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应用论文_李英

宁夏固原市康泰医院心内科 756000

摘要:目的:探究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应用。方法:采集于2016年8月-2017年6月期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96例心律失常患者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按照就诊的先后顺序分为对照组(常规药物治疗)及治疗组(β受体阻滞剂),每组均分为48例,观察与比较两组心律失常患者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临床应用效果。结果:治疗组心律失常患者经治疗后的临床总有效率为47(97.91),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的39(81.25)%,两组差异,有可比性,P<0.05.结论:采用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β受体阻滞剂;心律失常;治疗;应用

心律失常在临床心血管科属于常见性疾病,针对治疗方面临床是以心律失常常用药为主要手段,但获得的效果不为理想,预后仍会出现并发症的发生。据有关临床实验证实,对于心律失常患者给予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的临床应用效果佳,深受临床医生及患者选择上的青睐[1]。为此,本文选取2016年8月-2017年6月期间在我院收治的96例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分别采取常规药物治疗及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的临床应用效果进行深入探究,该研究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自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间在我院进行诊治的96例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分析,以上纳入研究中的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并通过例伦理委员会的批准。纳入标准:均经临床检查明确,符合心律失常的诊断标准。排除标准:均排除存在严重肝肾脏器功能损害等其他异常疾病。按来院接 诊的前后顺序分成对照组48例(常规药物治疗)和治疗组48例(β受体阻滞剂治疗),其中对照组男性患者28例,女性患者20例,年龄52-72岁,平均年龄(53.23±2.5)岁;治疗组男性患者30例,女性患者18例,年龄55-75岁,平均年龄(56.21±2.3)岁;以上研究对象的性别、年龄等临床资料进行相比较,不存在明显差异,P>0.05,不具备统计学意义。

1.2治疗方式

1.21对照组:对本组患者均采用普罗帕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号:H33020108,规格:50mg*50s)进行口服治疗。使用方法:100mg/次,3次/d.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情况逐渐降低服药量,连续服药2周见疗效。

1.22治疗组:对比组患者在对照组的基础之上联合采用阿替洛尔(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H:19994053,规格:50mg)口服治疗,使用方法:6.25mg/次,2-4次/d.结合患者的实际恢复情况是否增减药物,最多可增加至12.5或25mg,连续治疗2周见效果[2]。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心律失常患者经治疗后的临床总有效率情况。

1.4疗效判断

两组心律失常患者经不同治疗方式后的临床治疗疗效标准:经复查,患者的心室率以及窦性心动过速均显著降低或1min/100次,异位心律明显转为窦性心律,则判断为有效;经超声显示:心室率和窦性心动过速依旧00次,但较治疗前有所改善,均降至20%以上,异位心律明显转为窦性心律,则判断为好转;以上达不到任何一项者,则判断为无效。

1.5应用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百分比为计数资料,卡方检验,(均数±标准差)为计量资料,t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表1比较两组手部烧伤后瘢痕挛缩畸形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n,%)

2.1结果发现,治疗组心律失常患者经治疗后的临床总有效率为47(97.91),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的39(81.25)%,组间进行比较,存在差异显著,P<0.05,具备统计学意义。详细信息见表1

3讨论

心律失常在临床心血管科是一种常见综合征,其主要病因是由于心脏活动的起源及(或)传导阻碍所造成的心脏搏动的频率异常,且发病率较高。临床多以心悸、供血不足等为主要表现,严重可对心、脑及肾脏等各个器官造成影响,甚至危及生命,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3]。临床对于心律失常疾病患者通常采取普罗帕同等常规药物进行治疗,但效果不为理想。普罗帕同属于抗心律失常Ic药物,可有助于延缓收缩除集速度,动作电位以及稳定心电活动作用,可确保了心血管疾病诱发心肌梗死的死亡率的减少,但由于用药量控制不佳,最终导致患者仍存在不良事件的发生。β受体阻滞剂是一种能够选择性地和β肾腺素受体相结合,进而拮抗神经递质以及儿茶酚按对β受体的激动作用下的一种药物类型。同时肾上腺素受体分布在大部分交感神经后纤维所支配的效应器细胞膜上,其受体包括三种类型,可激动引起心率及心肌收缩力增加、支气管扩张、血管舒张、内脏平滑肌松弛以及脂肪分解等,以上产生的效应均可被β受体阻滞剂所阻断及拮抗[4]。为此,本文对心律失常患者应用β受体阻滞剂阿替洛尔进行治疗后,可对患者各个主要器官的刺激得以控制,具有改善心律、降低心肌缺血以耗氧量的作用,不仅能够保护心脏组织,同时还可对心律失常性猝死事件的发生显著降低,故在采取常规药物的基础上联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疗效满意。

本次实验研究阐明:治疗组心律失常患者经治疗后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7.91,其中包括有效38例、好转9例,共治愈47例,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81.25%,包括有效26例、好转13例,共治愈39例,这与杨晓庆,李丽在研究报告中治疗组心律失常患者获得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7.85%,较对照组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的82.69%,差异有可比性,P<0.05的结果基本吻合。由此可以看出,与常规药物治疗相比较,应用β受体阻滞剂对心律失常疾病进行治疗的临床效果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以及各项生命体征,同时降低例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整体治疗疗效。

综上所述:针对心律失常患者采用β受体阻滞剂的临床应用效果佳,值得临床广泛使用。

参考文献:

[1]郭继鸿.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应用[J].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2007(01):4-6.

[2]卢刚.基于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应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A5):127-128.

[3]韩君.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治疗中的应用研究[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8,6(23):103-104.

[4]杨晓庆,李丽.β受体阻滞剂在心律失常患者治疗中的应用[J].医疗装备,2017,30(09):119-120.

论文作者:李英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误诊学杂志》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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