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的语义分析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人本主义”的语义分析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几点语义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几点论文,人类论文,主义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学术界对是否应赞同“人类中心主义”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形成了“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也称“非人类中心主义”)和“走入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看法。两者的争论固然反映着观点的分歧,但也有不少是起因于语义上的不清,以至于廊清了语义,分清了用法,有些分歧也就自然化解。

一、什么叫“中心”?

理解“人类中心主义”的含意时碰到的第一个语义问题就是什么是“中心”。《现代汉语词典》列出了“中心”的三个意思:(1 )跟四周的距离相等的位置;(2)事物的主要部分(如“中心思想”, “中心问题”等);(3 )某一方面占重要地位的城市或地区(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等)。

显然,这里列出的是日常语言的用法,但基本包含了“中心”这个概念的两重准确语义:一是几何学意义上有特定空间性质的位置,另一种是人文意义上被关注的枢纽;前者是某种自然性的东西,后者是某种社会性的东西;前一种含意上的中心和非中心之间不存在地位上的不平等,只有空间位置的不同;而后一种则存在着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不同乃至不平等,中心者对于非中心者有着重要的影响,甚至是支配和控制的作用。

所以在《韦氏英语大词典》(Webster's

Third

New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中,将这一重含意归结为“关系到一项指明的活动、兴趣或情况的最为重要的某点、某部分、某人或某事。”在《辞海》中对这一层意思也作了类似的概括:它是“居于中心地位的,起主干作用的”。由此也引伸出,非中心者对中心者通常是服从、服务乃至“敬畏”的,在利益上,前者是“围绕”后者“旋转”的,后者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

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所涉及的“中心”显然都不是几何学意义上的“中心”,而是人文学意义上的“中心”,都把中心看作重要的东西。但对于这种重要性的深层理解,即作为重要部分的中心和非中心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相容的还是排斥敌对的等等——则隐含着歧义,这是后面我们要具体加以分析的。

二、人类是什么的中心?

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试探:(1)人类是宇宙的中心;(2)人类是(人化)世界——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总对象所构成的世界的中心; (3)人类是自己的中心。这是范围逐渐缩小的三个层次。

人类显然不是宇宙的中心,宇宙是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撇开无限的时间无从谈论中心不说,就是无限的空间也无法确定其中心。因为有中心的空间(范围)必定是有限的,虽然现代宇宙学提出了“有限无边的宇宙模型”,从“大爆炸宇宙学”中也推出曾经有作为爆炸之源的“奇点”的存在,这个奇点就可以作为宇宙的中心。但是第一,这种宇宙模型是人类所认识到的宇宙还是本来宇宙的全部,仍是悬而未决的;第二,即使“奇点”存在过,也不是人类所处的时空,也不能据此推断出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因此,第一层含意可以排除掉,似乎现在也没有人主张这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主张只是在托勒密的“地心说”中被“论证”过,随着哥白尼“日心说”的“胜利”,人类在空间上处于宇宙中心的观点便成为历史。

谈论人类是自己的中心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超出人类的范围的话,我们所谈论的中心只能是某一部分人(例如国家或阶级或别的什么利益集团等等)可能起到的中心作用,这多少是争论不休甚至引起国际争端乃至世界大战的一个政治性话题,固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所要涉及的领地。否则“人类是人类自己的中心”就只能是一种同意反复,所以第三种含意也可以排除。

那么人类是不是人化世界的中心呢?这才是争论的焦点。这里的“人化世界”,即人生活的周围世界,尤其是与人的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生态环境;这里的“中心”,也显然是地位上的主次关系,是利益上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受到尊重(甚至被视为“至高无上”)、保持和促进的主体。无论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也好,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也好,似乎都是集中在人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上,谁是地位更高、作用更大、从而更应受到尊重的一方,由此决定了另一方的服从、服务和“敬畏”的地位。

但是,这里实际上又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人和周围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中,究竟是“谁是中心”,还是“谁应是中心”?换句话说,即使我们承认人类中心主义,那么人类又是什么意义上的中心?

三、人类是什么意义上的中心?

如果“人类中心主义”正确的话,那么同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比,人类“本来就是”中心呢,抑或本来并无所谓中心,只是“应该”把人类作为中心来“看待”?换句话说,“人类中心”描述的是一种事实,还是一种价值?这一问题同样也可以用来询问“非人类中心主义”。

对于人类从事实上是不是中心,两派观点似乎都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可能也无法回答,还可能是无需回答,因为人类和自己的“周围环境”(这个词是人给定的,他本身就带有把人作为“中心”的意味,但在这里我们假定不带有这种意味),并没有事实上的目的论关系,自然界并不是为了要产生和供养人类才存在的,人类也不是为了要消费和保护自然界才产生存在的,两者的存在虽然是相互关联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就没有两者的关系。人尽管可以运用一定的实践手段支配一定的自然力,甚至对环境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来达到为自己服务的目的,但那也是在自然规律和物质环境制约下的一种“反作用”而已,他并没有在真正的意义上成为“主宰”自然界的“主人”,甚至他所能对自然界施加作用的程度(包括他的聪明程度),也不过是自然界对他的造化程度的表现。人和自然界在真实的存在和运动中,只能是相互作用的关系,甚至连“主——客”关系也不存在,因为那也是“主体”一方“一厢情愿”定立的。因此在人和“周围环境”的关系上,不存在事实上的中心,事实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都是不成立的。

能够成立的,只可能是价值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实质,是“应不应该”把人类“当作”中心来“看待”。持“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人认为,如果坚持或主张“人类中心主义”,就会导致只承认人的存在的重要性,而看不到自然界和其他生命形式存在的重要性,从而破坏式地掠夺自然界,毫不顾忌地毁灭其他生命形式,造成环境恶化,生态危机,也使整个人类陷于灭顶之灾的威胁之中。因此,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

而持“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反过来问:人类为什么要保护生态环境呢?绝不是为了保护它而保护它,而是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下一代人和未来所有人的利益,甚至直接就是为了我们眼下能更好地生存,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反过来,我们越看重人的存在价值,就越不能忽视使人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包括其他生命形式,就越要保护好它们。因此,我们这样做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类的利益,我们必须“走入”人类中心主义。

这种在价值意义上是否主张把人类“当作”中心的争论,实际上也包含着因语义的含混而引起的纠葛。这里的关键是,当人类把自己当作“中心”来看待时,他是把这个“中心”看作是排斥、敌对其他一切的“中心”,还是与“非中心”协同共处、相互依存的“中心”?用“矛盾学说”的术语说,人类这个“中心”和环境这个“非中心”之间,是被看作以“同一性”的关系为主,还是“斗争性”的关系为主?对其语义的界定不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解就必然不同,即使承认人和环境都重要,那么前一种理解也会导致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而后一种理解则会导致对它的肯定。

在现实的用法中,我们对“把……当作中心”确实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比如在“个人中心主义”的用法中,当我们认为一个人把自己当作“中心”看待时,这个“中心”就是排斥和敌对他人的,就是“只顾自己”甚至“损人利己”的道德观念,因而是应该否定和批判的;但在另外的语境中,当我们说“指挥中心”时,被我们当作“中心”的指挥者和看作“非中心”的被指挥者之间,就只能是协同共处、互相依存的关系,否则,指挥就会失灵,系统就会因过度无序而瓦解。这种约定俗成的区别,使得我们在不同的语境中使用同一个词(实际上是同一个语句)时,不会发生什么争执。

然而,在同一个语境中,情况就不同了,比如同样是主张“唯物主义”,但因对“唯物”有“排斥精神的作用”和“承认精神的作用”之不同理解,所以又会进一步导致对“唯物主义”的不同看法和态度,一旦不作细致的区分,就会引起论战上的混乱,比如用对前一种唯物主义的理解来批驳后一种唯物主义。如果“人类中心主义”所理解的“中心”是与环境以同一性为主的“中心”,那么“非人类中心主义”对它的批判,即认为它无视环境的重要性,导致敌视甚至破坏周围的环境的行为,就是犯了类似的错误。如果消除了语义上的这种误解,我们就会发现上述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意义上对待人和环境的态度是一致的,他们都为人类着想,从人的利益出发去考虑问题,并且都十分重视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人类的前景和未来的命运担忧。

四、弱意义上或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抑或自我中心主义?

在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以上理解中,我们看到了一系列语义上的限定:它不是事实上的中心,而是价值或认识上的中心;它不是宇宙的中心,而是我们所在的这个周围世界(环境)的中心;它不是排斥和敌对一切的中心,而是应该与“非中心”协同共处、相互促进的中心。如果还承认有别的什么“人类中心主义”的话,那么经过上面这些限定后的人类中心主义,可称之为“弱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或者类似于有人说的“相对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

确实有把人类作为绝对中心的观点,这里还不仅仅是指托勒密的那个虚构体系中曾经在认识上踏入过的误区,更有在现代社会中某些人的“征服一切”的欲望和行动,人类中某一群体视自己的利益为至高无上的看法和作法,这就是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严格地说,这还不是视“人类”为中心,而是视一定范围内的自我为中心,即所谓的“自我中心主义”,其极端形式就是前面所说的“个人中心主义”。甚至我们还可以从其他生命体那里找到这种倾向的本能的生物学的基础,对此汤因此曾有过精彩的描述,他说:“自我中心不仅是人类,而且也是地球上所有生物都具有的一种内在限制和缺陷”,“一个生物也许会被定义为宇宙间微小和从属的部分,它利用狡猾的机巧,使自身部分脱离了其他生物,并且成为一种自主的力量,竭力使宇宙中的其他生物服务于它自私的目的。换言之,每一种生物都竭力使自己成为宇宙的中心,在此之际,开始同其他任何一种生物,同宇宙本身,同创造和维持宇宙以及构成变化无常现象之基础的实在的力量进行对抗。”〔1〕

关于自我中心的现象,皮亚杰也揭示了儿童身上的类似情形,不过,他和汤因比的不同在于,他认为儿童的自我中心观念,是来源于主客体不分,即还没有将自己从周围环境中分离出来,而是将对象与自己溶为一体,仿佛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围绕着自己旋转。他指出:“儿童最初的世界是完全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自我中心主义’(egocentrism),它完全是无意识的(因为还不能意识到自己)。 但是,在儿童头18个月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种好比‘哥白尼式’的革命,或者更简单地说,发生一种普遍的‘脱离自我中心’的过程,使儿童把自己看作是由许多永久客体(即是以空间——时间状态组成的永久客体)组成的世界中的一个客体。”〔2〕

撇开其中的不同点,在两位思想家那里我们也不难寻到一致的地方:由于儿童从个体上展现着人类群体的原始阶段,因此带有动物遗迹更多,他们的自我中心观念很可能就是动物遗迹的一部分。由此看来,动物身上普遍存在着“自我中心主义”,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那么,如何评价这种自我中心现象?汤因比认为,自我中心是生物存在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必要条件也是一桩罪恶。自我中心是一种理智的错误,因为没有一种生物真是宇宙的中心;自我中心又是一种道德的错误,因为没有一种生物有权利以宇宙的中心自居。它没有权利把他的同胞、上帝和实在视为仅仅是为了满足一种自我中心的生物需求才存在”,它这“狂妄自大”导致了种种悲剧的产生。〔3〕

自我中心的无节制发挥,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危害。我们确曾看到,自我中心的动物,毫无“环境意识”,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肆意”消耗食物资源,不可能进入“计划状态”,所以,地球上许多动物的灭绝,就是由于它们“不明白”“自我”与“环境”的关系而盲目破坏了自己的生存条件所导致的。

人类也会在“不明白”这种关系的时候犯这种错误,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4〕世界历史上许多古代文明的衰落和消失, 就是这种“错误”所致。

如果这种“不明白”还只是“自我中心”的不自觉表现,是源于认识能力的有限,因此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贪欲”则是“自我中心主义”的恶性表现,是必须节制和克服的东西。汤因比这样表达了他的看法:“我们所面临的人为的各种罪恶,都起因于人的贪欲性和侵略性,是自我中心主义的产物,因此根治这些罪恶的办法必须从克服自我中心主义寻找。”〔5〕

对于克服人的“自我中心主义”,即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我们是充满信心的。比如,对看不清自我与环境关系的情形来说,就是随着人的认识水平提高而可以自觉加以克服的。尽管人的自我中心主义有着一定程度的生物性基源,但人毕竟是高于动物、有着理性与社会性的存在物。人除了具有从一切生命体那里延续下来的某些本能性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了在理性社会中长期进化所积累起来的崭新品性,使得进入社会角色的人,可以自觉去克服自己的某些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的生物学本性,由“使命感”和“责任感”等等来把握住自己不仅需要从客体中分离出来,而且也要与客体联系起来,成为一个共生互赖的系统整体,从而理性地审视自己在环境中、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进入一种高于一切生物本能的状态,也就是超越自身本能的状态。人可以,也只有人才可以做到这一点。目前世界范围内环境意识的觉醒、生态保护运动的兴起、一些全球性环保协议的达成,就表明了人类在这一点上所取得的进步。

通过以上的语义分析,我们得到的结论是:对那种与“自我中心主义”等义的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而对那种不忽视环境,不把“中心”理解为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排斥、敌对其他一切的弱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则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没有本质的差别,只有澄清语义,在同一个用法上使用那些关键的词语,即保持语境和用法的一致性,就可以在观点上达成共识。

注释:

〔1〕汤因比:《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

〔2〕皮亚杰:《儿童心理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页。

〔3〕汤因比:《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第2版,第4卷,第383页。

〔5〕汤因比:《展望21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 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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