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面理论的历史发展与深化*_语法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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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理论是八十年代初中国语法学家在对几十年来的汉语语法研究作了认真的反思之后,在汲取了国外诸多语言理论和语法理论之长并结合汉语实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一开始就得到了汉语语法学界的普遍关注和支持,并很快成为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理论的主流。

三个平面理论强大的生命力和解释力已经得到了语法研究实践的证明,但必须承认,和任何一种新生的理论一样,三个平面理论还存在着很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个平面理论在指导汉语语法研究以及对外语教学甚至自然语言的机器处理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打算在这方面作一些尝试性的努力。

1.1简单的回顾

汉语的语法研究,从《马氏文通》算起,迄今不过百余年时间。在八十年代之前的几十年间,中国的汉语语法研究一般是模仿借用西方的语法理论,具体地说基本上只有传统语法理论和结构主义语法理论。传统语法理论过分偏重意义而忽视形式,这就难免会背离语言研究尤其是语法研究的轨道;结构主义语法反其道而行之,主张通过形式来发现意义,但在实践上却往往矫枉过正,过分重视形式而忽略甚至回避意义。尽管这两种语法理论在指导描写汉语实际,建立汉语语法学方面的功绩远非后来的其它各种西方语法理论可比,但由于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带来的不利影响随着语法研究的深入和语法教学的普及而愈来愈大。究其原因,语言是一种复杂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单从结构方面或者单从意义方面去研究它都是不全面的。

八十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国外众多语言理论和语法理论如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系统功能语法、层次语法等等纷涌而出,令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外国的理论加上汉语的材料,时髦是时髦,但往往生搬硬套、牵强附会,既缺乏解释力,又不符合汉语实际。于是,一些有识之士在“兼收并蓄、为我所用、立足革新、不断探索”的思想指导下,集国外诸多语法理论之长,结合汉语实际,对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作了认真积极的思考,并开始致力于建设富于中国特色的汉语语法理论。这样,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理论也就应运而生了。

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思想最初见于1981年出版的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里。该书在讲到语序时指出:“必须区分三种不同的语序:语义的、语用的、语法的”。这种思想在胡附、文炼(1982)的《句子分析漫谈》一文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将原来的“语法”改为“句法”,句法、语义、语用并列,表明三者都属于语法研究的范围之内。这在理论上和逻辑上就显得更加严密了。

把三个平面作为一种语法理论命名并展开全面阐述的当推胡裕树、范晓1985年的长篇论文《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该文明确提出了“如何在语法分析中,特别是在汉语的语法分析中全面地系统地把句法分析、语义分析和语用分析既界限分明地区别开来,又相互兼顾地结合起来”这样一个新课题,并指出:“要使语法学有新的突破,在语法研究中必须自觉地把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具体分析一个句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使语法分析做到形式和意义相结合,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描写性与实用性相结合。”这篇论文的发表,标志着汉语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理论已初步形成。

这一理论一诞生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解释力,受到了汉语语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并很快成为热门话题。很多人或者用这一理论作指导,多侧面地研究具体的语法问题,或者按自己的理解对它作深入的探讨。1991年,施关淦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专文《关于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对三个平面理论作了比较全面的综述,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翌年,范晓、胡裕树在《中国语文》上发表《有关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几个问题》一文,就施文所提问题作了认真的回答,进一步全面阐述了三个平面的理论和原则;1994年,胡裕树又发表了长文《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和展望》,着重对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理论研究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并再次对三个平面理论作了全面的、纲领性的阐释。至此,可以说三个平面的理论渐趋完善了。

1.2 形形色色的三个平面

以上所述的是三个平面理论研究的主流,但诚如一位语法学家所说:“三个平面是金矿,我们都想做淘金者。”〔1 〕三个平面理论从提出到现在已有十余年时间,再加上众多的研究者各自的理解不同,这十余年间还产生了除主流之外的形形色色的“三个平面”。它们和主流理论的差别有的较小,有的则很大,有的后来干脆就自立门户了。

这种差别首先表现在对三个平面的组成部分的理解上。尽管三个平面的创始人在1982年就改“语义、语用、语法”中的“语法”为“句法”,且后来始终使用“句法”这个术语,但有些语法学家仍然把三个平面理解为语法、语义、语用。如陆俭明(1991)曾说,“在90年代将进一步对语法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的研究,特别是语法、语义、语用结合研究,看来这是一个发展的趋势”;史锡尧(1991)则专门撰文《论语法、语义、语用三结合进行语言研究》;邢福义(1990,1991)在论及其“三角”时说:“语表、语里、语值,在被当作三个平面的时候,通常叫做语法、语义、语用。”虽只一字之别,语义、语用、语法并提这三个平面已超出了语法学的范围,这种“三个平面理论”也就成了语言学理论,有违最初提出这个理论的汉语语法学家的初衷了。

另外,即使是把三个平面理解为句法、语义、语用的学者,在如何看待这三个平面的关系上也存在着分歧。施关淦(1991)提出了“双层模式(邵敬敏1992)”,如图a;常理(1992 )改施关淦的双层模式为图b;金立鑫(1993)则把句法、语义、 语用三个平面理解为一个形式对两个意义的关系如图C。

此外,还有一些语法学者提出了自己的“三个平面”,如王维贤(1991,1995)的“句法的三个平面”,即“句法平面、句法语义平面、句法语义语用平面”;邵敬敏(1992)的词汇、句法、语用三个平面等。甚至也还有人立足于“三个平面”,提出“四个平面”、“五个平面”之说,这里就不便一一列出了。

1.3 我们所理解的三个平面

我们继承的是由胡裕树、张斌、范晓等先生提出的三个平面理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分别指句法平面、语义平面和语用平面。在语法研究中,必须自觉地把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具体分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只有这样,语法分析才是科学的、完备的、缜密的。

二、两个总原则

2.1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结合

2.1.1 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是语言研究的通则, 语法研究自然也不例外。然而什么是语法形式、什么是语法意义,怎么个结合法这些问题虽然在五十年代就已经提出,八十年代中期又曾一度被当作中心议题讨论,但却一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三个平面理论把“形式和意义相结合”作为必须遵循的指导性原则之一。因此,有必要对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及其相互关系作一番理论上的探讨。

一般认为,语法形式指表示语法意义的方式或手段,语法意义则是由语法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意义。这种定义确实象有人(金立鑫1993)所说的那样有点循环论证的嫌疑。好在我们还可通过列举的方法来说明语法形式的种类。范晓(1988)曾指出汉语的语法形式包括(一)次序排列形式;(二)虚词添加形式;(三)层次分合形式;(四)语音节律形式;(五)结构中的词类形式;(六)词的分布形式;(七)词的形态变化(狭义形态),比较而言,应该是够全面的了。当然也可能还有没被发现的语法形式。这些形式的总和可称为语法形式。尽管一种语法意义可用多种语法形式表示,一种语法形式也可表示多种语法意义,我们还是可以说,形式和意义是一张纸的两面,语法形式所负载的意义自然可称为语法意义。

原则上说,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是相互对应的,统一的,无语法形式的语法意义和无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同样是不可想象的。正因如此,三个平面理论认为,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各有其形式和意义。语法研究中,句法形式、语义形式、语用形式都是语法形式,这些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意义都是语法意义。

2.1.2 句法平面的形式和意义

词语与词语相互结合后,词语与词语之间形成的一种显性关系即句法关系,这种关系所体现出来的意义就是句法意义。词语与词语结合后所形成的实体可称为句法结构。句法结构中词语与词语之间有一定的次序,因此语序是一种句法形式。不同的语序可以体现出不同的句法意义,如“名+动”一般是主谓结构,表示“陈述——被陈述”这种句法意义;而“动+名”一般则是“动宾”结构,表示“支配——被支配”这种句法意义。相同的语序也可体现不同的句法意义,如“动+名”既可以是“支配——被支配”的动宾关系,也可以是“修饰——被修饰”的偏正关系。句法结构中能出现在相同条件下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句法意义,因此分布形式是一种句法形式,其表现出来的词类功能也是一种句法意义。如“数量词+x”,能出现在“x”位置上的词语具有名词的功能意义。有些词语结合需要借助别的词语,或者说,有些词语是专门帮助别的词语结合的,这类词语可称为虚词。虚词是某种句法结构的标志,也是一种形式,也可以表达句法意义。语言的原始形式——语音可以改变某些相同的结合体中的词语与词语间的显层关系。所以轻重音甚至重叠也是一种句法形式,也可表达句法意义,等等。

词语与词语组成的句法结构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有抽象的,也有具体的;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一句话,句法平面的形式和意义是丰富多彩的。

2.1.3 语义平面的形式和意义

三个平面中的语义平面所要研究的是同句法平面和语用平面相关的语义问题。这种研究是语法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从这个角度看,语义平面的形式是一种语法形式,语义平面的意义也是一种语法意义。

词语与词语组合产生的组合体是句法结构。句法结构中词语与词语之间发生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句法的。与此同时,词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之间也会发生关系。这种关系是语义的。语义关系是隐含在句法结构之后的,因而是隐性的。这种隐藏在句法结构之后的东西可称为语义结构。语义结构是语义平面的语法形式,也可称为语义形式,它所表达的意义是语义平面的语法意义,即语义意义,简称语义。

一般来说,一定的句法结构总可以表示一个语义结构。或者说,一个语义结构总是借助一定的句法结构才能体现出来。因此,三个平面理论认为句法结构是显层结构,语义结构是隐层结构,“即包含着句法形式也包含着句法意义的句法结构,也是表示语义的一种形式。”这种说法曾遭到了反对。刘叔新(1994)认为句法(语法)结构体现出来的意义只能是句法(语法)意义,而“任何语法意义,都必须以一定的语法形式为载体”,既然“语义关系”“不具备同它相结合的语法形式”,当然也就不能看成“语法意义”。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三个平面论者的本意是形式和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所以融句法形式和意义为一体的句法结构可以转化为语义平面中的形式。他们认为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是表里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句法结构是语义结构的表现形式。他们并没有说句法结构等于语义形式,相反认为表示语义的语法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语序、虚词等可以作为语义的形式。

事实也确是如此,语序作为一种典型的语法形式,既可以表示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句法关系意义,也可表示不同词语所代表的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意义即语义意义。即使是意义比较“空灵”,不表示什么事物的虚词可以表示语义意义,如“把”字后面一般是受事,“被”字后面一般是施事;有的介词倾向于引进处所。有的介词倾向于引进工具等等。

更具有代表性的是语义平面客观存在的动核结构及其表达的意义。从某一集合的词语所表示实体的概念内涵中可以概括出“动作”这一特征,从另一集合的词语的概念内涵中可以概括出“动作参与者”的特征。同理,我们还可以概括出若干类其它特征,如动作对象、时间、处所、工具等。这些特征既非具体的,也非概念的,而是抽象的和语法的,以“动作”这类特征为中心,以“动作”与“动作参与者”等其他语法属性之间的关系为基础,完全可以建立起一种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语义结构。这种语义结构就是“动核(谓核)结构”。在动核结构中,表示动作的词语(动词、谓词)和动元(动词的必有论元)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意义,这种关系意义属于语法意义,其表现形式也具有语法形式的特征。动核结构及其表达的意义是语义平面典型的,也是基本的形式和意义。

句法平面的形式和意义是从语言符号相互组合时的分布情况概括抽象出来的,和句法相关的语义平面的形式和意义则是从语言符号所表示实体集合的概念内涵中概括、抽象后具有语法特征的语言成分之间的关系及其意义。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以前的语法研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罢了。无论是用语义结构的分析来代替句法结构的分析,如把施事等同主语,受事等同宾语的传统语法分析;或者是完全排斥语义平面,作单一的句法分析,如纯以位置决定主宾语的结构主义语法分析,都没有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2.1.4 语用平面的形式和意义

三个平面理论中的语用平面要研究的是和句法平面密切相关的语用问题。语用平面的研究也属于语法研究的内容之一,语用平面的形式也是一种语法形式,语用平面的意义也是一种语法意义。

语序、虚词、语音等语法形式都可以作为语用平面的形式来表达语用平面的意义:语序的不同能显示出不同的信息;某些虚词可以作为语用意义的标志,如“关于”、“至于”等可以标示主题:某些语音形式可以分别标示句子的焦点和表达重心,等等。

语言符号是人类交际时运用的工具。人总是在运用符号及其所指表达一定的思想内容,而且所运用的符号不可能总是单一的,也就是说,是符号的使用者在处理、组织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是人在使用句法结构。而且事实上,句法结构也正是从运用着的句子中抽象出来的。因此,句法和语用的密切关系也是必然的。

人类运用符号的目的是传递信息。信息传递所使用的基本载体是句子。具体的句子所传达的具体的信息千差万别,是无限的,但运用句子传达信息的方式却是有限的,可以概括化、抽象化的。我们可以把句子的这种具有语法特征的形式称为语用平面的形式,即语用结构,它所表达的同样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语用价值称为语用意义。典型的语用结构是“主题——述题”结构,其表达的是“旧信息+新信息”这样的语用意义。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语用结构,如焦点结构形式、语气和口气结构形式等。它们都能表达一定的语用意义。

2.2 静态和动态相结合

在语言研究中,努力把静态的语法分析和动态的语法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必须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

静态和动态本来是一对哲学概念。语言学引进它们的本来目的是要区分语言和言语。一般认为,语言是静态的,言语是动态的。推而广之,有人提出语言单位和言语单位的划分,认为词和短语是静态的语言单位,句子是动态的言语单位。这种说法有其充分的合理性。但是必须要认识到,即使是在哲学上,静态和动态都不是绝对的,所谓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正是这个道理。因此,正如范晓(1988)所指出的那样,语言和言语、语言单位和言语单位的静态和动态的区别都是辩证的。对词和短语可以进行静态描写,也可以进行动态研究;而句子既是语言单位(从句型的角度来看),也是言语单位(从句子本身来看),既可看作动态的单位,也可看作静态的单位。可见,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并非指研究对象的范围,而主要是指一种语言研究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三个平面理论既然把静态和动态研究相结合的原则作为语法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那么这一原则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贯彻到句法、语义、语用各个平面的具体研究当中。因此,有人(眸子1994)认为三个平面的动态分析只是“分析动态”,其实是一种误解;而认为“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都是静态分析,语用分析则是动态分析”〔2 〕的看法也不够全面。实际上,句法分析和语义分析都有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之别;语用分析中虽则主要是动态分析,却并不排斥静态研究的可能。

句法平面的静态分析是不难理解的:对短语所作的结构分析,对一个具体句子作删除语境因素、非句法成分因素后所作的结构分析都属于静态分析。句法分析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语言的句型系统,但要想真正达到这一目的,仅有静态分析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必要的动态分析。就短语而言,有句外短语和句内短语(范晓1990)或者是词汇中的短语与使用中的短语之别。受语用因素的影响,使用中的短语结构跟词汇中的短语结构相比,常常会有所不同。一个典型的事实是,有些在语境中可以出现的短语结构不可能作为一个词汇短语出现。如:

(1)台上坐着主席团(/坐着主席团)

(2)我苹果吃(/苹果吃)

只有考虑到动态的因素,正确区分静态和动态,才能较好地解释这些语言现象。

句子亦是如此。如把象“我喝了酒”这样的句子从语境中抽象出来作静态的句法分析,得到的只是“主述宾”这一句型。但我们还可以对它进行动态分析:在尽量不影响句子意义的前提下,上例还可以说成“我酒喝了”、“酒我喝了”、“我把酒喝了”。观察和描写同一句型可能有的不同的句式,也是句法平面动态研究的重要内容。

语义平面的分析既可以有静态的,也可以有动态的。从词语的概念意义抽象出来的语义特征等虽然处于语言的深层或隐层结构中,但它们通过句法结构的变化也能体现出动态的特征:施事、受事之类本来就与语序密切相关;而即使是象时间、处所、工具等和语序关系不大的语义角色也会因句法结构的变化而改变。如:

(3)这把刀切肉/这把刀很钝

这把刀:工具(非动元)/系事(动元)

准施事类也可以有这种角色转变,如:

(4)风把门吹开了/山神用风把大山搬走了。

风:施事(动元)/工具(非动元)

动元与非动元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同一语义成分的不同语义角色之间可能的转换不通过动态的研究是不容易发现的。

词语的语义指向由于和语用平面有关,也需要进行动态的、全方位的分析才能做充分的描写。而词语的语义特征分析更得结合动态的。具体的句子才能显示出它的句法结构的相关性,否则就成了静态的词汇平面的义素分析。正如陆俭明(1989)所说,“词的语义特征不是凭空概括得来的,必须结合具体的句式才能概括得到。”

语用平面的分析主要是动态的,但也可以有静态的。动态的分析如不改变句子中词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而考察句子主题选择的可能与规律。请看:

(5)昨天,在会议席上,老李的意见大家都反对。

(6)老李的意见,昨天在会议上大家都反对。

(7)大家昨天在会议上都反对老李的意见。

只有主题与上下文相连贯的句子才是得体的。

语用平面的静态研究指的是对句子的表达功能进行抽象分类,建立某一语言的句类系统,也包括对某一语言的语气、口气系统的研究,还包括对句子的语用结构类型的分析、语用成分的归纳等。

在静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研究这一理论是吕叔湘(1979)首先提出来的。他(1990)指出“我说的静态研究指的是语句的分析、成分的归类等等,我说的动态研究指的是句子内部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一个句子可以怎样不变内容(或基本不变)而改变形式;某一种句式适用于哪一种环境(上下文及其他),环境有某种变动的时候,句式要不要变化,如此等等”,吕先生虽没有明确区分三个平面,但他所说的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在原则上是和三个平面理论相通的。

三、作为语法理论的三个平面

三个平面理论首先是一种本体论。其语法包含着句法、语义、语用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三个平面理论体系中,语法是种概念,其余的是属概念。“语法”和“句法”的差别是本质的,而非表面的。需要指出的是,三个平面理论的倡导者在开始时把“语义的、语用的、语法的”三者并提,后来虽然改为“句法、语义、语用”,但当时并没有做特别的说明,因此有些学者对语法分析的三个平面理论产生了误解:有人把三个平面分别理解为语法、语义、语用,并由此对“三个平面”的提法有不同的看法。

误解之一,吕必松(1992)认为“语义就存在于语法之中,语法跟语义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容关系,而不是平行关系”、“语法和语义……不能构成不同的平面”。很显然,他理解的“三个平面”是由“语法、语义、语用”组成的,这是对句法平面的误解。

误解之二,刘叔新(1994)曾撰专文指出,“三平面之一的语义属于语法意义,(这)颇使人意外不解……平面会成为两个而不是三个”。他的理由是“语法(句法)这个平面当然也有意义内涵,就是语法意义;语义平面若也是语法意义,显然能够而且必定同语法平面的实质相一致”。这一误解虽然是针对语义平面的,根子却出在对句法平面的认识上:他坚持先把三平面中的“句法”理解为“语法”,然后推导出“三个平面”中的语义不可能是一种“语法意义”的结论,这似乎是偷换了概念。在我们看来,语法的三个平面各有其形式和意义,且都属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既如此,说语义平面的意义也是一种语法意义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也有人从坚持语法的独立性的立场出发,只是出于要对“语法”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的研究而把“语法、语义、语用”三者并提。这种观点并不是真正的三个平面理论。比如有人(史锡尧1991)主张语法、语义、语用三结合进行研究,其语法、语义、语用分别指的是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这种“三”所包括的内容已经超出了语法研究的范围,成了“语言研究的三平面”了。

三个平面又是一种方法论。它不仅要求我们在语法研究中注意区分句法、语义、语用这三个不同的平面,又要努力在具体研究时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句法分析时要考虑到语义的和语用的因素,在语义分析时要考虑到句法和语用的因素,而在语用分析时也要考虑到句法和语义的因素。因此,三个平面理论的句法、语义、语用都有其各自独特的内涵。

3.1三个平面的句法观

张黎(1991)在其博士论文中曾指出:“句法”这个概念至少有三种含义(1)句法指句子的组织结构之法;(2)句法指短语结构之法;(3)句法指语法的表现形式。在我们看来, 三个平面理论中的句法含有上述全部三种意义的特征,但又不等于它们的简单相加。

三个平面中的句法首先指的是短语结构之法。胡裕树(1981)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主张区别“句子分析”和“句法分析”,其“句法分析”实际上是对短语的句法结构的分析;范晓、胡裕树(1992)在解释句法平面的形式和意义时明确指出:“句法意义是指词语与词语相结合组成句法结构后所形成或产生的显层的关系意义,句法形式就是表示这显层关系意义的语法形式”。

这种看法的依据在于,一方面,汉语短语的地位非常重要,它是词和句子的“中间站”。某些句子甚至可以看作是短语通过某种途径直接“实现”而来的;反过来,正因为汉语的短语结构类型和句子的基本结构类型非常相似,短语的所有类型在句子里都能有所反映,所以才可以给短语结构之法冠以“句法”的名称。另一方面,从来源上说,短语可以看作是从句子中抽象出来的,其结构之法自然脱不出句法的范围。

但短语和句子毕竟不是一回事。由短语实现为句子不仅仅是一个加上语调的过程,往往还因为语用的需要必须经过移位、省略、增添等多种变化。这些变化一定要有一个核心结构作为基础,这一基础结构之法是句法平面研究的重要内容。从这个角度看,句法指句子的组织结构之法。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句子的组织结构”不是整个句子的结构。因为句子结构中除了核心句法结构之外,还有诸如主题、独立语、提示语等语用成分。语用成分只是附丽于句子的核心句法结构上的句子成分,它们是句子的,却不是句法的。句法分析是句子分析的基础,但它不足以反映句子结构的全貌。因此,“句法”也就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句子的组织结构之法。”

“句法结构是句子的基本结构……语用要在句法基础上才能示现;语义和语用发生关系也要通过句法才能实现”〔3〕。同时,一定的句法结构形式总可以作为一定的语义结构的显层体现,从这个角度来看,“句法”也可以理解为“语法的表现形式”。因此,说“句法形式也是表现语义的一种形式”是有道理的,并不象有人理解的那样“牵强”。

当然,说“句法”指“语法的表现形式”是有条件的。这种有特定内涵的说法是为了强调、突出句法平面的重要性。句法是三个平面语法研究的中心,“是个轴,也可以说是个纲”。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句法”这一术语来取代“语法”。相反,语法的语义平面和语用平面也都有自己特定的形式和意义,是“句法”所无法涵盖的。

可见,三个平面的句法分析包括短语的句法分析和句子的句法分析。前者不难理解,后者却需要做一番必要的解释。

由短语到句子,最方便的途径就是一个短语直接带上语调。能进行这种“实现”的短语往往是主谓短语。由这种主谓短语直接实现的句子的句法结构我们称之为基本句法结构或典型句法结构,其构成的句型可称为基本句型。

但前面已经说过,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是由主谓短语加上句调后的简单实现。由于表达的需要,有时基本句型中的成分可能发生语序方面的变化。如SAVO-AOVS/ASOV(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使用的符号和一般通用的符号含义相同,下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省略现象,如:SAVO-AVO-VO-A/V/O/S。 有时还可能出现增添非句法成分现象(增添的成分记为X)如SAVO-XSAVO/SXAVO/SVOX;更复杂的情况是,上述这些情况会交叉甚至同时出现,如:SAVO-XAVO-XOV/XOSV……如何分析归纳这些千变万化的句子的句型是句法分析的一个棘手问题,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胡裕树(1984)曾指出,非句法成分的增添不影响句型,因为句法分析时可以除去,句法成分的省略也不影响句型,因为可以根据语境先找回省略了的成分,然后再进行句法分析。

语序作为一种普遍的语法形式,其变化对短语结构类型的影响是显著的和必然的,如“他打”和“打他”分别是主谓和述宾结构。但语序变化对句型(上位句型)的影响却并不尽然。

胡裕树(1982)在论及汉语句首的名词性成分时提出过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的理论。他指出,在动词谓语句中,“VP前的名词性成分都属于句子,但它们之间有区别:主语属句法结构,即句子的内层结构,其余的属句子的外层结构”,“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的区别,是句法关系和非句法关系的区别”。对这些论述我们作如下理解:

(1)句法结构只是句子的内层结构而非整个句子的结构。 句子的句法分析只是对句子内层结构的分析,因此,句法分析虽然是句子分析的基础但却不是全部。

(2)反过来,句子存在着非句法性质的成分, 硬性用句法框架模式的分析来代替句子结构分析,在理论上既有失片面,又有悖科学,在实践上也就很难行得通。

(3)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的区分标志是主语。以主语为界,主语以左为句子的外层结构,主语以右(包括主语)为句子的内层结构。

这样看来,内外层结构的区分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说明的问题。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区分的标志,主语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但我们认为,主语只是一个句法上的概念。在以动词为中心构成的句子中,主语是由“真正的V前动元”充当的,这样的“V前动元”有而且只有一个,这就保证了主语作为标志所必需的稳定性和纯洁性。

有了标志并不意味着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语言现象中还会出现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其一是,主语以左没有可以看得见的语言成分,这时外层结构体现为一种零形式,或者说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重合在一起,主语既是句法成分,又是语用成分,即一般所说的主语和主题相兼。如:“我没看过《北回归线》。”中的“我”。

其二,充当主语的V前动元由于种种原因(省略、隐含等), 没有出现在句子结构的表层。如:

(8)我的锣鼓就敲到这里。

(9)上海去不成了。

(10)下午开会。

(11)羊肉馅包饺子。

(12)酒喝完了。

(13)在上海很难见到黄面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施事或主事在充当主语方面有优先权,当主事或施事不出现的情况下,受事、时间、工具、处所等可以“提升”为主语。我们不赞成这种看法。因为这样一来,主语势必又将变得十分庞杂而无法控制。有鉴于此,我们将象上例之类句子的主语位置仍视为V 前且紧靠动词,或者干脆就以动词为界(动词前有副词时以副词为界),动词(主语)以左的成分为语用成分。上述诸例句首的名词性成分都是句子的主题。

其三,有些动词的V前动元在现实句子中会跑到动词后边,V前位置被别的名词性成分占据。这时内外层结构的划分界线也是动词。如:

(14)王冕死了父亲。

(15)这张桌子断了腿。

其四,V前动元虽然出现在动词前面,但带上了介词“被”。 这种被动句是典型的主题句,“被”字可以看作主题的标记,“被”字以左为语用成分,“被”字以后(不包括“被”字)为句法结构。如:苹果被我吃了。有时“被”字后面的“V前动元”并不出现, 这时“被”字仍然是内外层结构的界线。如:

(16)老李被开除了。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外层成分(非句法成分)居于主语以左只是一般的规律。但事实上,有些外层成分也可以出现在主语的右边,包括主语和谓语之间以及句末两种位置。即SWP,SPW(W代表外层成分)。如:

(17)毫无疑问,小王是对的。

(18)小王毫无疑问是对的。

(19)小王是对的,毫无疑问。

有此成分居于主语以左时是非句法成分,居于主语以右时却可以成为句法成分。如:

(20)明天我去北京/我明天去北京

(21)电影我很少看/我很少看电影/我电影很少看

还有些外层成分如各种句末语气词的位置总是固定在句子的末尾,从不在主语以左,但这些成分是一种近乎纯粹的语用成分,和句法无涉。作内外层结构划分时也可以不予考虑。

3.2 三个平面的语义观

作为符号学的三个分支之一,语义研究的是符号及其所指之间的关系。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理论虽然从来源上说受到了符号学理论的影响,但对三个平面的认识并没有受符号学三个分支的严格定义的束缚。M-orris认为语义研究的是符号与符号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这其实是不够的,至少还应该包括符号所指与符号所指之间的关系。因为作为人类交际工具的语言符号实质上是符号、符号所指及同使用者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一划为三的。所以语法研究三个平面中的语义平面和句法密切相关,与语用也非了不相涉。换言之,三个平面中的语义,是和句法平面以及用句法相关的语用平面的部分因素都有关联的语义。正是出于这些考虑,三个平面论者(范晓、胡裕树1992)才把语义平面研究的内容诠释为1)动核结构;2)动词的“价”;3)名词的格;4)语义指向;5)歧义;6)词语的语义特征;7)语义的选择限制。 其中前三项内容是和句法相关的语义因素,4)、5)两项主要和句法有关,但也与语用平面相涉;而最后两项内容则是与句法平面及语用平面都有关的基础性研究,下面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

3.2.1 语义特征分析与语义选择限制

五十年代时,人类学家借鉴语音学的特征分析法来研究各种语言中反映亲属关系的词。此后,理论语法学家也采用类似的办法来研究概念上的词汇、语义关系,是为语义成分分析法。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所有的实义词的意义都可以进一步分析为一些语义成分,这种语义成分也有人称为“语义特征”(Semantic Features)。六十年代以来,一些语言学家企图把这种语义成分分析“形式化”,使它与转换生成语法结合起来,而且西方一些一度流行的语法理论如解释语义学派、生成语义学派、格语法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曾借助过语义成分分析法。

采用“语义成分分析法”不仅可以描述词的概念意义,还可以反映词与词之间的相互关系。如:

女人:+人+成年+女性

美女:+人+成年+女性+美

但这种语义特征分析得出的是纯词汇层面的认知意义,其对象往往是单个的、具体的词,概括程度和抽象程度都不高。且“语义特征”是凭经验或对客观事物的了解而分析出来的,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可以因人而异。

三个平面理论也把“词语语义特征”纳入语法研究的范围。这种语义特征和上述的语义成分有联系,但又有区别。上述语义成分分析法是语义特征分析的基础,语义平面所研究的语义特征又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它的着眼点是某些句法结构中处于某一关键位置上的某类词的某个语义特征,这种语义特征可以概括抽象为一种语法特点,它“既反映着一类词和一类客观事物间的关系,也反映着一类词和另一类词的语义上的搭配关系”,“研究词的语义特征,有助于在语义平面给词进行次范畴分类,有助于说明词语搭配的选择限制,也有助于分化句法同一而语义不同的句子”。〔5〕

词语与词语发生联系的同时,词语所指之间也势必发生联系,前者是句法的,后者虽是语义的,却也和句法有关。由于各个词语都具有自己的语义特点,这些语义特点之间并不是都相容的,即词与词组合时在语义上要受到限制。因此,句法上能结合的词在语义上不见得都能搭配。“吃石头”之类的动名组合在句法上没有错误,但在语义上却是有毛病的。整个组合合句法而不合语义,因此仍然是“不合语法的”(范晓1993)。“研究语义搭配的选择限制,有助于说明词语的组合规律,有利于语法研究的精密化。

3.2.2 动核结构

词语与词语组合形成句法结构的同时,词语所指之间也形成了语义结构。句法结构主要有两种,一类是动词(谓词)和各类名词性成分发生关系所形成的典型句法结构;另一类是非典型的句法结构,主要是偏正结构,包括表示程度、频度、方式等副词和谓词形成的修饰关系以及以名词为中心所形成的各类修饰关系;句法平面研究的重点是典型的句法结构;语义平面研究的重点则是进入典型句法结构的词语所指构成的典型语义结构,即“动核结构”(范晓1991)。动核结构是语义平面最重要的语义结构。

语义平面所研究的动核结构跟语义学中的述谓结构有渊源关系。述谓结构是由谓词及其论元组成的。谓词决定论元的数量和性质,它支配对谓词有从属关系的论元,是述谓结构的核心。论元和谓词之间有一种从属关系或者说是依存关系。和这种理论比较接近是动词的配价理论。配价在实质上是一种语义范畴。三个平面理论主张在语义平面里研究动核结构,自然也要在语义平面研究动词的“价”。动核结构和句法结构密切相关,配价自然也是如此。动核结构是由核心动词及其动元组成的,动元是动核所联系的必要的强制性成分,它和一般理解的配价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动核结构是生成句子的基底,是隐藏在句法结构背后的东西,和生成语法中的深层结构比较相似。对动核结构的研究主要是在静态的抽象的句法结构中进行,这时动词的各种动元数目处于饱和状态,位置也是固定的。这种固定的数量跟静态的句法结构的主语、宾语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研究动核结构既分析了句子的语义结构,对句法结构的分析也有很大的帮助。

动核结构不仅和句法平面有关,也和语用平面有关。在现实句子中,动词还联系着其它的非动元性质的语义成分,如配价语法理论中的可有补足语和自由说明语。动元成分既可与这些成分共现,也可能省略或隐含,这时动元的位置可能被非动元成分所占据。此外,在动核结构中,动元的位置是固定的,但在现实句子中动元却可能发生移位现象。移位时有的有标记,如“把”“被”“对”之类,有时没有。动元成分的这种变化势必影响到句法结构的构成。因此,研究动核结构中动词的价、名词的格,研究动核结构模式跟句型、句式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分析句法结构在实际使用中的变化。

3.3 三个平面的语用观

三个平面中的语用平面和语用学有关系。语用学作为一个术语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末才由Charles Morris(1938)首先使用。Morris最初把语用学定义为研究“符号与符号解释者的关系”,后来又修正为:语用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它研究符号的来源、用法及其在行为中出现时所产生的作用。Rudolf Carnap(1948)对Morris的观点作了补充,他认为语用学除了研究使用者和词语(符号)的关系之外,还应包括词语的所指。这一补充非常重要,因为语言使用者使用的词语不能无所指,否则就失去了使用的意义,也无法使用。

语用学虽是一门新兴的科学,但它的发展速度相当快,并且已有了自己的分支:纯语用学,描写语用学和应用语用学(何自然1988)。也正因为如此,语用学研究的内容是十分宠杂的。有人甚至因此把语用学称为句法学和语义学的收容队或者垃圾箱。但这并不影响语用学对语言现象的独特的解释力。

三个平面理论中的语用平面理论汲取了语用学中的合理因素,但又明显地不同于语用学。概括地说,就是两者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语用平面研究的是和句法平面以及语义平面有关的语用因素,不包括通常所说的语用学中所谈到的所有语用因素。语用平面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范晓、胡裕树(1992)概括为:1)主题和述题;2)表达重心和焦点;3)语气;4)口气;5)评议;6)句型或句式的变化。下面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

3.3.1 语言研究的公理——语境

Morris(1940)修正的“语用学”除语言表达式及它们所指称的对象外,还包括表达式的使用者及使用的可能语境。事实也正如此,语言符号及其所指一经使用,便与语境密切相连。与此同时,语境反过来对语言使用产生影响。西槙光正(1992)把语境的这种影响归结为语境的“解释功能”,他指出,语境对于语言和语言研究中的某些(包括语音的、语义的、语法的、修辞的、语用的、词汇的等)现象具有解释和说明的能力。用我们的话说,语境不仅影响到语用学和语义学,也影响到语用平面和语义平面,甚至还能影响到句法平面。因此,语境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语言研究的一个公理。

不同的学者对语境的理解不尽相同,在给语境分类这一问题上也是如此。何兆熊(1987)认为语境首先包括语言的知识和语言外的知识;张宁(1988)则把语境分为A语言语境和B非语言语境两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A(1)语句内在语境(2)语句上下文语境和B(3)现场环境(4)背景知识(5)整个现实世界(6)所有非现实世界六个等级。就我们看来,也可作为语用平面研究的公理的语境,其语言语境跟句法平面和语用平面都有关系,非语言语境则主要和语义平面有联系。

语言语境能解释一些在句法平面不能说明的句法规则例外。西槙光正(1992)曾举过一个例子:

(20)我把苹果吃过/我曾把苹果连皮带核一起吃过。

这表明,语句内在语境越简单,对句法的合法性要求越高。

语言语境和语义平面也有关系。典型的事实就是通常所说的歧义结构的歧义在语句上下文语境中即能消除。

在非语言语境中,背景知识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它是双方交际的基础之一。词语所指表示的信息是否已知或者说定指与否跟交际双方共有的常识有很大的关系。定点我们在第三章里还要论及。

我们的目的不是研究语境对语言研究的重要性和解释力。严格说来,我们所谈的语境只是和语法研究相关的语境。但这种语境的内涵和外延都是无法也没有必要界定的,我们把语境作为语言研究的一个公理来看待,语法研究只是语言研究的一部分,当然也受这一公理的影响,只是不同平面受影响的程度不同罢了。

3.3.2 语用结构

前面已经说过,句子的显层结构可以分为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其中内层结构是属于句法的,外层结构属于非句法的即语用的。作出这种对立的划分的前提是以句法分析做为句子分析的核心和基础。实际上,句子是一种运用着的单位,如果撇开句法的核心地位“不管”,只对整个句子进行表层的结构分析,首先得到的便是一种语用结构。显而易见,语用结构是由句子的外层结构和内层结构共同组成的。其中内层结构也是语用结构的组成部分。它作为一个整体,与外层结构发生联系,分析语用结构时可以不考虑它内部的情况,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语用结构涵盖句法结构,它们之间不宜作大小的比较,外层结构可能为一种零形式,这时同是语言的显层线性序列的语用结构和句法结构的分析对象是同一实体,但观察的角度却分属语用和句法两个不同的平面。

3.3.2.1 整体语用结构——信息结构

从根本上说,语言使用者运用句子的目的是传达信息。因此,句子的语用结构实质上是一种信息结构,从说者(作者)的角度分析,信息有新旧(已知、未知)之分。新旧信息组合起来构成的信息结构大致有下面几种:

已知(旧)信息+未知(新)信息

未知(新)信息+已知(旧)信息

未知(新)信息+未知(新)信息

已知(旧)信息+已知(旧)信息

通常认为已知的旧信息在句首时是句子的主题,与主题相对的是述题。因此“主题+述题”是表示信息传递方式的一种语用结构。句子开头部分还可以有表示新信息的成分,我们称之为句子表述的起点,和起点相对的是句子的表述部分。因此,“起点+表述”也是一种表示信息安排方式的语用结构。

信息结构的二分对立和语用结构的二分对立即外层结构和内层结构的对立是相关的,对应的。这正是我们认为外层结构可以是一种零形式(见3.1节)的根据。含有零形式的语用结构是一种最简单的语用结构。如:

(23)咱们科长明天要去北京

但上例在现实中也可能是:

(24)哎,咱们科长明天要去北京

(25)听说咱们科长明天要去北京

这时外层结构不再是零形式,但象“哎”、“听说”之类所表达的信息不是充分的,也无新旧之别。因此我们规定,外层结构中必须有一个能传达足够信息的成分,它至少是个名词性或事物性成分。这样,上述三例的内外层结构、信息结构界线都是相同的。

3.3.2.2 局部语用结构——焦点结构

句子的信息结构是就句子的整体语用结构而言的。实际上,句子中各个成分所负载的信息是有区别的。其中有的是交际双方所重视关心的句子表达的重点,可以称之为“焦点”(Focus)。

表示焦点的方法可以有多种。有语音的,也有语序的和词语的。语序的和词语的焦点表示法要借助于一定的结构,这种结构可以称为焦点结构。由于焦点只是句子信息的一部分,所以焦点结构是一种局部的语用结构。汉语句子的焦点结构是比较复杂的,本文不准备作太多的讨论。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焦点结构形式。

(1)“是(助动词、副词)+F(F表示焦点)”。例如:

(26)昨天伤害他的人是老王

(27)明天我会在公园里见他

(28)连我都不相信他。

(2)“是不是(其他助动词构成的A不A)+F”如:

(29)你是不是生病了

(30)你能不能快一点?

(3)“F+疑问语气词(吗)”如:

(31)你生病了吗?

(32)咱们还去吗?

3.3.3 语用成分

句子的语用结构是由外层结构和内层结构共同组成的。因此,严格说来语用成分应该包括内层和外层成分。但内层结构是由基本句法结构构成的,其句法特征非常显著。所以,我们所说的语用成分往往指句子的外层结构成分。语用成分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信息成分,包括起点和主题,充当起点和主题的实体有时可能和句法有关。另外两类语用成分分别是句子的语篇成分和人际成分。这两者几乎与句法无涉,可说是一种纯语用成分。这里就主要谈谈这两类语用成分。

3.3.3.1 句子中的人际成分

句子中有些语用成分是专门用来表达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动机或对事物的评议、推断以及对听话者的称呼、提示等目的的。这些成分由于和交际双方直接相关,我们称之为人际成分。

常见的人际成分有以下几种:

(1)句末语气助词。它们表达的是说话者的情绪和口气, 即句子的语气和口气。汉语的语气和口气可以有陈述(确认、肯定)、疑问(反问)、祈使、感叹等多种。如:

(33)这关我什么事啊?(反问)

(34)去看电影吧!(祈使)

(35)这点面条也够我吃啦!(确定)

(36)那么你是李小晚了?(疑问)

通常所说的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就是按句子的语气特征分出来的类,即句类。句类是句子的语用类型。汉语的语气词是十分丰富的,它们能影响句类,但却不能影响句型。一句话,语气助词只是句子的语用成分。

(2)呼应语。包括表示呼唤或应答的词语。 它们在句子中的位置比较灵活。如:

(37)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回事?

(38)对,我们人人都有写散文的本钱。

(39)嗯,就这么办吧。

(3)插入语。它包括以下五类:①表示推测和估计的②表示肯定和强调的③表示意见和看法的④表示消息来源的⑤表示引起对方注意的等。如“看样子”“毫无疑问”“依我看”“据说”“你瞧”等词语。这些词语的地位和作用在许多著作里都有论述,此处从略。

3.3.3.2 句子中的语篇成分

任何句子都不是孤立的,都处在一定的语境或者说是语篇之中。语篇中的句子与句子之间在语义上往往有一定的联系,需要靠一定的手段衔接起来并相互照应。从句子分析的角度看,这些主要起衔接、照应作用的成分有的可能是句法成分,但更多的则只是一种语用成分。这种语用成分可以称为语篇成分。

作为语篇手段,衔接和照应的内容很复杂,值得深入研究。但就句子分析来说,衔接和照应的情况可以简单化。根据衔接和照应成分所表示逻辑意义关系,可以把它们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 )表示列举的;(2)表示承接或递进的;(3)表示转折或对比的;(4)表示等同的;(5)表示原因或结果的;(6)表示总括或总结的。如:

(40)另一方面,敌人一直摸不清我们的真实情况。

(41)另外,他还让你九点以前一定赶到。

(42)否则的话,我就要开除你。

(43)也就是说,现在该你让步了。

(44)所以呀,这事还得指望您。

(45)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

3.3.3.3 句子中的冗余语

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语用成分。它表现为交际中的一种别有风格的重复罗嗦现象。包括以下几类:(1)句中语气词;(2)重复的词语;(3)口头禅。如:

(46)我吧,今儿吧,给她打了个电话。

(47)您这是怎么啦你这是?

(48)我说祥子,你还算人吗?

这些成分一般只在口语中出现,“其实并无意义,到写作时……就要分别删去”(鲁迅语)。当然,这并不排除有些口语色彩很浓的书面材料使用的可能。但不管怎样。它们的语用成分的性质是确定的。

四、三个平面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于三个平面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说法已有很多(见1.2节)。 其中范晓、胡裕树(1992)的论述最为详细,也最为深刻、精辟。这里在两位先生的论述的基础上,谈谈我们的一些想法。

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实质上是三位一体的。它们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其中句法和语义之间是一种表里关系,或者说是显层和隐层的关系。因为“语义平面的结构若没有一定的句法结构来表示,是无法显现的;相反,句法结构若不表示一定的语义结构,也就空洞无物,成为不可知的东西。”

和句法一样,也处于语言结构显层的语用和语义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显层和隐层”来概括。表示各种语义成分(包括施事、受事、对象、结果、时间、处所、工具等)的词语都可以充当句子的语用成分。当然,语义和语用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句法才得以实现的。另外,语义是“解码”的关键。而“解码”不仅仅要求要理解各个词语所充当的语义角色,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它们所指称的内容以及所负载的信息。语义和语用的这种联系虽然跟句法有关,但却不是直接的。

句法和语用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句法结构和语用结构之间的关系。句法结构是语用结构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核心,一般语用成分是附丽于这一核心之上的。但语用结构又有自己的特点,那是句法结构所不具备的。

* 谨以此文祝贺胡裕树先生八十寿辰。

注释:

〔1〕王希杰语, 见岳方遂整理的《三个平面:语法研究的多维视野》,《语言教学与研究》1992-1

〔 2 〕参见施关淦《关于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 《中国语文》1991-6

〔3〕、〔4〕参见范晓,胡裕树《有关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几个问题》、《中国语文》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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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面理论的历史发展与深化*_语法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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