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晋史研究:新视野、新话题、新方法宋代政治史研究的“重新启动”学者、家庭与地方主义:以明州为例透视、史料与方法--兼论……中的“问题”_政治论文

宋辽晋史研究:新视野、新话题、新方法宋代政治史研究的“重新启动”学者、家庭与地方主义:以明州为例透视、史料与方法--兼论……中的“问题”_政治论文

宋辽金史研究:新视野、新论题、新方法——1.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再出发”——2.士人家族与地方主义:以明州为例——3.视角、史料与方法:关于宋代研究中的“问题”——4.穷尽#183;旁通#183;预流:辽金史研究的困厄与出路——5.宋学:认知的对象与维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研究论文,宋代论文,地方主义论文,困厄论文,士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再出发”

邓小南

对于政治史的研究,国内学界本有深厚的学术积累。长期以来,朝代史的叙事框架基本是依循政治史的脉络建立的,这主要是因为,政治史通常注重与国家、权力、政策相关的重大问题,相对容易把握不同时期的大体走势和贯通性线索。近些年来,学者的关注重心明显呈多元化趋势,政治史独尊的传统优势已经不复存在。研究视界的拓展,有利于把历史原本丰富的内容还给历史;而与此同时,政治史议题的开拓、认识角度的创新、材料的挖掘、研究方式的调整,都成为学人不得不认真面对的挑战。

近年间,在与海外友人谈及大家关切的学术动向时,时常听到诸如“政治史的‘回归’”一类说法;①国内也有学者正面讨论“重提政治史研究”的意义。②对于“新”政治史的宣示与追问,更反映出学人普遍的殷切期待。以国内的宋代政治史研究为例,个人感觉, 目前处于一个“再出发”的阶段。所谓“再出发”,不是说此前已经沉寂消歇,而只是感到,学界在摸索调整前行的方向,寻找政治史研究的新可能,并且逐渐形成了新的起点与蓄势。

政治史研究的基本对象,是历史上的政治关系及其外延形态,例如各类政治现象、政治体系、政治行为等。透过中国历史的发展脉络,不难观察到“政治”对于历史中国与现实中国的特有意义。这种状况,从根本上决定了政治史研究不可能长久退至“边缘”。在帝制时期, “集权政治”具有笼罩和弥漫的性质。尽管各个时代呈现特有的现象,存在特有的问题,掌控和抵拒的程度与方式各有不同;但纷繁的演变中,基本格局与延续的脉络大体清晰。从中央到基层,不容忽视的政治动员力、组织力,有延展,有扭曲,有消解,有变形,但仍然可以说是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就社会现实而言,“政治”并非上层统治者把持、享受的“专利”。即便在地方社会,村落、家族、阶层、群体,彼此之间或是各自内部,重要的关系变化不仅出自经济利益、文化认同,往往还与不同层面的政治环境、政治因素相关。政治力量、政治运作在社会生活中的持久影响力,决定了这一学科的深厚生命力。应该说,中国古代政治史——包括宋代政治史——的研究任重道远。值得学人警惕的,倒是我们自己是否有能力把握其底蕴,是否能够呈现出如现实般鲜活的景象、揭示出其背后复杂因素的交织。

谈及一个历史时段的特征,人们心中经常会浮现出某些概括性的“关键词”。近来学人不再试图以“积贫积弱”,以“保守”或是“改革”、“封闭”或是“开放”来简单涵盖宋代历史,而是注意到赵宋一朝存在许多看似矛盾的现象。③从政治史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君主集权、忠君观念逐渐强化,而对于君权的限制因素也在增强;当时既有官僚构成与进言路径的相对开放、有士人理念的“思想解放”,又有稳定至上的戒惕内缩和总体倾向的因循镇重。就基本格局而言,既存在“以兵立国”的长期方略,又呈现着“崇文抑武”的明显偏倚;就政策目标而言,既有理性谨慎的选择,又有敷衍应对的颟顸;就制度设计而言,既有用心精致的诸般措置,又有叠床架屋的冗杂交集;就士大夫群体而言,既具涵养深厚的特质,又是无尽政争的源头与推力。凡此种种,激发着宋史学者的兴趣与关心。

政治史研究的生机,来自具有活力的议题。问题意识与专题研究往往成为引领学术持续进展的生长点。近些年来,在学者独创性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累积渐进、往复讨论,产生出一些聚焦式的议题。“聚焦”与“拓宽”,本似一组对立面;而从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实践来看,大概可以说,是视阈的拓宽构成了聚焦的背景与前提,议题的聚焦则有效地牵动了讨论的深入。这些“聚焦”,通常主题突出而涵盖力强,能够启益发散而非偏狭拘隘。④

对于宋代历史地位的总体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制约着政治史研究的走势。20世纪初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提出的“唐宋变革说”,将较长时段的纷繁脉络整合在一个带有高度涵括力、牵动力的框架之下,吸引各国学者展开了众多研究,倾注了极大心力,进而促使其从一种概念性框架转化为学界对话的平台。⑥唐宋史研究者跨越朝代的思考逐渐增多,对于唐宋时期社会流动与社会秩序的关注,引出了一系列话题。⑥

在宋代法制史研究中,学者提出的“动态的法律文化”说,是议题“聚焦”与“发散”的典型之一。所谓“动态的法律文化”,是指与法律相关的部门、群体集合产生的文化效应。法律文化不是立法者和司法者单方面缔造的,而是立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和犯法者集体参与形成的;它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可能影响传统文化。⑦天一阁珍藏明抄本北宋《天圣令》的发现,使该令典重见天日,为研究唐宋社会变迁及唐制向宋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学术依据。这一发现受到中日学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唐宋史家的正面对话,⑧对中国法制史研究,正在发生重要影响。

宋代政令文书的研究,近年间有明显进展。⑨学者致力于把握制度运作的实态,将承载情报与指令的官方文书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其形成与流转之过程;并进而以文书为线索,探究从两宋到明清的君臣沟通方式及政治体制运行方式之演化。研究中,不仅依靠传统文献的细致解读,也通过文书、石刻、图像等实物材料的广泛搜讨,取得了实质性的学术推进,为今后的相关研究贡献出成功的范例。

聚焦式议题的产生,通常与时代的历史特性密切关联。赵宋王朝面临着来自内部与周边的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其理念思考、内政措置,始终在外部压力之下展开。海内外学界从思想文化视角出发,对于“中国”意识凸显之历史背景的解析,对于“Middle Kingdom”抑或“Central Country”的讨论,对于“正统论”勃兴、春秋学繁盛的关注,对于“华夷之辨”语境的阐释,无不与当时总体的政治现实相关。⑩

议题之所以可能聚焦,离不开学者的观察、体悟与集中讨论。个性化的观察,本可能朝向全景式的体悟;焦点的彼此启迪与碰撞,更能够导致开阔视阈下的再聚焦。对于赵宋“国是”的关注,对于“祖宗家法”的讨论,对于士大夫政治的认识,都使我们对宋代的政治文化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11)

不满呆板枯燥的材料,反感固守僵滞的议题,是青年学人厌倦政治史研究的重要原因;生活重心的变化,也难免带来对传统学科的冷淡与疏离。随着富于活力的新课题、新领域的出现,兴趣的转移亦属自然。但与此同时,在政治史领域中,寻求新的研究点、拓宽研究面、获取“再认识”的努力,从来未曾停歇。

“再认识”,首先体现为鲜明的“问题”意识、敏锐的观察视角;这是学术刺激的产物,也是理论素养的体现。(12)社会科学(诸如政治学、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的理论滋养、研究实践中的学科互动,促使政治史的研究者更加切实地考虑自己面对的问题。在近二三十年学术转向的过程中,社会史、思想文化史所发生的牵动作用显而易见。其影响所及,首先在于议题:区域社会、地方精英、婚姻家族、社会性别、国家祭祀、民间信仰、疾疫灾害、理念认同、日常生活、物质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日渐活跃;更重要的是,社会史、思想文化史特有的视角及研究方式,也愈益发挥出引领与渗透的作用。

在政治史领域中,学者开始关注潜移默化、“日用而不知”的常态层面,关注日常政治生活的展开及其意义。(13)既往的政治史研究,选题侧重于对权力结构(例如皇权与相权关系、中央与地方职权部门)、官僚制度、政治事件、派系政争、头面人物的研究;近些年来,学者的眼光逐渐移至政治过程、政治空间、政治文化、制度运作、典礼仪式等方面,注意一时期中政治主体的特质、政治思维的特有方式和政治行动的特殊风格。对于政治史的这种“再认识”与“再发现”,有效地拓展了政治史的研究空间。

新议题会导致新认识,许多既有的议题也需要“再认识”,这是历史学面临的挑战,也是一波波“新史学”活力再现的源泉。这或许也可以说是“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14)“再认识”不倚仗流行的时新观念,而有赖于研究范式的转换,有赖于内在的思想力量。就学术取向而言,历史学者固然有侧重“科学”或“艺术”的不同,有侧重微观与宏观的不同,但归根结底,仍然离不开实证基础。材料的再发掘、再解读,思维方式的调整,对于“常识”、 “定论”的再审视,是“再认识”的核心内容。在我们面对的议题中,即便是宋代政治体制中关键核心的方面,也存有太多的待发之覆。对于所谓“君主独裁”、“专制政体”,迄今仍在讨论之中。北宋初年的制度设置,长期被关注的是相权削弱,这通常被解释为“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权”。而更加贴近史实的研究则指出,从两府制度的渊源及其演变来看,这一过程更应是削枢密之权,以实中书之任;换言之,宋初毋宁是重建中书宰相制度的开始,而非其分割与削弱的肇端。(15)这种研究取向,不再局限于君相权力大小之判断,而更加着眼于史实本身的发展逻辑,着眼于晚唐五代以来的历史活动,着眼于过程、关系与行为的实际结果。

以往我们较多注意的是“刚性”有形的制度、事件、人物;而最近的制度史研究,不再拘泥于典章的梳理,转而同时注意其功能与效用,注重动态的实施方式与运作过程。在这种思路导引下,对于政令载体、运行路径、递接程序等问题的关心便成为自然,海峡两岸相继出现了聚焦于文书传布与信息渠道的研究项目。(16)在事件与人物评价方面,二分法的简单定性逐渐淡出,非此即彼的叙述模式也有了明显改观;研究者的关注对象从事件原委、人物行为本身展开,进而关注其背后的政治氛围、社会关系和制度结构,关注其文化意义,从而使讨论空间得以拓宽、纵深有所延展。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有理由期待包容面更充分、角度更多元、分析更合理、解释力更强、写作更活泼的政治史研究。这一切的出发点或许始于其关注点:研究者瞩目的不仅包括“非常”,也包括“正常”和“日常”;不仅注意突出更革,也注意曲折迂回或是平缓演进;不仅研究政治活动及活动者本身,也研究与其密切相关的政治生态环境;不仅梳理铺叙,更重视过程与路径,重视层次、分殊、过渡与衔接。

对于政治史的整体认识,通常不是经由若干个案叠加的方式取得。政治体系作为“诸关系网络之总和”,(17)正像宏大建筑并非砖石的堆积。我们不能不特别致意于“硬件”之间的纠合交汇部,对于制度的协调组合方式、事件的内在交错关联、人物的多重关系脉络,对于将各类因素联结融通、使其得以发挥效力的无形而潜在之氛围、机制、网络,进行细致而“到位”的研究。

回顾这些年来的政治史研究,我们会观察到两种并行不悖的趋向:一是集中从事政治史研究的学人圈在缩小,博士生该方向论文选题的比重有所下降;(18)二是在逐渐摆脱了意识形态主宰的学界,政治史特有的观察角度跟从学术的逻辑,渗透非传统政治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说到底,“政治”渗透于一切权力关系与秩序格局之中。“权力”、“权威”、“合法性”、“秩序”等等,一直是政治史的核心议题。(19)如今不仅国家、政府、政策等内容包括在政治史的范畴之内,传统政治史视野之外的人类早期社会、各个时代的思想观念、文化传播、民间信仰、艺术创作、地方社会、经济生活、宗族秩序乃至性别关系研究,都引入了“政治”特别是形形色色的权力秩序分析视角。(20)这种异军突起式的自“边缘”崛兴而朝向“中心”的逼近研究,与其说侵蚀了政治史的领地,不如说在实质层面充实、扩大了政治史的影响。

假若我们不对学科门类的定义纠缠太过,而是跟从研究议题的内在需求,跟从历史轨迹和学术发展本身的逻辑,那么,政治史研究走向“开放”,有明确核心而无隔断边界,显然是值得肯定、值得推动的进程。材料、议题、认识与研究取径的丰富多样,密集而非空泛的相互问难砥砺,是持久创造力的保证。

政治史研究所面对的材料、议题、研究方式,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流动的。如何有效结合“材料”与“问题”,是对研究者基本能力的考验。宋史领域一方面欠缺足以刺激新议题、冲击原有研究体系的新史料发现;另一方面,我们对于材料的敏感度也嫌不足。近些年来,学界试图驾驭的材料面明显拓宽,对于各类现存材料的再研读、再组织、再阐释,更成为促使研究深入的重要途径。在议题方面,不仅注意冰山一角,也会注意洋面之下,注意政治与社会、思想、文化诸因素的互动以及相互塑就的综合过程。

在研究关注点变化的同时,近些年来,聚合研究力量、培养研究队伍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遍及海内外、各种类型的宋代史料读书班(例如《宋史·选举志》、《天圣令》、《名公书判清明集》、《朝野类要》、《事林广记》、官箴书以及石刻史料研读班等)、研究论著研讨班、青年学人论文精进班,以严谨扎实的态度,有效地训练、熏陶着青年学人。不仅培养善于智取的“轻骑兵”,也锻炼能够正面攻坚作战的“集团军”。海内外的学术交流,不再限于访问考察、会议发言,也开始创造机会,从激活想法到研究过程都纳入讨论的氛围当中,让来自不同学术背景的学人真正直面彼此,使交流得以深入到实质层面。2008年在云南大学举行的国际宋史研讨会暨宋史研究会第13届年会,采用了专题论坛这一全新形式,从主题酝酿提出,到集中评议切磋,调动了参与者的积极性,提高了会议的学术品质。(21)

就“再出发”的条件而言,工具书编纂、古籍整理、相关史料的梳理分析,(22)尤其是网络电子资源的迅猛发展,为学人提供了从前难以想象的方便,改变了阅读与搜讨材料的方式,当然也随之出现了始料未及的挑战。学术机构的评鉴体系、研究经费的资助方式,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而在贯彻“奖勤罚惰”意旨的同时,也使精深大气而有持久生命力、深厚影响力的成就难得出现。历史学需要学人冷静沉潜而不适于克日计功,“工程”式、“团队”式的集中投入,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忽略了实质性的长远建设。对此我们需要保持清醒和警惕。

从以上情形来看,对于宋代政治史研究的“再出发”,有理由抱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再出发”并非奏效于一时,要想“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23)需要一代代学人坚持不懈的合力推进。群体致力的目标并非单一的研究结论,研究范式及研究过程本身亦应是“建设”的重要对象。经由对学术传统的反思、观念与方法的检讨琢磨,希望激发出具备发展潜力的话题;在辩驳切磋的基础上,进而形成富有牵动力的研究课题乃至学术方向。在此过程中,催生出聚焦面向不同、研究方式多样、组合层次不一的对话群体,形成国际性的政治史学术网络。

附识:本文撰写过程中,受到台湾中兴大学黄宽重教授、法国高等社会科学学院蓝克利(Christian Lamouroux)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包伟民教授以及北京大学历史系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启发,特致谢意。

士人家族与地方主义:以明州为例

柳立言

近来西方宋史学界有一种倾向,将南宋的士大夫“明清化”,强调他们将事业发展的重心由中央转向地方,由朝廷大臣(statesmen)变为社会贤达(gentlemen),他们全力投入地方事务,维护地方利益,甚至连婚姻都故意(策略性地)地方化,(24)简言之就是地方主义(localism)在南宋抬头。在一些学人笔下,南宋士人是十足的地方士绅(local gentry),而且是与人为善的士绅,不是劣绅。

不知何故,近来研究宋代家族的台湾学人及学子也有同样的倾向:一方面把士大夫的义行“极大化”,不成比例地膨胀了家族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把这些义行“地方主义化”,例如把明州几个家族合作推行的乡曲义田称许为树立了地方传统,或是优于其他地区的具有文化特质的乡里意识,总之就是明州特有的地方文化。(25)其所引发的史学方法问题,是我们对事物(如社会公益、地方传统、乡里意识)的评估能否有较为“客观”的标准,而不是“主观”的认定。

我们首先要问,创办乡曲义田的,真的是家族而不是家庭吗?作为创办人且入先贤祠的沈焕、汪大猷、史浩三人,能说是代表家族吗?沈焕自称“世有礼法,自高、曾以来,未尝析户……阖门数百指,厚薄均适无间言”,的确可以代表一个同居共财(共同拥有、公平分配)的“义居家族”(communalized lineage),他所出之资,的确可称为“族资”(影响族人生计)而非“家资”(只影响沈焕一家生计)。至于史氏和汪氏,就既不是“义居家族”,也不是“聚居家族”(localized lineage),而只是“共祖属群”(descent groups),即父母死后,兄弟各房不再同籍共财,而是不断地别籍异财,各自成为拥有独立户籍和私产的个体家庭,彼此只有“私”的个别性(individual)互助合作,而无“公(族)”的整体性(corporate)互助合作,纵有所谓家族组织或制度(如汪大猷所建用来明清族祭的报本庵),亦属一房一家之私产而非诸房合族之共产。(26)事实上,乡曲义田后来无以为继,未尝不是因为只有“家”的力量而缺乏“族”的支持,变成人亡政息。

其次要问的,是乡曲义田真的可笼统称为“社会公益”(community charity)吗?它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又有多大?我们可将之粗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直接的作用当然落在受惠者身上,他们是谁?所受之惠又是什么?他们不是一般百姓,而是当地的贫士和贫宦的后人,换言之就是创办者的“同类”,不是一般的“乡曲”。(27)他们所受之惠也非常有限。细读原始史料,便会发现创办者所说的跟所做的不无落差,我们不能全部相信。根据史浩的说法,黄宽重指出乡曲义庄在“消极方面是在帮助穷困的知识分子及官僚;积极方面则是经由集体的力量,建立经济互助体系,以达到崇尚廉耻、培养廉能官僚的目的”。乍听之下,还以为乡曲义田在发放养廉银,其实大不然。根据福田立子和梁庚尧提供的数据,救济的项目主要是“仕族亲丧之不能举者,给三十缗,孤女之不能嫁者,给五十缗……非二者弗与”,似乎只是救急不救贫。黄宽重增加了不少事例,证实了我的怀疑,例如史浩“给助乡里贤士大夫之后、贫无以丧葬嫁遣者”,汪大猷“嫁人之孤女,葬贫者之丧”,沈焕感于“乡闾有丧不时举,女孤不嫁者,念无以助”,以及宋末元初王应麟所说的“为义田以济婚葬”等,都表明救济的项目始终只针对“亲丧不能举”和“孤女不能嫁”。黄宽重曾评论其他性质的救济措施说,“慈善救济多半只有救燃眉之急的临时性作用,功能显然是消极的,有限度的”。这评论似乎也适用于乡曲义田,因为资助亲丧不能举和孤女不能嫁,不也是解“燃眉之急”、“消极性”和“有限度的”吗?此间公务人员都有政府的婚葬补助,但实在看不出提高了多少廉耻和廉能。也许乡曲义田的确有更日常性、更积极和更广大的功能,但从目前学人提供的资料,实在看不出来。我们更应注意到,明州本地的贫士和贫宦连亲丧和嫁女都要依靠外人,是否因为士人大都是以“家”为本,没有“族”可以依靠?我们可以说宋代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族吗?

乡曲义田有何间接的作用?梁庚尧指出,首先,可以增加参与者的社会声望,在经济上减轻他们的社会责任重担,因为以前由他们个别和私下出资(私产)提供随意性(如金额由个人决定)和临时性的救济,对本家的负担既大,又恐怕无以为继,现在则由共同设立的义庄(共产)出资提供制度性和长期性的救济。其次,义庄“先贤祠将地方人士效力于乡曲义田所获得的社会声望,经由图像供奉与祭祀仪式具体地表现出来,已成为当地士人社会的一种精神象征,以精神的力量支持着义田的延续……使得此一义田的维系已成当地的一个传统,地方官府在必要时愿意伸出援手”。黄宽重扩而充之,认为这是“士人家族从密切交往中,触动乡土关怀而创造出优于其他地区的文化特质”,及“从推动义田庄、乡饮酒礼的公益及文化活动的过程,则更能显示四明士族对本土的关怀,藉由合作的方式,汇集、激发出集体的力量,创造具有文化特色的乡里意识”。为方便讨论,我们简称之为一种见义勇为不分彼此的把乡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方文化传统或乡里意识。

无可否认,乡曲义田作为一种象征或理想,或有一定的号召力,但这跟它能否成为地方传统或乡里意识是两回事;即使已经成为了,它的作用有多大亦宜审慎评估,不宜过于乐观。我们固然要高度肯定乡曲义田的价值,但也不能过于夸大它的价值,太超过历史事实,反而会阻碍我们对乡曲义田和乡里意识的进一步探讨。历史研究时常给外界一种“主观”(各吹各的号)的不良印象,且让我们用五个应该比较“客观”的标准来评估乡曲义田对明州社会的影响——持久性、稳定性、普遍性、效用性和独特性。

1.是否长久?相信大家都同意,一样东西总要传过两至三代才称得上传统。乡曲义田从绍熙元年(1190)正式建立和发挥功能,(28)到宝庆元年(1226)似乎还没有改变,但到淳祐十一年(1251)以前,就已从私人手里移转给府学管辖。因此,其准确的寿命不易确定,只能说是37年至60年之间。

2.是否稳定?稳定是指它的性质和基本信念是否有变化,变了质就不是旧的传统了。乡曲义田原来的性质是民营和济贫,原来的基本信念是见义勇为不分彼此,到后来都走了样。梁庚尧认为,它易手的一个原因,是创办者的家族逐渐走下坡路,而且因为政治立场不同而交恶,淹没了见义勇为不分彼此的基本信念,无法再同心合力。(29)易手之后,变为官营(虽仍指派地方家族协助管理),正如王德毅所说,平时的救济如开设贫民壕等,假如由政府出钱,“实失义字之本意”。(30)事实上,乡曲义田由五百亩起始,其中两百亩即来自地方政府的捐助,这也许就是由乡居官户发起的一个好处吧。易手之后,补助的对象也扩大到在府学任职的生员,几乎是以办学为主,义田变为学田,就很难说是济贫了。它能够在官方接手后延续至元朝至正二年(1342)以后,最大的原因,梁庚尧说是“刚好配合了元朝的儒户制度”和让捐田者赢得社会声望,得以进入先贤祠从祀创建者。另一方面,入元之后的士人,“经济上既因政府的儒户制度而可以获得优待,政治上则〔因科举的停办〕已缺少实践道德理想的空间,士大夫又何必挺身而出,承担解决地方上贫士、贫宦家计困难的领导责任?”换言之,尽管元代贫士(尤其是挤不进儒户的知识分子)面临比宋代更大的困境,但士人家族已放弃领导的责任了(也许忙着去开办有名利可图的书院罢)。一个连创办者都维持不下去的传统,能否成为一个地方性的传统呢?这固然有着不敌大环境的无奈,但我们不得不说,义庄已变为一个缺乏士人家族积极参与和实践理想的官方事务。比起那些怀着“三年囹圄空,四野牛羊披”的理想、在元代担任基层吏员、努力维持两宋吏治传统的穷困士人,这些不能挺身而出的士人家族是否应感到惭愧?(31)更有甚者,义庄的管理已是百弊丛生。王应麟《义田庄先贤祠记》(约1293)说:“成画犹存,〔而先贤之〕初意寝失……慨实惠之未遍。谓职囗之冗员,子孙之继廪,二弊不可不革”。(32)可见易手之后,受惠者减少,支出却增加,既有少做多吃的冗员,也有吃着义庄长粮的子弟兵。这个情况并无多大改善,薛基《重建义田庄记》(1317)说自己“与闻其事,则弊弛非昔,屋亦如之,虽有粟,且无所容”。(33)学人所说的地方传统和乡里意识,至此已是名存实亡了。

3.是否得到普遍的认同?假如我是当地的一介平民,恐怕很难受到乡曲义田的感召,因为与我完全无关。即使我要栽培子弟成为士子,在培养的过程中,也不能从乡曲义田得到任何帮助。对大多数民众来说,一般的救济行为,如赈灾和各种慈善活动,似乎更能受惠,更有吸引力,同样甚至更有资格成为地方传统。假如要排出优先次序,它们应在乡曲义田之上。简言之,乡曲义田只能成为士人社会的传统,不是庶民社会的传统;只是菁英乡里的意识,不是百姓乡里的意识。

4.是否得到认同者的优先选择?今天的学术界喜谈多元,它们固然不是彼此排斥,但是否仍有轻重先后直接间接的分别?在士人社会里,也有着相同性质的其他传统,乡曲义田会排在前面吗?相信不会,因为它的效用太有限了。假如我是一位穷困的士人,我最渴望的,是尽快考取功名,脱离穷困,而不是等着“亲丧不能举,孤女不能嫁”的降临。所以,我会选择“科举会社”作为优先传统,希望它长命百岁,因为它能帮助我提高考试的技艺(有如今日之补习社)和补助我赴考的费用,而且有祭祀活动和“贫贱相扶助,富贵不相忘”的理想(中举出仕的社员捐助未中举的社员),最重要的,恐怕是一份“参与感”。(34)所以,无论在精神、实质和开放程度上,它都远胜乡曲义田。上文提到义田“实惠之未遍”,其中一个原因,难道不就是“士非甚不得已,亦以干请为耻”吗?(35)假如是鱼与熊掌,我宁舍乡曲义田而取科举会社。也就是说,评估一种价值或意识,应留意它与其他意识的关系和竞争力。一个人因其角色之多样而可以同时具备多种意识,当它们互相竞争时,例如家族意识和乡里意识竞争、国家意识和地方意识竞争,究竟哪一种意识优先?

5.是否有着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独特性?我们不要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但假如是人有我有,那就很难看出它优于别处或特别令人敬佩了。只计较形式的话,由乡居士大夫来创办乡曲义田也许是明州独有或先有,但它的基本精神,即见义勇为不分彼此,似是儒学理想,并非明州所独有。正如前述,散见于湖南、江东西、福建和岭南的民间科举会社也有着“贫贱相扶助,富贵不相忘”的理想,不见得劣于乡曲义田。事实上,当甲地出身的士大夫到了乙地当官,他亦会推动各种文化和公益活动,正如史浩知绍兴府时,就捐官俸创立了附于府学的义田(1168),23年后,他以居乡前宰相的身份推动了明州的乡曲义田,两者实无分别,假如后者是一种基于关怀同乡所生出的乡里意识,那前者应称作什么?宋代士人普遍有“以力田课僮仆,以诗书训子弟,以孝谨保坟墓,以信义服乡闾”的认知,(36)一向重视乡闾,所谓“贫富相资”不是到了南宋才蔚然成风,更不是明州所独有。(37)乡曲义田究竟替明州建立了什么与其他地区不同的地方精神、地方文化或地方意识,尚待学人提出一些比较客观的标准,才能展开讨论,否则似乎什么都可冠上乡里意识了。

也许明州士人家族还有其他对乡里的贡献,(38)也许政府已做了许多,乡曲义田只是补政府之不足,但单就乡曲义田一事而言,很难看出它对明州社会有多大的影响或产生了什么特别的意识。同样,我们在四明耆老会、真率会和乡饮酒礼等各种以中、上层菁英为主角的活动中,的确可看到它们“有助于联络在乡的官僚与士大夫的情谊”,但很难看到可以“培养对地方认同感,除了可以增进乡里团结外,更有利于塑造地方意识”。我们只要用上述五个条件来检验便可,兹不赘述。

这些积极参与地方事务谋求乡里利益的士大夫一定是gentlemen吗?与乡曲义田相反的,是破坏乡曲水利,牺牲乡人来成全自己,这是楼氏楼异一房在北宋大富大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楼氏和其他家族合作的另一面貌。包伟民一语道破了楼氏起家的最重要因素,是“不可或缺的政治机缘……决定了楼氏家族两百余年的兴旺发达”。(39)非常重要的一次,发生在北宋亡国前十年。

楼氏第一位高官是楼郁的孙子楼异,他有没有照顾五位叔父的家庭不得而知,但至少让父亲一房的财富快速增加。他是利用一个制度提供的机会,大胆创造一个机缘,然后充分利用这个机缘。这可不是靠道德学问,而是靠投帝王不良之所好,昧着良心,牺牲本地一般百姓的利益来谋取个人和权势之家的利益。

宋代有一个良好的制度,是知州任满后要朝见皇帝述职,出守时也要朝辞,是中层官吏博取皇帝垂青的难得机会(这是我们过去所忽略的。今后应该从官制入手,探究影响中下层士大夫仕进的因素。(40))楼异就是利用这一机会,迎合大肆挥霍弄得民不聊生的徽宗。他要出守的是随州,却没有谈如何发展随州,而是建议如何将家乡明州的广德湖围湖为田,增收的田租大部分不是纳入国库,而是专供皇帝花费,谓之“应奉”。徽宗大乐,竟违反官员的避籍制度,改派他出知明州。这自然大大增加了楼氏在家乡的声势,却苦了老百姓。(41)

明州的移民人口快速增长而土地有限,开垦了前所未有的圩田、梯田和涂田等,但由于自然水系和气候均不利于农业生产,故十分依赖灌溉工程。水利虽是农业的命脉,但也时常发生水利重要还是增加田地重要的冲突。自唐代以来,就有多次主张把广德湖围湖为田,朝廷派人实地调查,并征询当地人(包括替楼异祖父楼郁写墓志的得意门生舒亶)的意见,都认为害大于利,即使是助徽宗为虐的蔡京,也不赞成。事实上,经过历次修治,广德湖在神宗年间能灌溉农田2000顷,比唐代中期的400顷增加了四倍,鄞县西部“七乡杭稻以为命者也”,而且湖水被引入明州城内,蓄水为池,提供居民用水。(42)

围湖为田(1118)的结果,是残民以自肥,新增的湖田约575顷99亩,上等和中等的大都被权势之家请佃,下等的就强配给一般百姓,而湖泊下游的2000顷旧田失去了湖水的灌溉,产量大减,大批田家被逼弃田流徙。那些权势之家大抵包括楼家,因为楼异有财力把家宅扩建为南北直径一百步(一步约五尺)美不胜收的昼锦坊,不是凭一介知州的官俸便可办到的。政府收取租米是按产量的一定比率,绍兴七年(1137)从佃主收到的湖田租米约19000余硕,知州请耕者将田租直接交给政府,租米一下子增加至45000余硕,可见佃主获利之丰厚。楼氏在战火之后能够快速复原,相信是拜湖田复耕之赐。要言之,新田增加了徽宗和楼氏等家族的收入和关系,旧田的废弃却减少了国家的收入,增加了百姓的痛苦。绍兴九年,明州知州上奏说:“政和八年,守臣楼异请废为田……湖水未废时,七乡民田每亩收谷六七硕,今所收不及前日之半,以失湖水灌溉之利故也。计七乡之田不下二千顷,所失谷无虑五六十万硕,又不无旱干之患”。地方志甚至说,“西七乡之田,无岁不旱”,就是因为缺少湖水灌溉。(43)研究明州社会经济的陆敏珍指出,“地方力量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及其水利共同体的形成,说明地区的开发过程也是地方社会的整合过程”。(44)究竟家族在这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明州被金兵屠城和掳掠后,家族在地方重建的过程有何作为?有没有像太平天国之后的乡绅,趁机取得更多的逃田和废田?此外,我们也可追探士人家族的地理分布,它们在唐代集中在少数县分,宋代如何?与地方的文化和经济开发有何关系?

无论如何,我们一方面需要指出士大夫在乡曲义田一事中的高义,另一方面还是应客观分析其局限,这无损于他们的高义,但不致让我们高估了家族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就目前的研究来看,乡曲义田对明州大社会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对士人小社会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我们需要知道士人家族还做了些什么,才能正确评估它们对明州社会的影响。此外,我们也应指出,本地人为本地父母官,亦会牺牲一般百姓的生活所需,来施惠少数有权有势的新旧朋友和姻亲。毫无疑问,财富是起家的要素,但我们必须追究财富的来源,才能发现起家的真正要素,而家族之间的合作互利,也有污秽不堪的一面。楼异残民自肥,却得到受惠士人的拥戴,建立了生祠,且在孙子楼钥担任参知政事期间,地位得到提升。这种贤良祠跟地方福祉有何关系,确立了什么传统,就有赖少数受惠者的美好集体记忆和他们如何扭曲受害者的痛苦集体记忆了。

近来流行研究地方的民俗信仰,提出“南宋士人地方化”的Robert Hymes(韩明士)研究抚州的士人家族,有一章专门讨论“建庙与宗教生活”,认为士人把手伸到国家力量所不及之处。启人疑窦的是,国家自有宗教政策,有些事情要管有些事情不要管,“不管”(not to control)与“管不着”(unable to control)是两回事,我们必须先分清楚,才能正确评估本地士人与国家力量的关系。无论如何,既然乡曲义田之善与破坏水利之恶可以并存,我们一方面要探讨士人家族如何与佛寺合作汲取社会资源(praying for power),另一方面也要探讨它们如何掠夺佛寺的资源(preying for power)。(45)

学人说楼钥显达后还是很拮据,“奉祠家居,日虞不给,夫人撙节用度,纤微必计,始有余米”,但根据黄敏枝的资料,他在嘉定二年(1209)位至参知政事,看中一所寺庙,请朝廷赐给他当功德寺来照顾祖先的祭祀或坟墓,常住寺产有田342亩,山9800亩。(46)黄氏曾说:“宋代达官贵人透过指占有额或无额寺院为坟寺时,原来属于寺院的庄田也一并移到坟刹主人手中,新置一所坟寺犹如添置一所新庄,以一寺养一家”。事实上,从北宋晚期(1109)开始,就禁止指射有额寺院,故臣僚得到寺额后,必须“自造屋宇、自置田产”,杨倩描就说:“南宋时期创建坟寺、坟院和功德寺观等,多是采取由朝廷拨赐小型寺观,再由个人出资扩建的折衷方法”。他跟黄敏枝的意见也大致相同,认为“即使是这样,在坟寺、坟院和功德寺观中,原有和新置、公有和私有的财产界限还是不容易完全划分清楚的。这就导致了外戚、大臣之家借创建坟寺、坟院和功德寺观而侵吞寺观财产的行为发生”。(47)无论如何,假如楼钥曾出资添置寺产,就是家有余财;假如分文不出或象征性付出,就属于无偿取得,迹近恃权屈法,有没有“以一寺养一家”的可能,就请读者自行判断罢。此外,叶烨提出“客观富裕,主观拮据”的说法,十分值得参考,是指士大夫的生活水平是富裕的,但要维持这个水平,又有些不容易,故总是喊穷。(48)

黄敏枝还有两项发现应该一提:第一,她指出被形容为南宋中晚期权倾一时无恶不作的史氏(史弥远和史嵩之等),居然不像有些仕宦家族以指射寺院作为功德坟寺来巧取佛寺财产。第二,史氏有10所功德坟寺和3所坟观,她考出其中4所有产业,但田地合计只有831亩,山地只有705亩。不过杨倩描似乎认为这些是该寺本来就有的寺产,并不包含史氏增置的寺产。(49)无论如何,这些发现部分解开了Richard Davis(戴仁柱)的迷惑:为何看不到史氏的财富,难道财富对家族的维系不重要吗?(50)也许功德寺产也可算作变相的族产。崇宁新党要把旧党连根拔起,将元祐党人的19座功德坟寺全数没官,实际上是断了党人家族的一条财源,并不是禁止党人祭祖。黄敏枝虽有意将史氏家族、区域和佛教合为一谈,并指出“家族对于当地佛教活动的参与,应该是获取社会资源与经济资源的最佳途径”,但最后发现相关的史料没有想象中的丰富,只能期待将来把研究范围扩大至楼氏和袁氏等家族了。

最后,地方主义重视地方特色,我们若从地方史的角度来看明州家族,它们跟其他地方的家族有何共通和相异之处,亦即明州士大夫家族的地方特色是什么?无论是否正确或能否适用于全国,Robert Hymes(韩明士)、Beverly Bossier(柏文莉)和Hugh R.Clark(克拉克)至少指出了江西抚州、浙江婺州和福建木兰陂士大夫家族的特色,例如婺州的家族组织不发达而木兰陂有意提倡族谱和祠堂。(51)包括克拉克在内的一些学人认为,家族组织之发达有时是一种对外来挑战(如新移民)的响应,这种说法能否适用于明州?明州在两宋之交涌入大量移民,例如建炎三年(1129),高宗从明州下海逃避金兵,留下大量无法追随的官员及其家属,次年金兵撤退,北方人口大量南迁。事实上,明州和越州等地一向“号为士大夫渊薮,天下贤俊多避地于此”。(52)根据学人统计,在713名明州进士里,非明州籍的共129人,来自开封的占了82人。(53)新移民大都是文化之士,而开课授徒是最好的谋生方法,他们与旧的士大夫家族既分享也竞争各种文化资源。明州的菁英结构是否发生很大的变化?新移民与旧家族有何合作、竞争或婚姻等关系,对家族组织的发展有无影响?也许这些问题可让我们看到明州士大夫家族的特色。

总之,当我们评估家族对社会的影响时,首先要确定我们说的是“家”还是“家族”;其次应尽可能寻求较为“客观”的标准来评估它们的影响,例如是否塑造了一个地方传统或乡里意识,应从其持久性、稳定性、普遍性、效用性和独特性等多方面来说服读者。本文最大的目的,不是回答明州士人家族究竟有没有塑造了地方传统或乡里意识,而是引起研究方法的讨论。

视角、史料与方法:关于宋代研究中的“问题”

包伟民

“宋代”一词,可以有两层含义,一指中国帝制中期的赵氏王朝,另一指我国古代多民族政权并存的、公元10-13世纪的那一个历史阶段。目前学界所论之“宋代史”,似仍以朝代史为主要取向,且常不免以赵宋王朝史涵盖整个历史时期。不过近二三十年以来,随着“大宋史”之说的影响日渐扩大,努力从全局而非仅限于赵宋一姓的取向获得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本文所论,关注于作为历史时期整体的宋代。

讨论宋代史有什么特殊意义?

人类历史的演进就像一条长河,或平缓,或湍急。中国古代历史也一样。在进入帝制时期以后,历代都在不同方面呈现着自己的特色,其中尤为后代所敬仰、推崇的,首推汉、唐。其武功之显赫、疆域之辽阔、文明之昌盛,确乎值得后人为之骄傲。不过,两千年帝制时期的历史演化,不可能全然平缓推进,必然有迟疾缓急之差异,从而形成一定的阶段性。在其中的一些时期,历史“集聚”性发展,使得社会呈现与前一时期很不相同的特征,并深刻地影响着以后历史发展的路径,因此格外重要。这样的历史时期,往往就会被学者们视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转折”意味,而予以特别的关注。宋代就是这样一个带有“转折”意味的特殊时期,不同历史解释体系于此似无异议。

学界先贤对宋代历史地位的重要性,有过许多清晰的论述。(54)这样的“转折时期”,常常一方面总结前期的历史,另一方面又影响着此后历史发展的基本路径,因此理应占据独特的地位。这就是陈寅恪所说的“赵宋以降之新局面”。(55)不过今人关于宋代史的研究,似仍未能反映出其“转折”的全貌,体现出其重要性。曾有学者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今人轻视宋代史的历史原因,(56)时至中国经济起飞的21世纪,我们理应超越前人认识的局限,心平气和地重新评估宋代的历史地位。

不过尤为学界所关心的,似乎还不在于今人对宋代历史地位的认识之不足,更多地还在于思索如何提高宋代史研究的总体水平。自20世纪末以来,不少学者撰文总结宋代史研究的成绩,表达他们对这一学术领域的期许与研究取向的意见。(57)总体看,以如何切实推进宋代史研究的水平,为学者们关心的重点。个中心理,称之为集体性焦虑,或不为过。

就某种程度而言,这种焦虑来自关于宋代史研究源源不断刊出的专文专书之庞大数量。近年来,每年刊出的关于宋代史研究的专文多在四五百篇,专书也不下三四十种,如何在数量扩张的同时提升研究质量,就成了压在不少学者心头挥之不去的重负。

实际上,近年来在宋代史研究领域,已有不少学者在许多方面做出了相当有意义的开拓性工作,只是多被隐没在众多水平参差不齐的出版物之中,一时未能彰显产生引领性的影响,因此宜予阐发。下文尝试从论题与资料两个侧面,略述己见。

一、论题

如何发掘新的、有意义的论题,无疑是当今宋代史研究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中国史学源远流长,20世纪初以后受到西学影响,才渐次形成近代的学科体系,呈现越来越明显的社会科学化的趋势。所关心的论题,前后有不同的特征。大致讲,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近代史学创立初期,虽已有一些时新的社会科学化的议题,传统史家的一些观察仍占相当比例。五六十年代,大陆学界在政治理论的影响下,热衷于讨论那些政治取向比较明显的命题,如庄园制与地主制、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等等。80年代以后,宋代史研究复苏,前期的一些论题渐受冷落,尤其自90年代以来,因受西方新史学的影响日深,社会史等领域的论题日益受到重视。当前,学者们都在思索如何通过开拓新视野,采用新方法,以讨论新论题。麻烦的是,这种对新论题的探求并非总能得心应手。

大体说,目前关于宋代史的研究有三类情况:一是基本按传统史学叙述的路径,以“讲清楚”史实为主要目的,如各种国家制度的阐释,人物生平介绍与评介,事件过程铺叙等等;二是延续前人——包括两宋时期人——观察这一段历史的一些归纳性议论,来展开讨论,如强干弱枝、崇文抑武、先南后北、积贫积弱、国用理财、田制不立、士风人心、忠奸清浊等等;三是借用现代社会科学的概念,将其应用到宋代史研究领域之中,如较早形成的一个重要论题是“经济重心南移”,此外如政治制度、社会结构、民族关系、思想流派、商品经济等等,都是如此。近年来因受时势以及海外学术的影响,有一些时新的论题越来越流行,如基层社会、经济开发、城乡关系、士大夫(精英)政治等等。

实际研究展开中,这三类论题当然不可能截然分离,而是相互交融,只是每一项具体研究各有侧重而已。客观讲,上述三类论题各有其意义所在,如传统的史学叙述,因其能厘清史实,以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无疑具有长远的价值。只不过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积累,简单的厘清史实式的讨论,空间已越来越小,必须结合其他方式,才可能有所收获。

相对而言,第三类论题在当前学界占有主导地位,今后宋代史研究的拓展,也必然主要表现在这一方面。近年来的一些研究,借用社会科学的分析工具与概念,讨论宋代史的问题,多有创见。如邓小南从观念与政治相互关系的角度入手,从“祖宗之法”这一关乎赵宋朝政的核心概念,讨论思想、制度与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明显可见政治文化分析工具的影响。(58)黄宽重多年来致力于南宋地方武力研究,从议题看,似乎主要针对传统的“强干弱枝”说别出新见,但其受新史学影响,重视基层社会史研究的取向清晰可知。(59)在辽夏金史研究中借用现代民族学的分析工具,或在关于赵宋与辽夏金各政权关系的讨论中跳出传统的华夷观念,以现代国际政治的一些基本概念(如“外交”)与分析工具着手讨论,已成常态。近来关于宋代社会经济的讨论,更多见借用一些流行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展开讨论,如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成本”的定理,几近泛滥。

现代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之所以有助于史学研究,是因为两者的研究对象是一致的:一为现代人类社会,另一为历史上的人类社会。只是由于两者所涉及的时间段有异,且史学研究受存世资料的制约,所以根据现代社会的实际归纳提炼而成的、具有明确的地域性和时代性的一些假说与概念,不一定能完全应用于宋代社会的研究。如果不加辨别,盲目搬用,难免造成认识的错位。前面提到的带有明显政治化取向的论题之外,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近年来某些专文专书常将一些相当时髦的概念应用于宋代经济史研究之中,如市场化、城市化、开放型市场、外向型经济等等,却未能分辨这些概念内涵的特殊规定性与宋代社会的落差,不仅显露了历史学研究的思想贫乏,更有“趋炎附势”的嫌疑。

因此,与当下时新的倾向稍显距离,本文愿意略多花一些笔墨,讨论一下前述之第二类论题,即依据前人关于宋代历史一些归纳性的观察来展开研究,或者可以称之为“旧题新论”。

史学探究的对象永恒不变,不同时代的人们却能从中得到不断更新的智慧,读史的魅力正在于此。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它的研究对象之恒定性,“传统”的观察往往总能够抓住特定历史时期某些比较显著的特征,在多数情形下,这些特征理应为历代读史者所关注。换言之,史学研究论题的拓展,有时并不一定采用以新论题扬弃旧论题的形式,完全另起炉灶。更常见的情形是以新的取向不断探讨“旧”的论题,史家见识之高低尽显其中。从这一角度讲,视角之“高下”——即能否透过表象观察到历史的真相——有时要比论题之“新旧”更为重要。

所谓视角,指对具体历史现象的观察角度。同样的一个研究对象,如果采用了不同的观察角度,就有可能得出与他人不尽相同的结果,“横看成岭侧成峰”,这是常识。前文提到的引入现代社会科学的一些分析工具,也可以理解成采用新的研究取向,以期得到与传统的以制度阐释与道德褒贬不尽相同的、新的观察结果。例如对于传统史学中占主流地位的人物研究,就不应仅仅限于以往的评判研究对象的功过与品行,以期得出“值得肯定”或“应该否定”的结论,而是或借助于社会学的分析工具,考察其所代表的社会阶层,或从“长时段”的取向分析其行为的历史影响,或依据社会心理学的方法,讨论其行为的心理动因等等。因为史学的任务不在于评判历史,而在于理解历史。另一方面,我们仍应该坚持传统史学的一些有意义的观察方法。在历史学这样一个具有悠久传统的学术领域,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一味的唯新是崇。古人的一些经典论述,如观察历史的“会通”之说,起码在本人肤浅的理解中,与新史学所强调的“长时段”观察方法,实可谓不谋而合,具有长远的意义。只不过我们也许还可以对前人旧说略作补充:治史者不仅需要有通古今之变的深邃洞察力,还需要具有对社会不同层面的复杂现象的综合分析能力,亦即所谓“会通”,或许可以理解为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视野的拓宽。

与其他历史时期相比,宋史中有一些突显的现象,如多民族政权并存、经济与技术的突破性发展、思想文化领域新气象的形成、赵宋政权文官制度的发达与武功之不振、民变之相对平和、南方地区的开发以及随之而来的在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地域格局的变化、城市新面貌的形成等等,是任何观察者都不能忽视的。论题虽旧,其命弥新,要之在于论者的眼光之独到与深邃。

下文略举两例:

其一,关于北宋初年经略燕云地区的努力及其失败的历史过程,无疑是一个十分“陈旧”的话题,经学者数十年的论说,已经形成了一系列近乎不言而喻的定说,如北宋强干弱枝的国策、先南后北的统一方针、崇文抑武的取向,以及宋军与辽军之间步骑不敌的兵力对比等等即是。近年来所见相关出版物,议论不出这些陈说的窠臼。2003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曾瑞龙遗作《经略幽燕:宋辽战争军事灾难的战略分析》一书,运用大战略的架构,以跨学科的整合研究视野,来重新讨论10世纪初的宋辽战事,就提出了许多相当新颖的见解。例如关于宋辽军事力量对比中的“步骑不敌”问题。针对这一草原文明和农业文明在兵种上的差异,自秦汉以来,古人即已形成了相应的军事信念。《经略幽燕》却指出:在鼓吹兵种差异的同时,也需要避免简单化地认为单凭一个兵种即足以赢得战争的看法,“有必要具体地探讨骑兵如何击败步兵的过程和手段”。(第15页)这里就涉及步兵如何配备多兵种编制,应用各种具技术对抗意义的兵器以及如何保护侧翼及粮道,来抵御骑兵的进攻;同时,骑兵也需要应用大量的间接手段,而不是仅凭简单的正面冲击,来冲溃步兵。因此,“整个立体架构的战略分析变成不可避免”。(第16页)通过这种“立体架构的战略分析”来观察宋辽间的历次战役,我们才会发现原来这中间还存在如此幅度的讨论余地。此外如关于“先南后北”的统一方针,关于宋初的战略文化等等,此书都不仅展示了认识宋初战争的全新视角,同时也在研究方法论层面上给学界以刺激。

其二,不同于唐代辽阔的疆域和因民族融合而呈现的“胡化”风貌,长期以来,宋代文化以其精致、收敛、内向,(60)而有“保守”之名,经过学界长期的“絮叨”,这差不多已经成为民众的常识。比较显著的,如在服饰文化方面,与盛唐时期女装之袒露与华丽相比,宋人服饰的“拘谨保守”似乎表露无遗。不少专文专书更将其归因于理学的影响。(61)但如果我们转换视角,不再局限于唐、宋间服饰特征的这种简单对比,而是将眼光稍放长远一点、宽广一点,就会发现这种将服饰之袒露与内敛、等同于文化的开放与保守的简单的思维方式,距离历史真实颇远。至于将服饰“保守”归因于理学的影响,更是出于想当然。朱瑞熙就曾指出,朱熹从未提出过服饰复古的主张。(62)2007年,王雪莉刊布《宋代服饰制度研究》一书,专题讨论这一问题。(63)坦率讲,此书只是一个相当初步与简单的叙述,但其讨论的视角仍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例如此书从幞头、圆领袍衫、革带、靴四部分论述宋代的公服,认为它们表现了唐人的常服在经过一系列改进之后,成为宋代官员的礼服之一种——公服的过程。若进一步追溯,唐人常服很大一部分,如圆领袍、革带、靴等等,则都属沈括所谓“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之一端。(64)由此可见,自唐代以来胡汉服饰交融的历史进程,到宋代不仅并未中断,而且更从民间常服深入影响到了官员的公服。再进一步,“综观整个中国古代服饰发展的历史,汉人本来就不崇尚袒胸露肩,唐以前及后世皆如此”。(第196页)可以说唐代女子——主要是贵族女子的袒装是整部中国服饰史中的特例,而宋代服饰之质朴、淡雅,恰恰是中国传统服饰的常态。从盛唐时期的“士女皆竟衣胡服”,(65)到文、宣之间白居易作《时世妆》,讥讽“元和妆梳君记取,髻椎面赭非华风”,可知当时的服制,就已悄然向汉民族文化本位回归,非独至宋代而然。另一方面,宋代服饰文化也并非如论者所说,全无创新。恰恰相反,宋代在礼服的推陈出新、常服的礼服化、异族服饰文化的影响以及民间追求时尚的奇装异服之各不同方面,无一不反映着其文化的创新能力。由此可见,只要我们转换视角,在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拓宽视野,就有可能使一个看起来陈说相因的论题别出新意。

此外,即如前述的第一类论题,例如传统的制度阐释,如果能转换视角,拓宽视野来考察,也未始不能得到新见。笔者此前讨论宋代的地方财政制度,如果仅按传统方法,在国家诏敕格令所规定的视野内阐释制度内容,余地实在有限。但在转换视角之后,从法令层面的制度内容转向它的实际落实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制度变异,就发现研究的空间超出了原先的想象。这就是笔者所谓的制度“地方化”过程。(66)邓小南提出要研究“活的制度史”,(67)用意当也在于此。当今社会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视角转换显然更加贴近了历史现实。

二、史料

比论题更重要的是史料,这也是常识。史料不仅是我们准确了解史事的基础,更在于发掘前人所未能了解的史事,大多能引发出有意义的论题。广征博引,认真研读文献,本来是从事史学研究题中应有之义,时至信息爆炸的21世纪,强调重视史料似乎更有了新一层的迫切性。

黄宽重曾十分精辟地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岸宋史研究在西方学术冲击下,对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产生兴趣,试图以之作为建构及解释历史发展的因素。反之,对研读与理解典籍的训练,日益忽视,久之,对旧有典籍文献失去理解的能力”。随着社会环境日益产生异于传统的变化,研究者“对传统社会缺乏同情谅解的心情与能力。这一来,学者研究古史,在心境上,与欧美汉学家并无差异,历史研究成为纯学术的职业而已”。(68)这大概就是当今宋代史研究过于“社会科学化”的现象。

由于存世文献的偶然性与零碎性,史料所反映的历史现象难免是局部的、片面的,甚或表面的。所以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在充分认识史料的这种不全面性的前提下,鉴别它、解读它,尽力从局部与个案中,拼凑出触及事实真相的历史全貌,以期收到窥一斑以见全豹之功效。所以史料解读总不得不先于论题的构建。本文所谓“过于社会科学化”的现象,就指未能感悟特定时期的历史社会,只是借用于某些社会科学的方法与定理,论题在先,依据孤立的史料与表面的理解,来构建理论上的历史社会。

目前学界的倾向之一,正在于过于社会科学化,“技术性”地分析史料,并试图以此来研究历史上的宋代社会。可是由于史料对社会实况反映的不完全性,技术性的分析常会产生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之误。计算机全文检索信息库的广泛应用,造成研究者易于广征博引,却流于表面,尤其忽略史料的整体文意,未能真正理解史料,加剧了这种“技术化”现象。社会科学式的分析方法强调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留有距离,以保持客观。这种职业化倾向更加强了社会科学式研究的技术性。更何况在这种分析中,常不免受现代社会(社会科学最多数范式之所产生的场所)意识形态的影响。

人文学科式的方法有异于此。历史学作为传统“学问”最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的是读圣人之书,行圣人之道,内圣与外王合为一体。用现代学术语言来讲,即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是分离的,而是合而为一。虽然从现代社会科学的角度看来,这种物我不分的状况必然会影响学者的客观立场,有着莫大的不利,不过它也有着社会科学方法所无法企及的长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物我一体,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浸淫其中,感悟其中,常能给零碎的历史信息补充一些至关重要的、背景性的历史场景,以达到真正理解史料的目的。当然这种对史料的感悟式理解,绝不应该凭空想象,而应该建立在对宋代社会整体把握的基础之上。

涉及宋代史事的解读,还有一个特点,常常误导研究者。由于雕版印刷术在北宋时期开始普及应用,史籍文献被大量印刷,现今存世的宋代文献比其前代增加了不止数倍,这就使得大量在前代隐晦不显的历史现象,在宋代的文献中首次见诸记载。前后期历史信息的这种严重不对称性,常常使得研究者误以为那些历史现象在两宋时期首次产生,造成认识错位。

笔者曾撰文质疑美国汉学界关于宋代社会史研究的一些论点,(69)在范式推衍层面,见仁见智,或当别论,若就史实论证而言,本人仍以为它是对前后历史信息不对称认识不足的典型案例,不妨旧调重弹。

近年来,美国汉学界关于两宋时期“地方社会”兴起的论点,发其端者为郝若贝(Robert Hartwell),(70)主要支持者为其弟子韩明士(Robert Hymes)。韩氏的代表作《政治家与绅士:两宋江西抚州的精英》,(71)首陈他自己的研究是对郝若贝关于中国帝制中后期社会转轨理论的一个实证与深化。简单讲,所谓“地方社会”兴起,指北、南宋之际,社会精英阶层的家族策略从此前的追求全国性政治地位为主要目标,转向巩固其在地方社会的地位,与国家“分道扬镳”,开始“地方化”。韩氏认为:“地方性被认为是南宋的新特征。精英们将他们的关注点从此前的全国权力中心以及追求高官位置,转向了巩固他们的地方基地,一种精英的‘地方主义’在社会观念领域也开始显现。”(72)若仅就两宋时期的儒土而言,相比于北宋时期,南宋应举人数大增,入仕门径日窄,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在仍然全力应举的同时,较多地考虑如何在地方上的经营,以使家族的事业有更多的选择,当然在理。不过若从整个帝制时期“会通”地考察起来,这就并非两宋一个历史时期的问题。

在地方上具有垄断性的影响力,对于家族的维持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常识,前人也必不肯有昧于此。在所有历史时期,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人仕为官,多数“精英”则不得不一生困顿于地方。因此“地方主义”这样一种认识只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产生,其他时期则否,不免使人疑惑。所谓两宋间“地方社会”兴起的假设,其前提必然是此前这个“社会”之未兴起,亦即地方完全由国家控制,从南宋时期开始,随着国家在地方影响力的衰退,精英家族才取而代之。这样的认识恐怕是与我们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些基本认识背道而驰的。

韩著实证研究最重要的结论之一,是认为宋代抚州精英家族的婚姻策略从北宋到南宋有一个显著的变化,从北宋时期倾向于形成面向全国的散发式婚姻网,到南宋转变为倾向于大多在本县范围内缔结婚姻关系。但是由于北、南宋之间抚州精英家族婚姻资料存在极大不对称性,韩氏其实无法论证他的实证研究有多大的可靠性,罔论说明抚州的案例是否具有普遍意义。被他列作例证的关于南宋时期抚州精英组织地方武装、参加公共工程、修建寺庙、抵制交纳赋税等等说明他们“控制”地方社会的现象,同样与北宋时期存在严重的记载不对称。韩氏自己也称“我们对北宋时期桥梁建造的情况近乎一无所知”,在水利工程方面,“(北宋)例证相当缺乏”。(73)但这却并未妨碍他通过征引现存南宋的记载,来得出国家权力在这些领域退缩、精英们进而控制这些领域的结论。韩氏之所以如此地勉为其难,因为舍此无以构建其关于“地方社会”的范式。这个范式的背后,恐怕就是西方社会史的中层空间说。

实际上,如果我们能放宽视野“会通”地去观察,就可以发现,讨论宋代“地方社会”,关键不在于它是否从无到有地“兴起”,而在于其中主导阶层之更替。这个两宋间“地方社会”兴起的论说,大约就是本文所谓过于社会科学化的“技术性”研究之典型案例。

坦率讲,笔者对于一些大谈宋代历史特点的文字常常心存疑惑,因为这些“特点”经常无视宋代与前代文献记载的不对称性,既不顾头,也不顾尾,孤立地谈论宋代历史。尤其在宋代经济史与社会史的领域,如果我们能充分意识到历史信息的零碎性与片面性,审慎考察,认真体会,对许多论题的认识或许能够更接近历史真实。

另一方面,虽然宋代史研究领域未见有重大新史料发现而略显沉闷,却也并非全无拓展的余地。论者常谓宋代史研究领域,前不如秦汉隋唐,有简牍、文书发现之推动,后不如明清之文献众多,给每一个研究者以充分发挥的空间,不过在搜寻史料方面,宋代史研究者或许还可以关注如何向前后不同断代史研究者学习。秦汉隋唐史由于史料远较两宋以下为稀少,因此其研究者对史料解读之“敲骨吸髓”,以及对各类“边角”文献之重视,似有过于宋代史研究之处。笔者浅见,如对诗文、制诰、碑铭等文献的搜寻与利用,宋代史研究者是有所不及的。而相比于明清史研究,在重视地方文献与田野调查等方面,宋代史研究者看来也瞠乎其后。30年前,梁庚尧研究南宋农村经济,大量阅读明代地志,搜寻其所辑录的宋代记载,收获颇丰,(74)给了学界一个极有意义的示范。可惜近年来却少有人愿意循此路径,以花苦工夫来换取学识的进步(包括笔者本人在内)。

至于近年来时风所致,以因袭旧说为“研究”,以二手文献为主要依据,广抄博引,无暇顾及原始历史文献,论著“高产”的现象,自不在本文议题之内,可忽而不论。

回到本次笔谈所设定的议题,在宋史研究领域,讨论视野、论题与方法,只是手段而已,追求史事真相,理解历史,才是学术研究永恒的目标。凡属有助于这一终极目标者皆可谓“新”,反此则不妨目之为未预流者。

穷尽·旁通·预流:辽金史研究的困厄与出路

刘浦江

在中国史学传统的断代史研究格局中,辽金史素以冷僻著称。若与西夏史相比较,毕竟辽金史还有两部元人留下的正史,但由于20世纪初发现了大量西夏文献资料,近十余年来这些资料陆续刊布,包括西夏史在内的西夏学已有渐成显学之势,相形之下,辽金史亦不免为之逊色。

辽金史的冷僻,使得不少学者望而却步,不过这对治辽金史的人来说,倒也未必全是坏事。众所周知,做辽金史研究的一大难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缺少材料并不意味着缺少机遇。同样是材料很少的秦汉魏晋史,传世的那点儿史料经过多少代人反复爬梳剔抉,几近题无剩义,而辽金史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我在《辽金史论》一书自序中曾经说到:“正是由于辽金史的冷僻,所以尽管史料非常匮乏,但留给我们这一代学人的活动空间还绰有余裕。至今做辽金史研究,仍不时有一种垦荒的感觉,在中国传统的断代史学已进入精耕细作阶段的今天,这是辽金史研究者独一无二的机遇。”局外人可能难以想象,在材料十分有限的辽金史领域,其实不难找到富有学术价值而又长期无人问津的问题。譬如20世纪80年代以后关于辽朝都城制度的讨论。辽朝有五京,人们历来将其中的上京视为首都,但谭其骧先生指出,上京临潢府只是辽朝前期的都城,圣宗统和二十五年(1007)以后,事实上的国都是在中京大定府;(75)而杨若薇教授则认为,辽朝根本就没有历代中原王朝那样的都城制度,五京中的任何一个京城都不具备国都的地位和作用,辽朝的政治中心始终是在四时迁徙的斡鲁朵(行宫)中。(76)又如“阻卜”与“鞑靼”是近百年来中国北方民族史研究中最富争议性的问题之一,它不仅仅是蒙古史的问题,更是辽金史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学术讨论中,几乎听不到辽金史研究者的声音。(77)类似这样的问题其实还有不少,这就是辽金史研究者的机遇所在。

老实说,我对辽金史学界的现状(包括对我自己的研究)一直是不太满意的。十年前,我曾提出过一个颇有争议的说法:“据我看来,直到今天,我国辽金史研究的总体水平还没有超过战前日本学者曾经达到的那种高度,辽金史研究至今仍未走出萧条。”(78)这主要反映了我对辽金史研究现状的忧虑,同时也不妨说代表了我对该领域总体发展水平的一个基本判断。20世纪上半叶堪称辽金史研究的一个黄金时代,当时国内涌现了傅乐焕、陈述、冯家异等几位杰出学者,主要学术贡献是在辽史、契丹史领域;国外有以津田左右吉、池内宏、三上次男、外山军治、田村实造、爱宕松男、岛田正郎为代表的一批日本学者,主要学术贡献是在辽金元史和满蒙史领域。80年代以后,由于学术环境的改善,国内辽金史研究开始复苏,学术队伍的扩大,科研成果的增加,研究领域的拓展,都是过去所不可比拟的。但就目前该领域的整体学术水准而言,无论是与其他断代史相比,还是与前辈学者相比,今天的学术进步仍难以令人满意。(79)20世纪上半叶那一代中国学者从事辽金史研究的条件,在今天看来其实是很艰苦的,譬如当时只有日本学者才能获得第一手的考古材料,而中国学者能够利用的基本上仅限于传世的文献资料。相比之下,今天的条件比前人要优越得多,我们身处和平年代,有丰富的考古文物材料,有为数不少的契丹、女真文字资料,有各种社会科学的方法和工具,还有越来越方便的网络电子资源等等。要说我们与前辈学者的最大差距,恐怕主要就在于学术功底的厚实程度。

基于辽金史的现状,本文将侧重检讨该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制约辽金史发展的瓶颈是什么?如何寻求突破的方向?辽金史的出路何在?下文从三个方面阐述我的点滴思考。

一、穷尽史料:从“粗放式耕作”走向“精耕细作”

史学研究的生命力就在于不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法,创造新理论。对于今日之历史学来说,材料和方法哪个更重要?这自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传统史学无疑重材料更甚于重方法,而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尤其是引入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及其工具、手段,则是当下历史学的新潮流。但就辽金史目前的状况而言,在资料极度匮乏且现有材料又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穷尽史料”理应是当务之急。

辽金史的困窘和萧条,最根本的症结在于史料太少。据笔者粗略估计,现存的所有辽金史文献资料,充其量不过一千万字左右(其中辽史约占三分之一,金史约占三分之二),(80)对于这两个前后长达三百余年的北族王朝来说,这些史料着实少得可怜。须知历史学主要靠材料说话,中国史学传统讲究的是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阐释和发挥的空间远不如哲学和文学那么大,因此对于材料在量的要求上尤为苛刻。在印刷术已经普及的辽金时代,一千万字是什么概念?不妨与前后约略同时的宋代做一横向比较。同样是三百余年的两宋,其传世文献据保守估计约有三四亿字之多,也就是说,辽金史史料仅及宋代文献资料的三四十分之一。

尽管材料如此匮乏,但在今天的辽金史学界,传世文献资料仍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掘利用,传统史学方法也还远远没有被发挥到极致。在我看来,迄今为止,从材料的发掘与解读状况,到问题的细致与深入程度,辽金史研究基本上仍处于“粗放式耕作”阶段。在传统的断代史研究中,明清以后因资料极其丰富,深入的余地还非常之大,而元代以上各断代史研究,目前大多已经达到相当深入和精细的地步,如汉唐史研究素以其史料发掘之彻底、史料解读之精辟为人称道,这一点非常值得辽金史效法。

既然史料匮乏是辽金史研究的最大难题,那么首先就应在史料的发掘上下足功夫。要想改变辽金史学的面貌,提升辽金史的学术品质,必须明确提出“穷尽史料”的要求,同时还应该穷尽有价值的研究文献(“涸泽而渔”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其实对于辽金史研究者来说,这并不是一个难度很高的学术标准。穷尽史料是传统史学所强调的一种专业素养,在汉唐史研究者来说几乎是不言而喻的基本功,当然对于宋史还是有相当的难度;对于明清史则是一个不太现实的要求。就辽金史的史料状况而言,照理说“穷尽史料”本应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今天的辽金史学界,这却是一个需要专门提出来加以申说的问题。(81)

目前的辽金史研究,最为学界所诟病的,恐怕莫过于“就《辽史》论辽史、《金史》论金史的状况”。(82)欲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就必须具备比较宽阔的学术视野和比较扎实的文献功底,将辽金史研究的史料范围扩大到五代十国、两宋、西夏乃至元、明、清等历代文献,并旁及高丽、日本等域外文献;尤其是宋、元时代的传世文献,其中有关辽金史的史料仍有很大的发掘利用空间。除此之外,还应特别强调民族语文资料的重要性,这个问题留待下文再谈。

二、“旁通”之道:一条可能的出路

现代学术的专业化发展趋势,使得学者的个人研究领域越来越趋于逼仄。就中国古代史而言,毋庸讳言的是,断代史学的自成体系同时造成了断代史壁垒不断强化,于是就出现了我们所看到的这种情形:大多数历史学家只能终身厮守某一断代史,对其他断代史甚至会生出一种隔行的感觉来。近几十年形成的中国独有的学科体系更加剧了这种状况,今天通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都是按学科(指二级学科,如中国古代史)、方向(指某一断代史或专门史)划分其专业领域的,照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堪称中规中矩的“专家”。这种状况对于辽金史来说尤为不利。在资料贫乏、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如果非要死守住辽金史的楚河汉界,那显然是没有学术前途的。依我之见,除了具备穷尽史料的专业素养之外,辽金史研究者还应尽可能“旁通”。其实学界对这一点是早有共识的。金毓黻先生论及宋辽金在国史上的地位时说,“盖治本期史,惟有三史兼治,乃能相得益彰”。(83)宋德金先生也极力倡导辽金史研究者应“纵横比较,三史兼治”。(84)王曾瑜先生则直言“不少辽金史研究者的缺陷是不愿兼治宋史”,他指出,“研究宋史的不少课题无需求助于辽金史方面的知识,而研究辽金史,却必需求助于唐、五代、元,特别是宋史方面的知识”。(85)可谓智者所见略同。

当然,仅仅三史兼治还是远远不够的。这里所谓的“旁通”之道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突破断代史的藩篱。首先,辽金史研究者应该兼治辽史和金史、契丹史和女真史,个中道理似乎不必多说,辽、金虽是两个异姓王朝,契丹、女真虽出自不同的民族谱系,但它们有许多共性的东西,更不用说彼此之间还有各种无法剥离的瓜葛与纠结;其次,辽金史研究者最好能够兼治宋史,或兼治蒙元史,或兼治民族史——兼治宋史对于扩大辽金史的史料范围最为有利,兼治蒙元史或民族史则可拓展学术视野,以收触类旁通之功。前辈学者在这方面不乏成功的范例,如田村实造、蔡美彪先生之兼治辽金元史,王曾瑜先生之兼治宋辽金史,贾敬颜先生之兼治辽金史与民族史,都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就。老实说,这种治学路数也一直是笔者的学术理想与学术追求,可惜心向往之而力不能至。

“旁通”之道的第二层含义是指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可谓今日学术之时代潮流,如果说这种取向对史学的其他领域来说主要是一种学术自觉的话,那么对辽金史而言可能更具有“学术突围”的意味,因而也更显其必要性和迫切性。今天的辽金史研究,尤其需要跨越语言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屏障——不仅仅是吸取这些学科的材料及其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各个学科不同的研究方法,那才真正称得上“旁通”。

三、如何“预流”:民族语文资料带来的机遇

1930年,陈寅恪先生在所作《陈垣〈敦煌劫余录〉序》中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教初果之名)。”(86)在陈寅恪先生写下这段文字的30年代初,最为史界瞩目的新材料当属敦煌文书。而当今辽金史领域最有价值的新材料,则非契丹大、小字及女真文字石刻资料莫属。

自1922年比利时传教士梅岭蕊(L.Kervyn)在庆陵发现契丹小字哀册以后,这种久已湮灭的民族古文字始为世人所知晓。(87)1950年,辽宁锦西西孤山又首次出土了契丹大字《萧孝忠墓志》。迄今为止,在内蒙、辽宁、河北等地出土的契丹大、小字石刻已有近50种之多。女真文字在金代似不甚普及,远不如契丹文字在辽朝使用得那么广泛。不过在金朝亡国后,元、明两代仍有部分女真人继续使用这种民族文字。目前所能见到的女真文字资料,除了传世的《女真译语》之外,还有自19世纪以来陆续发现的10种石刻材料(其中奴儿干都司《永宁寺碑》系明代碑刻)。

契丹文字石刻资料虽早已发现,但中外学者在很长一个时期里对破译这种死文字都感到束手无策。直到20世纪70年代,刘凤翥、清格尔泰等先生以契丹小字中的汉语借词为突破口,才找到了一种真正有效的解读方法。这一方法可以归纳为:首先从契丹小字石刻资料中找出一些确定无疑的汉语借词,根据这些汉语借词可以为若干原字构拟出比较可靠的音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读那些见于汉文文献记载的契丹语词,最后通过对已经释读的词汇进行分析,并参照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诸亲属语言,探索契丹语语音、语法特征和规律。这种方法的成功运用,标志着契丹小字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88)90年代以后,几乎是复制了同样的方法,并借助于契丹小字的研究成果,民族语文学界在契丹大字的解读上也有了重要突破。不过实事求是地说,运用汉语借词解读契丹文字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契丹语中的汉语借词毕竟有限,要想真正通解契丹文字及其语音语法规律,主要还得依靠对契丹语词的解读,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形见绌。相比之下,女真文字的解读则要深入得多,这主要是得益于明人留下的工具书《女真译语》,加上19世纪发现的《大金得胜陀颂碑》有女真字与汉文对译,对女真文字的解读也很有帮助。

长期以来,辽金史学界与民族语文学界彼此十分隔膜:一方面,辽金史研究者大都不能掌握利用契丹、女真文字资料;另一方面,民族语文学家又未能向历史学家充分展示这些资料在历史研究方面的价值。以至于有不少历史学家直到今天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民族语文资料对于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其实,就契丹大、小字石刻对辽史、契丹史研究的潜在价值来衡量,若能对它们加以充分发掘和利用,其重要性恐将不亚于突厥语文之于突厥史、蒙古语文之于蒙元史。在汉文文献非常单薄的情况下,这些堪称第一手材料的民族语文资料给今天的辽金史研究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得预于此潮流者”,方能占领21世纪辽金史领域的学术前沿。

傅斯年先生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中,就他对于史学发展的基本取向表达了如下见解:一种学问,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凡能扩充他作研究时应用的工具,便进步。(89)这段话前两句是强调材料的重要性,后一句是强调方法的重要性。对于辽金史研究者来说,如能掌握和运用民族语文资料,无论是从“直接研究材料”或“扩张材料”的层面考虑,还是从“扩充工具”的角度而言,都必将成为“进步”的阶梯。

宋学:认知的对象与维度

何俊

由于“中国所以成于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所造就什八九”,(90)因而,宋代的思想文化曾成为追求富强的现代中国在文化上强烈要切割的东西;虽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曾有过理性的认识,但至中叶仍遭到彻底革命。然而,“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91)1980年在杭州召开的宋明理学研讨会,促进了中国内地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于宋代思想文化的重新认识与理解,并且在整体认识、个案研究以及文献整理等各方面都取得很大的成绩。与此同时,港台地区与海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也逐渐进入大陆学界。

当大陆学者在解读模式与分析方法上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唯物—唯心与阶级分析以后,宋代哲学与思想研究随之呈现出丰富与深刻的变化,但是相应的问题也不期而至。原来在唯物—唯心模式梳理下的宋代思想研究,学者们必须将视野延拓到朱陆两系以外的思想者,比如这时期的代表性著作——侯外庐主编的《宋明理学史》。(92)但在解读模式与分析方法发生变化以后,多元性的方法被专施于朱陆两系为代表的思想者,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与内容的局限性形成了一种反衬。这种现象的造成,固然有来自港台与海外学界的影响,但不能否认更多的是来自中国传统儒学史观中道统意识的束缚。

到1980年代的中后期,这一领域的研究开始有所突破。

其一,宋代哲学与思想并不能局限于朱陆两系为代表的理学,邓广铭的《略谈宋学》通过标示传统的“宋学”概念强调了这一观点,(93)赋予了新内涵的“宋学”概念虽然远没有经过严格的界定,但其基本意图是非常明确的,它强调的是更广论域中的宋代思想文化。其二,由大陆出版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一书,(94)虽然不是专门研究宋代,但对宋代思想文化的研究却有着同样的示范意义。这一示范作用在学术上的具体引领无疑因人而异,然而有一点却是至为明显的,那就是它体现了在历史分析—综合过程中,拥有并贯彻问题意识是何等重要。其三,新观念与新方法越来越多地被引入用来审视宋代的思想文化,使得宋代思想文化也越来越呈现出了它的丰富与深刻。

上述三者,都有交叠的层面,但侧重却也明显。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将第一点归为内容,后两者归为方法,以此来讨论。

在《略谈宋学》中,邓广铭有着否定理学为宋学主流的隐意识,约二十年后漆侠在《宋学的发展和演变》中力挺荆公新学,将这种隐意识完全显性化。(95)但邓文的基调仍在强调宋学的广阔性,这在陈植锷的《北宋文化史述论》得到了充分具体的展开。(96)该书突破了道统的窠臼,对北宋思想文化进行了纵横交织的梳理,至今仍堪称此一领域中的重要论著。概言之,此后关于宋学的研究,虽然对于谁为宋学主流各有不同见解,但宋学决不限于理学,无论在意识上,还是在具体的研究中,应该是没有歧义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关于宋学的上述理解在内容上是不可质疑的。众所周知,宋学是清儒为了确立自己的学术定位及其正当性而提出的一个学术史概念。依照这个概念,宋学是一种学术范式,断非一代之学术。事实上,经历了“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道咸以降之学新”三个阶段的清代学术,(97)在“国初”与“道咸以降”的两个时段中,宋学仍然是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整个20世纪中国学术的现代转型也是基于宋学的精神而脱胎于宋学的。因此非常清楚,前述关于宋学的理解,根本的问题是一个基于断代史研究的述说,充其量只是突破了理学的篱笆,标示出了理学以外各学派的存在,而完全没有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一种跨朝代的范式意义上的考虑。

进而言之,如果我们承认,宋学在两宋的完型最终呈现为理学,而理学从南宋后期开始,一直到近代中国,不仅只是作为一种学术范式而存在,而且更是作为一种近世中国的文化形态而存在,那么前述宋学的理解更为局限。因为当理学由学术转型为文化以后,以宋学这一新的学术范式所展现出来的新儒学,实际上已非思想学术层面上的宋学概念所能笼罩。或者,如果我们沿用宋学这个语词,那么它的内涵应该由学术范式扩展为文化形态。最新的研究其实已经表现出这样的努力,包弼德在《历史中的新儒学》中,(98)就试图将完型于两宋的新儒学放置在时间上从晚唐到明代,内容上从观念到社会的范围内加以分析。

至此,我们可以对作为认知对象的宋学在性质与内容上尝试着进行界定,认为宋学是中国传统学术思想史的一种范式,并最终衍生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它滥觞于中晚唐,完型于两宋,横肆于元明,嬗变于清代,而且成为20世纪中国现代学术与文化的基础。但是,随即产生这样的问题:从一个传统的术语,经过某种知识上的考释,变成如此宽泛的一个概念,一个甚至是不严格的术语,是否有必要在现代中国学术的研究中沿用呢?比如刚刚提到的“新儒学”(Neo-Confucianism)这个术语,在一般意义上似乎就可以取代“宋学”,它在西方学术界一直被使用,在中文学术界也已被接受,尽管它在内涵上的模糊可能更甚于宋学,包弼德的新书其实就折射出了“新儒学”一词界定上的宽泛性与不确定性。

我们似乎也可以由实际的研究来进一步佐证“宋学”作为一个现代学术术语的无关紧要性。前文言及,宋学在新时期的重新研究最初主要在中国哲学领域。由于学科的专门性,限于断代史的宋学界定没有成为中国哲学中宋明理学研究的某种负担,学者们通常将宋明理学作为完整的对象加以讨论。但是,在这样的研究中,宋学的观念同时也是一个缺席的观念,它几乎没有起到解释框架的作用,关于宋学作为中国传统学术范式的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当淡化的。以陈来的研究为例略加说明。从《朱熹哲学研究》开始,中经《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到《诠释与重建——王船山的哲学精神》,(99)在20年的研究中,陈来分涉整个宋学发展过程中重要阶段的重要人物及其思想,其解读基本上是透过西方的哲学框架进行的,从早期的本体论、认识论,到后来的存在论、诠释论,传统的宋学观念并没有成为分析考虑的维度,而重要的是,这并不影响他以心知其意的态度来理解古人的哲学建构。

的确,从20世纪中国现代学术的整体性西学化转型而言,袭用并延拓宋学这样的传统学术术语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如果说建构现代中国学术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知识——就历史学而言,则是为了获得对历史的认识与理解——那么传统的术语实际上又是无法绕开的,因为正是在宋学这样的传统术语中保留着历史的信息,尤其是为了理解历史文化传统的独特性。不唯如此,建构“现代的”中国学术即便是既不可避免,又理所应当呈以整体性的西学化转型,但承续与更化传统中国学术仍然是其中应有之义,而且是现代“中国的”学术真正得以确立的重要条件,因为普遍性(现代的)固然是学术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但独特性(中国的)却是学术获得意义的根本。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就历史的认知,还是就历史学的建构,宋学这样的传统学术观念既构成认知的对象,同时又成为认知的工具。就认知的对象而言,即上述宋学所涵盖的内容;就认知的工具而言,便涉及所谓的方法。

以促成宋学完型的理学而论,当研究者以西方思想的架构来解读时,不仅理学的言说方式及其意蕴,比如解经释史,不可避免地遭到忽视,而且理学的结构与脉络也将被消解。即便是在文本的意义上也是如此,比如完整表达理学架构的《近思录》,理学研究者却很少能总体把握其体系。相反,如果研究者能够保留传统宋学的维度,那么整个的解读将会沿着更贴近历史对象的方式展开。换言之,当宋学作为一种认知维度引入时,它能够为认知历史本身打开有益而重要的视阈。

如此说,并不足以反证西学语境下的宋学透视是不可取的,而只是欲以表明当以西学的架构来透视作为认知对象的宋学时,如何兼顾来自传统学术的认知维度。这样的学理,其实无甚高论,但是真正要成为研究中的自觉意识,却也并不容易,至于落到实际的研究中而能娴熟运用,则更显困难。唯此,前文才述及余英时的著作最初在大陆出版时在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中的典范作用,如果专就宋学的领域而言,他晚近的《朱熹的历史世界》无疑更属于典范性的著作。(100)

从1980年代中期以来,在唐中晚期至清前中期的长时段学术思想史领域中,研究内容已拓展得很宽,研究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当我们以宋学为题来讨论时,一方面无意于以宋学来界定这个广大的研究领域,或左右研究的进路,事实上如有这样的企图,不仅是狂妄的,而且也是徒劳的;另一方面也无必要去罗列与点评各种研究。我们真正意欲表达的是,如果说我们认为,在研究中尊重某种假说,并愿意以之作为研究的一种预设,加以证明或证伪,都是学术获得进步的某种有效方法。比如在唐宋以降的研究中,内藤湖南的唐宋转型说被学者们广引为预设,又比如郝若贝在《中国750-1550年在人口、政治和社会的转型》中所提出的那些论点,(101)也已构成美国后辈学者研究的重要预设。那么,我们看到,清儒用来概括前代学术思想范式的宋学概念,经过现代学者的再引用与内涵延拓,同样应该并能够成为我们认知的前提预设,因为它不仅为我们标示出认知的范围,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某种认知维度。

试以具体的研究加以说明。宋学的研究已不再泥囿于抽象的哲学分析,道学家也不再只是生活在形而上的世界里,从注经文本到道学话语,从政治文化到社会文化,每个分支都有拓展,但是这些研究极容易被分别归属于从经学史到哲学史、从政治史到社会史的学科壁垒中,而难以被统摄在对作为思想范式与文化形态的宋学的真正认知上。反过来,各有归属的这些研究其实也容易陷入有形无魂的困境。换言之,宋学作为一种统摄性的认知维度是有助于摆脱这种困境的。相对于这种从自身研究内容拓展而引起的宋学维度的消解,对于以精英为主的传统思想史构成另一种巨大挑战的,莫过于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102)虽然不能说在这一著作中,葛兆光试图用小传统来颠覆大传统,但他无疑是要极力彰显非精英思想来重构思想史。但是,当我们意识到,以宋学而言,新的学术思想范式的形成本来就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新的学术思想范式进而衍化为文化形态更是构成非精英思想的土壤,因此,彰显非精英的层面,在研究上,无论是侧重思想史而关注知识、信仰等等,还是侧重社会史而关注家族、仪式等等,作为思想范式与文化形态的宋学仍足以提供一种有益的认知进路和维度。

注释:

①在欧美学界对于当代史的研究中,早有“New Political History”(“新政治史”)的提法。2009年,由崔瑞德(Denis Twitchett)和史乐民(Paul Jakov Smith)主编的《剑桥中国史:五代至宋》(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The Sung Dynasty and Its Precursors,907-1279,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上册出版,该册内容基本围绕这一时期的政治史展开,其面世将有效促进英语世界的相关研究。

②杨念群:《为什么要重提政治史研究》,《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第10-13页。

③对此前辈学者早有阐述,参见陶晋生:《宋辽金元史新编》,台北:稻乡出版社,2003年,第5页;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153页。

④参见邓小南:《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管窥:以中日韩学界对于宋代政治史的研究为例》,《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128-135页。

⑤张广达:《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说及其影响》(荣新江、邓小南主编:《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71页),从学理上对该假说作了深入梳理和细致分析;柳立言《何谓“唐宋变革”》(《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1辑,第125-171页)则从“史实”与“史观”两者着眼,从学界的现实状况出发,厘清了若干具有根本性质的重要概念。另可参见张国刚《改革开放以来唐史研究若干热点问题述评》(《史学月刊》2009年第1期,第5-8页)一文中有关唐宋变革问题的讨论。

⑥参见荣新江、邓小南主编:《唐研究》第11卷“唐宋的社会流动与社会秩序”研究专号。

⑦柳立言:《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中产之家的法律?》,《唐研究》第11卷,第117-158页。

⑧戴建国:《试论〈天圣令〉的学术价值》,张伯元主编:《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54-163页。宋家钰:《明钞本北宋天圣令(附唐开元令)的重要学术价值》,《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前言”,第7-13页。黄正建:《关于天一阁藏宋天圣令整理的若干问题》,《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第14-18页;《〈天圣令〉附〈唐令〉是开元二十五年令吗?》,《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第90页。

⑨参见傅礼白:《宋朝的章奏制度与政治决策》,《文史哲》2004年第4期,第47-53页;朱瑞熙:《宋朝“敕命”的书行和书读》,《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1期,第101-122页;黄宽重主编:《宋代的讯息传递与政令运行》专辑,《汉学研究》第27卷第2期(2009年6月);张祎:《制诏敕札与北宋的政令颁行》,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系,2009年;杨芹:《宋代制书制度及其影响》,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历史系,2009年。

⑩这方面的相关讨论,具代表性的有葛兆光:《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关于近世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文史哲》2004年第1期,第5-12页)、《重建关于“中国”的历史论述——从民族国家中拯救历史,还是在历史中理解民族国家?》(《二十一世纪》2005年8月号,第90-103页);刘浦江:《“五德终始”说之终结——兼论宋代以降传统政治文化的嬗变》(《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正统论下的五代史观》(《唐研究》第11卷,第73-94页);甘怀真:《导论:重新思考东亚王权与世界观——以“天下”与“中国”为关键词》(《东亚历史上的天下与中国概念》,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07年,第1-51页);Morris Rossabi,ed.,China among Equals:The Middle Kingdom and Its Neighbors,10th-14th Centurie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 Naomi Standen,Unbounded Loyalty:Frontier Crossing in Liao China,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2007; Peter Bol,“Geography and Culture:The Middle-Period Discourse on the Zhong guo-the Central Country,”黄应贵主编:《空间与文化场域:空间之意象、实践与社会的生产》,台北:“国家”图书馆汉学研究中心,2009年,第61-105页。

(11)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王瑞来:《宋代の皇帝権力と士大夫政治》,東京:汲古書院,2001年;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史述略》,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河南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第56-64页;张其凡:《“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暨南学报》2001年第6期,第114-123页;曹家齐:《赵宋当朝盛世说之造就及其影响——宋朝“祖宗家法”与“嘉祐之治”新论》,《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第69-89页。

(12)参见赵世瑜、梁勇:《政治史·社会史·历史人类学——赵世瑜教授访谈》,《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第109-116页。

(13)参见侯旭东:《读汪桂海著〈汉代官文书制度〉》,《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年第8期,第27-29页。

(1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鹅湖寺和陆子寿》,四部丛刊本,第10页。

(15)参见苏基朗:《五代的枢密院》,载氏著《唐宋法制史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1页;梁太济:《北宋前期的中枢机构及其渊源》,《宋史研究集刊》第2集,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56页。

(16)大陆有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中古时期的文书传递与信息沟通”,部分成果见笔谈《信息通进与文书制度:以宋代为重心》,《历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124-146页;台湾有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黄宽重研究员主持的国科会“宋代军政信息的传递”专题研究计划,成果参见《汉学研究》第27卷第2期(2009年6月)“宋代的讯息传递与政令运行”专辑。

(17)参见平田茂树:《日本宋代政治史研究之新可能性——与国家史、国制史研究的尝试性对话》,《宋史研究通讯》2009年第1期,第59页。

(18)参见李华瑞:《近三十年来国内宋史研究方向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取向分析与思考》,待刊。

(19)苏珊·佩德森(Susan Pedersen):《今日,何谓政治史?》,《今日,何谓历史?》,台北:立绪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8年,第92页。

(20)例如黄宽重:《政治、地域与家族——宋元时期四明士族的衰替》,《新史学》第20卷第2期(2009年6月),第1-41页。葛兆光:《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关于近世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文史哲》2004年第1期,第5-12页;《宋代民间信仰的历史学研究思路》,《中华读书报》2008年2月15日。邓小南:《“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王耀庭主编:《开创与典范:北宋艺术与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2008年。皮庆生:《两宋政府与印刷术关系初探》,《文史》2001年第3辑,第165-178页。

(21)参见王化雨:《国际宋史研讨会暨中国宋史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宋代文书传递与信息沟通”论坛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8年第10期,第22-24页。

(22)例如王德毅:《宋代的圣政和宝训之研究》,《宋史研究集》第30辑,台北:“国立”编译馆,1999年,第1-26页;梁太济:《〈圣政〉今本非原本之旧详辨》,《中国学术》2000年第3期,第182-204页;李裕民:《〈中兴政要〉研究》,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邓广铭教授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753-766页;等等。

(23)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52页。

(24)“地方”与“中央”相对,但中央只有京畿一点地方,自不可能容纳太多的士人家族,故绝大多数的士人家族都在地方发展,这当然不是Robert Hymes(韩明士)等宾大学人所说的“地方化”,它应指一种“故意”、“选择性”或“策略性”的行为,例如可以到中央发展而选择留在地方,可以跟外地通婚而选择与本地通婚,或在国家与地方的利益不能兼顾时以后者为优先等,其实就是“地方主义”。对婚姻“地方化”大力反驳的,见包伟民:《精英们“地方化”了吗?》,《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53-670页。又见Linda Walton(万安玲),"Kinship,Marriage,and Status in Song China:A Study of the Lou Lineage of Ningbo,c.1050-1250," Journal of Asian History,vol.18,no.1(1984),pp.35-77,特别是pp.62-64.陈家秀:《宋代眉州士大夫的婚姻关系》,研讨会秘书处:《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史学系,1996年,第96-125页。Beverly Bossler(柏文莉),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960-1279),Cambridge,MA.: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Harvard University,1998,pp.78-94.简杏如:《宋代莆田方氏家族的婚姻》,《台大历史学报》24(1999),第257-286页。何晋勋:《宋代鄱阳湖周边士族的居、葬地与婚姻网络》,《台大历史学报》24(1999),第287-328页,这是目前最翔实的一篇。陶晋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台北: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1年,第101-135页。Hugh R.Clark(克拉克),Portrait of a Community:Society,Culture,and the Structures of Kinship in the Mulan River Valley(Fujian) from the Late Tang through the Song,Hong Kong:Chinese University Press,2007,pp.123-167.

(25)研究明州乡曲义田的论著,先后有(1)福澤與九郎:《宋代郷曲(郷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第41-51頁。(2)福田立子:《宋代義莊小考——明州楼氏を中心として》,《史艸》13(1972),第79-115頁。(3)Linda Walton,"Kinship,Marriage,and Status in Song China:A Study of the Lou Lineage of Ningbo,c,1050-1250," Journal of Asian History,vol.18,no.1(1984),pp.35-77.(4)Linda Walton,"Charitable Estates as an Aspect of Statecraft in Southern Sung China," in Robert P.Hymes and Conrad Schirokauer,eds.,Ordering the World:Approaches to State and Society in Sung Dynasty China,Berkeley and Los Angeles,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pp.255-279.(5)梁庚尧:《家族合作、社会声望与地方公益:宋元四明乡曲义田的源起与演变》,《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213-237页。(6)黄宽重:《宋代四明士族人际网络与社会文化活动——以楼氏家族为中心的观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0本第3分,第627-669页;收入黄宽重、刘增贵主编:《家族与社会》,《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7)黄宽重:《人际网络、社会文化活动与领袖地位的建立——以宋代四明汪氏家族为中心的观察》,《台大历史学报》24(1999),第225-256页,亦见于《转变与定型:宋代社会文化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台湾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325-352页,收入氏著:《宋代的家族与社会》(2006),名为《真率之集:士林砥柱的汪氏家族与乡里文化的塑造》。为节省篇幅,本文不注明出处之引文引述,均出自上述著作。

(26)详见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81(2010),待刊。

(27)福澤與九郎:《宋代郷曲(郷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第41-51頁。他研究绍兴府、庆元府(明州)和建康府三处乡曲义田的时代背景、成立时间、目的与内容(包括救济的对象、“义”的性质、规模、所有权、管理),特别指出明州乡曲义田的阶级性,即限于士人阶级,绝非一般乡人。

(28)有两个说法,一是淳熙年间,一是绍熙元年,前者应是酝酿的时间,后者是正式成立的时间,见福澤與九郎:《宋代郷曲(郷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第42-43頁。

(29)这点是可疑的,学人混家为族,遂以为家人的交恶影响到族人的合作,其实,高氏与楼氏和袁氏既交恶又合作,详见柳立言:《科举、人际网络与家族兴衰:以宋代明州为例》,《中国社会历史评论》11(2010),待刊。李家豪亦曾质疑,见其《没落或再生:论元代四明地区的士人与家族》,硕士学位论文,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1998年,第37-38页注129。

(30)王德毅:《宋代灾荒的救济政策》,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70年,第100页。又见福澤與九郎:《宋代郷曲(郷人)義田莊小考》,《史學研究》62(1956),第45頁。

(31)洪丽珠:《三年囹圄空——元代的县尉与巡检》,待刊。郑丞良:《“作新士习之机”:试论宋元之际四明士人风气与九先生祠的设置》,黄宽重主编:《基调与变奏:七至二十世纪的中国》第1册,台北:“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系等,2008年,第205-232页。

(32)王应麟:《义田庄先贤祠记》,收入袁桷:《延祐四明志》卷14,第5731-5732页。

(33)薛基:《重建义田庄记》,收入袁桷:《延祐四明志》卷14,第5732页。

(34)周扬波:《宋代科举会社》,《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第100-103页。较早提到的,见梁庚尧:《南宋城居官户与士人的经济来源》,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品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世社会文化史论文集》,台北: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2年,第133-188页。

(35)薛基:《重建义田庄记》,收入袁桷:《延祐四明志》卷14,第5732-5733页。

(36)汪藻:《浮溪集》卷19,《四部丛刊初编》本,第150页。

(37)郑铭德:《宋代贫富相资的理想与实现之一面》,《传承与创新:九至十四世纪中国史青年学者研讨会》,台北: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8年8月,第523-535页。

(38)陆敏珍在《城市功能设施的完善》一节讨论了“医药局的设立”、“慈善机构的设立及其管理”和“地方官学的兴起”三项,目前只看到汪家和史家在兴建官学一项曾“劝激士类,鸠材效功”。(《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69-275页)

(39)包伟民:《宋代明州楼氏家族研究》,《大陆杂志》第94卷第5期(1997),第31-39页。

(40)苗书梅:《朝见与朝辞——宋朝知州与皇帝直接交流的方式初探》,《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第112-119页。

(41)对此事的论述,万安玲与包伟民最为公允,万安玲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并指出化湖为田与楼家财富增加和交结权势之家的关系。包伟民指出湖田的收入“专供应奉之需”,而黄宽重(2006)则认为是“专用于接待高丽使者”,可减轻民户负担,待外交断线后,收入归于朝廷,增加了国库的收入。个人以为包文较为合情合理,湖田收入主要是用于徽宗个人的挥霍,小部分用于高丽外交。我们可以思考下列疑问:(1)黄文说湖田共有720顷,岁得谷36000石,但究竟有多少是用于高丽外交的?(2)假如楼异是向徽宗建议,将湖田的收入专用于高丽外交,相信绝对不可能打动帝心,不顾避籍,改派他到家乡出任知州。(3)楼异加官晋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应奉有劳”,何谓“应奉”?徽宗先设应奉局,总领花石纲,后设应奉司,也是为了搜括天下珍奇,故“应奉”就是“供应宫廷所需”的代名词。

(42)陆敏珍:《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第120-121、126、133-134页。

(43)陆敏珍:《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第156-164页。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七,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本,1976年,第45页。这份奏疏对每亩产谷量的计算是可信的,当时平均一亩田产四石谷折合二石米,上田更超过三石米,见陆敏珍:《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第54-57页。圩田的纠纷,参见庄华峰、丁雨晴:《宋代长江下游圩田开发与水事纠纷》,《中国农史》2007年第3期,第104-112页。

(44)陆敏珍:《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第17页。

(45)Robert Hymes (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The Elite of Fu-Chou,Chiang-Hsi,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p.177-199.参见Timothy Brook,Praying for Power:Buddhism and the Formation of Gentry Society in Late-Ming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pp.321-325.

(46)黄敏枝:《南宋四明史氏家族与佛教的关系》,漆侠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9,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46-575页。四明诸家族与佛教的关系,见萬安玲:《宗教、社會ぉょび日中の文化關連——南宋明州(寧波)にぉける仏教と地域社会》,《東アジア海域交流史現地调查研究》1(2006),士居智典譯,第24-40頁。

(47)黄敏枝:《宋代的功德坟寺》,氏著:《宋代佛教社会经济史论集》,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第241-300页,引文见第272页。杨倩描:《南宋宗教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29-331页。白文固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参见白文固: 《宋代的功德寺和坟寺》, 《青海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第76-80页。

(48)叶烨:《北宋文人的经济生活》,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27-128、164页。

(49)杨倩描:《南宋宗教史》,第327-333页。

(50)Davis,Richard L.(戴仁柱),Court and Family in Sung China 960-1279:Bureaucratic Success and Kinship Fortunes for the Shih of Ming-chou,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1986.

(51)Robert Hymes (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 Beverly Bossler (柏文莉),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 (960-1279),Cambridge,MA.: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Harvard University,1998; Hugh R.Clark (克拉克),Portrait of a Community:Society,Culture,and the Structures of Kinship in the Mulan River Valley (Fujian) from the Late Tang through the Song,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2007.

(52)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0,建炎三年二月庚午纪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6页。

(53)陆敏珍:《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第37-38、43-44页。

(54)参见王国维:《宋代之金石家》,傅杰编校: 《王国维论学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01页;严复:《严几道与熊纯如书札节钞》,《学衡》第13期(1923年1月),第12页,第39通信札;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45-246页。

(55)陈寅恪:《论韩愈》,《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96页。

(56)参见邓小南:《宋代历史再认识》,《河北学刊》2006年第6期,第98-99页。

(57)参见王曾瑜:《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146-161页;黄宽重:《宋史研究的过去与未来》,《学术史与方法学的省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七十周年讨论会论文集》,后收入氏著:《史事、文献与人物:宋史研究论文集》,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3年,第221-247页;邓小南:《近年来宋史研究的新进展》,《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9期,第18-24页;李华瑞:《建国以来的宋史研究》,《宋夏史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8页;朱瑞熙、程郁:《宋史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58)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

(59)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探讨》,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2年。

(60)参见傅乐成:《唐型文化与宋型文化》,《国立编译馆馆刊》第1卷第4期(1972年12月),第1-22页;James T.C.Liu(刘子健),China Turning Inward:Intellectual-Political Changes in the Early Twelfth Century,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赵冬梅汉译本《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内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

(61)参见黄能馥、陈娟娟:《中国服饰史》,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5年,第196页;黄士龙:《中国服饰史略》,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94年,第131页;高春明:《中国服饰》,上海:上海外语出版社,2002年,第52页。

(62)朱瑞熙:《朱熹的服饰观》,《纪念朱熹诞辰870周年逝世800周年文集——迈入21世纪的朱子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86-402页。

(63)王雪莉:《宋代服饰制度研究》,杭州:杭州出版社,2007年。

(64)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新校正梦溪笔谈》卷1《故事》,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3页。

(65)《旧唐书》卷45《舆服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958页。

(66)参见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20-323页。

(67)参见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1999年第3期,第99-103页。

(68)黄宽重:《宋史研究的过去与未来》,第240页。

(69)包伟民:《精英们“地方化”了吗?——试论韩明士〈政治家绅士〉与“地方史”研究方法》,《唐研究》第1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53-672页。

(70)Robert Hartwell,"Demographic,Political,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750-1550,"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42,no.2,December 1982,pp.365-442.

(71)Robert Hymes (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The Elite of Fu-Chou,Chiang-Hsi,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

(72)Robert Hymes,Statesmen and Gentlemen,pp.210-211.

(73)Robert Hymes,Statesmen and Gentlemen,p.175.

(74)参见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

(75)谭其骧:《辽后期迁都中京考实》,《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2辑。

(76)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72-213页。

(77)参见刘浦江:《再论阻卜与鞑靼》,《历史研究》2005年第2期。

(78)刘浦江:《辽金史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自序”。李锡厚先生因对战前日本东洋史学界的“满蒙史研究”持批判态度,故对我的这一说法提出异议。(参见李锡厚:《临潢集》,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16-318页,“后记”)我以为,日本学者满蒙史研究中的政治导向与其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是两个问题,似不宜混为一谈。

(79)对辽金史现状的估价是一个颇有分歧的问题,即便在辽金史学界内部也是如此。李锡厚先生在《一九八七年辽金西夏史研究概况》(《中国史研究动态》1988年第4期)中指出,“与中国古代史的其他领域中的研究状况相比”,辽金史“至今还只能算是‘发展中的’”。这一评价招致辽金史学会部分会员的激烈批评,据说当时“许多会员来信对这种武断式的结论表示异议”(《会员对〈中国史研究动态〉发表的李锡厚〈一九八七年辽金西夏史研究概况〉一文的反映》,《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8年第1期,第60页),可见双方分歧之大。

(80)辽金史史料之单薄,除了历代亡佚的因素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辽金两朝的著述本来就为数不多。以辽朝为例,据台湾学者李家祺先生统计,自清初至民初,各家补《辽史》艺文志者共计11种,所收书目累计为414种,除去各家的重复,再剔除不应入《辽史·艺文志》而阑入者101种,剩下的真正属于辽朝的著作仅61种而已。参见李家祺:《各家补辽艺文志研究》,《幼狮》(台北)第32卷第4期,1970年10月,第34-38页。

(81)其实辽金史学界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学术传统,如金毓黻先生的《渤海国志长编》、陈述先生的《全辽文》都堪称穷尽史料的典范。

(82)王曾瑜:《辽宋西夏金史》,肖黎主编:《中国历史学四十年》,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200页。

(83)金毓黻:《宋辽金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重印本,第2页。

(84)宋德金:《二十世纪中国辽金史研究》,《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85)王曾瑜:《我和辽宋金史研究》,《学林春秋》第3编下册,北京:朝华出版社,1999年,第700页。

(86)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36页。

(87)在此之前,金人刻于唐乾陵武则天无字碑上的契丹小字《郎君行记》一直被明清以来金石学家误认为女真字,直至1925年日本学者羽田亨才根据新出土的契丹小字哀册纠正了这一错误认识。

(88)参见清格尔泰、刘凤翥等:《契丹小字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89)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1分,1928年10月,第4-7页。

(90)严复:《与熊纯如书》,1917年4月26日,《严复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68页。

(91)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45页。

(92)侯外庐主编:《宋明理学史》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客观地说,这部《宋明理学史》试图跳出唯物—唯心的分析框架,兼采传统道学的道统观念,但是两军对立的思想惯性仍然存在。

(93)邓广铭:《略谈宋学》,《宋史研究论文集》(1984年宋史年会编刊),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

(94)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95)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

(96)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97)王国维:《观堂集林》卷23《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长沙:商务印书馆石刻本,1940年。

(98)Peter K.Bol,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Cambridge,MA 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an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在西方学界,Neo-Confucianism与New Confucianism在使用上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宋明理学,后者主要指当代新儒学,但这里我就用新儒学了。

(99)陈来:《朱熹哲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诠释与重建——王船山的哲学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100)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

(101)Robert M.Hartwell,"Demographic,Political,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750-1550,"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42,no.2 (1982),pp.365-442.

(102)葛兆光:《中国思想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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