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困难学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_大学论文

高校资助困难学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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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部分高校试行招生并轨后,大学是非义务教育,上学就要为自己的学习承担部分培养成本,也就是缴费上大学的观念被社会普遍接受。但是,由于我国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城乡差别依然存在,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个人分配之间的差距继续拉大等一些非教育本身的原因,家庭困难学生的面在进一步扩大,成为“并轨”全面铺开后高等学校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保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去年初,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了会议,强调了招生“并轨”、资助困难学生的重要意义,提出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原则和措施(本刊1995年第6期曾详细报道)。一年半后,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有了很大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最近,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再次联合召开会议,对资助困难学生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和研讨。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资助困难学生工作

逐步实行招生“并轨”后,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6月中旬,李鹏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办公会议研究教育收费的暂行办法时,国务院领导对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重视,认为这是能否顺利推进高教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问题,关系到跨世纪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稳定。如果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虽属个别,但影响大,反响强烈,将会增大高教和社会改革的难度。高校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不仅是研究制定政策的问题,更是一个艰苦细致的实际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国家教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5年4月,印发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在实行招生制度改革过程中,要识大体、顾大局,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教育的公平性,确保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长远目标出发,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杂费减免政策,以保证他们能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为了提高社会、学生、家长等对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并轨”的认识和对相应的配套措施的了解,克服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国家教委除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外,还将国家制定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各高等学校以及普通高中毕业班,使学生及其家长在报考大学之前就能了解到高校的收费及对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和专业。国家既有免收学费的农林、师范等院校和专业,也有军工、航空等行业在学校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即使在普通学校普通专业,贫困生也可通过多种渠道取得资助,对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学习基础薄弱的贫困学生,多数学校设置了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还为他们制定了困难补助和学杂费减免等政策(简称奖、贷、助、补、减)。这种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为贫困生提供了补充经济来源的多种有效渠道,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贫困生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和专业的局面。

在我国高等教育主要还是国家拨款的条件下,全国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在资助困难学生工作方面,也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他们将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放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高度来认识,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江西省委书记吴官正多次指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切实实做好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并几次以身作则,捐款资助困难学生。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反复强调要解决好特困生的问题,保证他们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不能因为特困生问题而影响改革大局。今年3月,分管教育的副省长又召集省教委、省计委、财政厅、人民银行、省物价局等部门,专门研究资助困难学生工作,要求对这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安定团结的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困难学生政策,保证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1994、1995年,省委、省政府每年安排150万元补助困难学生,1996年省政府拨出300万元专款用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黑龙江省教委经常就资助大学生的情况向省政府汇报。田凤山省长、单荣范副书记、周铁农副省长非常重视,1994—1996年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款1400万元,用于补助贫困学生和设立勤工俭学流动资金。省教委同高校密切配合,及时把资金发到大学生手中。三年来,靠政府专款资助,黑龙江省近万名在校生活困难学生得到政府基金的补助,学生最高每年得到2500元,最低得到600元。

二、各高校认真做好资助困难学生工作

国家确定了资助困难学生政策并给予适当的财政投入之后,具体工作就落在学校的肩上。许多高校在改革和完善招生就业制度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解困力度。大多数学校都成立了专门负责资助困难学生的机构,不仅积极向社会筹集资助困难学生的专项基金,还在学校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自筹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同时千方百计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用好用活“勤工助学基金”。复旦大学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口号,把资助工作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自强自立的观念联系起来,提倡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把奖学金作为经济来源的最好途径,建立健全与勤工助学挂钩的解困运行机制,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1995年,勤工俭学办的实体营业收入达136.79万元,发放勤工助学费33.47万元,实现净利润18.72万元。学生们还利用实体的盈利,设立了旨在培养复旦学子“自强、自立”精神的“自立奖”,用以奖励在社会实践、理论研究、科研成果、勤工助学方面表现杰出的学生。此项奖被称为“复旦的诺贝尔奖”。学校还引导特困生用贷学金作为学习、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培养学生树立回报社会的责任心。对学习成绩合格的经济极困难学生如烈属、孤儿或家庭遭受严重灾害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办法。

在经济欠发达省份,工作任务更为严峻。郑州大学月均生活费低于100元的贫困生有2358人,占学校在校生的30%,高于全国高校平均20%的比例。学校资金也十分紧张,只能通过过细的做工作,来帮助和扶植困难学生。他们把全面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具体困难,作为做好特困生工作的前提,从1994年起学校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对2358名受资助的贫困生实施跟踪调查和规范化管理,以使资助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适度、合理。但校领导在深入学生宿舍调研时发现,一些贫困生用受资助的钱买了生活用品,有的甚至寄回家中,自己却常吃不饱饭,健康受到影响,学校资助未达到目的。学校认为,学校的工作仅仅是资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可能承担赡养家庭的社会责任。为了保证贫困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实行了营养配餐制度,每生每周可免费吃上一顿营养配餐,保证学校的救助切实用到学生身上。

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在国家和学校采取措施资助困难学生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给予了积极支持。浙江电机总厂、君安证券、哈尔滨新中新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省建设银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制药有限公司、河南银丰期货公司、山东孔府宴酒厂、北京百盛购物中心等都成为关注教育、热心资助困难学生的优秀企业和个人。

在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帮助下,大多数贫困生学习勤奋刻苦,不畏困难,自强不息,他们更珍惜上学的机会,在艰难困苦中磨炼着品格,其中涌现出一批学习成绩优异、政治上进步的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张彦1994年以609分的成绩考入该校,由于父亲早逝,母亲多病,弟弟正在读书,家境十分艰难。接到通知书后,是中学的老师为她凑了400元钱来到大学。但入学后不仅交不起学费,连生活都十分困难。通过社会赞助为她解决了数额10000元的奖学金,可供5年的学习生活费用。得到这样巨额的特困奖学金后,她发奋学习,积极要求入党,连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并努力争取毕业后报考研究生。复旦大学92级丹东籍学生鞠彬,父母收入极低,还要负担她妹妹上大学,但她不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一方面发奋学习,获得一年4000元的最高奖学金,同时又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深得老师的好评和同学们的敬佩。

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高等学校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已逐步形成较为规范化、制度化的资助体系。但是,资助困难学生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如学生贷学金作用不明显,奖学金还有很多漏洞,勤工助学也有赖于相应制度的配套实施等,因此助困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工作。

三、做好资助困难学生工作,还要抓三个方面

1.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实践证明,解决贫困生的问题光靠政府和学校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全社会的关心。在国外,大学接受社会团体、私人和慈善机构捐助很普遍,也是高等教育在资金来源上的重要特点之一。在美国,许多大学校长包括著名大学的校长,不仅是教育家,也是社会活动家。校长通过各种活动和渠道,号召社会各界扶植高等教育。国内很多企业一年可以拿出几百万元支持足球事业,学校也可争取企业对特困生的同情和支持。不仅希望企业捐助资金,也希望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立以企业命名的专项基金,或把双方的技术合作、人才培养与助困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企业赞助教育、同时得到相应补偿的机制,使更多的有识之士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动员力量的“希望工程”已使几乎每个中国人知道救助一个失学儿童,21世纪将少一个文盲;同样,“资助一个大学生,21世纪将多一个人才”的认识也应通过学校和各界的努力在社会上深入人心。有的地方政府和社会捐助在外读书的学生,一些乡镇企业也以家乡的名义设立奖学金,一方面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同时维系学生与家乡的感情联系,鼓励学生为家乡做出贡献。这一有利的资助形式还需在边远地区大力推广。

2.建立科学的资助机制

从整个发展方向看,资助困难学生多种形式中最有生命力的是贷款制。制定合理的贷学金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来操作的贷款制度还不完善,真正意义上的贷款应是学生毕业以后以获得工资收入来归还贷款这种方式。学校贷款、学校回收的做法必然使贷款率低,回收率低,起不到贷款应起的作用。虽然目前难以像国外那样由政府或银行实施贷款,但我们制订出法律规定,在借款时有法律手续,出现问题时进入法律程序还是能够做到的。国家教委财务司司长钱一呈说:“为推动贷学金的社会化,必须由政府对贷学金制度进行统一规划,建立一个统一和较为完善的贷学金制度。应广泛宣传要让孩子上大学,必须尽早准备费用,甚至从幼儿园就开始储蓄的新的就学观念。国家也已考虑建立以贷学金为主、教育储蓄或教育年金为辅的资助办法,使贷款能按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进行循环。”

3.提高对资助困难学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把困难学生全包下来不是高校应有的功能,高校毕竟不可能解决困难学生的家庭贫困问题。资助困难学生也不应只看成经济问题,如果不和培养人的目标结合起来,资助工作就可能成为一种“慈善行为”,这对大学生心理和行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其中之一是助长“等靠要”的思想。学生有困难,就完全指望国家资助,而忘记自己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文革”前后大学生全由国家包下来,所有大学生必须服从国家分配,每个人都认为这是应尽的义务。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有了非义务教育概念,政府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毕业生在社会上得到回报的高低制定出了收费制度和设计收费标准。现在每个学生交纳的学费不足培养成本的四分之一,而一个大学生的培养费用相当于2个人均国民产值,在同龄人中,大学生约占2.7—3.5%,他们比同龄人较多地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优惠,因此大学生理应承担回报社会的义务,树立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从事国家最需要的工作、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志向。资助不等于补助,不等于包下来,不是有困难一定可以得到资助,资助是有前提和条件的。国家和学校各种资助的目的很明确,一是鼓励成才,一是鼓励为祖国服务。因此资助不仅要看学习成绩,而且也要和国家的要求,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挂钩。资助体系体现的正是一种激励机制,它有相当一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容,如营造一个有利于贫困生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节俭的生活作风。同时它也涉及后勤改革。有的学校以一定的启动资金在附近农村建立了蔬菜副食基地,基地向学校提供蔬菜、肉、蛋等,农村有了收益,学校学生的生活费用也大大降下来。因此,资助困难学生上大学是牵涉学校各项改革的事情,但首要的是在办学体制改革或整个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当中努力设法降低学生的培养成本,提高效益。只要通过改革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就可以使更多学生摆脱困难的处境。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贫困生问题将继续存在。贫困生并不意味着不能成才,一定意义上贫困也是一种财富。关键是贫困生也需转变观念。据记者所知,在发达国家也有贫困生,但无论是百万富翁子弟,还是穷苦学生,几乎人人都要打工挣学费,没有因为贫穷就可以坐等政府的资助,唯有成绩优异能够获得全额或半额奖学金,即使获得奖学金也要打工挣生活费,这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也是一种风气。贫穷并不羞耻,自立才是光彩并值得自豪的。随着我国招生“并轨”的全面铺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走上自立自强之路,因此现在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是高教体制改革的先锋,他们以他们全新的劳动观、成才观以及实际行动展现了新的教育体制下新一代学子的形象。同时这也是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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