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法务鉴定的原则和方法_会计论文

论会计法务鉴定的原则和方法_会计论文

论会计司法鉴定的原则和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司法鉴定论文,原则论文,会计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会计工作中,发生会计错帐、假帐甚至会计犯罪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能对会计帐务进行确定,判断会计帐务的真伪,需要进行会计司法鉴定。真实、有效的会计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证据之一。笔者拟在本文中探讨有效的会计司法鉴定应涉及的主要方法和内容。

一、有效会计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原则

会计司法鉴定是会计人员根据司法机关的聘请或选派,利用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发现和查明案件的一定事实情况,并作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供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时作为证据所进行的一种活动。

(一)会计司法鉴定的特征

会计司法鉴定与一般会计活动相比,有如下显著的特征:

1.会计司法鉴定活动具有鲜明的法律性质。会计活动要受到会计法和相关法律调整,但就其对外部引起的法律后果而言,则不一定都具有法律意义,特别是不直接与最具有法律色彩的司法活动相联系。而会计司法鉴定活动则直接与司法活动相联系,是经济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2.会计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确定的。会计司法鉴定是会计人员根据司法机关的聘请或选派而进行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5条中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这些专门问题包含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财务会计方面需要专门鉴定的问题,经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后,属于会计司法鉴定活动。

3.会计司法鉴定的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司法鉴定的对象,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所谓案件,包括司法或准司法机关正在审理或处理的与经济违法、经济犯罪及经济纠纷有关的案件;所谓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是与司法机关正在审理或处理的上述案件有关的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也就是说,会计司法鉴定的对象是特定的。

4.会计司法鉴定活动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特定的会计司法鉴定活动必然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为会计司法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依据。如果会计鉴定人员违法出具虚假会计司法结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会计司法鉴定必须遵守的原则

会计司法鉴定既是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为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鉴别、认定证据的一种科学方法,又是会计人员为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提供服务的一种方法。笔者认为会计司法鉴定人员,除应遵守诉讼活动和会计工作的一般原则外,还应依照会计司法鉴定的特点,遵守下列原则:

1.针对性原则。即在整个鉴定工作中必须针对需要鉴定的问题进行鉴定——司法机关(侦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求解决鉴定的特定疑难问题。不能超越鉴定范围对被鉴定单位的其他财务问题进行干预和检查,更不得干预案件中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2.政策性原则。会计司法鉴定是为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服务的,是鉴定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中有关的财务事实,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其决不是查清几笔会计帐目和数字,而是要注意这些帐目和数字的具体经济活动的性质,为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依据。

3.专业性原则。专业性原则是为了保证会计司法鉴定工作的精确性和科学性。它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会计司法鉴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知识;必须采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鉴定。其次,其鉴定结论只能从会计专业知识方面作出科学的判断,而不是确定法律的适用。会计鉴定结论的采用由司法机关决定。

4.公正性原则。即会计司法鉴定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意志左右;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讲个人情面,不接受贿赂或徇私舞弊。

5.客观性原则。即会计司法鉴定过程中,必须忠实于客观事实真相,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不掺杂任何假设、臆断或猜测的因素。

6.合法性原则。会计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包括主体的合法和会计司法鉴定的内容、手段和程序的合法。

只有严格遵守会计司法鉴定的原则,才能使司法证据真实可靠。

二、会计司法鉴定的方法

会计司法鉴定可分为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前者是会计司法鉴定过程中普遍适用的方法;后者是具体进行鉴定中采取的方法,其可分为会计资料鉴定和实物资料鉴定。笔者认为,正确的会计司法鉴定方法是取得真实可靠的鉴定结论的必要条件,也是会计司法鉴定人员进行鉴定的必然方法。

(一)会计司法鉴定的基本方法

1.审阅核对法。它包括审阅和核对。审阅是根据复式记帐的原理、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经济业务的相互关系,以及帐表、帐帐、帐证、帐实的互相制约关系,对需要进行会计司法鉴定的会计资料进行审阅,包括:对会计报表的审阅;对会计帐簿的审阅;对会计凭证的审阅。核对是将两种以上的需鉴定的书面资料进行对照验证,以查验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的方法,包括:表帐核对;帐帐核对;帐证核对;帐实核对。

2.分析比较法。它分为分析和比较。分析是将被查单位的当期会计报表或财务资料中用货币形态反映的综合指标,分解为各种具体因素。比较是把分解后的各种因素与可比数字进行比较,看增减变化情况是否合理,从而分析经济业务活动中的会计业务是否存在疑点的鉴定方法。

3.顺查、倒查法。它包括顺查和倒查两种方法。顺查法是从审查会计凭证入手顺照记帐程序,依此审查核对,最后以帐簿来核对报表的方法。多用于会计制度不健全、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单位。因此必须注意:在审查原始凭证时注意查明原因经过和来龙去脉;查核记帐凭证中的科目运用,借贷方向、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与会计原则一致;查对帐证、帐帐、帐表、帐实是否相符;分析报表,比较上期与本期表列项目的变化情况。倒查法是从审查、分析报表开始,逐步追查原始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在使用时应注意:审查、分析报表抓住重点疑点详细审查,弄清来龙去脉;仔细查核帐簿记录和记帐凭证;审查原始凭证,查明原因并核对实物。

4.详查、抽查法。这是按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不同的两种方法。详查法是对重大可疑项目实施周密、详细检查的方法,其对掌握查帐线索、减少工作盲目性很重要,但工作量大、费时费力,故多适用于专案、专题检查。抽查法是以会计司法鉴定要求提出的问题为中心,抽出被查单位在一定期限内的全部会计资料,或者从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中抽出与鉴定问题有关的部分进行重点检查的方法,其分为:经验抽查法、判断抽查法和统计抽查法。

5.侧查法、联查法。是指在被鉴定事项本身的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从该事项的一些侧面查起,或者利用会计核算体系相互之间对应关系,从关联事项查起,发现线索,逐步向被鉴定事项本身发展的两种方法。其中侧查法是根据群众的检举和有关人员反映的情况,以及平时所掌握的侧面资料来对照帐面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联查法是以被鉴定事项为核心,利用表、帐、证、物之间和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从与被鉴定事项有密切关联的会计资料查起,然后逐步缩小范围,来对照、核实被鉴定问题的方法。

6.控制计算法。它是用可靠数据之间相互联系制约的原理来证实帐面资料的可靠程度,并从中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

(二)会计司法鉴定的具体方法

会计司法鉴定的方法较多,本文只在此共同研究会计资料的司法鉴定和实物资产的司法鉴定。

1.会计资料的司法鉴定。会计资料是运用会计方法对某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记录和计算的各种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各类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的司法鉴定是会计司法鉴定的中心环节。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原始凭证司法鉴定。鉴定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审查凭证的合法性、审查凭证的真实性、审查凭证项目填写有无差错、审查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对外来原始凭证的鉴定:要审查发票的内容与本单位的业务是否有关,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审查开发票的单位是否现实存在,是否有利用已停业单位散失的旧发票来报销;审查发票的抬头是否与单位的名称一致;审查开票时间与付款时间的距离;审查发票的来源和开票单位的地址、签章;审查发票的价格、金额计算,字迹是否清晰、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一致;审查填制发票的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入帐手续是否完备;审查发票的真实性,是否是国家的统一发票或专用发票。对自制原始收入凭证的鉴定:要审查凭证和收据的来源、印购数量和号码;审查有无涂改;有否收款后不给发票或打白条;审查开收据的日期和入帐的日期是否接近;审查有否不编号的收据,其是否有被截留未入帐。

记帐凭证的鉴定方法。要注意以下方面:审查记帐凭证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审查会计科目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相符;审查记帐凭证所填制的借方和贷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符,记帐凭证与有关凭证的数据是否一致,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审查凭空增加“费用”或减少“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转帐凭证;审查现金收付记帐凭证时,核对现金收付凭证与现金日记帐等。

帐簿鉴定方法。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运用审阅核对法对帐表、总帐与明细帐、日记帐、帐簿记录、帐存与实存核对,查明是否相符;对明细分类帐逐笔核对,审查有否记假帐;复核帐面数字,查看有无错漏、涂改是否有依据;审查转帐事项,核对调整记录、结帐记录、过帐记录是否正确,有无利用结帐、调帐、过帐及转帐的机会进行舞弊;审查帐与帐之间的经济往来和联系。

会计报表的鉴定方法。应该注意:运用审查核对法,利用表表之间、表帐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运用分析对比法将报表反映的综合指标分解为各种具体因素,然后用分解后的各种具体因素与可比数字进行比较,审查其增减变化情况是否合理;对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审查,复核报表上的会计核算项目是否有错漏,有关数字是否正确,各个会计核算项目与总分类帐户是否相符;将前期与同期的各类会计报表、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将业务、财务、统计报表资料等综合分析验证,以确定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和正确,选择可疑项目进行追踪审查;将销售收入、成本、利润变化情况结合审查,分析利润升降原因。

2.实物资产司法鉴定。一般采取两种方法:“重点抽盘法”和“合理计价法”。前者要注意实物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折旧等方面的问题;后者应分别适用流动实物资产计价法和固定实物资产估价法来进行。

会计司法鉴定相对比较复杂,只要很好地运用上述各种方法,会计司法鉴定基本能够对被鉴定的单位或个人的会计帐目作出比较真实、完整、客观、有效的鉴定结论。

标签:;  ;  ;  ;  ;  ;  

论会计法务鉴定的原则和方法_会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