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板设立模式及其市场影响_主板市场论文

二板设立模式及其市场影响_主板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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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将设立的二板市场作为一个全新相对独立的市场,将在股票发行、上市、交易、监管以及股权设置等方面有别于主板市场。由于没有类似国有股、法人股、转配股不能流通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板市场一开始就会以高起点、高标准来运作和发展。它的设立对完善证券市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缩小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差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二板市场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在缺少经验的前提下运作二板市场,需要承担一些风险,因此对二板市场设立后的各种影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减少其不利影响,使二板市场在方便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模式分析

由于二板市场的具体运行规则尚未出台,这里只能就国际同类市场运行规则和有关方面近期公布的信息,对我国二板市场设立后的运行模式轮廓式分析。

虽然二板市场在各国的称谓不同,但它们的实质大同小异,都是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或有发展前景企业融资而设立的。依二板市场与主板关系的不同,二板市场运行模式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从属型”模式,二是“分立型”模式。在前一种情况下,二板市场是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而存在,二者施行“捆绑”式运作,拥有共同的交易、管理系统,除了上市对象审核标准不同外,其他方面大致相同。其优点是设立成本低,与主板关联性强,但缺点是没有独立性,如刚刚成立的香港创业板市场、新加坡二板市场以及泰国二板市场等均是“从属型”市场。在后一种情况下,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是相互独立的,他们的交易系统与管理系统各不相同,企业的上市标准更不一样。其优点是独立性强,拥有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缺点是设立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如美国的NASDAQ就属于“分立型”市场。至于我国二板市场的建立,既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即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既有别于“从属型”市场,又不同于“分立型”市场,而是吸收两者优点的“综合型”市场,它是建立在现有交易系统基础之上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证券市场。

主板市场与二板市场对发行人要求不同,主要体现在对发行人股本数量与盈利水平要求。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35%,且认购的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最近3年连续盈利。在二板市场上, 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可降至2000万元,无形资产出资入股的比例可高达70%,而且对企业不作盈利纪录要求。目前主板市场设有10%的涨跌幅限制,而二板市场可将涨跌幅度扩大到10%以上,待市场运行成熟之后取消这一限制,其目的在于活跃二板市场交易。在证券交易的清交方面,深、 沪两交易所对A股实行的T+1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为了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防止结算风险,二板市场可一开始就实行T+0的交收制度,这也是国际证券界的倡导方向。

市场影响

二板市场的建立将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各个层面,包括证券市场的结构、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以及投资者的行为等,这里既有积极的影响,又有消极的影响。

(一)二板市场的积极影响

1.对主板高科技公司的“示范效应”

显然在二板市场运作之初,主板市场科技股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二板市场科技股走势,因为在相同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环境下,有相同或相近产业属性的科技型公司股价应具有极高的相关性,所以二板市场科技企业确定发行价时,会以主板市场同类科技企业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之后,二板市场的股价又会反过来影响主板市场科技股的价格行情。虽然在称谓上二板市场有别于以前提出的高科技板,而且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范围也要扩大到科技型企业之外,但高科技产业毕竟是新经济的代表,可以预见科技型公司将构成二板市场的主流板块,并形成新一轮的科技投资热潮,因此二板市场科技股的走势必然又会反过来影响主板科技股的走势,对主板构成一种逆“示范效应”。

除了二板市场对主板科技股有上述逆“示范效应”外,前者对后者扩大科技投入也有“示范”作用。新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提高,同样,上市公司要想求得长足发展和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企业必须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大产品的科技含量。由于二板市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一个投融资场所,并给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退出通道,无疑它的设立对形成科技投资热潮,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有积极作用,进而也会激发主板市场中传统企业进军科技产业的热情。

另外,由于二板市场的门槛较低,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可将属下的高科技企业或项目分拆到二板上市,或凭已在主板资本运作中获得的经验到二板市场进行兼并重组,这样它们可以迅速介入高科技产业,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产权制度的特殊性,造成了目前主板市场上同股不同权或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现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二板市场定位于服务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需要,股份的全部流通是其一大特征。由于不存在股份不能流通的问题,所以也就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二板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成部分,它的存在对于改善证券市场结构,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二板市场的规范运作也将为主板市场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3.促进证券法律体系的完善与监管水平的提高

在新经济时代,国民经济增长对科技进步的依存度不断提高,利用风险资本市场推广科技发展又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有许多因素在制约着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就是其一,如《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规定对于专统产业有其合理的地方,但对中小科技型上市企业的发展,尤其整个科技产业的发展不利,因为这种规定阻塞了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同样也阻碍了风险投资基金的进入。同时《公司法》还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对库存股进行分配,但中、小科技企业对员工实行期权计划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它对鼓励员工尽职尽责,不断创新有积极作用。

另外,二板市场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市场,进入该市场发行股票的企业条件都是客观可衡量的,它的透明度高,审批程序简明。虽然二板市场对企业的上市条件放宽了,但并不等于监管的放松,相反,监管力度更要加强,监管手段应更先进,面对一个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证券市场,监管者的监管水平也要不断提高,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4.增大证券公司的责任

二板市场是一个充分体现市场化原则的市场,随着证券市场发行额度配给制的取消,核准制的实施,二板市场将是一个由买方主导的市场,上市企业不仅面临着证券公司的选择,还面临着投资者的选择。发行市场上,券商保荐制度的推行会加重券商的责任,证券公司在选择企业、推荐企业的同时,它要对上市企业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且还要对企业上市后若干年内的经营状况负责,一旦证券公司推荐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或倒闭,对其信誉也是一个极大的损害。因此,证券公司在承销业务中,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把风险管理贯穿承销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同时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和储备优质项目,这既是发展二板市场的需要,也是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求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二板市场的消极影响

1.分流主板市场资金,加大市场波动

二板市场的设立意味着证券市场总体规模在空间上的扩大,而投资者或投资资金数量并不一定同比例的增加。一般而言,投资人数与资金的增减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人们心理预期等的变化。在入市投资者的或投资资金一定的情况下,二板市场的设立,就等于对主板市场资金的“摊薄”。二板市场的设立虽然给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一个宽松的融资环境,但科技型上市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多,风险高,其股价的波动必然要影响到主板市场的走向,甚至造成主板市场的大起大落。

2.扩大证券市场风险因素

二板市场对欲上市的公司没有成立时间长短和连续盈利的硬性要求,而成立时间长短或经营时间长短是衡量企业成长性的重要指标,连续盈利是衡量企业持续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二板市场降低这两方面要求是充分考虑中小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短,成长快等特点,但却扩大了二板市场和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因素。

3.可能成为发起人的“第二圈钱”场所

二板市场对上市企业没有过高的业绩和资本要求,这虽方便了中、小企业融资活动,但它却增大了监管难度,尤其是在设立之初,要么由于法制不健全,要么由于监管不力,发起人有可能在企业上市后,通过各种手段迅速将持有股份变现,长此以往,二级市场有可能成为第二圈钱场所。

对策分析

二板市场的设立对扩大中小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渠道,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都有积极的意义,但二板市场作为新兴市场,不成熟,不规范在所难免,必须制定相应的对策,扬长避短,兴利除弊,以保证二板市场的成功运作。

1.宽进与严管

企业进入二板市场的条件虽然可以放宽,但对它们的监管却不能放松。鉴于二板市场的高风险性,对其要制定独立的监管规则,如增加财务信息披露的频率,要求上市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进行披露等,把二板市场的企业置于真正的动态监管之中。

2.自律与它律

二板市场的参与者,包括上市公司、券商等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照章办事。同时,还要遵守行业自律性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

3.推行期权计划

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大多是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巨额的资本,还需要企业家精神。要想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就要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如推行期权计划就是其一,因为它能把企业管理的个利益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减少管理层的“道德风险”,以利企业的发展,提高二板市场质量,防范股市风险于未然。

4.建立做市商制度

建立做市商制度的目的在于平抑二板市场行情过度波动,活跃市场交易。根据国外的经验,做市商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增加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票的要求、控制股市投机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避免重蹈B股市场交易冷清的覆辙, 可考虑给二板上市公司“配备”若干做市商。做市商可通过对做市证券进行持续性差额报价来激活市场交易,在股市出现异常波动时,还可通过必要的证券自我“吞吐”来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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