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的主流文化倾向_移民论文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的主流文化倾向_移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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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加拿大幅员辽阔,北起北极附近的埃尔斯米半岛,南至伊利湖的湖心岛,纵跨纬度40多度;东起大西洋,西至太平洋,横亘经度近90度,其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二位。但加拿大人口稀少,排在世界第31位(据1985年统计)。而在2500多万人口中,有1/6的人出生于外国。即使是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其祖先也无一例外为侈民。(注:参见王丽芝:《加拿大移民史初探》,载《加拿大与加拿大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9页。)大量文化背景各异的移民移居加拿大,也自然而然地把各国家、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及风俗习惯带入加拿大,形成了加拿大独具特色的多元文化。大量移民的涌入还为加拿大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为加拿大提供了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人力资源。这些移民带来了技术和生产经验,为加拿大实现经济腾飞并跃居世界七大经济强国之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了满足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法律方面的权益要求,使各民族能平等地享受法律保障和就业机会,使每个民族的移民都享有参加建设和分享社会福利的平等权利,加拿大政府推行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这项政策的贯彻、实施,表明了加拿大政府重视少数民族的心理,希望每一个国民都能得到平等的权利。同时,这项政策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团结,促进了加拿大的社会安定。

多元文化政策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有利的、治国安邦的政治手段。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过多地保护多元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引起了民族间的冲突,同时也影响到加拿大主流文化的发展及国民意识的增强。加拿大的历史是以英、法裔加拿大人为主的发展史;加拿大的人口也以英、法裔加拿大人占多数;加拿大的文化也主要以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化为主流。然而,近20年来,加拿大政府过多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忽视了传统的加拿大主流文化的传播与发展,这在加拿大社会中引起了不同的反响。

近几年来,加拿大公众对日益增长的文化多样化所表示出的态度是矛盾和复杂的。代表加拿大文化中心的魁北克和安大略两省对文化多样化的反应是不同的:魁北克省表示强烈反对;安大略省表示宽容、接受。可是实际上,在多元文化比较突出的哥伦比亚省,人们也愿意接受多元文化政策。但随着文化概念的日益敏感,加拿大人开始给自己的文化身分下定义,如:我是意大利加拿大人;我是俄国加拿大人;我是日本加拿大人或美国加拿大人,等等。加拿大电视节目也经常播放有关加拿大主流文化的专题讨论,人们各持己见,争论得比较激烈。加拿大当代著名女作家、美裔加拿大人卡罗·希尔兹在中国加拿大研究会第八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中指出:“……文化有主流文化和边缘文化之分,也有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之分;建设者有早期移民和后期移民之分。”她还说:“现在加拿大人正朝着既息事宁人、又浑沌无序的多元文化看齐,这是事实。但是这是一个可怕的事实,因为几乎每一个加拿大人都说自己不是加拿大人(un-Canadian)。”(注:Carol Shields,A View from the Edge of the Edge,ACSC Newsletters,Vol.58,1998,pp.31~32.)从她的发言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许多加拿大人正处在文化身分混乱的状态之中。与此同时,他们开始寻找一种能够把所有加拿大人凝聚在一起的民族文化及国民意识。

在多民族的加拿大,各种少数民族文化均衡发展,每一种文化都得到重视,每一种文化都是中心文化和加拿大的民族文化。但我们应当注意到,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化始终是加拿大的中心文化、主流文化。其实,许多国家都存在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或边缘文化的区别,所谓主流文化是与多元文化或边缘文化相对而言的。

目前,拥有多元文化的中国和美国都有自己的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中国有50多个民族,各民族仍旧保留着各自的风俗习惯;政府允许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交际和文化传播;儿童可以接受各自民族文化和语言的教育;少数民族的民俗、民风也得以代代相传。然而,沉淀了5000年的华夏文化一直是推动中国历史向前发展的主要动力。美国的历史虽然不长,但是美国人民的民族文化意识却很强。他们在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之后,就力图在团结、统一的大“熔炉”里造就新的、美国人自己的文化。虽然美国也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大国,但人们能够在多元文化中感受到主流文化。美国人经常自豪地说,他们有美国文化。而大多数加拿大人却没有这种自信与自豪。他们的多元文化倾向淹没了他们的主流文化现实;他们过于宽容,简单地认为多元文化就是加拿大文化。

我们承认,多种文化并存是文化进步的表现,但是在“百花齐放”的同时,还是应有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之分。特别是在移民国家里,有早期建国的移民和晚期到达的移民,他们的历史与文化发展的历程各不相同,因而存在着实力与积累、成熟与未成熟、连续与不连续的差别。最早进入加拿大的人是操不同语言的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他们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各自不同的文化。他们有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方式、艺术形式和宗教信仰。这些民族的特点将会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但是,这些民族的文化只是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几朵鲜艳的奇葩,尚不能构成加拿大民族文化的主流。

地理环境是产生多元文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少数民族各据一方,易于固守本土,维护自己的语言、风俗习惯等,使本民族的文化不受外族的侵犯。这种民族情感加上政府过多地注意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容易诱发和助长地区主义或地方民族主义。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政府目前已经看到这个问题并指出:“独特的、健全的加拿大文化应以传统民族文化为基础。”(注:Canada's Culture,Heritage and Identity:A Statistical Perspective,1997 Edition,Statistics Canada,Ottawa,1997,p.139.)这表明加拿大政府在保护各民族文化的同时,重点突出加拿大文化,因为加拿大文化才是代表加拿大的历史和传统并具有连续性的文化。

同样是移民国家的美国,建国后特别注意本国文化的创立及文化的统一。它的特有的摇滚乐文化、好莱坞文化、迪斯尼文化等都是在本国文化统一性的前提下不断发展和繁荣的。而加拿大在政治、经济繁荣后,推行了多元文化的政策,忽视了团结、统一下举足轻重的主流文化。多元文化的均衡发展削弱了加拿大人的国民意识和国民心理。一个国家必须有自己的、丰富多彩的主流文化,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里所说的主流文化是指具有民族性和历史连续性的文化。

在加拿大,兼具民族性和历史连续性的文化应是具有英、法文化传统与特点的、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化。它们有大约两千年自法兰西、盎格鲁-撒克逊人开始的历史积累和文化积淀为基础,在加拿大国土上持续发展三百多年,具有民族性和历史连续性。而少数民族文化各据一方、势单力薄,而且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较短,难以代表加拿大文化。本文所说的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化即加拿大的主流文化。笔者将从加拿大的历史、民族构成和语言、文化成就及新文化倾向等几个方面分析加拿大多元文化的主流文化倾向。

二、历史概述

加拿大的历史是一部移民史。尽管在某一历史阶段,非英、法裔移民的比例有所增加,但英、法裔移民的比例始终占第一位。没有任何一个少数民族能与英、法裔加拿大人在加拿大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相提并论。英、法裔加拿大人开发并创立了加拿大,可以说,没有英、法两国的移民群体,就没有今天的加拿大。尽管我们承认印第安人的第一民族和最初主人的地位,然而从殖民开发到国家的建立和发展,英、法裔加拿大人起了决定性作用,他们是加拿大的建国民族。

17世纪初,法国人率先在芬地湾的圣克罗伊克斯岛和魁北克城先后建立了殖民点,其中包括诺瓦斯科舍、魁北克、纽芬兰、爱德华王子岛和新不伦瑞克。新殖民者带去了新技术和文化,一百五十多年后,在英、法争霸的“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属殖民地转归英国,从此加拿大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1774年5月,英国政府出于政治目的颁布了《魁北克法案》。该法案对法裔加拿大居民采取了宽容的政策,取消了在魁北克实行英国代议制和英国法律的 ,法案规定:“该省并行英国刑法和法国民法;法语与英语同是官方语言;保留法兰西时代的庄园制度;天主教会得到官方承认,天主教会可以自由传教和征收什一税”。(注:宋加珩:《加拿大走向独立的道路》,载《加拿大与加拿大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页。)

1867年7月1日,根据《不列颠北美法案》,加拿大以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为核心实行联合,建立了统一的联邦国家,成立了“加拿大自治领”,定都渥太华。加拿大自治领成立以后,安大略和魁北克两省为加拿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得以进一步确立。

1873年,加拿大自治领成立7年后,横跨加拿大东部和西部的太平洋铁路竣工。这是加拿大政府早期开发太平洋沿岸地区的重大举措。太平洋铁路开通后,经营太平洋远航的远洋运输公司应运而生。太平洋铁路后来成为20世纪加拿大资本主义经济腾飞的经济命脉。由于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建成,才有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移民,特别是英裔移民的涌入,他们成为今天的纽芬兰、马尼托巴等省的主要居民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阿尔伯塔省的开拓者。大量移民的涌入促进了加拿大西部耕地的开发与利用,促使工、农业相应增长,人口也增长了1/3。经济的增长与国力的增强自然而然地促发了居民的国民意识。

1921年,加拿大联邦确定以象征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枫叶为加拿大的国徽。这项举措反映了魁北克和安大略两省在加拿大自治领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说明了英、法裔加拿大人的重要历史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世界经济大国一样,加拿大正处于经济复苏时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于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潮水般地涌入加拿大,非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比例逐步增加。两大建国民族之一的法裔加拿大人主要居住在魁北克省,而英裔加拿大人则遍布加拿大各地。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加拿大政府于1965年规定新国旗上用枫叶作图案,其意义深远。1969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又颁布了“双语制政策”,它满足和平衡了建国民族之一的法裔加拿大人的心理,但也引起了少数民族以及新移民的担心。于是在“双语制”颁布两年后,即1971年,加拿大联邦颁布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以满足少数民族对政治、经济地位及文化平等的要求。不难看出,在加拿大三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英、法裔加拿大人与少数民族承担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三、民族构成和民族语言

从民族构成和人口比例上讲,英、法裔加拿大人始终是加拿大的两大主要民族。据史料记载,1867年加拿大自治领建立时,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占当时人口总数的92%;即使在加拿大非英、法裔移民明显增加的20世纪初,英、法裔加拿大人仍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3%;1971年,英、法裔加拿大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4.6%和27.8%,共计72.4%。据1981年的统计,英、法裔加拿大人保持在70%以上。直至现在,在加拿大两千五百多万人口中,约有1/2是英裔加拿大人,1/4以上是法裔加拿大人,其余则是来自欧洲、亚洲、南美以及非洲的移民。

民族的多样化必然导致语言的多样化。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促进了不同语言社区内不同语言的作用。在加拿大不同的语言社区、文化集团和土著居民区内,人们仍旧使用自己的语言,这就导致在加拿大人们用于日常交际的语言多达近百种。但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4.6%;以法语为母语的人约占总人口的26.2%;其他少数民族包括印第安人的第三代、第四代在不同程度上也使用英语或法语。目前,加拿大的语言分布情况为:讲英语的人占69%;讲法语的人占23%;讲其他语言的人占7%;1%的人讲何种语言尚不明确。操英语和法语的人仍是主要的语言群体。

加拿大独特的历史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语言使用的政策,如18世纪下半叶通过的、承认法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的《魁北克法案》和1969年加拿大联邦政府以立法形式确立的“双语制政策”。“双语制政策”明确规定英语和法语是具有同等地位、同等法律效力的两种官方语言;联邦政府、国会、各级政府官方机构和司法机构必须用英语和法语进行日常工作;各种文件一律用英、法两种文字行文。但由于法裔加拿大人多集中在魁北克省,因此法语不像英语那样广泛使用。

197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除了设专门机构外,还通过了若干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同时使用双语或其中一种语言为主导语言,或选择任何一种语言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岗位。1987年加拿大司法部提出《C-72法草案》,对语言政策作了进一步修改和补充。该草案强调了英、法两种语言在司法机构中及教育机构中的地位,并采取具体措施推广官方语言和教学语言,以推动加拿大全社会真正使用双语进行交际。据1997年加拿大统计局的统计,1993~1994年,在魁北克省以外的中、小学生中,学习法语的占52%;在魁北克省的中、小学生中,学习英语的占60%。

推行双语政策也体现在大学教育中。加拿大许多大学,如拉瓦勒大学、康科迪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马尼托巴大学、蒙克顿大学、蒙特利尔大学、麦克尔大学等都开设了英、法双语翻译课程。还有一些大学如渥太华大学、约克大学、劳伦琴大学、圣博尼费斯大学设立了英、法语翻译学院。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在推行多元文化政策的加拿大,英、法裔加拿大人仍然保持着语言主导地位,英语和法语今后仍将是加拿大的两大官方语言,并仍将在加拿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四、文化成就

加拿大的早期文学主要是神话,包括印第安神话和因纽特神话及传入加拿大的欧洲神话。后来主要是探险日志、游记、书信等。英裔作家苏珊娜·穆迪的《丛林的艰苦岁月》被称作日志、游记体的典型代表作品。18世纪,许多法裔、英裔加拿大作家开始把书信改写成故事,形成了小说体裁的雏形。英裔作家布鲁克夫人的《艾米莉·蒙塔古往事录》就是由书信改写而成的故事,并被认为是加拿大的第一部小说。当时,法裔加拿大人主要以口头形式如戏剧、民间故事、演说、歌曲等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观点;英裔加拿大人则主要采取书信、日志、游记、新闻等书面形式。正是这些英、法裔移民的口头及书面文学活动构成了加拿大早期文学的雏形。

加拿大文学的历史其实很短,正如加拿大著名女作家卡罗·希尔兹所概括的那样,“我们可以把1960年作为加拿大文学真正的开端……”。(注:Carol Shields,Canadian:A View from the Edge of the Edge,ACSC Newsletters,Vol.58,1998,p.32.)在这短暂的文学历史中,仍然是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学占主导地位。我们很难界定“加拿大文学”,因为“这种文学不局限于以加拿大为背景;也不仅包含单一的民族主题”。(注:William H.New,A History of Canadian Literature,1994,p.32.)随着各国移民的不断移入,加拿大文学包容了越来越多的文化主题及越来越多的、文化身分各异的作家。但是,当代加拿大文学史家维廉·赫·纽用“二足鼎立”来描述英裔加拿大人文学与法裔加拿大人文学在加拿大文学史上的作用,则是再恰当不过的。

与文学作品相比,加拿大电影创作的历史较悠久。并且,早期影片的创作者几乎都是英裔或法裔加拿大人,影片几乎都以英语或法语拍摄。早期的影片以纪录片为主。1889年马尼托巴省的一位英裔农庄主詹姆斯·弗里尔拍摄了第一部加拿大影片。加拿大第一批电影工作者坚持几十年拍摄的新闻纪录片——《加拿大风物志》,为加拿大赢得了纪录片的国际声誉。就其视觉、影像和内涵而言,这部纪录片远远超出了其他国家当时的纪录片水平。1939年,加拿大成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官办电影摄制机构——加拿大国家电影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电影局又成立了相对独立的英语部和法语部。五十多年来,加拿大拍摄了四千余部包括短片在内的影片,英语片和法语片各领风骚。1944~1953年,魁北克省创立了自己的电影基地。在加拿大出现了拍法语片的高潮,而寻找真正的社会文化身分、真正的人格便成为魁北克电影的主题。1952年出现了一批关心国际电影运动的法语电影导演,这些导演在当时成为加拿大电影事业的中坚力量。同一时期,加拿大拍摄了一些引起国际评论界注意的优秀影片,如《危险的时代》、《来自地狱的冰冷声音》、《畜厩》、《黄金城》、《加拿大运输业的浪漫曲》、《椅子的故事》和《邻居》等。

许多电影史学家认为,加拿大电影史是英语电影与法语电影交替或并存的历史。50年代以英语片为主,而60年代法语片成了加拿大电影界的主力。加拿大的英语纪录片在世界电影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约翰·格里尔逊是英语纪录电影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法语电影起步晚,但发展较快,在国内外都有很大的影响,共有三次在戛纳电影节上获多项奖的影片和影星都出自魁北克省。(注:参见裘国英、夏允中:《加拿大的电影事业》,载《中加传播研究》,北京广播学院,1990年,第31页。)从电影的艺术性上分析,魁北克省的法语故事片因其风格独特而闻名,英语电影则以纪录片和动画片见长。英语影片与法语影片相得益彰,共同创造了繁荣的加拿大电影事业。

五、新的文化倾向

多元文化使加拿大人的民族身分趋于多样化,民族意识愈加模糊。现在无论是英、法裔加拿大人还是少数民族,都在被身分问题所困扰。1955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举行的多元文化主义论坛上,两位分别为编辑和注册律师的华裔加拿大人曾指出:“在人口和民族日益增长、拥有多元文化的国家里,确立加拿大人的国民身分不是件容易的事,而多元文化政策和概念使其更加困难。”(注:Sei Pao,Canadian:Multicul-turalism Concept Lost on Many Newcomers,Forum on Multicultura-lism in Municipalities,Vancouver Publishing House,1996,p.72.)他们认为,加拿大政府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旨在防止种族歧视、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和促进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但是政府忽视了提高加拿大人国民身分的心理需要。他们认为,多元文化政策只应是一种手段,而清楚、强化的国民身分才是加拿大人的最终理想。他们还指出,在加拿大文化传统中保留少数民族文化并不意味着过多地保护。过多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而不去强化传统加拿大主流文化意识,会引起英、法裔加拿大人的逆反心理,导致与加拿大政府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民族间的紧张气氛。他们举例说,1994年圣诞节期间,里士门市政府允许不同文化的团体在市政府附近展示各自民族传统节日装饰品以取代加拿大传统的圣诞彩灯的做法,在市民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许多加拿大人对此极为不满,认为加拿大的传统文化因少数民族的文化要求而被牺牲掉了。实际上,在加拿大,特别是在西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早已出现一种强烈的反多元文化的情绪。

加拿大文化高级研究员Gray Lyle和Augus Reid研究小组在1990~1993年曾先后在包括欧洲、亚洲和大洋州的15个国家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13个国家的大多数人认为,加拿大人能容忍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少数民族。之后,他们又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600名加拿大人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77%的加拿大人同意多元文化的存在。但是,对于“加拿大是否由于少数民族才发展得这么快”这个问题,他们中33%的人持赞成的态度,63%的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几乎为二比一。当问他们“选择多元文化还是文化同化”时,他们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同化”;而在回答“是鼓励加拿大接受少数民族文化和语言,还是鼓励少数民族向加拿大传统文化靠扰”这个问题时,2/3的人选择了“鼓励少数民族向加拿大传统文化靠拢”。Grey Lyle和Augus Reid认为,尽管有许多人表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加拿大的最佳政策,但当问到“少数民族是应该融入加拿大传统文化还是应保持自己的文化不变”时,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融入”。(注:Grey Byle,Augus Reid,Canadians,Grey Byle & Augus Reid Study,Forum on Multiculturalism in Municip-alities,Vancouver Publishing House,1996,p.63.)这些反应表明了大部分加拿大人在经历了寻找、确认各自的身分后,向往一种强烈的、坚定的国民意识,向往一种统一的民族身分——加拿大人。

笔者认为,作为加拿大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多元文化在加拿大的经济发展与文化进步的过程中起到了重大的推进作用,有着不可磨灭的光辉一页。但是,纵观加拿大的历史、文化、民族和语言,我们认为,多元文化的作用不能代替加拿大主流文化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在加拿大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上,英、法裔加拿大人将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以英、法裔加拿大人的文化为主体的主流文化兼蓄多元文化,将会使加拿大传统文化更加丰富多彩。现在,很多有国民意识的加拿大人强烈呼唤主流文化;加拿大政府也在年鉴中强调,把加拿大的重点放在传统民族文化上,即:保留多元文化,发展主流文化,发展具有当代加拿大特点的民族文化,这是一个合理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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