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其积极作用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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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陕西这个曾在历史上有过辉煌文明的内陆腹地,在党的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外资,大力发展外商投资企业,使陕西利用外资取得了长足发展,给陕西经济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现已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随着国家政策向中西部地区的倾斜,陕西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来发展自己的外资经济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为展现陕西对外开放的巨大优势和发展潜力,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在陕西十几年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分析了外商投资企业对陕西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希望对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陕西更快更好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过程

陕西外商投资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低速到高速,从发展到规范的渐进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年到1988年,是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起步发展阶段。此阶段处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初期,外商在陕西的投资则主要针对陕西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投资相对集中在豪华宾馆业及工业生产项目上,据统计,1988年底以前外商在陕西宾馆业的投资分别占当时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33%和总投资额的32.2%。由于外商投资的豪华宾馆数量的急剧增加,加剧了陕西旅游宾馆之间的竞争,从而促进了陕西以宾馆业为代表的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进而有效改善了陕西的投资和旅游环境,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全省经济的发展。

第二阶段:1989年至1991年,是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调整发展阶段。国家为限制外商继续向业已饱和的豪华宾馆旅游服务业投资,开始有计划地鼓励外商向小型出口导向型企业投资,外商投资规模开始逐渐缩小。后来,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法规和优惠政策,陕西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也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行业的指导性目录文件和鼓励外商投资生产性项目的优惠政策。

此外,继1988年8 月陕西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经济开发区建立后,1991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又先后批准设立了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代表的15家开发区。国家和陕西及其各地市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倾斜政策和优惠措施的实施,加大了区内吸引外商向生产项目、特别是技术含量高的技术生产项目投资的力度。截止1995年底,全省15个开发区共批准外商企业265个,利用外资近5亿美元。据统计,此阶段外商投资于生产项目的企业数已占到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87%,合同外资额占全部外资额的84.60%,较第一阶段有显著的提高, 从根本上调整了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结构。

第三阶段:1992年到1994年,是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集中发展阶段。1992年2月,以邓小平南巡讲话为标志, 全国吸引外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加。陕西省人民政府于1992年5月23 日颁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以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以及农林牧业、能源和交通建设项目。

这一阶段,陕西外商投资项目不仅在数量上和投资金额上有较大增长,而且投资部门更为广泛,结构更趋合理。据统计,这一阶段外商投资企业数已达1658个,合同外资额18.6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的工业性生产项目占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69.36%, 合同外资额占全部外资额的46.09%,此阶段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 外商投资在陕西省的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极为迅速。

第四阶段:1995年至今,是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提高发展阶段。为了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国家加大了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开放与投资的力度,鼓励并积极促进外商到中西部投资。结合国家政策向西部倾斜的精神,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换项目,以存量换增量”的发展规划。通过实施这一全方位开放的政策,陕西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在数量上进一步扩大,更重要是在质量上有较大提高,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投资结构进一步得以调整,外资项目由小型项目向大中型项目转移。同时,在投资的方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如渭河电厂采用了股权转让的新方式,西临高速公路采用了经营权转让的新方式,突破了传统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利用外资方式。

此阶段外商在陕西投资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纷纷看好陕西,向陕西投入了大规模的资金兴建外资企业。如泰国正大集团、德国西门子公司和瑞典沃而沃客车公司等,都在陕西设立了规模较大的生产性企业。可见,国际大型跨国公司进入陕西,它预示着陕西大开放大开发的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在开发优势。

二、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特点

陕西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概括:

(一)投资规模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规模约为150万美元, 而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投资规模达260万美元,远远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

1988年是陕西省批准外商投资宾馆业相对集中的一年,也是外商大规模投资的第一个高潮年,在当年批准的50多个宾馆项目中,平均投资规模近1700万美元。

自1995年下半年起,由于陕西采取了优惠政策将利用外资的重点及时转移到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造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来,加之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陕西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有所扩大,进而形成了陕西大规模外商投资的第二个高潮。如香港锦宏集团公司投资陕西华电锦宏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和西安黄河锦宏挖掘机有限公司项目的总投资分别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德国西门子公司与陕西省合资生产陶瓷真空开关管项目的投资也近1300万美元。

(二)投资伙伴

从外商投资的资金来源看,世界上约有50个国家和地区在陕西设立了投资项目,其中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港澳地区、台湾地区、美国、日本和欧共体的一些国家。此外东南亚各国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匈牙利、南非、阿联酋等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向陕西投资设立了项目。

港澳地区自1983年以来一直位居陕西省外商投资的榜首。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资金量,港澳投资均占据着陕西外商投资的半壁江山。据统计,港澳投资已占据全部投资额的56%。

台湾是陕西的第二大投资伙伴。台湾在陕西的投资起步较晚,随着1988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的出台,以及1989年台湾当局承认了台商到大陆投资的合法性,特别是在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台商便加大了向陕西投资的力度。台商在陕西投资的行业主要是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和轻工业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规模总体上来看不大。目前台湾投资已占到全部投资额的12%

美国是陕西的第三大投资伙伴,其投资的主要行业是工业制造、药品生产、医疗服务、饮食娱乐、房地产业和农林业,投资规模平均为250万美元,其投资主要集中在1992—1994年间。

日本在陕西的投资以工业、房地产业、饮食娱乐和汽车维修等行业为重点,投资规模平均为230万美元。

80年代中期,比利时杨森公司进军陕西,与陕西医药工业公司和中国医药对外公司共同投资的3115.6万美元合资兴建了西安杨森制药公司,并于1989年增资2012万美元,首开欧共体在陕西投资先河后,欧共体国家外资在陕西的数量逐年递增。欧共体在陕西的投资主要是工业,其次是饮食服务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欧共体在陕西投资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其投资规模大,平均达432万美元,在陕西所有投资伙伴中位居榜首。

(三)投资地区

外商在陕西投资的重点地区是省会西安,西安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据统计,外商在西安的投资数量占全省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70%以上。此外,咸阳、宝鸡、渭南、铜川等地,是陕西工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加之欧亚大陆桥从上述地区的中部通过,交通十分便利,通讯业发展非常快。外商在这些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项目之上,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成了外商投资这一地区的重中之重。据不完全统计,外商投资上述地区的项目数量分别占全省外资项目总数9.2%、8%、4.1%和4%。

陕南地区矿产资源丰富,非常适合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资源换技术、资金和项目”的发展战略。因此,陕南地区因地制宜,将外商投资的重点放在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外商在这一地区的投资项目数占全省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比例为:汉中占3.2%,安康占4%,商洛占4%。

陕北地区利用外资的步伐正逐渐加大,外商看好陕北储量非常丰富、极具开发潜力的自然资源,如天然气、煤田和石油及稀有金属,纷纷投资于该地区,开发自然资源,特别是1995年以来,陕北的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如韩城铝电联营项目,首期工程项目投资即达近3000万美元;1995年榆林建成的陕西林尼化学肥料有限公司总投资2905万美元。据不完全统计,外商在陕北的榆林、延安地区的投资项目数分别占全省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4.1%和4%。

4.投资门类

据统计,陕西外商投资企业从总体上讲以工业企业为主,约占全省外资企业总投资的70%,工业企业中又以电子、石油化工、纺织服装为主要领域。农林业项目自1991年开始,呈逐年增加的态势。第三产业项目数占全省外商投资项目数的32%左右,到1992年至1994年这一陕西外商投资的高潮期房地产开发经营取而代替了宾馆业,一跃而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龙头。房地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如建筑装修装饰、交通邮电通讯、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外商投资呈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自1995年起,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利用外资实施办法》后,陕西外商投资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投资部门有所调整,投资重点逐步转移到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基础产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嫁接改造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上。目前,陕西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呈现了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喜人景象,外资企业生机勃勃。

三、陕西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政策

为吸引外国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自1979年以来,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据统计,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先后制定了两百多件涉外经济法规,我国还参加了关于国际投资的国际公约和双边条约,为外资投入中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给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各种优惠条件和政策。

在国家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法规的促进下,陕西外商投资企业逐渐建立并发展起来。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不仅加快了全省改革开放的步伐,而且也坚定了外商在国内投资的信心。在这一有利时机面前,陕西抓住了推动陕西经济发展的契机,于1992年5月23 日颁发了《陕西省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给予外资企业在土地使用、投资方式、投资部门、税收及用水、用电、交通运输和通讯等方面以各种优惠,并规定对介绍、引荐外商投资引荐人、介绍人应予以奖励。

在陕西省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陕西省属各地市也纷纷制定了本地区招商引资政策。1992年5月18日, 咸阳市政府制定了《咸阳市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规定》,1992年9月7日,西安市政府在原《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兴办外商投资企业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西安市实施开放城市政策的若干办法》。此外,宝鸡、榆林、延安等地也相继制定了当地的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在上述各项优惠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收效显著,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仅1992年全省就成立519家外资企业,相当于1988年至1991 年成立的外资企业总数的2倍。而且投资的结构有所改善, 并在交通邮电和房地产业实现了外商投资零的突破。

此外,在国务院1991年《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精神的指引下,为进一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步伐,1994年1月10日, 陕西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及其《劳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带动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内外资企业的发展。

为了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国家确定了向中西部倾斜的政策和措施,将加大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开放与投资的力度,鼓励并积极促进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并逐步放宽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限制和审批权限。为结合国家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实施,1995年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战略,关于1995年7月17 日颁发了《陕西省利用外资实施办法》,其核心内容是围绕资源开发和产业升级,确立了“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换项目,以存量换增量”的新思路,确定了外商直接投资、境外借款、证券化筹资和以股权吸收国外金融资本的多种招商引资渠道,将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在国外大公司、大企业、大财团、大商社的资金境外优惠贷款上,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和积极探索采用BOT方式, 吸引国际资本投向铁路、公路、电厂、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总之,陕西省形成了外商投资良好的政策环境,为进一步吸引外资,加快陕西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外商投资企业对陕西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

外商投资企业促进了陕西经济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弥补了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拓展了企业筹资、融资渠道和方式。陕西省作为经济不发达的内陆省份,资金不足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而外商直接投资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筹资、融资方式也从单一的银行贷款增加为企业内部债券、银行贷款、母公司投资、外资投资等方式。同时由于机制转换和产品结构、销售市场的变化,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形象、企业信誉,为企业寻求新的筹资、融资渠道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带动和促进了其它企业的发展。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的突出优点是有利于我们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更新观念,掌握国际经济发展、技术发展、市场变化的动态。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正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许多企业由于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等因素,造成产品积压,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为了摆脱这种困境,许多企业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生产出了新产品,占领了市场,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引起了同行业内部各企业之间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其它企业造成了压力,迫使他们也不得不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这样就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使本企业有了带头产品,行业技术水平普遍提高。

(三)引进了国外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和完善了企业管理。管理是否得当是许多企业成败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落后,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目前许多企业处于困境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外合资企业完全根据市场的需求制订计划,组织生产,也就是采用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由于大多数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他们一般按国际惯例管理企业,遵循求实求严的管理原则,设立精干、高效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平竞争的人事制度,采用绩效挂钩的分配方法,使员工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企业的生存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增强,经营管理具有节奏快,效率高的特点。

(四)增强了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合资企业由于引进了先进的设备,有效地利用了外资,学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了大批人才,其结果给企业带来新产品,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经营的目标市场更加明确,产品外销比率、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在不同企业中有所提高,也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扩大了产品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式样新、质量优、档次高,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加之外方一般都熟悉国际市场行情,拥有一定的客户和自己的销售网络。因此,通过与他们的合作,容易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扩大企业产品的出口。因此,合资企业的产品是出口创汇的一支主力军。另外,通过与外商合作,我们可以建立和发展多种信息渠道,从而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及其动态和趋势,寻找发挥自己优势的机会,加强与扩大国际合作。

(六)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法人,都是纳税义务人。随着合资企业的发展,合资企业的税收将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同时,由于合资企业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加强了内部管理,一般经济效益较好,从而增加了双方收益,增加了税收收入。实践证明,涉外税收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七)扩大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不少外商来中国投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的竞争优势,愿意招募当地工人,这对解决我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无疑是一个重要途径。同时在合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工人,还受到现代工业文明的熏陶和训练,学习了一定的操作技能、技术,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这对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很有好处的。

(八)增加了工业发展后劲。就西安市来说,截至1997年7月底,已有4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743家三资企业,合同投资总额达到49.42亿美元,其中合同外资额32.03亿美元, 这有效地补充了我国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值,对于发展地方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按照协议规定,许多外方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将转为我方国有资产,这就为以后工业发展增强了后劲。

(九)对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借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要从制度上解放生产力,建立使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重要的是学习、借鉴国外成熟的、先进的经验。兴办外资企业,不仅把外资、外商直接请进了国门,而且使他们同国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同一个市场内竞争,这就要求国内企业迅速提高自己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立于不败之地。借鉴合资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企业制度的改革试验意义尤为重大。

收稿日期:199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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