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性反思的批判精神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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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是指我们社会学对社会现象的分析研究要有这样一种精神或态度,即通过反思批判这样一种理性思维活动,实事求是地肯定该肯定的东西,否定该否定的东西,并根据这种分析提出积极的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方案,以增促社会进步,减少社会代价。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是肯定和否定的辩证统一,它既不赞同“否定一切”的颠覆性或毁灭性的变味批判,又不赞同“肯定一切”的无反思批判的盲从态度。这里,反思和批判并用,是想强调两者的某种相对区别,反思主要是对我们人和人类自己的反思、检讨;批判主要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审视。人和人类,社会现实,既有真善美的一面,又有假恶丑的一面,需要通过反思批判,来发扬光大前者,抑制减缩后者。

事实越来越证明,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对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复杂的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对推进中国社会学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对缺乏人生经验和社会经验的青年社会学子茁壮成长和成就事业的重要性。同时,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也是19世纪、20世纪和新世纪的学术趋势给我们的一种启示。我们就从这里着手进行分析。

一、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与三个世纪学术趋势的启示

三个世纪学术趋势的启示,概括地说就是: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是避免19世纪“大写建构”片面性和20世纪“大写解构”极端性的康庄大道。

19世纪和20世纪是两个具有独特个性的百年:前者以建构“大写时代”为己任,后者则以解构这类“大写”为标志。有关人、理性、历史、意识形态的思考,构成了“大写”系列的几个主要维度。这两幅截然不同的画页展示着现代性本身的矛盾性:一方面,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类不断从自然获得自由;另一方面,经济市场化、利润和绩效至上、技术理性侵夺生活世界,人不断被工具化和手段化了。这一过程颠覆了人们对社会进步、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揭示了现代性的辩证性——原本充满希望的目标却转向了自己的反面,使起于正题的憧憬走进了反题的绝境。

(一)19世纪“大写建构”的片面性

19世纪是一个伟大的世纪。它构建了作为主体和历史型塑者的“大写的人”,作为现代知识体系的成型标志的“大写的理性”,作为普遍历史模型的确立象征的“大写的历史”,以及作为不同政治主张升华的“大写的意识形态”,即三大意识形态: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①。这些主题性思想的形成、建构或登场,意味着现代性已驰入了自己的成熟期,也使得19世纪成了一个怎样也绕不开的永久记忆。

但是,19世纪这些“大写建构”含有明显的片面性,包含种种矛盾和分裂。拿“大写的人”来说,现代人远远没有使“大写的人”成为普遍的和共享的,而是把自己区分成了两个不同部分——主体的、大写的人与非主体的、非大写的人。在现实中,具有主体身份的人是大写的人,他们是行动的先知,是具有完美理性的立法者,代表着人类的普遍利益,能够决定社会的制度安排、进行正确的决策,许诺人的自由和解放及民主、平等、进步等等。而非主体的、非大写的人在文明进程中没有显著的地位,他们的行动是由“大写的人”来决定的,他们常常处在现代社会的边缘,等待着被支配和被型塑,他们的存在意义仿佛只是印证大写的人的主体性。可见,这种“大写的人”不能不是片面的人。

不仅如此,这种“大写的人”还表征了现代社会体系的不平等,譬如主体与客体、强势与弱势、上层与下层、中心与边缘,以及尊卑、贵贱等等这些区分,反映了现代社会的秩序、规则、制度及社会基本结构和利益关系中的不公正。19世纪资本主义工业制度中的两大阶级间的对立,正是这种矛盾的经典而具体的缩影。马克思曾以阶级和异化理论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劳动的分裂和人的本质的分裂,劳动者的非人化和劳动过程的异己性,使人丧失了作为人的尊严。正因如此,在现代性过程中促进“大写的人”的大众化和社会化,使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享权利,始终有着深沉的意涵。其实,促进“大写的人”的大众化和社会化,也是和谐社会建构所必不可少的。

19世纪这些“大写建构”所含有的片面性和种种矛盾与分裂,如果在理论上更上升一步,那就是自由的悖论。在上述系列“大写”中,自由、公平和正义始终是基本的追求。关键的是,如果自由离不开强弱的区分、利益的博弈、强者的对决或纵横捭阖,那么自由无非是市场、竞争、利润、效益及最大化的另一表达。这样一来,“自由”的原意——自发的、自足的、绝对无条件的行动前提——也就不复成立。正因如此,康德这位“大写”系列的重要理论奠基者,看透了“自由”概念中的二律背反:自由既是自足的也是非自足的,既是合理的也是不合理的,同时意味着既是成立的也是不成立的。正是“大写时代”包含的这种深刻悖论,为下一个百年的极端性思潮播下了种子。

(二)20世纪“大写解构”的极端性

20世纪的思想领域与前一世纪反向而行,特别是最后的20年,对“大写时代”的反叛完全走向了极端。历尽艰辛得来的真知和成就显得荒谬了,已有的答案再度被划上了问号,严肃性的事物及意义笼罩着浓重的疑云,既有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问题。这意味着,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我们都面对着一个空前巨型的历史弯道。

我们在福柯关于理智人与疯狂人的寓言中,看到了“人”的终结。他断言,人是近期的发明,并且正接近其终点;人将被抹去,如同大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②。他认为:法律永远由非法行为所建构,法律允许某些非法行为并使之成为特权,容忍一些非法行为作为补偿或为统治服务,而禁止、隔离另一些非法行为③。所以,法律本身即是非法的,是战争的替代物;现代社会的权力、秩序、法律以及道德戒律都是缺乏理由的;意识、精神、文化现象都不过是一些偏见。福柯的逻辑把批判引向了极端,为了将现代以来的全部是与非彻底颠倒过来,他永远站在一切现行权力、体制、秩序、规范甚至法律的对立面,永远对现有主导性的思想、判断和话语采取否定的姿态。

我们也在利奥塔关于“元叙事”已经过时④ 的断言中,看到了理性,即知识和真理的“终结”。利奥塔解构出思辨叙事、解放叙事、科学叙事、技术叙事等一组“现代叙事”,并通过科学的批判、技术的批判、知识的批判、真理的批判,加以全盘否定。例如,他认为所谓真理就是一种白色恐怖和专制统治,以貌似客观的话语来体现权力主体的意志,使社会群体区分为不同的“话语共同体”,制造出“我们”、“你们”、“他们”之间的鸿沟。利奥塔的论点对知识和真理造成了重创,对现代性的价值信念形成了深度震撼。然而,对任何可能的行动标准或准则的否定,使他的批判显示出极端的破坏性。在对现代性造成连续打击的同时,他的批判也蜕变成一堆持续而混乱的反复发作。所以,当他把现代性送上终点之时,也断送了自己论点的合理性。

我们还在福山等人的观点中,看到“历史的终结”的明确宣告。福山强调,历史必然走向终结,这是从基督教开始的所有世界普遍史中的“题中之意”⑤。与基督教不同的是,福山把最后审判日的超度定为自由民主原则和制度的普遍实现。同时,后现代主义对贯穿着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世界普遍史”提出了挑战。后现代主义者的批判极为激进,他们对世界普遍史中的基本预设给予了全面的“解构”。他们认为,以往的历史聚焦在统治者、决策者,充满了贵族式的偏见,把平民大众推到了史学的边缘。应当重新审度历史,重视作为生活史、大众史、文化史的历史,运用多元认识框架来叙述日益分化和多样化的人与社会。后现代主义者把现代性视为话语精英编制的宏大叙事,他们主张“碎化的历史观”,拒绝连续、一致、有序的历史图景,强调历史过程表现出的差异、断裂、混乱。

我们还可以从“主义终结”中看到两种不同的含义。20世纪是一个“为主义而战”的世纪,从世纪初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二战及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高涨,到世纪末社会主义运动跌入低谷,形成了政治意识形态的三次剧烈摆动:左—左—右。两条主线的来回拉锯:自由主义的波动与社会主义的起伏,构成了基本的政治景观,并留下了“主义终结”的悬念。对于不同的学者,主义终结却有着相反的含义。

福山主张,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当历史走到尽头时,自由民主便不会有任何意识形态上的强劲对手⑥。在他看来,“历史的终结”即是“社会主义的终结”,1989年便是自由主义胜利的历史标志。但近年来,福山本人已从“历史终结”的极端立场步步退却,认为美国社会信任和社群生活的衰败从社会的大量变化中得到证实,美国人缺乏与周围人共享价值观和群体的观念⑦。他还看到,美国社会不受约束的个人主义文化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在这种文化里,违反成了唯一保留下来的规则,必然导致“大分裂”⑧。

沃勒斯坦的“自由主义终结论”是西方意识形态中的“另类”代表。他主张,1789—1989年的两个世纪是自由主义这一全球意识形态从胜利走向衰微、从兴起走向最终衰亡的时期。在他看来,柏林墙的倒塌、苏联的解体等事件表明了自由主义的式微,当今时代已进入了“自由主义之后”。“1989年标志的不是自由主义的胜利以及资本主义的永恒。而正相反,是自由主义的垮台和那些力图保持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人们的巨大政治失败”。他提醒那些继续固守已经过时的自由主义立场的人,“两百年来我们徘徊在错误的道路上。我们误导了别人,但是首先我们误导了我们自己”。如果想对改变世界有所帮助就必须改弦易辙,“我们必须首先降低我们自己的高傲调门”⑨。

总之,在20世纪晚期,现代性滑入了一个巨型的历史弯道,在这个百年终点上它引出了各种末世之感和灰色幻象,并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搅动起阵阵逆潮。理解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我们解释各种“终结论”,而且也有助于我们获得思想的某种穿透力。

(三)跳出历史弯道,进入康庄大道

上述两个百年中几个基本维度的论争有助于我们解释以往、穿越弯道。与此同时,越是在逼近这个历史弯道的尾端的时刻,越是要承接从上游奔腾而下的各种思潮的冲击力。但是,越过这个历史大弯道的经历,终将使我们与既往时代区别开来。这里,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是跳出这个历史弯道进入康庄大道的最佳途径。

第一,只有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才能真正认识19世纪伟大贡献的同时,理解其建构的缺点在于它的片面性,而20世纪解构的合理方面是它多方面地揭示了旧式现代性弊端,但它自己的毛病在于它的极端性,这就给我们明示了摆脱这两端的出路。

第二,只有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才能定位我们是处在同前两个世纪不同的新世纪、新起点上。尽管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否认其中的继承,但我们必须探索新路,而不能再重复19世纪建构的片面性和20世纪解构的极端性,特别是后者,还很有市场。但是,如果重复20世纪解构的极端性,自以为很激进,很超前,其实是落后了。

第三,只有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才能真正区分上述影响在中国学术界的正面效果和负面效应。毋庸否认,上述两个百年中几个基本维度的建构和解构所表达的种种观点,对中国学界,包括对中国社会学界,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影响。梳理正面效果和负面效应是一件必须做的工作。在这个意义上,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也是中国社会学的自主精神。

那么,我们用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上述人、理性、历史、意识形态四个主维,会有什么结果呢?

第一,用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人,就会知道,现在的人,既不是19世纪片面的人,也不是20世纪正在消失中的人,而是正在走向新的崛起的当代个人。从主体身份仅仅为一部分人拥有,到日益趋向为大众普遍拥有,既是现代性的一个基本内容,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指示器。使每一个人都获得充分的主体性有着深远的价值意义。这里,面对人的主体性进程的具体矛盾和冲突,盲目超越的乐观主义或者无所作为的悲观主义,都是缺乏现实依据的。抓住正在走向新的崛起的当代个人,我们就能理解我们过去的一些社会学原理必须有所改变,例如人的社会化必须有人的个人化来补充。这样才全面,才能在理论上自圆其说。

第二,用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理性,就会懂得,现在的理性,既不是19世纪片面的理性,也不是20世纪被解构成荒谬的理性,而是一种常绿常新的理性。现代性不是知识和理性的墓地,而是其不断创新的源泉。社会生活常绿常新,不断培育着理性的常青之树。

第三,用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历史,就会发现,“历史终结”的话语并没有阻断生活的巨流。它只是表明现代性的一种转折,即旧式现代性的终结与新型现代性的开始。

第四,用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意识形态,就会感悟到,意识形态之争并没有终结,而是采取了新的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新型社会主义的成长和崛起,既智慧地把利用资本主义作为手段,又有头脑地不忘记逐步取得对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的目标,并通过制度创新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方方面面,使得处于低潮的社会主义看到了希望。意识形态之争事实上也没有淡化,只是采取更隐蔽的方式。真以为意识形态之争现在就能消失,那是天真的;而真以为自己能够摆脱任何意识形态,自命清高,那更是幼稚的。历史的经验表明,我们必须坚持一种科学性与价值性统一于一身的意识形态。

总之,用这种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问题,我们就能在上两个世纪的四大维度上,站在更高的新起点上,得出更加符合实际的看法。

二、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与全面把握中国现实社会

在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不断推动着社会转型的提速,生活本身、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活动方式、交往方式等等,都经历了急剧变迁,目前也走进了一个新的转折期。这个伟大的、充满生机的、既取得前所未有社会进步又付出沉重社会代价的过程,使我们能够从经验上更直接地体验到“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和它具有的两种力量,体验到社会矛盾多发期活跃期的必然性,体验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艰巨性。面对这样一个快速转型的中国当代社会,中国社会学必须以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全面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正负两面,正确引导社会心态和社会思潮,积极地参与社会各个层次、各个层面的制度创新,从而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最大限度地推进社会进步,并把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用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全面把握中国社会的正反两面,分清主次

社会快速转型期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优化与社会弊病并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社会协调与社会失衡同在。近30年来,以社会转型形式出现的社会巨大变化,不管是利益格局、社会关系、次级制度的变化,还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模式、社会控制机制、社会承受能力等等的变化,都表明,一方面,上述各个社会领域都得到的不同程度的优化,另一方面,又引发了、出现了大量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近30年的进步和成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举世瞩目、全球公认的,与此同时,也付出了种种代价,一些代价还非常沉重:在社会三大部门间、人际关系、城乡关系间的协调性在不同程度地增加,而且这些方面的失衡也屡见不鲜,有的还非常突出。当代中国社会的进步是如此巨大,而代价又是如此沉重,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是如此鲜明。这就有一个如何正确对待的问题。

用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来看待,主要是把握两点:第一,两面都看,这是全面性。任何把这两方面,说成只有一方面,是片面的。肯定一切,否定一切,都是容易的,特别是否定一切,还是解气的。但它们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因而是不科学的。第二,分清主次,这是重点性。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社会的基本方面、基本趋势是社会优化、社会进步、社会协调,而社会弊病、社会代价、社会失衡则是非基本方面、非基本趋势。否则我们如何解释这些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多数老百姓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上升这些基本事实?

关键是如何看待负面现象。这里,笔者考虑有三个问题需要特别加以明确。

第一,社会学当然要研究社会弊病、社会代价、社会失衡等社会问题,但社会学研究社会问题,是为了找出社会肌体上毛病的原因,除去、减轻这些毛病及其后果,使社会肌体更健康,而不是用这些毛病来论证这个肌体如何不健康,如何不可救药。如果这样做,显然不是社会学应有的善意的建设性态度。

第二,能否用这些非基本方面、非基本趋势来定位中国、来代表中国。不能。如果这样,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把我们中国社会说得漆黑一团,一无是处。我们社会学不能做这种以偏概全、歪曲事实的事情。这不是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某些势力妖魔化中国的情况下,尤其要提高警惕。

第三,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是人为地把它引向扩大、激化,还是引向缩小、缓解。我们的社区工作、社会工作,都是在围绕缩小、缓解社会矛盾的框架中,来处理社会问题的。调解、投诉、沟通,在法律范围内解决问题等都是常用的手段。这里建设性的态度,是要创造按社会公平原则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人为地扩大、激化社会矛盾,绝不是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

(二)用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正确引导社会心态、社会思潮,意义共同

现在,社会心态和社会思潮十分复杂。在一些人当中,特别是年轻人中,也包括一些社会学的青年学子中,存在一种情绪,喜欢听问题、代价、失衡等方面的言辞,似乎言辞愈激烈愈合胃口,不喜欢听优化、进步、协调等方面的分析,好像这是在用意识形态语言为现实辩护。

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主要原因大体有:第一,现在民生问题相当突出、切身利益受损比较普遍,不公平感广泛存在,社会信任严重缺失,腐败现象久治不愈。这些客观的情况,特别是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往往导致人们,特别是年轻人的情绪化,不能用建设性的批判态度来看待问题。第二,互联网的一些动不动就骂人的消极影响。这连某位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都不能容忍了,他叫板说:愤青们,你们除了骂还有什么本事!?第三,后现代主义某些代表人物的著作所具有的反体制倾向、否定一切的解构倾向,潜移默化地对缺乏识别力和鉴别力的年轻人造成的消极影响,这比起互联网来,是更为深远的。第四,我们社会科学各个学界都有一些学者着重破坏而拒绝维护、强调摧毁而失于创建,使得批判性精神发生了严重的倾斜,蜕变为了一种抨击性的仪式,进而固化了非理性的思维方式,酿成了一种影响极深的消极的社会习性。

这些情况告诉我们,我们学者对社会、对青年学子是负有重大责任的。笔者认为,学者的学术责任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感情用事。学者的根本责任是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而不是相反。学者的社会责任之一,是推进健康的社会心态和思潮,引导不甚健康的社会心态和思潮,而不是去迎合不甚健康的东西。这样的迎合,可以取得廉价的赞美,可以热闹一阵,但是经不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笔者的一位朋友说得好:学者不能只解构不建构,只务虚不务实,只求异不求真。

这些情况也提醒我们的青年学子——他们是中国社会学的未来的希望,只有增强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他们才能茁壮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中国社会学有所贡献的社会学者和社会工作者,成就自己的事业,前途无量;如果自觉不自觉地倾向做一个愤青式的学者,那么就会处处碰壁,做不成什么事业。

作为社会学者,我们必须明白,在个人、群体、阶级阶层趋向差异化和多元化的同时,社会对共同性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强,制度创新和意义创新能够推进利益的共同性和意义的共同性。利益共同性和意义共同性存在着直接联系,但两者既可能正相关也可能负相关。意义创新可以创造珍贵的意义资源,它提供社会共同生活的新意义,引导对于社会事实的积极解释。这使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受力不断发展和成熟,从而对公平的利益结构更容易认知、认可和接受。中国社会学既可以在制度创新中,也可以在意义创新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用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积极参与各层次的制度创新,标本兼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新型社会主义,它的一个重要本质特征,就是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逐步把社会正义落实到具体制度的方方面面。自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提出以来,我国社会各个层面都有很多创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社会主义增加了许多新鲜的内容。这种创新具有标本兼治的作用。

就基层而言,和谐社区制度的创新是它最耀眼的亮点,它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抓手和基础工作。笔者本人有幸对广州、武汉的社区建设做过比较系统的调查,也带领指导自己的学生做这方面的调查研究,有的学生的博士论文就是以研究社区建设为自己题目的;此外,笔者还陆续考察参观访问过深圳、济南、镇海、南京等地社区建设情况,接触了不少领导、社区工作者、城乡社区居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教育,也为自己的社会学研究汲取了许多新鲜的养料。各地在社区制度创新中,有几点是共同的,例如,它们都在努力探索社区组织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自治组织之路,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之路,社区服务体系有效成长之路,等等。他们通过自己的探索为基层增强制度安排公平、百姓认可公平方面做出了、并且正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就市一级的地方政府而言,近来最突出的事件是,今年5月8日《广州日报》刊登了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它被群众称为广州《惠民66条》。读了这个包括11个大方面66条非常系统的惠民决定,深刻感受到这是广州市委市政府所做的在制度创新中落实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新努力。

对于基层和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主要表现在:第一,尊重他们的创造,与他们共享制度创新成功的喜悦;第二,对其中出现的问题,不是指手画脚,责怪指责,而是满腔热情地共同梳理其中的问题和教训;第三,预测和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其实社会学界这方面做得好的很多,例如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的关于深圳爱心活动的系统调查,就做得很好。笔者本人也努力这样做。例如,在解读广州《惠民66条》时,笔者一方面指出:通过《惠民66条》,我们看到了一个能够真正把民生问题放在应有地位的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一个致力于让社会弱势群体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公共权力的新面貌,一个把促进社会公平为己任的社会第一部门的新风气。随着这个惠民决定贯彻落实,定会绝大地拉近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定会使人民群众在得到实惠的同时增加安全感、信任感、公平感,这些都是当前我国社会比较缺失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气。另一方面也指出:我们也必须事先估计到,社会的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利民、惠民的政策在层层贯彻中,打折扣,走形变样,个别甚至变为反面,变为扰民害民的情况,我们也常常看到。所以,惠民的政策制定了,只是第一步,如何执行,防止七折八扣,也是丝毫不能忽视的。惠民的政策必须惠民的执行,必须产生惠民的结果。这样才能真正提升信任度⑩。这不是说,笔者做得很好了,而只是说,应该朝这样的方向努力。

总之,对基层,对各级地方政府,我们要发挥社会学的长处,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支持,不能停留在单纯指责,甚至幼稚地以有反体制倾向为荣。

三、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与中国社会学的健康发展

本来,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学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早在22年前,笔者在英国留学进修社会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回国后发表的第一篇社会学文章就提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两种形态的观点,即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对资本主义社会是革命批判型的社会学,对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维护建设型社会学(11)。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社会学,作为维护建设性的社会学,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是社会学的本性使然,是理所当然的。

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也是社会学者的成事之道。这是因为没有建设性精神,做不成事,只破不立,结果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没有批判精神,就不能发现旧事物的缺点,不能知道新事物的强点,同样做不成事,至少做不成大事。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所包含的上述两个方面,对我们完成中国社会学所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都是不可或缺的。

笔者在今年社会学学术年会的开幕致辞中曾经指出,通过推进社会建设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中国社会学所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之一。社会建设,从正向说,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社会建设,从逆向说,就是不断地研究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通过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中国的和谐社会正是通过上述两个方向的社会建设和制度创新逐步构建起来的。中国社会学在这两个方向都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出自己的贡献。但前提是要有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

回顾中国社会学自恢复重建以来的历史,我们的学科是靠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稳固地站住脚的,也是靠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获得长足的发展的,同样是靠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获得自己越来越好的声誉、提高自己的学科地位的。今后我们仍要靠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促进中国社会学的健康发展,争取中国社会学更加美好的明天!

收稿日期 2007-08-11

注释:

① 伊曼努尔·沃勒斯坦,等:《自由主义的终结》,郝名玮、张凡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31—232页。

② 米歇尔·福柯:《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前言〉》,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506页。

③ 吉尔·德勒兹:《德勒兹论福柯》,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0—31页。

④ 史蒂文·塞德曼编:《后现代转向:社会理论的新视角》,沈阳:辽宁出版社,2001年,第6页。

⑤⑥ 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62页,第63页。

⑦ 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第13页。

⑧ 弗朗西斯·福山:《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15页。

⑨ 伊曼努尔·沃勒斯坦:《所知世界的终结——20世纪的社会科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70页。

⑩ 郑杭生:《在制度创新中落实公平正义——解读广州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广州日报》2007年7月9日,头版转11版。

(11) 郑杭生:《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两种形态》,《光明日报》198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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