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效率的关系分析&以深圳上市公司为例_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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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伴随着经济增长的同时,在我们的周围却越来越多的听到这样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公司制假贩假、偷税漏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伤害劳动者权益等,这些不良现象有的是直接被执法机关查获,更多的则是被新闻媒体或网络所曝光,其社会影响不可谓不大(Zheng,2006;Luo,2006;Lübcke,Ruth,& Yim,2007)[2][3][4]。可以说,这种有碍公德、有损道德,有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不仅妨碍消费者的利益,更使相关公司的社会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在今天这样一个可以随时“用脚投票”的时代,公司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利对公司说不,①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便是不负责任的公司将会因此被利益相关者摒弃,从而被社会所淘汰。②因此,任何公司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无视,只会对公司的自身发展带来不利,企业社会责任(以下简称CSR)问题因而成为政府、公司、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Lübcke et al.,2007;Qi-Jun Jiang,2007;Zheng & Chen,2006)[4][5][6]。

众所周知,企业是赢利性的组织,讲究投入产出,以利润最大化为最高宗旨。企业履行CSR,不可避免地要投入人力、物力,有时甚至要投入很大的财力。那么,能否带来相应的收益就成为企业履行CSR所要考虑的前提。一些学者认为,企业履行CSR所带来的收益并不能补偿因此而增加的成本,从而不利于财务绩效的改善。相反的,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履行CSR会有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改善,有助于公司治理改革,并且最终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那么,企业是应该注重通过履行CSR提升经营绩效、树立品牌形象而建立良好的企业公民认同感(Bondy,Matten,& Moon,2004;Logsdon & Wood,2005;Husted & Allen,2006)[7][8][9],还是将履行CSR看作是一种负担,是一种由于投入产出失衡造成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而对CSR予以排斥?因此,更加深入的理解CSR的成本-收益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企业履行CSR是否会给企业带来效率上的提升?为此,本文以2008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为例,首先采用DEA方法对上市公司企业效率进行整体评价;其次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程度进行衡量,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效率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总的来说,本研究的创新点有三个方面:(1)本研究将注意力集中于企业绩效的另一个维度,即企业效率,以替代以往研究经常采用的财务业绩维度;(2)考虑到财务业绩等会计指标难以反映公司的长期业绩,而且容易受到人为操纵,本研究试图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将履行CSR的活动看作企业一种有形投入,并以此为标准衡量企业履行CSR的收益是否能够弥补其投入成本;(3)在研究CSR与企业效率关系的同时,分析了企业履行CSR可能受到的诸如产权结构、前一年财务绩效、行业类型、业务类型、慈善行为、董事会构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本文的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企业效率水平和CSR的履行程度都还不高,企业履行CSR与企业效率呈正相关关系。本文开创性的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从企业效率的角度研究CSR,其意义在于不仅对公司是否应该履行CSR、如何履行CSR以及CSR可能受到的诸如产权结构、前一年财务绩效、行业类型、业务类型、慈善行为、董事会构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等问题提供全新的理论支持,而且也对上市公司如何通过履行CSR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改善公司治理绩效提供了有效的经验证据。不仅如此,本研究还可以为政府管理部门开展CSR实践提供有益的应对策略。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长期以来,企业履行CSR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企业经济绩效的相关性问题不仅受到政府、企业界的广泛关注,也是过去30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遗憾的是,虽然学者们对企业履行CSR所产生的社会绩效与企业经济绩效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取得广泛性的一致结论(e.g.,Aupperle,Carroll & Hatfield,1985;Waddock & Graves,1997;McWilliams & Siegel,2000;Orlitzky,2005)[11][12][13](如表1所示)。从研究结论上看,Margolis & Walsh(2003)在回顾并总结了以往CSR与公司绩效实证研究的127篇文献后,依然无法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得出一致性的结论[14]。总体来说,学术界对CSR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Margolis & Walsh,2003;Porter & Kramer,2006;McWilliams et al.2006;Branco & Rodrigue,2006)[14][15][16][17],即履行CSR有助于公司改善其财务绩效或治理绩效(Godfrey,2005)[18];另一种则认为(Friedman,1977;1978)公司的惟一社会责任就是“在法律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其利润的活动”[19][20]。因此,公司履行CSR的投入势必会浪费资本和其他资源,影响其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从而间接地影响公司的利润。与那些不从事CSR活动的公司相比,这样的公司会处于竞争劣势(Aupperle et al.,1985)[10]。

根据Vilanova(2009)的研究,CSR与以下5种企业竞争力维度有关:(1)企业财务绩效;(2)产品质量;(3)企业效率和生产率;(4)创新能力;(5)企业形象。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的研究主要把精力集中在CSR活动与财务业绩之间的相关性上。例如,CSR与资产净利率、CSR与净资产收益率、CSR与销售回报率等之间的相关性问题(Griffin & Mahon,1997;Margolis & Walsh,2033;McWilliams & Siegel,2001;Orlitzky,Schmidt & Rynes,2003;Ruf,Muralidhar & Paul,1998)[21][14][22][23][24]。目前,国内学者针对CSR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在研究方法上与本文类似的也不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李正(2006),他在研究CSR活动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性时从整体上把握CSR活动对公司的影响,认为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公司,公司价值越低,但从长期看,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公司价值[25]。姜启军(2007)从生产函数的角度出发,研究是否具有良好的声誉与公司CSR的水平是否相关。通过建立模型分析得出,长期和短期看,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经济绩效的关系是不同的[26]。以往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CSR与企业绩效各种维度(包括财务绩效维度等)之间究竟具有何种关系仍旧不明确(McWilliams & Siegel,2001;Porter & Kramer,2006;Harrison & Freeman,1999;Smith,2003)[23][15][27][28]。

图1 CSR和企业竞争力框架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使得传统企业绩效的概念和理论受到了新的挑战,企业效率越来越成为研究企业竞争力时除财务业绩维度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的维度(Vilanova,2009)[1]。尤其是在目前的全球经济环境下,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所带来的效率改进变得愈加重要。那么,企业履行CSR会改善企业效率吗?鉴于此,本文采取企业效率这个新的维度研究CSR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在此,我们把企业效率定义为每单位成本的生产效率的测度。这个定义类似于经济效率的概念,即与一定数量下的投入而带来的产出(生产率)有关(Sullivan & Sheffrin,2003)[29]。③

CSR与企业效率的关系,由企业履行CSR的成本与收益两方面决定。若企业为履行CSR所付出的成本大于由此带来的收益,企业就不会很情愿、很主动地去承担CSR;反之,企业就会很乐意、很热情地去履行CSR。现实中,我国不少企业走进了一个误区,认为履行CSR会得不偿失。表面看来,企业履行CSR与公司的经济利益是相矛盾的,但是,本质上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其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不能将两者视为相悖的。企业在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在自身赚取利润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CSR固然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经营成本,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履行CSR也会为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短期或长期的收益。事实证明,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就会失去创造利润的源泉和活力,甚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或破产倒闭;企业为社会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后,将有利于企业获取稳定、长期甚至更大的利润(Lübcke et al.,2007)[4]。因此,企业除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以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些最基本的目标以外,还应当创造尽可能多的社会效益,主要包括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就业机会、维护员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慈善捐赠等(Zheng,2006)[2]。

综上所述,企业履行CSR所产生的收益可以对企业效率提升产生正面的影响。对于履行CSR的上市公司来说,CSR活动虽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消耗企业的资源,但由此带来的收益将会更大,从而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所以,我们提出如下假说:

H1:公司履行CSR与企业效率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的。

三、研究设计与变量计算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截至200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公司,共得到研究总样本748家公司。在剔除财务数据缺失以及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等公开报告不全的公司后,共得到研究样本684家,样本包括了只发行A股的公司和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公司。本文关于上市企业效率计量的数据,主要参考国泰安研究服务中心(GTA)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分析数据库以及2009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数据则来自于上海Wind资讯有限公司开发的Wind数据库;关于上市公司履行CSR程度的数据主要来自对各上市公司网站、2008年年报以及相关社会责任报告等的手工搜集和整理。④

(二)CSR的计量

CSR是指公司在处理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所奉行的其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理解、执行及社会响应,它是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可观测的结果等一系列原则的有机结合(Wood,1991)[30]。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CSR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声誉指数法和内容分析法两种。所谓声誉指数法是指向被调查的对象,一般是商业人士、公司员工、学生及社会公众等发放调查问卷,被调查者按照不同的指标设计进行打分,各项指标得分总和就是该公司履行CSR的声誉分值。这种调查方法是基于被调查者从各个渠道,如公司网站、年度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报纸、杂志中,获取并甄别相关信息的能力。由于受到公司规模、存在年限、是否接近大众传媒、问卷应答者的经历等因素的影响,被调查者了解样本公司所从事社会责任活动的详细信息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别。此外,由于受到调查范围的限制,样本公司的数目通常比较少。Abbott & Monsen(1979)认为,以上这些都是声誉评分法的缺点[31]。

内容分析法多用于大样本研究,它是通过对公司的文件或报告进行分析,根据这些文件或报告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字数、句数、页数或者按照公司从事CSR活动的小类进行指数赋值等,来衡量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量,并认为披露数量越多的公司,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质量也越高。内容分析法的优点是:一旦选择了CSR活动的小类(主观过程),余下的部分就是相关的客观事实。其缺点是:确定CSR活动的小类的过程是主观的(Abbott & Monsen,1979;Trotman & Bradley,1981;Smith & Tondkar,2005)[31][32][33]。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衡量上市公司履行CSR的质量,并以其网站、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公民报告等)等作为内容分析的来源。

根据Maignan & Ralston(2002)的研究成果,本文将CSR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分成CSR的动机、CSR的内容、利益相关者在CSR中的应用三大类,其中,CSR的动机又可以分为价值驱动、效率驱动以及利益相关者驱动三类[35]。⑤据Maignan & Ralston(2002)的研究,CSR的内容包括上市公司从事慈善事业、公益捐赠、志愿服务、遵守道德准则、质量管理、健康和安全计划、环境管理七项活动[34]。根据Clarkson's(1995)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并借鉴Maignan & Ralston(2002)的研究结论,本文将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区分为社区、客户、雇员、股东、供应商、政府六个类别[35][34]。表2概括了上市公司履行CSR所涉及的22项内容,包括3种动机、7项内容、12款与利益相关者有关的CSR条目(Ruixin Su & Weizhou Zhong,2009)[36]。需要说明的是,以上22项内容并非相互排斥,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发生重叠。

按照以上分类,本文使用指数法来评价上市公司履行CSR的程度,即如果上市公司在其网站、年度报告以及各类社会责任报告中描述性地披露了上述22小类CSR,活动中的某一项,则相应的分值为1;如果有相应的事例披露,则再加1分。一个公司最高得分为44分,最低为0分。

(三)基于DEA的企业效率计量

在本文中,我们使用DEA(Data Envelop Analysis)方法衡量企业的效率。DEA模型是著名运筹学家A.Charnes和W.W.Cooper等1978年在“相对效率评价”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系统分析方法,DEA模型现已成为很多学科领域重要而有效的分析工具[37]。DEA是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的,根据多指标投入(输入)和多指标产出(输出),对同类型的部门或单位(一般被称为决策单元DMU——Decision Making Unit)进行相对有效性或效益评价的一种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公司,由于各企业分处不同的行业,这就给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是,如果把所有的企业都看作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个体,企业履行CSR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企业投入并获得产出的行为,那么我们便可以找到所有企业在投入产出方面的共性。既然企业活动的本质是通过有限的资源要素投入,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达到产出最大化的过程,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认为,企业履行CSR的投入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有形要素投入,并通过CSR所具有的传播效应,提升企业的社会认同感,对企业的效率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参照以往研究结论,在投入要素中主要选取了固定资产总额、营业成本、三项费用总和(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投入变量,把营业总收入、净利润作为产出指标。

(四)模型设定

显然,企业履行CSR并不是企业的随机行为。企业选择履行CSR的行为和方式必然会受到某些特定因素的影响,这些特征有的可以被观察,另外一些则不能被观察到,那些未能观察到的因素同时会影响上市公司履行CSR的行为。因此,简单的OLS估计会产生估计偏差。为了避免上述的错误,本文与李正(2006)在研究公司价值与CSR的关系时使用的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类似,不同之处是本文采用的是联立方程模型,避免了式(5)中测试变量CSR_SCORE与误差项相关而产生的内生变量问题。基于前述假设,本文构造如下联立方程模型来研究CSR如何影响企业效率:

式(5)是DEA模型,被解释变量为企业效率,数据来源于按上文方法计量的DEA效率分数,用DEA_SCORE来表示。按照以往文献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本文把企业规模(TA)、国有股比率(R_GUOYOU)、前三大股东股权集中度(SHRHFD3)作为控制变量,上市公司履行CSR的程度(CSR_SCORE)作为测试变量(赵世勇等,2007;Xu & Wang,1999;白崇恩,2005)[38][39][40]。式(6)是CSR模型,根据国内外的研究,上市公司履行CSR受到企业规模、国有股比率、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上市公司是否属于B2C和重污染行业以及代理变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Aupperle,Carroll & Hatfield,1985;Ullmann,1985;Mcguire,Sundgren,Schneewels,1988;Aupperle,Pham,1989;Waddock,Graves,1997;李正,2006)[10][41][42][43][11][25]。

本文选取8个控制变量研究CSR可能的影响因素,以下是对这8个控制变量进一步的说明(模型中各主要变量的定义如表4所示)。(1)衡量公司规模的变量(TA),计算方法为企业规模的自然对数。Brammer & Millington(2005)的研究发现,企业规模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特征与CSR呈正相关关系[44]。(2)国有股比率(R_GUOYOU),计算方法为2008年前十大股东中国家股与国有法人持股的百分比之和。学者们普遍认为,国有股比率对企业履行CSR是有影响的。一般来说,国有股比率越高,企业履行CSR程度越低(Xu & Wang,1999;陈晓,江东,2000)[39][45]。(3)企业前一年净资产收益率(LY_ROE),用来衡量企业上一年度的盈利能力。根据以往的研究,国外学者们在评估企业财务绩效时,经常会选择ROE作为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并认为企业上一年度的盈利状况将会对下一年度的CSR投入产生直接影响(Bragdon & Marlin,1972;Bowman & Haire,1975;Spicer,1978a)[46][47][48]。(4)业务类型哑变量(B2C),用来判别企业是否属于B2C类型的企业。⑥我们认为,业务类型(B2B/B2C)对企业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影响,因而也会对公司履行CSR的行为产生影响。毕竟,企业决策会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客户的需求。通过比较,我们发现B2B类型企业履行CSR的质量普遍比B2C要高,说明这类企业履行CSR更多着眼于公司合作伙伴(如投资者),而对消费者并非特别关注(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2007)[49]。(5)特殊行业哑变量(ZHONGWU),用来判别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⑦我们认为,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对于公司决策CSR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李正,2006)[25]。(6)公司对2008年汶川地震的捐赠数额(DONATION),反映了公司对慈善捐赠的态度,是衡量公司履行CSR的重要指标之一(Ran Zhang et al.,2009)[50]。除了以上这些影响因素外,CSR还会受到公司董事会构成等代理变量的影响,我们选取两个变量来衡量这方面的影响,变量之一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率(R_INDDIRECTOR),比率越高,公司的管理层和控股股东越难以控制(Brown et al.,2006)[51];另一个变量是CEO与董事长是否身兼一职哑变量(DUALITY),传统代理理论认为,CEO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其决策会影响企业的行为(Fama & Jensen,1983)[52]。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表5是模型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由表5可以看出,仅就2008年深市上市公司而言,由DEA计算的企业效率得分普遍不高,平均为0.4844,其中,最高为1的是深发展等65家上市公司(CSR得分为10),得分最低为0的是S*ST朝华(CSR得分为5);就公司履行CSR的水平而言,平均分为9.7565,其中,得分最高的是太钢不锈(得分36),最低的是S*ST成功(得分0);公司规模的自然对数值,最大的是深发展(CSR得分为23),最小的是S*ST星美(CSR得分为4);国有股比率,最高的是ST盐湖(前十大股东中国家股与国有法人持股的百分比之和达到了97%,CSR得分为10),最低的是深发展等328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比率均为0);前三大股东的赫芬达尔指数,最高的0.6751渝开发(CSR得分为10),最低的0.0085准油股份(CSR得分为10);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最高的S*ST生化达到了7.5521(CSR得分为12),最低的S*ST聚友则达到了-15.1441(CSR得分为4);2008年深交所上市公司对汶川大地震的捐赠,最高的万科的捐款额度为10220万元(CSR得分为34),最低的448家公司则未有捐赠行为。

(二)相关性分析

表6是模型中主要变量的皮尔森相关系数矩阵。在所有子变量中,相关系数都没有超过0.45,表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如表6所示,DEA_SCORE与CSR_SCORE、TA、LY_ROE、R_GUOYOU、SHRHFD3均显示正相关关系,其中DEA_SCORE与CSR_SCORE在1%的边际水平下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表明,企业效率与CSR正相关,为假设H1提供了初步证据。

(三)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Eviews5.0统计软件对上述结构方程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各统计量计算结果如表7所示。根据式(5)的回归结果,首先,式(5)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表明,模型各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其次,与理论预期相同,企业的CSR水平与企业效率存在正相关关系,CSR的系数为0.0312,概率P值为0.0026。这说明,CSR的系数在1%的边际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假设H1得到了证明,即企业履行CSR有助于企业效率的改善。衡量公司规模的变量TA在5%的水平下显著,这也印证了公司规模越大其技术效率越高的假设(赵世勇,2007)。国有股比率(R_GUOYOU)的系数为负,且在10%的水平下显著,这表明国有股比率对企业效率的影响为负。过高的国有股比率,将会造成企业效率的下降(Xu & Wang,1999;陈晓、江东,2000)[39][45]。衡量股权集中度的指标SHRHFD3未能通过t检验,说明股权结构对企业效率的影响不显著。

式(6)的回归结果表明,模型中的解释变量较好地反映了影响公司履行CSR的各种因素,模型取得了较好的拟合效果。模型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不显著,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在模型各解释变量中,企业规模、企业前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慈善捐赠额度以及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对CSR的影响均显著为正,进一步印证了前面的假设:规模越大,前一年的盈利能力越强,慈善捐赠额度越多,以及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这些公司履行CSR的意愿越强烈,其履行CSR的程度越高,CSR所带来的社会绩效相应的也就越大;相反,是否属于B2C企业和是否CEO兼任总经理,对CSR的影响均显著为负(均在5%的水平下显著)。这说明,对属于B2C行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其履行CSR的质量要比B2B行业的上市公司要差一些;CEO兼任总经理不利于企业履行CSR。在所有解释变量中,国有股比率、董事会独立董事比率与CSR的关系不显著。这与Lattemann et al.(2009)[53]的研究结果不同,其原因是由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差异,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比率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平均值高出很多,而独立董事的比率平均值却比较低的缘故。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结果的有效性,本文选取衡量企业竞争力的另一个重要维度,即财务绩效的会计指标ROE和ROA做稳健性检验,得出的结论与以上回归分析基本相同(如表8所示)。这表明,本文的分析结果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五、结论与建议

与以往研究CSR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章不同,本文将注意力集中在除财务绩效之外企业竞争力的另一个重要维度,即企业效率维度,创造性的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分析CSR与企业效率的关系。本文以2008年深圳上市公司为例,首先运用DEA模型评价企业效率,其次采用内容分析法评价上市公司履行CSR的程度,并在此基础上考察CSR与企业效率的相关性。此外,本文从产权结构、股权结构、行业类型、业务类型、慈善行为等方面解释了影响企业履行CSR的各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不论从企业效率还是从履行CSR的程度来说,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整体水平都比较低;(2)联立方程回归结果证明,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CSR对上市公司提高效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此外,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规模越大、效率越高的假设得到了检验;国有股比率越高,企业效率则越低;股权集中度与企业效率的相关关系没有得到验证);(3)在影响企业履行CSR的各种因素中,企业规模、前一年净资产收益率、慈善捐赠额度以及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对CSR的影响显著为正,而企业是否属于B2C类型公司、是否CEO兼任总经理对CSR的影响则显著为负,上市公司国有股比率和董事会独立董事比率与CSR关系不显著。

本文的发现和结论不仅对理论界而且对企业界以及政府管理部门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履行CSR会给企业带来效率上的提升,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收益,这必将更加坚定政府部门大力宣传推广CSR的决心和信心。重污染行业对企业履行CSR有正面影响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政府行为对CSR影响不容忽视,CSR需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蓬勃开展起来。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虽然目前上市公司整体效率还不高,上市公司履行CSR还处在初级阶段,但履行CSR会给企业带来效率上的提升。因此,上市公司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治理改革,主要的措施应该包括:(1)加大企业对CSR的投入,提高对CSR的认识程度和实施力度,尽早建立履行CSR的长效机制;(2)扩大规模,积极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适当降低国有股的持股比例,尽快改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3)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制度,加大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比重,避免由于CEO兼任总经理对企业履行CSR产生的负面影响。

本文的局限主要是研究对象为上市公司,并利用其向外界传播的信息作为内容来源。这样会产生由于上市公司受到股东、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监管当局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被迫披露有利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信息,而对企业履行CSR其他方面的信息加以省略甚至避而不谈。因此,只把眼光放在上市公司,单纯的以其向外发布的信息为衡量标准,可能不足以全面评价我国企业履行CSR的整体状况,而对个别企业的CSR评价也可能存在偏颇。未来的研究应扩大到中小型企业的CSR实践,尤其是民营企业的CSR实践,并尽可能地利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加大数据的可信程度。

注释:

①如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万科“捐款门”事件,相关报道见http://house.people.com.cn/GB/7347539.html。

②如2008年婴儿奶粉事件直接导致三鹿集团等多家企业倒闭,相关报道见http://zh.wikipedia.org/zh-cn/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③这里关于效率的定义也与数据包络分析(DEA)一致。DEA是一种非参分析方法,在本文中按照投入产出比率计算企业效率(Charnes et al.,1978,Cooper et al.,2000)。

④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所有上市公司履行CSR的行为报告分布在其网站、年报以及相关社会责任报告的不同位置,如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附注等。因此,我们要对每家公司的报告仔细推敲,寻找相关信息,工作量十分巨大。此外,为保证所有数据的采取都是基于同一种标准,数据的搜集和整理都源于同一人,由其他人检查和确认。

⑤Swanson's(1995)将价值驱动定义为CSR是公司根据自身状况,自觉自愿的履行CSR,而与外界环境和社会压力无关。效率驱动是从功利的角度出发,认为CSR是企业投入产出过程中的一种要素投入,也是企业实现效率提升的一种手段。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表明,上市公司正在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缓解来自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压力。

⑥所谓B2B,是指企业的客户是公司;所谓B2C,是指企业的客户是个人消费者。

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文件规定,重污染行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3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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