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钢筋加工厂标准化的建设论文_李占虎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100070

摘要:在现代化工程项目驻地建设中,钢筋加工厂的建设是临建工程重中之重,是施工单位对外展示的一扇窗口,是企业展示文化的地方。随着国家对工程临建施工标准化的大力推行,项目三集中也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如何建设标准化钢筋加工厂是施工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结合实际来浅谈标准化钢筋加工厂的建设标准。

关键词:建设标准;机械化;标准化

1建设要求

根据项目的主要构造物分布、运输条件、钢筋加工量等因素综合选址,位置临近工地,做到运输便利、经济合理。还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及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

1.1安全要求

(1)避开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段。对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自然灾害威胁,应有相应防范措施。

(2)与高压线路、通信线路和管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要求可参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与易燃、易爆品生产及储存区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要求可参考《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 838-200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等有关规定,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条件及措施。

(4)每 1200m2 配备消防柜不少于1个,每100m2 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组。

(5)移动式钢筋加工棚必须设防风挂钩,钢筋棚移动到位后需张拉固定到位。

(6)不宜建在油库、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地段。

1.2管理要求

(1)交通便利,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换和协作条件,通信畅通。

(2)宜设置在项目部驻地或预制梁场内或附近,便于项目集中管理,同时可减少往返交通成本。

2建设标准

钢筋加工厂建设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合理规划,规划方案应满足施工需要和标准化建设有关规定,经项目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后开始实施。

(1)场地面积应根据钢筋(材)加工量大小,工期要求设置,一般不低于表1-1 规定。

1-1 加工厂规模及面积标准

(2)场内路面宜做硬化处理。主要运输道路应采用 20cm 厚的 C20 混凝土硬化,基础不好的道路增设碎石掺石屑垫层。场内排水宜按照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预设不小于 1.5%排水坡度,四周宜设置砖砌排水沟,并采用 M7.5 砂浆抹面。

(3)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场地内应按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检区、合格成品区、废料处理区等科学合理设置,功能明确,标识清晰。钢筋加工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图纸应签字盖章齐全并附相关计算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顶棚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高度满足使用要求(一般起拱线高度不小于7m),并设置避雷及防风、防雪保护措施。

1)原材料堆放区:存放区采用 C20 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10cm。钢筋、钢绞线、型钢等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垫高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离地30cm以上,下部支点保证钢筋不变形,保持干燥。并作相应标识,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2)成品、半成品堆放区:对于加工完成的半成品、成品钢筋,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进行标识,分类存放。成品、半成品存放区应通风良好,垫高堆放,离地30cm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成品、半成品不变形为原则,采用托架存放。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3)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均在台座或胎架上完成,台座或胎架在已经硬化的场地上制作。

4)钢板及型钢存放区应通风良好,垫高堆放,离地 30cm 以上,其高度不得超过 1m。

5)钢筋、型钢和管材等金属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按规定存放,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接触。

6)钢筋加工厂设置废料区,严禁厂内钢筋头等杂物随手丢弃。

3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3.1设备配置

(1)场内配备龙门吊。龙门吊由专业厂家生产,使用前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龙门吊。

(2)钢筋加工厂宜采用数控加工设备,以满足钢筋加工的精确度和减少人工消耗,每座加工场应配备数控钢筋弯箍机、数控钢筋弯曲机、钢筋笼滚焊机、钢筋矫直切断机。

(3)配备一定数量的配电箱、手推车以及装载机等。

(4)钢筋运输车辆应以满足钢筋运输为标准进行配备。

3.2设备管理要求

(1)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

(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

(3)气瓶储存基本要求:

(1)设置专用库房用于氧气、丙烷、二氧化碳等气瓶存储。规格为 6000×2300×2200mm,可直接从厂家购买成品后改装。顶部设防护棚,底部设通风口,配灭火器,设禁火标识。顶端设置吊运孔。

(2)10m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作业;化学性质相忌的气瓶严禁混合存放,内部照明采用不高于36V的防爆灯具。箱内满瓶与空瓶间距≥1500mm。

4施工用电及消防要求

4.1施工用电

(1)钢筋加工厂宜考虑与预制场一并设置,可共用变压器及配电房,供应其生活及生产用电。采用三相交流电路,用电线路全部埋于地下,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2)配电箱内多路配电设置标记,配电箱设置门、锁及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接地。确保所有电器设备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做到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夜间施工时,现场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3)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4)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

(5)配备发电机,确保在停电状态下钢筋加工厂和预制场的正常用电。

4.2施工消防

(1)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符合安全规定,并有专人保管、发放、回收。

(2)禁火区不得动用明火;有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规定。

(3)电气线路、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非电工严禁安、拆、检修电气设备。

(4)在钢筋加工厂内各功能区明显位置设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5)消防器材放置地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5文明施工

1)大宗材料要码放成垛、分类堆放。

2)场内道路畅通、排水无阻、设有垃圾箱。

3)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着装统一,有明显的标志。安全帽颜色符合统一规定。

4)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上岗证。上岗证内容和颜色符合统一规定。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平面图、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6)钢筋拉伸、切断、弯曲、焊接等机械设备齐全,状态良好,铭牌清楚。

7)所有机械设备均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设备挂设“当心触电”警示牌。

8)各种施工机械应建立台帐、有使用说明书。

9)各种施工机械要有检修纪录。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临时房屋技术标准》DB11/693-2017

[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论文作者:李占虎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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