

2)非赢利型中介。非赢利型中介不受利润因素的影响,而主要受限于机构的运作费用的影响。如果非赢利型机构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就可不因成本和环境的变化而自由地服务于客户。如果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非赢利中介同样面临提高效率和变革的压力,即必须改变服务目的以吸引客户和捐助人,同时还面临来自赢利型等中介的竞争。由于非赢利型中介的报酬与工作表现相分离,因此当信息严重不平衡时,非赢利型中介的信息服务更可靠,它们不会为了提高利润而裁减服务。常见的非赢利型信息中介有学术型图书馆、学校图书馆等。

3)政府组织型中介。政府组织型中介的存在主要取决于信息的社会价值及其影响范围。各级政府都可以充当信息中介。如果客户的相同选择多而导致较大的经济规模,那么政府可以充当单一的信息中介。如果客户选择有很大差异,就需要赢利型和非赢利型中介加以补充。由于缺乏普通市场选择机制的反馈,政府可能缺少关于客户的足够信息而不能有效地提供服务,这样还得进行恰当的监控以确保服务质量。当然,政府也可以不直接充当信息中介,而通过给信息消费提供补贴进行市场调控。常见的政府型信息中介有公共图书馆、人口普查局、国家气象局等。

2 信息商品的质量特点

信息是个难以把握的奇特的商品,不断地在经济市场中进行买卖并在市场组织间交换和传送。信息的生产越来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信息生产(如出版商出版)之外,信息也可由自动化的计算机系统生成或个人生成。信息这个术语在学术文献中有很多意思,从注重实效的角度讲,信息应当被看成是对人的需要和愿望产生某些价值的讯息,它最终是由消费者来决定的。与实体货物不同的是,信息是经验型商品,其价值难以衡量和分析,也不能在消费之前预知,这使得信息提供者在信息优化传送上相当困难。

因此,信息被消费之前的价值不可预测性使信息的显性与隐性特征对信息中介和客户都至关重要。Womack认为,通常来讲,如果中介提供的信息易于采样、可重复使用且一旦获取后其价值易于评价,那么可以说该信息相对来讲是“显性信息”;如果中介提供的信息在短期内难以决定其价值,或不常用,或难以采样,很难准确预测其价值,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信息就是“隐性信息”。例如,报纸新闻、短期气象预报的价值在信息消费后就可以立即知晓,属显性信息。而类似生物和教育等学科专业的信息,消费者通常在信息产生多年后仍不知其价值,难以评价其质量,因此属于隐性信息。如果客户没有专业知识来评估中介提供的信息,尤其是隐性信息,那么他们就只能依赖中介相当良好的声誉或证书评定机制来获得对信息品质的保证。有必要指出的是,信息质量并不是纯粹二元的。信息并不是完全显性,也不是完全隐性,只是具有更加显性化或更加隐性化的特点。

3 信息市场、中介与信息分配

3.1 信息市场

信息市场包含了信息商品交换的供求关系之间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是指“人们信息交换的总和,是信息商品的交换、流通信息贸易,也包括信息商品化引起的信息有偿服务”。信息消费主体的需求、购买力(货币支付能力)和消费行为能力(获取、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是消费信息过程必备的三要素。集中的、竞争的信息市场会有效地处理经济规模、创新、竞争等几个方面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信息呈现的种种复杂情况,当信息市场有效运作、客户能够消费信息、个人边际收益与信息边际成本相等时,信息消费就是最佳信息消费。

在信息市场中,客户们都想在花费极低的情况下获取最好的信息分配,但往往独立消费信息的行为能力差,为避免风险和能有效使用信息,他们很愿意依赖中介。Womack认为,由于中介的组织形式能保证信息是否被有效利用,中介的组织形式与不同的信息市场中的信息分配机制关系密切。信息分配包括“信息活动的主体(即信息分配对象)主动获取信息”和“信息活动的主体被动接受信息”两层含义。它不同于信息生产,后者是学术成果的呈现,是学者间的一种才能经济,而像论文发表或学术著作出版等这类活动的信息分配则是中介们操作的一种市场经济,商业性的出版商可以利用这两种经济之间的空隙赚取不菲的利润。为了优化信息的分配和消费,信息中介应当有恰当的组织形式。

3.2 中介与信息分配

3.2.1 中介和显性信息的分配 显性信息具有普通经济商品的消费特点,客户组易于评估其品质、数量和价值。而中介主要是考虑这类信息充分消费。同时政府应当给予补贴,即直接给信息消费者补贴,或给非赢利信息中介提供资金。信息的易于使用性是信息价值的重要表现,因此以更易于使用的和更易于传送的形式提供信息的中介更有可能增加信息的社会效益。具体来讲,中介的组织形式和信息分配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中介多且客户多。如果客户有付费能力,那么信息市场就可以发展得相当成熟,赢利型中介将是有效的高品质信息的提供者。由于客户多中介也多,市场上竞争激烈,这会促使中介们不断创新和减价来吸引客户,所以不会造成垄断;客户可以随意选择能满足他们需求的公司,公司也将开发大范围的信息以服务大量的客户,那么信息消费的质量就高。如果客户不付费,那么非赢利型中介将是有效的信息提供者,这类中介的开支通常通过其他手段如广告补贴或自行资助来解决。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里,客户总是对那些有益于社会的信息消费不足,此时政府应当对客户提供资助以降低费用来促进信息消费。对于赢利型中介来讲,如果信息只对个人有益而没有资金来源,就不会供给信息和服务。

2)中介少而客户多。由于中介少,如果客户能付费,那么赢利型中介就容易垄断信息的供给。如果客户无支付能力,那么信息供给主要依赖非赢利型中介,这需要对非赢利型中介进行补贴以确保信息得到充分消费。这种情况下政府可采用广告补贴等办法进行反垄断调控,以阻止垄断。由于客户多,为减轻负担,政府可以直接提供某些信息服务或给非赢利型中介提供补贴,后者更易实施,非赢利型中介可以及时满足社会需要,这对没有支付能力的客户更为有利。

3)中介多而客户少。这种情形下中介的组织形式取决于客户的支付能力。如果客户付费,那么赢利型中介可以依据客户需要提供定制的信息服务。如果客户没有支付能力,那么赢利型中介几乎不可能提供信息服务。此时,信息供给就依赖不期望经济回报的非赢利型中介,政府也可给客户提供资助以增进对社会有益信息的消费。除了有资助的非赢利型中介和政府中介外,赢利型中介不可能维持较多数量。

4)中介少且客户少。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付费,那么只有赢利型中介较为积极地提供信息。如果信息的消费有益于社会,则可由政府或非赢利型中介直接供给信息。如果客户不付费且社会效益不大,那么连非赢利型中介或政府中介都很有限,此时,信息市场没有什么前景,中介几乎无组织和分配活动,中介市场会消失,信息以非正式的、随意的形式在客户间流通。

3.2.2 中介和隐性信息的分配 由于隐性信息的价值在短期内难以预测,它对社会是否有益也难以断定,因而这类信息是实现最佳信息分配的一大挑战。由于信息高度不透明,客户没有能力适当评价或选择信息以满足自己或社会的需要;而客户与赢利型中介之间建立的信誉依赖于客户是否从所消费的信息服务中获得品质保证和效用,因此赢利型中介很难有效地充当有高度信誉的中介。那么政府就有必要适当干预以保证信息市场运作良好,否则客户就不能足够地消费信息。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把综合调控、颁发许可证和职业伦理准则三者相结合以协调严重的信息不平衡,并要求信息的品质公开。这样一来,非赢利型中介和政府中介会更有效地提供适合于社会需要的信息。隐性市场中,中介的组织形式和信息分配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中介多且客户多。此时竞争会缓和中介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平衡。假如客户付费,那么声誉良好的赢利型公司就与在政府资助下的非赢利中介并行提供大范围的信息服务,声誉保证了信息的品质。如果信息的社会效益大,政府应当给客户补贴信息消费。如果客户不付费,信息的供给就依赖非赢利中介和政府补贴或对中介垄断行为的调控,政府也可以选择特定的中介来提供信息。

2)中介少而客户多。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政府干预信息就会严重不平衡。通常政府可以规划中介的信息服务以发挥其最大社会效益。中介少而客户多,信息又是隐性的,那么就需要强大的调控来阻止垄断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否则客户难以最有效地获取信息。如果客户付费,非赢利中介和政府可以共同提供信息的混合服务。为防垄断,需要政府调控,但如果政府调控太过于复杂,那么政府直接供给信息将会更受欢迎。由于赢利型中介对不付费的客户没有兴趣,因此除非有特定的非赢利中介已经服务于相应的信息市场,否则就不会有信息供给,但如果有规模经济,政府就应直接供给信息以防止市场跨掉。

3)中介多而客户少。如果客户付费,那么非赢利型中介就在政府和客户的资助下作为小规模信息中介者提供定制信息;同时客户会与中介讨价还价以获取品质保证和定制的信息服务。政府通常不提供只满足一小部分客户的信息服务,而往往用补贴推进信息消费。政府直接给客户补贴与客户的选择相结合可以鼓励中介之间的竞争,这也会导致非赢利中介之间相对高层次的革新和节省开支。当客户少且无支付能力时,赢利型公司就不可能服务市场。政府对数量少的客户不感兴趣,因此也不提供服务。此时,非赢利中介的信息服务就取决于政府的补贴导向。

4)中介少且客户少。信息的不透明、信息消费能力不强等因素会造成客户方不愿意寻找中介的服务,而由于客户少,政府也不大可能实施调控。当客户方和中介方之间建立了紧密而又长久的信任关系,客户支付能力高,服务才可能进行。如果客户付费,即使市场不大,代表客户兴趣的非赢利中介也可能形成,政府也偏向于提供津贴以推进有益于社会的信息消费。如果客户不付费,信息市场就会很薄弱甚至消失,此时,信息共享可能仅在客户之间形成而且相当分散。这种情况下,政府可直接给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并收取与客户消费信息所带来的个人利益相当的费用,从而增进对社会有益的隐性信息的消费。如果信息消费没有多大社会效益,那么隐性信息市场中就不可能有中介服务。

4 结语

信息市场中,如果客户方能从信息服务的消费中获得边际效用,并按其所获取的信息、产品边际效用的大小支付信息产品的成本费用,那么信息服务的供给和信息消费就将达到最有效的水平。但由于市场规律本身对信息分配和消费的调节作用有限,因此政府介入信息产品市场就成为必然。有时政府的干预可以确保信息中介之间的公平竞争和阻止垄断。赢利型中介只为有中等或较高支付能力的客户服务,非赢利型中介与政府机构有必要给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人提供信息服务,没有支付能力的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可能有巨大的社会意义,因此需要消费补贴。信息市场中,由于非赢利信息中介不会受利润因素的影响,因此能保证更好的服务。本文认为,信息本身的特点和信息对社会或个人所起的作用决定着信息中介的最佳组织形式和分配层次,同时也反映了政府干预在信息市场运作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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