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市场_市场机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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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15)02-0051-08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重要理念后,作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流通交换的场所,文化市场在资源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看待文化市场与政府职能的关系?是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还是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这是亟待形成共识的一个基本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判断,文化建设就进退失据。

       本文基本观点是: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是文化发展繁荣的土壤,应使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①;第二,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仅应发挥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且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本文将围绕这两点进行论述。

       一、文化市场是文化发展繁荣的土壤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由文化消费需求市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文化产品市场组成,三者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见下图)。②

      

       其中,文化消费市场是核心,是文化市场的动力源;文化产品市场是适应消费需求的结果;人才、资本、技术、信息、载体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是将需求转化为产品的条件。

       下面,本文从九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市场机制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文化生产领域经历了由计划主导到市场主导的转变。改革开放以前,文化生产领域是计划配置资源。其特点表现为:一是国家组织文化生产,二是国家对文化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产品销售以后的收益与生产者没有多大关系。显然,计划体制无法调动生产者积极性,也束缚了文化生产者的创造力。与计划配置资源的机制不同,文化市场遵循的是价值规律。市场机制将文化产品的市场收益与经营者的收益结合在一起,这极大地激发了文化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电影业为例。电影业是当下文化行业中公认发展最好的门类之一。我国电影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上世纪9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1993年,电影业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统购统销,改为电影制片厂自行发行拷贝、自行定价,并分享拷贝发行的收入。此举盘活了电影产业链,为电影业注入了活力和创造力。

       北京小剧场话剧,也是文化市场激发文化创造力的一个典型案例。上世纪90年代,话剧业十分萎靡。出于生存压力,北京人艺将其小剧场出租,没想到此举激发了小剧场话剧的活力。著名导演孟京辉承包经营小剧场后,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把小剧场话剧办得红红火火,精品不断出现,完全通过市场方式生存下来。小剧场话剧成为北京最有特色的艺术样式之一,其影响辐射全国。

       (二)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

       文化市场是以消费需求为导向,消费需求决定产品供给。而文化消费具有大众化、个性化、多元化、分众化等特点。这带来两个结果:第一,由于消费主体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以及人们消费趣味的多变性,迫使生产者和投资者要想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获取利润,就不能满足于一时的成功,必须不断推出新的文化产品。第二,文化经营者要想在市场上生存下来,并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差异化发展,突出特色,推出适应特定人群的文化产品。这两个方面,都在客观上促进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也为文化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以演艺市场为例。刘老根大舞台、开心麻花、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等各种演出样式之所以一直保持很好的上座率,很重要的原因是各具特色。梅帅元、张艺谋开创的大型实景演出获得很大的成功。其后来者要想吸引观众,就必须独辟蹊径。平遥古城实景剧《又见平遥》采取较少的投入,观众走动式观看,独树一帜,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这些不同的艺术样式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竞争使然,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使消费者能够获得不同的艺术体验。

       (三)文化市场机制是优胜劣汰机制

       文化市场最大的特点是能够通过优胜劣汰机制,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文化市场是文化生产与消费的纽带。文化市场遵循商品平等交换的法则,以价值规律为核心,调节文化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无论在何种生产力水平下,文化资源都是稀缺和有限的。文化市场之所以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是以价格为基础,而价格又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交换形成分工和协作的社会生产机制,以市场价格自动调节生产和需求,以利益导向支配人们的文化消费行为,引导文化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在竞争中促使文化资源朝着比较效益更高的生产环节倾斜,并且通过市场向文化生产部门传递各类信息,刺激文化生产主体提高效率,实现文化产品的优胜劣汰,使文化要素资源在各生产部门之间实现合理配置,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发展就说明了这一点。湖南卫视凭借电视娱乐节目走红以后,适应公众对电视娱乐节目的需求,地方卫视纷纷推出娱乐节目,制作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娱乐节目也随之出现。一时间电视娱乐节目受到广泛批评,其合理性也受到质疑。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电视娱乐节目市场走向了良性发展。出现了一批既有较高收视率、内容也健康的电视娱乐节目,如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东方卫视的“中国达人秀”、湖南卫视的“爸爸去哪儿”等。而当初因拜金言论和作假受到严厉批评的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也有了很大改进,受到观众的好评。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需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很长时间,主流看法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不能引入市场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只能政府主导,财政包干,以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为主体。这是认识上的误区。这种认识源于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此次改革采取的一个做法是把国有文化单位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一类是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强调政府主导,财政包干,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转企改制,在市场中自谋生路,自我发展。就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而言,这种做法固然有助于改善政府投入不足等问题,但并不能解决其服务意识欠缺,服务效率低下、活力不足的弊端。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还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入竞争机制,即使投入没有多大增加,同样能提高服务效能。以上海为例,上海市文化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经营打浦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提高了服务效能,广受好评。

       实践证明,将国有文化单位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种类别并采取不同政策,这种做法的科学性值得怀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者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第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是为消费者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都是为了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第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要重视投入与产出。第三,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都可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中央电视台1频道属于公益文化事业类别,其新闻联播前后广告时段在中央电视台各个频道中广告收费最高,经济效益最好。文化事业单位也可以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如台北“故宫博物院”开发的衍生产品年收益达四至五亿台币。相反,追求商业价值的文化产业在传递社会价值观上同样能发挥巨大作用,如美国好莱坞的商业大片传递的美国精神。可见,公益性文化事业需要重视开拓市场,经营性文化产业也要重视公共价值,两者并不相互排斥。只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体现,文化产品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

       (五)从精英决定论到大众决定论反映了文化生产和传播理论的演变过程

       实际上,市场机制对文化产品生产来说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早已解决了,国际理论界从精英决定论到大众决定论的转变,就是从对市场机制的否定转为对市场机制的肯定过程。

       在文化生产和消费中,崇尚精英决定论,不信任乃至鄙视消费大众,这种立场由来已久。封建社会统治者历来认为大众只是浑浑噩噩、需要教化的群氓。进入工业文明社会,这种观点仍然延续下来。代表人物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多诺,其代表性观点是文化工业理论。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制造出一批标准化的文化商品,形成了大众文化。这些文化商品是统治阶级愚弄大众的工具,因此必须予以批判。

       阿多诺贬斥工业文明时代文化产品的观点,是20世纪50年代的主流看法。但20世纪70年代,这种观点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英国伯明翰学派在研究大众传媒后提出了编码和解码理论,该理论得出了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的判断。第一,伯明翰学派不承认消费大众是浑浑噩噩的群氓,认为消费大众是由不同职业、年龄等组成的异质的群体;第二,伯明翰学派也不赞成消费大众只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消费者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也对信息进行不同的阐释;第三,伯明翰学派认为,大众信息本身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大众信息传播过程,就是公众不断赋予信息意义的过程。伯明翰学派有力地证明了大众传媒市场有自我运行机制和自我优化机制。伯明翰学派的出现也终结了精英决定论的统治地位。

       计划经济就是一种精英决定的经济。计划经济时期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文化市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文化市场逐步形成。凡是市场化程度高的文化领域、占用公共资源少,发展通常很好。以互联网业为例。我国互联网业是在完全市场竞争中发展起来的行业,也是最为国际社会称道的有着旺盛生机的产业。市场竞争孕育出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互联网企业,如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这些互联网领军企业也被公认为是引领中国经济转型的标志性企业。

       相反,市场化程度低、行政管制多的文化领域,通常占用公共资源多,资源使用效益低,公众意见也最多。

       (六)坚持市场配置文化资源,就是坚持人民是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主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的核心是消费,消费者的意愿,决定着文化市场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方式。坚持市场配置文化资源,就是坚持人民是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主体;让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由消费者决定文化资源配置,这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要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

       本世纪以来,中央一直是以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作为抓手,推动文化的改革发展。2003年,中央提出以面向市场、面向群众为原则,推动文化体制改革。2006年发布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作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都反映了中央对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

       (七)几个需要澄清的认识误区

       1.市场配置资源不适应文化生产领域,否则会带来低俗盛行,黄赌毒泛滥。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把文化市场与低俗画等号。从国际经验看,恰恰是文化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往往生产出高质量的文化产品;相反,行政干预多的国家提供的文化产品,往往乏善可陈。人们往往以为,在文化市场上,充斥暴力、性内容的文化产品,一定是销售量最大的产品。实际上,国际经验表明,以表现暴力和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品在起初可能会吸引相当多的消费者,但在一个成熟的文化市场环境中,这类文化产品不会成为主流。以美国为例。美国依据暴力和性的表现程度,把电影依次分成大众级到成人级五级。有统计,自电影出现以来,票房收益最高的前十位,全部是大众级电影。中国历史上能流传下来的优秀文艺产品,基本都是既有思想性,也有很高的艺术性。这些作品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不是历代统治者的钦定,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2.市场配置资源不适应文化产品,文化产品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这种观点与第一个观点相似,其错误在于:第一,把市场与社会效益对立起来。似乎市场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实际上,一个成熟的文化市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总是一致的。缺乏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文化产品难以获得消费者青睐,而消费者不接受的文化产品也就谈不上什么经济效益。第二,不符合我国文化市场的实际情况。尽管文化市场上也确实存在经济效益很好,但社会影响不好的现象,但并不具有普遍性。总体来说,畅销的文学产品,票房收入高的影视片,多数还是有艺术价值的文化产品。莫言小说热卖就是一例。

       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把社会效益与文化市场对立起来,其实质是对消费大众缺乏信任,认为消费者是缺乏判断、浑浑噩噩的群氓。诚然,在文化市场形成的初期,由于消费者素质、市场不规范等问题,确实会出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背离的情况。比如,前一段时间我国文化市场出现的低俗盛行的现象。但把文化市场不成熟时期出现的问题,视为文化市场本身,这是对文化市场的误读。

       3.市场配置资源不适合媒体,媒体是党的喉舌。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不加区别地把媒体都视为党的喉舌。实际上,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中央就把媒体分为时政类和非时政类。作为喉舌的媒体只是极少数。即使是作为喉舌的媒体,也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只有获得消费者认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体的功能。

       (八)文化市场有局限性

       需要指出的是,文化市场机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市场机制也有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机制无法满足低收入群体的文化消费需求。如前所述,文化市场以价值规律为核心,遵循的是商品平等交换的法则。从文化市场来说,往往越是大制作、高投入、高票价的文化产品(演出、电影、主题公园等),往往越是能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但高票价却会将低收入群体拒之门外,使之对一部分文化活动望而却步。这符合市场经济特点,但有违公民有权分享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带来的文化成果的原则。反过来,当市场将一部分消费者排除在外时,也不利于文化的发展繁荣。

       2.市场机制无法消除地区间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差异。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政收入状况不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也有很大区别。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任务,仅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的。

       3.传统艺术、实验艺术等小众文艺难以在市场中生存。传统艺术、实验艺术承担着传承文化、创造新文化的任务,属于小众文艺。由于其受众市场有先天的局限性,仅靠市场机制往往难以生存。

       4.市场机制不能自发地维护社会公德。在不完善的文化市场环境下,文化市场并不能自发承担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文化市场积极向善的价值往往难以充分展示,相反其局限性往往暴露无遗。目前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媚俗和过度娱乐化现象,就是突出的表现。如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发行量不惜弄虚作假;演员为吸引眼球不择手段,有意挑战社会公德;文化产品为吸引观众随意戏说历史、恶搞现实等。

       (九)目前文化市场出现的问题并非源于市场机制本身

       必须指出,目前文化市场出现的许多问题(包括媚俗和过度娱乐化),并非源于市场机制本身,主要是文化市场不规范、不健全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二元结构并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普遍存在着二元结构。而文化体制二元结构尤为突出:计划/市场、社会功能/经济功能、国有/民营、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公益性/经营性等。二元结构并存的关键是计划/市场二元结构并存,由此导致目前文化领域体制内和体制外发展机遇、环境等差别明显,不同市场主体获取资源不同,享有不同待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也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主要障碍。③以演出业为例。2012年全国国有演出院团数量约为民营演出院团数量的1/4,但在获得政府拨款和演出补贴上却相当于民营院团10余倍。对市场主体区别对待,人为造成了不平等。

       2.整顿是主要的监管方式。一是我国文化市场主要是为满足群众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在体制外生长起来的,其功能定位与承载教化功能的国办文化完全不同,文化市场先天的体制外非正统地位决定了政府对于文化市场的监管方式以整顿为主。二是二元结构的存在使文化市场的经济与社会功能存在矛盾。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后就成为商品,商品和市场主体就需要追求经济效益和利润最大化。但文化产品和服务又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市场监管者不得不慎重对待,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种监管者和市场主体之间目标取向的不同,使二者之间存在矛盾。三是文化市场发展迅猛,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税收政策尚不完善,法律和经济手段的缺位使政府对文化市场监管负有无限责任,只能采取整顿为主的传统行政管理手段。④

       3.党委、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第一,对文化市场主体微观经营行为干预过多。相当一部分国有文化单位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称得上是合格的市场主体。第二,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从横向上看,政府的分业管理人为割裂了产业链。从纵向上看,属地管理使全国统一高效运行的文化市场难以形成,地方保护严重,各地同质化恶性竞争。第三,政府自身进入市场破坏竞争秩序。如很多政府拿财政资金办大型晚会、开幕式等,砸钱请明星,破坏了市场议价规则,干扰价格机制运行。第四,政府应当发挥作用的领域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发育不全,作用不彰,如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二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三是市场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没能建立起“能进能出”、“有效约束”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4.消费者和文化产品生产者素质有待提升。国民文化素养和欣赏水平不高对文化市场带来了消极影响。如为迎合大众喜爱抗战题材的需求,影视产品中抗战题材大量出现,其中也伴随着许多低俗产品。文化市场存在着媚俗现象。

       二、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调使文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文化市场自身的局限性,文化承载着意识形态的特殊性、我国文化市场尚不规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弥补文化市场失灵,引导文化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作用的领域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文化市场主体平等地位

       文化企业是文化市场的主体,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基础。

       1.坚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这段话对文化领域完全适应,文化领域同样存在着不少对非公有制文化经济的歧视性政策。应实行统一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实行负面清单准入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坚持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对此,北京市在演艺业方面有成功探索。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市共有文艺表演团体598家,其中近90%是民营院团。2009年,北京推出了《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投入2000万元资金扶持艺术创作。其中,每年在获得扶持的项目中,民营院团至少占75%以上。

       2.坚持在特定文化行业门类竞争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社会资本来说,出版业、报刊业、广电业等传统媒体一直存在着严重的行业壁垒,不仅民营企业进入无门,其他行业的国有资本也难以进入。以中国移动杭州手机基地为例。该基地是国内最大的数字移动阅读平台,购买图书版权30万册,阅读月访问用户8500万,每天页面点击量近5亿次,月收入1.5亿元。但该基地却无法进入图书出版领域,难以延伸产业链。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严苛的行业壁垒,使得传统媒体业转型困难重重。这迫切需要放宽对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媒体领域的限制,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殊管理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传统媒体产业。而在已放开的领域则需进一步降低资金、人才等进入门槛,减少不合理的准入限制。

       (二)加强文化市场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行业管理等文化市场支撑体系。文化市场支撑体系是企业没有能力提供的公共产品领域,而这些恰恰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1.建立现代文化流通体系。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各种要素能否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是形成统一市场的重要条件,这些条件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流通体系的有效运行。

       目前,我国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尚不健全,部门、区域条块分割严重。未来改革的重点是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盘活文化资源。鼓励演出院线、电影院线等各类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流通速度,扩大流通规模。

       2.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是文化产品和服务价值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重点应是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构建全国文化市场信息基础数据库、文化企业信用指标体系、企业信用档案以及信用公示查询系统,形成“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构建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3.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是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桥梁。应加强各类文化行业组织建设,规范其发展。推动政府与行业协会脱钩,鼓励自主组建,强化自主权和自主意识。政府应当将属于行业协会的社会职能和管理职能移交行业协会,督促协会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维权等方面的职能,同时应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

       4.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科学的文化产品评价机制是弥补文化市场失灵、提高公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应正确处理好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的关系,将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科学评价标准。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奖机制,充分发挥评奖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

       5.构建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质量认证体系,完善相关登记备案、年检制度和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提升文化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形成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网络体系,实现执法监督资源共享。培育文化生产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有效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降低知识产权确权、流通和维权成本。

       6.鼓励和引导消费需求。目前我国人民的文化消费习惯尚未形成,消费需求还远未释放,文化市场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也较为突出。政府应关注细分市场,推出政策为未成年人、农民工、低收入等弱势群体提供消费优惠。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领域。

       7.强化人才培养。文化发展的主体是人,而人力资源的培养则需要教育加以支持,应加大对国民教育中文化素质教育的投入力度,提升国民文化素养,培育文化消费群体。转变思想观念,面向市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人才资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政府也需要在职业化进程、信息披露机制和规范管理三个方面为文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8.推进文化资本市场建设。目前我国文化资本市场已初具雏形,如影视、网游等在资本运作上已相当纯熟,但中小企业和新兴行业的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政府需要通过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真正赋予企业资本融通能力。鼓励国内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投入,通过提供担保或贴息等方式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鼓励中小企业打包融资,形成资金共享、风险共担的“蓄水池”。建立国内中小文化企业上市直通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试点允许文化企业发行特殊债券。进一步推进形成文化企业间接融资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信贷服务。

       9.培育文化技术市场。推进现代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内的产业化应用,改造传统文化生产和传播模式,以现代科技提升文化产业附加值,以文化增强科技创新内涵,都需要较为发达的文化技术市场。目前我国文化技术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培育,依托现有发展成熟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的对接。通过政策引导文化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咨询、转让等文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共同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技术服务网络。

       (三)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发挥政府在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的作用,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应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政府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

       1.严格界定政府职责范围。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首先须严格界定政府职责的范围。当前应特别防止两个倾向:一是要防止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扩大化,严格界定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种类和领域。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并不是越多越好,公共文化产品提供过多,既浪费公共资源,也会搞乱文化市场。二是要防止公共文化产品固态化。公共文化产品与市场化产品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一些文化产品的属性也在发生转换。以电视频道资源为例。在电视出现之初,频道是稀缺资源。为避免私人垄断,在西方国家,电视台大都由政府管制,电视节目也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为主。随着技术进步,频道资源极大丰富。为了满足观众不同需要,政府开始放松转制。于是出现了私人电视台,各种商业性的收费节目大量出现。电视服务也由原来的单一的公共文化产品,拓展为不同类型的文化产品。再以报纸为例。在西方,报纸历来属于私人产品。随着网络技术发展,报纸市场空间受到极大挤压,为应对竞争,出现了大量的免费报纸,许多报纸由原来的私人产品变成了公共产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要求政府应适时调整政策,以激发文化生产力。

       2.多元共治。人民是文化建设的主体。文化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分散性和监督管理的专业性,都迫切需要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迫切要求从单一管理主体拓展到多元主体治理。党委、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应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管理的渠道。

       3.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简政就是文化市场能做的交给文化市场、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文化企业能做的交给文化企业,个人能做的,交给个人,政府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放权就是借鉴发达国家“分权”和“一臂之距”原则进行管理。“分权”是指尽可能向地方下放权力,激发社会文化创造活力。“一臂之距”是指决策与实行应科学分离,形成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的机制。

       4.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依法管理为主

       目前我国文化管理主要是靠行政管理。常见的管理手段有:发文件、领导批示、试点引路、靠典型事件决策等。行政管理有决策快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稳定性、连续性不强等缺陷。文化管理应从依靠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转型。

       从依靠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转型。重点包括:一是要加快文化立法工作。当前,急需抓紧制定的基本文化法律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演出法》、《出版法》、《电影法》、《新闻法》、《图书馆法》、《博物馆法》、《文化市场管理法》等。二是推动法律法规与党的规章的协调统一。2013年11月27日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宪法为上,党章为本。以宪法为遵循,保证党内法规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为党的规章与法律法规相统一指明了方向。

       5.从单一化管理转向差别化管理

       目前,我国文化管理还存在着手段粗疏、单一等问题,突出表现在政策往往一刀切。如,对非时政类文化单位不加区别,一律转企改制;国有文化企业不分类别,一律要合并做大做强。文化内容管理上往往也是一刀切。文化行业、文化产品形态多样,风格各异,适应的人群也是千差万别。需要从统一管理向差别化管理转型,做到管理的分类化、精细化。

       6.从分业管理转向综合管理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需要调整文化管理机构,从分业管理到综合管理。以文化产业管理为例。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是一种“小文化”式的分业管理。分业管理不适应现实需求的问题日益显露,不利于文化资源的整合。

       第一,小文化领域无法涵盖文化生产状况。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产业十大门类统计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产业门类远远超出了目前小文化管理的范围。第二,“小文化”管理是小马拉大车,无法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统筹。第三,“小文化”管理格局文化与相关产业日趋融合的潮流不吻合。文化管理实行大部制、分业管理到综合管理是国际趋势。应该通过稳步推进大部制,实现从行业规制到综合规制的转变。

       7.更加尊重文化艺术规律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文化内容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尊重文化艺术规律。一要坚持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二要全面理解主旋律,不能仅仅将主旋律定义为唱赞歌、树典型。只要积极健康、反映人民愿望的作品都是主旋律。三要鼓励反思历史、针砭时弊、回应民众关切的文艺作品。四要鼓励艺术家把握时代脉搏,反映重大和敏感题材,发挥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实现文化在沟通感情、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笔者认为,“决定性作用”和“基础性作用”是同一方向的表述。决定性作用是进一步的表述。鉴于文化生产领域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就目前来说提出基础性作用较为稳妥。

       ②祁述裕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第十章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社科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③观点主要引自祁述裕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第十章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④观点主要引自祁述裕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第十章健全文化市场体系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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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市场_市场机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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