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孵化与风险投资互联的区域创新体系研究_风险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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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研究综述

1.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 国外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类型划分以及要素构成三个方面。英国卡迪夫大学的Cooke(1992)首次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他将区域创新系统定义为:企业及其它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系统地从事交互学习(Cooke等,1998)。荷兰学者Jan G.Lambooy(2002)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区域生产中的合作者组成的互动的、动态的结构,这些体系能使区域经济各主体充分发挥和扩展其才能,它们也能引导那些致力于建立认知能力(如学习、研究等)和构筑企业网络的政府和组织。Cooke(2002)等从聚集性经济、制度性学习、联合治理、相近性资本和互动性创新5个方面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国外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创新系统的界定、类型划分以及要素构成三个方面。Radosevic(2002)通过对中东欧地区(CEE)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4个层次的决定性要素框架模型。

国内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创新系统与国家创新系统的关系、企业主体地位的认定以及要素构成三个方面。黄鲁成(2000)、邹珊刚(2002)、韩振海和李国平(2004)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与国家创新系统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杜伟(2004)、陈士俊(2005)、连燕华(2006)主要分析了我国经费来源及支出结构、科技活动人员在各部门分布、专利产出等指标,认为企业已经成为了创新主体。另一种观点与之相反,郭庆存(2005)、吴忠泽(2006)、徐冠华(2006)等从我国在投入、专利产出、人才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认为企业还远远没有成为创新主体。盖文启(2002)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区域创新网络、区域创新环境和一些不确定的因素组成的系统。李松辉(2003)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有企业、科研院所、教育与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等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和运行机制以及区域创新环境。肖晖(2004)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包括生产企业群、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中介部门。

2.关于孵化器与风险投资互联的研究 目前孵化器还属于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对它的研究主要依附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下进行,还缺少统一的范式。国外的研究对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关注较少,而我国由于孵化器实践的特殊性,资金往往是孵化器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在孵化器研究早期,刘四大(1996)进行了孵化器如何引进风险投资问题的探讨,洪雷(2001)指出孵化器还应该提供融资服务,宋华静(2003)从可行性、资金管理、投资原则以及风险退出机制等方面,较详细分析了以孵化器为依托的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瞿群臻(2005)、郭田勇和王鋆(2006)提出了我国高新产业发展的“孵化器+风险投资”的模式。

3.国内外现有研究的不足 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和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关系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下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从整体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1)对于国家层次的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比较关注,已经提出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对于区域层次的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要相对滞后一些。(2)关于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要素的认识都强调区域创新系统包括影响区域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如企业、政府、大学等,强调的均是“点”的作用,忽视了对系统要素关系的研究。(3)对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互联的影响因素、驱动力、模式等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对孵化器、风险投资、创新企业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如何在互动中实现共赢缺乏有说服力的研究。

基于上述,本文将立足于我国区域创新系统中孵化器与风险投资互动这一独特的经济现象,以系统动力学理论为指导,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力争取得富有创新价值的理论成果。

二、创新孵化与风险投资的互联实践分析

孵化器是一种培育中小企业创新系统的人工环境[1],风险投资机构是依靠专业的科学评估,通过向创新企业注入资本而获得收益的企业。二者结合有着必然的趋势,能够实现信息资源、创业网络共享。创新企业利用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专业经济性以及二者融合实现的范围经济性有效解决了面临的资本短缺和管理匮乏的问题。因此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结合,是创新企业成功的不二法门。

1.创新孵化与风险投资的互联模式 在我国,创新孵化与风险投资的互联多表现为外部的、有限的合作,即双方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比较典型的代表为事业型的孵化器,主要按照政府的目标培育企业。但是这种模式对于孵化器本身说,受益很小。除此之外,有实力的孵化器为了拓展其业务空间,解决入孵企业资金问题,在其内部组建了投资公司。这时的孵化器基本上以逐利为目的,所以为了规避风险,这种模式对于尚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可能会不予孵化,从而会失去孵化功能。传统的风险投资机构也将业务拓展到孵化器领域,帮助处于概念阶段的企业或团队发展成真正的公司,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很多风险投资机构更多地选择了自己投资创办孵化器,其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风险投资进入与退出机制,致使风险投资机构对与现实中孵化器的合作没有足够的信心。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在相互吸引过程中,又进一步相互参股,这种方式集中了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势,将孵化器的管理服务和风险投资机构的资本运作投向风险企业,达到共赢的效果。具体的互联模式如表1所示。

2.“创新孵化+风险投资”实施效果 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与孵化器各自得到初步发展。根据科技部的调查,2006年我国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①548个,其中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168个,占总量的30.7%,在孵企业41434家,当年新孵化企业8944家,累计毕业企业19896家。《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显示,2003年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有230家左右,风险资本总量达500.5亿元,平均每家投资机构的资本金为2.18亿元。2007年,证监会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规划得到批准,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将要正式开启。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无疑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将为目前大量尚不符合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新兴高科技行业尤其是那些具有自主创新的、颇具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开通了融资渠道,更为风险投资提供了一个较为方便而有效的退出渠道。

从二者互联的实践情况看,虽然孵化器与风险投资是初级阶段互联,但已成为提升孵化器功能和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1993年前后,成都、武汉和上海的创业服务中心就已经在对科技企业孵化的过程中开始了对风险投资的探索与尝试。成都创业中心向13家科技企业投资700万元,历时5年,成功率达92%,总收益率达到428.8%,其中3家企业上柜进行交易。武汉创业中心向19家科技企业投资1125万元,历时4年,成功率达到63%,总收益率达到124.8%,其中2家企业上柜交易。上海创业服务中心向14家科技企业投资2000万元,历时4年,成功率达85.7%,总收益率达到70%,全部被上市公司收购[2]。2005年对全国孵化器的统计结果表明,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总额为35亿元,平均每个孵化器为650.7万元,约有半数孵化器引进了风险投资,另有10%的国家级孵化器参与了风险投资公司[3]。

3.我国的“创新孵化+风险投资”问题 从国际上孵化器与风险投资互联的实践上看,欧美发达国家多以市场为主导来推动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互联,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体制、发展阶段以及市场深度等方面的原因则较多采用以政府为主导来安排相互之间的关系。硅谷是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紧密结合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在硅谷,高技术知识与金融手段交叉,股票市场与技术市场融合,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联手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风险投资与孵化器企业之间互相收益。以色列则是另外一个典型,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融合。与硅谷模式不同,以色列的风险投资机制主要由政府投资设立,1992年以色列政府曾拨款1亿美元设立10个风险投资基金作为启动基金,建立了风险投资机制[4]。这一以政府为主导促进风险投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举措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虽然我国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融合不能完全照搬这两个国家的发展模式,但可以适度地借鉴,尤其是与我国现实情况比较接近的以色列的发展模式。我国政府在孵化器和风险投资融合过程中主导性作用的发挥,其目的是在于通过示范和信号效应,使风险投资企业家树立信心,降低风险预期。当时机成熟时,政府会及时退出,将主导作用让位于市场。

三、创新系统重构:“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

Cooke(1992)区域创新系统是企业及其它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所形成的交互学习系统。所谓“根植性”是指企业内外创造和复制经济及知识的过程,这些过程一般是通过某种特定的社会交互形式完成的。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不是构成元素的“1+1=2”的简单叠加,而是要通过系统要素的交互作用,推动区域内新技术的产生、流动和更新和转化,发挥“1+1>2”的效果。那么达到这样或更大的效果,在我国的区域创新系统中,还缺乏什么样的动力机制?

1.退出机制的“通风效果” 中国需要鼓励国内外风险资金进入创新孵化领域,但进入是与退出相关联的。国家《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方面提出的主要方式是企业购并、股权回购、股票市场上市等。风险投资虽然是一种股权投资,但投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不是为了控股,更不是为了经营企业,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把所投资的企业做成或做大,然后通过IPO、兼并收购或其它方式退出,在产权流动中实现其投资回报。按照没有出口也就没有进入的通风原理,笔者认为应该先进行退出机制的安排。

根据国外创业投资的退出经验,建立二板市场是创业投资的退出路径——风险投资基金本身上市与回赎、基金所投资的目标企业上市和投资目标企业回购等能顺利运作的前提条件。二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之外的交易市场,它的明确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与主板市场相比,在二板市场上市的条件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因此它是一种更有利的鼓励创新与创业的机制。创业资本运作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建立一套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其中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机制的建立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欧美国家,主要是通过建立二板市场帮助风险投资实现成功的退出,如美国的NASDAQ,欧洲的ESDAQ与EURO.NM。因此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风险投资缺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投资商过分的风险预期。从理论上讲,风险投资的风险有三个方面:一是技术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三是财务风险。由于这三方面的风险,一般来说,在西方国家风险资本投入的高技术企业中,大约20%-30%完全失败,60%受挫,只有5%-20%完全获得成功[5]。因此,投资商的风险预期心理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另一种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应该树立创业板(二板)市场先行的观念。幸运的是在2009年有望推出创业板市场,将给风险资金划出一条更通畅的退出通道,以引导和促进更大量的风险资金进入创新孵化领域。

2.重构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 科技人员在研发阶段和创业阶段,均以投入智力资本为主,但从风险到成功的过程还需要技术成果与现金资本的捆绑。风投机构介入一个地区的创新网络体系,有利于解决技术开发或产业化所需资金的短缺问题,或弥补孵化器中企业融资能力的不足。这是因为风险投资的机制与体制对区域创新孵化有“通风效果”,即能使创新或创业投资大量地流入和流出孵化器,从而有可能导致孵化器中创新资本或创业资本的存量增大。二者的合力会极大提高孵化的成功率,并且产生区域集聚效应。正是基于上述的分析,本文构建了以“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为主体结构的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

引入风险投资作为运营资本,并按照硅谷风险投资方式运作的企业是风险企业②。其基本的运作规则,是通过两种资本(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一体化的分期权变约定来安排确定的。这个约定框架构成了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即风险投资商的前期风险锁定,后期收益放大;技术方前期投入较少资金而收益权重较大,后期不投入资金而有收益权。这种机制,既能增强风险投资商的投资信心,也能使技术方研发的兴趣与智慧或创业的冲动与能力变为现实,具有双赢效果。优惠政策吸引创新企业或创业企业进入孵化器,创业板上市的退出机制吸引风险投资进入创新企业或创业企业,但若投资商与技术方之间缺乏一个有双赢效果的治理机制,那么孵化器中的创新或创业潜能还是挖掘不出来,从而区域创新效果也不可能最佳化。所以,这种机制是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的核心机制,与基于创业板的退出机制的重要性相同,都是使整个区域创新系统产生创新活力或推动创新孵化的关键机制。

在以往的文献和实践中,认为创新企业或科技企业是风险投资的主要目标,但如果我们把研发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样看待,那么上述的运作规则也可以移植到一般的创业企业,即凡是引入风险投资且按照上述硅谷风险投资方式运作的创业企业,都可以被称为风险企业。因此,风险企业概念的外延,不局限于创新企业或科技企业。

3.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模型 以“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为主体结构的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的有效运行,还应该以与区域创新支持子系统的耦合状态为条件,从而二者构成了区域创新系统(图1所示)。其中的风险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三个要素构成了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结构,这三个要素在技术的产生、扩散和产业化方面能够构成一个互为因果的关系网络而非单一的因果关系链,每一要素的变化都会受到其它要素的影响,并会引起其它要素的变化,要素处在同一个网络平台上,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复杂创新系统。风险企业行为是子系统——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的动力源,孵化器是风险企业的培育中心,风险投资机构是风险企业的资金来源,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互联是风险企业成功的保证。“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因为有了智力资本的作用,通过自学习、自组织,能够不断自我调整,实现区域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子系统的演化。

图1 区域创新系统③

区域创新系统的两个子系统之间,区域创新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应具有很强的耦合关系。耦合程度越高意味着区域创新系统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越好。区域研发与产业化子系统的运行离不开区域创新支持子系统,政府、教育科研机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四个因素的作用尤为重要。同时,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引起区域创新系统的的相应调整,直到高度耦合。

四、区域创新系统的系统结构与动力机制

区域创新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的过程,是内外部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包含着创新企业自身的创新活动、区域创新知识开发与应用子系统三个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与区域创新支持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因此,以“孵化器+创新企业+风险投资”为主体的区域创新系统内存复杂的系统结构与系统动力机制。本文选取企业创新投入(或创业投入,以下同)和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作为两个关键变量。其中创新企业的创新投入是反映企业创新活动的关键且易于识别和比较的变量,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融合是决定区域创新能力的关键变量。

1.企业创新活动的系统动力机制

(1)影响创新企业创新投入的主要因素。创新企业的创新投入作为因变量,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企业利润额,二是企业获得投资的可能性。一般来说,企业的利润额越大,创新投入越多;企业获得投资的可能性越大,创新投入越多。

(2)创新企业创新投入影响的主要变量。创新企业创新投入作为自变量,将影响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创新成本。一般而言,企业的创新投入越多,创新能力就越强,创新成本也越大。企业创新能力不光受到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同时,它也受到区域创新支持子系统的作用,如区域内教育科研机构、区域创新服务、区域创新政策等因素都将有助于创新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创新企业创新成本由外显成本和内含成本组成,外显成本是指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直接财务成本,而内含成本是指创新活动的机会成本以及由于创新活动的风险所带来的成本[6]。

(3)企业创新活动的成长上限基模。基于上述分析,创新企业创新活动反馈因果结构如图2所示,由正负两条反馈环组成一个成长上限基模。左面是一个“增强环路”④,即“风险投资机构对创新企业的投资企业创新投入额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创新成果企业利润额企业创新投入额”(一条正反馈环)。该结构图揭示出,风险投资机构对创新企业的投资越多,企业创新的投入额就会越大,企业创新能力就会更强,相应的企业创新成果数量的也会增多,企业利润也会增加,从而进一步加大企业创新的投入。这条反馈环存在着时滞效应,从企业创新的投入到企业利润的增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可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图2 创新企业创新活动反馈因果结构图

右面是一个“调节环路”⑤,即“企业创新投入额企业创新成本企业创新意愿企业创新投入额”(一条负反馈环)。其含义在于企业创新投入的加大会增加企业的创新成本,它将抑制企业的创新意愿,减少创新投入。

2.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系统动力机制

(1)影响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主要因素。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作为因变量主要受风险资本的退出和孵化器对风险投资吸引力两个因素的影响。一般说来,孵化器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越大,就会更大程度地达成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越有价值,就越容易实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

(2)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影响的主要变量。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作为自变量主要影响着风险企业的成熟、孵化器的孵化能力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对创新企业的投资。一般而言,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效果越好,孵化器的孵化能力越强,风险企业越能实现良性发展。

(3)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反馈因果结构模型。基于上述分析,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反馈因果结构(如图3所示)中包含两个互联的“增强环路”,即一条是“风险资本的退出风险资本的增值风险资本的投资意愿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风险企业的成熟风险资本的退出”;另一条是“孵化器对风险投资吸引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孵化器孵化成功率孵化器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

其含义在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决定着风险资本能否通过有价值的渠道顺利退出,因为风险投资的价值就在于撤出渠道的选择。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使得资本获得增值,风险资本的投资意愿随之提高,进而促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保证风险企业的高速发展,实现风险资本顺利退出;孵化器的管理水平决定着孵化器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吸引力的增强有利于实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提高入孵企业孵化的成功率,并进而提高孵化器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

图3 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反馈因果结构图

图4 区域创新系统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3.区域创新系统的系统动力机制 在企业创新活动动力机制和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动力机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动力学模型(如图4所示)。

(1)将创新企业创新活动和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结合在一起。这个“增强环路”是“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投资企业创新投入额企业创新能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具体含义在于,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将有助于风险机构对企业的投资,随之增加企业创新投入额,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并进而增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

(2)将区域创新系统两个子系统结合在一起。这个“增强环路”是:“区域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区域创新能力”。它揭示出: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增进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进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3)揭示出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是区域创新系统的关键变量。从区域创新系统的动力模型中,可以看出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有效融合在促进了企业创新的同时,也促进了区域创新。也就是说,区域创新的实现需要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发展。因此,要达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进一步融合:①加速现有孵化器的升级,探索建设二次孵化器(MEA),形成定位合理、专业特色突出、规模效益明显的优质孵化器。一个产出效率高的孵化器不仅对入孵企业会产生极大的帮助,同时也会吸引风险投资的主动进入,加速创新孵化的速度和规模。②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建立风险资本有效退出的机制。目前,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主要有股份上市、股份转让、公司清算三种退出方式。退出方式不同,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也是不同的,差别可达数十倍。有价值的退出渠道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行为发生的根本诱因。一般而言,股份上市(IPO)可以获得最高的增值,但实现的前提就在于是否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因此,建立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的关键退出路径,这有利于资本在创新企业或区域的流动(“通风效果”),从而也会增大创新企业或区域的资本存量。此外,完善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孵化器,关注创新企业,实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③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政府应该加速出台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同时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或设立专项风险基金来引导一定数量的风险投资向孵化器倾斜,向风险投资机构发出一个有效合作的信号,吸引风险投资的进入。

(4)解决企业创新系统的“成长上限”问题。企业的创新意愿受到创新成本的抑制[7],使得企业创新活动无法按照良性的轨道来运行。为了克服创新企业的“成长上限”,我们需要在区域创新政策、区域创新服务和市场竞争机制三个方面着手,为创新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政府的政策导向对激发创新企业的创新意愿尤为重要,政府的作用应该从政策制定、实施保障、提供辅助、组织与实施几个方面体现出来;区域内的中介机构应该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平台,为企业的创新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降低企业搜寻信息的交易成本;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创新企业良性发展的保证,政府应该在这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健全市场机制,打破不合理的垄断,真正促进有效的创新机制的形成。

五、“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嵌入本地网络

新经济社会学派认为,经济行为是嵌入社会结构的,而社会网络是人们在生活中的社会结构,处于其中的创新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必然受到社会网络的影响。“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只有嵌入本地网络,通过本地化过程,才能不断从本地创新环境中汲取营养,从而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其创新能力。

1.本地网络与嵌入 由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地方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要素构成的本地创新网络(如图5所示)对区域创新系统的行为和绩效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而这些要素在长期合作与交流的基础上就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本地网络系统,即区域创新网络。区域创新网络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各地方行为主体在交互作用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彼此建立起各种相对稳定的、能够促进创新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总和。其中正式的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在价值创造的活动中,与其他行为主体结成的长期稳定关系;而非正式关系主要是基于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基础上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网络关系[8]。

图5 本地创新网络图⑥

嵌入性(embeddedness)也称根植性,最早出现于Polanyi对市场经济起源的研究,其原意是指社会对经济行动的影响,即经济行动的社会嵌入性。网络研究学者进一步对嵌入性做了分类:一类属于关系性嵌入,另一类则属于结构性嵌入。关系性嵌入是指经济行动者嵌入于其所在的关系网络中并受其影响和决定。结构性嵌入是指经济行动者所构成的关系网络是嵌入于由其构成的社会结构之中,并受到来自社会结构的文化、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9]。

基于网络关系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一些学者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将网络关系称为“网络资源”(Gulati et al.,2000),他们强调企业资源不仅包括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管理技能、营销体系、融资渠道、公司规模和公司声誉等有形或无形资源,还必须拥有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即网络资源。在区域创新网络中,创新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不仅能从网络关系中获得信息和资源,弥补自身的不足,培育核心能力,而且这三者本身也成为所嵌入网络的组成部分,成为其它组织获取所需资源的对象。

由创新企业、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构成的创新系统,尽管形成了稳定的三角构架,但由于创新企业所固有的劣势,如新产品的特质、质量的可靠性、缺乏信用资本、社会资源较少等,故而失败率较高。Baum et al.(2000)认为社会网络的运用是新创企业获取资源及创造竞争力优势的工具。因此区域创新网络是“创新企业+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的新构架获得外部资源的平台,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关系,创新企业可以获取其它组织拥有的多种资源。

“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嵌入本地网络是三个主体与本地网络的各个节点的互动过程(如图6所示)。嵌入的本质是寻求信息以减少不确定性,而三要素与区域其它主体之间关系网络的构建恰好能达到此目的,并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同,树立企业声誉,同时通过某些关系的连接,被引介进入新市场,收获新关系,从而产生桥接效应。风险企业在于本地网络的嵌入过程中,逐渐扩大了交易对象的范围,与知名企业建立联接、运用战略伙伴拓展社会网络,有助于风险企业技术改造与升级的实现。而且,社会网络各个节点根据风险企业给予它们的反馈对风险企业建立社会认知,形成“背书效果”,进而提高企业声誉。

图6 嵌入模型

2.关系性嵌入 “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嵌入本地网络,可以通过构建关系网络来实现。一是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创新企业、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三要素在与企业家、企业员工、本地的大学或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人员、政府官员非正式的交流与接触中、合作过程中基于彼此信任基础上建立的非正式关系网络。相对而言,我国的企业管理者要更重视这种在血缘、地缘、亲缘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并在“关系”的建立和保持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二是三要素与政府机构、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合作联盟者等组织建立的正式关系网络。“孵化器+风险企业+风投机构”应努力争取获得政府的科技资助资金、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通过技术使用许可和成果转让、联合开发、科技咨询等方面与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展开合作;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地利用中介结构以此来促进区域创新系统的植根性。

3.结构性嵌入 在本地网络中,资源并非均匀地被分配,而是与网络密度和各个节点的联系属性有关系的。科尔曼(Coleman,1998)认为,网络的密度代表了网络中社会资本存量的大小,网络密度越高,说明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存量越大,也就是说各联结者之间保持了很大的社会资本存量,因此将有助于信任机制的形成和协作关系的维系[10]。由于高密度网络会对个体行为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信任水平、习俗与价值观等的影响,创新企业必须运用协作去获取资源。因此,“孵化器+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行事必须取得所在区域的认同或信任。也就是说,创新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以取得较大的支持,并能借此使得区域创新系统内部的新思想、新观点得以萌生并加以转化为新技术、新成果,使创新企业得以形成核心能力,从而发展壮大。因此,创新企业可以与知名的个人或组织建立连结,或者得到他们的肯定,就可以提升其它组织对创新企业的正面评价,迅速建立其声誉效果。另外,也可通过适度的社会交往,习得区域的习俗与价值观,并逐渐融入其中。

六、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是创新企业成功孵化的前提,是区域创新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基于二者互联基础上建立的区域创新系统由区域研发与产业化系统和区域创新支持系统两个子系统构成。区域创新系统不仅仅是一个有着投入—产出关系的经济系统,同时也是一个构成要素互动、演化和协同的社会系统。子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区域创新系统与本地网络之间形成了复杂的作用机理。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需要相应的策略研究和具体的实施控制。

基于创业板市场的有望推出,政府一方面要规范创业板和主板市场,并积极发展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尽快实现我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要通过信号效应吸引风险投资注入孵化器,如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创业孵化基金、担保基金等,促使二者的融合,同时逐步实现政府资金的退出。

创新企业作为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是内外部动力的集中着力点。企业家的聪明才智与创新精神决定着企业创新动力的大小。因此提高企业家的创新胆识、创新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鼓励企业家参加TRIZ⑦培训是提高其创新能力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随着技术创新的日趋复杂,单体的、综合性的孵化器已难以满足创新企业的发展。因此孵化器发展模式的创新是必然选择。从空间上,应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孵化网络,通过孵化信息网和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实现资源、服务共享,优势互补。从层次上,应从单一项目孵化向二次孵化⑧、国际孵化、虚拟孵化等多层次方向发展。

为了加大区域研发与产业化子系统和区域创新支持子系统联结的广度和深度,政府应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良好的区域创新外部环境,营造区域协同创新文化,加快知识创新与扩散的速度;培育中介机构,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平台;保持区域创新系统的开放性,积极开展跨区域的科技合作与创新系统建设。

注释:

①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中包括各类孵化器(创业中心)和留学人员创业园。

②我国第一个引入风险投资并按照硅谷风险投资方式运作的企业是1999年清华大学注册成立的“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③该图构建参考了Philip Cooke.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General Findings and Some New Evidence from Biotechnology Clusters[J].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2002,27:(133-145).

④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里把这样一条正反馈环称为“增强环路”,以表示动态系统的“雪球效应”。

⑤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里把这样一条负反馈环称为“调节环路”,以表示系统的“成长上限”。

⑥该图构建参考了盖文启《创新网络:区域经济发展新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P48)。

⑦TRIZ由一位前苏联学者阿奇舒勒(G.S.Altshuller)及他的同事于1946年最先提出,最初是从二十万份专利中取出符合要求的四万份作为各种发明问题的最有效的解。由此他们提出解决各种技术矛盾的创新原理,成为当今世界所公认的指导创新的最佳工具。

⑧刘晓英首次提出“二次孵化”的理念,并将其应用于大连市的科技孵化体系建设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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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孵化与风险投资互联的区域创新体系研究_风险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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