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时空地位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论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时空地位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论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时空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营经济论文,地位论文,时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现在的问题是:私营经济将存在多长时间,有无长期存在的价值?我们知道,“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①],任何事物都有其空间上的广延性和时间上的连续性,我们要认识一个事物,就必须了解它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空间位置和时间位置。所以,我们要探讨当代私营经济的历史地位,就必须考察它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时空状态。

一 当代私营经济的时间地位

所谓私营经济的时间地位,就是指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消亡的时间跨度。换句话说,也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私营经济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时间将有多长?它仅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认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时间地位很重要,这不仅有助于保持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且有利于私营企业主消除疑虑,克服短期行为,从而促进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们知道,我国当代私营经济是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之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从商品经济的土壤里和个体经济的胚胎中,逐渐成长壮大起来的。它既然是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和商品经济的复苏而诞生的,也就只能随着一切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和商品经济为产品经济所代替而消灭。所以,私营经济发挥作用的时间不会是短暂的,而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状况考察,私营经济之所以将与公有制“长期共同发展”,贯穿于社会主义的全过程,而不只是它的初级阶段,这是因为私营经济在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强大物质基础方面,始终有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私营经济始终是公有制经济必不可少的补充。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到下个世纪中叶,在走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程以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只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了加速国民经济发展的进程,不断提高现代化的程度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我们不仅要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公有制经济,而且要继续保留和发展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一是要继续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因为它们在聚集闲散资金,调动民间的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经济,承担公有制经济不需、不宜、不愿或难以承担的经济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品种、多性能的需要以及便民利民等方面,有着国有、集体经济无法替代的作用。只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还不能覆盖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需要,个体、私营经济就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二是要继续吸引外资,兴办“三资”企业。这既是加速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也是发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需要。对外开放,吸引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同时也输出我国的资金和技术,这是我们国家要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国策。既然国外的资本主义可以在我国长期存在,那么本国私营经济的存在也就理所当然了。

第二,私营经济仍然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按照传统理论,私有制是不适应社会化的生产力的。因此,人们常常把我国私营经济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原因,看成是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需要有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这虽然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正确的,但仅仅这样解释就显得有些不够。因为按照这种说法,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私营经济就不应该存在了。事实并非如此。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私有制不仅适合于落后的生活力,适合于小生产,也适合于机器大工业生产,而且还适合于现代化、社会化程度高度发展的现代生产。反映了现代生产集中化和大型化的发展趋向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并没有终止私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是由于新的科技革命,导致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从而使得现代生产力除了有向集中化、大型化发展的一面之外,还有向分散化、小型化发展的一面。而小型的、分散的生产,正是私营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只有大企业、大银行、跨国公司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组织,而是在大型企业的周围有一批中型企业,在中型企业的周围又有一批小型企业,为之生产协作配件,提供服务,形成以大企业为中心的协作网络。80年代中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美国,私营中小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价格,就占到全美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二强;法国的私营中小企业产值更占全国总值的60%以上。可见,在生产规模上,集中与分散并存,大型与小型并存;在所有制关系上,国有与私有并存,大私有与小私有并存,是当今世界经济结构的普遍现象。在我国实现现代化之后,也同样会存在生产集中化和分散化、大型化和小型化两种趋向,因而也同样会存在私营经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如果说,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高低不同的多层次特征,所以需要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之相适应的话,那么在实现现代化之后,虽然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高低层次已不存在了,或者是减少了,但生产力发展规模上的多层次,即集中与分散、大型与小型之间的多层次,是一定会存在的,所以仍然需要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之相适应。公有与私有、大型与小型、集中与分散,各有其优势和劣势、强点与弱点。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多种规模经济并存,有利于它们相互之间优势与劣势互补,促进强点强化,弱点弱化,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地高速度发展。

第三,私营经济也是我国安排劳动力就业的一条不可缺少的渠道。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每年有几百万新成长的劳动力处于待业状态。同时,由于社会需求、产业结构的变化,也还会经常有大批职工处于“在职失业”状态。所以,劳动力就业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严峻问题。即使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国有企业的生产方式将进一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国家每年都将新建扩建一批企业,但公有制经济所能容纳的就业量是极其有限的。这样,就只能依靠劳动者自身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谋职业。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正是人们自谋生计的一条主渠道。

由此不难看出,私营经济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时间决不会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其实,私营经济的存在,无损于社会主义的光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所有制结构中是否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而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占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也不在于是否存在私营经济及其所占比重,而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居于何种状态。

其次,从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考察,私营经济将存在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这也是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是商品经济分不开的。

本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然而,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却告诉我们,由于劳动分工的差异、劳动态度的好坏、劳动效率的高低各不相同,不同质、不同种的劳动还不可能不进行等价交换。而在交换中,耗费在不同产品上的劳动是很难用时间作尺度来直接衡量的。既然不同质、不同种的劳动(它的物化形式是产品和劳务)不能以时间来计量,那么,“价值”形式也就难以退出历史舞台了。我们知道,一种产品价值的确定,不是人们用计量工具测量或计算出来的,而是在生产者背后通过无数次交换行为,由市场竞争自发地形成的。这就是说,要实现不同质的劳动等量交换,要使不同种的劳动合乎社会需求,就不能不通过市场,不能不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正因为如此,所以,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无法排除的形式,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

商品经济是一种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这种交换,实质上是不同所有权的交换。由于同一所有者、同一利益的经济主体,无需交换自己的产品,所以不同所有者、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既是商品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商品经济的这种交换行为特征,要求有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作为其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是要在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成熟。可见,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不是一个短暂的历史现象。

其实,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里,消灭私有制和实现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占有、排除商品经济、实行物质资料有计划的生产和分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是同步的。既然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还不能实现生产资料全社会占有,也不能排除商品经济,所以个体私营经济也必将继续存在和发展。两种公有制(全民和集体)将存在多长时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将存在多长时间,私营经济(私有制)也就会存在多长时间。它将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共存亡。换言之,在我们还没有条件使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即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以前,还不能使生产者不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以前,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消灭个体私营经济;即使人为地消灭了,也还会再产生,这是不以人们好恶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若要消灭私营经济(私有制),就先要排除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的排除,则必须使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文化教育的普及,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平:即在社会生活中,不仅可以消灭工农之间的差别和城乡之间的差别,而且也消灭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只有到那时,人们的劳动,除了还有因生产分工不同而产生的种和类的区别外,基本上不再存在质的区别和因物质生产条件不同的影响而产生的劳动效率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在单位时间内所提供的劳动的量,就会大体上是相等的,因而不再需要实行劳动的等量交换。这时,每一个人的劳动,都成为了直接的社会劳动,价格已无需作为衡量人们劳动的尺度而退出了历史舞台,产品也因直接的分配不再转化为商品。个体私营经济(私有制)和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也随之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而由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占有所代替。那时,社会将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所以,私营经济彻底消灭之时,也就是共产主义到来之日。可见,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具有纵贯始终的地位和作用。

二 当代私营经济的空间地位

这就是要从横向的方面,考察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它与其它经济成分的作用相比,有何联系与区别,特点与优势?换言之,也就是研究它对社会主义建设作用的广度与深度。有比较才有鉴别。在我国目前的所有制结构中,主要有全民与集体两种公有制经济,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几种关系相互掺合的混合经济等,而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则是几种所有制最基本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其它经济形式比较,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我们作如下分析:

1.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比较。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与之相比,是一种什么关系,居于何种地位呢?可以说,它既是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又是公有制经济的对手。

所谓助手,就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居于领导的、主导的地位;而私营经济则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处于被领导的、从属的地位。这种状况,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公有制经济本身的力量决定的。公有与私有,各有其特点和优势,各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与价值。公有制代表着社会、国家的共同利益,决定着我们国家的性质。在国民经济中,有许多事业,或因其关系国计民生,或因其影响国泰民安,或因其耗资巨大,或因其利润低微,或因其风险无常,或因其见效迟缓,等等,是私人企业不宜、不能或不愿承担的,这就只有由国家来投资兴办了。而私有企业则以经营灵活,有利于聚集民间资金,能适应复杂的社会需求见长,在许多方面可以弥补公有制经济的不足。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家庭中,虽不是主体,不是当家人,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一员,是主体的必要补充,当家人的重要“帮手”。[②]

所谓对手,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制经济,它们作为不同利益的市场主体,都处于竞争对手的地位,都要接受价值规律、优胜劣汰规律的支配和考验。过去,公有制经济是独家经营,计划调拨,没有竞争对手,也没有企业生产经营的主动性,所以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而私营经济以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的诞生,特别是随着它们的发展壮大,就使公有制经济面临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而正是因为有了竞争对手,才会为公有制企业的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参照系,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私营经济对公有制经济的这种助手和对手的地位,使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同志对私营经济的这种地位认识不足,以为“补充”就是修修补补、拾遗补缺。而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涉足公有制经济已经经营的领域,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就以与公有制经济争原料、争市场等借口进行非难。这种看法显然是对补充地位的一种误解。“补充”是从总体上相对于主体地位而言的,并不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如果说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力军,那么私营经济就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军。它们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不过一个是主干,一个是枝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从所有制结构来说,是以国有经济为领导,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而没有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补充,也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个体、私营经济已经逐渐成为足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局部地区,主要是在少数公有制经济比较薄弱的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甚至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我们决不能因个体私营经济只能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限制它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局部地区超过公有制经济,也没有改变它在整体上仍是公有制经济必要补充的地位。

2.与外资经济比较。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都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都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外国资本,是“洋”的资本主义,也是地地道道的资本主义;一个是国内资本,是“土”的资本主义,是一个不完全的资本主义。一个对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际市场,有其独特的作用;一个则在聚集民间资金,安置社会闲散劳动力,促进国内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且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等方面,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外资企业的盈利,为投资者所收回,难免部分“肥水落入外人田”;私营企业的盈利,除供私营企业主消费外,主要在国内用于扩大再生产,是“肉烂了在锅里”。外资的引进,限于一些大中城市或沿海沿江等交通、通讯比较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的发展则可以遍布全国广大城乡的每个角落,它在活跃区域经济,特别是在改变后进地区面貌方面所起的作用,不仅外资企业无法比拟,就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望尘莫及。

本来,两种资本主义,一“土”一“洋”,各有所长,都是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的。然而,有的人却崇“洋”薄“土”,致使贷款难、扩大经营场地难、购买原材料难及“三乱”现象迟迟未能解决,仍然是困扰私营企业的一些突出问题。当然,由于我国资金短缺,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相对落后,争取尽可能多地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振兴经济的基点还是只能放在发展本国民族工业上。特别是内陆省份除少数投资环境好的重点城市外,广大农村集镇很难得到外商青睐。现实的途径还是要调动当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因地因时制宜,多轮驱动,兴办各种经济实体,才能振兴一方经济,改变落后面貌。

3.与个体经济比较。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是现阶段私有经济的两种不同形式,虽然前者脱胎于后者,但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二者又有着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它们都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但私营经济比个体经济具有更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第一,个体经济基本上以个人劳动为基础,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规模狭小,技术比较落后,劳动生产率也较低,经济功能比较单一;而私营经济则突破了家庭经营的限制,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现代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能够在较大范围内组合生产要素,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技术较为先进,劳动生产率也较高,经济功能比较多样化。第二,私营经济与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相联系,可以在更大的规模和范围内实行分工与协作,生产的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程度比较高,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个体经济属于小商品生产的范畴,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第三,私营经济由于经营规模较大,生产方式较先进,所以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安排劳动力就业、向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向国家交纳税收等等方面,都比个体经济有更大的作用与贡献。因此,要积极鼓励个体户向私营企业转变,更好地发挥私营企业“三个有利于”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1页。

[②]列宁语,见《列宁选集》第4卷,第52页。

标签:;  ;  ;  ;  ;  

论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时空地位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