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分类运动_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论文

中国的分类运动_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论文

分类法运动在中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类法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40年鸦片战争的炮声震醒了中国广大的知识分子,使他们把眼光投向西方先进国家以寻求救国之道。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维新派提出了设学堂、开报馆、兴建图书馆的主张。1904年湖南、湖北官办省级图书馆正式以“图书馆”命名并宣告成立,1908年江苏、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等省级图书馆成立,1909年安徽、浙江、河南、吉林、黑龙江、广东、云南、陕西等省级图书馆成立,1910年四川、甘肃、广西等省级图书馆成立,还有私立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机关图书馆、外国传道士图书馆等如雨后春笋。据1916年教育部公报公布,全国共有图书馆260所,形成了所谓“新图书馆运动”。

随着科学与民主的新文化运动和新图书馆运动的开展,“西学”和“新书”大量涌现,作为新建图书馆如何类分这些文献就成为当务之急。于是1910年孙毓修在中国《教育杂志》上介绍了美国的《杜威十进分类法》(以下简称《杜威法》)。由于该法不能适应中国的国情,但在技术方法上有许多可取之处,于是便在当时的中国学术界掀起了以《杜威法》为蓝本编制新型分类法的运动。

根据对《杜威法》的修改和参照情况,当时的分类法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仿杜的分类法。属于这一类型的分类法主要有:沈祖荣、胡庆生的《仿杜威书目十类法》(1917年)、杜定有的《世界图书分类法》(1922年)、洪有丰的《图书分类法》(1924年)、陈天鸿的《中外一贯实用图书分类法》(1926)、刘国钧的《中国图书分类法》(1929年)、裘开明的《哈佛大学中国图书分类法》(1929年)、陈子彝的《图书分类法》(1929年)、桂质柏的《分类大全》(1935年)、金天游的《图书分类法》(1936年)等。这一派分类法的特点是:根据《杜威法》编制原则和方法但不采用其体系,即仿照《杜威法》自创一种新的分类体系。

二是改杜的分类法。属于这一类型的分类法主要有:安徽省立图书馆编制的《图书分类法》(1929年)、皮高品的《中国十进分类法》(1934年)、何日章、袁涌进的《中国图书十进分类法》(1934年)等。这一派的特点是:根据《杜威法》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在《杜威法》原有的基础上,改动《杜威法》的子目以容纳中文新旧文献。

三是补杜的分类法。属于这一类型的分类法主要有:查修编制的《杜威书目十进法补编》(1924年)、桂质柏的《杜威书目十类法》(1925年)、王云五的《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1928年)等。这一派分类法的特点是:沿用《杜威法》的分类体系,在《杜威法》原有类目的基础上,增补一些适用于类分中文新旧文献的新类目。

中国20-3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其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了30多部分类法,其中以刘国钧的《中国图书分类法》(简称《刘氏法》)、杜定有的《世界图书分类法》(简称《杜氏法》)和皮高品的《中国十进分类法》(简称《皮氏法》)用户最多,影响最大。这些分类法,在结构方面比较完整,都有主表、附表、标记符号、说明、注释、索引等。在技术上比较先进,类目设置反映了当时的科学技术,采用了单纯的阿拉伯数字作为标记符号。此外,《刘氏法》和《杜氏法》还设置了交替类目、参照类目,采用了多重列类和仿分来表示类目之间的关系;采用双位制、借号法以求号码简短实用。《皮氏法》全部类目都采用汉英对照,采用类目注释和参照的方法以加强类目之间的联系。《王氏法》(王云五的《图书统一分类法》的简称)用“十”、“”和“土”三种符号用以容纳和突出中文文献;并用“:”作为两个主题的组配符号,并规定可以轮排,这在国内还是首创。这些分类法基本上满足了当时新建图书馆类分“西学”、“新书”和中国古籍的需要。(2)出版了10多种分类理论专著和教材,发表了200多篇论文。虽然多数论著集中在国内外分类法的编制和使用方法上,但对图书分类原理、图书分类历史、同类书排列等方面也进行了探讨和论述。如吕绍虞的专著《图书分类原理与方法》(1935年)、蒋元卿的专著《中国图书分类之沿革》(1937年)、杜定友的《杜氏著者号码表》(1928年)等。又如杜定友的论文《图书分类原理》(1942年)、胡芸非的论文《学术分类与图书分类》(1934年)、叶仲经的论文《中国目录学史论》等。(3)首次提出了“图书分类学”,并把它作为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必修课之一。杜定友先生在《教育杂志》1926年18卷9-10期上刊登了《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一文,第一次提出了“图书分类学”,并把它作为图书馆学专业的课程之一。1920年3月由韦棣华、沈祖荣、胡庆生创建的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就设置了“中文书籍分类法”和“西文书籍分类法”两门分类课。之后的上海国民大学图书馆学系、金陵大学文学院图书馆学系等都设有“分类法”课程。(4)涌现出一批图书分类专家,为图书分类工作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如刘国钧、杜定友、皮高品、吕绍虞、蒋元卿、沈祖荣、洪有丰、金天游、孙毓修、桂质柏、何日章、查修、王云五、裘开明等。他们不但编制了一批有一定质量的分类法,而且还对文献分类工作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中国20-3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这是一次自发的群众性的分类法运动,缺乏组织领导,几乎所有的分类法都是靠个人力量编制出来的,质量高的不多;(2)几乎所有的分类法都是以《杜威法》为蓝本的,模仿者多,创造者少,许多分类法还不够成熟,不能依照科学的发展和图书出版的情况来设置类目,号码的配备也显得机械、呆板。如《皮氏法》和《王氏法》因与《杜威法》雷同而未能摆脱后者的窠臼;(3)由于受时代的局限,许多分类法无不打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烙印。如《刘氏法》把“义和团”称为“庚子之乱”,把“捻军”称为“捻乱”等;又如《皮氏法》把台湾列入日本版图,把马克思主义与法西斯主义并列等;(4)这一时期总论性和介绍性的论著较多,缺乏系统而专深的理论研究,从而导致当时的多数分类法编制粗糙,常有一定的盲目性,又很少修订而成为昙花一现。由此可以说,这一时期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图书馆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56年党中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图书馆事业被列入全国科学12年远景规划之中。1957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图书协调方案》,北京、上海建立了全国性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天津、哈尔滨、沈阳、西安、兰州、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等地建立了地区性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各类型图书馆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据统计,全国县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从1949年的55所,发展到1965年的573所,高等学校图书馆由1949年的132所,发展到1965年的434所,工会图书馆由1949年的44所,发展到1963年的43546所,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也建立了一批新馆,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新图书馆运动”。

根据分类法的性质,当时的分类法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过渡性质的分类法。属于这一种类型的分类法主要有:东北图书馆(今辽宁省图书馆)编的《东北图书馆图书分类法》(1948年出版,1951年修订,简称《东北法》)、山东省图书馆编制的《山东省图书馆图书分类新法》(1950年初版、1951年再版,简称《山东法》)、北京图书馆修订的刘国钧原编的《中国图书分类法》(1950年修订、1957年出版)等。这一类型分类法的最大特点是:对旧分类法进行改造,借以加强分类法的思想性和时代性,但体系结构比较陈旧,由此说它是从旧分类法向新分类法过渡的分类法。比如说《东北法》是以《杜威法》为蓝本的,《山东法》是以杜定友的《世界图书分类法》为基础的。

二是体系全新的分类法。属于这一类型的分类法又分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编制的分类法,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人大法》)(1953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编制的《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科图法》)(1958年)、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编制的《武汉大学图书分类法》(简称《武大法》)(1959年)等。二是政府领导编制的分类法,主要有: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编辑小组编制的《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草案》(简称《中小型表》)(1957年)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制的《大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简称《大型法》)(1960年)。这一类型分类法的最大特点是:在吸收国内外分类法编制技术的基础上,创制出一种崭新的分类体系,突出了分类法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中国50-6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其成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编制了30多部分类法,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人大法》、《科图法》和《中小型表》。(2)出版了10多种分类理论专著和教科书,发表了200多篇论文,其中主要著作有: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编印的《图书分类法问题研究资料》(1950年)、刘国钧的《图书怎样分类》(1953年)、杜定友的《分类原则与分类问题》(1957年)、袁涌进的《图书分类法编制技术》(1959年)等。这些论著为我国分类工作的开展和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3)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法体系,不论是“五分法”还是“四分法”,都把“三性”(即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作为编制原则,都突出反映中国文献和当代科学技术文献。(4)形成了一支从事分类法编制和研究的专家队伍。如刘国钧、杜定友、皮高品、张遵俭、钱亚新、袁涌进、李兴辉、张照、程德清等。他们都为我国50-60年代分类法的研究和编制作出了贡献。

中国50-60年代分类法运动的特点是:(1)如果中国20-30年代分类法运动是由改良派发起的话,那么,中国50-60年代分类法运动则是由政府出面组织领导的。如1950年6月至9月中央文化部邀请全国各部门专家,召开多次图书分类问题座谈会,出版《图书分类法问题研究资料》,郑振铎副部长呼吁组织全国有关部门的力量,尽快编制一部新的分类法。(2)如果中国20-30年代分类法运动主要是向西方学习分类法的编制技术,那么,中国50-6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则主要是向苏联学习分类法的编制技术。苏联杰斯林科主编的《苏联图书分类法草案》对我国现代分类法编制技术影响很大。当时邀请苏联分类专家杰斯林科等来中国讲学,翻译苏联关于分类方面的著作,特别是安巴祖勉的分类法著作形成了中国50-60年代的“苏联热”。(3)如果说中国20-30年代分类法运动所产生的分类法都是凭借个人力量编制出来的,那么,中国50-60年代分类法运动所产生的分类法则是以集体编撰为主,吸取各科专家参加(包括于光远、吕淑湘等)。特别是1957年由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公布的《中小型表》,它标志着我国分类法走上了由政府出面有组织有领导的动员全国力量参加编制的道路。(4)如果说中国20-30年代分类法运动所产生的分类法体系陈旧,反映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文献,那么,中国50-60年代分类法运动所产生的分类法则体系新颖,反映了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中国文献。(5)如果说中国20-30年代的分类法都是采用单纯号码和十进制,那么,中国50-60年代的分类法有的采用了单纯号码,有的采用混合号码,但都突破了十进制,根据类目的需要来配备号码。

中国50-6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也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1)这是一次由政府出面组织领导的分类法运动,许多分类法存在着重政治轻技术的倾向,存在着形式主义的错误。如《人大法》第一版地域复分表按国家性质和社会制度立类。又如《科图法》每个大类之前都罗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主席论×××”等。(2)由于受闭关自守的影响,许多分类法未能吸收国内分类法编制的经验和技术,比如组配技术、综合学科著作的立类等,只停留在传统的水平上,导致这一时期的分类法都属于传统的等级列举式分类法。可以说这一时期属于“扛着红旗走路”的阶段。

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各项事业走上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图书馆事业也是百废俱兴。1978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图书资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78年11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颁布了《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工作条例》;1978年12月,中国科学院颁布了《中国科学院图书情报工作暂行条例》等,这些文件推动了各系统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到1991年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已达到了2535所,高等学校图书馆1025所,专业图书馆4500所,工会图书馆19.5万所,军队图书馆32264所,特别是馆舍得到改善,新技术开始被采用。可以说是我国图书馆史上一个更高层次的图书馆运动,即第三次“新图书馆运动”。

随着80-90年代的图书馆运动,一个编制和修订新型分类法运动也在全国图书馆界展开。这次的分类法运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编制新型的分类法。1975年出版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和《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简称《资料法》)是我国第三次分类法运动的开端,它标志着我国分类法运动向着分面组配化、分类标准化和统一化方向迈进。之后,《中图法》的系列版本相继问世。二是中国三大分类法的修订。《中图法》第三版修订之前就在全国各地区、各省市召开座谈会,又在全国各专业杂志上展开了对《中图法》评论,从1979年至1988年评论《中图法》的文章就达235篇。《科图法》修订委员会和修订小组在1987-1990年间多次走访用户,召开座谈会、发寄信函,并在1991年召开全国性的修订会议。《人大法》也在调查研究、争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1989年《人大法》社会科学类目增订本(征求意见稿)发至全国,并成立了修订委员会。

中国80-90年代的分类法运动,其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图法》配备了并将继续完善系列产品。主要包括:a.编制了详略不同的三种版本,即“图书本”、“资料本”和“简本”。b.编制了各种文献的分类表,“期刊分类表”、“报纸分类表”、“儿童馆、中小学馆版”等。c.编制了《中国主题分类词表》。d.出版了使用《中图法》的工具,如“《中图法》索引”、“《中图法》使用手册”、《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使用手册》、《新学科文献分类指南》等。e.正在编制各专业分类表。(2)中国三大分类法都进行了修订。《中图法》第三版修订完成后于1990年出版,《科图法》第三版修订后于1994年出版,《人大法》于1996年出修订第六版。(3)成立了专门机构,创办了专业刊物。1979年7月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之后,各省市也纷纷成立了省市学会,并相继创办了隶属于各学会的专业刊物达100多种。1980年5月成立了全国情报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推动了文献分类和标引的标准化工作。(4)编制和翻译了40多种分类法,出版了80多种专著,发表了近2000篇文章。其主要著作有:文甲龙的《图书文献分类学:分类与主题》(1979年)、刘国钧的《现代西方主要图书分类法评述》(1980年)、白国应的《图书分类学》(1981年)、宋传山的《图书分类学》(1982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的《图书分类》(1982年)、张琪玉的《情报检索语言》(1983年)、宋克强与许培基的《冒号分类法解说及类表》(1986年)、周继良等的《图书分类学》(1989年)、刘延章的《文献分类学》(1990年)等。(5)确定了文献分类学的学科地位。1993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卷和《图书馆学百科全书》两书中,都把“文献分类学”作为一个词条,这标志着文献分类学已步入学科之林。(6)造就了一批文献分类学专家。如白国应、侯汉清、刘湘生、张琪玉、张德芳、史永元、周继良、李兴辉、韩承铎、许培基、卢子博、刘延章、丘峰、李锡初、宋传山、戴维民、宋克强、陈树年等。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不同领域内对文献分类学研究和分类法编制作出了贡献。

中国80-90年代分类法运动的特点是:(1)范围广、人数多。参加《中图法》编辑的就有36个单位,包括全国省市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和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参加三版修订的单位有52个,包括全国省市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教学部门、科研单位、情报部门、文化管理部门等。几乎每个省市都召开了三版修订会议,搜集新的修订意见达2100多条。《科图法》第三版修订就组织了中国科学院系统48个单位和全国32个单位参加,参加人数达340多人,咨询专家就有540多人。《中图法》和《科图法》的修订都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总之,参加这二种分类法三版修订的范围之广、人数之众都是前所未有的。(2)论著多,研究深。这次分类运动产生了80多种专著、2000多篇文章,内容涉及分类法的构成原理、其它学科在分类法中的应用、分类法的结构体系、分类法的功能与检索效率、分类法的使用与管理、体系分类法的分面改造、分类法的编制与修订原则、中国分类法史、对国外分类法的借鉴、分类法的比较研究、分类法的发展趋势等。关于文献分类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研究也有所加深。特别是关于文献分类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学科性质、研究任务与方法、与其它学科的关系等方面的论著更是前所未有的。(3)重系列,热修订。这次分类法运动非常重视《中图法》的系列产品。该法编辑委员会从各个方面来完善《中图法》,主要是:a.从详略不同的版本来编制;b.从不同的文献类型来编制;c.从不同的学科专业来编制;d.从分类主题一体化的角度来编制。另外,这次分类法运动也是围绕着《中图法》第三版的修订而展开的,从1983年着手修订至1990年出版,历经八个年头,其中1985年形成修订《中图法》的热潮,这一年发表的论文就达220篇,而在1990年一个学习、推广《中图法》第三版热潮波及全国。(4)振动大、影响远。这次分类法运动不仅使以研究分类法为主体的文献分类学得到发展并确立,而且也带动了整个图书情报界,国家及各省市区纷纷成立学会,创办刊物,召开研讨会,使图书馆学研究和图书情报事业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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