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相对主义(书面谈话)_相对主义论文

超越相对主义(书面谈话)_相对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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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之真与假的界限

价值观上的相对主义,是当代哲学的一个主潮。在我国,国门打开以后,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领域对长期以来的意识形态中心状态的疏离,更强化了这种价值相对主义思潮之流行。于是,非中心、边缘化、多元化、解构、非确定性等等名词纷至沓来,充斥学者文人笔端,蔚成一种时尚。

平心而论,价值相对主义的这种流行,有其内在的理论、文化、社会原因,具有相当的进步性,尤其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更内涵着一种肯定人性个体性之平等价值的客观性精神,因而颇具精神与思想解放的意义。但是,一种“思”一旦流行为“潮”,其流弊亦渐次显露。在“做你要做的”、“怎么都行”的口号下,人们恰恰易于为诸如媒体、广告所形成的流俗、时尚所左右而失却自己,无能“做其所要做”;在否定了意识形态中心之虚幻理想性而转向物化的“真实”之后,由于心无所主的精神失落而无法在每一相对之流动性中建立一具有持存意义的“家”,从而一切相对性的“真实”复又颓变为“无常的虚假”,随波逐流的外在时间性的填充,使人流于感性满足继之以匮乏之无穷递进的恶无限;公约、公法被视为与私人性、特殊性无关的单纯外在约定而流于一纸空文,而文化历史和价值相对性的绝对化反而构成了逃避公法制约和制裁者的任性乃至专制之口实和依据。从理论上讲,相对主义使现实社会实际上的价值目标成为无意义。哲学在这种“决然的范畴解体”状态下将失去对人类的种种现实精神现象进行意义理解和解释的能力。

近年来,这种价值相对主义流行所造成的文化、道德危机已经引起人们的忧虑。在我国,文化和人文社会科学规范的重建亦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界关注的一个理论热点。价值问题究竟有否真理性和客观效准,便成了一个需要认真思索的问题。对于这个关乎未来文化发展的重要问题,中国传统哲学的思考方式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当代社会思潮中的相对主义观念,可以说是工业社会和所谓后工业社会现实的一种文化理论表现。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是对西方传统哲学精神的反动。当代哲学家对传统形上学、对理性主义的批判、解构,似乎都表明了这一点。但从理论原则上讲,这种激烈的批判所表现的,恰恰是西方传统哲学精神的继续。这正是思想、理论发展的吊诡之处。近代西方哲学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观念:知识与信仰、事实与价值、理论与实践、认知理性与道德理性的二分。这一观念的提出,为人的精神摆脱俗世化了的神学(教会)的束缚,面向自然而反思自身,为近现代科学的独立发展乃至现代人生存方式的确立,提供了新的思想、精神的空间。但也正是这一观念所造成的自然与自由的绝对对立,暴露了西方思想的根本矛盾。现代思潮中的价值相对主义观念与此有着很深的理论渊源关系。

在近代哲学中,康德的批判哲学对知识与价值、自然与自由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系统的理论说明。康德从分析的立场出发批评古代哲学家对实践理念与思辨知识的混同。不过,这种混同其实并非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扩大实践的理念以包括思辨的知识,而是以思辨的立场来审视实践的问题。以理论认知方式建立形上学的普遍原则,这是西方传统哲学形上学的一个特点。西方哲学中种种二元分立的观念,都表明了这一点。康德明确区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指出知识领域不允许有超验的对象,宣告了以理论认知方式为前提的形上学的不合理性,转而以实践理性为基础重建形而上学。这是康德的真知灼见。但他并未摆脱西方哲学的理论传统。实质上,他在实践理性的领域中仍然使用了理论的原则。在这里,包括道德感在内的一切情志内容都被视为具有偶然和相对性的“实质”,道德法则作为纯粹形式的原则乃在人的自然实存本性之外另有来源,而作为道德法则之本原的意志自由,保证至善之可能的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皆为一种无法为经验、实存内容所实证(如实证知)的理论假设(或悬设)。这样,哲学概念的澄清和传统哲学理论原则的反省恰恰在实践领域内更集中地暴露了古代以来形式与实质的矛盾。按照上述原则,一方面,我们不可能由知识、事实的判断合法地推论出道德和价值的普遍原则;另一方面,实践理性所设立的道德原则,由于其无人的实存性情态生活的根据,不能为人的情感生活所实证而流为抽象的形式原则。这样,抽象化了的道德原则便落在了同样抽象化了的相对性的“实质”之外。近代以来西方社会思想中的契约论思想,当代哲学中甚为流行的约定论观念,正可看作是此种理论原则的衍生物。既然社会性的伦理原则成为在人的情志内容之外的人为设定而无人性的基础,不能为人的心灵生活所亲切体证,那么,它便不具有实在的意义和普遍性客观性的效准。近代以来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兴起,现当代哲学拒斥形而上学,转向内在性、私人性,诉诸仅具有相对性意义的“实质”,都与上述哲学的观念有关。当代人文学者一般都把当代价值相对主义思潮的流行归因于寻求理性统一性这一启蒙方案的失败。表面上看,这是不错的。但是,近代启蒙理想所导致的事实与自由、形式与实质的分立,恰恰是西方传统理智化精神彻底化的结果。而现当代价值哲学转向内在性私人性,突出差异,表面上似乎是对启蒙思想和现代性的反动,实质上,这种反传统,恰恰表明了它与传统精神的一种内在关联。

这样看来,超越此种价值与事实相分裂的观念,乃是我们理解价值真理性的关键。当我们认定一个抽象事实领域时,实质上已经表达了一种价值的立场——人类中心论的立场——对象在其自身中无价值可言,它只是相对于人才有了价值:有用性。我们今天的行为、思想已经深深地为这种观念所浸透。所谓“人是万物的尺度”、“人化自然”、“人为自然立法”,皆表现了这一点。实际上,这种“有用性”恰恰是在事实与价值抽象对峙前提下造成的事物的非价值。相反,依照中国道家的观点,事物之“无用性”却正表现了它自身的价值。因为此“无用性”恰恰排除了事物自身以外(人为)的尺度而可以自身的尺度实现其自身存在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事实的客观性,如排除在它之外的外在价值尺度而言,就是它本身存在的“应当”。一物事实意义上的“真”在其实存的表现里就是“它自己”。中国古典哲学里有“体”、“用”这对范畴。“体”、“用”近似于但却不同于西方哲学里所说的本体与现象。“体”非在逻辑、认知意义上所抽象出的实体性。“用”是显象、流行,类似今语所谓作用、功能。一“物”在其显象、流行或其功能表现中即是它自己(“体”)。所以,中国哲学家称之为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事物即流行而现其真常,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观念。但是,任何使这种显象和流行僵化、滞著为一种(主观)任性所要求的抽象“质”的智化作用,都被认为是一种对“体”的蒙蔽。在这个意义上,“体”只可说是一种“无”性。能够即万有之流行而“体无”者,方可谓之圣人、真人。由此可见,作为“体”的“无”性,实又为一对内在性、任性的超越性或客观性。在这个超越的“无”性中,事物才有其真实的存在。这种观念,我们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功能作用超越性”。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的使用其实是很普通的。我们可以从一个教师对其工作的尽职尽责,对学生的爱护和有效的教学等表现中得出“这是一位好教师”的判断。我们之所以不会怀疑类似判断的客观性、真实性意义,乃是因为此类价值判断的日常用法中已本然地超越了事实与价值的抽象对立。可以看出,在“教师”这一概念的“体”性中,实已蕴涵了对它的“用”的内在要求,尽管我们从现实中不可能列举出这“用”的显象的全部。在中国哲学里,善、道德法则就是这样一种“功能作用超越性”的观念。

从这个意义看,价值的“真”,并非一种形式的、抽象的设定,确切地说,这个“真”,就是“真实”、“实有”。儒家的形上学,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诚”。诚是一个标志人性或人之存在价值实现的概念。诚的字义是“真实”。朱子《中庸章句》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王船山《尚书引义·洪范三》说:“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无有弗然,而非他有耀也。若夫水之固润固下,火之固炎固上也,无待然而然……。”诚即实、真实、实有。在这里,“真”的内容与“应当”是相互涵摄为一的。“诚”就是“是其所应是”。这个“诚”,不仅包括人,也包括物。《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又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就说明了这一点。事物在其自身展开中完成并具有它的“所是”,就是“诚”,就是“真实”。所以,这个“诚”包涵着内在一体的两重意义:实现义;真实义。强调事物在实现其“所是”中而真实地具有这个“所是”,这是中国哲学基本的价值观,亦是其基本的真理观。黑格尔在《逻辑学》里讲到过,“真”或真理的涵义即事物“是它们所应是的那样”。海德格尔也说过,真理即存在去掉遮蔽的自身开启(显现)。这些观念,很接近中国哲学上述看法。

由此看来,我们所持的抽象事实的观念,并不具有先在的性质;而由这一抽象事实的观念我们恰恰可以从另一方面领会到,人的实存生活中可以分离出一个不同层级的共通性、普遍性这一特征。现代生活中无处不在表现出这种事实抽象的效用性(便利性)。比如由易货到金属货币、纸币以致信用卡,这是一个不断抽离存有之个性内容而达共通性的过程。抽象的层级越来越远,致使它完全模糊了其起源而成为与个体存有完全无关的东西。由此,一切社会共通的东西都被视为为了便利的设定,而失去其“真实”的意义;而同时在实存中亦不再有“共识”,而仅剩下“内在”和“差异”。这种抽象的便利使人更多地面对“现成”而无亲历意义的陌生世界,现代生活中人际关系的隔绝已使人存在的“真实”意义大打了折扣。当代一些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反对抽象事实的观念,但却又由事实与人的价值认定相关而进一步否定存在着事实的真理(确定性)。实质上这种观念,是以事实与价值分割所形成的抽象内在性为前提所得出的结论,已是本末倒置,落入第二义了。

这样我们可以理解人在价值问题上的一种矛盾处境。一方面,人、物皆是其所应是(诚)。这个“是”,已包涵有超越个性实存的共通性在。另一方面,人又不同。物在它的直接性存在里,无不“是”其自己(狗不会违背狗之性,树不会违背树之性),它无不“在场”。物作为“事实”有确定性,从实现的意义上,它也已然是“确定了”的。《中庸》所谓“诚者物之终始”,对这一点说得再好不过。人却不同。人的实存现实总是:他面对着越来越复多的未经亲历、已然“安排”好了的、既成而又陌生的周遭世界。规范性的名言、符号好象皆是由外而至且压抑着人的抽象设定。人性的觉醒似乎总是从摆脱压抑、寻求解放始,但时过境迁,往往发现这“解放”的追求也不过又是一种随波逐流,因而一无所“是”。人总“想有个家”,乃因其总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正是“现代”的一种生活情态。规范性与内在性的相互外在,确乎是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

人的个体生存与共相性存在的可分离特征,使人们习惯于从外在设定的角度看待规范性,从而形成根深蒂固的私人性和内在性观念,同时也造成规范设定的任意性。从上述价值“真实”性的角度看,这种观念是很成问题的。与其价值观相一致,中国哲学的人学很注重个体与内在性的意义,这一点,由一个很独特的概念——“独”——作了很好的表达。儒家讲“独行”、“独其心”、“良知即独知”;道家讲“见独”、“独化于玄冥之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这个“独”,是彻底的无所依傍的内在性、独特性,标明了内心生活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但它却是非与他者隔断的“孤独”。相反,恰恰由这个彻底的内在性与独特性,绽露了人之所是的那个共通性。在《庄子》里,正是那具备“独知”的得道者之间,才能够达到那种“目击而道存”、“相视一笑,莫逆于心”的圆融无碍的沟通(这当然不仅仅是现代人所说的达到“共识”而已)。《荀子》也说:“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诚中形外,这个“独”,也是内与外之统一。在那种内、外对峙的分裂的意识中,一方面内在性是一个被抽离共“通”性内容、无任何持存恒久性的感觉之流(此颇似佛家之无常),所以不具实在、真实的意义;另一方面则是仅仅为了实用目的而设的抽象规范性,亦无实在的意义。人需以教育来成就。这个教育,由此便仅仅成为由外铄所塑成者。教育的塑成,便缺乏“自我”的内容。所以,那个深恶抽象理智之确定性的后现代主义就很怕“自我”这个词。但他们似乎不曾说明,在上帝之死、父亲之死和“自我”之死之后,人还能有什么?在“独”中的人,情况就完全不同。在这个“独”中,人才能达到真实的自由,魏晋名士称之为“达”。“达”即“通”。他们追求“达”而深恶“作达”。盖竹林名士之“达”,乃其“玄心”之显现,有其内在的规则尺度,而非感性的放浪恣纵。“作达”,乃外在的模仿,流于形色感性之放纵,已非己有,失却其“独”,故无真实、自由可言。此犹如一件艺术品。艺术的美,其价值的普遍和永恒亦正内在地显现于其不可复制、模仿的独特性中。仅仅感性的刺激和抽象的理念,皆无真实性,因而亦无价值可言。

这种内在性与“通”性相圆融的“独”的价值实现方式,使中国哲学对规范性和道德法则具有全然不同的理解方式。就个体存在而言,他一开始所面对的世界当然是一个既成的世界(规范、符号皆社会所给予者)。但是,从“独”这种本然的存在状态而言,一方面,个体的人之教养使之能以原创性之态度面对此规范性,规范性并非无关乎人之个体实存的外在设定。如《中庸》所说,“道”实在是“执柯伐柯”、“以人治人”,为人当身的本有之“则”,故以夫妇之愚、不贤,皆能知能行。朱子说得好,人心虽为一浑然之体,但却“具众理以应万事”,仁义礼智种种伦理规定,实即人心那个“独”固有之品节的显现。所以,人行之中节,乃可达成人格内部之和谐(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规范性便不仅是一种设定,同时亦是与个体存有相关之真实。另一方面,这种观念也排除了对规范的约定俗成的理解。“约定”是一个实用性的观念,而约定可能形成一个与人相悖的极有害的规则。中国古代哲学家根据其前述价值观念,强调“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董仲舒语)。这从原则上否定了规范设定的任意性。

“独”之真实的价值实现,首先要求独特性的个体性表现,但它内在所保有的“通”性,使它非脱离开它的具体社会生活情景的抽象的“单子”,相反,它要在具体的历史性中达到其独特性和超越性的双重实现。这样,价值的真实性便在一种历史性的观念中既保有了其相对性的意义,同时亦具有了客观的效准。从孔子开始,中国哲学便深具此种历史意识。龚定庵“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一语,可说是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精神的一个恰当概括。人既非一个在自然中(如自然物、动物)实现其先定之所是者;同时,又非一天然圆满的存在者(如神),而是一历史性的存在。历史性这个概念,首先肯定了人的当下不可重复性的特殊性内涵;同时,又蕴涵了生生不已的创造性的意义。孤立的内在性只是一个感性之流和抽象的点积性,不具创造性,因而亦无历史性的意义。在这个历史性的观念中,人乃是置身具体的历史处境而与世界互动地构成一个整体的“独在”。儒家讲“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名者……所以真物也”(董仲舒)。又讲,“君子思不出其位”(曾子),“君子素其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焉”(《中庸》)。“名”所以能够“真物”,乃在于这“名”既非一个单纯事实的称谓,亦非作为抽象的个体之外的实用性规范。人在其实存状态中,皆通过作为具有不同分位的一员而与整个存在的世界整体动态地关联为一体。这些分位或由自然所赋予(如父子、兄弟);或由选择所形成(如教师、公务员);或由历史的际遇所限定。然而在这些个具体的角色定位活动里,扬弃和软化了那个“名”所具有的社会既成性(道家称作“伪”,儒家称作“蔽”)意义,这“名”乃成为那个历史性中的“独在”之自身超越的内在普遍性要求。所以,在具体有分位规定的历史情景中,人才能达到“无入而不自得”的自由。《老子》也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当然,老子这里是把“仁义”等伦理规范看作了既成性之“伪”的代名词。而在消解了规范的现成外在性之后,“名”所要求的,恰是人心“独在”所呈显的整全的德性(父慈子孝等)内容,在这“名”(即“知止”或消除了伪蔽之“名”)中所成就的普遍性的德性,亦正是个体存在之真实的自己(“百姓皆谓我自然”)。这样,规范性便非外在的抽象规则性,它在人的道德活动中不断地外显为“名”言之品节,同时,又不断地扬弃其现成性而复归于人的个体存在的整全性。由此,善的价值理想便非割断其历史性的抽象实体,而成为在其生生创造历程中点化或活化现实的超越性力量。同时,这种形上本体作为一种功能作用超越性,亦由于与人的内心生活的质量相关,而可以不同层次地为人的情志生活所体证(或曰“实证”),因此可以在人的内心生活中成为其安身立命之本。用现代新儒家的话说,就叫作“内在而超越”。

由此看来,价值的真理性,既不存在于与共在性相对峙的抽象内在性中,亦不存在于抽象的形式普遍性中,而存在于二者互为对方的内在统一性中。但是,这种统一性绝非预先设定之分别的统合。当代西方哲学家关于是否存在共识和沟通的争论,实质上早已预定了坚不可摧的现成抽象个体和外在主体间的对峙。在这种对峙中,我们无法找到价值的真实,无法对人类真正好的和有害的东西作出有效的评判。失去这种真实性,人类的生存将失去它应有的深度和意义。西方文明在近三百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使得我们必须通过学习西方来谋求自己国家的现代化。但是,现代化同时包含着现代生活意义的建立。佛教里讲“转识成智”,又讲“一念返照,全体圣心”。生活的真与假、善与不善,只在蔽与无蔽之间。我们不能改变现代化的进程;然而我们却必须追溯这种现代生活的起源以清醒地认识这一进程本身所造成的意义缺失之原由。超越抽象理智化所导致的价值与事实的分裂以及价值原则的外在化、形式化,重新唤起人类精神那种本有的历史性和整全性意识,赋予人类存在以整体性和统一性的意义,才能摆脱相对主义的梦魇,重建生活的真实和意义。对此,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价值真实性观念或许可以起到一种补偏救弊的作用。

绝对的真理与方法

现代西方哲学拒斥、批判传统形而上学,其中的主要之点是对传统哲学的绝对主义、一元主义的批判。“语言转向”、“生活世界”转向和“后哲学文化”等重大的哲学变革和主张,充分展示了人类话语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形式的多样性及其不可通约性,看来相对主义的结论是必然的。但是,在我看来这里包含着对哲学理论性质和哲学功能的混淆,相对主义可能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智慧和文化观点,但却不是一种好的哲学,因为从根本上说哲学就是形而上学,是绝对的真理与方法。

现代西方哲学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和消解,确实取得了许多积极的理论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哲学的使命、功能和作用的现代理解。按照马克思和伽达默尔的看法,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根本缺陷是理论和实践、沉思和行动的分离。这一方面导致哲学脱离生活世界之根,陷入无限反思的追逐中,难以找到生活需要的最终真实;另一方面理论和沉思固有的实践性要求又总是包含着规范生活的强烈冲动。哲学理论一旦获得意识形态或权威话语的力量,哲学就成为消灭差异性,制裁非理性的专制力量,用中性的说法是“以理杀人”,罗蒂说这是“学科帝国主义”或“概念帝国主义”。

哲学的这种文化霸权来自于知识和权力的复杂交织,并不完全是哲学自身的罪孽,而传统哲学的理论形态和思维方式却也难辞其咎。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始终存在着精神物质化、概念实体化的倾向,哲学反思获得的概念认识总要被投射到外部世界之中作为实体化的本体而存在,似乎只有如此哲学真理才有坚实的对象基础,其结果是实体本体成为外在于人的异己的神圣存在。这种实体本体论的形而上学根源于西方哲学知识论的思维方式:哲学知识也是对象性的知识,是对某种实体本体的描述或反映。其实这种本体乃是超验的,是思辨构造的东西,它可能有逻辑存在的理由,却不具有经验存在的实在性。由于错误地把本体物质化、实体化,哲学规范成为自然定律一样的强硬规范,并且是绝对规范,因而隐含着成为某种“帝国主义”的危险。

哲学的基础主义、帝国主义或绝对主义也根源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成见,智慧、知识和真理是分成等级的,愈是普遍的、抽象的,愈是智慧的、真实的。实用的技能和影像中的世界不是智慧和真实,而理念的回忆和关于事物普遍原理和原因的知识才是最高的智慧。按照这种看法,哲学对其他文化形式和人类活动方式的统治就是合理的,哲学王或哲学家理应享有至高无上的文化特权。这种贵族式的哲学傲慢必然受到现代哲学家自由、平等意识的反抗,哲学不是一级真理,哲学不能给其他知识和伦理生活提供绝对的基础,哲学只是多种文化形式的一种,更激烈的说法称哲学是无意义的胡说。我认为,现代哲学对哲学功能、作用的限制是正确的,哲学与其他文化形式的关系应当作相对的理解,哲学相对于其他文化形式说并无天然合理的特殊效用和权力。

从哲学的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上我们可以接受相对主义的观点,但却不能接受哲学相对主义。哲学上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非理性主义等否定性哲学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相对主义的原则是否也是相对的,怀疑主义是否也怀疑自己的主义,非理性主义只能理性地言说,这并非仅是逻辑上的讽刺和机智,而是关乎哲学理论性质的根本问题。

合理的哲学形态只能是肯定性的、建设性的、绝对主义的形态,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拆解和解构等只能视为有益的哲学评论或哲学批评,而不是哲学理论形态。原因是哲学在本性上即是人类思维的绝对性维度,正是因为话语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样式等是相对的、多元的,人类才渴望获得对生活和世界的某种绝对理解。哲学真理不是具有更高概括性、更大普适度的科学真理,它是非对象性认识因而是绝对的真理。

按黑格尔、斯宾诺莎和庄子的看法,绝对是全体,因为不是全体就有与之相对的部分;绝对是无限,无限不是量性规定的“恶无限”,而是没有外在的它物限制;因而绝对是自由,无限的全体才是自决、自由的。绝对就是庄子无限神往的无待无凭的绝对自由。哲学思维的绝对维度就是人类自由的理想。

建立在主客体二元区分和对立基础上的对象性认识只能是相对的认识,因为它已先行设定了在对象之外的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对立,从而对象性认识是不包括认识主体的有限认识。企图在对象性认识的方式中去获得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并构造某种世界观的理论,就是企图把认识主体抛出世界之外去观察世界。这虽然可以解释为通过认识的超越性来实现,而不是真的把人抛出世界之外,但终究无法摆脱萨特指出的对象性认识的疑难,比如以对象为认识对象,再以认识对象的认识为对象,进而以反思对象性认识的认识为对象,这将导致认识的无穷倒退,最终也无法达到对象性认识与自我意识的统一。所以,以自然科学思维方式建立的世界观理论既不是自然科学的真理,因为它超越了自然科学的实证性规范;也不是哲学的绝对真理,因为它是有对待的有限的认识,从而它真的是无意义的胡说。现代西方哲学对冒充科学的形而上学的批判是正确的。

以二元对立的自然科学思维方式不能获得绝对的哲学真理,但还存在着黑格尔所说的较高的思维方式、绝对的方法可以获得哲学真理。黑格尔认为,思辨的方法或辩证的方法就是绝对的方法、无限的认识方式。按照黑格尔,思辨的方法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克服对象性认识的弊病,一是思想以思想为对象,从而哲学认识就是自我意识,哲学意义的反思,是思维逻辑的自我展现和自身澄明,思想以思想为对象,已消融了自然意识的对象性、外在性,在思维和存在同一性的基础上可以获得绝对的哲学真理。二是思辨的方法或辩证法不是主观的方法,是认识沉入思想内容、按照思想内容自己运动的逻辑获得的理论自觉,所以就没有了主观方法与客观内容的对立,甚至可以说辩证法就是无方法,即无可以主观任意使用的方法,从而才能面向事物本身,把握思想内容自己运动的绝对真理。

哲学追求绝对真理必得有不同于自然态度思维的绝对方法的保证,这也是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根本意义。思维总是对什么的思维,思维必有对象,看来对象性思维是思想的本性,这是难以避免的。但是,日常生活和自然科学的自然态度思维超验地设定了对象的客体性和外在性,因而必须加以还原,同时还归于内在的意识之中。而内在于意识之中的思想对象可被理解为意向性构造的产物,从而现象学牢牢地坚守着意识内在性和自明性的直观视野,力求获得严格科学的哲学真理,亦即绝对的哲学真理。

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在自觉意识到自然科学思维方式局限基础上对绝对方法的探寻,二者都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批评,辩证法和现象学方法并未获得人们公认的绝对的哲学真理。但是,雅斯贝尔斯的看法也许是正确的,“哲学所追寻的确定性,并非公众意见一致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而是一种内在的确定性。它是一个人以其整个存在所参与的”〔1〕。绝对的哲学真理只是关于绝对的真理, 是每个人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整个存在的领悟和体验。绝对的思维指向绝对、领会绝对却并不能保证对绝对作出绝对正确的言说。

几千年来哲学家们追寻的绝对是什么?是对整个人类认识作出最终解释的阿基米德点?是普遍的人类意识机能共有的基本结构?是对人生意义作出最终解释的伦理支点?还是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寻求的社会同一性?只要哲学存在着,就必然是以绝对的方法寻求绝对的真理,尽管它是关于绝对的相对理解,因而它只能显示、启示、教化,而不能强硬地去规范人们的生活和思考。

形而上学与形上境界

“形而上学”的意义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第一哲学”。按亚氏讲,它是研究“存在本身”的学问。但对“存在本身”的研究,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中就有了,巴门尼德第一次将存在列为其哲学的核心概念,认为哲学之路在于理解“存在而不能不在”,并将其理解为“真理的道路”。至于存在本身是什么,在巴门尼德哲学中并未得到逻辑的分析,而是得到了诗化的描述。所以说在这里对存在的觉解主要是以一种形上境界的形式出现的。

存在之形上境界,为人之安身立命之所。人只有不断地回归于和寓于此所,才不致于为虚妄的意见左右而彷徨。这些想法在巴门尼德著作中已有显露。形上境界作为人的安身立命之所,是一切形而上学的起点和归宿。但它本身尚不能单独构成形而上学,因为形而上学必须有形上之知,形上境界只有与形上之知处于张力系统方能彰显自己。真正的形而上学是从把形上境界的内容化为认知对象加以规定之时产生的。其最典型形态便是柏拉图的理念论和亚里士多德的实体之学。如果把知的产生归为知性,知的运作原则归为逻辑,那么,知性及其逻辑就成了形而上学的另一支撑者。所以西方形而上学产生和延续的支撑因素有二:一为人对自身安身立命之所的体证,即形上境界;二为知性及其逻辑。前者为形而上学的内在基础,后者则是形上之境彰显自身的环节,它向人保证形上之意蕴以真理和有效性的面貌显现出来。

在康德以前,哲学家们坚信知性及其逻辑胜任对形上意义的彰显,而没有看到它们所固有的缺陷。当时,形而上学领域已经是一个“纷争不息的战场”(康德语),但人们均未曾想到这“纷争不息”源于知性及知性逻辑之蔽。

对知性的彻底反思起于康德终于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所以运用知性同时又对知性无知,关键在于没有进入其先验领域进行分析。而这恰恰是康德哲学的优势。何谓知性?康德将其理解为成就知识之能力,具体说是运用知性范畴综合感性的“先天综合”能力。康德的理解,表面看似一家之言,但实为对整个西方哲学知性意义的一个总结,是有普遍意义的。从康德抽绎知性范畴的角度看,他是把形式逻辑隐含的先验意义(知性范畴)作为知性活动的原则和规律看待的。所以他所谓的先验逻辑表达的无非还是形式逻辑的先验意义,两者均为知性逻辑的变种。知性活动及知性逻辑能否彰显形上之境?能否揭示存在之为存在之真理?这在康德哲学中被转换为知性能力的范围和知性范畴对超验理念的有效性问题。康德作了否定的回答。康德称他以前的形而上学为关于理念的学问(这明显是从柏拉图开始的),而理念包括世界整体、灵魂和上帝又是不可认识的。在这里,我们暂且不去追究康德是否意识到了“世界”、“灵魂”、“上帝”诸种理念本身就是对形上之境的知性规定,是对生存整体的分解和遮蔽。而是应强调康德毕竟道出了知性的自相矛盾:它首先把形上之境固化为实体(自然、心灵、上帝等),然后又以知性概念规定它们,陷入了似是而非的逻辑悖论,而这悖论对知性说又是“幻相”。幻相问题的提出表明知性形而上学无法建立。知性及其概念为何对形而上学无能为力?康德仅以“知性概念仅对感性有效”来说明,这充分体现在他所谓“客观演绎”中。但这种说法是以概念和感性、先天与后天的分离为前提的,而这种分离本身也是知性的,因而它难以抓住问题的实质。黑格尔从逻辑上深化了康德的思想,说明了知性的有限性:“就思想之为知性(理智)言,坚持着固定的特性,和各特性间彼此的分别。知性式的思想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自存的或存在的东西。”〔2〕知性对对象持“分离和抽象”的态度, 并固执于这种分离和抽象,因而它的规定必然是有限的。旧形而上学的主要兴趣,在于用这些有限的知性概念去规定无限的“绝对”,而这些有限概念“只表示一种限制,而不能表达真理”〔3〕。

从康德和黑格尔对知性有限性的分析来看,单纯知性的形而上学的弊病在康德黑格尔时代已被揭露出来。这两位哲学家和他们同时代及以后的哲学家一样,都在寻求一种新的途径来表征形上境界以使人回归到自身的安身立命之所。

第一条途径是取消知性、概念和逻辑对形上之境的有效性。康德、谢林、柏格森,在某种程度上包括海德格尔,均有这种倾向。康德通过反省判断力原理成就道德形而上学的信仰;谢林批评概念思维对“绝对”的遮蔽而诉诸艺术直觉;柏格森批评知性活动将时间空间化而诉诸内在直觉;尼采强调酒神精神对日神精神的优先地位;海德格尔批评自古希腊以来的哲学体系遮蔽了本真的生存状态,等等。这些看法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别,但都是要抛弃知性、概念及其逻辑,抛弃知识论的主客二分和传统意义的真理观,寻求一种形上境界的无蔽彰显。另一条途径是黑格尔尝试的。按黑格尔的观点,形上境界要彰显自身,必否定自己进入差别性之中,因而知性以及由知性源起的概念、规定、定义等是必要的。旧形而上学的问题不在于运用知性及其概念,而在于停留于知性上面,认有限概念为终极之物,没有看到它们仅是需要扬弃的环节。黑格尔称此为“知性思维”。哲学之为概念辩证法不是要取消知性,而是要抛弃知性思维。黑格尔在《哲学全书》中讲到逻辑概念和真理包含知性、辩证理性和思辨理性三个环节。把知性作为第一个环节意在说明形上境界的彰显唯有通过知性及其概念方能达于真理,说明黑格尔仍想在概念前提下克服知性之蔽。思辨理性作为辩证法的意义恰在于起于知性又扬弃知性的双重化过程。这里的双重化过程之所以不会陷入相对主义,关键在于理解概念、规定的限制,作为本真存在的否定性,是本真存在的“自身发展”,因而否定中包含有自身肯定。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即是本真存在自身发展的逻辑系统。黑格尔不承认在这逻辑系统之外有一本真状态,而是认为存在之为真就在于这逻辑过程的全体。

但是我们不能把真理是过程的思想发挥到极致,把真理看作概念的无穷发展。其实,真理之为全体,在具体的逻辑环节上仅是自在或潜在的,只有到了概念发展的终点——绝对理念阶段,才达到了自在自为的展现,达到了一种透明性。这个逻辑发展的终点既是逻辑的,又是超逻辑的。它是一种理念对自身各环节之全体的一览无余的观照,因而是一种透明的形上境界。逻辑学终点的独立意义恰在这里。但这种观照与体证并不游离于逻辑过程之外,而是与逻辑过程共生共存,处于一个张力系统之中。所以黑格尔把它比喻为“一个老年人所说出的格言”,其中包含着他全部生活所体察到的意义。

黑格尔所达到的直观的形上境界在黑格尔哲学中并未得到进一步的阐明。胡塞尔的现象学恰恰对这直观的意义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胡塞尔试图说明,真理的明证性仅是直观的明证性,因此,一切概念的合理性与否都只能回归为直观的明证性来检验。一切知性思维及其概念体系之所以矛盾百出,就在于对这明证性作了无效的超越。这就需要现象学的还原,给予它们“无效的标志”。从直观明证性出发求取本真,是现象学的基本原则。

黑格尔和胡塞尔所能成就的形而上学是否还是一种知性形而上学?这个问题的复杂性需要我们从两方面回答。首先要把知性规定为分析性、把知性概念归为有限概念说,它们不属于知性形而上学。具体说,黑格尔通过寻求知性概念的非知性综合,胡塞尔通过寻求知性概念的非知性基础,扬弃了知性的遮蔽状态,成就了一种无蔽的境界。但从另一方面说,它们与知性的联系也十分明显。知性的根本任务便是寻求知识的确定性,就这一点看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哲学恰是知性目的的达成,而这目的又是知性实现不了的。因为知性从确定性寻求开始,必陷入不确定性。是否可以这样说:知性的目的恰在知性的扬弃中得以实现,概念辩证法及形上境界即为此种扬弃。但切不可把这种扬弃理解为绝对否定,毋宁说它是知性的最高点,是知性的真理。知性发展到最高点扬弃自身进入自己的真理。

通过这种扬弃,知性得以现身的主客二分状态亦得到融合与消解。知性通过意志冲动不断产生主客二分,又试图通过求知扬弃主客二分,这种自相矛盾使知性摆脱不了主客二分状态,无法成就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哲学正是通过“实体即主体”、明证性即事物“自身被给予性”等观点,实现了主客的融通,达到了知性所追求的目的。

不管黑格尔和胡塞尔哲学的一些具体环节有多少牵强之处,但应该说它们达到了形而上学的一个崭新的形态。形而上学之为学,必有知,所以形而上学作为知识形态不可避免。按传统的说法,知有直觉之知与逻辑之知,逻辑之知的最高发展是概念辩证法,直觉之知的最高发展则是概念辩证法隐含的以及现象学直观所能成就的形上境界。前者可称为概念的或外在的形而上学,后者可称为一种直觉体悟的内在形而上学。

形上境界作为内在形而上学是人的精神的家园,而形上概念的建构与消解均为保证形上境界的完满,保证人的精神有所依归,因而是形上境界自身的彰显。消解是对建构而言,虽以形上境界为基础,但是在外在形而上学层面进行的,因而只有特殊概念、特殊知识的消解,而不能有概念本身、知识本身的消解。否则就不存在外在概念形而上学层面,也就不存在消解的可能。如果我们说“消解知识本身”,这是可笑的。因为消解本身的程序和原则即是知而非无知,消解的有效性本身就成立于知。这说明消解的限度必在知及其概念之内。知必有主客二分及统一,因而我们要消解主客二分这个前提亦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你这样运作时,你仍然是一个主体。因而我们只能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这也是事实)达到主客统一,而无法消解主客二分。那么,我们能否消解形上境界?我认为更是不行的。因为我们之所以消解某种特定形而上学,往往是因它本身及其效果遮蔽了形上境界,使人无家可归,因而它的意义往往是去蔽而澄明,所以它是以形上境界的存在为内蕴的。即使有些人的消解没有这形上境界为内蕴,消解形上境界也是不行的。假如没有形上境界,不需要消解。假如有形上境界,旁人又无法消解。人只能消解他本人的形上境界,但他本人又没有。可见,消解形上境界本是不可能的,正像要消解一个人的自明性的感觉一样不可能。

形而上学的消解因而是在讨论知识的时候,在外在形而上学领域内进行的。因而它和建构一样,适应于形而上学的特殊形态。具体说,形而上学的建构只能建构一种特定的形而上学,如历史上出现的实体之学、神学、主体形而上学等等,形而上学的消解也只能针对这些特定形而上学形态。如果对形上之知本身、对真理、合理性、确定性等进行消解,就会产生上述的自相矛盾。因此,正像形而上学的建构有一定限度一样,形而上学的消解亦应有同样的限度。较明智的做法是应该明了哪些可以消解,哪些不可以消解,否则我们会陷入连“消解”也要被消解的地步。

当然,上面的说法并不意味着取消消解活动的意义。它是形而上学运动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形而上学的建构必然要通过知性将人的生存基础凝化为某些概念或概念系统,如实体、本体、数、神、理念、至善、绝对等等概念及其论证系统。这些概念是知性概念,是有限的,但被绝对化了。它们遮蔽了人,限制了人的自由自主性。这就需要消解,消除遮蔽而达到澄明,扬弃限制而达到自由。同时,我们亦可以对知性逻辑造成的知性思维方式的某些形态进行消解,以开启某种新的思维方式。这些消解活动都有重要的学术和社会的价值。但我们不能过高地估计这种价值,不能把它放在形而上学的建构之上,变成哲学活动的价值所在。我们应该尊重几千年来无数哲人的精神劳作。其实建构和消解作为外在形而上学的两个环节,都是在彰显着形上境界,都是在不断追求着人的本真存在。这是它们共同的意义。

如果把形而上学的建构看作将形上境界凝化为知(包括概念及其系统、方法)并将其绝对化的过程,那么形而上学的消解则是将这种知相对化的过程。因而消解过程往往出现相对主义。人人都会承认,形而上学建构中是将有限概念绝对化了,因而产生了知性之蔽。相对主义恰恰在于克服这种知性之蔽。但实质上,相对主义恰恰是在对知性概念的进一步的知性分析的基础上产生的。知性的有限概念在分析中必陷入亦此亦彼的背谬之中,这样就打消了这有限概念的固定化的中心意义,导致相对主义。就相对主义建基于知性分析说,它和绝对主义一样,也是知性的,具有同样的知性之蔽。前面我们说过,知性是一种分析性。它完全有能力将一个对象作为中心分解为不同的因素而取消这个中心,这就走向相对主义;但同时它也会将这不同因素本身固定化、绝对化,成为僵化之物。无论相对主义还是绝对主义,同为知性,其价值是一致的。外在形而上学便是在知性的不断建构和消解中运行。

那么,人是否总是停留于知识形态,在形上概念的不断建构和不断消解中流连呢?其实,人无论是进行形而上学的建构还是消解,都在澄明自己的形上境界并回归为这精神的家园。外在形而上学只有回归为形上之境才有意义,才扬弃了知性之蔽,才不致于成为一系列无意义的精神劳作。反之,内在形上之境也只能在外在形而上学的不断建构和消解中成就自己,因而外在形而上学又是无法取消的。一个自由和独立的人总是在这内外形而上学的张力系统中生存。

相关主义

(1 )近年来西方哲学中最令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而且它对我国哲学界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两种版本,即法国的后现代主义和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别,但其共同特征是主张相对主义,反对客观主义。

相对主义的批判矛头指向启蒙时代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这种哲学传统将客观主义当作梦寐以求的理想。启蒙哲学追求知识的客观确定性,力图为迅速增加的各门科学知识提供一个牢固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就是解决康德所谓“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客观主义心目中的理想知识是日臻完善的自然科学,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被视为知识的典范。启蒙哲学家们相信,全部人类知识都应该而且能够像物理学那样客观和精确,都应该而且能够具有物理学所具有的那种普遍性和必然性,都应该而且能够被数学化为某种完善的公式或方程。完善的知识应像2×2=4那样为所有人理解和赞同, 而达到这种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理性。客观主义相信人类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并且坚信理性能够发现这种知识的基础。这种从笛卡尔、洛克到胡塞尔、罗素的客观主义也被称为“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

(2 )主张知识具有统一的基础而且确信哲学能够给所有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这对所有启蒙哲学家们来说是共同的。但是,一旦涉及这种“合理证明”的内容,这些客观主义哲学家们之间的争论就出现了,而且他们的观点是互不相容的。例如,在认识论方面,洛克认为知识的基础是经验,康德则主张它是先验理性;在道德哲学方面,边沁和密尔主张“功利主义”,康德则坚持“义务论”;在政治哲学方面,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平等,诺奇克主张正义在于捍卫个人权利。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支配西方近现代哲学演变的基本矛盾:哲学家们对“合理证明意味着什么”具有一致的观点,但他们提出的“合理证明”却是不同的和互不相容的,而且不存在一个更高的合理性标准来裁决这些哲学争论。

启蒙时代的客观主义理想是给全部知识以合理的证明:认识论给科学知识以合理的证明,政治哲学给国家制度以合理的证明,道德哲学给伦理法则以合理的证明。但是,它们都没有能够提供出它们所曾承诺的那种证明。在这种意义上,启蒙的理想失败了,全部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历史演变揭示了这种失败,当代西方哲学中永无终结的争论在继续证实着这种失败,而相对主义的盛行正是这种启蒙理想失败的时代反映。

(3)客观主义植根于自然科学的肥沃土壤, 但希望在所有知识的土地上都开花结果。另一方面,半是出于诱惑,半是来自压力,人文社会科学长期以来也一直向自然科学看齐,千方百计地为历史寻找某种公式,为社会生活开列某种方程,将自己改造为像物理学那样的“精确而客观的科学”。但是,人们能够一致同意的历史公式和社会方程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即使有人杜撰了某些公式或方程,它们对社会历史也毫无效用。在物理学中可以形成整个科学家集团都一致同意的“范式”(paradigm),但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根本办不到。人们逐渐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别。自然科学的存在以消除主观性为前提。相反,主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不仅是不可消除的,而且它本身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得以形成的根基。

以物理学为知识模式的客观主义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失败导致人们承认人文社会科学应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合理性和知识标准。但事情不止于此。当代哲学家们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论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主观性是不可避免的,而是声称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客观性是不存在的。“追求差异”成了所有后现代主义者都紧紧跟随的共同旗帜。启蒙哲学家们曾为主观性和差异性而痛苦不堪,当代哲学家则以宣扬主观性和差异性为时髦。知识模式以及哲学家关于知识的观念都变化了。客观主义的衰落和相对主义的兴起是同一个哲学演化过程的两面,而相对主义流行的主要领域是人文社会科学。

在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轮盘挣扎是现代哲学无法摆脱的梦魇。如果说代表启蒙理想的客观主义对客观性的要求太高了,它根本无法实现,那么现在流行的相对主义的问题则在于它完全放弃了对客观性的追求。

( 4 )“相对主义”是一顶令人不安的哲学帽子。 即使像罗蒂(Richard Rorty )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也不愿背负“相对主义”的恶名,而将自己的观点称为“种族中心主义”。问题在于,换个名称不等于摆脱了相对主义。我认为,真正克服相对主义的关键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

我们应该首先澄清“客观性”的涵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没有脱离人的纯粹客观的经验和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无法将事实的因素与价值的因素截然分开,因此,我们所说的“客观性”就不是指那种超越的自在真理和自在之物。归根结底,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基础”或“始源”问题,它追问知识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原因。既然人文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对“本文”的众多不同解释,而且这些不同解释源自于人的不同主观性和价值观念,那么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就必须回答人的主观性和价值观念为什么东西所决定。

(5)我把这种超越了“相对主义”(relativism )并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寻求客观性的观点称为“相关主义”(relationism)。 这种相关主义以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原则,以意识形态批判为方法,以知识社会学为基本理论。

所谓“相关主义”意味着知识与人的社会处境相关。传统哲学研究知识与客体的关系,用知识符合对象(客体)来证明知识的合理性。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将认识关系倒转过来,用主体性去规定对象,将知识看作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马克思在历史上首次探索了知识与人的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们表达的思想是他们存在的功能,人们的意识、观念和知识为他们的社会生存处境所决定。马克思揭示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历史真理:知识不是符合它所指向的对象,而是符合将它表述出来的人们的社会处境;知识的深层动力不是来自对象的真理,而是来自人们的生存活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文社会科学脱离不开价值因素,避免不了为利益所支配。从这种意义上说,人文社会科学都属于意识形态。如果人文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的,那么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基础的哲学追问就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批判,即揭示人们的社会存在如何并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人的认识。通过这种意识形态批判,可以发现,人们的认识动力不是学理的,而是生存的。认知的迫切性不是产生于对知识的热爱,而是产生于应付生存环境的需要。知识的根本性质是工具性的,它为人生服务。所以,处于不同生存处境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问题,或者对同样的问题有着不同的解答。这种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了一种独特而有效的方法,它的主要贡献在于揭示出决定人文社会知识的东西不仅有理论的因素,而且还有“超理论的因素”。

阐明知识中“超理论因素”的学说就是知识社会学。传统哲学认为,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仅仅是理论的因素,这些理论的因素可以分为形式的和内容的。知识社会学主张,在许多情况下,决定知识性质的东西不是“理论的因素”,而是“超理论的因素”。所谓“超理论的因素”是指人的社会处境、地位、利益、意志、愿望、经验和习俗等等。在知识社会学看来,人文社会科学都是指向实践的,人们的认识与他们对社会生活的参与相关。这种社会参与活动为认识提供了动机,为思想和理论的形成规定了框架,为问题的解决指示了必须遵循的取向。简言之,人文社会科学的真理是历史的,其客观性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关联之中。

(6)相对主义起因于人文社会知识中的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 而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质基本上是为人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知识社会学取消不了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主观性,它只能展示主观性得以形成的条件和原因,将主观性嵌入适当的客观历史关联之中。知识社会学也无法改变人文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它只能揭示知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隐蔽关系,使实质上起决定作用的社会过程从无意识变为意识,使深层的非理性冲动处于理性的了解和把握之下。知识社会学更不梦想彻底解决认识的“遮蔽”问题,它只能扩展人的眼界,增加理解知识的维度,为产生真实的洞见提供更充分的条件。这就是相关主义为人文社会科学所提供的客观性。

本体论的知识化和本体论的相对性

西方哲学走向相对主义有各方面的表现,其中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本体论的相对性观念逐渐流行,成为主导的趋向。这样一种变化与语言转向有直接的关系,总结这一变化对了解西方哲学的科学主义传统的发展和演变,把握其中的实质内容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分析本体论知识化的内容及其在本体论发展中的意义,然后我们论述本体论的相对性观念的产生及其对本体论研究的影响,最后我们将说明这一过程的实质和意义。

本体论的知识化这一变化是从科学主义对康德的本体论观念的批判开始的。一方面它表达了对康德的先验主观性的不满,另一方面它把本体论变成了逻辑语义学的学说。为了说明本体论的知识化这一变革的全部意义,我们首先看一看康德的本体论思想。本体论关系到事物和世界的存在和本质,因此,对事物或世界的反思的把握怎样,本体论的形式也就怎样。在康德看来,世界是在意识的界限内,被反思意识把握为表象的东西。换句话说,世界在本质上就是意识,而不是意识之外的存在者。康德这个思想来自于他真正面对了休谟提出的疑难问题。休谟认识到,对人有意义的唯一世界不在意识之外,而在意识的界限之内。所以康德认为,以往的哲学全部建立在独断的基础上,解决休谟问题的真正出路就是先把事物和世界看作意识,看作意识活动的产物,进一步研究事物和世界如何为意识所创造,这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所以,康德把世界的基础看作是人的自我意识,而不是外在于人的意识的任何东西。世界的真正基础是人本学的。所谓人为自然立法是说在意识自身的限度内,理性为意识的表象立法,而不是为外在于人的东西立法。这样来看,世界的最终基础应当是人本学的。

本体论的知识化是反康德的。弗雷格是新的本体论观念的第一人。他认为,把世界的基础看作是自我意识就会犯心理主义的错误,使人们对客观知识和实在世界的信念成为无根据的意见。他认为,世界的基础应与人的心理活动无关,而只与客观有效的语言有关。弗雷格引起的这一变革,既改变了世界观和本体论的含义,也改变了两者的关系。康德把事物和世界看作意识,而弗雷格则看作语言。世界是语词言说的东西——事物的总和,事物的存在并无一个语词之外的形而上学的存在者,它仅仅是语词有其所指、有其意义的有意义性。有意义的语词是言说事物的,而事物不过是语言界限内的语词本身,语言就包括了一切。一个语词或语句能够有意义,仅仅由于它在语词和语句的关联中就是有意义的,没有任何语言之外的因素能够改变语句的意义和所指。那么,是什么东西使得语言成为客观有效的呢?弗雷格认为是逻辑。

本体论问题在弗雷格那里成了语言学问题,到了逻辑经验主义哲学,这种新的本体论有了相对成熟和有系统的理论,并在理论上有了重要的进展。逻辑语义学成了科学主义的经典模式。逻辑经验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为语言所言说之物。但语言所言说的东西必须有意义,我们不能说无意义的话。决定着语词能否有所说,以及所说是什么的东西是语义规则。事物是由语义规则决定的,而不是由语言之外的东西决定的。既然决定语言所说的东西是语义规则,那么本体论的任务实际上是解决语言形式的有意义性问题,语言形式的有意义性标准就成了本体论的基本内容了。什么事物存在等于说什么语词有意义,可否证实它。

逻辑语义学把本体论与世界观、知识论、方法论统一在一起。本体论是科学知识的本体论,是科学方法的本体论。逻辑经验主义认为,世界是由严格的科学语言表达的东西,特别是以物理学为标准的科学语言所表达的东西。也就是说,在规范的科学语言表达的世界之外,再无合适的理由把其他东西叫做世界了。由科学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就是有意义的科学语言本身,此外再无别的东西。这样的世界是由语义规则决定的,使得表达有意义的逻辑规则或语义规则决定着表达的性质,也就决定着世界的性质。语义规则是使得语言必然如此、世界必然如此的东西,也就是本体论。世界观和本体论在语义学上达到了统一。在这里,本体论和世界观都属于知识论的范畴,本体论以知识表达的形式规则为内容,世界观以合规则表达的语言的意义为内容。同时,语义规则又是一种分析的方法论根据,分析应按照语义规则的要求进行,所以,语义规则的研究也是方法论的研究。由此可知,逻辑经验主义把全部与本体论有关的所有方面都进行了知识论的改造。我们就把从康德的自我意识的人本学到科学主义的语义学本体论这样一个转变叫做本体论的知识化。

本体论的知识化是现代科学主义倡导的第一次总体性的转折。这一思潮在以后的发展中走向了相对主义,本体论研究出现了由绝对化向相对主义的变化。库恩哲学打破了逻辑主义的统治;奎因等人引入了本体论的相对性的观念;普特南等人把本体论的相对性观念纳入到了文化学的解释之中,实现了从语义学到文化学的变革,这是科学主义哲学的又一次重要的转折。

奎因把自己的本体论新观念叫做本体论承诺。奎因认为,一切本体论问题的产生都是基于语言的本体论承诺特性。所谓本体论承诺是说,每一种语言都有它自己的形式特性。如数的语言、神话的语言、物理学语言、生物学语言等,不同语言都有不同的构成特性。当一种语言的构成方式确定了,那么这种构成方式就限定着我们能够用这种语言说什么东西,以及我们怎样谈论这些东西。语言对我们能够说什么和怎样说的这种限定作用就是语言的本体论承诺。本体论承诺是到处都存在的语言现象,有语言就有本体论承诺。奎因认为,语言不是逻辑的王国,而是一个特定人群中能够进行有效谈论的东西,是由有效的谈论所决定的约定俗成的话语系统。人一开口就已经处于某个语言系统之中了。从原则上说,有什么语言,就有什么事物;语言怎样,事物就怎样。本体论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对语言的承诺的分析。奎因反对逻辑主义的语义学观念,把本体论看作逻辑构造问题,他主张语言本身的约定性质,又重视语言的实际效能。关于语言的规范信念就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奎因是从一般语义学的观点出发来看科学的语言,他对专门划分出科学语言的范围不感兴趣,甚至不相信科学与非科学之间有什么原则区别。科学世界观上的相对主义在库恩的哲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库恩发明的世界观分析认为,科学的世界就是科学的范式,它很难按照逻辑经验主义的语义规则加以理解。科学共同体使用同一范式的语言,并相信同一范式中的具体信念是维持科学的常规活动所必需的。科学作为解疑难的事业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语义规则。共同体相信不同范式时,他们可以使用同一语词,但却赋予它与自己相信的范式相关联的意义。库恩的研究表明,我们不可能在逻辑语义学的框架内解决科学世界的规范如何有效的问题,无法从逻辑语义学给予科学的世界观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明。在库恩看来,科学不服从某种本体论,却服从解疑效用的需要。从奎因的观点来看,不同的科学是我们的话语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当我们接受一种科学时,我们也就接受了这个话语系统所承诺的东西,并且按照这个话语系统的承诺方式接受它。当我们接受它时不一定要有逻辑上的理由,但必须能用来进行有效的谈论。

我们看到,在对事物和世界的分析中,库恩、奎因等哲学家已经突破了逻辑语义学的限制,但他们的讨论仍然局限在对语言的构成特性的分析上,特别是他们仍然从与科学知识相关联的角度来看待语言和世界。从知识论到文化学是科学主义的本体论观念的又一最重要的发展。从文化的角度看待科学,逐渐扩大了相对主义的影响,把本体论的相对性观念从知识论扩展到了文化学。从文化学的观念出发,世界的基础就不再是逻辑主义的语义学,也不是库恩的世界观分析,而是科学作为一种文化形式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问题。如普特南和罗蒂就把科学和科学所表达的世界的基本前提看作文化学的。普特南认为,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世界,我们为什么认为科学是好的,科学的世界是客观有效的,这些都是知识论哲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我们接受科学这种话语形式也就接受了这种话语形式所说的世界,这种科学被广泛接受的现实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当我们颂扬科学,给科学加上各种冠冕堂皇的标签时,这是以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对科学的期许作为最后根据的。科学适合于我们这个时代认为“好”的各种东西,合乎这个“好”就是理由,一个能给予这个“好”的各种东西以完美说明的理论是不存在的。罗蒂认为,凡是自称能够给予科学的世界以某种镜式说明的哲学一定是无意义的,迷信科学就是这种镜式哲学产生的原因,并非科学需要一种镜式的哲学说明。

综上所述,本体论的知识化这一发展,前承康德的人本学观念,后继文化语言学的反思。在这期间,世界观发生了两次重大的转变。第一次转变是本体论研究从自我意识理论向语言学的转变,第二次转变是在语言学内,从逻辑语义学的知识论向文化语言学的合理性理论的转变。我们需要对这两次转变的意义作出说明。

第一次转变是一种反思哲学的视界性的转向,从人的自我意识向语言的转向。逻辑主义哲学认为,从人的自我意识来说明世界和作为这个世界的基础的本体论是心理主义的。应以客观有效的基础来重建对本体论的说明,逻辑主义认为,逻辑语义学可以提供这个基础。这次转向的理论形式是反康德的,但它的动机和目标却是康德式的。全部近代西方哲学,从笛卡尔到康德之间的几乎所有有影响的哲学家都有一个理想,都是要建立一个完整客观的世界观,进一步还要为这种世界观提供一个确定无疑的基础,所以需要哲学的本体论。他们都相信,这样一个世界可以在一种科学知识的真理中得到满足,并且认为这个世界的基础是内在于意识的自我意识理论,这一理论也应是一种科学。当弗雷格扭转哲学的方向时,他并不想改变西方哲学的初衷。他认为内在论哲学无力完成这一目标。哲学不能从自我意识的内在论达到自己的目标,而应在逻辑语义学的框架内重新确立这一目标的基础。

第二次转变是在语言的范畴内,由知识论的语言观向文化学的语言观的转向。前者从知识构成的观点出发,把语言看作有认识意义的符号系统,分析科学语言的世界观意义和语义学基础。后者把语言看作人类的存在方式,即我们的生存行为的构成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世界首先是我们必须要生存于其中的东西。因此,世界是由话语结成的有生存效用的东西,或者从它的本质上说世界原本就是生活世界,而科学知识所表达的世界仅仅是生活世界的一个部分,它的存在方式与整个语言系统一定是相互适合的。人真正地相信并愿意生活于某个世界中时,它才会成为真理。如神话的、常识的、宗教的或科学的都首先是这样的世界,当人以那种语言作为生存的方式时,他就会以那种方式来谈论对他有意义的事物和世界。那个世界在作为认识的任务之前就已经由生活决定了,尔后我们才去认识它所言说的东西。

本体论的相对性论点实际上有不同的含义。从库恩、奎因等一些哲学家的观点来看,本体论的相对性是指我们的知识所表达的世界有各种可能的理论和模式,对这些不同的理论和模式及它们所表达的世界没有逻辑上必然如何的理由。而在转向文化之后,本体论的相对性就有了不同含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族,以及同一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都说不同的话语,这首先是他们生活的世界不同,因此他们的知识才有实质的不同,他们各自的知识所表达的世界才是充分的。因此,什么样的世界是好的取决于生活世界的信念,而这个信念的合理性可以表达,但这只是一种理由,而没有必然好的根据。于是,结论是只要共同生活中的人们都认同的东西或许就是最好的东西。所以,前者是知识论的相对主义,后者是文化学的相对主义。

文化学的本体论正在为我们时代的人们普遍接受。这首先意味着科学主义的知识论已经寿终正寝了,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观念变革。整个近现代欧洲的漫长历史,对科学世界的绝对主义、乐观主义一直是主导的潮流。而今本体论的相对性观念已经动摇了这个信念的基础。这正是本体论的知识化引起了语言学转向的当然结果。不过其后的文化学转向也不可孤立看待,它与前一个转向密切相联系,因为所有这些理论的共同前提是否定自我意识的实在性的唯名论。要把西方现代哲学的方向加以改变就先要否定唯名论。

注释:

〔1〕雅斯贝尔斯:《智慧之路》,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 年版,第2页。

〔2〕黑格尔:《小逻辑》第80节,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3〕同上书,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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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相对主义(书面谈话)_相对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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