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与发展党内民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基层论文,民主论文,党内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要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把村民自治事业不断推向深入,关键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这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因此,对村民自治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问题的深入研究,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带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首先,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带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农村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是在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在农村普遍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民自治,在基层实行直接民主,为广大农民要求参政议政提供了法律保障的活动舞台。实践证明,这两项重大改革,是我们党根据我国国情和正确认识新时期“三农”问题所作出的科学抉择,大大激发了亿万农民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和参与意识,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当家作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这些变化反映了农村变革的必然趋势。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如何领导广大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深化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完成这一历史任务。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首先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把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集中和凝聚其智慧和意志,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领农民群众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其次,发展党内民主,是由我们党的先进性质所决定的,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实行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之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并为之奋斗的政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革命的性质、革命的主力军以及农民占人口的比重,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解决好如何动员和领导农民的问题,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才能建立自己的政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始终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这对于确保我们党经受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意义。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中国走现代化道路,有赖于广大农村和农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在农村基层实行直接民主,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由于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是全社会的表率,许多党员在农村党组织、政权机关和社会组织中担负领导工作,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对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都会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就有了可靠的基础,扩大党内民主,广大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事实表明,如果没有党内民主的发展,就没有党的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也就谈不上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党内民主,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
再次,发展党内民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使村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在推进村民自治中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自觉地适应农村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改革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调整同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以及广大农民的相互关系,从农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和需要出发,确定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只有充分发扬民主,首先做到在党内使每个党员都能够平等地享有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才能使党组织充满活力,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体现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才能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村民自治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掌握民主、科学的领导方法,自觉地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干关系,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从根本上得到加强。
二、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随着村民自治的普遍实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了锻炼和加强,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许多农村党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奋发进取的精神,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方面,在促进农村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在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许多经验。其中经验之一,就是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党支部一班人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具有良好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过自己的同志,班子成员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形成了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同党员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遇事同大家商量,在重要决策上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广泛讨论,实行集体决策,共同把关;三是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充分的了解权和参与权,激发了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途径,使党内生活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尤其是把民主机制引入党内生活,切实在党内选举中实行“两推一选”制,使农村党员中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并形成党内外监督的有效机制。
但是,也有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内民主缺乏正确的认识,民主意识十分淡薄,党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不仅削弱了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带来消极、负面的影响,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有些党组织缺乏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二是有些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村务的重要决策,不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喜欢独断专行;三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包揽一切,包办一切,搞强制命令,村委会形同虚设;四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以上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一是深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小生产意识和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一些地方长期处于“人治”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着“替民作主”和“权大于法”的观念和做法,因而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村民自治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抵触情绪和消极态度;二是有的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低下,对民主与集中问题,对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村民自治的相互关系等问题,缺乏最基本的认识,或缺少理性思考,凭个人的好恶办事,凭个人的主观愿望办事,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三是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思进取,抱残守缺,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面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推进与发展,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视而不见,或举手无措,顾虑重重,仍然习惯于过去旧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有的出于对自身权力保护的考虑,害怕民主,有的担心驾驭不了局面,害怕出乱子;四是存在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经律松驰,有的处于瘫痪半瘫痪状况,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威信很低,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无论在党内选举或在村委会选举中都缺乏应有的竞争力,而主要依靠个人势力,或家族势力、宗派势力维持现状,缺乏实施村民自治的政治环境和组织基础。以上问题,尽管只存在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但其消极作用不可低估,如果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严重影响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削弱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因此,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是一个非常迫切的现实问题。
三、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实现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双向互动
当前,发挥村民自治条件下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大力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带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必须明确,党员是党内权力的主体,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任何一级党组织都无权剥夺的。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涉及到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等方面内容。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正确运用和充分行使,必须同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对于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保护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村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发展党内民主的新途径,积极鼓励和支持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力。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对党内重大事务有更多的了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对于任意压制党内批评、对敢于反映真实情况的给予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这样,才能在党内形成民主的政治氛围,党内民主制度也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执行下去。
其次,建立和完善“两推一选”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要确保村民自治机制的良性运行,必须坚持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关键在于有一个素质较高、能得到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支持的坚强有力的党支部班子。随着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许多地方把民主机制引入党内,对基层党支部班子的产生方式进行改革,推行“两推一选”制,突出强调“两个大多数原则”,即支部成员必须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拥护,必须得到大多数党员的支持,并在此基础上由党内投票决定人选。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第一,它表明党组织勇于接受人民群众的挑选、监督和考验,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强调的“人民公认”的原则;第二,它改变了过去论资排辈和上级任命的做法,有利于农村党员中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三,有利于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村民自治,强化党员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学会运用和珍惜手中的权力;第四,有利于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他们置于党员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之下,自觉地转变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践证明:实行“两推一选”制是在村民自治中基层党组织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一种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的好形式,有利于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再次,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现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将有利于解决农村“两委”干部工作决策中不民主或各自为政的问题,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有序运作、齐心协力为民服务。把重大村务的决定权交给广大村民,凡村政大事,仅“两委”研究决定还不算,要由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充分讨论后再决定,做到“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三者决策的有机统一。根据许多地方的经验,村务大事决策的一般程序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两委”联席会议,组织讨论,各抒己见,集体研究。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统一,要进一步酝酿,等下次会议再研究。如果意见比较一致,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两委”联席会议的初步决议,然后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会议讨论,“两委”联席会议再根据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初步决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亦可完全采纳村民的意见或建议,推翻“两委”联席会议原有的决议,重新提出符合村情的决议,并再次提交党员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由“两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组织实施。决议一经最后形成,“两委”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违“两委”成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要负责检查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者要追究责任。执行中如发现决议与政策法规相违,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群众意见反映较大,要及时向“两委”汇报,由党支部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最后,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农村党组织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先进性,增强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成为广大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领导核心。因此,必须一手抓自身建设提高先进性,一手为群众办实事增强号召力,不仅要教育农村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树立执政为民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把代表、维护和实现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建立支部办大事、党员办好事的目标责任制,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不断壮大党的群众基础,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使村委会成为一个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引导村民投身于村民自治活动中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协调各方矛盾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带领广大农民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