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与我国改革战略的选择_制度变迁理论论文

制度变迁理论与我国改革战略的选择_制度变迁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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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North)所创立的制度变迁理论,对于研究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这一制度变迁过程,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本文拟从这一理论与方法出发,对我国所采取的改革战略的一些主要事实和特征进行讨论。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要点;第二部分对该理论进行适当的延伸;第三部分从改革的“渐进”与“激进”、“稳定”与“不稳定”出发,讨论改革的“整体推进”和“单项突破”这两种不同的战略选择;第四部分讨论改革战略选择的路径依赖性。

一、关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在其代表作《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集中阐述了制度变迁理论。其要点有以下几个:

1、制度是为了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制度主要是由正式制约、非正式制约和它们的实施方式构成。非正式制约指的是日常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习俗等。它来源于社会的文化积淀,主要用传统来解决协作问题,是对正式制约的拓展、说明和修正。正式制约包括政治(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合约等,它来源于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相对于非正式制约而言,它起着修正、修改和代替的作用。

2、当要素相对价格及谈判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以及组织的偏好发生变化时,制度会发生变迁。制度变迁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的结合所作的边际调整。组织是制度变迁的代理人。当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组织根据最大化目标采取行动,从而勾划出制度变迁的方向。组织的最大化行为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在现存的约束内进行选择,二是在正在改变的约束内进行选择。具体采取哪种形式,取决于哪种形式的最大化收益超过现有制约下的投资。

3、制度变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实施制度的各个组织(包括自我实施)在相对价格或偏好变化的情况下,为谋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重新谈判,达成更高层次的合约,改变旧的规则,最终建立新的规则的全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当各个组织的谈判力量及构成经济交换总体的一系列合约的谈判给定时,如果没有一个组织能够从对重建合约的资源投入中有利可图,这时制度才会稳定下来,即形成均衡的制度。但是,由于非正式制约和正式制约的变迁方式不同,所谓均衡的制度只能是一种局部均衡。因为均衡是局部的,所以制度总是要变迁;因为局部是均衡的,所以制度变迁又总是渐进的。

4、正式制约的变迁常常是非连续性的,而非正式制约一般则是连续的、缓慢的。正式制约或其实施的变迁会导致一种非均衡状态,进而使非正式制约逐渐地发生演化。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不再适应的旧正式制约往往被正式制约所否定和取代;在形成稳定的制度之后,新形成的非正式制约则是对正式制约的补充。

5、由于高昂的建立成本、学习效应、合作效应和适应性预期,制度是报酬递增的,也就是说,制度中的一些小的事件,会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自我增强,直至足以决定制度变迁的特定方向。这意味着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

6、制度是决定长期绩效的基本因素。

诺斯开创性地将制度整合到新古典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理论之中,从而为研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种颇有价值的方法。但是,制度变迁理论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核上,都还没有达到精密无遗的程度,在许多方面尚嫌粗糙。尤其在把它应用于分析我国的改革现实时,这一问题便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我们还需要对这一理论进行适当的修正和延伸。

二、制度变迁中冲突的存在

本文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研究我国改革的“渐进”与“激进”、稳定与不稳定、以及“整体推进”战略与“单项突破”战略这三对现实的特征范畴之间的关系。由此需要出发,本文着重引伸一下制度变迁中的局部均衡论,并初步将“冲突”这个概念引入制度变迁理论。

我认为,虽然制度是局部均衡的,但却并不总是渐进地变迁的。变迁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取决于它当前所处的局部均衡的性质。当代经济学理论的最新进展启发我们,对局部均衡似乎还可以作更进一步的透析:如果局部均衡是定态的(steady-state),那么,制度变迁将是渐进的,因为定态均衡是一般均衡,在定态均衡点的领域内,任何行动者都不能从改变制度的尝试中有利可图。但是,如果制度只是处于局部的鞍点稳态(saddle-state),那么,制度变迁就会是激进性的,因为,鞍点均衡是一种非瓦尔拉均衡,只有沿着某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即鞍径(saddle-path),才能实现均衡;而且,微小事件的扰动将使制度远离该均衡点。借用物理学的术语,正式制约的“相位”和非正式制约的“相位”——至少在变迁初发时——共同决定了制度变迁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如果二者在“相位”相同时“相干”,那么,自此以后,直至制度演进到下一个(不可预测的)临界点之前,变迁都将是渐进的;但如果二者在“相位”相反时“相干”,那么,此时的制度变迁就是激进的。而且,如果正式制约的变迁率较大,那么,制度变迁便会陷入经常性的振荡与反复之中;同理,如果正式制约长期与非正式制约相冲突,那么,“相位”的持续性相反则可能造成正式制约变迁的突然中断,从而引发制度的革命性变迁。诺斯认为,正式制约的变迁具有非连续性,它能够补充非正式制约的连续的渐进的变迁,进而使整个制度的变迁呈现出不完全连续(不是非连续)的和渐进的特征。但是,我以为,由于正式制约和非正式制约的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所以,对正式制约进行边际调整的时机选择和频率控制(假定这是可行的)并不总是能够完全主导制度变迁的渐进或激进。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制度变迁是渐进的,并不意味着变迁在整个过程的每一个可观察的时段或时点上都是渐进的,相反,在有些时段或时点上,变迁可能是激进的或突发性的。制度变迁全过程中的瞬态的激进性与稳态的渐进性并没有矛盾,它所影响的只是制度变迁将会遵循什么路径。在变迁的某个时段或时点上,变迁是激进的还是渐进的,取决于制度以前的局部均衡是鞍点均衡还是定态均衡。

冲突,是制度变迁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动态特征。从静态看,冲突的产生则是以制度结构中“习惯”的存在为条件的。所谓习惯,是指“所有在正式规则无定义的场合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的惯例或作为‘标准’的行为”(汪丁丁,1995a),它是正式制约和非正式制约的共同边际,因此,正式制约和非正式制约之间存在着习惯的过渡地带。这意味着,正式制约和非正式制约并不必然地总是互补性地变迁的(这是诺斯的观点)。由于习惯的存在及其位置,制度变迁的局部均衡(暂不考虑实施)是这样实现的:正式制约变迁与习惯变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非正式制约变迁与习惯变迁的边际替代率;否则,制度将处于非均衡状态,而且这往往就是制度变迁的一般性状态。因此,正式制约变迁带动非正式制约变迁的情况就成了制度变迁的一个特例——它仅仅是指正式制约变迁和非正式制约变迁具有相同“相位”时的情况。诺斯在这里之所以没能论述清楚,恰巧是因为他没有明确地定义习惯。由于习惯的存在和定位,就可以导出一个很重要的、然而却被诺斯忽略了的推论——推论——变迁着的正式制约和变迁着的非正式制约有时会处于相反“相位”的冲突状态,不是互相对立,就是互相背离。当二者处于对立性冲突时,习惯受到最大的外部压力,在制度变迁中,其作用最小;当二者处于背离性冲突时,习惯产生最大的内部张力,在制度变迁中,其作用最大。推论—所描述的,实际上是正式制约和非正式制约的一种对峙性均衡,也就是前面所讲的鞍点均衡。而二者“相位”相同的“谐变”状态,则就是前面讲过的稳态均衡,或者说是诺斯意义上的均衡。在制度变迁的运动中,对峙性均衡必然是一种瞬态鞍点均衡。在对峙性均衡下,一个微小的改变就会引发制度的激进性变迁。所以,这是一种不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均衡,在这个均衡下,制度变迁的走向也就变得不可预测了。

三、“整体推进”还是“单项突破”——从“渐进”与“激进”、稳定和不稳定两个角度看改革的战略选择

在改革过程中,思想界、理论界和实际操作者中间一直都存在着改革究竟是实行“整体推进”战略“好一些”,还是实行“单项突破”战略“好一些”的疑虑和争论,而且,这一争论曾经几度达到过白热化的程度。主张实行“单项突破”战略的人认为,“整体推进”战略将导致“激进”的,因而是不稳定的改革,因此,“单项突破”战略更“好一些”。这除了说明人们赖以比较两种战略之“优”与“劣”的出发点、参照系以及自然偏好大不相同之外,还表明,现实中对这三对范畴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一种想当然的认识。争执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

如前所述,改革是否稳定,取决于正式制约与非正式制约是否是“谐振”的(“谐振”的一个特例是二者同步,但这时正式制约一定会放慢变迁频率以适应非正式制约的变迁,这也许是渐进式改革通常被简单地认为是稳定改革的主要原因),与改革是渐进的还是激进的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呈正相关。现在,剩下的问题还有两个:一是改革的战略选择与改革渐进性与激进性的关系;二是改革战略选择与改革的稳定与不稳定的关系。

在谈及改革战略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指组织(制度变迁的代理人)对改革的制度变迁过程所做的一种设计和实施,它往往要通过首先改变正式制约的方式去影响习惯和缓慢变迁的非正式制约。因此,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整体推进”战略指的是组织对正式制约的所有边际调整所做的设计和实施;“单项突破”战略则是指组织对正式制约的局部边际调整所做的设计和实施。两种战略都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是旧正式制约的解除实施,二是在解除实施的旧正式制约的边际上建立和实施新的正式制约。

任何社会只要有制度存在就有制度费用。制度变迁同样有费用,而且也有“事前费用”和“事后费用”(参见高海燕,1995)之分。制度既然是为了减少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那么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再做一次推论:推论二——不确定性的存在在时间顺序上必然先于相应制度的产生,所以,制度变迁具有时延性(即相对于它欲减少的不确定性在时间上的滞后)。在这段时间内,制度的建立要经过搜集和处理信息,做出判断和建立制度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都需要费用,三部分费用之和构成了制度变迁的事前费用。“整体推进”战略要对正式制约的所有(或大部分)边际进行调整,需要搜集和处理的信息较多,形成判断和建立制度的过程复杂,因而事前费用较大;但“单项突破”战略只对正式制约的部分边际进行调整,需要的信息较少,形成判断和建立制度的过程相比之下也简单得多,所以事前费用较小,另一方面,由于“整体推进”对正式制约各个边际的调整是协调进行的,因此,新正式制约在实施和运行之后,各部分之间的摩擦较小,因而其事后费用——即实施和运行费用——较小;但“单项突破”战略只对正式制约进行局部的(可能是不协调的)调整,实施和运行之后,各部分之间的摩擦可能较大,因此事后费用较大。

虽然制度变迁本身需要费用,但是制度改进的目的又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改革前的旧正式制约——计划经济体制——的费用,远远大于新正式制约——市场经济取向的体制——的费用(高海燕,1995)。所以,旧制约存在的时间越长,制度总的实施和运行费用越大。“整体推进”战略是全面的除旧布新,而“单项突破”战略只是对旧正式制约的局部革新,因此,就降低旧制约的费用而言,“整体推进”战略比“单项突破”战略更有效率。但是,这只是对两种战略本身之费用的比较。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理论上,两种战略的总费用(事前费用和事后费用之和)的高低都是难以判定的。所以,这个根据就转变为制度变迁代理人——如政府——的偏好。如果政府的偏好顺序以较小的事前费用为先,那么将选择“单项突破”战略;反之,将选择“整体推进”战略。中国的改革之所以被普遍认为是按照“单项突破”战略进行的,与政府对较小事前费用优先的偏好有直接关系。形成这一偏好的原因可能是政府始终具有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的主观目的,并且改革前的国力可能也无力承担较高的事前费用。根据之三,是两种战略之回报的比较。制度变迁理论表明,一个较大的初始预期回报即使只持续很短时间,也会诱致具有较高贴现率的变迁(戴维斯、诺斯,1971)。由于社会政治稳定目的的作用,使得“单项突破”战略的回报在一开始高于“整体推进”战略,同时改革的急迫性使政府对改革的贴现率很高,这也使政府优先选择了“单项突破”战略。

由于鞍点的存在,制度在某个时期(鞍点领域之内)发生激进变迁的可能性是不可避免的。“整体推进”战略也许会比“单项突破”战略更快地把制度变迁推向激进。但是,根据路径选择理论,由于均衡点的存在是不唯一的,如果把“单项突破”战略所首先选择的正式制约的边际之调整视作扰动,那么,扰动效应将把实行“单项突破”战略的改革过程推向一个与实行“整体推进”战略过程完全不同的鞍点,实际上,这就是说,两种战略完全有可能把改革引向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径。哪条路径更“好”一些,其评判标准仍然是上述三条。但是,从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及其费用的意义上讲,如果政府能够保证战略的实施是充分的,那么,“整体推进”战略实现预定目标的概率将更大一些,其事后的再实施费用也更小一些。因为“整体推进”战略不存在后悔,所以,也就不存在未来可能由于后悔而改变路径从而导致费用增加的问题。这一点将在下一部分展开。

在讨论完改革战略选择和改革的渐进性与激进性的关系之后,战略与稳定性的关系也就变得简单明了:“整体改革”战略可能在当前的短期内带来不稳定,但长期地看,只要实施是充足的,各个制度边际的调整将产生充分的合作效应,从而避免制度系统某些可能的内部“分叉”,从而保持长期的稳定性。“单项突破”战略下的改革在短期内可能是稳定的,但由于对扰动信息不足,长期地看,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制度系统内部要经历更多的临界鞍点,因而在长期内缺乏稳定性。

四、改革的路径选择问题

上一部分提到了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这个理论最初是由阿瑟等人提出的(Arthur,1988)。诺斯非常强调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的重要制约作用(诺斯,1990,第10章;1995)。改革做为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同样受到路径依赖性的制约和引导(吴敬琏,1995)。本节将分析改革所呈现出的路径依赖性。

路径依赖理论认为,一个具有自增强机制(selt-reinforcing mechanism)的经济系统,在运行中会产生多态均衡(mutiple equilibzia)、可能无效率(possille inefficient)、锁定(lock-in)和路径依赖四个特性。系统的后续运动结果,在一开始(可以是系统运行的起始时间,也可以是开始观察该系统的时间)便受到随机的历史偶然事件或微小事件的扰动所引起的“涨落”(或波动,fluctuation)的支配,而不是仅仅取决于作为系统历史的先发运动的结果(先发运动的结果不包含不确定性)。“涨落”作用的结果,有可能使系统偏离原来朝向既定目标的路径,并且偏差被不断放大,从而使系统沿着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径,经历完全不同的均衡点。均衡点是不唯一的和可预测的,但是,系统具体要经历哪一个特定的均衡点,则是不可预测的。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系统一般会表现出从一个均衡点运动到另一个均衡点的“间歇性均衡”的特性(Arthur,1988)。

“单项突破”战略在改革中的不断被选择是改革所表现出来的最为明显的路径依赖性。根据诺斯的理论,制度的改革是对制度边际所进行的选择性调整,在这个持续不断的调整过程中,先期的边际选择决定着后期边际选择的概率,所以,改革将产生对“单项突破”战略的路径依赖。换个角度说,由于改革在一开始就不是“整体推进”的,所以,改革战略也就终究不会去选择“整体推进”,这就是改革战略的路径依赖性。如果对“单项突破”战略进行深入分析还会发现,这一选择似乎已经进入到“锁定”状态。按照阿瑟的解释,“锁定”是指这样一种情况,最初只是偶然发生的事件,由于系统自增强机制的作用,最终会以“概率1”发生(Arthur,1988)。在改革之初,对整个制度进行选择性边际调整的“单项突破”战略,就其历史性而言带有一定的偶然性。比方说,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而联产承包制又是由农民在不被当时的政策所允许的情况下首创的,所以,最初的改革只是在农业生产制度这一个边际上,正式制约对非正式制约变迁的“追认”。然而,它带来了经济增长,而经济的持续增长又使制度变迁的代理人——政府——产生了经济将进一步增长的适应性预期,在它的作用下,政府在改革伊始从第二部分提出的三个根据出发而选择的“单项突破”战略被持续地再选择,并不断地得到改进,最终进入“锁定”状态。正如第三部分所指出的,长期地看,“单项突破”战略不会比“整体推进”战略更有效率,所以,虽然它的不断被选择是持续理性的,但是还会产生“后悔”,即选择“单项突破”而不选择“整体推进”所产生的机会成本。

“后悔”可能会使改革在某种条件下开始退出“单项突破”的锁定。但退出“锁定”不一定必然地发生。根据阿瑟的理论,假如一个特定的“单项突破”战略起源于学习效应(如承包制),或战略的专用性(如各种改革措施的“试点”以及以试点单位或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就不能退出锁定(其结果是试点改革必然得到全面推广,承包制、股份制改革都是如此)。如果起源是合作效应(例如,一些配套性的战略措施),那就会通过一个博弈过程或强迫执行过程而退出锁定(配套措施通过协商或强制而改变或终止)。

退出锁定是有成本的。一般来说,当“单项突破”式的制度变迁增加的费用开始高于它所降低的旧正式制约的实施和运行费用时,制度变迁才会尝试退出锁定。“单项突破”带来的经济增长是这一战略因改变旧正式制约而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如果它大于“单项突破”战略所增加的实施费用和它所降低的旧正式制约的实施费用之差(这使退出不会发生“亏损”,从而退出是理性的),改革就会完全退出“单项突破”战略的锁定。

但是,退出“单项突破”的锁定并不必然意味着改革一定会选择“整体推进”战略。如果经济增长停滞(此时社会净收益为0),正式制约的变迁便达到了一个临界鞍点,这意味着制度内部将发生分叉:由于学习效应和适应性预期的作用,假设此前变迁的边际费用是递增的,那么,正式制约的变迁可能会停滞甚至重新回到旧正式制约的约束之下;只有此前变迁的边际费用是递减的,正式制约才会转而选择“整体推进”战略。但这时无论选择哪条路径,由于制度系统的分叉点是一临界鞍点,所以改革的激进是不可避免的了。

最后还要强调的一点是,不管是正式制约、非正式制约还是实施,其内部都会发生微小事件的扰动。扰动本身的产生或许是可以预期的,但其效应则难以预期。尽管如此,它都有可能完全改变制度变迁的既定路径,从而使改革的走向带有了不可预测性,也就是说,我们将无法事先预测到,改革将选择经历哪一个临界均衡点。这时,只有先期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至多再加上学习效应和合作效应——可以作为预测的根据,但这些信息仍然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只有一点几乎是可以完全肯定的,即改革的高昂成本、人们对改革的适应性预期,改革本身 所产生的学习效应,事实上已经把改革变成了一个自增强的制度变迁过程,不仅如此,这一过程演进到目前为止,也已积累了足够的优势,所以,从最宏观的层次上看,改革本身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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