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企业家精神论文

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企业家精神

李 政1,2刘丰硕21(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长春 130012) 2(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长春 130012)

〔摘 要〕 理论上讲,过高的劳动者工资标准会提高企业成本,抑制企业家创业激励,不利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2003~2016年285个城市面板数据,运用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等方法实证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影响。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不显著,而会显著抑制企业家创业精神;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对于企业家创业精神不活跃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边际影响要小于企业家创业精神较为活跃的城市。此外,考察城市等级异质性发现,最低工资标准显著抑制了中心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而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影响不显著;同时,最低工资标准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大于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从区位异质性角度来看,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均不显著,而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东部地区要显著弱于中西部地区。

〔关键词〕 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家创新精神 企业家创业精神 分位数回归 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区域差异

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业型经济发展取得了卓越成就,成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进一步释放我国创业型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创业质量和水平,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举措。企业家精神贯穿创业型经济发展的始终,发展创业型经济,必须努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企业家精神在本质上是企业家勇于开拓、不断追求成功的强烈意愿,是不断满足自身效用的过程,决定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可以使得企业更具竞争力、创造力与活力,从而带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着力发展创业型经济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其成为抑制消费、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李政和杨思莹,2017)[1]。2000年以来,我国的基尼系数就超过了贫富差距警戒线0.4,在22个纳入亚行研究范围的国家中,我国的贫富差距为亚洲之首,直至2017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仍高达0.467,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为此,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如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法律形式强制规定了劳动者最低收入水平。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提升,我国也在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效提高了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但最低工资标准的屡次提高直接削弱了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提高了企业家创业成本,不利于创业型经济发展。劳动力成本作为企业雇佣社会劳动力支付的费用,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直接提高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了企业成本负担,抑制了企业家创业激励和企业家精神;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或许会改变企业资金结构,通过挤占企业研发资金以及员工培训资金等抑制企业家创新精神。可见,从理论上来讲,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直接影响企业家精神。因此,政府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以及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两难抉择。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关系,现有研究已有所涉猎,但其结论却存在一定的分歧。如林炜(2013)利用1998~2007年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测算了劳动力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激励弹性系数,发现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企业创新具有激励作用[2];贺建风和张晓静 (2018)基于2001~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企业面板数据分析表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对企业创新水平有显著的促进作用[3]。与此相反,程虹和唐婷 (2016)基于 “中国企业-员工匹配调查”数据研究发现,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企业为应对成本上行压力,很有可能会挤占研发资金,进而对企业的创新效率产生抑制作用[4]。在宏观层面,Wang和Gunderson(2015)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上浮时,会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通过资本和技术投入,获得产品以及生产线的创新以应对上升的成本压力[5];而吴群锋和蒋为 (2016)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所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增加对各地区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6]

综上分析可见,以往文献多基于微观企业数据或宏观省级面板数据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影响,而缺乏中观城市层面的研究。微观层面的研究难以判断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制定的社会整体效应,而省级层面的研究忽视了城市之间最低工资标准差异及其对企业家精神影响的差异化特征。为此,本文试图利用我国285个城市2003~2016年面板数据,多角度分析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及其区域异质性特征。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研究内容上,引入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影响的话题,并且考虑到城市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市企业家精神等方面的差异化特征,进一步研究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影响的空间异质性特征,细化了对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家精神关系的相关研究;(2)研究对象上,囿于数据的可得性,以往文献多基于省级面板数据或微观企业数据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动的影响,较少涉及城市层面的研究,本文手工搜集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数据,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影响,丰富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相关研究;(3)研究方法上,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位数回归模型等多种现代计量分析方法,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影响效果,提高了研究结论的可信度。

1 制度背景与文献分析

1.1 制度背景

最低工资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新西兰。在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得长足发展,资本的集中与生产资料的垄断使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大量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丰富了城市的劳动力供给,形成了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市场,并导致了通货膨胀与极高的失业率,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社会矛盾尖锐。政府为缓解社会矛盾、优化劳资关系而被迫对劳动者的收入下限做出强制性规定,1894年 《劳资协调与仲裁法》应运而生,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成为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开端。此后,其他一些国家也逐渐开始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有关法律文件,如1908年美国的 《公平劳动法案》、1932年英国的 《劳动报酬法案》、1959年日本的 《最低工资法》等。国际劳动组织多年来也在探究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问题,并于1976年颁布了针对就业、收入分配和国际劳工问题的 《行动纲领与原则宣言》,提出制定工资政策应 “确保最低生活水平”。国外最低工资标准的探索比较早,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与探索,为最低工资标准的顺利推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国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一些经验借鉴。

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会影响企业家创业精神,以往文献对此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如周广肃(2017)[18]认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了家庭创业活动的实施,主要原因包括:(1)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一般劳动者积累了创业资产,为劳动者转变为企业家创造了条件;(2)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低技能劳动者,被挤出的劳动力被迫进行 “必需型”创业活动,即基于维持生计的基本要求选择的创业。而与此相反,也有研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浮会抑制企业家创业精神,其作用机制包括:(1)成本抑制效应,即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意味着企业家创业活动面临着更高的劳动力成本,会显著抑制企业家创业倾向与创业规模,不利于激发企业家精神。当最低工资标准较高时,企业家选择创业的机会成本与劳动力成本都很高,影响企业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意愿,对企业家创业精神产生抑制作用 (吴群锋和蒋为,2016)[6]; (2) 能力门槛效应,即企业薪酬成本上涨意味着企业家需要压缩其他成本,以保证企业获得利润,这便对企业家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缺乏企业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很难应对企业薪酬成本上升所带来的经营风险。较高的管理能力门槛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创业质量的同时,也抑制了低水平创业活动,对地区创业规模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激发和保护地区企业家精神 (Mayneris等,2016)[19];(3)意愿抑制效应,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浮,会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满足劳动者生存的基本需求,进而降低创业的必要性,抑制企业家创业意愿 (李经和陈勇吏,2018)[20]

城市企业家精神是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以往研究多依据理论内涵进行研究阐述,而很难用指标衡量企业家精神的微观特质 (如进取精神)。基于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借鉴李宏彬等 (2009)等相关研究做法,将企业家精神分为企业家创业精神与企业家创新精神[21]。企业家创新精神是指企业家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实现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型升级 (Hébert和Link,1989)[22],企业家创业精神是指任何建立新企业的行为,包括自我雇佣等 (Georgellis和Wall,2000;Audretsch和 Fritsch,2003;Beugelsdijk和Noorderhaven,2004; Glaeser,2007)[23-26]。 依据上述分析,本文用城市创新指数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测算指标,数据来源于 《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报告内包含2001~2016年间全国300余个地级市城市创新指数;用城市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数占城市就业总人数比重来测算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数据来源于EPS数据平台。

5.2 加强植物检疫,使用无病种苗:引进种子和秧苗,要经过检疫检验,确保种苗不带病菌。使用无病种苗或建立无病留种田,选用包衣种子,或用60℃温水浸种15分钟,或种子浸泡10~12小时后,再用1%硫酸铜溶液浸种5分钟,水洗干净,催芽播种。

中华合作时报社编委、中国农资传媒执行总编辑孙立新以媒体视角看经销商的转型。他在《新时代农资经销商的机遇与使命》专题报告中,以媒体的视角分析了近年来农资经销商的转型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中国农资传媒传统活动项目——全国百佳(优秀)农资经销商评选的活动为例,阐述经销商正在发挥自身的特殊优势,扎根基层、诚信经营,悄然向对“三农”的服务商转变,投身公益事业,努力成为国家倡导的“一懂两爱”的群体,承担起美丽乡村建设的特殊中间力量。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对保障我国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并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维系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并且劳动力的收入增加,也会进一步带动消费,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工资标准也缓解了社会矛盾,如降低了犯罪率[7];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还有助于筛选出有发展活力的企业[8],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企业的成本上升,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企业会通过多方途径实现企业自我优化,以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挑战,而那些缺乏企业家精神的企业,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终会被市场所淘汰。故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优胜劣汰的筛选效应。

1.2 文献分析

长期以来,劳动力成本优势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9],甚至陷入 “低技术陷阱”,严重阻碍企业的创新发展,现又面临着 “人口红利”效应逐渐消失的现状。因此,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浮,引致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使我国经济发展不断面临新的挑战。本文关注的是,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企业家面临持续上升的成本压力时,抑制还是激发了城市企业家精神?并通过文献梳理的方式总结最低工资标准上浮对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机制,发现以往文献在探索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影响效果时,形成了促进和抑制两种相悖的观点。

研究会广泛联络且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力量,与国内外的智囊机构、研究团体形成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数百名知名的专家学者领导和参加有关研究活动,形成了特有的系统工程研究人才库。钱学森、宋健、蒋正华、李忠凡、马俊如、孔德涌、于景元、景天魁等老一辈的系统工程专家、经济学和社会学家、人口专家都对研究会会的工作给予过重要的指导和帮助,自20世纪80年代成立以来,研究会的专家学者为党中央和国务院提供了几十份建议等报告,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委托的研究课题和国家软科学重点攻关项目几百项,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方面的影响,部分研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其作用机制包括:(1)在微观层面,面对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企业家可能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企业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和企业利润。从这一角度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会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如郑晓燕 (2015)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浮会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企业会通过技术创新以及引入新的设备等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应对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压力[10];Arulampalam等 (2014)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使企业家增加企业员工培训支出,实现内部人力资本的优化,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升[11];董新兴和刘坤 (2016)研究表明,实际工资提高引致人力资本质量提升,从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12]。Hau等 (2017)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标准上升初期,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会通过提高生产率或用资本代替劳动的方式提升自身创新水平[13]; (2)在宏观层面,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区域要素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般来讲,资本会从最低工资标准较高的地区流向最低工资标准较低的地区,劳动力会从最低工资标准较低的地区流向最低工资标准较高的地区。由此,资本要素和劳动力要素跨地区流动,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也有利于激发最低工资标准较低地区的企业家精神,提高地区创业水平 (赵秋运和张建武,2013)[14]。上述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提高企业劳动力成本,倒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等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即便如此,仍有一些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抑制企业家创新精神,其作用机制包括:(1)研发资金挤出效应,即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提高劳动力成本,一定程度上挤出了企业用于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资金。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之后,企业短期内并不会改变其雇佣结构,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高直接导致企业用工成本的上升,企业家为了弥补薪酬上升的缺口,很有可能会减少对企业研发方面的投资,表现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抑制企业家创新精神 (郑晓燕,2015)[10]。李后建 (2017)研究发现,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增加的企业薪资成本会挤出企业研发支出,降低企业创新水平,抑制企业家创新精神[15];(2)人力资本抑制效应,Acemoglu和 Pischke(2003)[16]研究发现,企业为应对最低工资标准带来的成本上行压力,会减少企业非工资性福利支付,如培训投资(Schumann,2017)[17]、保险、集体活动等,根据社会交换理论,非工资性福利支付的减少,会弱化员工的归属感,降低员工的创新意愿,从而降低企业的创新能力。

(2)算力中心。工作量证明(PoW)和权益证明(PoS)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2种共识机制,分别基于算力大小和财力大小来分配记账权。PoW的基础是算力,曾经超过70%的算力由一家公司生产,集中在一个国家挖矿,这已形成了算力中心。

本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影响城市企业家精神,为此,本文首先设定如式(1)所示回归模型:

另外,学习东部发达省份的经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当地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号召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 模型设定

2.1 模型设定

综合上述研究发现,当前文献对最低工资标准影响企业家创新精神、企业家创业精神的结果仍旧存在较大争议,原因可能包括诸多方面,如研究视角差异、变量设定差异、样本选择以及样本时间阶段、实证分析方法等差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关键时期,需要准确地判断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以便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加快迈向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此,本文基于我国285个城市面板数据,重新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效果,其结论对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创业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启示。

式 (1)中,entre 表示城市企业家精神,包括企业家创新精神 (lninno )和企业家创业精神(ent )。lnincome 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其回归系数α 1及其显著性水平反映出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效果。X 表示各控制变量所组成的矩阵,包括对外开放水平、人力资本水平等影响城市企业家精神的特征变量。vi 和ut 分别为城市个体特征与时间虚拟变量,用以控制城市个体和时间固定效应。ε 为随机误差项。

对式 (1)进行估计,其结果仅给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条件均值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分析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在某个特定分位点上的边际效果,即在不同城市企业家精神活跃程度条件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边际影响,本文进一步构建了如式(2)所示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

Quantτ (lnentreit )表示与分位点τ 对应的分位数,β 1表示τ 分位点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边际效果。

此外,不同等级和不同区位的城市在创业类型、人才和资本等创业与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创新创业政策获取能力、扶持创新与创业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可能会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产生差异化影响。为此,本文进一步加入城市等级虚拟变量与最低工资标准的交乘项或城市区位虚拟变量与最低工资标准的交乘项,以检验在不同等级城市和不同区位的城市中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异质性影响,具体设定模型如式 (3)所示。

在本系统中,用户可以即时查询获取文件的电子数据。根据电子数据用户隐私需求,电子数据仅该用户自己可见(在默认情况)。当用户需要查看其他用户的电子数据时,先给出需要查看文件的序号,系统根据文件序号查询区块链上文件序号对应用户的用户名。当文件属于查看用户的用户名时,则可以查看用户数据;如果文件不属于该用户名类,则文件不能被查看,具体如图6所示。

2.2 变量与数据

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不断探索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采用 “指令性工资计划”的形式进行规定,这也是同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和分配方式相适应的,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保障了劳动力基本的生活需要。随着经济与制度的不断发展,单一的工资计划束缚了劳动力市场的活力以及生产力的发展速度。鉴于此,我国1985年取消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工资等级标准,实行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企业享有内部分配自主权,这是我国最低工资制度迈向合理化的重要改革。1993年11月,我国劳动部公布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2004年1月,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最低工资规定》,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约束形式由此开始建立。此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条文的出台,我国各行业劳动力成本也在逐渐上升。如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从2000年的0.1美元/小时增至2013年的3.98美元/小时,在10多年的时间里,年均增速达15.4%,同期,美国、日本和德国制造业小时人工成本年均增速分别为3%、2.9%和5%,巴西、墨西哥、捷克和菲律宾制造业小时人工成本增速分别为8.2%、2.5%、11%和6.4%。从增速看,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的确增长较快,但这是建立在过去中国制造业劳动力工资水平很低的基础上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借鉴以往研究,本文用各城市当年所采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对数值来反映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其数据由作者依据各省、城市政府官网、地方劳动与就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网站手工搜集整理获得。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在回归结果中显著为负,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抑制了企业家创新精神,这表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具有一定的竞争效应和掠夺效应,不利于城市创新水平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在回归(1)与回归 (2)中显著为负,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大学生占比较高的地区没能成为企业家创新精神较活跃的地区。信息化水平对企业家创新精神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是由于信息化发展为企业家开展知识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有利于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为正,并在多数回归结果中通过了较高置信水平检验,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家创新精神也越活跃,这可能是由于经济发展为企业家开展创新提供了更高的平台和更广的空间。金融发展规模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回归系数多显著为正,说明金融规模扩展为企业家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能够有效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产业结构水平在多数模型中的回归结果显著为正,且通过了1% 置信水平的检验,即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了城市的非农产业比重,为企业家创新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正,这主要是由于创新是一项外部性较强的活动,政府科技支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企业家创新活动的外部性内部化,降低企业家创新活动的成本与风险,有利于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城阳区乡村旅游的旅游者的目的是多样化、复合型的。其中看风景,呼吸新鲜空气;释放都市紧张的生活压力;购买新鲜的农产品;品尝当地特色;了解民俗,体验特色活动的旅游者占到一半以上,而去了解农业生产知识、休闲度假等方面的目的较少。本文认为这其实也是城阳区乡村旅游的发展方向所在,要更多的发展农业体验旅游、休闲度假旅游。

其中,city 表示城市等级或城市区位虚拟变量,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等级或城市区位交乘项的回归系数γ 2反映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对不同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异质性影响。

本文样本为2003~2016年的城市面板数据,并且剔除了数据缺失较为严重的城市后剩余285个城市样本,各指标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

3 实证分析

3.1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

为了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本文对式 (1)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回归 (1)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考察了最低工资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结果显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一般来讲,企业家创新精神越活跃的城市,其创新水平越高,会带动城市工资水平提升,并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产生影响。由此,上述结果可能由于逆向因果关系问题而出现偏误。为此,本文进一步将最低工资标准变量做滞后一期处理,并带入式 (1)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中回归 (2)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仍然不显著。由此,本文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并不显著,其原因可能包括两个方面:(1)企业家创新决策对人力成本上升不敏感,即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多,劳动力成本随之上升,或许是由于企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阶段,企业依靠劳动密集的生产方式仍能获得可观的利润,此时即便企业家面临着越来越高的劳动力成本,仍旧缺乏研发与创新激励,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不显著; (2)由于创新活动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出于规避风险等目的,一些企业家通过其他方式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成本的不利影响,而非开展创新活动,如通过强制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劳动者劳动强度等。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业型经济发展迅猛,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相对滞后,并且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基本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这也可能会导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企业家创新精神影响不显著。同时,为了分析不同分位点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边际影响,本文选择10% 、25% 、50% 、75% 、90% 5个分位点,并带入式 (2)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中回归 (3)~(7)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在不同分位点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与前述结果一致,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不显著。

此外,本文控制变量设定如下:(1)对外开放水平 (fdi ),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表示;(2)人力资本水平 (hum ),用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占地区总人口比重表示;(3)信息化水平 (internet ),用国际互联网使用户数占地区总人口表示;(4)金融发展水平 (finc ),用银行存贷款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表示;(5)产业结构水平 (ind ),用非农产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表示; (6)经济发展水平 (pgdp ),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表示;(7)政府财政科技支出 (g _tec ),用政府财政支出中科学与技术支出所占比重来测度。上述数据皆来源于EPS数据平台。

3.2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影响

为了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影响,本文以企业家创业精神作为被解释变量带入式 (1)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中回归 (1)和回归 (2)所示。其中,回归 (1)采用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为了降低逆向因果问题对估计结果造成的偏误,回归 (2)进一步将最低工资标准变量做滞后一期处理。两组回归结果均表明,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最低工资标准抑制了企业家创业精神。为分析不同分位点下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边际影响,本文同样选择10%、25%、50%、75%、90%5个分位点,对式 (2)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中回归 (3)~(7)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分位点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均在5%以上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从回归系数的大小来看,在中低分位点上 (即在25%、50%分位点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效应低于较高分位点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抑制作用,即对于企业家创业精神不活跃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的边际影响较小,而对于企业家创业精神较为活跃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更强烈。这可能是由于在企业家创业精神不活跃的地区,城市创业活动规模小,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因此为了推动城市经济增长、鼓励创业活动,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制定较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时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较弱。而在企业家创业精神较为活跃的地区,城市创业活动规模大,区域经济发展迅速,此时改善民生、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成为政府制定发展政策的重要考量。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制定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对企业家创业精神产生了较强的抑制作用。

表2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结果

表3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结果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对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在前3个模型中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抑制了企业家创业精神,可能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占国内市场,加大本土企业家创业失败风险,抑制企业家创业精神。人力资本水平显著提升了城市企业家的创业精神,表明创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才聚集效应,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创业成功的概率越大。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具备相对完善的创业要素,为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精神越活跃。金融发展规模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影响不显著,表明金融发展并没有为企业家开展创业活动提供较好融资条件,可能是由于在企业的创立阶段,由于资质缺乏等原因而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加大了创业的难度,因此金融发展规模对企业家创业精神没有显著的激励作用。产业结构水平在较高分位点 (即在75% 、90% 分位点)上显著为正,说明非农产业的规模壮大为企业家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条件,激发企业家的创业意愿。最后,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为正,并在多数模型中通过了1% 的置信水平检验,说明政府财政科技支出水平越高,企业家创业精神越活跃,这主要是由于政府支持通过降低创业风险激发企业家创业精神,促进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传统上航空是开发和引进新材料系统与生产技术的先驱。材料开发的关键推动力是减轻重量,改善特定应用性能,降低成本。[1]用来制造、生产各种航空器所用的材料统称为航空材料,是制造航空产品的物质基础,也是使航空产品达到高质量、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等特性的基础。航空用金属材料指用于制造各种各样的航空飞行器的金属材料。在航空物流日益发达的今天,飞行依靠高效的机体结构、强劲的起落架和发动机、先进的系统等,所有这些部件的主要组成部分都是航空用金属材料。[2]

4 异质性分析

4.1 城市等级异质性

如前文所述,不同城市在人才集聚能力、创业政策获取能力、扶持创新与创业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可能会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产生差异化影响。一般来讲,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在本省甚至区域层面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影响,直辖市更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因此,借鉴李政和杨思莹 (2018)[27]的做法,本文将我国各省省会城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定义为中心城市,将一般地级市定义为外围城市,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中心城市和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异质性影响,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回归 (1)与回归 (2)是基于中心城市样本进行的回归,回归 (3)和回归 (4)是基于外围城市样本进行的回归。回归 (1)显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而在回归 (3)中,最低工资标准的回归系数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最低工资标准显著抑制了中心城市的企业家创新精神,而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并不显著。为了克服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反向因果关系对估计结果造成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将最低工资标准做滞后一期处理,其估计结果如回归 (2)与回归 (4)所示。结果同样显示,最低工资标准显著抑制了中心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而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不存在显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心城市,为了改善城市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地方政府倾向于制定较高的工资标准,而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中心城市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因此企业会通过缩减研发支出等方式应对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抑制了企业家创新精神。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外围城市,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往往倾向于制定更多鼓励科技创新、保护企业家创新精神的政策,如制定较低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无显著影响。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坪尾矿库初期坝工程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县金堆镇大栗西村王家坪,初期坝位于现有栗西尾矿库下游5.8 km。王家坪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设计总库容2.35亿m3,设计有效库容2.0亿m3,设计为二等库,服务年限为24.3年。设计防洪标准初期为200年一遇,中后期为1 000年一遇。初期坝为堆石碾压透水坝,轴线坝高68.5 m,坝顶高程1 080.50 m,坝顶宽6.0 m,坝轴线长183.52 m。

表4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影响的城市等级异质性

此外,本文还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不同等级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异质性影响,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回归 (1)与回归 (3)表明,无论在中心城市还是在外围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均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最低工资标准显著抑制了城市企业家精神。将最低工资标准做滞后一期处理后,结果依旧显著,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具有负向影响。上述结果表明,对于不同等级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影响在作用方向上并无显著差异,为了进一步检验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作用效果大小的异质性,本文进一步设立城市等级虚拟变量,即中心城市赋值为1,外围城市赋值为0,并与最低工资标准相乘带入式 (3)进行回归,结果如回归 (5)和回归 (6)所示。其中,回归 (5)显示,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等级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大于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这可能是由于在科教发展水平较低的外围城市,企业家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抗风险能力与中心城市相比仍有差距,缺乏迎难而上的信心与挑战风险的意愿,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大于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为了克服企业家创业精神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反向因果关系,本文进一步将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与城市等级虚拟变量做滞后一期处理,其回归结果如回归 (6)所示。结果同样显示,最低工资标准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大于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与上述结果一致。

表5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影响的城市等级异质性

4.2 区位异质性

区位差异也可能会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精神产生差异化影响。为此,本文又进一步验证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影响的区位异质性特征,即将城市样本分为东部地区样本和中西部地区样本,并分别带入式 (1)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回归 (1)与回归 (3)分别给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两组回归中最低工资标准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均不显著。为了克服企业家精神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逆向因果关系对估计结果造成的影响,本文又进一步将最低工资标准做滞后一期处理,结果如回归 (2)与回归 (4)所示。可以看出,消除企业家精神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逆向因果关系影响后,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回归系数仍旧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由于现阶段无论在东部城市抑或是中西部城市,大多数企业仍处于外延式发展阶段,规模报酬递增的红利效果依然存在,导致企业家创新意愿低,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引致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仍可通过增加资源投入、扩大生产规模等方式应对,表现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东部城市和中西部城市的企业家创新精神均无显著作用效果。

最后,本文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区位异质性特征,其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回归 (1)与回归 (3)分别给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企业家创业精神的作用效果,结果发现,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回归系数始终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最低工资标准抑制了企业家创业精神。进一步克服企业家创业精神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定逆向因果关系对估计结果造成的偏误后,即将最低工资标准做滞后一期处理后显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企业家创业精神仍旧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因此判断,在作用方向上,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影响并不存在显著的异质性。本文进一步检验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作用力度大小的异质性,即设定城市区位虚拟变量,对东部地区城市赋值为1,中西部地区城市赋值为0,并将城市区位虚拟变量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相乘,带入式 (3)进行回归,结果如回归 (5)与回归 (6)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当期,还是滞后一期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区位虚拟变量的交乘项回归系数均在1% 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表明,最低工资标准对东部地区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要弱于中西部地区。这可能是由于在东部地区,因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区位优势等便利条件,企业的发展质量与规模都优于中西部地区,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东部地区企业可以相对轻松地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挑战,故在东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弱于对中西部地区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

表6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精神影响的城市区位异质性

表7 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影响的城市区位异质性

5 结论与启示

自1994年我国以法律形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实施以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设走过了近30年历程,逐渐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国现实国情、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密切相关,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直接影响企业家精神的发挥,进而影响产业转型与经济增长。本文探索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的影响,可视为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社会效应探讨的有效补充,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标准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本文基于2003~2016年我国285个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分位数回归模型等方法,实证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城市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不显著,但会显著抑制企业家创业精神,不利于城市创业水平提升;(2)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对于企业家创业精神不活跃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边际影响较小,而对于企业家创业精神较为活跃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更强烈;(3)从城市等级异质性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显著抑制了中心城市企业家创新精神,而对外围城市的企业家创新精神无显著影响。且最低工资标准对外围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大于对中心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抑制作用;(4)从区位异质性的角度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影响无论在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均不显著。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城市企业家创业精神均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在东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抑制作用显著低于中西部地区。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具有如下实践启示:(1)为了有效激发我国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动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政府部门不宜过快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应尽量减少对企业家精神的 “政策性”干预,进一步释放和保护企业家精神;(2)在企业家创业精神较为活跃的城市,适度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应更大程度地推进金融支持力度与政府财政科技支出水平,加大对创业者的政策补贴,降低企业家创业失败的风险。同时应注重人力资本结构的改善,提高城市高素质劳动力规模,发挥人才集聚的效应,为城市创业构建良好的人力资本结构与智力储备,提高城市创业的成功率;(3)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针对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西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速与额度都应低于东部地区,应进一步释放和激励西部地区的企业家精神,引导我国创业型经济更大范围的发展。同时,对企业家来说,应不断提高自身创业素养,增强面对风险的能力与挑战风险的意愿,把握创业型经济的政策趋势,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政,杨思莹.创业能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7, (3):21~32.

[2]林炜.企业创新激励——来自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解释 [J].管理世界, 2013, (10): 95~105.

[3]贺建风,张晓静.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8,(8):56~73.

[4]程虹,唐婷.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不同规模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来自 “中国企业-员工匹配调查”的经验证据 [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6, (23): 70~75.

[5]Wang J,Gunderson M.Adjustments to Minimum Wages in China:Cost-Neutral Offsets[J].Relations Industrielles-Industrial Relations, 2015, 70 (3): 510~531.

[6]吴群锋,蒋为.最低工资会抑制创业吗? [J].产业经济研究, 2016, (6): 1~10.

[7]张丹丹,李力行,童晨.最低工资、流动人口失业与犯罪 [J].经济学 (季刊), 2018, (4): 1035~1054.

[8]蒋灵多.最低工资标准能否抑制新僵尸企业的形成 [J].中国工业经济, 2017, (11): 118~136.

[9]马双,张劼,朱喜.最低工资对中国就业和工资水平的影响[J]. 经济研究, 2012, (5): 132~146.

[10]郑晓燕.中国最低工资水平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D].厦门:厦门大学,2015.

[11]Arulampalam W,Booth A L, Bryan M L.Training and the New Minimum Wage[J].The Economic Journal, 2004, 114(494): 87~94.

[12]董新兴,刘坤.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山东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 112~121.

[13]Hau H,Huang Y,Wang G W.Firm Response to Competitive Shocks:Evidence from China's Minimum Wage Policy[R].CESifo Working Papers, No.6637, 2017.

[14]赵秋运,张建武.中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趋势及其驱动机制新解——基于国际贸易和最低工资的视角 [J].金融研究, 2013, (12): 44~56.

[15]李后建.最低工资标准会倒逼企业创新吗? [J].经济科学, 2017, (5): 95~111.

[16]Acemoglu D,Pischke J.Minimum Wages and On-the-job Training[J].Research in Labor Economics, 2003, 22 (5):159~202.

[17]Schumann M.The Effects of Minimum Wages on Firm-Financed Apprenticeship Training[J].Labour Economics, 2017, 47(8): 163~181.

[18]周广肃.最低工资制度影响了家庭创业吗?——来自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证据 [J].经济科学,2017,(3):73~87.

[19]Mayneris F, Poncet S, Zhang T.Improving or Disappearing:Firm-level Adjustments to Minimum Wages in China[R].Ires-Institut DE Recherches Economiques ET Sociales,2016.

[20]李经,陈勇吏.最低工资制度对创业的影响——基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研究[J].产业经济评论,2018,(3):105~124.

[21]李宏彬,李杏,姚先国.企业家的创业与创新精神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J].经济研究,2009,(10):99~108.

[22]Hébert R F, Link A N.In Search of the Meaning of Entrepreneurship[J].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1989, (1): 39~49.

[23]Georgellis Y, Wall H.What Makes a Region Entrepreneurial?Evidence from Britain[J].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 2000,34: 385~403.

[24]Audretsch D B, Fritsch M.Link Entrepreneurship to Growth:A Case of West Germany[J].Industry and Innovation, 2003,(10): 65~ 73.

[25]Beugelsdijk S,Noorderhaven N.Entrepreneurial Attitude and Economic Growth:A Cross-section of 54 Regions[J].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 2004, 38 (2): 199~218.

[26]Glaeser E.Entrepreneurship and the City[R].Working Paper,2007.

[27]李政,杨思莹.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城市创新水平提升——基于时空异质性的分析 [J].产业经济研究,2018, (6):50~61.

Minimum Wage and Urban Entrepreneurship

Li Zheng1,2 Liu Fengshuo2
(1.State-owned Economic Research Center,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2.School of Economics,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 Theoretically speaking, the excessively high wage standard of laborers will increase the cost of enterprises, inhibit the entrepreneurship incentive of entrepreneurs,and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stimulation and protection of entrepreneurship.On the basis of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based on panel data of 285 cities from 2003 to 2016,this paper uses panel quantile regression model and other methods to empirically test the impact of minimum wage on entrepreneurial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It is found that the minimum wage has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but significantly inhibits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The results of quantile regression show that the marginal impact of the minimum wage on entrepreneurial spirit is smaller in the cities with less entrepreneurial spirit than in the cities with more entrepreneurial spirit.The study of spatial heterogeneity finds that the minimum wage standard inhibited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of entrepreneurs in peripheral cities,but 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of entrepreneurs in central cities.In addition,the minimum wage standard has a significant inhibitory effect on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of urban entrepreneurs in the eastern region and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and the inhibitory effect of the minimum wage standard on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of urban entrepreneurs in the eastern region i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at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Key words〕 minimum wage standard; entrepreneurial innovation; entrepreneurial entrepreneurship; quantile regression;bidirectional fixed effect model;regional differences

DOI: 10.3969/j.issn.1004-910X.2019.10.013

〔中图分类号〕 F279.2;F249.24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19-08-01

基金项目: 研究阐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 “新时代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关键机制与践行对策研究”(项目编号: 18VSJ085)。

作者简介: 李政,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创新创业理论。刘丰硕,通讯作者,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新创业领域。

(责任编辑: 张舒逸)

标签:;  ;  ;  ;  ;  ;  ;  ;  

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企业家精神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