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医患关系终结“医闹”的创新研究论文_刘光祝蒋建民狄健

基于医患关系终结“医闹”的创新研究论文_刘光祝蒋建民狄健

刘光祝蒋建民狄健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经管办山东济南250117)

【摘要】医患关系的异常紧张在近几年备受关注,医疗纠纷中患方放弃法律途径而选择“医闹”非法律途径维权的现象日益普遍,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进一步激化了医患矛盾。本文拟通过分析“医闹”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求破解防范“医闹”的对策,以期通过中立第三方、医改及推行医疗责任险等方式终结医闹。

【关键词】医患;医闹;医改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3-5028(2013)10-0354-01

近年来,医患关系的恶化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势头,长期以来由于医患纠纷而导致的“医闹”问题,怎样才能很好地终结呢?“医闹”的存在不仅进一步激化了医患矛盾,而且严重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尽快根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1一纸通告能否治“病根”法律治标不治本、防病人会将潜在矛盾公开化

针对近些年来异常紧张的医患关系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如此虽既能保障医生的合法权利又能体恤患者的为难,约束限制双方,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和发展。但是,通过法律形式解决医疗纠纷困难重重。这促使“告不如闹”的逻辑大行其道,甚至催生出“职业医闹”这样的产业化组织。所以,通过法律形式来彻底解决医患问题不太现实,它只能起到补充性的作用。

一纸通告也绝对解决不了医患矛盾。首先,两部委下发的通告只是一个部门规章,还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其次,医闹的形成与医疗制度、社会环境甚至法律法规不完善息息相关,成因复杂,不是一两个通告就能将问题化解的。医院里配警务室,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对解决摆花圈、闹医生这些事情,可能会有一定效果。站在这个角度讲,作为一个临时性的举措,可以理解,但并不赞成。首先,这明显加剧医患对立,实际上将潜在矛盾公开化;其次,这样做无形中拉大医院与患者之间的距离。

打击医闹,一定要区别对待,别把病人都当成潜在的医闹。一方面,要重点打击专业医闹。专业医闹往往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对医院敲诈勒索、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像这类的医闹,一定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普通的医闹问题,医院要先自省,先找自己的问题,如果问题真出在院方,不但要给予患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还要真诚沟通,取得患者家属的谅解,以达到和平解决的目的。

2医闹究竟源自哪里?患者不满来自“看病贵、看病难

从本质上讲,“医闹”反映的是扭曲的医患关系,那么,究竟原因何在?医闹的出现,首先因为患者“看病贵、看病难”。病人经常是排队4小时看病4分钟,再开一堆贵药,这能不让患者生气上火。而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让医生同样觉得委屈。正是在这样的现实情境之下,一点小小的纠纷,都可能成为点燃医患对抗的火种。

另外,与现行依靠药品补贴医院、医生的制度有关系。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个别医生收红包、多开药、开高价药,引起患者的不满。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补贴明显不足,大部分医院是商业化运作,经营效益是医院重要的考核指标,这容易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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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原因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新医改之后,去医院看病的人的确多了,特别是在农村,人们由“不看”到“看”,由看一次到看两次、三次,但是大医院资源有限,短期内解决不了持续增加的看病需求。与此同时,许多县级医院、基层医院、社区医院却是门可罗雀,硬件、软件、服务质量、医疗水平都难令公众满意,所以许多人连看感冒都要去省立医院,制度无法有效分流。大医院里就医无序、医生工作量加大、问诊时间短,自然容易产生矛盾。小至普通感冒,大至不治之症,病人的治病首选都是三甲医院。医生超负荷工作,没有充裕时间跟病人沟通,患者不满情绪累积,日复一日,导致恶性循环。

3患者为何不信任医生?医生多向当年“赤脚医生”看齐

很多医闹事件中,患者往往认为自己受了非常大的委屈,不闹就难以得到补偿,难以得到公正的调解,患者对医生持不信任态度。现在一些医生过于依赖仪器,化验靠仪器、检查靠仪器,没有耐心去倾听患者的倾诉,忽视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这样的工作态度甚至赶不上当年的“赤脚医生”。治病,其实还是一个治心的过程。只有加强沟通,才有利于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配合治疗。

患者一方面对医生有不信任感,而另一方面,患者又对医疗机构寄予过高的期望,希望一进医院立即立竿见影。但现有医疗水平无法达到让每个前来就诊的患者都能康复。像妇产、儿科、外伤、肿瘤等医患纠纷高发地带,往往涉及的是独生子女、妇女、儿童或是家里的顶梁柱,一进医院家属就迫切希望治好,医生达不到要求就容易失望、绝望,甚至产生过激行为,治不好就迁怒于医生。由于对医院期望过高,无法接受亲人的去世,加之高额的诊疗费用,让他们很难接受人财两空的事实。由于医疗保险的不健全,患者需要支付大量的诊疗费用,经济负担较重。如果去世的是家中的顶梁柱,那么这家人以后的生活都会成问题。个别患者家属就会考虑通过大闹医院来获得一笔赔偿。

4医患纠纷有无有效解决途径?中立第三方机构是破解之策

医患纠纷处理一般有三条途径:一是“私了”,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官了”,即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三是“官司了”,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众所周知,现在医患之间出现纠纷,大家都不习惯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何现在病人不喜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是因为,事故鉴定书是由卫生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暂且不论是否公正,单从心理上来说,病人就不信任;二是因为法院处理往往时间拖得太久,据统计,医疗纠纷平均一个案子下来要一年半。患者等不起、靠不起,还不如依靠闹一闹来把事情解决了。此时,如果有一个行之有效,中立、公正的第三方调解机构,问题可能就不会这么严重。“医闹”成风,不在于医院之弱,也不在于患者之恶,而恰恰是缺位了客观中立的独立调停机构。

除医患双方私下协商和法律诉讼等途径,目前国家正在推广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人民调解”机构则是置身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并且全程免费。这样的特点,对于解决医患纠纷矛盾具有天然优势。在医患调解过程中,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不是盈利性机构。因为不收费,也与患者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其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可以得到保障。既不代表医院,也不代表患者,以“第三方”中立身份,在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目前济南市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在各大医院显著位置都张贴医调委联系电话,方便解决医患纠纷。在省立医院、省交通医院、平阴县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医调委还设立工作站。据统计,自去年12月成立以来,医调委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98起,已受理调解27起,结案1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还没有一起调节后患者“翻案”的情况出现。

5对医患纠纷有没有根治之策?取消“以药补医”,推行医疗责任险

目前,国家正推进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并强调,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有关深化医院改革的文章《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可谓说到点子上了。破解医患纠纷,首先要从医改入手,继续深化医疗改革,取消药品加价、调整服务价格,完善就医环境与患者的就医体验;其次,政府还需加大投入,减轻医院负担,并使资源达到有效配置,在基层就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有效分流;此外还需提高医护人员待遇,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但长期以来劳务收入明显偏低。出现医患纠纷,医务人员也要先从内部找原因,多和病人做好沟通,把病人的病情如实反馈给病人。患者与家属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医患之间的关系自然紧张。

6医患阴影终会过去,最坏的时刻,或将是最好的契机

重新建立起一种良性循环,一定需要有一方,先伸出手来。医患双方,需要从相互怀疑敌视,到相互换位理解,尽量去信赖这个世界,增加彼此的安全感、幸福感。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降至冰点的医患关系有着复杂的历史现实因素和纵横交错的政治经济原因。如果不能建立良性的医疗机制和制度,单靠“理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冲突。

然而,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先看病,后交钱”等新的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诊疗模式正在不断地出现;医院的公益属性在不断加强,以药养医等弊端已经引起各界重视……医改成功尚需时日,但医生、患者都可以从微小的自我行为改变开始,向理解对方“更靠近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同一战壕的战友,共同面对共同的敌人—病魔,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论文作者:刘光祝蒋建民狄健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中医》2013年10月第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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