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史工作必须坚持党性与科学的统一_中共党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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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1年来,我们在史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果。然而,在党史研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提出几个原则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关于真党史、假党史的疑问

“文革”结束以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人们对搞中共党史的人提出一个问题,你们过去说的和现在说的到底那次说的是真的?也就是说,到底哪是历史真实。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当然有复杂的原因:一是1945年的第一个《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二是胡乔木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前者是中共中央正式通过的决议,后者是被中央认可的权威读物,其中的重要内容是讲党内两条路线,毛泽东是正确路线的代表,特别强调了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五六十年代讲党史的基本依据。到“文革”期间,就更进一步绝对化了,把党的历史完全说成是两条路线斗争史,除了毛泽东正确,几乎没有哪个领导人没犯过错误,动不动就给别的领导人扣上反对毛主席的帽子,甚至诬蔑朱德总司令为黑司令;同时为了树林彪,把林彪说成是南昌起义的正确代表,把1928年朱毛井冈山会师说成是林彪与毛泽东会师,朱德的扁担也变成了“林彪的扁担”了。

事实上,把毛泽东说成是民主革命阶段唯一的正确代表,或把所有的胜利和成就都归功于毛泽东一人,甚至把毛泽东说成是一贯正确,都不符合历史的真实。当然,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对待历史应当实事求是:大革命失败后的各地武装起义,在农村站住脚的并不只是井冈山一处,最早提出工农武装割据问题的也不只是毛泽东一人。游击战的战略战术,著名的十六字诀:“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和“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最早都是朱德总司令提出的,后来毛泽东把它写到了书上,过去一直被说成是毛泽东的创造[1]。1981年,萧克在一次访谈中说:“毛主席在指挥作战方面没有那么多经验,在井冈山时很多大仗都是朱老总指挥的。你们不知道这些,是因为后来只宣传毛主席一个人。这不准确,可以慢慢改正过来。”[2]

另外,富田事变的发生和处理,应该说毛泽东是有错误的。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在作中共七大结论时也指出:“内战时期,我就打过AB团。……在肃反问题上,我们走过了一段痛苦的弯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侧面。”[3]杨尚昆在一次谈张闻天和毛泽东的关系时说过:1933年毛泽东领导的查田运动,就是“左”,“查田运动的结果是整了一批中农,至于富农那时早就没有了”[4]。遵义会议只是确定毛泽东参加中央常委和作为最高军事决策者周恩来的副手,1935年12月,毛泽东才被任命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主席,1943年3月被推举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的主席。第一个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和胡乔木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之所以那么讲,一方面毛泽东在民主革命中确实有他正确的方面,起了别人无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为了树立毛泽东的个人威信,是服从一种政治的需要。“文革”中宣传林彪就更离谱了。这说明过去没有把中共党史作为一门历史学,而是作为一种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宣传品。

1981年,在建党60周年党史研究的学术会议上,萧克针对党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由于个人崇拜的影响,林彪和“四人帮”垄断了党史和毛泽东思想的解释权,将毛泽东神化了,从而形成了党史研究领域中的许多不良倾向:党史只宣传毛泽东一个人,把其他领导人加以歪曲和丑化,影响很坏;“唯上”、“唯权”论,“唯定论”;在党史研究中设了许多禁区,有些历史问题某些权威人士讲了,或有了决定,就不能再研究;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占有历史资料或有了资料不认真分析。这样就不能根据历史情况做出正确结论。萧克在讲到研究党史的正确态度时说:千言万语可以概括一句话,就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求实存真。为此,第一要充分占有历史资料并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从事实中求得正确结论。第二要有秉笔直书的精神,要有勇气,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历史事实是最大的权威。党内要提倡讲真话,党史要提倡讲真党史。[5]

可以说,这是革命前辈以沉痛的历史教训向我们阐述的党史工作的基本原则。

关于党史工作的党性原则

党史工作的党性原则,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需要做出回答,显然是有原因的。这就是自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对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作出决议之后,在党史工作领域,有一些人把要以《决议》作为党史工作和党史研究的指导思想简单化、绝对化,以是否与这个决议的结论保持一致作为党性原则的唯一标准,并把这变成一根棍子,时不时用来打人。因此,对什么是党性原则作出正确的解释就十分必要了。

对什么是党性,龚育之先生在《党史工作的党性原则》一文中有过专门论述,他说:“何谓党性?遵守党的决议,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党的纪律,这是党性的极重要的方面,没有这个,党就不成其为统一的有组织的有战斗力的政党。但这不是党性的唯一要求。党性是有丰富内容的。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批评那种以为只要遵守既定的‘本本’就无往不胜,躺在决议上饱食终日,空洞乐观,所谓‘无产阶级就是这样’(无产阶级党性就是这样)的错误思想。他说,这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这思想路线,应该属于党性的要求吧。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又说:‘没有科学的态度,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者叫做党性不完全。’中共中央在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还说:主观主义作风‘是党性不纯的第一个表现’,实事求是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这是对‘党性’下的科学定义。”[6]

所谓“实事求是”,也就是陈云说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7],这才是共产党人真正的党性,也是对党史工作者的第一要求。我们研究党史,应以这些科学的论断为原则。

关于“论从史出”和“以论带史”

过去对党史教学有过这样两句话,叫做“论从史出,以论带史”。这两句话看起来很辩证,实际上是有问题的。应该说,“论从史出”是正确的,就是结论要以事实为依据,从事实出发。但反过来,“以论带史”就有问题了,根据已有的结论来阐述历史,那就很可能变成根据结论的需要来裁剪历史了。这样的问题历史上是存在的。

例如: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结论,上个世纪90年代有人写过一本名叫《死亡联盟》的书,就是按照这个结论去搜集材料写出来的。现在看来,这个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其一,1953年党内出现“倒刘少奇”风波的起因,说是高岗挑起来的,就不符合事实。1953年夏季的全国财经会议引起“批薄射刘”,根源在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同时,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做了严厉批评,指责是“右倾”。这本身就是把矛头指向了刘少奇,所以财经会议批评薄一波的“新税制”错误,联系到薄一波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应是先机械化、再合作化的主张,就不能不涉及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反映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批评。火正是这样烧起来的。九、十月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出现“讨安伐刘”,也是按毛泽东事先的指示,组工会议要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检查中央组织部过去的工作,这就必然把原来中组部根据刘少奇的意见对富农问题给东北局组织部的答复以及互助合作问题的争论牵了进来。而在组织工作会议上发生的这种情况,根本不存在高岗与饶漱石有什么勾结。被作为主要证据的东北局第二副书记张秀山在会上的发言,是刘少奇提出要他来讲,经过毛泽东同意了的。而且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刘少奇从财经会议到组工会议都作了检讨。所以说有一个反党联盟,是值得怀疑的。

其二,高岗与刘少奇在一些重大政策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并表示反对,这本身并不违反纪律;即使他在背后议论和散布,违反了党的纪律,犯有非组织活动的错误,也谈不上是“反党”。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过去看不到第一手材料,只能按已有结论去说,但在可以看到新的材料后,就得重新研究了。因此,我们不能不顾事实,按照原来的说法去照本宣科。

关于服从决议与服从真理的一致性

从研究中共党史而言,要实事求是,按照历史原貌讲历史,就不只是有“过五关,斩六将”,也有过“走麦城”的事。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存在一种倾向,就是只能说取得的伟大成就、一个胜利接着一个胜利,不能说犯过什么错误,更不能讲造成了多大损失。否则,就给你戴上一顶帽子,叫做给党“抹黑”。

马克思主义什么时候说过共产党不能讲自己犯过错误呢?请看毛泽东是怎么说的。他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讲到党的三大作风时说:“我们的党和中国人民一道,不论在整个党的二十四年历史中,在八年抗日战争中,为中国人民创造了巨大的力量,我们的工作成绩是很显然的,毫无疑义的。但是同时,我们的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缺点。谁要是只看见成绩一面,不看见缺点一面,谁也就不会很好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

关于共产党人对待错误应有的态度,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8]

对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毛泽东也是非常重视的。1956年2月,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期间,米高扬等人在会上的发言揭露了斯大林在建设社会主义政策上的错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更揭露了斯大林生前镇压党内反对派的罪行,毛泽东在当年4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时就明确指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9]这就是著名的“以苏为鉴”问题的提出。

事实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没有回避“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并明确写了“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这诚如恩格斯所说的:“要获取明确的理论认识,最好的道路就是从本身的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10]

对如何通过党史研究,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龚育之先生也有专文做过论述,他指出:“对党的决策实施的得失成败,根据在实践的结果,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对现有决策的坚持和发展,根据变化了的形势,进行讨论性的探索。这样的研究,不但‘非官方’可以进行,就是‘官方’也是应该进行的。不然,谈什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谈什么决策的调整和创新呢?”[11]

而要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就必须对历史过程、历史事件作过细的研究。龚育之在《读张泽石的两本自述》一文中列举了上个世纪50年代前期发生的志愿军归国战俘人员受到不公正对待、杨帆事件、潘汉年事件、胡风事件、广州的布鲁、陈坤事件以后,强调指出:“总之,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注意,而历史的经验教训,只有在深入了解和总结历史事件、历史过程中才能为人们所把握。如果对这类历史事件人们都没有具体了解,都淡忘了,淡化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那么,历史的悲惨有什么把握能够避免重演呢?”[12]

当然,也还有相反方面的例子,就是哪一个领导人被认为是犯了错误,出了问题,就一笔抹杀。如:1971年“九·一三”以后,讲到林彪,就从历史上怀疑“红旗到底打得多久”到反对攻打锦州,都是错误。这两年情况稍有改善,200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军事博物馆挂上林彪的像,引起了国内外的注意,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正面效应。

所以说,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做到追求真理与遵从决议、服从真理与服从决议的统一。这正是党性的要求。

党史研究也要与时俱进

在1981年的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之后,从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到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先后开了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中共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应该说,这些都是党史工作和党史研究所应遵从的决议。在这个过程中,1983年人民公社不再是农村政权和经济的基层组织,重新设置了乡政权和行政村,包产到户成了合法;1984年确定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92年中共十四大更肯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也由开始承认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中共十五大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说明不只是政策上有了很大改变,在理论认识上也大步前进了。上述表明,简单地固守于1981年《决议》的认识是不可取的,必须与时俱进。鉴于这样的理由,龚育之在《党史著述中的十个关系》中强调指出,党史著述要做到“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的统一”。他说,按照历史原貌,就是要让后人历史地了解前人。但是,我们今天是在几十年以后来写历史,……同当时看历史相比,当然要有新的时代高度,对历史原貌和历史发展的脉络有更清楚的理解和更深刻的领悟。[13]

在党史学界发生过重大争论的问题,是对1953年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这个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事实上,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的进程,越来越证明,在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的中国,通过消灭私有制建设社会主义这条路是不成功的,如果要肯定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那如何解释现实的改革开放?所以到1985年,邓小平在谈到历史经验时说:“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4]这就暗含着对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提出了质疑。此后,经济学家薛暮桥在1988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现在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似乎提得太早,在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1998年,历史学家胡绳更明确指出:总路线的提出不是迟早问题,而是根据中国的现实,是应当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发展,还是应当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问题。毛泽东当时认为已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直接搞完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这是脱离中国实际的。[15]胡绳在当年《中共党史研究》第六期发表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世纪之交的回顾与前瞻》一文中更尖锐地指出:以为农业国可以跳过资本主义,直接到达社会主义的观点,是“民粹主义”思想,并说毛泽东也染有“民粹主义”的色彩。这句话曾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非议、非难和一些人的批判。有人批判说:胡绳认为,“毛泽东曾经‘染上过民粹主义的色彩’”,“这是对毛泽东的误解,在理论和事实上都站不住脚”。[16]并坚持认为: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同时,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适时的和必要的。强调《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地指出,“历史证明,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17]

上面这种不同意见的争论当然是正常的,但是究竟哪种意见符合实际,则是值得追究的。对此,2003年出版的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逄先知、金冲及二位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权威说法。《毛传》作者在历史地分析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背景和依据之后说:毛泽东审阅的提纲(指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引者注)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而并不确切的观点。这句话不是毛泽东写的,但他赞成,还作了发挥。在这句话之后,他加写了一段文字:“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

这个理论观点,代表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巩固人民政权。但是,认定只有使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即公有制)成为国家唯一的经济基础,才能做到这一切,是不符合实际的,尤其不符合中国这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的实际。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根本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还缺乏甚至没有实践经验。这个理论观点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以后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过于求“纯”的消极影响。[18]

从以上评述可以看出,《毛传》作者首先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在中国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设想作了历史地考察,然后对何以在1952年秋季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依据作了说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它的历史原因和成败得失。

可以认为,《毛传》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再评价,并没有简单地照抄1981年《决议》的论断,而是按照陈云“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名言去做的。这个论断,使用了与胡绳不同的表述方式,但就实际内涵而言,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举上面这个例子,一方面是想说明,要做到“追求真理和遵从决议、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统一”不那么容易;另一方面说明只要求真求实,最终是会被人们承认的。

总之,中共党史研究,要按照上面这些原则去做。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大话、空话可以不说,套话要少说,无论如何假话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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