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米城的经营模式_浙江嘉兴论文

近代江南米城的经营模式_浙江嘉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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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全国各地纷纷崛起一批规模大小不等的专业性市场。实践表明,有的十分成功,有的却并不理想。此中原因,众说纷纭,尚待认真总结。古人云:温故知新。对近代江南地区颇负盛名的几个米市进行调查研究,探寻其发展规律,或将有助于我们对当今专业市场的检讨。

一、米市的形成

粮食生产有丰歉,粮食消费有余缺,于是出现粮食的贸易,这是人所共知的商业常识。而在江南地区,由于蚕桑丝绸生产的发达和其他经济作物的长足发展,时至近代,素负盛名的粮仓竟锐变为缺粮区,这就在客观上促成了稻米市场的格外繁荣。

江南米市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它服从于社区商业活动的实际需要,自然形成,日积月累。它与江南地区的城镇发展和布局互相适应,时至近代,已大致形成了一个较为周密完善的市场网络。这个网络由规模大小不等的三级市场构成:一级市场是位于大中城市中的专业市场;二级市场是由大中城市向四周幅射而形成星罗棋布的中小市镇;三级市场则是广大农村长期以来就存在着的集市贸易。

据嘉靖《仁和县志》,当时杭州城内就已有“米市”,为七个市之一。当地民谣:“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也形象化地说明了专业市场的地理分布。这个米市就在杭州武林门外的米市巷一带。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就说那里有个米行林立的市场,称为“湖州市”。后来才被叫成了湖墅的。这个米市一直沿袭到本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无锡、苏州、嘉兴、硖石、宁波、绍兴等地,也都有这样的米市,并留有以米市命名的街巷地名。

当然,仅有这种大中城市里的米市是不够的。如前所述,在这些米市周围,还幅射着一大批中小市镇,皆有发达的商业活动。在市镇周围,则有更多的农村集市贸易。这种多层次、多级别的市场网络,以一级市场为主导,二级市场为中坚,三级市场为必不可少的补充,是近代江南米市的重要特色。限于篇幅,我们不能在此全面展开,本文将把注意力主要放在大中城市中的几个著名米市上,这就是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无锡米市,以及同样在江南地区颇负盛名的苏州枫桥米市、杭州湖墅米市、嘉兴米市、硖石米市、临浦米市等。

米市的形成,跟大运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这条河在历史上主要是用来漕运粮食的,所以又称为运粮河。在北宋时,“两浙之富,国用所恃,岁漕都下米百五十万石,其他财赋供愧,不可胜数。”①到了明代,“南北粮食的运输,几乎全靠漕运,永乐九年漕运为240万石”,“永乐十五年,漕运增加为509万石,超过元代海运和漕运的总量”,“清初漕运每年达408万石”。②不仅如此,运河在江南地区河段还是江南地区内部粮食流通的主要渠道。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的稻米,沿长江进入运河,即由运河南下,分销于运河东西两侧的多种经营作物区和山区。由此可见,运河是江南地区稻米市场的轴心。江南地区的重要米市,几乎都分布在运河沿线以及其他水运要道上,无锡、浒墅、枫桥、平望、嘉兴、硖石、湖墅,从北向南,无不排列在运河两岸,也就是这个道理。

不妨以无锡米市为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一特征。

据调查,近代无锡市的米行最盛时有二百余家,平时也有一百三、四十家。市区的米行分布、历史上俗称为“八段”,其中北段有4段,南段有3段,西段1段。分布数如下:

段别

小地名 米行数 段别 小地名米行数

北北栅口15南

伯渎港

17

北塘 29 南上塘

11

段三里桥35段

黄泥桥

12

外黄泥桥

13

西段

西塘11

而在这八段中,北段的米行最多,最集中,共有92家,占全市总数的64.33%。查北段的地理位置,则正是在大运河的沿岸。

嘉兴米市的布局也是如此,据《嘉区一瞥》转引《嘉区民国日报》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元旦载,嘉兴城区米业的分布,城北有米行20家,城东4家,城南12家,城西2家。可见米行虽然遍及全城,而尤以北门为最。非但如此,北门一带的米行实力也较他处更为雄厚。如森泰米行,正常存货均在二、三万担之间。嘉兴俗谚云:“北门米脚子,南门大粽子,西门叫化子,东门摆架子。”形象地说明了这种布局的态势。而嘉兴城北也正是大运河流经之处,大小米行,毫不例外地排列在运河沿岸。

造成这种态势的主要因素是交通运输。江南地区的太湖流域,素以水乡泽国著称,造船技术和驾船技术,均居全国之先。长期以来,谷米的运输几乎全靠舟楫,米市必须建在河道畅通之处,也就势在必然。直至本世纪三十年代,这种局面也还没有改变。据当时《粮食调查》丛刊对无锡米市的一个调查,民国二十二年时,通过铁路线用火车运输的谷米只占整个米市吞吐量的7%,其余基本上是水运。在水运中,用轮船拖带者占整个米市吞吐量的5%,而用帆船装运,则占整个米市吞吐量的80%以上。诚然,帆船运输由来已久,毕竟太落后。但是要改变这种局面,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此可见,江南地区的米市之所以与运河结下了不解之缘,实在也是历史的必然。

二、米市的格局

米市形成之初是比较单纯的。只要有许多家经营谷米贸易的商店都聚集在一个比较集中的地段,达到了相当的交易数量,就可以称之为米市。

但是,随着谷米贸易的繁荣和高度发展,人们对米市势必会提出更高的要求,除了购、销之外,对于仓储、运输、谷米加工、金融资本以及有关的服务性行业,也会要求其具有足够的能力,形成完整的配套系列,才能确保稻米贸易的繁荣。于是,米市的格局也就随之愈趋复杂。

江南地区的几个主要米市,因其地理位置的和功能的不同,具体格局也有些大同小异。下面我们将分别予以介绍:

在嘉兴米市里,从事粮食贸易的经商者可以分成米栈、米行、陆陈行、斗庄、米店、堆栈、掮客、栈船等8种类型,各有其不同的经营特征,分述如下:

(一)米栈。清光绪年间,嘉兴的粮商以米栈为中心从事谷米贸易。米栈老板一般都有雄厚的资本,每年秋、冬二季,大量从四乡收购糙米,雇工春白之后,加工制成冬春米,囤积在仓库(栈)里,并不立即出售,俗称“囤冬春”,每囤100余石(每石150市斤),大的米栈可囤百余囤,小的也有三、四十囤。至第二年春夏,青黄不接,粮价上涨之时,批发给米店等零售商,称为趸售,也就是今日所谓的批发业务。

(二)米行。主要从事代客买卖的批发业务,与米栈相比,资金实力相对要薄弱些,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往往要仰赖米栈或钱庄借贷,俗称“挹注”。民国以后,经营米栈的商人改营其他行业,米行趁机扩大业务,取而代之。于是,清代以米栈为中心的米市就逐渐演变成以米行为中心了。

(三)陆陈行。又称乡货行,是米行的一种。除经营谷米之外,还兼营豆类、菜籽、花草籽,平湖等地的陆陈行还往往经营棉花的购销业务。

(四)米店。米粮的零售商店,向米行批购米粮之后,转营门市零售,供应城镇居民、渔民和缺粮农民,俗称“升斗小民”。米店规模不大,但分布较广,以就近供应,方便顾客为前提。售量虽然不多,但米粮的花色品种齐全。因此,米店是米市的基础,是当地米粮产销间的重要窗口。

(五)斗庄。因其经营比米店更小些,所用的量具是升、斗,而不用斛子,故俗称为斗庄。有雇一、二个职工的,也有家属共同从业的所谓“夫妻老婆店”。

(六)堆栈。是一种典当业,把粮食当作抵押品收购并给予仓储。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平湖就有二个粮食堆栈,一为湖丰堆栈,仓容量2000石,由合作社经营;一为同裕钱庄附设的粮食堆栈,仓容量3000石。抵押进堆栈的大米一般按市价7折付款。此外,有一些典当也允许收当米粮,赴当者多为急需现钱而走投无路的贫苦农民。

(七)掮客。也就是牙商、牙侩、经纪人。这种商人一无店铺,二无资金和商品,却在米行(米栈)和客户之间牵线搭桥,来回说合,充当介绍人。一旦双方成交,即从中提取一定数量的佣金。在米市中起到了一定的补充和调节作用。

(八)栈船,又称航船。旧时嘉兴各集镇或一些人口较稠密的自然村几乎都有开往(或经过)嘉兴的栈船,既载货又搭客。船主俗称船家长,利用航行之便,常帮沿途各埠农民把米载到城中米市出售;在青黄不接之时也帮农民向米行借米。于是,栈船也就成了米市向周围的乡镇渗透的一种中间环节,借经营米粮贸易之机,从中牟利。

以上是嘉兴米市中8种主要的经营类型。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无锡米市。无锡米业一般将其经营类型分成三大类,即:米行、米栈和米厂,无论从规模和数量上看,无锡米市都要大大超过嘉兴米市。

(一)米行,是米谷集散的主要商业机构。无锡米市在全盛时期曾经拥有200余家米行。米行通常分成土货行和客货行二大类。土货行专门经营邻近各县如宜兴、江阴等地客户贩来的米谷,兼收本地乡货。客货行专营安徽等外省远客贩运来无锡的米谷(多以籼米为主),不收本地乡货。客货行的资本一般较多,规模也大,不作门市零售而专营批发生意,除米谷外,还兼营大小麦和各种豆类。土货行资本较少,规模也相应小一些,仅经营米、麦两种粮食,除代客买卖和自行收囤外,主要从事门市零售业务。当年无锡城区居民食粮,大多靠乡货行供给。所以,我们如果将其与嘉兴米市相比较的话,这里的客货行大致相当于那里的米行,而乡货行则相当于那里的米店。在无锡周围的一些集镇,则一般也多为米店,以门市零售为主要业务。

据1934年的调查,无锡米市当年到市的米谷数大约为402万石,其中来自安徽的约172.5万石,来自附近各县的170.7万石,来自苏北的11.75万石,来自本县乡镇的20万石。而无锡米市当年外销的米谷数则高达445万石,其中销上海150万石,销浙江各地210万石,除了还要销往江苏附近各县之外,销无锡本县的米谷仅有10万石。从上述数字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个印象:一是大吞大吐,稻米的集散规模极大;二是以批发(代客买卖)为主,而零售业务,面向当地居民的稻米贸易在无锡米市中所占比重甚小。长期以来无锡米市已成为江苏各县米谷出口的港口,既是安徽米谷来江南地区销售的转运地,又是浙江、上海米商采购米谷的主要市场。正因为它具备了如此优越的条件,才终于一跃而成为全国性的大米市。

(二)米栈,俗称堆栈。无锡的堆栈十分发达,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无锡米市的吞吐量极大,巨额的米粮必需有足够的仓储能力;其二,米价变化无常,各地粮食进入米市后,客户往往要观望、估量一番才脱手成效,这就更需要有一定的仓储。客户可以将米粮交堆栈抵押,取得活动资金;其三,米商常需依赖钱庄放款,以解决资金之不足。钱庄放款,必须有担保。堆栈一般均有雄厚的实力,客户将米粮寄存在堆栈,堆栈即可开出栈单,客户凭栈单向钱庄借贷,即可取得所需的金融资金。

由此可见,无锡的堆栈有极大的灵活性,它既可以是一种仓储,向客户收取栈租费用,又可以帮助客户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在一定的时候也可以直接成为典当,所以深受各地客商的欢迎。据调查,1936年无锡有堆栈36家,仓储总容量261.5万石。各堆栈的仓储容量,小则二、三万石,多达17万石。

(三)米厂。无锡米市,外地到锡的货是谷多于米,而转运到外地的,则是米多于谷。至于在当地销售的,当然必须全部是米了。因此,以加工稻谷碾米为特色的米厂也就成为米市贸易不可缺少的一支力量。

无锡的米厂,是在手工操作的“臼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清末,开始出现一种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机器加工船,俗称“回米船”。清末民初,米厂逐渐增多。据1948年3月统计,无锡已有米厂48家,年碾米能力在300余万石左右,除供应当地居民食粮之外,主要还是为转运外埠的稻米贸易服务的。

至此,我们对无锡米市和嘉兴米市的格局,大致上有了一个了解。从米市的特色来分析,无锡以集散为主,嘉兴以产销为主,二者的区别是很清楚的。上述米市中的商业机构,分工十分精细,有的批发,有的零售,有的以雄厚的金融资金从事借贷、抵押业务,有的则不要任何资金和场所而从事中间商。大者,进出动辄数万石;小者,又有像栈船那样送货上门服务的小买卖。在米市的周围,向广大农村幅射,尚有各集镇上的大小米店,乃至农村集市中无固定营业场所的米摊、米贩,同样也是米市的一种补充。

除了米市的骨干行业之外,凡成为米市者,也必然还要有一系列的配套行业。不妨以20年代的硖石米市为例,作一介绍。硖石镇内有一条市河,米行即设在市河西岸,称为米市街。年吞吐量在七、八十万石左右,被誉为“浙江五大米市”之一。米市街上有各种各样的米行、米店、米栈,其称呼虽然又有些不同于无锡、嘉兴,但究其实质,还是大同小异的,不再赘述。然而,硖石米市的配套行业,却有着它的特色。

20年代,为硖石米市服务的店铺、团体和个体经营者有以下几种:

(一)行情服务员。主要为米市提供粮食价格信息。当时有个叫虞纪园的人,利用各种渠道每日收集各地粮价行情,包括货源情况,油印后分寄各米行以及外埠有关单位,按月向每个收受单位收取报酬银元一元。类似今日发布之商市行情,对于促进米市的繁荣是有很大作用的。当年,硖石米市的成交价格,曾经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成为上海粮食市场的重要参考价格。

(二)搬运班,旧称脚班。当年硖石米市有脚班200多人,专为米市搬运粮食。有自己的组织,按地段划分作业范围,互不干扰。劳动报酬按件计算,称为“力钱”,由买方支付。其中一些规模较大的米行,则雇有自己专用的“脚班”。

(三)运输行,又称过塘行。二、三十年代时,硖石米市的销售对象主要在浙东各地,所购粮食需由硖石运至盐官,再在那里驳运过钱塘江至对岸,称之“过塘”。因此就有专门的运输行,配备大航船从事粮食运输,每船载重200-300石米。20年代初硖石米市有驳船20多艘,专门代客户联系承运米谷。

(四)麻袋行。从本县农村产麻区直接购入麻布,用手工制成麻袋,出售给米商作为包装用品。当年硖石米市就配有祥泰、慎记等五、六家麻袋行。

(五)栲栳店。也是一种手工作坊,专门制作一种藤制容器,成为搬运米粮的重要工具,出售给米商。当年硖石米市有钱顺兴等三家栲栳店。

(六)茶坊、酒肆等饮食行业、水果行等店铺,也往往是米市中必不可少的辅助。当年,硖石米市街上有茶店三、四家,酒菜馆四、五家,一直生意兴隆。尤其是米市街口的长乐园茶馆,还形成了一种“米茶会”的特殊风俗,米商在此打听行情,了解粮源并达成许多交易。这种风俗在江南地区的各大米市中都有流传。

(七)信局。当年曾在米市设有复成信局等二、三家,专门用绍兴款式的脚划船,载送客商或传递信息。后来,随着新式邮电事业的渐趋完备,才逐渐消亡。

三、米行的经营方式

在介绍米商的经营方式时,我们将以米行为代表,加以展开。有时候兼带着叙述一下米店与之不同之处,而着重点仍在米行。

以下叙述,主要依据于对嘉兴米市的调查。

因为米行营业,经常要进出大量米粮,而当年的交通运输又主要依赖船只,所以米行选址,均是后门靠河,建有宽敞的埠头,可停泊大船;埠头有石阶或木扶梯,可便于搬运米粮上下船埠。前门则临街,供顾客进出。

米行的从业人员,历来有老板、伙计、学徒之分。(一)老板:指资金、财产的实际拥有者。一般股东制的米行和一些大米行,老板大多不直接参与经商业务,而由老板聘任的经理来指挥操作。独资店和一些较小的米行、米店,则往往老板兼经理,坐镇店堂,总管一切。

(二)伙计:指由老板雇请来的经营人员,每月发给工薪。一般又可分成四种不同的职务,即经理、荚匾、帐房、出使,俗称米行的“四只柱脚”,对米行的经营好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分述于后:

1、经理,俗称“老大先生”。掌握米行经济、经营、人事等权,总管一切。

2、荚匾,即验货员。是从米行门口供验货用的竹匾名称引申过来的。货一到,取来样品,此人只要随手抓起一把,在手中一摊开,就能迅速分辨出米粮的品种、成色、干湿程度,有无杂质等,按质唱价。这种人一定要有丰富的经验,见多识广,还得人头熟,能吸引农船,令人信赖。

3、帐房,是掌管钱财帐册的内当家。

4、出使,负责对客商的联络、接待和交易事务,犹如今天的公关联络人员和采购员。

(三)学徒。青少年进米行学生意,称为学徒,要正式拜师。学艺期限为3年。3年内,老板只管饭,不发工薪。米行学徒也穿长衫,属“先生”辈。除了学习算盘、荚匾验货、出使等业务之外,每天还要替师傅洗水烟管,店里来客人时,还得帮助盛饭、端菜等杂务。3年学徒满师后,由学徒转为先生,老板开始发给工薪。

以下,我们仍以嘉兴米市的调查为依据,介绍米行的经营方式。

每年年终前,各米行都要盘点,帐房先生则必须及时算出当年的纯利润,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分给伙计们,称之为“分红利”。分配的比例,各米行(店)都有各自的店规,较常见的是“三三四”分成,即三成为伙计福利,三成为老板独得(或按股东入股多少来分配),剩下的四成,则留在米行内作为扩大业务所需的资金。

在长期的商业活动中,米商们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约定俗成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囤积居奇、放高利贷、斛口赚、赊销、签发米票等几种。

(一)囤积居奇:米粮收购进来之后,囤于堆栈(即仓库),决不轻易出售,而要待机而动,在米价上动一番脑筋,并不在乎资金的搁煞。这一经营手段,正是米行与别的商店不同之处。

旧时市场米价,一年之中变化极大,俗称有瘟潮、风潮之分。所谓瘟潮,一般在秋收季节,大量稻米上市,特别是每年的农历10月至12月,各地乡货大批涌入米行,农民急于以米谷换钱,此时米商乘机压价,采取联合行动,终于导致米价暴跌,称为贱档,又称瘟潮。所谓风潮,一般是在第二年春天,“蚕开门”(春茧登场)和“青黄不接,五荒六月”之时,此时四乡农民往往缺粮,急需以钱购米,米商们又乘此机会大肆抬价,导致米价暴涨,称为涨档,又称风潮。当年米市有一句商谚:“进在瘟潮,卖在风潮”,也就基本上概括了他们的生意经。瘟潮与风潮的价格差,往往在25%以上,囤积万石米粮,转手可赚二千石。如果遇上自然灾害或兵荒马乱的年头,涨档更大,所赚也更多。这种经营手段无疑是一种残酷的剥削,对于国计民生,危害极大。

因此,老百姓与米商之间的矛盾也就越来越趋向尖锐化。人们把囤积居奇的米商骂做“米蛀虫”,正是出于这种义愤。当年在各地都曾发生过打米店的风潮。以杭州为例,清朝末年,在1901年就曾捣毁了开设在通江桥城隍牌楼的方正和米店。民国初,1913年又捣毁了开设在横河桥的大有利米店。而在40年代,则又先后爆发了三次大规模的打米店风潮。其中尤以1947年5月2日的一次米潮为最烈。愤怒的群众组成几路人马,浩浩荡荡,一路打砸,全市三、四百家米行、米店,基本上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捣毁。此风一起,蔓延所及,嘉兴、湖州、绍兴、瑞安、永康等地也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抢米风潮。由此可见,囤积居奇既是米市经营的一种主要手段,又曾经由此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

米行囤积了大量米粮之后,要将米粮在适当时机顺利地销售出去,最终赢得利润,还得有许多具体的做法。当年,嘉兴米市上常见的做法也有好几种:其一,囤积候客。把米粮囤于堆栈,等候客商上门洽谈,坐地成交。其二,包样兜售。由米行派出伙计,携带米样,四出活动,主动找客商兜售,以求早日成交,发货收款。其三,抛盘售米。有时候米行预测行情看低,对己不利,必须派人四出活动,设法抛售,先预收部分定金,约定日期交货,待货到之后,再将货款结清。其四,间接荐售。有些米行一度揽进大批农船,却又因本行资金、仓储等具体问题上的局限,不可能全部吃进。只好将其中一部分农船的米粮荐给别的米行来成交。在这种情况下,米价仍由荐家唱定,而收家则要按惯例付给荐家一定比例的佣金。

此外,旧时还出现过种种别出新裁的生意经。比如,有的地主在收租之后,手头掌握了大量的米粮,而此时正值瘟潮,他们不愿将米粮出售,于是就跟米行商量,将米粮存入米行,不结帐,也不收款。待地主需要用钱时,再按提钱时的米价来结算付款。这样做,对地主来说,可以避免低价出售时所可能蒙受的损失,而只要支付较低的一笔栈租。对米行来说,则无形之中多了一笔无息资本。因为城里的一些富户、米店,随时需要向米行批发提米,也愿意向米行预付定金。米行正好有雄厚的资金和庞大的库存米粮作为后盾,既做成了生意,又不必贱价出售。这种大米行,犹如一种变相的金融机构,生意势必越做越大。

(二)放高利贷。当年,嘉兴米行向四乡贫苦农民放高利贷的方式,可分成两种。其一,蚕加一。以养蚕期为限来放债。每年春天,四乡的农民要准备饲养春蚕了,而此时往往经济十分困难,遂向米行借钱,或者借米,约定到茧子登场,农民出售茧子之后,再以加10%的利息来归还。俗称“蚕加一”。

其二,卖青苗。农民在春天青黄不接之际,为维持生计,将田里尚未成熟的水稻(也包括豆、桕籽之类农作物)作价,预售给米行。此时米行派人下乡,实地察看青苗的长势好坏,估产估价,双方立约,议定米粮数量和价格。卖青苗时所议的价格,要比稻谷收获登场时的市价低40-50%。有的米行还打着“借债不满月不计利息”的幌子,四出宣传,招徕农民卖青苗或借债。还有的米行,在谷贱时放债,将钱折成米借给百姓,而到了米贵之时,则又按当时的米价折成银钱计算。最后,在新谷登场时又再一次折价。一翻一覆,就好比是在一头羊的身上剥下了两张皮。本世纪三、四十年代,物价极不稳定,平时借米1石,到新米登场时要归还1石5斗,这无疑是一种残酷的剥削。

(三)斛口赚。各地米行,历来都备有大小两套斛子,大斛进,小斛出,这是公开的秘密,尽人皆知,同时也已成为旧时米业的一种经营习俗。当年,即使是注重信誉,讲究商业道德的米行,也按历史习惯备有两套不同容积的斛子,只是他们能保持正常公认的差额幅度罢了。

小的一套斛子,行话称之为“栈斛”,或“栈轿”,因为斛子很大,须二人抬起,像在抬轿,故名。这一套斛子放在堆栈(仓库)内,当米粮出栈时,就用来量米,这就是小斛出。

大的一套,行话称之为“坐斛”,或“看轿”,一般放在当门口。农船到河埠头,把米粮运进米行时,就使用这种量器,称为大斛进。

大斛进小斛出,每石米在斛口上就可以赚二升左右,也就是2%。抗日战争胜利后,嘉兴米市大多改用市秤,于是米行里又随之出现了两杆秤,大秤进小秤出,还是换汤不换药。

此外,在长期经营活动中还逐渐形成了其他一些搜刮盘剥的手段。一是在米中掺水,俗称“吃米”。若是预知这批米是卖给酿糟坊一类大户的,更可大胆作弊,据说每石米可掺水2斤。如果糯米,掺水更多,俗话有“糯米水棺材”之说。

二是故意制造“地脚米”,就是在收购米粮时,米行伙计、学徒故意将米粮大量撒落在地上。而习俗则规定这种地脚米不可由卖方打扫收回,而只可由米行的人来扫拢,归入一处,成为一笔外快,定期变卖,所得的钱按大小股比例,由米行伙计、学徒拆股分红。

(四)赊销。为了扩大销售,拉拢顾客。旧时米行多实行赊销。向一些有钱的主顾发放一种“金折”,凡持有金折的顾客,可以去米行赊米。帐房在金折上和米行的帐簿上同时记下这笔帐,即不必当场付钱。在端午、中秋、冬至这三个节日的前几天,米行开出帐票,向顾客讨帐。顾客将帐票与自己手中的金折对照,确认无误后,即把欠款付给收帐人,或直接到米行结帐。这种赊销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富裕人家;二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三是有殷实商铺作保者。收帐的最后期限,是除夕夜。不过到了三、四十年代,通货膨胀,货币紊乱,币值日跌,货价暴涨,经商者怕讨不到欠债吃亏,就概不赊欠了。

(五)签发米票。旧时,嘉兴的一些米行曾经向外签发一种米票,以代替货币,在一定范围内流通。

鸦片战争之后,我国的社会经济出现了极不安定的局面,通货膨胀,物价波动,人们手中的货币总是在莫名其妙地急骤贬值,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米粮的货币性特征就强烈地表现了出来。本世纪三、四十年代,江南地区民间开始流行以大米来支付各种劳务报酬的做法。有的地方进行商业贸易,也往往以米作为中间比价。到后来,公务人员的薪饷也开始改发稻谷。而米粮的携带、转让、保存,又都存在着种种不便之处,于是米票也就应运而生。许多米行开始向外签发米票,以代替货币。有的米票是手写的,盖上米行的章,即可以通用。也有的到印刷厂去排版印刷,装订成册,有存根可备查。

当年,许多人认为手中握有米票,要比握有货币更为可靠些。一则,民以食为天,米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东西。兵荒马乱的年月,人们可以手头没有货币,却不能没有米。握有米票,随时可以去米行兑换成米来食用:即使自己吃不了,也容易脱手,意味着自己拥有实实在在的财富,可以随时交换成自己所必需的物品。二则在于米票是保值的,它不会随货币的贬值而贬值,相反还会升值。米粮是一种变相的通货。近代的中国人常常贮藏黄金,把黄金当作硬通货,用以躲避因货币贬值所带来的灾难。而在当年,米和黄金则在价格上常呈一种同步升降的趋势。有人曾经作过这样一个统计: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一月,黄金每两为法币8万元,白粳米每石6500元;到了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一月,黄金每两为法币32万元,白粳米每石45000元。相隔一年,黄金涨价4倍,而白粳米涨价却接近7倍。可见在当时,贮存黄金还不如贮存大米来得更合算些。因此在那个时候人们把稻米当作通货,用以支付各种报酬和双方贸易、交换时的计价依据,是很有道理的。

于是,有些米商看准了这一点,就常用签发米票的办法来弥补其资金不足,帮助自己摆脱困境。他们签发的米票往往是“空头”的,其实他们手头已经没有支付实物的能力,而米票依旧在社会流通。当时米市上的稻米成交额,常常会大大超过当地米粮的实际吞吐量,这也就成了当年米市的一种怪现象。

近代江南米市已成为历史,但它的经验教训对于当前正处于转型期的江南企业界或许仍有许多借鉴意义,拙文若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注释:

①苏轼《东坡奏议集·进单谔吴中水利书状》卷九。

②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176、178页。

③朱海容、祝永昌《无锡米市习俗调查》,载《中国民间文化》1994年第2期。

④张永尧、刘映月、顾希佳:《嘉兴米市习俗调查》,载《中国民间文化》1994年第2期。

⑤《海宁粮油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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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江南米城的经营模式_浙江嘉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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