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与社会政治稳定_农民论文

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与社会政治稳定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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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发展与政治稳定的视角,审视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与农民,就会发现,农民问题的基本走势对中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评价社会政治稳定状况显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则在于政治稳定不同于经济状况及其变化,能够以较为准确的数据加以测量;二则在于研究政治稳定,实际是通过分析政治不稳定的因素和状况来反映实现政治稳定的目标;三则在于政治稳定在稳定系统中居核心和关键地位。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的因素异常复杂,其中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就是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影响源之一。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人心稳定状态及农村政治、政权、政策和政局状况,都直接影响着社会政治稳定。因此,评价农民在政治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将农民置于高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和农村社会发生巨大历史变迁的背景下来考察。

(一)

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了急剧变化的历史时期,农村社会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对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推进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缔造了农村的政治稳定,在保持整个国家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作为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主要劳动者,农民为我国工业化的启动和经济体制转型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确保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稳定健康地发展。就五六十年代的国内情况而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国家只能通过农业积累,来支撑工业的发展。1952~1978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抽取了7000多亿元资金,使我国的工业进入了较快的发展状态,形成了较稳定健全的工农业生产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发展。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大规模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使我国工业发展进入了第二次发展阶段。这次工业的发展不但需要农业提供物质基础,还需要农村提供雄厚的劳动力市场、消费市场。在这方面,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农业的发展已成功地为现代工业文明和新旧体制转型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秩序地发展。

其次,作为我国改革的先行者,农民以其伟大的创举,探索出实现现代化的新途径,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发展,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用自己的大胆实践,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的一个直接结果是,通过农村经济的增长,使农民的社会福利和温饱问题得以不断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政治稳定。可以说,1978年以来,农村得以在体制的重大转变和发展中难以避免的不稳定因素迅速增多的情况下实现政治稳定,相当程度上得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农民用发展乡镇企业的实践冲击了城市现代化工业与农村落后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大大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这对于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稳定城乡关系,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农村改革作为农民的“第二次革命”,极大地活跃了社会生活。一方面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农村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也缓解了长期积累并依靠强力控制的社会矛盾。农村的社会稳定对于政治稳定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第三,农民作为我国社会的主要政治力量,保证了我国的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的稳定。我国的农民是党的改革开放方针的主要受益者,他们是党强大的力量依托点。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大都带来的一个严重政治后果是,它造成了乡村和城市间的差距。这种现象成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难以梳理的“二律背反现象”。它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社会政治不稳定的爆发源,成为国家结构性变迁和政治制度变革整合的主要障碍。我国广大农民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成功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巨大进步,在社会福利、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发生了巨大进步,使城乡间的差距在现代化的急剧进程中逐渐缩小,形成了工农之间新的经济政治平衡体系。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现象,也是我国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能够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

上述情形表明,现阶段,我国农民不仅在现代化进程中得到长足进步,而且在发展中维护并达到了政治稳定。这种动态发展式的稳定既根本不同于我国古代的有稳定无发展,也不同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有发展无稳定。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8亿多农村人口的大国来说, 能够在历史大变革中实现政治稳定是非常了不起的。对这一成就及其意义无论怎么估价,都不过分。

(二)

在高度肯定我国农村政治稳定的良好状况时,也应客观地看到现阶段的农村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政治不稳定因素。

第一,长期以来,传统体制下过分倾斜的产业政策造成了工农业发展的不平衡,给我国农村的发展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后遗症。这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经济状况,加深了工农间的对立。从理论上讲,有重点地发展城市经济的“城市产业倾斜”战略,可在短期内造成城市的繁荣。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证明,这种以牺牲农业发展为代价的工业繁荣,实质上只是“泡沫”繁荣现象,其最终的结果必然导致农村的进一步落后、城乡的进一步对立和社会的不稳定。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也是某种程度的城市倾斜战略。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通过不断强化计划经济,由政府集中有限的资金有意识地发展城市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同时,在农村实行“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发展,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产业结构失衡。历史地看,这种城市倾斜政策,不仅不利于农村现代化进程,而且造成了社会内部工农间、城乡间较大的经济不平衡。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只是同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中的一个越来越小的份额联系在一起。8 亿农民基本上被排斥在直接的工业化过程和现代文明生活之外。这不仅使我国农民的生活福利长期得不到应有改善,而且使农村的愚昧、落后状态形成恶性循环。与此同时,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进步,农民负担加重,收入增加缓慢,工农间的差距愈来愈大。农民的不断扩大收入的期望与满足的有限性发生矛盾,农民的不满情绪增加,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突出,并直接影响农村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剩余劳动力大量增加,而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和就业制度又很难合理地调配农村劳动力,因而造成了农村大量隐性失业和城乡间的人口流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随着农村改革与发展,农村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抽样调查,至1993年,中国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9.8%。这意味着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村人口大为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其他产业转移。

80年代以来,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转移出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到90年代,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则面临着新的制约因素。一是乡镇企业难以像80年代那样高速发展;二是城市工业效益不好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好转;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呈无序状态,一些地方往往是强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留下的只是老幼妇弱,不利于农村经济本身的发展。这决定了我国政府在短期内无法使农民“隐性失业”的状况得到全局性的根本转变,因而造成农民在城乡之间自发、盲目地流动。

农民流动的现实状况,打乱了我国原有的社会管理秩序,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对农村治安产生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成为农村犯罪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直接影响了国家的政治稳定。而以户籍管理为中心的一系列制度改革的滞后,又直接导致当前农民流动管理的混沌状态。流动农民在异地就业,原地政府管得着但鞭长莫及,当地政府管得了又管不着。流动农民犹如悬在一种管理真空中,没有约束,没有保护,无法正常地参与有组织的社会生活。而缺乏完备的管理流动农民的制度依据,又使有关部门对农民流动这一新事物应如何引导、管理感到手足无措。这已引发了不少紊乱和局部社会冲突,造成了新的社会不稳定。

第三,由于新旧体制尚处于交替之际,农村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能力相对萎缩,使农村社会因缺乏凝聚力而陷入某种程度的失控和无序,进而影响了全局的稳定。改革以前,农村社区存在一个从生产小队、生产大队到村公所、人民公社高度集权的社会控制系统。80年代以来,政府对农村的治理采取了新的政权形式。乡政府取代了人民公社,被纳入国家的行政序列,成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屏障。但是,取代生产大队的村民委员会则被排斥在行政序列之外,成为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样,在农村原则上形成了两个权力中心和社会控制主体:一个以国家强制为后盾,一个以自治权力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贫困”:一方面,失去了对社区主要活动——生产活动的组织权,把这一权力让渡给分散的家庭;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基层组织责大权小,难以成为一级政权实体。权力的分割与贫困使基层政权组织的社会控制能力受到削弱,控制范围受到了限制。同时,村委会也失去了许多权力,包括原行政组织所拥有的行政力和对生产活动的组织管理权;再加上村民自治时间短,缺乏管理经验,使村委会难以树立较高的威信,社会管理能力有限。

进入90年代,国家对农村的治理更面临着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三重任务,治理难度大为增加。面对日益多样化的农村发展状况,国家难以寻求一种普遍适用的治理方式,特别是缺乏通过富有前瞻性的整体发展规划引导农村变迁。而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的治理能力尚不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求,甚至有相当数量的村级政权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或软弱涣散状态。这使各种非正式力量纷纷抬头,甚至连一些消失多年的丑恶、落后的东西,诸如宗族活动、帮会等反动黑社会组织也死灰复燃。上述情形,严重破坏了原有各种利益关系的均衡态势,使不同阶层、利益群体间的冲突与摩擦不断出现。这无疑会削弱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治理能力,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政治稳定。

(三)

针对在农村社会结构性变迁和农民走向小康的过程中农村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适度调整国家发展战略,并从各方面强化对农村的治理能力,以发挥政权、政策在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体系中的特殊作用。

首先,要适当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在保证国家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工农业均衡发展战略。据世界银行专家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工农业增长速度较为合理的比例应为2∶1。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工业增长速度适当快于农业增长速度是必要的,但在工业有了一定基础并有能力实行自身积累后,应让农业创造的价值更多地留在农村,给农业造成较深厚的发展积累;否则,会因失去农业的支撑而导致工农业发展的失衡。我国近年来那些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如棉纺业)因失去农业支撑而出现的困境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工农业发展失衡使工农差别拉大的趋势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势必影响工农联盟的巩固和发展。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是适当调整经济发展战略,逐步改变传统的向农业过度索取的工业倾斜发展战略,实行工农业均衡发展战略。

其次,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使丰富的农村劳动力变成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隐性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可逾越的阶段,也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它是农业生产力由传统到现代的转换,也是社会产业结构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过程。农民转移就业解决得好,丰富的劳动力就转化为优势资源,否则就会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约性因素。为此,一是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凡是在农村产业结构较为合理、能有效分流农村劳动力的地区,大多能相对地保持经济协调发展、农村劳动力合理地利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二是城市经济的发展也需要适当地吸收农村劳动力。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化改革,城市第三产业将要有大的发展。第三产业很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劳动力,因而潜力很大。特别是县城,是连接农村与城市的结合部,更有发展前途。应制定规划,充分发挥现有2000多个县城的作用。可设想使一部分县城发展成为小城市,这对于转移农村劳动力,拉动城乡经济,稳定农村有积极作用。

第三,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深化农村改革,消除农业发展的深层障碍,保护农村的长期稳定,实质是如何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的问题。在现代化背景下,农民利益如果得不到保护,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缓慢或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很容易引起农民的不满,进而引起对国家权威和能力的怀疑,成为政治不稳定的根源。改革以来的实践证明,我们的政策和体制什么时候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农业就持续、稳定发展;什么时候违背了农民的利益和愿望,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就徘徊波动,甚至停滞不前,社会稳定就难以保证。为此,一是要以审慎、积极的态度合理解决农民利益问题,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要理顺农产品价格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机制;三是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向农民倾斜。

第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下功夫解决好。一要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要使党的基层组织能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以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绩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进行革新和创造,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二是完善村民自治,推行民主管理,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农村的稳定、协调和发展。

最后,要重视和发展农村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素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希望所在。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来认识和加强农村教育,使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农民经济殷实和精神富有同向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和造就现代化农民同向发展。

根据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经验,农村在实现温饱以后的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是整个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瓶颈”时期:从经济发展看,处于由不发达向发达的“爬坡”阶段;从社会变迁看,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型阶段;从政治发展看,处于不稳定因素相对增多到趋于稳定的过渡阶段;从文化发展看,处于从落后愚昧状态到开放文明状态的升华阶段。在这一时期,农村的发展和政治稳定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扭住农村小康目标这一关键不放,围绕实现这一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闯过不稳定因素相对增多和活跃的“关口”,使农村政治稳定呈现良好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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