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入国际机制与美国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中国论文,机制论文,因素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积极融入国际机制(注:按照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D.Krasner)的定义,所谓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指的是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内行为体愿望汇聚而成的一整套国家行为“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引自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Regimes As Intervening Variabl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36,1982,p.186.)。是中国的战略选择。美国作为当今国际机制的主导者,对中国这一战略实施的成效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其中,美国与国际机制是控制、使用与反控制、约束的关系;中国与国际机制是融入、改善与渗透、影响的关系;而中美之间则是美借国际机制影响中国、中国对美也有反作用的关系。本文试图首先厘清理论,即美国推动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的理论依据为何、国际机制以何种机理影响成员国等,在此基础上,分析美国如何借机制“接触”中国,中美在国际机制实践中如何互动。最后,文章对“接触”效果进行评估,并探讨中国崛起对美国霸权体系的影响。
一、理论基础
中国融入国际和地区机制将如何影响其外交行为,是美国内就中国政策展开公众讨论时的争论焦点,(注:Alastair Iain Johnston and Paul Evans,"China's Engagement With Multilateral Security Institutions",in Alastair Iain Johnston and Robert S.Ross ed.,Engaging China:the Management of an Emerging Power (London:Routledge,1999),p.235.)也是“接触派”与“遏制派”的根本分野所在。接触派的理由是,促使中国融入国际机制可“中和”(neutralize)其行为,使之变得更加合作;通过与中国军方机构的密切合作可获取更多信息和情报;通过多种义务和联系绊住(enmesh)中国,以致其使用武力的代价非常昂贵;借此可改变中国的兴趣和偏好,等等。与此相对应,“遏制派”及其他一些主张强制均衡战略的人则认为中国参与国际机制并不能改变、限制和约束其行为。事实上,以上两派观点之争正是国际关系理论中关于国际机制本身是否有效之争论的折射。“接触派”从属于主流的制度主义学派,认为一国参与国际机制可增加新的多项成本和收益(包括转移支付、威胁制裁、与其它问题领域相联系等),而采取合作则可支付这些成本,即便对那些喜欢投机、在“囚徒困境”中力求不吃亏的国家也是一样。(注:Lisa L.Martin,"The Rational Choice State of Multilateralism",in John Gerard Ruggie,ed.,Multilateralism Matters:The Theory and Praxis of an Institutional For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Robert Axelrod and Robert Keohane,"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Strategies and Institutions",World Politics,38(October 1985).)其他“接触派”的理论基础则与建构主义相合,认为融入机制的过程即国家实现“社会化”(socialize)的过程,国家通过参与非政府组织、跨国联盟的活动和培育“国内选民”(即国内支持者)等方式,将“学会”获取新的利益。(注:See Martha Finnemore,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6; Thomas Prineen,Matthias Finger and Jack Mann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n World Environment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ffairs 7:1(Winter 1995),pp.42-58.)而另一方面,以“基于权力”的现实主义为理论基础的“遏制派”则否认或贬低机制对国家行为的作用。极端现实主义者——米尔斯海默曾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所有国家都追求权力最大化……大国冲突不可避免”的悲观图景,他就根本否认机制的作用,认为“中美冲突不可避免”,因而主张“对中国进行全面遏制或结成制衡联盟”(注: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W.W.Norton & Company,2001,pp.1-4.);新现实主义者对国际机制的接受程度也仅止于承认在美国霸权主导下,别国可“免费搭车”享有美国提供的“公共物品”——即国际机制,至于“搭车”本身会对该国行为有何塑造则不予考虑,因此也不认同“接触”会改变该国行为。
美国对华战略正是上述不同理论因子交互作用的结果。而在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的问题上,似乎以机制主义和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接触派影响更居上风。这些理论认为,“接触”的根本目标是把新崛起的“合作性”国家纳入全球机制,使其对现有体系的规则承担义务,从而增加按现有主导规则行事的国家,(注:Margaret M.Pearson,"The Major Multilateral Economic Institutions Engage China",in Engaging China,p.209.)以求得体系稳定。中国是“现状国家”(status quo power),而非旨在推翻现存体制,(注:尽管美国内对中国是“现状国”还是“修正国”(revisionist)没有统一认识,但接触派总体上认可前者。)因此鼓励其融入国际机制有明显的好处:培育其国内支持者,从而进一步促进其融入;赋予其“桌边地位”,满足其声望要求,而不威胁到机制本身;得到更多关于中国的经济和安全信息;给其它成员国带来更多市场机会;利用国际规范对之进行约束,使其不遵守的代价非常昂贵,从而限制其打破现存体系,特别是要在事前尽可能明确规定其义务,防止事后违背。(注:op.cit.,Engaging China,p.211.)
对于“接触”发挥作用的机理,机制主义者认为,“接触”的基本前提是成员国认定遵守国际规范是“合理”的,加入一个集团会加强其遵守集体目标的意愿,通过增加透明度和促进信息传播,可增进与其它成员的合作交流,从而降低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注:See Robert O.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p.98-106; Oran Young,Compliance and Public Authority:A Theory With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9.)为此成员国可获得物质奖励,如得到世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贷款,或WTO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地位。即使一个以自我为中心、仅追求眼前利益的国家也会遵守机制目标,因为这样可增强其“好的角色者”形象,同时避免遭到其它成员的报复。相反,不遵守机制还会使其在其它领域受到溢出效应的惩罚,这也会增加其遵守机制的动力。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跨国主义学派(transnationalism)也分析了国际规范如何通过国际机制、组织或跨国界行为体影响到一国的国内规范和内部结构,特别是国内决策者的信仰和行为,并通过国内政策辩论最终成为政策。(注:Watthew Evangelista,"The Paradox of State Strength:Transnational Relations,Domestic Structures and Security Policy in Russia and the Soviet Un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9,pp.1-38.)这一过程是国际机制通过“参与”国内政治而发挥作用的过程,其结果会促进或抵消外部影响。(注:这里国际规范被看作是独立变量,而目标国领导人的行为和最终的政策被看成是依赖变量,国际力量通过介入国内变量而发挥作用。)这一作用过程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国内决策者“学习”国际规范。随着一国精英阶层对国际规范接触的增多,其认知也渐进得以改造,如当年苏联参与国际军控机制对戈尔巴乔夫产生“新思维”有很大作用。多边经济机制通过商界往来和驻外代表的渗入,也会使一国精英的思想发生变化,深化其融入的价值观,从而转变为政策。(注:关于“学习模型”(1earning model)的讨论见Jack S.Levy,"learning and Foreign Policy:Sweeping a Conceptual Minefiel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8 (spring),pp.279-312;George W.Breslaner and Philip Tetlock,ed.Learning in U.S.and Soviet Foreign Policy(Boulder,CO:Westview Press).
(2)国内政治行为者把国际规范当成推行自身议事日程的杠杆,(注:Andrew P.Cortell and James W.Davis,Jr.,"How Do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Matter?The Domestic Impact of International Rules and Norm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40,pp.451-478.)即借国际机制提供的思想、信息等影响国内政策讨论,效果与“学习”雷同。在这一情形下,国内政治人物把国际机制的思想或规范作为改变国内政策的依据,使其行为被赋予“合法性”,在该国际机制被认为是中立或极有影响力之时更是如此。不过,有时国内行为体也可能把国际规则作为谋利的工具,这与机制本身的目标相左。(注:Matthew Evangelista,"The Paradox of State Strength",p.4.)
(3)如果国际机制在一国的官方思维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则会对其要害政府部门产生直接影响。政府建立专门办公室处理与某机制的关系,或作为加入某机制的条件,一国领导人与该机制的官员对话等,都会产生这种效果。
(4)国际机制本身确立的明确规范,否认机制可能断绝成员国身份所带来的利益。如IMF对贷款条件的设定、WTO对遵守其宪章和协定的规定,并为此设立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其成员必须遵守。
上述观点事实上采纳了建构主义的基本假设,即“知识体系”和观念塑造了国家对现实的认识,国家通过“学习”重新建构对机制形成与变迁的认识,由此影响到国家间以规则为基础的合作要求。(注:Peter Haas,"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the Dynamic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in Rittberger,Regime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3,p.170.)但建构主义更强调从“社会化”角度探询“接触”对国家的影响。对此,江忆恩(Alastair lain Johnston)作了令人信服的总结为:(1)由于国际机制具有强大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参与其中可使国家得到社会赞誉(social backpatting),轻视或抵制其规则、习惯与意识形态则损害国家作为合作者的声誉或有高度责任感国家的形象,受到社会毁损(social opprobrium)。(注:江忆恩:“简论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体的影响”,《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12期。)(2)随着机制的日益技术化,国家也需要培养专业人才处理日益复杂化的问题,而这些专业人士会形成规则上或组织上的利益,要求保护或扩大加入现机制。这可以从“路径依赖原理”当中得到解释:在时间t参与机制活动,可导致在时间t+1的参与行为,因而随时间增加成本会上升,从而降低了国家事后退出机制的动力。(3)一国专家与别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专家发展联系,会使新思想和信息得以促进和传播。这种小规模组织的社会化使这些团体之间发展起认同感,甚至超出与本国政府和其它领域专家的认同。(4)有时机制本身并没有宣传其规范或价值观的“社会化”过程,但国家还是可以实现自我约束,这时机制只是阻止了国家不合作的行为,并不能改变其不合作的动机。(注:观点2、3、4请参见EngagingChina,p.237.)江氏如上的社会建构主义分析进一步揭示了国际机制“接触”与成员国“参与”之间的互动机理。
二、美国、中国与国际机制:实践与互动
机制主义关于建构主义对一国融入国际机制对该国国际形象、认知、利益评估等要素的分析,成为美国“接触”中国、推动中国融入国际机制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那么,美国是如何通过国际机制“融合”中国,中美又是怎样在国际机制平台下互动的呢?下文拟就国际经济、安全和政治机制三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是国际经济机制,包括国际贸易机制(WTO)、金融机制(WB和IMF)和地区经济机制(APEC)。利用贸易自由化推动“民主”和凝聚美国霸权是美国历来奉行的政策之一,为此美构筑起由WB、IMF和WTO组成的全球经济体系,以“培养繁荣、和平、稳定的全球市场,保证贸易的自由化和非歧视性”(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08-209.),更重要的作为维护霸权的有利工具。中美在中国加入WTO上的较量就是美国利用国际经济机制制约中国的一个典型案例。一方面,美国认可“中国快速进入国际市场给全球经济体系带来的好处大于威胁”,“中国加入WTO最终将为美国农场主、工人和公司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注:参见200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另一方面,美国也担心中国经济和政治上的崛起会给美带来挑战,这导致美国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比一般国家提出了更为苛刻的条件(注:如给中国设定的加入时间表比其它发展中国家要短,希望中国“基本按发达国家条件入关”,同时在关税、非关税壁垒、开放服务业、知识产权等问题上提高“入门费”。),并将中国的贸易地位与人权挂钩,利用一年一度的最惠国待遇问题拖延中国加入。WTO机制本身的局限性——要求成员方批准才能加入,使美国内因素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中国加入的进程。
WB和IMF是美国树立“金融霸权”的主要依托机制,其中美国注资份额最大,因而美希望拥有决定权,使其完全按照美国方式运作,并通过控制借贷和经济援助,将其它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纳入其主导的经济秩序。不过,WB和IMF的决策机制与WTO不同,由其自身官僚机构行使主要的决策权,成员国只能借助这些机构发挥作用,因此机构意志在成员国意志之上。因而,中国在与WB和IMF打交道时美国因素不是决定性的,美想利用这些机构实现政治目标的情况很少能够成功。(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15-217.)这使中国与二者的合作主要是技术性的,“泛政治化”的情况较少,其中中国与世行的合作十分成功,是第一大借款国。
APEC为中美互动提供了一个地区机制平台。美国希望制订更清晰和快速的时间表来执行自由化日程,并通过成员国定期的外交接触实现地区稳定与安全目标。中美在APEC框架下的矛盾是该机制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矛盾的反映——是采纳“美国模式”、快速推进贸易自由化还是实行“亚洲模式”、自愿而渐进地实现自由化,并无更多中美结构性矛盾的消极影响。美对中国的参与是放在亚太合作的大框架下考虑的,因而基本采取了积极的“接触”态度。
其次,是国际安全机制,主要指国际军控机制和地区安全机制。美国力求把中国纳入多边军控机制,希望像影响前苏联军控“新思维”一样,(注:美认为当初就是通过推进与苏联技术专家的交流向其灌输了威慑、合作安全等观念,对苏形成单方面裁军、最小威慑、反战略防御等军控思想发挥了很大作用。)通过让中国参与国际军控事务促进中国观念的变化,以进一步规范中国。为此,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促动双方军控专家建立联系,并接受中国学者到其战略研究机构学习。90年代以来,美国家科学院、自然资源防务委员会(The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关注科学家联盟(The 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等非政府组织频繁邀请中方专家参加军控研讨会,被认为对培养中国新一代“独立”思考的军控专家起了很大作用。(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54-255.)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选择融入这些机制,中美两国在机制下的互动增多。在巩固原有机制并建立新机制中,两国的合作明显加强。如《核不扩散条约》(NPT)的无限期延长、《全面核禁试条约》(CTBT)的开放签署以及对“地雷议定书”、“生物武器公约”(BWC)的支持和推动,都是中美各自利用影响力促成的结果。但是,由于介入军控机制的程度不同,参与的成本和收益不同,双方之间的分歧也很明显。对于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多边军控机制,即使加入后没有切实利益甚至反而会在行动上受限,中国还是选择参与,如CTBT、《禁止地雷公约》、《生物武器公约等》;但美国却迟迟不批准加入CTBT和BWC,同时对中国加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持消极态度。
在地区安全机制层面,主要包括东盟地区论坛(ARF)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议(CSCAP)等,美国对中国的参与持认可态度,认为上述两个机制是“包容性很强的对话、信任措施和透明化组织”,有益于中国融入多边机制和在“后冷战时代不确定的环境中以低廉成本(指这两个机制非集体安全机制,无条约和规则的约束)应对和约束中国崛起”。(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56-257.)美国还特别赞成东盟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即借机制对话“网罗”中国,以限制南海冲突;通过中国与多边接触,促使其像一个负责任大国那样行事。(注:"TheDialogueProcess on Asia Pacific Security Issues:Inventory and Analysis",in Paul M.Enans,ed.,Studying Asia Pacific Security:The Future of Research,Training and Dialogue Activities,Joint Center for Asia Pacific Studies,1994.)美国认为中国正是通过参与这些机制产生了“新安全观”(即合作与综合安全比传统的实力均衡对地区安全更有利,和平需要建构而非良好双边关系的自然产物等), (注:op.cit.,Engaging China,p.260.)但这也给以美日安全同盟为核心的美亚太同盟体系造成压力。在美国对亚太安全机制的规划中,其根本考虑还是以双边同盟为基础,谋求实现双边与多边相结合的预防危机型合作联盟,以实现美国主导。
第三,是国际政治机制,包括联合国机制和国际反恐机制。联合国并非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美国借以“改造”中国的平台,中美在联合国下的互动更多体现为大国之间的平等较量。中国融入联合国机制是在冷战时期以美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战略制裁和全面遏制的背景下展开的,因而中美在联合国机制下的互动呈现出饶有意味的现象:一方面,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是占有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声援的结果,这是当时的美国不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中国当时没有从国际机制的高度认识参与联合国的重要性,但仍将此作为融入国际社会的合法渠道。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重新进入联合国是融入国际机制的起点,也推动了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因此,联合国为中美互动提供了更为宽泛的平台,其维和机制、军控机制、经济与社会发展机制、人权保护机制、环境保护机制中渗透着中美之间的合作与斗争。
与上述机制不同,国际反恐机制并未形成制度化与组织化的体系,而更多表现为各国对反恐原则和规范上的认可。中美在反恐机制下的合作可谓是二者在所有的机制互动中最成功和顺利的。一是联合国框架下的反恐合作,如定期参加安理会有关讨论,共同担任联合国1371号决议下反恐委员会的永久成员,并批准一系列联合国反恐法规,包括冻结恐怖资金、清剿恐怖网络、交流恐怖信息等;二是在相关国际论坛如APEC、慕尼黑、火奴鲁鲁等反恐会议上共同谴责恐怖主义;三是推进双边合作,中美成立了中长期反恐交流与合作机制,定期进行磋商,并在打击东突、交换情报、金融反恐、集装箱安全(CSI)方面展开合作。应指出的是,美国推动中国融入国际反恐机制的初衷并非借“接触”改造中国,而是出于反恐目标本身的需要,但在客观上也收到促进中国融入的效果。
总之,中国、美国、国际机制之间形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互动格局。其中,美国通过推动中国融入国际机制试图改变和约束中国,而美国和国际机制之间也有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另一方面,国际机制在美国影响或机制本身的驱动下,促使中国融入,中美在各种机制平台上也形成了以合作为主的互动局面。最终,美国和国际机制本身也因中国的融入而受益,这种益处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将日趋增大。
三、效果与影响
应该看到,中国融入国际机制主要是国家对外战略发生变化的结果,反映了国内经济发展对于和平稳定国际环境的需要,也是这种需要与全球经济相互依存、“全球治理”的外部需要相结合的产物。其中,美国“接触”中国与中国自身的融入相辅相成,加速了中国思路向国际化方向的转变,而美国的合作也为中国融入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可以说,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符合中美双方的共同愿望。那么,美国“接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融入国际机制,其“接触”的效果如何?
首先,“接触”作为外部推动力并非改变中国行为的根本动因,只是强化了既有态势。换言之,“接触”仅是在中国内部条件成熟(即确定改革开放目标)之后外部世界顺势作出的合理反应,尽管外部环境的接纳、接触和融合本身非常重要,甚至不可或缺,但中国自身的变化具有决定性。无怪乎世行官员会认为事实上约有95%的变化是中国自发导致的,而非世行努力的结果。 (注:op.cit.,Engaging China,p.227.)玛格丽特·皮尔逊(Margaret M.Pearson)通过研究中国与国际经济机制的关系进一步指出,中国政策的多数变化是参与国际市场本身的结果,而非多边机制改变的结果。这种作用表现在:第一,强化了中国领导人融入体系的抉择,如中国官员与世行、IMF的对话(如IMF与中官方有年度的汇率磋商),中方在起草外资投资、贸易、知识产权、汇率等方面法规时咨询外商代表、政府和多边经济组织,中国派经济官员到世行、IMF机构学习,年轻一代受过西方教育的官员参与到政府并发挥影响等。第二,改变了中国的机构程序或权力分配,如世行、IMF、WTO通过设立办公室对中国银行、财政部、经贸部等施加影响,使这些部门成为促使中国融入国际规范的重要力量。第三,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透明化,如取消对国际支付的限制、采纳国际竞标程序、接受国际仲裁和多边代位权(subrogation)的约束、赋予外国公司国民待遇、开放银行业和服务业等,都是国际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 (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22-223.)这也说明,国际机制要发挥作用,必须获得国内政治因素的支持,否则外部影响很可能被国内因素所消减。
其次,尽管“接触”只是作为外因起作用,但仍可对其效果进行量化分析。江忆恩提出可用三项指标衡量“接触”的效果:(1)在t时间点加入某机制是否影响其在t+π时间点的效果,即参与的数量是否随时间而变化;(2)在t时间点的参与是否影响在t+π时间点的质量,国家为满足别国的偏好可能做出一系列选择,包括被迫合作(不加入会导致被制裁或代价过大)、交易合作(为得到物质利益或提升形象)、无价合作(没有明显收益和成本)、规范合作(出于全球利益考虑且心甘情愿接受物质约束的合作),而合作的质量也由低变高,其中被迫合作质量最低,而规范合作质量最高;(3)中国对国际机制的利益和战略考虑是否发生根本性变化,如中国参与国际安全机制是否改变其对多边主义与安全关系的看法,是否影响到其军事现代化、军费支出、联盟行为或解决领土争端的看法。(注:op.cit.,Engaging China,pp.244-253.)以中国加入国际安全机制为例,江氏认为尽管中国加入的条约增多,但多数属无价合作,或为获声望效应的交易合作,即便连加入NPT和CTBT也是出于形象考虑才做出让步,因而中国对国际机制的参与鲜有上升到规范合作的高度。皮尔逊也认为,尽管中国融入了多数全球经济机制,但很难说中国在世界观范式上发生根本变化,即接受主导的国际规范、思想和规律,因而对中国融入的动机和程度持怀疑态度。由于这些学者仅局限于从“接触”层面透视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的效果,而忽略了对中国融入背后的利益、思想、战略变化的分析和判断,其结论必然有失偏颇。应该看到,中国融入国际机制并非权宜之计,而是在战略高度上长期的政策定位,其中美国的推动及与多边机制的互动强化了这一态势,也促进了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确立。(注:“形象”和“自我认同理论”可以解释中国对国际形象非常重视的原因:好的形象可鼓励行为者与该国在其它领域合作,帮助建立互信和非机制性合作;行为者追求从好的形象中获得具体的可计算的利益,但通常这种利益是分散和模糊的,且会要求付出物质成本;有时树立形象是为达到良好的自我认同(如一个组的自我认同可维持该组的凝聚力、组内政治和社会等级的合法性,及成为该组成员的心理收益,因此该组就会对其行为是否符合自我认同而非常敏感),受众或参考人群越合法,即意见重要的行为者数目越多,则社会赞许或毁损的效果越明显。这里赞许和毁损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行为者自我认同的性质、以及其它行为者通过这种认同而确立起来的合法监督者的地位。认同不同则受众的作用不同,这是一个双向建构性的过程。)正是这样的战略定位使中国对国际机制的参与被赋予规范性意义,它不仅可以营造有利于自身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周边安全,而且推动了国际和平和军控机制的发展;从中国观念的变化上看,新安全观就是中国与国际机制互动后带来的利益与战略考虑上的新变化,包括严格遵守和积极参与国际机制,投身于亚洲地区一体化建设,实行睦邻友好和自我约束的周边政策等。显然,中国融入国际机制无论是内涵和外延上都远超“接触”本身,其效果也要广泛、深远得多。
那么,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给以美为主导的现有国际体系带来了何种影响?如上文所言,中国融入国际机制是内因与外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而美国“接触”中国的本意也远非仅仅实现规范性合作目标——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而更多是要中国朝着符合美国利益的方向转变,(注:op.cit.,Engaging China,p.245.)其结果必然使美国处于一种悖论当中:一方面,中国融入国际机制后“学习”了国际理念、思维,促进了公开化、透明化,同时也承担了更多国际义务,受到更多约束,这是美国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一旦中国成为国际机制的一部分,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要分享权力,从而使国际机制中越来越多地渗透入中国因素,必然也会使美国受到牵制。
现有主要的国际机制——包括联合国、世行、IMF、WTO等均是美国霸权缔造的结果。按照“霸权稳定理论”,霸权国的实力和威望是其它国家接受这些国际机制的前提;霸权国利用这些机制维持霸权体系,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同时愿意向其它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容忍“搭便车行为”,但这只反映了美国处于鼎盛时期的现实。随着美国霸权的衰落,霸权与机制的关系也发生了转化,非霸权合作增加,形成美国霸权与广泛的国际关系并存的局面。(注:op.cit.,Robert O.Keohane,After Hegemony,p.179.)而且,美国在制订和维护霸权体系时并没有独自垄断条款制订权,而鼓励其它国家参与,这使国际机制有机会走向相对独立。从这个意义上美国随着其地位的相对衰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牵制。有鉴于此,美国在按照自身意志利用国际机制塑造中国方面也自然要打折扣。
另外,国际机制与中国之间正在形成塑造与被塑造的互动关系。在中国与国际机制的互动中,国际机制具有规范中国、束缚中国,使之进一步实现市场化、民主化、国际化的功能,但中国对国际机制并非单方面、无条件接受,而是根据自身国情和国家利益,在接受普遍规范的同时,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甚至创新。对此美国是采取谨慎和保留态度的,这突出体现在其对中国崛起影响的判断上。其一,关于中国融入国际机制后与现有体系的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内很少把中国与所谓“国际社会”联系起来,但从90年代开始,美力求把中国拉入其主导的国际体系,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中国,使其按照国际规范行事。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几乎所有重要的国际组织,这一步骤已经完成。但中国进入国际体系这一事实并没有减轻美对“中国威胁”的关切,特别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使其内部经济波动足以影响到全球经济体系的运作;中国外交积极活跃,全方位推进地区机制和一体化发展,在积极参与原有地区机制的同时,积极构建上海合作组织(SCO)、东盟+1、与港、澳紧密贸易安排(CEPAs)等,使中国崛起再次成为美国内的热门话题。“乐观派”认为,“接触使中国变得越来越愿意遵守国际体系,即使当中国强大到足以挑战当前国际秩序的时候,它已完全服从于国际秩序了……因此在全球化进程中彻底拖住中国,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和平”;“中国正在进行的对外开放必然会深化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及对世界的认识……将增大中国的民主内涵,使它对抗性竞争的特性逐步消失,而会服从于一种广泛的合作战略,就像‘和平地带’(欧盟和日本)所遵循的一样”。(注:分别是“相互依存论”和“民主和平论”对华政策主张,转引自刘杰:《机制化生存:中国和平崛起的战略抉择》,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0-251页。)而“保守派”认为,“一个教条主义、民族主义和对现状不满的中国”仅在经济规范内与国际社会接轨,如接受了自由贸易和市场化思想;“怀疑派”则从中国体制本身(对社会主义的仇视)或中国作为崛起国必然挑战美主导下的全球秩序(依据霸权转移等现实主义理论)彻底否认中国和平崛起的可能性。尽管也有理性学者通过对中国在国际机制中的参与率、遵守程度进行量化分析,得出中国“比过去更加遵守国际机制”,因而是“现状国”而非“修正国”的结论,(注:Alastair Iain Johnston,"Is China a Status quo power?"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7,2004.)但总体而言对中国崛起的体系判断持怀疑和担忧态度,并将台湾问题作为中国挑战现状的最大依据。(注:Merritt T.Cooke,TheInterplay of the US-Taiwan and US-China Trade Relationship in Computer Electron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s,Testimony Before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Hearing on China's Growth as a Regional Economic Power:Impacts and Implications,December4,2003,Foreign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
其二,关于美国与崛起的中国相处的问题。遏制与接触是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对华政策中并行不悖的两个基本要素,反映了美试图借影响、改造和约束中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中国崛起对国际体系造成的不确定性,并延缓美霸权的衰落。其战略目标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规制”中国,让中国在现有框架下“服服贴贴”按照美国的意愿行事。为此,美一方面加速实施战略转型,通过调整驻军和同盟关系实现战略重心向亚洲转移,积极打造“亚太小北约”和对华NMD、TMD包围圈(注:美日联合拦截弹道导弹试验将于明年启动,美澳也开始着手TMD合作。近期美还借“伊朗导弹威胁”为由,计划在中亚部署NMD。),拉拢中国周边国家蒙古、越南、印度等,借“遏制”强“规制”;另方面,美对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日益彰显的活力也进行了客观考量后日益面对现实,增多了与中国的机制合作平台(如反恐机制),甚至考虑实现北约与上海合作组织对话的可能性。更有学者建议,美国在亚洲应实施开放的区域主义,变美日轴心为美中轴心,以维护区域秩序。在目前美国内正就“多边主义”展开大辩论的背景下,美国有可能重拾多边外交,为中美的机制互动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中国崛起的方式和途径与传统大国的崛起完全不同,主要依靠和平融入国际机制而非推翻现有体系。这意味着中国不仅仅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崛起,而是作为全球体系内一个相对独立的分子扮演好自己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角色;不仅是被动回应“中国威胁论”或“崩溃论”,而且要建设性地融入和塑造世界秩序,在潜心发展自己、选择在体系内部解决矛盾的同时,努力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行为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融入国际机制的过程事实上就是中国塑造自身特色国际行为模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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