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年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及其哲学意义的再探讨_李斯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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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研究视域中,生产力概念往往被理解为一种实体性要素和物质技术力量,从而引发一批国外学者将历史唯物主义判定为一种技术决定论而加以批判。实际上,这是对马克思科学生产力概念的根本误读。通过梳理马克思确立科学生产力概念的原初语境,笔者发现,除了物质生产维度,“人的能力发展”构成了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内在维度。这个过程是一个从人本学向唯物史观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对舒尔茨、赫斯、李斯特等人的思想进行吸收、批判和超越的过程。

       一 青年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形成的德语支援背景

       生产力概念原本是一个古典经济学概念,保持着原初的物质生产内涵。然而,当它进入马克思所处时代的德语语境时,思想家们赋予了新的维度:生产力也是人的能力的发挥和展现。这种理解在舒尔茨、赫斯和李斯特那里有着明显而各具特色的体现,这也构成了青年马克思步入经济学研究、遭遇生产力概念的重要支援背景之一。①舒尔茨是一位德国政治评论家和活动家,他关于物质生产的独特理解集中体现在1843年出版的《生产的运动,为国家和社会奠定新的科学基础的历史和统计方面的研究》一书中。他使用的“生产力”概念的德文写法是“productive Kraft/Kr

fte”,其中“productive”显然是从英文中借来的,并且保留了英文中形容词、名词分离的形式。这暗示了舒尔茨的生产力概念与古典经济学有联系,但并不意味着舒尔茨直接接受了它的经济学内涵。在该书的“导言”中,舒尔茨直接批判经济学“只看到生产和消费的物质方面,而没有对精神的创造和社会条件给予足够的重视”②,同时也批评赫斯的行动哲学是浮在空中的思辨。舒尔茨的目标则是通过对物质生产的历史考察来研究精神创造的作用和社会结构的规律。基于这样的思路,他在第一章《物质生产》一开始就给出了独具德国特色的论述:“在最根本上,人的精神是大地上最本真和最真实的原初产品,它将所有生产的材料不断地占有,并将其不断地构造为新的材料。内在的劳动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既包括艺术和科学的作品,也包括发明和操作的全部流程,它们在农业、工业和商业的领域决定了财富的生产。单纯这一内在活动的目的,或者直接指向精神财富的产生,或者直接指向物质财富和享受。因此,从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个方面描述了人类创造的一个不可分的过程,从而运动规律的这两个方面也必须被证明。”③舒尔茨认为:一方面,人的精神是世界上最根本、最内在的原初力量,这种力量以劳动的形式创造着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因此,人类的创造性活动表现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统一,并且后者决定了前者。这种理解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笔记本III中,将工业看作人的类本质的公开展示有着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基于对物质生产的这种理解,他的生产力概念也就具有了两个层面:一是物质生产力,二是人的精神的创造性能力,且后者是最根本的规定。

       显然,舒尔茨赋予了生产力概念以人的精神能力的维度,从而改变了生产力概念的原初内涵。舒尔茨从物质生产角度梳理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并认识到物质生产对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的基础性作用,这种认识在当时德国的思想语境中是比较深刻的,并对马克思走向客观历史现实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但他最终还是将物质生产的发展归结为人的意志和精神力量,认为“在农业文化中……人的意志征服了不断增长的自然力量,并将其以合目的的方式运用于生产之中。在真正的工业中,也展示出了完全相似的过程”④。这种隐性唯心史观决定了舒尔茨的生产力思想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一方面,他虽然在梳理人类历史过程中,看到了物质生产对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的基础作用,但最终又将物质生产的根本动因归结为人的精神,这无疑构成了其整体思想的最大悖结;另一方面,他将物质生产力最终归结为一元的人的精神,既没有看到共同活动本身所蕴藏的力量,也无法理解社会关系对生产力和人的制约作用。因此,当他面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矛盾时,只能寄托于国家的调整和人的积极信仰。他的理论缺陷在赫斯那里以哲学人本学的方式部分地得到弥补。

       赫斯是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同路人,对青年马克思的生产力思想的形成有着直接影响。⑤他在1843年底到1844年初写的《论货币的本质》中集中讨论了生产力概念。赫斯使用的生产力概念主要是名词性的Productionskraft,这显然是要与经济学语境中的productive powers区别开来。⑥赫斯对生产力的理解有以下特点:(1)赫斯是从主体性交往的共同活动角度来理解生产力的。作为主体的个体能力构成了生产力的基础,但个人能力只有在共同活动中才能产生真正的生产力。这种共同活动是“个体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换、交往”⑦,“只有这种共同活动才能实现生产力(Productionskraft),因而是每一个个体的现实的本质”⑧。总之,生产力就是个体能力在共同交往活动中产生的创造性力量。这里的“共同活动”虽然是个抽象概念,但其背后的意思正是斯密的分工交换,并对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产生直接影响。(2)主体性交往活动构成了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因为“人与人的交往越发达,他们的生产力也就越强大。在这种交往还狭小的时候,他们的生产力也就低下”⑨。可以说,赫斯的生产力概念总是与交换活动勾连在一起的。⑩这要比舒尔茨将生产力归结于人的精神更接近生产力的真实面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马克思对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理解。(3)现实中的交往关系成为压抑人的能力的异化力量。赫斯指出,人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生产力在人类历史过程中必然经历一个异化过程,其根源在于个体与类的矛盾:“个体提升为目的,类被贬低为手段,这是人的生活和自然生活的根本颠倒”。(11)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手段”本应该是“人的能力,现实的生产力”,但在利己主义的“小商人世界”中,却成为压抑人的能力发展的异化力量。人们必须通过普遍的爱才能消除异化。总之,赫斯是从主体性的共同交往活动来理解生产力,并看到现实的交往关系与生产力(人的能力)的异化关系。相对于舒尔茨的理解,这在理论逻辑上更进了一步,也对马克思后来对生产力概念的使用产生一定影响。但他的哲学人本学逻辑和经济学研究的不足,使他的生产力思想具有严重缺陷:(1)赫斯的核心概念在本质上是一种理想化的人本学规定,因此他的生产力概念本身也是一种人本学抽象。(2)没有准确区分和界定交往与生产力的关系,存在把交往与生产力同质化的嫌疑,甚至有把交往置于生产之上的倾向(12),从而无法理解生产力与交往的真实关系。(3)尽管赫斯在人的能力的异化史中看到了交往关系与生产力的冲突,但他把矛盾的根源归结为个体与类的观念矛盾,从而无法进入真正的历史语境。这些缺陷在李斯特那里得到了一定的扩张。

       李斯特是德国近代经济学历史学派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奠基人之一,对古典经济学和欧美工业史有着深入的研究。因此,相对于舒尔茨和赫斯来说,他对生产力的理解有着天然的理论优势。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李斯特为了批判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而提出了自己的国家生产力理论。李斯特的“生产力”概念主要有两种拼写法:一种是由英文直译过来的produktive Kraft,一种是复合词形式的Produktivkraft。(13)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主要有以下特点:(1)他强调“生产财富的能力比财富本身更为重要”(14)。生产财富的能力即指生产力,这种发生学意义上的生产力是一种潜在的创造性能力。(2)生产力是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总和。生产力是“各种精神、智力和一般生产能力的联合或者结合”(15),是人们的“共同劳动与协作”。生产力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科学和技能,尤其是人的智力。这里,李斯特既与舒尔茨的两种生产力、赫斯的共同活动有着相似之处,又有论说语境上的重大不同,因为李斯特更多是从现实的社会分工语境来展开讨论的。(3)李斯特虽然强调生产力的精神维度,但最终还是落脚于工业物质生产。他强调“科学和工业的结合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这就是机械力量”(16),并看到了这种客观生产力的重要历史意义。这对马克思理解现实工业生产具有深远影响。(4)生产力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和功能水平性。李斯特通过对欧美各国经济史的研究,看到了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特殊性,也认识到了“国家状况主要取决于生产力的总和”(17),即生产力的总体水平决定了国家状况,这些观点对马克思从现实历史角度理解生产力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也存在致命缺陷:(1)他所谓的生产力的总和是包括一切物质和文化因素的总和,没有突破经济学的经验性思维。(2)他对生产力的泛化理解和对精神生产力的过分强调,使他无法看清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3)李斯特对生产力的泛化理解也使他无法区分生产力与社会关系,无法将“工业”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区分开来。(18)青年马克思在批评李斯特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德语语境中,古典经济学的“生产力”概念被赋予了新的维度即人的能力发展,这突出表现在舒尔茨、赫斯和李斯特的生产力思想中。但他们对生产力概念的新理解也有所不同。舒尔茨的生产力概念强调人的精神力量的本质性,认为物质生产是人的精神能力的具体展现,具有比较明显的唯心主义倾向。赫斯的生产力概念指主体性的共同交往活动构成生产力,并强调交往关系对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其实质是对分工和交换活动的哲学人本学抽象。李斯特的生产力概念则强调生产力的总和及一定的历史性,并突出精神生产力的作用——尽管具有唯心主义的倾向,但更多的是在历史主义意义上对现实社会分工语境中生产力的总体水平(同时也是人的能力的发展水平)的确认。总之,他们从人的能力发展角度对生产力概念的理解,在理论逻辑上表现为从主观唯心主义和哲学人本学向现实历史语境的过渡,在理论内容上表现为从一元性精神到主体性共同活动,再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之总和的趋势。这构成了青年马克思首次遭遇生产力概念的原初支援背景和深化生产力概念理解的重要理论资源。

       二 青年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形成过程

       马克思首次遭遇生产力概念是在1843至1844年的“巴黎笔记”中。马克思摘录了斯密、萨伊等人的法译文著作和李斯特等人的德文著作。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摘录法文著作时并不完全是摘录法文原文,而是经常将法文转译为德文。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笔记中,马克思使用了“生产力”概念的德文和法文的多种写法:facultés productives,produktive Kraft,produktive Macht,produktiven Verm

gen,Produktivkraft,Produktionskraft,Produktivit

t。(19)这表明此时马克思对生产力概念尚未形成确定的理解。其中,马克思转译法文“劳动生产力”(facultés productives du travail)概念时使用最多的德文词是produktive Kraft der Arbeit。这更接近于李斯特的用法,而不是赫斯。在《现代德汉词典》中,形容词“produktiv”除了“生产的”含义,还有“创造性的”含义。因此,“produktive Kraft”(以及复合词Produktivkraft)就蕴含了创造性的能力或力量的意思。由此,至少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在最初接触生产力概念时,是从人的劳动创造性能力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力的。这种理解在同时期的《1844年手稿》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8次用到生产力概念,其中6次系引用。(20)这表明此时马克思尚未关注生产力概念,而且他对生产力的内涵也仍未确定。但从中可以发现:(1)以produktive或productiv-为形容词或前缀的“生产力”概念占多数(5次),且都与劳动相关。(2)马克思自己两处使用生产力概念,一处是笔记本I中论述“分工提高劳动生产力(produktive Kraft),增加社会财富”(21),一处是笔记本II中论述,“土地所有者则抬高人们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从而迫使资本家提高工资而不能提高生产力(Productionskraft);因此,土地所有者妨碍国民年收入的增长”(22)。可见,形容词性的produktive Kraft与舒尔茨、李斯特的用法相似,表示劳动主体的创造性能力,而名词性的Productionskraft则与赫斯的用法相同,表示受外在关系制约的力量。这表明,马克思开始自觉区分两种生产力的内涵,这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有着更明显的体现。但在这里,这种区分是在哲学人本学框架下进行的,马克思将人的自由创造性的劳动提升到人的类本质的高度,并以此批判资产阶级私有制下劳动的异化状态。(3)笔记本III中,马克思在哲学人本学逻辑的主导下生发出一种不自觉的现实逻辑。他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23),可以“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但这种展示是“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以异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24)。这是马克思对现实工业的人本学解读与肯定,而这种理解与舒尔茨和赫斯的生产力思想有着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舒尔茨的一元性精神和赫斯的异化史观的综合体。值得反思的是,如果抛开哲学人本学的话语,将工业看作人的能力的展示是没有问题的。而此时马克思的问题就在于将人的能力抽象为一种原初性本质力量,人的能力发展则表现为单一本质力量自我异化的过程,因而现实世界只是一种异化的、否定性的存在。这就导致马克思无法看到现实社会关系的客观现实性,无法理解人的能力与社会关系的真实关系。因此,马克思必须继续推进那条隐性现实逻辑才能克服这种理论羁绊。

       马克思再次论及生产力概念是在写于1845年3月的《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以下简称《评李斯特》)中。(25)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编委的考证,马克思在写这一文本时并非直接使用“巴黎笔记”中关于李斯特的摘录,而是重新阅读了李斯特的这本书。(26)总体上,马克思仍以哲学人本学逻辑批判李斯特对现实生产力的美化,但部分论述中展现了马克思理论逻辑的推进。

       第一,马克思是从人与自然的历史关系同人的能力发展角度来理解生产力的,认为“工业可以被看作是大作坊,在这里人第一次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的条件”(27),也就是“不再把工业看作买卖利益而是看作人的发展”(28)。这里的“第一次”所隐含的现实历史性表明,马克思对工业的理解已经不只是《1844年手稿》中从人的类本质角度进行哲学指认,而是透过人类物质生产史做出的现实指认,看到了工业中人的能力的彰显和巨大发展。

       第二,马克思认识到工业的发展受到社会条件、社会制度的制约。在资产阶级私有制下,“人同马、蒸汽、水全都充当‘力量’的角色”(29),人只能获得片面的发展,他批判李斯特和圣西门学派都将“工业唤起的力量同工业本身即同工业给这种力量所提供的目前的生存条件混为一谈了”(30)。实际上,“生产力(Produktivkraft)从一开始就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31)。可见,一方面,马克思试图将工业与工业所处的社会条件、社会制度区分开来,从而批判这种社会制度对工业(人的能力)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另一方面,马克思认识到生产力从一开始就是与社会条件、交换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比只看到社会制度与生产力的对立性制约更推进了一步,这走近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辩证矛盾的入口。

       第三,按照上述逻辑,马克思提出通过“劳动组织”的矛盾运动废除私有制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劳动’,按其本质来说,是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因此,废除私有财产只有被理解为废除‘劳动’……的时候,才能成为现实。因此,一种‘劳动组织’就是一种矛盾”(32),目前这种组织就是自由竞争。这里,马克思开始自觉地拒绝使用异化劳动概念,而用了打引号的“劳动”。尽管这里仍以人本学的逻辑指认了“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异化关系,但马克思在废除私有制和“劳动”的问题上确实向前迈了一大步,那就是“这种废除只有通过劳动本身才有可能,就是说,只有通过社会的物质活动才有可能”(33)。由此直接指认,“一种‘劳动组织’就是一种矛盾”。后面这句话是令人费解的。以笔者的理解,费解的原因在于马克思并没有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更准确地说,马克思自己可能还没有彻底理解清楚。因为从上下文语境来看,马克思看到的是劳动与私有财产(自由竞争)的矛盾关系,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此时还没有彻底将工业与工业制度、劳动与劳动组织(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区分开来,而是常常将它们等同起来理解。与此相关的是,马克思还只是把造成“异化劳动”的原因归结为资产阶级私有制(社会条件、自由竞争等),这种指认在社会主义者那里已经普遍存在,而且“社会制度”这类表述本身就是经验性、政治性的含糊表述,因此,能否从这种含糊表述中提炼出“社会关系”是马克思推进对“矛盾”概念理解的关键。

       总之,此时马克思还主要是以人本主义的逻辑批判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还没有关注到李斯特的“生产力总和”、生产力的基础性地位与历史性等核心思想,可以说,此时马克思在理论逻辑上还没有准确把握和超越李斯特。

       三 马克思的科学生产力概念的初步建立及其哲学革命意义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文简称《提纲》)中,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阐述生产力概念,但他对实践、社会关系等重要概念的全新阐释,反映了他在世界观上的重要转变,成为其理论逻辑发展的重要环节。(1)实践是革命的、批判的实践。实践是感性的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主体能动性的体现。从人的能力发展角度来看,这里的实践与生产力是内在一致的,因为它们都是基于现代工业物质生产来理解的。(2)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规定不仅是对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本学的批判,而且是对实践意义上的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深化。也就是说,人不仅要从主体的能动活动角度来理解,而且还要从社会关系角度来理解,即现实的个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人的实践也总是社会关系中的实践。更重要的是,“总和”一词蕴含着个体主体为了某一目标而主动聚集为共同活动关系的意思(34),也就意味着,现实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实践与社会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历史性关系。这是马克思基于现代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现实运动而作出的科学抽象。在逻辑上,既是对赫斯的“共同活动”的颠倒性解读,也是对《评李斯特》中生产力与社会条件之关系的进一步推进。这形成了马克思继续前进的新平台。

       马克思首次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使用生产力概念是在《形态》中,尤其是在这一文本的第一卷中。在《形态》中,马克思更倾向于使用Produktivkraft(74次),也使用了Produktionskraft(11次),(35)这表明马克思对生产力概念的理解既趋于成熟,又存在特殊考虑。

       第一,马克思在先写好的第一卷第三章批判施蒂纳的部分中,明确认识到人的能力发展取决于一定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形式。针对施蒂纳试图从“人”的观念出发消除“非人”的现实关系的思路,马克思深刻指出:“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36),“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37)。在这里,马克思在理论逻辑上实现了重要突破,即他直接扭转了包括舒尔茨、赫斯、施蒂纳等人从抽象的人的精神或观念出发谈论人的自由发展问题的整个逻辑范式,深刻指出人的发展是在现有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所容许的范围内实现的。人的能力的发展取决于一定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形式,这里,人的能力发展在社会历史观层面上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建立了内在联系。

       第二,到目前为止,制约人的发展的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阶级关系。马克思指出,在私有制历史上,生产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到现在为止,社会一直是在对立的范围内发展的”(38)。这里,马克思指认了既有生产力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的本质是阶级关系,这既是对前面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提纲》中“社会关系”概念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将阶级关系引入社会历史观和人的发展问题的思路也是对舒尔茨、赫斯和李斯特的直接超越。透过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阶级关系,马克思指认了人的发展的阶级属性,即作为被统治阶级的大多数人只能获得片面的发展。

       第三,生产力是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在第一卷第一章“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更为系统地阐述了生产力概念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讨论了人类物质生活的几个方面之后,提出“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Produktivkraft);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die Menge der Produktivkr

fte)决定着社会状况”(39)。我们从中可以获得两点重要认识:(1)从共同活动角度来规定生产力的思路显然是来自于赫斯。在赫斯那里,共同活动是理想化的主体间的交往性活动,但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共同活动则是分工协作所代表的物质生产活动,这无疑是回到了赫斯的哲学抽象的现实原点。尽管赫斯也看到了生产力与交往的内在关联,但它在根本上脱离了现实的历史语境。这里,马克思强调的是一定生产力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内在关系,因而是一个社会历史概念。这也是对那条在《评李斯特》中萌生、《提纲》中确立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的内在关联性思路的继承与发展。(2)一定的生产力总和决定了一定的社会状况和历史发展水平,同时也决定了人的能力的发展水平。这里的“总和”不是李斯特所说的各种要素的相加,而是指特定历史条件下人类社会活动所产生的生产力综合水平,因而是一个功能性的历史水平概念,(40)而一切历史冲突和发展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内在矛盾运动。

       第四,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内在矛盾”究竟是什么?我们知道,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内在矛盾通常被理解为交往形式对生产力造成桎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一般原理来看,这是正确的。但我们如何理解这里的“桎梏”,又如何衡量生产力发展受到阻碍呢?或许,我们可以从以下表述中找到答案:“生产力(Produktivkraft)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带来灾难,这种生产力(Produktionskraft)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41)。

       在这同一段文字中,马克思使用了两种不同写法的“生产力”:一种是形容词性的Produktivkraft,一种是名词性的Produktionskraft。这表明,马克思有意识地区分了两种生产力概念。根据文本语境,形容词性的Produktivkraft是从一般性的社会历史发展层面而言的生产力,它贯彻于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代表着积极的、发展着的人的创造性能力。名词性的Produktionskraft则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与一定的交往形式处于矛盾中的、阻碍人的能力发展的生产力。这与赫斯的生产力概念和《1844年手稿》中生产力概念的用法有着相似之处,不过言说语境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同样,马克思看到“[大工业]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力(Produktivkr

fte)”,这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性力量,但“这些生产力(Produktivkr

fte)在私有制的统治下,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而许多这样的生产力在私有制下根本得不到利用”(42)。这里的“大多数人”显然是指工人阶级,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阶级关系线索。由此可见,此时马克思所理解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在根本上是以人的能力发展为尺度的。但这绝不是一种人本主义的价值悬设,而是从社会历史层面对人的能力的现实指认和科学抽象。由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此时所说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内在矛盾是以人的能力发展为尺度的内在矛盾,具体来说,就是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交往形式透过阶级关系的中介而转变为一种压抑人的能力发展的普遍关系。因此,交往形式对生产力造成的桎梏在根本意义上是对人的能力发展的钳制。由此可见,此时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不是一种完全脱离人的客体性过程,而是与人的发展同时发生的总体性过程,而且后者恰恰构成了这种矛盾运动的内在尺度和根本动力。而探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旨归。显然,这种理解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从经济危机角度所规定的内在矛盾有着很大不同。这说明马克思对内在矛盾的理解存在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以《形态》为代表的以人的能力发展为尺度的内在矛盾观,后者是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代表的以经济危机为表征的内在矛盾观。两者的内在联系就在于:以人的能力发展为尺度的矛盾观是一般性的社会历史层面的矛盾观,是衡量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水平的一般尺度和科学抽象(43);而以经济危机为表征的矛盾观则是在具体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发生的矛盾。前者是后者的内在尺度,后者是前者的具体深化。

       综上所述,由于受德语语境中舒尔茨、赫斯、李斯特等人对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概念的德国式解读的影响,青年马克思对生产力的理解一开始就有两种维度:一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物性生产力,二是人的能力发展意义上的生产力。随着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和理论逻辑的推进,马克思对生产力两种维度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对立到内在统一的复杂过程:一开始是从哲学人本学视域下对生产力的人本学指认和异化史观批判(“巴黎笔记”和《1844年手稿》);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和现实逻辑的发展,看到生产力(工业)和人的能力发展是与社会条件(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过《提纲》中科学实践观的逻辑中介,马克思最终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看到了人的能力发展的现实历史语境,即人的能力发展是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客观矛盾运动同时发生的历史总体过程,并在社会历史意义上成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矛盾的内在尺度。这一过程既是马克思自身思想的推进过程,也是对舒尔茨、赫斯和李斯特等人的超越过程。同时,它也为我们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内在矛盾观提供了新的思考点。

       注释:

       ①推动马克思科学生产力概念形成的重要理论资源,除了这里指出的线索,还有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李嘉图式的社会主义者以及尤尔、拜比吉等代表的工业经济学家、技术专家等。

       ②③④Wilhelem Schulz,Die Bewegung der Production,Eine geschichtlich-statistische Abhandlung zur Grundlegung einer neuen Wissenschaft des Staats und der Gesellschaft,Zürich und Winterthur,1843,S.8,S.10,S.33.(笔者使用的是李乾坤翻译的该书的中译本,译著尚未出版,特此感谢。)

       ⑤(26)杨乔喻:《探寻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生成的原初语境》,《哲学研究》2013年第3期。

       ⑥赫斯的这一用法,既不同于舒尔茨的productive Kraft,也不同于李斯特的produktive Kraft,Produktivkraft或Produktionskraft和恩格斯的Produktionskraft。这表明在当时的德语语境中,思想家们对于生产力概念的使用和理解尚未达成共识。

       ⑦⑧⑨(11)赫斯:《论货币的本质》,载《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第138页;第139页;第139页;第143页。

       ⑩(12)(18)(35)(40)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第129页;第121页;第342页;第459页;第461页。

       (13)李斯特的生产力概念除了上述两种主要写法,还少量使用了Produktionskraft、Produktivit

t和Produktionsf

higkeit。参见Friedrich List,Das 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Bd.1,Cotta'sehen Verlag,1844,S.183~240.

       (14)(15)(16)(17)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邱伟立译,华夏出版社,2009,第99页;第111页;第147页;第119页。

       (19)参见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2),Abt.4:Exzerpte,Notizen,Marginalien,Bd.2: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Exzerpte und Notizen 1843 bis Januar 1845,Dietz Verlag,1981,SS.283~551.

       (20)具体来说,produktive Kraft/Kr

fte(4次),Productivkraft(1次)、faculté productive(1次)、Productionskraft(1次)以及produktiven Naturkr

ften(1次)。参见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2),Abt.1:Werke,Artikel,Entwürfe,Bd.2:Karl Marx:Werke,Artikel,Entwürfe

1843 bis August 1844,Dietz Verlag,1982,SS.187~322;并参见姜海波:《唯物史观的前页:关于生产力的提纲》,《江海学刊》2010年第4期。

       (2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231页;第286~287页。参见Marx-Engels-Gesamtausgabe(MEGA2),Abt.1,Bd.2,Dietz Verlag,1982,SS.205~206,S.254。

       (23)(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306页;第307页。

       (25)在该文本中,马克思使用的“生产力”概念主要是Produktivkraft,也零星使用了其他写法,这可能受了他的批判对象李斯特的影响,但马克思明显不同意李斯特的生产力思想。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第339页。

       (27)(28)(29)(30)(31)(32)(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257页;第258页;第261页;第259页;第263页;第255~256页;第255页。

       (34)齐效玫:《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总和”概念辨析》,《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36)(37)(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507页;第515页;第508页。

       (39)(41)(42)广松涉编注:《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彭曦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24~26页;第44页;第110~114页。

       (43)值得注意是,自《形态》以后,马克思对生产力概念的使用有了固定的写法,即Produktivkraft。联系《形态》中马克思使用这一概念的特殊内涵,可以说,马克思中后期正式将Produktivkraft确立为与生产关系构成矛盾运动的社会历史观概念,它所蕴含的人的能力发展维度也就获得了社会历史意义,成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内在尺度。而以经济危机为表征的矛盾在根本上是以人的能力发展为尺度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生产力停滞这种经济现象在实质上正是人的发展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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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年马克思生产力概念及其哲学意义的再探讨_李斯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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