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学: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历程、经验与启示_市场经济论文

政府管理学: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历程、经验与启示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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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使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中国成功地走上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浙江省脱颖而出、后来居上,创造了中国发展中的一个传奇,也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浙江省各级党政部门的正确引导和科学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走出了一条适合浙江实际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路。

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浙江省委省政府合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浙江省改革开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经验。在为期一年多的调研工作中,我们亲眼目睹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切实体验到了浙江在改革开放中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以及相应的制度与体制的变迁。这一年多来,我们感触最深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从本省实际出发,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市场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成功地摸索出了一套驾驭和管理市场经济的做法和经验。这套做法和经验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仅有力推动了浙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也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历程与特点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进行社会进程的阶段划分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和研究环节,有助于从社会发展全局和背景中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我们对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研究首先是从研究浙江改革进程的阶段划分开始的。

浙江政府管理改革,是在改革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我们认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经历了启动改革与推进经济转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科学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三个主要阶段。

(一)启动改革与推进经济转轨阶段

这一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这一时期,浙江各级政府为了适应和促进遍及全省的、蓬蓬勃勃的以民间创业活动为主体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始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政府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进行改革,逐步推进经济体制转轨,其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调动民间经济活力,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产生和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活第一产业、促进第二产业的发展,促进各式各类专业市场的发育;启动城市经济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调整政府管理职能,改革计划管理体制,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等等。①此外,浙江为适应对内改革的需要,开始扩大对外开放,各级政府在建立经济开发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事业和提供科技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培育市场和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和要素支持。

这一阶段,浙江政府行为在改革进程中表现出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顺应民意、注重实践。改革初期,在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方式尚不明确的政治环境下,浙江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理解人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愿望,充分保护民间社会的创业激情和活力,注重实践,“多做少说、只做不说”,②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中蕴藏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开辟了广阔空间。

第二,围绕中心、转变职能。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浙江各级政府始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主动调整政府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使蕴藏于浙江民间的商品生产积极性和市场活力得以充分的展现。

(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1992年,邓小平发表了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此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改革目标,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在这一时期,浙江省各级党政部门,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变革,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

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需要,浙江政府的管理与改革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引导和规范;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改革,理顺政府与各级、各类企业的关系,培育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快金融、人才、劳动力、技术、房地产、信息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改革城镇管理体制,启动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机构,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为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在这一阶段,浙江政府行为表现出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顺应发展、营造环境。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顺应发展的需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营造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并且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力度,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第二,间接管理、宏观调控。基本完成政府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浙江省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县、乡(镇)政府,逐渐减少了对微观经济领域活动的干预,不再直接介入企业经营管理,而是转变职能,积极为市场体系的完善提供各种法规和政策支持,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实践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党的十六大至今。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后,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浙江省市场化程度较高,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发展中的各种不协调问题,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问题,快速城市化中土地征用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问题等,也较早地显现出来。例如,《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颁布后,浙江行政诉讼案件上升的态势一直比较平稳,1992年一度上升较快后来又有所缓和,但1998年全省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上升,1997年全省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00起左右而1998年陡增超过3000起,以后便在3000起以上高位运行。③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浙江省各级党政部门与时俱进,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加注重发挥政府作用,更加积极、科学地作为,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推出新的战略举措,并切实加以贯彻执行,实现科学发展,努力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路。在这一阶段中,浙江政府更加注重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定,先后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全面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方式和程序,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这一时期浙江政府管理及各项改革是在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进取、科学有为的大格局下进行的,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政府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突出特征:

第一,注重战略、科学规划。这一阶段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注重在更高层次上、在更广阔视野下主动制定各项发展战略,以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着力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和思路。

第二,注重均衡、促进协调。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从抓经济发展和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为主,逐步转变到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上来。通过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重视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社会矛盾,注意协调人民群众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浙江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列。

总之,浙江的政府管理及其改革,是紧紧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两条主线逐步展开的,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定位、法治高效和服务有为,有力推动了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符合浙江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和改革的新路。

二、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基本经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究竟是什么关系?政府应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都是我国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界需要深入研究和回答的具有重大学术和现实价值的问题。浙江经验在一定意义上,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从总体上看,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有所不为有所为,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所不为有所为”是浙江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的一条基本经验。浙江政府管理改革,实质上就是在不断摸索确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内容与边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管理领域和对象,划定政府管理权限并进行及时调整,总体上呈现出“有所不为有所为”的特点。具体来说,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经验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尊重群众、注重实践,转变职能、服务有为,持之以恒、不断创新。

(一)尊重群众,注重实践

纵观浙江近30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给人一个突出印象就是浙江的党政领导机关和各级干部尊重人民群众,尊重人民要求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最简单朴素的愿望;注重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创新探索和经过浙江本地实践检验的正确的做法和经验。从这个意义上看,浙江政府表现出顺应民意的行为特征,尤其是在经济建设方面,不搞包办代替,更多地采取顺势而为的做法。

在改革之初,浙江的干部常说:“老百姓愿意干的不阻拦,老百姓不愿干的不强迫”。当乡镇企业“家家点火、村村冒烟”,“千家万户搞经营、千军万马闯市场”的时候,当各式各样的创业形式四处涌现的时候,当外界对此还存在各种疑虑、甚至责难的时候,浙江从省委到市、县政府都对人民自发的创业行为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以能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

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中表现出的另一个突出的行为特征是注重实践,根据省情和自己的实践,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许多新的做法和新的经验,浙江对各地做法和经验十分注意,但从不盲从、攀比,所有重大改革措施都是根据本省的实践和试点,在慎重总结、科学论证和集思广益的基础做出决策的。正是由于这样的做法,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地方的改革,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都走过“之”字路,出现过纰漏,如20世纪80年代海南的“汽车事件”、90年代深圳的股市风波,但浙江的形势一直很稳,这与浙江的政风很有关系。浙江的政风稳健,而省委提出“三不”主张,即“不动摇、不攀比、不张扬”,就集中体现了浙江政风的鲜明特点。在浙江稳健政风背后的就是浙江省委所倡导的和各级干部所拥有的求真务实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

进一步讲,在改革和发展中尊重群众的愿望和首创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现;在改革开放中注重本地和自身的实践,不经过自己实践的不轻信盲从,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党的思想路线,说到底就是遵循客观规律。

尊重群众、注重实践,使浙江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能够真正做到从本省本地实际出发,能够顺民心、合民意;做到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使浙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转变职能,服务有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如何处理好市场作用与政府管理的关系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浙江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点睛”之笔,就在于政府在切实转变职能、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同时,又有所作为、科学作为,努力驾驭市场经济,政府管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直以来,外界有一种印象:浙江的发展靠市场力量、靠民营经济,政府无为而治。然而,浙江改革开放的实际历程表明:浙江的发展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民间自发的力量,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市场活力。浙江成功的真正奥秘在于:把社会的自发力量与自觉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把市场的活力与政府的科学规划、有效调控结合起来。这些归结为一句话,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就了浙江奇迹。

浙江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坚定不移地以市场为取向的,浙江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着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进行。经过改革,浙江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了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微观干预转向宏观调控与统筹发展、从国有经济管理为重点转向全社会管理等三大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管理方式也相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浙江从党的十五大以来,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大大缩小了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范围,最终确认省级行政许可主体67家,全省各地市共废止文件2191件,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62项,取消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58个。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1978年至2000年,浙江省政府的相对规模缩小了约50%。④

在坚决转向市场经济的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重新定位政府职责,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功能,促使各级政府从过去管得过多、也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职能等方面来。政府既不是大包大揽,也不是“无为而治”。“转变职能,服务有为”,是浙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

政府“服务有为”主要表现在三大领域:一是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二是集中政府资源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是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制环境。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科学的有前瞻性的规划,需要正确的发展战略。但市场本身无法产生科学的规划,也不能自发地履行正确的发展战略。这个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由政府来承担。浙江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越来越自觉地根据本省发展的阶段和发展需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起到了统筹发展的良好作用。如在改革开放初期,适时地实行允许和鼓励小商品生产、小商品贸易的政策,使适合于浙江省情的民营经济大发展,形成了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在90年代中期,在市场经济取得初步发展、初具规模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不失时机地提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有力地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省政府提出“八八战略”,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浙江的现代化进程。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缺失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中遇到的普遍问题。浙江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问题,适时地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采取转移支付、公共财政等一系列措施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保证了利益关系处于重大调整时期的社会的安全稳定,将改革、发展、稳定有机地统一起来,促进浙江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但社会的信用度和法制水平的提高,不是自发的,而要靠社会的自觉努力。如今浙江小商品行销全球各地,浙商商誉不断提升,这和浙江不断地努力营造法制环境和打击假冒伪劣密不可分。针对在改革初期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浙江各级政府不姑息、不纵容,从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出发,打击假冒伪劣。有的市县提出了“大打大繁荣,小打小繁荣,不打不繁荣”的口号,规范和引导了市场经济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转变职能,服务有为,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功的关键。“政府服务有为”的本质在于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有所为有所不为;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做到因势利导,顺势而为,调控有度,科学有为。浙江的实践再次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越性在于将市场因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三)持之以恒,不断创新

浙江在全国经济、地理和资源条件都不突出,能够取得今天如此辉煌的成就,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都能走在全国的前列,从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看,浙江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20多年如一日地坚持正确的发展战略不动摇,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没有因领导人变动或领导人关注问题的变化而导致发展战略和政策的摇摆。与此同时,20多年来每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在坚持原有正确战略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又不断与时俱进,根据发展的实际有所创新、有所前进。这是浙江发展的又一条重要经验。

在浙江调研,在与广大干部的接触中,得到的一个深刻印象是浙江的政风朴实,干部普遍比较低调,不事张扬,作风踏实。“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口号现在被全国许多地方的干部所津津乐道,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一种政绩观,反映了部分干部的心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激励干部勤奋工作,努力创造工作业绩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个口号乃至它所反映的政绩观是不科学的。“为官一任”,也就是说应在较短时间内就要“造福一方”,就要做出明显的政绩,就要改变面貌,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未必符合客观实际,未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有人“为官一任”,一时不能“造福一方”,就不惜搞“政绩工程”,搞起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样的政绩观在浙江没有多大市场,浙江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届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一届一届地、一代一代地勤勤恳恳为浙江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努力工作。正是在这样一个稳定的政治与行政环境里,浙江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发展战略和精心筹划的政策、规划,才能在20年多间一以贯之的得到执行,并最终显示出了它巨大的效应和深远的意义。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就的义乌就是浙江“持之以恒、不断创新”精神的一个典范。1984年当时的义乌县委提出“兴商建县”,以发展小商品生产和小商品贸易的县域经济的基本战略,此后20多年间,义乌历任七任领导班子,“咬住青山不放松”,始终没有动摇这一方向和目标。20年多里,书记换了七个,口号就变了一个字,从“兴商建县”变成“兴商建市”,这也是因为义乌由县改市。正是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和做法,使义乌的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脱颖而出、后来居上。

在坚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同时,浙江的历届领导班子并不是墨守成规,而是不断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既定的战略方针、政策措施做出适当调整,并不断有所发展创新。再以义乌为例。义乌一方面是坚持基本战略20年一贯制,但另一方面又与时俱进,根据新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和发展。90年代中期,当义乌商业流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有所积累的时候,义乌市委适时提出的“引商转工,以商促工”战略,把初期积累的商业资本投向小商品生产加工,为义乌后来成为世界一流的小商品集散地打下了坚实的加工业基础。到90年代后期,根据义乌小商品走出国门,行销世界各地的趋势,义乌又明确提出了国际化战略。近年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义乌又提出“以工哺农,以商强农”战略,促进了城乡的均衡发展,初步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经过长期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探索出一条“尊重群众,注重实践,转变职能、服务有为,持之以恒、不断创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浙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着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喜人、发展道路前景光明的有利局面,也出现了经济社会急剧变革,经济成分多样共进,各群体之间利益关系复杂多变,地区和贫富差别有所扩大等新情况、新问题,这些也给浙江政府管理带来重大压力和挑战。这些都需要浙江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的再思考

浙江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管理方面的经验。浙江的经验不仅属于浙江,也具有全国性的普遍意义;而且不仅具有实践意义,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从理论上看,浙江政府管理改革和政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对于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不少思考的空间和有益的启示。

(一)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在于将市场因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政府调控,把人民的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经过近30年改革开放,浙江创造出了生产持续增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和谐相处、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大好局面。浙江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成功范例。

尽管取得了很大成就,有了很大发展,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体制,对于我们而言还是一个新鲜事物。西方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有二三百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还依然是其社会运行中需要面对的重大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好。按照西方自由主义学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是对立的,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或者说一个实行所谓“良政”和“善治”的社会,就是要尽量限制政府权力而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西方这套理念是否适用于今天的中国?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进入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并建立了不平等、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发展中国家,如何在现代世界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这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显然,亦步亦趋地走西方国家的老路是行不通的。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后发国家必须闯出一条自己的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社会性质、所处的历史方位,都决定了我们只有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才能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和民族的复兴。浙江的经验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在浙江,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是对立和分离的,浙江社会发展的主题也不是限制政府权力而保护个人自由与权利。浙江经验证明,发展是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根本途径;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和谐共赢的,根本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公民扮演的角色不同,担负的职责不同。只有政府、企业、公民个人的积极性都得到发挥,才能民富国强、兴旺发达。

(二)政府管理实现科学有为的前提和基础是“党政过硬”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但与此同时,也使社会群体的利益分化更加多样和复杂。而各级政府正处于社会利益管理和分配的重要环节。毋庸讳言,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财富和利益的大量涌现,除去党政干部中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外,本应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某些政府部门也可能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进而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浙江经验告诉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实现“党政过硬”。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改革、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各级党政部门之所以能够比较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做到科学管理、服务有为,重要原因在于在改革中始终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政有为”的前提保证是“党政过硬”,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管理,有没有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效果大不相同。浙江在改革中、在制度设计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政府职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也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

(三)在改革和发展中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的重大问题

浙江政府管理改革和发展虽然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毕竟实行改革开放仅有不到30年的时间,实践中还有大量未解决的问题和新的挑战。进一步探索解决这些实践中的新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

1.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群体的管理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转轨,浙江社会经济基础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社会阶层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特别是涌现出了大量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群体。这些无疑给政府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浙江政府管理还未从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方面,对此做出及时的反应和必要的调整,在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层面,还存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空间。

从社会组织来看,浙江在数量上已成为社会(民间)组织的大省。截至2005年底,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县级以上社会团体达11555个,其中省级社会团体796个,市级社会团体3052个,县级社会团体7707个。社会团体按其性质来划分,有学术性社团2717个、行业性社团3044个、专业性社团3443个、联合性社团2017个。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10189家,其中省级登记的113家、市级1025家、县级9051家。此外,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基金会有109个。据初步统计,目前浙江各类民间组织总数近3万家,总资产近100亿元,从业人员13万多人。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浙江外来务工人员已达到1300多万,这些人呈现出分散性、流动性和无组织性的特点,给浙江各级政府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面对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浙江各级党政部门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还未从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法律制度方面,做出积极的反应和必要的调整。例如,对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管理,仅仅由省、市、县的民政部门来管是不够的,因为这些社会组织性质不同、规模各异,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现有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目前,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承担着繁杂的监督管理任务,但却面临着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编制有限、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就省级机构而言,目前浙江民间组织管理局与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两个机构,总共13个编制,实际工作人员仅有9人;市、县两级的民间组织管理力量更为薄弱,市一级的部分机构仅有一两名专职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县(市、区)还没有专门的民间组织管理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而对于上千万的外来人口而言,目前并没有设置专职机构进行管理和服务,这部分群体的利益要求,如欠薪问题、医疗问题、子女就学问题等,缺乏畅通的沟通渠道和必要的管理手段,如果这类矛盾长期积累,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法律制度层面,对此作出必要的调整和改革,是浙江政府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2.注意有效使用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成本问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各级政府以较低的行政成本,实现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有效管理。一般而言,行政成本可分为行政组织运行成本和行政工作成本。在运行成本方面,由于浙江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加强了政府自身建设,这方面成本已得到较好控制。但是,在行政工作成本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为了解决某一特定问题,往往忽视了成本控制,使有限的公共资金不能更有效率地发挥作用,出现了所谓的“花钱买稳定”的现象。应该说,从短期效果来看,这些举措是必要的,但从长期看,必然会带来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而且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给政府管理带来沉重的负担,进而影响政府正常职能的履行。

我们在浙江调研的过程中,每到一个市县都要了解市县财政收支情况。浙江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发展势头很好,财政状况普遍处于较好状态。但即使在财政状况较宽余的情况下,支出负担也还是相当沉重的。多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维持日常开支,即“人头费”和办公费用,而建设和发展资金则基本依靠预算外的收入,近年来主要是依靠与出让土地有关的收入。这样就造成了两方面的隐忧,一是由我国国情、特别是浙江省情决定了依靠出让土地费用终非长久之计。未来一旦这方面开发和收入大幅度减少,会对地方政府能力造成影响,甚至会引起发展中的波动;二是现在一些地方预算外收入已经被用于社会保障等政府日常性的支出。这方面的问题就更值得注意,一旦收入减少,不仅会影响建设和发展,甚至会影响到基本的社会需求,那样就势必要造成较大的社会问题。对待此类问题,应未雨绸缪,提前准备。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注意培养各级政府及干部的成本意识,尽量做到“惠而不费”地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3.防止资本对公共权力的侵蚀和渗透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使各种资源得到了有效的配置,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趋势的发展,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资本主体,必然会对公共权力的行使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对此不加以必要的限制,必然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某些负面效应。浙江是一个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因此比全国其他地区更早地面临着如何防止资本力量对公共权力侵蚀和渗透的问题。虽然浙江也提出了政府官员“要与企业家群体交朋友,而不仅仅与企业家个体交朋友”的口号,但是,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各级政府部门的官员不再受资本主体的影响,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往往只能依靠官员的自觉性。这必然会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一定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在某些大型企业主导地方经济发展的县市中,个别党政领导在决策中已明显受到企业领导人的直接影响,在本地市政设施建设,公共项目的招投标,甚至某些政府部门领导人选的推荐选拔等方面,都不得不考虑作为纳税大户和政府财源主要渠道的大企业的意见。应该说,政府部门考虑企业发展的要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恪守公共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应该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能充分保证这一点,党政领导者必然会成为某些地方大企业和资本主体的代言人,甚至是沦为附庸。在一些地区,某些党政领导者唯大企业主马首是瞻的现象,已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诟病。因此,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正确处理政府官员与企业领导人的关系,有效地防止资本力量对公共权力的侵蚀和渗透,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挑战,有必要从法律上、制度上和管理机制上加以认真解决。

注释:

①浙江省当代史学会:《浙江改革开放史》,第84—90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

②何福清主编:《纵论浙江》,第3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③陈柳裕主编:《浙江蓝皮书:2006年浙江发展报告(法治卷)》,第96页,杭州出版社,2006年版。

④柴松岳主编:《政府改革——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运行机制转变研究》,第5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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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浙江政府管理改革的历程、经验与启示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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