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倡导学会表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什么叫学会表现
当今社会知识经济的成分正在凸现,科技进步日益加速,对新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包括社会的和个人的)已成为突出的问题。鉴于此,“创新教育”与“教育创新”摆到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议题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已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每一个儿童都拥有极其巨大的发展潜能,“创造发明”是他们每个人的天性。学校教育的职责是保护、激活、提升他们的创新萌芽、创新意愿、创新热忱、创新能力——一句话,就是创新人格。学会创新是每一个儿童青少年的义务;教会创新则是每一位学科教师、每一位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乃至学校中的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承认儿童青少年的创新潜能,发现他们每一个人的特长和优势,开发并表现有利于生命全程中可持续发展的品质与能力,这三位一体的任务是当前倡导创新教育的重要宗旨。
当然,我们首先要明确对儿童青少年来说,“创新”(或者创造发明)指的是什么?对中小学生而言,“创新”应重在形成对主体而言有新颖价值的心理意义,而主要不是社会意义上的小发明、小发现、小制作。创新离不开个人已有的经验积淀,离不开个人亲身体验和主动建构。当然更离不开主动提出并善于表现自己(或别人)期待的事情并为之创造实现的条件,而不是被动适应或消极等待。中小学生的创新体现在他们每一天、每一刻有个人心理或发展意义的学习、生活之中,创新不应该是,也决不可能是玄乎神秘的另类活动,谁都无法离开中小学生日常的学习与生活来搞创新教育。
“手脑并用、情知一体”(Head,Hand & Heart)这一说法,用来说明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人格,我们觉得倒是比较贴切的。当然,我们还可以引用各种不同的新理念来表达对“学会创新”的诠释。但是,问题的实质在于:在众多的创新教育探索实践中,如何突出自己的个性,如何使得发展中小学生创新人格研究能推动一所学校改革与发展,提炼每一个参与研究教师的不同创意,营造出一种校园文化或“潜在课程”式的氛围?鉴于此,我们提出用“学会表现”来折射“学会创新”,用善于表现的能力与乐于表现的意愿来聚焦中小学生创新人格的发展。
“表现”一词有表达、表示、展现、表露出来的意思,在英文中经常可用"show"(做秀!这个词在现代媒体中已不完全是矫揉造作的贬义词了,而基本上是一个中性词甚至带有一定的鼓励倾向)、"expression"和"performance"。其中 performance一词经常被理解为“业绩表现”或“行为表现”。很显然,所谓表现,强调的是将内在的东西(比如人格,它是一种个体内在的心理特征总和——亦即精神面貌)表露、外显、展示出来,让别人(也包括表现者本人)能够清晰具体地感受到,直观形象地观察到。
将“创新力”转换为“表现力”,意味着我们更多地要考虑如何将内在的素质转换为外在的行为。没有表现力,创新力将是空中楼阁;同样,没有创新力,表现力则是无本之木。
当今学科教学改革中已经将关注的目光从求知转到表现,包括认知学派强调的“业绩表现”与建构主义强调的“真凭实据评价”。更有甚者,有的学者开始探索在学科层面如何“学以致表”(From Knowing toShowing)。(注:Burz,H.L.et al (1998).Performance-basedCurriculum for Social Studies-From Knowing to Showing.ThousandOaks,Calif.:Corwin Press.)实际上有许多学者曾经论述过表现力的重要性。苏霍姆林斯基在《怎样培养真正的人》一书中曾说到:人人都要表现自己,而且每一个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尤其是每个人都想以一定的方式表现自己,此外,还想给他人一个我是怎样表现自己的印象,而且让人们都想到我的“自我”。(注:[苏]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蔡汀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2,168.)很显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我的自我”,就是通过表现来展示每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这是一个由内而外,以内养外的过程。我国台湾学者贾馥茗曾给“创造”一词作过这样的界定:创造为利用思维的能力,经过探索的过程,借敏锐、流畅与变通的物质,作出新颖与独特的表现。(注:转引自陈龙安.创造性思维与教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33.)这是对“创造即表现”的一种清晰界定。
二、“学会表现”的现实意义
我们特别提出倡导“学会表现”的主要目的是为在课程、教学、班队活动、社区与家庭(校外)教育中探索表现型学习(PerformancebasedLearning)提供理论框架,强化对学会表现重要性的认识,其现实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倡导学会表现与儿童的天性有一致性
我们之所以经常说儿童青少年是天生的发明创造家,这不是指大家都会有小发明小创造,而是说儿童人人都有表现的欲望。所谓“跃跃欲试”,“不知天高地厚”,“初生牛犊不怕虎”等,便是一些形象的说法。儿童的表现,蕴含着他们对自然与社会的无限好奇,对自身力量的一种尝试检验。正是通过表现(例如探究、质疑、摸索、尝试、构造、拼接、涂画、弹奏、口头与书面沟通、操作或摆弄、身体运动等等),儿童的天性才得以充分展露。
(二)倡导学会表现打通了满足高层次心理需要的道路
现代心理学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既有基本的需要,例如,安全、食性等,也有高层次的表现需要,例如,情感需要、胜任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高层次的心理需要的满足实际上经常同是否善于表现有关。一个善于表现的人,往往从表现中体验到了胜任的欢愉,从表现中寻找到了情感寄托,从表现中逐渐实现了自我。正是在这样的视角下,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强调了这样一个观点:儿童与成人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等待着实现自我的人;后者则是相对完整地实现自我的人。因此,如何帮助儿童实现自我,满足高层次心理需要,应该而且必须借助表现这一中介。
(三)倡导学会表现可以为推动儿童心理发展提供催化剂
儿童心理发展往往体现为不断提高的外部要求与主体内部胜任力之间是否匹配的矛盾运动,是发展的可能性(潜能)向现实性(显能)转化的过程,是平衡与不平衡交替转换的对立统一,这一切都似乎离不开表现这一催化剂。有了表现,内部胜任力与外部要求的良性匹配就有了保障,因为表现的过程提升了主体的成就感,使他觉得我能够应对甚至期待着各种外部情境变化;有了表现,发展的可能性加速转化为现实性,使每一个儿童的潜能这一财富被不断挖掘与利用。古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实,学会表现就是掌握利器。
(四)倡导学会表现是落实意愿与能力协调统一的重要途径
我国心理学一直有强调人的心理可以大体分为认知系统和意向系统的科学传统。我们经常说要愿表现、爱表现、敢表现、会表现。除了会表现是属于能力范畴(主要是“能不能”或“有没有”的问题)之外,其余三个方面都涉及意愿(主要是“愿不愿”或“想不想”的问题)。我们讲“学会表现”不只是善于表现的意思,还要包括乐于表现;不只是一般性的重复性、模仿性表现,还要包括变异式、创意性表现。表现中有情感态度因素,表现中有身体动作协调要求,表现中有知识能力成分,表现中还离不开与人交往、协作成大事。因此,开发儿童的表现力实际上涵盖了教育目标分类的广泛领域,是典型的情知一体化整合途径。
(五)倡导学会表现架起了内化和外化衔接转化的桥梁
儿童的心理发展,首先是将外部的要求现实地占为己有的过程,这便是内化。内化通常体现为吸收、摄取。例如,思考、观察、注意、想像、记忆、操作等都是内化过程所离不开的。其次,心理发展也离不开外化,这是一个释放、展露的过程。例如,写作、述说、表情达意、问题解决、与人交往沟通、动手操作等都是外化过程经常涉及的形式。内化和外化如何才能衔接转化,体现出良性互动型的循环回路,这便需要有“表现”搭桥铺路。不仅外化过程与表现直接有关,内化过程同样离不开表现(因为吸收中必须调用已有的经验)。正是有了表现,才可能激活个性的经验贮备,加深对新学习任务的理解,不仅促发吸收本身的需要,同时,也加速转化为实际的应用迁移。
(六)倡导学会表现可以更好地调整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的关系
许多教育理论都曾经为应该聚焦过程还是重视结果而各执一词。实际上,如果我们将“表现力”作为一个中介因素来看,那么,就比较容易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学习过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离开了过程求结果便是缘木求鱼,这是其一。其二还由于在基础教育中我们无法教给儿童将来可能需要的各种学习结果,因而重在“授人以渔”,即方法、策略、程序等。但是,这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忽略学习结果。维持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必要张力,出路在于倡导学会表现。这是因为,结果本身就是表现的对象,过程也往往可以成为表现的载体。结果中有表现,过程中也有表现。有了表现,学习结果和学习过程都将成为学生创新人格发展的有力保障。
(七)倡导学会表现能够促成个体独特性与群体多样性相得益彰
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使每一个个体和每一组群体都能够得到健全发展,这便是一般发展与特殊发展协调、共同发展与差异发展整合的辩证关系。所以,表现,不仅反映在每一个个体身上,同样也对每一组群体提出了要求。千人一面、整齐划一的表现当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实际上也是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每一个人独特的表现(既能够善待自我,又能够欣赏别人)带来了每一组群体表现的多样性。独特性和多样性共存互惠的局面将大大激励学习者表现的欲望及赢得表现的成就感、满意感。
(八)倡导学会表现既要求承担个人责任,也有益于分享他人经验
表现需要有真“本事”。为个体充分展示自己、实现自我提供了机会。所谓“实践出智慧”、“锻炼长才干”,就是因为责任落到了自己的身上,表现的过程成了锻炼、检验自身力量的过程。没有责任感的人,就缺乏自我调节能力,表现时肯定差强人意,相形见绌。这种表现,除了偶尔能出出风头之外,实际上并不会给表现者带来多少成功感。我们所倡导的表现,是要求每一个人都扬长避短,自我加力,拿出真才实学展示自己。同时,在表现的过程中,权衡利弊得失,选择最佳方式、吸取经验教训和提高充实自我。值得一提的是,学习者的表现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中展示自己的才华与品格的。每一个人在表现中给别人带来了愉悦和启迪,同时也从别人的反应态度中得到收获。在群体环境下的表现,不只是表现者的输出过程,同样也是从观察者(欣赏者、效仿者乃至评论者)中汲取养分回馈自身的过程。更何况,自我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导致了彼此分享、相互激励、共同提高。这里的关键是责任到人,协同互助,利益一致,分享经验,争取双赢。表现能够培养学习者达到人际交往中知己知人,维系群体关系、调适自身心理等较高境界。
(九)倡导学会表现有利于转变教师的角色观,理顺学与教的关系
从以往单一的教师表现到更多地让学生表现或师生共同表现,这需要教师转变角色——从知识的权威者、裁判者、供应者转变到学习的促进者、合作者和心理调适者。倡导学会表现将学习过程定位于学习者自主内化和外化的过程,而教学过程则成为支撑架和协同场。教不再代替学;学也不再一味地依赖教,而是形成一种内外条件共同促进学习者的发展。
(十)倡导学会表现也是推动教育改革适应市场经济与社会转型的现实需要
市场经济为每个人发现自我存在的价值并把握成功的尺度带来了大好机遇,但这是一种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挑战环境,如何遵循“游戏”规则(懂法守法且合乎伦理道德),怎样利己利人而不做损人害己的事,这便是对每个人自我生存能力的考验。教育必须适应这种要求,不只是为学习者准备好知识行李,而要重在让他们学会表现。会表现的人,即使遇到挫折,也能设法驱散阴影、摆脱困境、振作精神、重塑自我,做一个真正的强者,这是“失败乃成功之母”的真谛;会表现的人,一帆风顺时也会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不断鞭策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才是“成功乃进步阶梯”的内涵。总之,会表现,为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石,如此才能游刃有余地应对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
本文节选自杭州市富阳三小课题组正在实施的研究项目“学会表现——小学生创新人格发展实验研究”方案。课题组成员还有孙承安、许一凡、陈兴木、商静儿、张建华、朱顺玉、孙伟良、潘迎峰、孙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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