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体主体性_主体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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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主体性是指人的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及这种目的性和计划性作为社会发展的不可动摇的客观趋向,转化为对外部世界及人自身改造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我认为,这还不够,应把主体性置于现实地活动着的充满千差万别的个体的个体性之上。这个意义上的个体性,与人的个性、气质等密切相关,但又不等于人的个性,也不等于人的个别性,而在于这种个性及个别性所具有的对人类改造世界,推动社会前进的本体论意义。在这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思想。

解开人类历史发展之谜,最基本的起点是现实生活着的无数个个体的现实的生产活动和因此发展起来的社会关系。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要使“人民群众”不成为一个空洞的概念,就必须落实在“现实的个人”身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唯物史观,正是贯穿着这样一个基本思想。

任何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条件是获取维持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起初的人与人结成的群体关系,不是人们的目的,而是各个人为满足自身生存下去的手段。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关系。”因而这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个人相互间的这种私人的个人的关系,他们作为个人的关系,创立了——而且每天都重新创立着——现存的关系。”[①]因此“个人之间的交往的条件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只能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②]就是说,以一定方式进行生产活动以去创造物质生产资料的个人,一方面发生了对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一定的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也是自主活动的创造物;另一方面,在这种条件下所结成的人与人的交往关系,是与这些个人的个性相适应的,是内在于他们的自主活动本身的。各个人的不同个性、不同的内在需要,都必然要求在求得生存的基点上统一起来,从而构成实践的合目的性形式。这便是既舍去了各个人的片面的自私需要而又满足了各个人的共同需要。由于不同地域、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与此相应的不同的个人活动的倾向形成了各个不同的文化传统、法权关系和政治形态,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③]

再从人的整个历史发展阶段来看,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个人的解放程度基本上是正比例的关系。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阶段划分为三大形态,均以个人的解放程度作为重要依据。第一种社会形态为“人的依附关系”,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原始社会虽然是一个平等的无阶级无剥削社会,但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与人只有紧密地相互依附才能存活下去。个人和社会直接同一。人与人除了外貌与体质上的不同以外,没有更深刻的社会差别。所以,个人的个体性几乎处于零的地位。奴隶社会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产生的。虽然大批奴隶牲畜般的劳动豢养了一个腐朽的奴隶主阶级,但同时也因此把一部分人从直接的物质活动中解放出来,从事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封建社会的“人的依附关系”已渐渐向“物的依赖关系”转化。封建主对劳动者的剥削,不是靠直接的肉体摧残,主要是靠地租的形式进行。这样,就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调动了个体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和改造生产工具的内在动力。第二种社会形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的“物的依赖关系”。在这里,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都为物的关系所左右。资本家依赖于“物的关系”去剥削劳动者,无产者由于一无所有,也只有“依赖于物”被剥削。一方面,大量的劳动后备军使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每个劳动者不得不被迫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身的劳动技能,从而从内部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劳动者的素质;另方面,剥削者为了追逐更多的物质利益,不致从物的竞争中败下阵来,便不惜花血本不断地改造生产工具,降低劳动成本。因此,与“物的依赖关系”相对应的便是极端膨胀的个人主义,它比“人的依附关系”的社会开辟了个人创造性的更为广阔的场所。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是在劳动者完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的情况下才发生的历史事实。这便是第三种社会形态,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共产主义社会。[④]在这里,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管理国家和生产,因此只有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才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⑤]因此,共产主义制度建立的现实基础正在于“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有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⑥]更进一步地说,推进历史发展的根本目的,正是在于个人的解放,不仅每个单独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是一致的”,而且,历史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⑦]

由此可见,作为个人的个体性的自由发展在社会的构成上便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社会的充分发展正在于突出地显示个人的个体性。

主体性和个体性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虽然对主体性这个概念有诸多方面的歧义,但基本上都接近或类似以下提法:主体性是指以实践为其存在本质和方式、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现实活动的人,它具有按照人的能力方式、需要和尺度去积极地变“自在之物”为“自我之物”及由此体现出的“创造性”、“自主性”以及对主体自身的能动调节和积极的塑造。

我认为,以上提法是不全面的。当人类为了生存下去,结成一定的关系的时候,同时构成两种关系。一方面是人同自然的关系,即面对自然的“自在性”而转化为人的生存之物的“为我性”所体现出的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能动性。另一方面,人与人又形成他人对自己的相异的关系。上述提法主要是停留在第一方面的关系上,对第二方面的关系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论述上。由于这些论述没有落实在实践活动中的个人的个体性之上,因而始终捕捉不住何为主体性。

所谓个人的个体性,其基本意思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区别于他人的特征。这主要由三方面的因素构成:1、每个个体的生活环境、教育程度、特定的社会氛围的区别;2、先天的气质、性别、遗传因子、认知结构;3、个人的自我意识程度、积极地和消极地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的能力及由此构成的个体主体性的程度的差别。当我们去论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主要是针对所有社会成员体现出的人的本质,而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个体差别和个别的特征可以忽略不计。但当我们从社会内部来看人的实践性作用的时候,就不可以如此了。

第一,主体性概念是一个历史概念,因而它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充实着新的实践内容的变化的概念。这应是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主体性概念的基本内涵。从历时的角度说,以往时代的实践主体性的体现程度可以进行前后的整体对比,以看出前一时代和后一时代的主体性的体现程度的差异,从前后的生产情况的主要事例中找出其量变过程和质变特征。但一到对社会关系构成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时,却总得落实到特定的个体身上,落实到那个时代站在社会实践前列的特定的社会成员的身上。我们说到近代工业革命,不能不谈瓦特的蒸汽机革命。我们论及近代的科学实践,就不能不谈伽利略。再从共时的意义说,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具备以上所说的条件。由于所处的社会实践环节各异,一方面需要具备不同的专业能力,同时又有难易浅深的差别,因此,每个社会成员要体现出他之作为社会成员的主体之性,必然体现为特定个体的成长过程。正因此,所以列宁说:“历史必然性的思想也丝毫不损害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全部历史正是由于那些无疑是活动家的个人的行动构成的。”[⑧]

第二,主体性概念的核心在于人的积极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作为社会成员的实践创造性活动,体现出必然性和偶然性,社会共有智慧的继承和个人的天才能力的完美结合,而这种结合只能以个别社会成员的鲜明个人性体现出来。就是说,个们对世界的改造和人对人自身的改造,根源于人的客观需要。这种需要给人以动力,作为人的有目的的积极的主观努力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而具体的创造者一方面在无数次的偶然的摸索中去找寻真理的火光,同时它又体现为人自觉把握自身命运的必然性的行动;另方面,创造者总是在继承了以往的人类实践的智慧,站在巨人的肩上进行新的创造,同时这个创造又总是带有创造者本人所特有的行动过程的个体特征。抽去了个人,也就把创造性悬到空中了。

第三,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必然寓于目的性、计划性及行动过程中。这可以分三个环节来看,即自我意识、主体意识和行动意识。“自我意识”指:个体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所拥有的社会实践能力的意识程度。“主体意识”指:个体对积极地塑造自身和开拓实践范围的客观需要的主观化的需求。“实践意识”指:个体对人类历史发展和时代发展趋势的“使命感”的自觉承负。就是说,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行动的有效性、现实化及对象化,最基本的条件是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及“复制”。其准确性作为行为者的行为导向指导着人们的实践。在这个基础上产生通常的“自我意识”,但并非个体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还必须体现为一种积极地深入社会深层结构,努力地塑造自己,从而把自己推进到历史发展的偶然性的环节上的必然性的征途上,无所畏惧地承担起推动历史发展进程的使命。因此,个体活动的创造性扎根于人的社会实践,生长于人的积极地掌握自身的命运,在偶然的生命行程中,把握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从而“未来”便在人们的筹划中,展示她的魅人的光环。共产主义作为通向未来社会的现实化的运动,并转化为个人的理想和使命,鼓舞着无数的人们为之奋斗,原因正在于此。

以上所言,都只有落实在个体身上,落实在个体的行为上,落实在个体的行为的始发上,才能窥见主体性的具体体现。据此,我们说,主体性只可能具体地体现为个体主体性,不存在超越个体的主体性。

个体主体性有三方面的原因构成。

第一方面,个人直接是社会存在物。

马克思说:“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⑨]就是说,个人是具体的生命存在和作为观念总体的自为存在的统一。一方面,他以自身的独特言行,鲜明的个人风貌、独特的认识世界的角度、或沉郁或风趣的气质区别于他人;另一方面,他所拥有的作为人的生活条件,语言交往,生存手段等等享受着社会的给予,与他人共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以共同的现实条件生息繁衍。正因此,个人即使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甚至哪怕“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⑩]

第二方面,由于分工所造成的个体处于社会结构的不同环节,决定了个体主体性的不同体现程度。

当人类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极低的时候,人们为每日每时的生存威胁所迫,总是处于为必然性的因素所驱迫的状态。为了更进一步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只有通过分工。最初的几种分工是从事体力劳动的群众和从事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及随后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造成不同社会成员处在或远或近于经济基础的社会现象。因此,“我们所研究的领域愈是远离经济领域,愈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想领域,我们在它的发展中看到的偶然性就愈多,它的曲线也就愈是曲折。”[①①]“这种在一定条件下无阻碍地享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视为个人自由。而这些生存条件只是现存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就是说,只有在远离经济生活领域,人们才可能进行现实化的随意的想象,以及某种看似仅仅是进行智慧练习的游戏活动。马克思曾经谈过,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大生产的条件下,也还是存在着某种生产的非商品性质,这就是那些远离经济领域的精神或工艺产品的生产:即1、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之内。如从事各种科学或艺术创造的人,比如作家等;2、产品同行为不可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医生、教师等。在此,资本主义生产只在很有限的规模上被应用。[①②]

第三方面,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对自身的积极创造。

作为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具备充分地体现自身潜能的现实条件。但由于各个人所具备的成长条件的千差万别以及诸多偶然因素,其主体性的体现程度却是截然不同的,有的甚至是负价值或零价值。换句话说,能无阻碍地运用偶然性来进行必然性探索的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现实条件。这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这些条件指各个人的特定生活经验,所受文化传统的熏陶、个人的意志,面对困难及承受生命威胁的勇气等。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仅是逻辑的差别,而且是历史的事实。”[①③]第二层是指:不论个人有多么优越的适宜于性格、知识、意志成长的条件,没有个人对自身的积极创造都是不可能的。在这里,“人们不应当再拿某种不以个人为转移的tertium comparationis[用作比较的根据即标准]来衡量自己,而比较应当转变成为他们的自我区分,即转变成他们个性的自由发展,而这种转变是通过他们把‘固定观念’从头脑中挤出去的办法来实现的。”[①④]而于此便是投身于社会实践。就此意义说,个体主体性是建立在对必然性的追寻的自觉活动和负有人类历史使命的责任感的统一,以达到自我实现和人类历史使命的重合。

现在再让我们来看个体主体性的体现方式。

社会是由无数个个人组成的。社会总体发展总是体现出个人行动的有目的性和整体社会发展的无目的性的矛盾,同时,这又是受一般内在规律支配的。通常我们总是简单地用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而必然性总是以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来陈述。但是怎样开辟的和如何表现的,却语焉不详。

我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下述三段话为我们解答上述矛盾提供了基本的原则。1、恩格斯晚年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说:“第一,我们创造历史总是在确定的前提下进行的,第二、最终的结果不光是许多单个的意志相互冲突所构成的、一个总的合力,因而,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①⑤]2、“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这些偶然性本身自然纳入于这些‘偶然性’的,其中也包括一开始就站在运动前面的那样人物的性格这样一种‘偶然情况’。”[①⑥]3、“当旧制度还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世界权力,自由反而是个别人偶然产生的思想的时候,换句话说,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①⑦]

这三段话,说的正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的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每个个体都以自己的独特的生命轨迹,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里有程度的区别,有性质的差异,有风格特征的不同。所以它不是“单一的合力”,而是包括众多个体的生命风范的多姿多彩的内容在其中。另一方面,当一种认识了的必然指导人们投身伟大的革命实践之中,首先是作为个人的随意地无阻碍地运用偶然性的权利来为整个人类存在探路。这既体现为历史发展以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必然性的形式,又包括了“总体合力”的个体实践内容的具体现实化。这同样地为历史发展的一般内在规律所支配。因为任何个人总是从既定的前提出发,同时又是以个人的个体主体性行为秉受着历史的使命,因而这既为历史所选择又是个人的目的性、计划性以及个人运用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自觉活动的统一。个人的目的性、计划性和作为个人运用个人自由——偶然性,还未转化为普遍的实践活动的现实途径的时候,它是偶然的,或为前进的路途立一块路标、或给后人一启示。这时的认识了“必然”之自由,反而是作为个人偶然产生的思想和行动。而作为个人的目的性、计划性由无数个个体的补充而渐渐具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形式的时候,这便成为一种必然的现实化力量。因此,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主体性,它所体现的是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和个人生命的偶然行程,个人实践目的和社会实践活动规律的统一。这种统一,具体化为偶然性作为必然性的表现形式的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它是个人作为社会成员之类生活的必然性和历史发展的偶然性的统一。个人作为社会成员,他是类生活的具体体现,因而为类生活做出他自身的独特贡献,是他生命的必然行程的根本目的。历史的发展必然是体现在无数个个体的生活流向之中,不同的目的,各种相互矛盾的行为,构成了历史发展类似自然界的客观历史过程,以哪点、哪个场所、哪个偶然的契机,纯粹是偶然的。正是这种偶然性,它才为个体主体性的充分体现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无数次的探索、执着的追求,无所畏惧的创造和探险,从而以偶然性的方式在必然性的历史的连环中打开了缺口,于是才有推动历史发展之谓,而与此同时也展开了个体作为类生活的必然行程。

第二,它是个体主体性的开拓和生活的探索的统一。个人之作为个人在于他做出不同于他人的奉献,以自己的生命光芒,让他人受惠。因而,个体主体性的体现总是表现为对新的生活方式、对塑造全新的人的不懈的追求,并以开拓人类未来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总是充满艰难和风险,而同时也是类生活的合规律和合目的性的合理前进方式,即以个体的个别活动方式去寻找人类未来的“应该的生活”。马克思在创立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学说的过程中,颠沛流离,没有恩格斯的巨大牺牲和无私帮助,甚至连温饱也难以保证。这种自觉地为无产阶级献身的精神,高度体现了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类存在的基本行为水准。这正是以个体的方式昭示着未来社会的人的类存在的本质特征。

注释:

① ② ③ ⑤ ⑥ ①③ ①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515、80、29、84—85、79、79—80、518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⑦ ①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221页。

⑧《列宁全集》第1卷,第129页。

⑨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3、122页。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42—443页。

①⑤ ①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393页。

①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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