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纳教育看教育公平_全纳教育论文

从全纳教育看教育公平_全纳教育论文

以全纳教育的视角看教育公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公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2)07-0062-03

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教育民主化的进程中,产生了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短短的十几年中,全纳教育已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起来。全纳教育是1994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但迄今为止,包括首次提出全纳教育的《萨拉曼卡宣言》都没有对全纳教育的定义作出明确的界定。美国的全国全纳教育重建中心(National Central on Inclusive Education and Restructuring)认为:全纳教育指的是为学生提供均等的有效的受教育的机会,为培养学生成为社会的正式成员来面对未来的生活,在就近的学校中开展的一种给予全体学生充分的帮助和支持的教育。英国的全纳教育中心(Central for Studies on Inclusive Education)认为:全纳教育指的是在适当的帮助下,残疾和非残疾儿童与青少年在各级普通学校的共同学习。笔者更倾向于以英国的托尼·布恩为代表的全纳教育专家对全纳教育作出的阐释:全纳教育是要加强学生参与的一种过程,是要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学校的文化、课程和团体的活动并减少学生被排斥的教育。在这里,全纳思想已被赋予了一种更为广泛的含义,远远超出了仅仅是残疾人和有学习困难的人的范围。全纳思想进入了普通教育的领域,引起了世界诸多国家的重视。各国普通教育的体制、课程、教学方法等都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社会在向民主化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求教育民主化。全纳教育正是这种教育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全纳教育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世界特殊教育界实践“一体化”、“回归主流”(即把残疾学生全天或每天的一部分时间安置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里接受教育)期间提出的,到1990年召开世界全民教育大会时,已形成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全纳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全纳社会和实现全民教育。全纳教育主张要加强学生的参与和减少学生的被排斥,就是要求我们的教育要着眼于全体学生(包括残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等),使所有学生在其团体中感受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而积极地参与学习和生活。全纳与参与是体现人类尊严和享受的基础,是尊重人权的具体表现,这一点反映在教育领域里,就是一种推行和寻求真正的教育机会平等的战略思想。

全纳教育提出了要对普通教育进行全面改革的思想,提出了改革普通教育的两大方针,即平等和多样化。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中的许多改革,如:中小学教育要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面向全体学生;有些地方的“成功教育”探索;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取消重点学校,学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在中小学校中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以及在特殊教育中采取“跟班就读”的方法;等等。这一切都是与全纳教育原则相通的,都是使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和有利于学习困难学生的。但是,笔者认为,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民主或还没有认识到的不民主的情况,这些都是与全纳教育的思想相悖的。从教育实践上看,我们的普通教育仍然存在许多学生被排斥、受歧视的现象。

(一)受排斥的第一类学生:农村学生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一种忽视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的“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在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社会背景下,阶层之间的教育差别越来越明显。突出表现为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越来越没有能力支付儿女昂贵的受教育费用。2000年11月7日,新华社报道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仅有城市居民的3成,收入较低地区的农民收入不足千元。那么,实行全国统一收费,对农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对大学特困生的情况作一简单分析,就会发现,绝大多数来自西部地区及其他经济落后地区的大学生生活在最贫困的地区,他们是在最差的条件下接受基础教育的。他们能在十分困苦的条件下脱颖而出已经相当不易,而毫不考虑生源区域差别的高额学费无疑成了他们求学的拦路虎。

“城市中心”价值取向还表现在教育主管部门无视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巨大差别,主要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制定全国统一教学标准及入学标准。目前初中课程还没有作为农村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出来,致使农村初中学生对一门又一门自身严谨、难度较大的课程内容听不进、学不懂。对农村的大部分孩子来说,初中教育是他们的“终结”教育。目前的教学内容满足不了学生及家长对教育的多样性的要求。不适宜的课程或过高的教学要求已成为导致农村学生流失、辍学的重要原因之一。据调查,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农村辍学率偏高的现象。1998年农村辍学率为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23%)0.97个百分点。此外,一些制度、政策制定或执行不当,也是造成地区之内、阶层之间教育不公平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农村管理权限的下放致使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拉大,部分贫困地区的乡级财政则无力支撑基础教育。由此可见,上述因素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发展甚至侵犯了贫困农村家庭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二)受排斥的第二类学生:弱势群体

可以说,全纳教育的初衷是从关注残疾人开始的,反对传统的对残疾人进行隔离式的特殊教育,反对将残疾人看做是与我们“正常人”不同的“不正常人”,关注的是所有学生(包括残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都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全纳教育提出的改革普通教育的两大方针之一就是教育平等,即主张取消特殊学校(目前的国际趋势是特殊学校在数量上大幅度减少),认为应该让残疾学生或学习有困难学生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学会相互理解,相互接纳。这样,学生在毕业以后走入社会时,就不会受到社会的排斥,而能顺利地融入到社会的主流中。当前,我国的全纳教育距离国际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首先,表现为特殊儿童的入学率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教育。”根据宪法的精神,中国残疾人的劳动、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应得到国家和社会保护,但在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盲、聋、哑儿童的入学、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很难做到及时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是,在我国,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儿童的入学率还不到80%,相应的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将有限的教育资源过多地投向优势群体。这是否公平,实在值得我们反思。

其次,开展全纳教育的学校的办学效果不太理想。虽然目前我们也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全纳教育,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还存在条件较好的隔离式的特殊学校,特殊学校还在加强;有些实施全纳教育的学校在教学中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培养“尖子生”方面,只重视对优生的培养,而忽视对学习有困难或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的培养。近几年来,我国又推行了一种新的特殊儿童的安置政策——随班就读。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全纳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阻力。据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100名教师中,对随班就读持否定态度的达67.3%,其中,认为这些学生学习能力差或难以理解所学知识的教师达总数的65.68%,认为教师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够的教师占总数的49.73%。可见我国普通教师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的态度上是很消极的。在跟班就读中还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即这些跟班的学生存在较强的自卑心理,直接阻碍了其认知的发展。这些问题该如何有效地解决,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三)受排斥的第三类学生:后进生

后进生即指品德和学习都差的学生。在当前的基础教育中,存在着较多的后进生被排斥在学校教育之外的现象。

首先,在评价学生是否是后进生的问题上缺乏科学的标准。虽然我们在极力转变当前的评价观,但我们发现,以“泛知主义”为核心的认识论和评价观依然占主流。学校评价中惟成绩论思想严重,学习成绩好就认为是优等生,就会受到教师的重视和表扬以及同学的赞赏,反之则被认为是差生、后进生,就会受到教师的指责和批评,受到同学的轻视。缺乏用多种评价手段来衡量不同的学生,很少给学生以弹性化、个性化的发展空间。此外,不重视评价过程,不重视学生知识体系的自我构建,不重视评估与生活的联系,不重视问题解决能力与创造能力的培养,这一切都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更有甚者,有的学生由于学习成绩不好而受到教师的训斥和羞辱,使他们在班级里抬不起头来,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

其次,在课程设计中排斥后进生。课程是一种“文化资本”形成的教育中介,课程结构及课程内容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设计者赋予学生内在的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这种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是实质性的、内在的。中国以前和当前的课程设计很少考虑不同的学生该学习什么性质的知识,不同类型的学生应学习哪些不同类型的课程,特别是对后进生,更缺乏认真的考虑,根本没有设计出适合这部分学生学习的课程。

再次,从课程实施的角度看,课程价值实现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学生发展的程度,即学生教育机会的满足程度。对每个学生来说,尽管学习的课是相同的,但每个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掌握、应用的程度是不同的,从课程中获得的实践发展机会和发展程度也是有区别的。而对教师来说,不同的教师对课程的领悟不同,他们在课程实施中对学生的影响就不同,这也会制约学生的发展机会。

伴随着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教育的全球化时代也已到来。从全纳教育的价值取向来看,全纳教育主张要民主、要平等,强调群体、强调合作,这是教育发展的一个总趋势,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要关注所有人的需求已日渐为各国所重视并纷纷采取措施来积极落实。全纳教育的这种价值取向,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中的一种重要指向。笔者相信,就像20世纪终身教育的理念已被各国所接受并渗透到各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一样,在新的世纪里,全纳教育的理念必将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并将对当前的教育改革产生重大的影响。

综观国际全纳教育研究与实施状况,结合当前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要在我国真正实现教育平等,实现教育起点的公平,即每个人都有均等的入学机会,体现“有教无类”及教育活动过程的公平,就要考虑采取以平等为基础的各种不同的方式对待每个人。有效开展全纳教育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在这里,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建立全纳教育体系

全纳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有效途径。在教育实践中教育工作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消除普教与特教的分离,建立比较完善的全纳教育体系。

首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建立全纳性学校。这种学校要无条件地、义务地、开放地接纳各种各样的儿童,满足所有儿童的学习需要,帮助儿童体验成功的学习经验,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成为一个与时代的科技、信息同步发展的学习机构。

其次,应重视建立全纳性课堂教学环境。课堂上要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允许学生在学习中偶尔失败。教学设计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取合理的课堂教学与管理方法,使学生的有效学习时间增多,有效学习活动范围扩大,认真对待学生的学习,对他们进行“扬长补短”的教育。

(二)增加教育投入是实施全纳教育和实现教育公平的可靠保障。

作为义务教育办学主体的各级政府,还应进一步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才可使全纳教育的实施有可靠的保障。要切实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规定的“八五”期间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全国平均不低于15%的目标,以及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进一步提出的省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应占财政支出的20%以上的目标。同时,要尽快出台有关教育投资的法规,使教育经费的筹措、支出有法可依,充分显示法律的权威性,以法约束和惩治地方政府在教育经费使用上的不规范行为,从而切实保证政府拨款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全纳教育有效实施,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三)教育制度建设

1.建立更加灵活的教育制度,以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结构单一、学制僵硬、各类学校教育之间的不衔接、教育内容脱离实际和缺乏实用价值、教学难度过高等等,这些教育自身的缺陷,是造成学生受教育机会不均尤其是接受成功教育机会不均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办学体制、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并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

2.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①组织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学校,组织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地区贫困学校。②在农村地区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采取免费提供教科书,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措施,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③建造更多的小规模学校。这些学校应设在儿童步行较短时间即可到达之处,发挥普及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的双重作用。④做到农村教育与“科技兴农”战略紧密配合,搞好具有地区特点的农村初级职业教育,使学生升学有能力,就业有本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通过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教育的捐资办学等办法来推动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严格的教育执法制度是确保义务教育顺利实现的有效保障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应该加大力度使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与基础教育统一计划、同步实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随班就读制度,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在城市市区、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和已经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区)达到或接近健全儿童入学率水平。同时,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小学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真正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提高教师素质是推动全纳教育和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普通学校要逐步地面向全体学生,为各种类型的学生提供适合其发展要求的教育,自然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教师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着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学生是否享有充分的受教育的权利。所以,应该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使教师了解各类学生的特点,获得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及因材施教的方法。教育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让教师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推进全纳教育和实现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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