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洲中世纪文学的文化成因及新的质的特征_文学论文

论欧洲中世纪文学的文化成因及新的质的特征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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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欧洲中世纪文学是西方文学史中重要的现象之一。除社会政治经济原因外,它是当时多种文明和文化相碰撞融合的产物。这种融合集中体现在诸种蛮族文化自身融合和与古希腊罗马文化的融合上,也体现在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的交融以及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的交融上。正是在这些多种文化相互碰撞融合的过程中,这一文学体现出了承继着历史文化精髓的独特的中世纪人文精神、吐纳包容的新质宗教体系和文学内容形式的多样性构成三大特征,从而开创了人类文学艺术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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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当我们对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中世纪文学进行深入研究的时候,必须要走出两个误区,树立起一个意识。以往欧洲中世纪文学研究的两个误区体现在:一是文学成因的单一化描述;二是文学性质的简单化界定。正是由于这两个研究误区的存在,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始终没有真正树立起欧洲中世纪文学的新质意识。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在论及欧洲中世纪文学成因的时候,较为经典性的看法是,中世纪的欧洲文学是在北方蛮族用暴力打碎了希腊罗马古代文明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这一观点的进一步引伸,实际上就变成了中世纪欧洲文学的产生完全是另起炉灶的偏见。这不仅完全割断了中世纪欧洲文学与古代文化的联系,同样,也割断了这一文学与其他文化的联系。这种看法或意见,在两个问题上实际是陷入了窘境:一是当我们承认希腊罗马文化是欧洲文化和文学的源头时,那么,中世纪欧洲文学似乎抛弃了这一源头而另立了门户。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故很多文学史论者强调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作家对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的继承关系。这种做法虽然说明了希腊罗马文化是欧洲文化的源头的问题,但在承认这一点的同时,却又把持续了一千多年的欧洲中世纪文学及文化置于了可有可无的境地。这样,从文化传统上来看,中世纪文化实际上就成了整个欧洲文化链条上的一个空白。第二个窘境在于,我们知道,封建社会形态较之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形态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这种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带来的人们视野的宽阔和各种不同质文化兼收并蓄能力的提高。但“废墟论”的看法,却在有意无意之间,形成了二者间相互割裂的认知模式。一方面,人们不得不承认这种社会历史形态的进步。另一方面,又对当时人们的文化视野和诸种文化的融合能力缺乏有力的论证和阐释。结果造成了我们在承认中世纪欧洲社会形态是一种进步的同时,又在贬低着其文化及文学成就,缩减其文化视野和文化融合功能的矛盾现象。

正是由于对文化文学成因的单一化描述,我们以往的文学研究,也出现了对中世纪欧洲文学性质和文化性质的简单化界定。由于“废墟论”潜移默化的影响,很多国内外的教科书在谈到这一文学性质的时候,或者对其不做任何界定;或者只用“它是欧洲封建制社会思想意识的反映”等笼统定义来说明。有人干脆用基督教的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来概括这一文学的性质。其实,界定的难度一则反映着欧洲中世纪文学现象的复杂;二则也与我们的研究的出发点和使用的研究方法有关。我认为,当我们面对欧洲中世纪诸多的文学现象,从文化的层面,在不同的文化文学碰撞、融合的历史发展中去考察它的时候,至少可以看出这一文化和文学的新质特点,可以相对深入地阐释其文学性质中所包孕的中世纪欧洲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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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新质文化与文学的出现,显示了当时诸种已有文化与文明在欧洲大陆上的高度聚合和重构能力。

众所周知,公元5世纪前后,由于西罗马帝国内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当时诸种社会矛盾的加深,其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迅速走向解体。特别是由于地处北方的蛮族连续不断地多年南侵之后,西罗马帝国终于在公元476年被条顿族首领奥多阿克所灭亡,从此欧洲开始了封建化的进程并进入了封建制社会的发展阶段。

毫无疑问,欧洲中世纪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使得封建地主阶级与农奴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封建地主阶级的文化形态与农民阶级文化形态的对立是中世纪欧洲新质文化和文学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但也要看到,各种不同文化因素的融合,也对欧洲中世纪文学的产生与发展,起了更直接的作用。

欧洲中世纪文学是欧洲多种文明与文化相融合的产物。这种融合首先体现在众多蛮族部落各自文化的融合上。据史料记载,在罗马帝国的北方,很早就有蛮族部落形成,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克尔特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他们各自的生活状况和习俗,实际上形成的是各自不同的文化种群。尽管在今天我们还缺乏更为翔实的材料来区分这些部族原始文化的差异,但是,由于地域、语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文化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例如关于古代日耳曼人生活状况、社会制度以及独特的文化特征的情况,在凯撒于公元前1世纪中叶所写的《高卢战记》,以及在塔西陀于公元1世纪末所写的《日耳曼尼亚志》中都有过丰富的记载,从中可以看出日耳曼人文化水平高于其他部族的材料。而后,从公元1世纪末到公元3世纪,日耳曼各部落又开始结成不同的联盟,如东哥特、西哥特、汪达尔、法兰克、盎格鲁·撒克逊、伦巴德等。这种古代蛮族文化的融合,实际上催生着整体性欧洲文化的形成。其次,这种文化融合也体现在古代希腊罗马的先进文化与蛮族落后文化的融合上。虽然蛮族南侵之后,摧毁了古代的文化,“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都从头做起。”但是,新的文化毕竟又是在曾产生过灿烂辉煌文明成就的欧洲大陆上产生的,古代的文化传统以及意识形态还将存在于欧洲本土的遗民身上。这一切都决定着新产生的文化并不能完全剪断古代文化的脐带。例如在中世纪漫长的历史时期,有些封建统治者和教会人士利用古代文化遗产宣传其思想;有些人利用古代天文知识编撰教会历书;利用民间音乐伴唱圣诗,将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典故和材料加以改造;利用拉丁文将其写成宗教故事等。甚至被中世纪奉为“伟大的神学家”的圣·奥古斯都,早年也曾对希腊罗马文学有着相当深刻的研究,并酷爱荷马和维吉尔史诗中一些描写爱情的部分。752年加洛林王朝建立之后,查理大帝也“还派人搜集和抄写古代抄本”。至于在中世纪欧洲占有重要地位的拜占庭文化,不仅大量地保存了古代的文化典籍和艺术作品,而且“希腊、罗马文化的传统在拜占庭未曾中断。”这说明,当北方的蛮族人与欧洲本土的文明人相互融合在一起的时候,蛮族文化与希腊罗马文化实际上也融合在一起了。尽管在这种融合过程中,希腊罗马文化愈来愈受到了排拒和诋毁。

欧洲中世纪文学也是东西方文化相互影响和交融的产物。这主要体现在欧洲的本土文化与希伯莱文化的融合上,体现在十字军东征的过程中,也体现在拜占庭文化的独特构成上。处于中东地区的古代希伯莱人曾经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在公元前三千年时,便在周围文化古国埃及、腓尼基、苏美尔—巴比伦文化影响下,创造了自己的“迦南文化”。随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希伯莱人在神话传说、历史故事、诗歌小说、预言箴言等方面,均取得了较高的成就。这些古代的文学成就后来被收入犹太教的经典之中。而犹太教的经典随着被欧洲人变成自己的宗教——基督教——教义的一部分(即《旧约》)之后,在欧洲大陆开始广泛的流传,并日益与欧洲大陆的人们的思想观念融为一体。这种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尽管在古代罗马时代就已经开始,但在中世纪,随着基督教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基督教文化的的传播,它在被译成希腊文、拉丁文乃至译成拉丁口语体和当地土语融合后的语言,如奥依语、奥克语、罗曼语等之后,逐渐成了欧洲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财富。这种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在十字军东征期间,获得了更长足的发展。从公元11世纪末开始,西欧基督教国家对东方异教国家举行了长达200年之久的8次十字军东征。这8次东征,其实质之一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也是不同质的两种文化间的碰撞、冲突乃至相互融合、影响的过程。从微观上讲,例如许多东征的骑士和战士,就曾接触到东方的文学艺术作品,至使其文化教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把东方文化中的一些精品,诸如古代珍贵的抄本、精美的雕刻以及其他艺术珍品做为战利品带回西方后,这不能不对西方人的文化偏见带来巨大的冲击和震动。当这些从东方回去的十字军骑士,开始穿着轻软美好的东方织品,食用精美的、加有香料的菜肴,饮用芳香的东方美酒时,也不能不使东方的文化模式潜移默化地进入到西方的文化精神中来。这从宏观上说,东方的文化精神与西方的文化精神不可能不相互影响。这种融合和影响必然要浸渗到文学艺术中来。而在中世纪的欧亚大陆占有重要地位的拜占庭文学,在整个封建社会中更清楚地显示了东西方文化融合的特色。拜占庭位于从东方到西方的重要商路上,大城市君士坦丁堡是手工业和商业的中心,这就使得拜占庭文化具有东西方文化因素的综合性特点。例如,无论是在公元7-11世纪拜占庭封建制度形成与发展时期出现的诗歌创作和散文作品(较有价值者有长篇叙事诗《第格尼斯·亚克里特》、历史著作《拜占庭帝国及其邻近各国记》、《阿历克塞传》等),还是11-13世纪出现的宫廷小说、讽刺作品,都可以看到这一点。

欧洲中世纪文学也是基督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相互融合的产物。在整个中世纪里,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学、文艺以至整个精神领域里,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成了欧洲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众所周知,基督教在公元4世纪被罗马帝国定为国教后,在奴隶主意识形态中即开始占愈来愈大的比重。当日耳曼人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国家的最初几百年间,封建统治者对基督教的态度曾经历了敌视、容忍到支持的变化,最终成了适应封建制度需要的上层建筑和统治工具。1054年基督教内东西两派正式分裂后,西派的天主教在中世纪欧洲各国思想领域中进一步强化了无尚权威的地位。宗教教义就是政治信条,教会垄断了文化教育。当时《圣经》的词句在任何一个法庭上都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学术科学都成了神学的奴碑,一切文化艺术都被染上了宗教色彩。但是,也要看到,在基督教逐渐成为中世纪欧洲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过程中,它与世俗文化之间形成了两种交融关系。一是基督教文化在对古希腊以来的世俗文化精神大肆排斥和毁灭的同时,却将某些世俗基本精神乃至文化的材料(如古代故事、历史传说、民间传奇等)、体裁(如故事、诗歌、戏剧、传奇等)和艺术手法等,经过改造,纳入到了基督教文化体系之中了。二是在中世纪出现的很多世俗作品,里面都包含着宗教性的内容,有些作品这种宗教的因素还很强烈。例如,中世纪后期产生的民间文学、骑士文学乃至城市文学中,都显示出了与基督教文化的强烈的融合关系。甚至在当时一些下层僧侣作家所写的反映一定的人民情绪、保留某些“异教”思想的作品,其中的两种文化融合的特征也是很明显的。

可以说,正是在上述多种文化的相互融合过程中,经过中世纪独特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主要体现为封建地主阶段与农奴阶级的矛盾斗争)的作用,发展成了独具特色的中世纪新质文化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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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欧洲中世纪文学是多种文明和文化相碰撞的产物,因此,新质的文学具有鲜明的下述总体性特征。

1.独特的人文精神——历史文化精神的传承性。作为整个欧洲文学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欧洲中世纪文学在其文化精神和艺术精神上实则是对古代文化精神有着本质上的继承的。我以为,尽管从表面上来看,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意识形态占有主导地位,它无情地排斥一切古代文化和异教文化,但在文化特别是在文学领域中,欧洲文学的基本精神并没有中断。众所周知,与东方诸国不同,西方世界自古代希腊罗马开始建立起来的文化与文学精神,是以对人的关注为核心的,也是以对人的本质不断地异化为他种对象的反叛为主要内容的。在我看来,整个欧洲文学,在对人的本质被异化(或曰被对象化)的揭示与反叛上,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指原始社会时期和奴隶制社会早期的文学。与这一时期人们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相适应,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自然的力量以及由此所派出来的神(不是宗教中的神,而神话意义上的神)的力量和神秘的命运等,都在当时成为了人的本质的对象,人幻想借助这种外在的力量(其本质是人异化出的力量)来显示自己的存在。这样,在此时出现的文学作品中,人实则是用一种超人的力量(人化的自然力量)在确认着自己的本质。文学作品的创作主要体现为对人的本质异化为自然力量的探讨。而这种以人为主体的文化与文学精神,是在人与自然的矛盾斗争中,通过人的力量的对象化,成为一种主导精神的。第二个阶段是指从中世纪开始到18世纪末。这一阶段的欧洲文学主要表现人的本质的宗教化过程和人对神学权威(包括以神学体系为精神支柱的封建制度)的反叛。文学的主导精神是人的力量对象化为神的力量以及愈到后来愈开始反叛和抗争这种宗教化进程的精神。这与古代希腊罗马时代的欧洲人先将自己的力量自然化,后来又对这种人的本质的异化进行抗争是完全一致的。而当19世纪初以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对物欲的追求导致了人的本质被物化的现实。这样,西方文学精神发展到了第三个阶段,即开始时的以人的力量对象化为物的力量到后来对人被异化为“物”的现象的反叛与抗争的阶段。因此,可以说,人与自然、人与宗教、人与物的关系,在文化的意义上说,是由低到高依次将其对象化而随之进行反叛与抗争的关系,这实则构成了西方文化与文学发展的深层规律之一。而对人的关注,实则成了这一文学的文化精神之核。

由此可见,欧洲中世纪文学在文化精神上,实际上是承继着古代希腊罗马文化最基本的认知模式和思维形式的。不仅如此,欧洲中世纪文学将人的力量对象化为神的力量,本质上而言,正是对古代文学中将人的力量对象化为自然的力量的一种提升和发展,它表明了中世纪欧洲人日益脱离了自然的羁绊而转向了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生活。人的精神活动的社会目的性进一步增强。从文学的文化精神发展的链条上讲,它是欧洲文学文化精神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2.新成的神学文化——宗教文化的包容性。众所周知,欧洲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是基督教文化,文学与科学、哲学和其他各门类的学科一样,均成为了神学的附庸。然而,恰恰由此出发,有人把基督教文化对文学的影响变成了形而上学的见解,认为欧洲中世纪文学完全是在基督教(天主教)教义体系和观念中运作的结果,而宗教完全是个封闭的体系。这种意见,实则忽视了基督教文化在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包容性。

其实,基督教文化在中世纪欧洲的形成并最终占据了主导地位,本身是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它不断地吸收其他文化的成果和精神,变成了中世纪新质的宗教文化形态。

我们知道,基督教产生在公元1世纪初的希伯莱人中间,所以,诞生之初的基督教精神实质上属于东方的希伯莱文化。其“一神教”思想、忍受驯服以及盼望救赎的观念,正是东方王权的一统思想和社会的政治文化结构的反映。基督教最初产生时的观念,应该说与欧洲古代文化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例如在古希腊的政治生活中,反对寡头政治、独裁统治曾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正因为这个原因,加之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才有几百年间欧洲人对基督教的无情摧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元初的数百年间,基督教艰难的生存历程,也是它被欧洲人逐步接收和改造的西方化历史过程。在这种基督教的西方化过程中,随着历史的发展,古希腊罗马文化和东方文化因素几乎都被包容在新的基督教文化体系之中了,并成了中世纪思想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例如,中世纪的很多宗教学者是用希腊哲学和罗马人创立的拉丁语言来重新构建和阐释基督教思想的。有人指出,神学家奥利金构置的第一个粗糙的神学体系,便是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思想高度融合的产物。而中世纪伟大的神学家圣·奥古斯都为了完善基督教的神学本休与文化功能,用柏拉图主义对宗教教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这充分说明,基督教作为东方文化的精髓之一,在其横移的过程中,已逐渐具备了西方文化的新质属性。或者说,它的文化性质已逐渐转换。这样,经过改造后的基督教,实则就将东方政治文化中的王权一统思想与西方古代的民主精神、东方的对王者忠诚的观念与西方古代的爱国主义、东方的臣服意识与西方古代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以及东方文化形式中的松散结构与西方古代文化形式的严密的逻辑体系等,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使得在这种基督教的新文化体系中,王权一统变成了神权一统;对王者的忠诚变成了对上帝以及世俗封建主的忠诚(这在中世纪各民族国家形成时期表现为一种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对王者的臣服演变为基督教式的平等思想(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自我赎罪等待拯救的观念;在这种文化形式上,则改变了东方文化结构的松散形态而变成了地狱、炼狱、天堂和圣父、圣子、圣灵混然天成的形式体系。

这样,基督教虽然成了欧洲中世纪文化对古代文化继承的唯一形式,但是,它却是包容东西方古代文化的结果,其中亦包含着蛮族文化的因素。换言之,正是由于中世纪基督教体系本身对多种文化因素的包容性,所以,与早期的基督教相比,封建社会巩固时期的基督教,特别是天主教,已完全西方化了,变成了适应欧洲社会结构的思想体系与文化体系了。而欧洲中世纪的文学,恰恰是这种文化的具体显现。

3.崭新的文学构成——文学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由于多种文化的相互融合和基督教文化的包容性,故带来了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文学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多元性、交融性和新质性。

大体而言,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文学的主要思想特点是:第一,基督教思想制约着中世纪文化。虽然当时的作家所受的影响有深浅的不同,但是,在基督教思想逐渐深入到各个文化领域,并成为中世纪精神支柱的过程中,各类文学无不打上了它的印迹。有些文学作品公开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思想,表现了封建领主和地主阶级及其精神上的代表僧侣阶级的意识形态特征。同样,也有些作品,仅仅带有崇奉基督教思想的特点。这反映了基督教对文学影响的复杂性。第二,在各种文化的交融中,特别是在中世纪封建制度和封建国家形成与确立的历史条件的作用下,中世纪文学突出了各民族文学遗产中的一个基本思想——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很多作品描写和反映了欧洲封建国家形成和确立时期的社会现实,歌颂了为保卫国家和民族而献身的英雄人物,赞美了在确保王权中起过重大作用的英明帝王。但有些作品又将歌颂英雄与爱国思想与忠君思想、宗教思想结合起来,这实际上是古代希腊罗马爱国思想和英雄主义的中世纪化,也是东方古代文化中特有因素对中世纪欧洲文学的影响的反映。第三,中世纪作为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形态,还出现了特定阶层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例如骑士阶层、市民阶层的出现,就使得在正统的基督教文学占统治地位的同时,世俗文化的传统也以新的形态发展着,他们的思想感情和生活理想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骑士文学将爱情作为描写的主要对象,肯定现世生活,在一定的程度上承继了古代文化精神,背离了禁欲主义。市民文学将笔触指向城市市井生活和市态人情,具有较强的反封建意义。

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艺术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各种不同质文化的相互交融,古代的、当代的、东方的、西方的、宗教的、世俗的各种各样的题材进入到了文学艺术创作领域,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中世纪欧洲文学的描写与反映范围。从中,人们不仅可以看到蛮族早期以及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生活;也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发展和巩固时期的生活。不仅可以了解到中世纪欧洲社会主要阶层人们的风俗习惯,也可以感受到各种文化融合后欧洲独有的社会现实。第二,在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中,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艺术形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希腊罗马时代比较起来,艺术形式更为成熟。中世纪欧洲文学主要以诗歌为主,其中有史诗、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谣曲等。在各种诗歌样式中,形式因素互相影响,互相交融,从而使诗歌形式发展得更为精雅和完备。例如但丁就在吸取各种文化中诗歌形式优长的基础上,将诗歌创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他把各种形式熔于一炉,将抒情、叙事、哲理等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展示了中世纪欧洲诗歌的新的艺术风貌。在叙事性的作品中,艺术形式开始向由“繁”入“简”转变。片断生活的描绘和情节线索的单纯集中,愈来愈使作品的结构布局和技巧运用达到了自觉的程度。第三,由于各种文化的影响,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有了进一步的开拓。寓意、象征、梦幻、哲理、现实描写、浪漫抒情乃至动物故事等形式都流行于一时,采用各种艺术手法写成的成功作品比比皆是。这充分地反映了中世纪欧洲作家对古代各民族、各种不同质文学艺术形式的吸收能力,也说明了当时人们的艺术思维的发展和逐渐走向了复杂化的现实。第四,对文学情感特性把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对人的内心情感的挖掘是当时出现的爱情题材作品的重要特点。在这类作品中,人的愿望、激情、喜怒哀乐等复杂的心理活动初步得到了成功的描绘,从而揭开了人的内心世界一角的惟幕。这是中世纪欧洲艺术上的一个重大的进展,比起古希腊悲剧家欧里庇得斯和罗马作家奥维德等人的创作来,此时用文学艺术形式表现人的情感更趋于自觉和强化。

综上所述,欧洲中世纪文学是多民族文化碰撞融合的动态过程,是以基督教文化的形式重新吐纳、整合诸种文明成果的过程。而此时的文学,恰好体现出了适应中世纪欧洲社会发展的文化精神。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13世纪末、14世纪初的但丁的创作,才能真正地理解14世纪后为什么在欧洲能出现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的文化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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