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防护网,让网络载体给学生偏差行为护航论文_季青青

构筑防护网,让网络载体给学生偏差行为护航论文_季青青

(作者单位:浙江省泰顺县第三中学 325500)

摘要:中小学生的各类偏差行为与网络载体之间存在一定的显著相关性,不同的学校,学生偏差行为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对本地中小学生的偏差行为进行研究,以解决当前学生的心理问题。

关键词:偏差行为;网络载体;学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变革引起的社会规范的重构、职业竞争的加剧,思想观念和价值选择的多元化,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选择环境,家庭结构和功能的显著变化、独生子女的大量出现、国外和境外文化与各种思潮的进入、黄赌毒和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等种种因素,对本来就缺乏社会适应能力的中小学生,在思想上的困惑、观念上的冲突以及心理上的失衡,加剧了中小学生行为偏差问题。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偏差行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突出,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研究和解决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是解决中小学生行为偏差问题的关键,已经刻不容缓。

一、偏差行为的界定

对于偏差行为的界定是一个社会构建的过程,其定义非常复杂。偏差一词,原先是统计上的术语,表示的是与某一标准量数之间差异的情形,但是偏差行为的界定往往受界定者主观标准的影响。在国外,通常称偏差行为为越轨行为、异常行为或偏离行为。我国学者认为偏差行为是指违反社会、家庭、学校中的法律、规范或纪律之行为;王淑女将偏差行为界定为偏离道德规范或法律规范的负面行为。尽管许多学者对偏差行为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关于偏差行为问题的概念还是没有统一的界定。

目前,对偏差行为的分类复杂多样,标准也不统一。国外有研究偏差行为的,一般是从突出其冒险性特点进行分类的,如将偏差行为分为娱乐冒险和问题冒险。有的观点是认为冒险行为就是偏差行为,分为:药物、酒精和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与滥用;不安全性行为、青少年怀孕和青少年做父母;学业低成就、学校失败和辍学;违规、犯罪和暴力。还有的观点是将偏差行为分为外向型行为问题,包括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违规、攻击、反社会行为,和内向型偏差行为,例如焦虑、抑郁和退缩等。

总之,儿童偏差行为包括行为和情绪问题。行为问题如:违纪行为有攻击、不听管教、偷窃、逃学、离家出走、纵火等,情绪问题又称神经症问题,包括焦虑、恐惧、抑郁和人际关系困难。

二、网络载体研究现状

随着电视的出现,各国学者开始关注以电视为代表的网络载体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美国最早开始研究电视中的暴力内容与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关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研究表明,暴力镜头对儿童攻击性行为有一定的影响,主要的观点有:班杜拉认为,儿童通过模仿电视中的暴力行为,学会攻击型行为;1982年,美国全国精神健康研究所发布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经过10多年的研究之后,大部分研究团体的共识是:电视上的暴力的确导致了看这些节目的少年儿童的侵犯行为:电视暴力与侵犯行为成积极相关;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通过大量研究表明,犯罪行为随着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扩散,以致影响整个社会的犯罪率;伦娜德?贝科威茨认为,观看电视上的暴力行为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采取暴力行为的“或然率有所提高”。

国内的学者,都认为网络载体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正两个方面的。他们几乎都是从网络载体传播的色情黄毒、暴力、恐怖等方面对青少年的偏差行为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影响学生的品德习惯,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网络载体对青少年偏差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模仿暴力,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被暴力镜头淹没的青少年会或多或少地滋生出暴力意识和暴力情绪,甚至刻意模仿传媒暴力,诱发犯罪;2.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常见的有: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沉溺网上色情,制造或传播病毒,知识侵权,网络犯罪等;3.不健康的迷恋行为,处于发展阶段的青少年容易对某些事物产生迷恋,不健康的迷恋行为会把青少年的精力和兴趣引向消极的方面,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一定的危害性;4.网络成瘾,对网络过分的迷恋导致网络成瘾,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5.非理性的消费行为,传媒中的广告,特别是一些品牌广告,造就青少年互相攀比的风气。

由于现在网络的普及,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特别是偏差行为的产生,比别的传播媒介要大的多,现在研究网咯这一传播媒介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

三、中小学生偏差行为的对策

1.要努力提高青少年传媒的素养,要让他们能够掌握有效运作媒介的能力,清楚分辨媒介讯息,知道对媒介内容有所选择,不要受网络载体的操纵及蒙蔽,成为精明的传媒消费者。为了提高青少年传媒的素养,除了在常规的教育之内推动传媒教育课程设置之外,家长还要负起责任来,比如家长可以多与子女一起观看电视并即场讨论电视情节,从而培养青少年辨别传媒节目谬误的能力。

2.政府积极运用政策、法律和技术手段,扶持鼓励对青少年有利的游戏、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者的打击和惩罚。在法律方面,制定相应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预防犯罪的法律条文。在技术方面,可以尝试借鉴国外的成熟方法,将影视节目分级,规定有些节目是“儿童不宜”的。例如可以借鉴美国对节目的划分规则。

3.提高网络载体从业人员的素质,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水准,使他们懂得自身对社会进步所负的重托,作为“把关人”对青少年成长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到媒体自律。媒体自律具有直接约束效果,也是最传统的。网络载体有义务也有可能加强自律,严格节目审查,减少含有负面内容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此外,传媒还要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社会教育功能,让优秀健康的节目繁荣起来,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4.注重发挥家庭教育职责。父母在教育引导之前要了解自己的子女,并从他们的需要挑选节目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防止孩子收看电视的“无目的性”。只有通过正面引导,安排健康的家庭活动,诱导自己的孩子培养良好的个人兴趣,借助有意的课外读物,才能保证孩子建立健全的人格。

论文作者:季青青

论文发表刊物:《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2016年8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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