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理中若干问题的探讨_国企论文

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处理中若干问题的探讨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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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处置对档案部门而言,的确是一次颇有难度的挑战。国有企业转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参与部门多,改制前形成的档案数量之大更是档案部门前所未见。那么档案部门是不是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在这一次档案资源建设的机遇面前,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呢?目前国有企业转制已入尾声,而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处置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时不我待。本文试图以南通市的相关工作为背景,对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处置中的一些核心问题进行思考。

一、国有企业转制档案的价值问题

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到底有没有价值,价值几许,这是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处置中的最基本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是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关系到我们档案部门本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最终影响决策者的思路。笔者认为,面对一次机不可失的档案资源建设的机遇,面对一次充分发挥档案部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的良机,档案部门的认识并不是都很清晰。

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制的国企是一段历史的见证。据初步统计,南通市从 1996年至今已有改制国企570家。南通是中国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又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转制国企中有通棉三厂这样筹建于1914年、作为张謇创办的大生企业系统骨干的企业,亦有早在1991年就破产的益康公司。这些国企档案展现近百年南通企业的风云际会,是宝贵的地方史料。转制国企档案的进馆,极大地丰富了馆藏,使南通工业史乃至南通发展史避免了断层。这些档案除了反映企业本身的经营外,也从侧面具体体现南通企业改制不断深化推进的过程,改制模式和规范不断探索的过程,是今后研究国企转制得失成败的重要依据。

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固然有其史料价值,其现实作用也不可小觑,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1.政府对转制国企的后续监管和善后处置的依据。南通国资委在处置转制企业有关问题时发现,部分转制企业不履行资产转让协议,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后不承续原股东的承诺,有效资产处置后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改制时剥离的资产被长期无偿占用,通过不正当手段转让资产造成改制企业歇业破产等新情况,由此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和造成公有资产的流失。而企业转制中形成的材料是处置以上问题,加强剥离资产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2.纪检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工商税务部门办理业务的依据。南通市档案馆已经为本市以及山东、湖北等地纪检、检察机关提供了柳新煤矿等单位的档案,为惩治腐败、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了证据。南通市地税局通过查阅2005年撤销的纺织控股公司的会计档案,顺利地办理了注销该公司的手续。

3.为企业原职工解决待遇问题。改制国企职工较多地利用档案提供其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苦脏累工种、职称、独生子女家庭的证明,来获取他们的应有权益。需要指出的是,国企转制时,一些企业没能及时转递职工的个人档案,不少职工在需要利用时无从获取,还有的个人档案归档不全,因此企业档案成为他们的希望所在,会计档案中的工资表往往起到关键作用。

随着南通市档案馆转制国企档案的不断增加,其利用呈上升态势,从最初的少量利用,到2006年利用逾100人次,利用档案3000余卷,占该年全年利用的六分之一。

有人认为,经过一段时间,当职工权益基本落实以后,这些档案就没有多少利用价值。这是一种轻视转制国企档案价值多元性和发展性的观点。转制国企涉及千家万户,转制国企档案记录到的公民成千上万。国内外的实践已经证明,凡反映公民个人信息的档案,必然成为后人寻访、探索的宝贝。欧美地区档案馆的家谱利用十分频繁和普及,是档案馆增强影响力、走近百姓的重要方面。我们的档案馆要向公共档案馆发展,这是一个良机。

与上述轻视观点同时还存在一种畏惧心理,如此大量的档案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扑面而来,有人不免心里打鼓。的确,转制国企档案数量超出了最初的想象。南通市档案馆2006年底馆藏档案和资料 42万余卷,其中转制国企档案12万余卷。而已接收待整理的估计有 10万卷,待接收的保守估计有25万卷。也就是说转制国企档案数量将大大超越其他所有档案,这确实是个挑战。这是档案部门发展的又一契机。2007年南通市政府批准建立南通市企事业档案保管中心,库房面积5000平方米,使困扰多时的转制国企档案的存放问题得以解决,也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

二、档案行政部门在国企转制档案处置中的作用发挥问题

国企转制档案处置是一次大考,它综合地考察档案行政部门参与重大社会活动的能力,不仅考察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还考察面临复杂多变的局面的应变能力和智慧。档案行政部门应该珍惜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展示自我的机会,把这件上系党和政府、下联百姓大众,同时扩大自身社会影响的大事做好。

南通市的国企转制肇始于1991年,1996年开始全面启动,采取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方式,至 2005年基本结束。此刻回顾一下国企转制档案处置的历程,对于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乃至探索档案工作的运行规律,都有益处。

南通市1996年第一轮转制中,政府以企业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负责推进所属企业的转制;2001年开始,撤销工业主管局,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04年底改制企业实行属地管理,五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整合,并成立了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十年间承担市属企业转制指导职能的机构先后由市改制指导团、市审改办、市改革联席会议,牵头部门有体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及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转制的主持机构如此众多和多变,更不用说转制模式和政策体系的复杂。这也给国企转制档案处置的艰难打下了伏笔。

南通市的国企转制档案处置始终与国企转制同步。益康公司破产后,其档案及时被接收进馆。1995年11月,体改委和档案局联合行文《关于企业体制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对企业集团、企业改为股份公司、合资企业、承包租赁企业、兼并企业、破产拍卖企业的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随后在1996年 11月,市改制指导团办公室和档案局发出《关于加强改革转制企业档案管理的紧急通知》,对转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提出要求。1998年3月,国家档案局等四委局联合出台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之后,南通市随即进行贯彻。以上规范文件的出台,以及档案局相关工作的及时跟进,使国企转制档案处置有序展开。

国企转制档案处置一方面是对历史负责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向一个档案意识相对薄弱的领域进发的过程。档案部门很快注意到,面对繁杂众多的转制事项,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或许是精力不济或许是意识不到档案的重要性。而缺少了这些部门的主动配合,就档案部门的力量相对如此大场面,就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有一度国企破产频仍,待档案部门介入已是人去楼空,遗留下的档案往往不全,更不谈档案处置费用。必须从源头上找办法,既能确保提前介入,又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要有制度的保证。努力的结果是在2000年11月,南通市中级法院、体改委、档案局联合发布《南通市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其核心内容是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企业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破产清算组,档案处置费用在破产经费中列支。此举可谓牵住了牛鼻子,把困扰档案部门多时的在破产国企档案处置中信息滞后、经费无法保障的问题迎刃而解。

随着工作的深入,另一个困难浮出了水面,这就是大量转制企业档案的涌入,档案馆的库房胀库。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市政府将位于黄金地段的和平商厦1500平方米的3楼调济给档案馆作过渡库房,并最终批准建立库房面积5000平方米的南通市企事业档案保管中心,彻底解决了转制企业档案安身的问题。

转制企业档案的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取得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的支持,同时需要有确实可行的制度作保证。它又是一次不断探索的过程,不能指望一劳永逸,更不能指望靠一两个文件就解决问题,而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三、国企转制档案最终流向问题

国企转制档案流向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特别是在转制国企的原主管部门撤销、转制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的情况下,各级各类档案馆必须要把这副担子挑起来。

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国企转制档案的数量过于庞大,前文已述,南通市的国企转制档案数量甚至超出了馆藏其它档案,估计其它地方情况相似。对于这部分档案价值,有持怀疑论的,本文对此已有阐述。也有建议经鉴定“瘦身”后进馆,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地将转制国企的档案收集进馆,以避免监管的空白,而鉴定所耗财力物力,恐怕也是许多地方力所不能逮,与其这样还不如先把精力用在刀刃上。

苏州工投公司花巨资建立了企业档案保管中心,这为档案馆暂时减了压,但这种方式是否具有普遍性?且不说中国的国企管理体制是否还会变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如何,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否都愿意花钱在这上面,尤未可知。况且,在某些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被明确不承担对属下企业的档案管理职能,而由所在地档案行政部门直接承担。即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愿意按苏州工投公司模式操作,还是有大量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能涵盖的转制企业档案需要档案部门去处置。

因此,必须彻底抛开等、靠思想,勇敢地承担起时代赋予当地档案部门的职责,在做好档案处置工作的同时,积极向政府争取。南通市企事业档案保管中心是南通市档案局多年努力的结果,拟建成集中保管转制国企档案和提供利用的场所,同时系统开发企业档案资源,举办有关南通工业发展史的展览,使之成为拓展档案社会功能的基地。

四、国企转制档案收集问题

从具体工作的角度看,转制为民营企业的国企,其转制档案处置中最难点在于对转制前那部分档案的收集。从法律角度,这部分档案除了部分科技档案和职工档案外,都属国家所有,一般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改制后的企业经营者多少是有档案意识的,也体会到对企业的今后运作是有作用的,一般不主动移交档案部门,也不会遗弃、毁坏这部分档案。但据笔者观察,档案的保管条件普遍要比改制前恶劣,许多企业把原来的库房腾作他用,有的甚至为了节省空间,将档案从档案柜移装到麻袋,导致安全隐患。而且企业改制后,其办公地点、控股股东会不断变化,档案的处境又存在不确定因素。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国企改制后及时跟进,将改制前的档案接收进馆。但库房容量的不足和人力的不济,往往使档案部门力不从心。

笔者认为,在库房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档案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档案的收集:

首先,要加强与改制企业的联系。特别要经常到企业去实地了解档案情况,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指出,对档案的实际数量要掌握得越详细越好,最好把档案目录复印备份。要保持联系不断线,使档案保管情况在档案部门的掌控之中。

其次,根据轻重缓急,分批接受。对确实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或者经营者没有能力继续保管的,应当机立断,迅速进馆。对于历史价值较高,或者社会利用面广的,可以优先进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档案的专项进馆。针对转制企业后续服务和监管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巩固企业转制成果,妥善解决转制中的遗留问题,依法规范转制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南通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2月发文《关于加强市属改制企业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改制企业台帐资料,市国资委要牵头组织发改、档案等部门,抓紧进一步整理和完善原市属企业的改制实施方案、政府批复文件、资产转让协议等档案资料。市档案局准备与国资委就转制国企在转制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专项收集,以彻底改变目前该部分资料多头管理、多处存放、不便利用的问题,为相关职能部门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打基础。

再次,要加强与转制企业的互动。国企转制后,对属国有的档案已没有占用权和处分权,相应的也没有了法定的保管义务,由于档案部门不能及时地对这些档案进行收集,在事实上转制后的企业对这些档案进行民事意义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转制结束后,转制企业已没有法定的保管转制前档案的义务,因此尽可能快地将档案接收进馆是档案部门的应尽职责。所以档案部门应该对认真负责保管转制前档案的转制企业进行必要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对确需在一定时期内要大量利用转制前档案的企业,可以在双方协商下,由转制企业对该部分档案进行代保管,并签署档案代保管协议。在南通市的实践中,档案部门要求代保管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档案要经必要的整理,有全引目录、案卷目录;有专门的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等八防设施;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档案仅供企业自身利用,不得外借;企业要遵守有关保密、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法规;未经许可,企业不得擅自编印、刊登档案中记载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代保管方便了转制企业的利用,也减轻了档案部门特定一段时间的压力,还能较好地确保档案的安全。代保管时间以一年为限,到期后根据企业需要,并经考察符合条件可以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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