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基金发展方向研究_基金论文

我国投资基金发展方向研究_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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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既源自经济发展的内在冲动,也有经济转轨时期体制改革的外在要求,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中国投资基金即将进入一个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以信托为法理基础的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有效率的投资制度。但就其发展历程而言,不同国家不同的时期其发展的重点和步骤各不相同。着眼中国实际,整个投资基金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如何相机有重点地推进以及怎样引导海外中国基金的发展,使之与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完善相得益彰,互有裨益,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试就此作如下分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只宜根据不同层次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有选择有步骤地发展。短期内着重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协调发展,逐步带动货币市场基金、金融衍生产品基金的演进。最终实现整个金融市场的相互贯通和投资基金的全方位发展。

(一)短期内以股票基金为主导,适时推出国债基金,促进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从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来看,截止1997年底,上市公司已达745 家,总股本达1771.23亿元,总市值已达17529.24亿元,占GNP四分之一强。市场清算结算体系等软硬件设施趋于完善,个人投资者面对众多股票难以作出正确抉择,客观均为股票基金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虽然《暂行办法》中对股票和债券的组合比例并无特别要求,但鉴于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债券品种极少,债市获利机会相当有限。国债作为“无风险”投资的过多持有并不符合基金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可以想象短期内以股票为主要投资组合的股票基金将在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发展股票基金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硬化产权约束、建立全新的投资融资体制、协调发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以及平准股市扩容可能造成的波动有重大意义。

发达国家国债发行总规模一般占GDP的40%左右, 而我国国债市场规模占GDP的比例不到7%,目前国债市场规模约4800亿元,流通余额仅2243亿元。国债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规模尚小,品种有限,广大投资者不难选择合适的金边债券。只有国债市场的规模足够大,品种足够多,利率市场化程度提高,社会公众通过自身难以对国债进行组合投资时,专门的国债基金才具备大规模发展的社会基础。但从另一方面分析,随着二级市场的活跃和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客观上有利于国债基金的推出,目前可考虑进行国债基金的试点。

(二)从中长期看,随着改革的推进,银行商业化程度提高,利率更趋市场化以后,推出货币市场基金。在市场相对成熟后,稳健发展金融衍生品基金,推动投资基金在金融市场的全方位发展。

货币市场基金产生于美国,是以国库券、政府公债、大额定期存单CD[,s]、商业票据、短期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1970年,美国国会取消“Q项条例”中10万美元以上CD[,s]的利率限制,各商业银行争相提高CD[,s]利率以吸引客户,于是就产生了专门靠吸引广大中小储户资金投资于CD[,s]的货币市场基金,并在货币市场其他领域蓬勃发展。我国市场环境决定目前并不具备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条件。因为:作为货币市场工具供给主体的政府和银行并无需求压力,金融债券与短期国库券颇有吸引力;企业商业票据市场还属起步阶段,流动性及规范化程度还不够。只有金融市场建立平等竞争机制,货币市场进一步规范,相关改革措施配套之后货币市场基金方可登堂入室。

金融衍生产品基金以金融衍生品为主要投资对象,期货期权合约等衍生品对市场主体对冲头寸、防范风险、增加资金流动性具有重要意义,其发展程度决定了衍生品基金发展的可能性。目前国内仅有商品期货,重开国债期货、推出股指期货道路尚远。只有在基础资产市场充分发达,监管水平相应提高之后,衍生品市场方能长足发展,衍生品基金也才有生长的土壤。

可见,短期内应鼓励专业化基金的发展,真正体现专家理财的特色。随着经验的积累和市场的不断成熟,对那些已逐步具备综合性投资经验和能力的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允许其管理属于不同领域的专业性基金,最终实现多领域组合投资与具有专业特色的基金管理共存的格局。

二、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不可替代的作用,当时我国应尽早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法规,引导产业基金的投向,使之作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实现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共存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一)当前应引导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基金的发展。

产业投资基金泛指以投资基金形式存在和运作并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制度。主要特点是资产非证券化和一定时期内的有限流动性,被投资企业多具较好的发展前景。按基金所投资产业商业化成熟程度不同可分三类:一是创业基金,主要投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参与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已有一定规模且能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部门,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应是其投资对象;三是并购型基金,主要侧重企业购并、产权重组等,用于大型企业集团或支柱产业的资本扩张及重大调整的过渡性融资。从我国国情看,以国企为主体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不仅资金严重匮乏,而且运行机制尚待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造。可借鉴荷兰企改基金的成功经验,适时推出以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投向的并购重组基金,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清算拍卖或转让部分企业股权,以获得的资金投向有潜力的企业。适当发展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基金。为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企业规模、所有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融资困难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入不仅可以通过股权投资,以强有力的产权约束机制改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介绍战略合作伙伴等全方位服务,加强对未上市公司的培育与辅导,从而为股市输送高质量的上市公司。这一功能是证券投资基金所不具有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包括企业集团、优秀企业和广大个人投资者。我国目前已有的78个投资基金,其规模和资产结构大多不符合《暂行办法》的规定,有的基金资产中实业投资占比40%以上,将这些基金改组为产业基金不失为一种两全的办法。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殊途同归,最终实现一种全新的有效率的投融资体制。

无论是创业基金还是并购重组基金,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的培育和包装,使其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是一般的运作与获利模式,此时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能实现质的统一。在我国上市额度控制的限制条件下,产业基金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或利润分红的获利空间在整个国企效益好转之前将十分有限,相应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是必须的,使产业基金与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共存的良性的投融资体制。

三、对海外中国基金在目前阶段应积极引导,以直接投资基金作为现阶段以基金方式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鼓励海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B股、H股;发展中外合作基金,适时发展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进国外基金管理经验,为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作准备。借鉴墨西哥、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A股市场的开放应持慎重态度。

(一)现阶段应积极引导海外中国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鼓励海外基金投资于B股、H股。

第一只中国概念基金始于1989年成立的“新鸿基中华基金”,随着新兴市场中国概念的兴起,以中国B股、H股和非上市公司为投资对象的中国基金数量大增,至1994年底已达50多家。随着十五大召开和以国企重组为重点的改革计划的推出,又有一批前往中国市场淘金的中国基金成立,如新近组建的“新世界中国实业有限公司”专门投资国内、收购国企。

虽然直接投资基金并非国外投资市场的主流,但这种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基金组织为进入新兴市场而采用的适合新兴市场国家需要的迂回方式。其预期投资回收与营利方式有:(1 )在被投资企业股票上市之后在中国出售其持有的B股;(2)在国际市场上出售H 股或在场外市场出售其持股证;(3)向第三方转让基金股份。 从其操作思路来看,直接投资基金并非以控股为目的,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相比并不谋求占领中国市场,与借用外债相比不增加我们债务负担。

由于我国B股、H股市场相对狭小,可供国外投资基金选择的品种与数量相当有限,很难满足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的组合要求,投资者信心不足;但在中国资本项目开放之前B股还将长期存在,对参与B股交易的海外基金应予鼓励,B股、H股市场的活跃也有助于直接投资基金的运作。

(二)适时发展中外合作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将来中国基金走向海外积累经验。

海外中国基金的方式有多种,如由境外著名大金融机构发起和经营,通过在境外金融市场发行基金证券来筹资;由国内机构和国外机构联合发起组建中外合作基金,在境外上市筹资;由境外中资机构单独或与国外机构联合组建等。基金受益人均为境外投资者。其中组建中外合作基金、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不仅可以引进外资,而且是引进国外基金管理经验和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有效途径。1994年由北方企业集团与香港天利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北方工业基金就属中外合作基金。1994年中国证监会曾宣布试办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但进展不大。当前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促使海外中国基金走向良性的规范发展道路。

对外开放A股市场将是中国市场国际化的必然结果, 墨西哥及东南亚危机的经验告诉我们,开放步伐过快只会欲速而不达。因此,只能在国内经济健康发展、市场机制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条件下有步骤、渐进地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开放国内证券市场。比如,在条件成熟时允许外资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规定比例的股票等。

四、在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上,应考虑不同基金的特点和中国的实际,以契约型为主,条件成熟后适当发展公司型;在当前市场条件尚不完全成熟、管理经验欠缺的情况下,宜以封闭式基金为主要设立方式,逐步向开放型过渡。

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型和契约型,各国因经济条件不同,侧重点也不完全一致。英美投资基金的兴起主要是在社会资本充分的条件下寻求规模投资收益的需求动力催化下发展起来的,起初就以公司型为主;日本自1951年正式建立投资基金制度后,到目前为止只采取了契约型组织。二者的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基金制度产生与引进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同,日本1945—1951年政治经济复兴时期,社会供给力严重不足,为了支持经济增长和赶超英美,集中精力确保产业发展所需资本,可见日本的投资基金是在为产业筹集资金的政策要求下产生的,为赢得更多的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而契约型组织在基金资产安全性和对投资人利益保护方面要优于公司型。中国当前的形式与日本当年有相似之处,国企重组、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量资金,为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目前应以契约型为主。

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的设立方式选择同样要与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变化情况相适应。封闭式基金具有相对稳定性,便于管理人在存续期内作长期投资规划,但其转让价格依据市场供求情况波动,投资约束机制较难发挥作用;开放式基金则由于其价格必须反应基金净资产值,不存在投机问题,而且投资者可以随时要赎回从而促进管理人保持良好业绩,但它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市场软硬件环境、投资者是否具有成熟的投资意识要求很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欠成熟,投机性的市场氛围培养了投机性的大众,市场波动剧烈,投资者很可能在股市下跌中赎回其资产,其短期行为会加剧市场的波动,让管理公司难以适从。借鉴基金市场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在我国当前环境下,证券投资基金应以封闭式为主,随市场的发展与成熟,开放式基金将会应运而生。产业基金由于其特殊性一般只以封闭式设立。

就象任何其他改革措施一样,发展投资基金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成功与否不仅仅依赖于引进的方式、手段,还取决于其他各项改革措施是否配套,比如法律、法规的完善。只有通过各个不同的决策机构之间的相互协作,投资基金才能与其生成的市场环境共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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