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资本主义可能吗?——兼论科学发展观的社会形态特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社会形态论文,资本主义论文,特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07)06-0034-04
科学发展观在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实现吗?这不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发生学提问,而是对科学发展观由观念层面向现实维度转换的“社会形态规定”所进行的深度追问。立足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近年来,有论者认为当代西方发达国家,例如北欧瑞典、瑞士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范型。在我看来,这是陷入了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幻象”之迷津的表象之见,而没有把握不同社会形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特质。从根本上说,不同社会形态的社会发展特质及由此决定的发展观之实现问题则有本质不同。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转向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才是可能的,而其全面的实现则是社会主义最高阶段的事情。
社会形态作为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既受动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又能动地制约和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在发展观问题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能否认识并揭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而在于其社会形态性质与社会制度特质能否提供科学发展的实际条件。
首先,科学发展合乎人与自然关系内在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社会基本矛盾对抗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从根本上合于人与自然关系内在规律。人与自然关系的内在规律本质上是生产力的发展规律,而能否真正合乎生产力发展规律推进社会发展,不仅要涉及生产力发展本身而且还取决于与其相适应的社会形态性质。自然界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对象和前提是人与动物根本区别的本体论基础。据此,人首先是一种对象性存在。科学发展观意义上的发展,旨在确证: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合规律性地生产“对象性”财富的创造性过程。其中,人与自然界的内在统一是这一“对象性”创造过程的逻辑要求。马克思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P95)人正是以自然界为基础才表现为创造、消费劳动对象的对象性存在。同时,自然界作为“人化自然”又凸显出人对自然界的社会规定性。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1](P122)这表明,具有人的本质的自然界及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合乎规律的变更,要受到人的本质——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受到社会形态的制约。
能否认识并揭示上述规律未必局限于某一社会形态,但能否在现实中真正遵循这一规律进行发展,则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基础的特质与社会形态的性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它的生产发展必然以破坏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为前提和代价。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2](P552-553)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特质决定了它的发展只能是文明与野蛮博弈性共在,而不可能合乎生产力的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社会这一悖论就根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走出这一困境的出路只能是选择社会主义革命。恩格斯说:“一方面是资本的大规模积聚,另一方面是群众日益贫困。结局只有一个,这就是社会革命”[3](P399)。任何立足于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寻求出路都不过是缘木求鱼、画饼充饥。
其次,科学发展合乎人类社会关系内在逻辑。人类社会关系内在逻辑实质上就是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包含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这一关系的性质、状况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人类生产力的发挥不能脱离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关系作为生产关系,是人类诸世代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这是一切其他社会关系得以生成与展开的前提性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科学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全社会所有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共同发展。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乃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最高形态,这决定了合乎人类社会关系内在逻辑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可能性。
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私有制所采取的当代资本形态规定了资本增值的急功近利性。当意大利人“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那同一种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料到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5](P383)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的关键性环节,就在于它从社会形态和制度安排层面不仅提供了经济社会合乎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律科学地发展的现实条件,而且构筑了经济社会合乎人类社会关系内在逻辑发展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曾就此作过深刻而恰切的阐释。他说,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复活,是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120)实际上,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成熟并日臻完善于共产主义社会,而其起点则生成于社会主义社会。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始阶段,它的社会形态特质为科学发展观向现实转化提供了必要条件。
再次,科学发展本质上合乎“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社会经济关系”这两种基本关系的内在逻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对抗性决定了它与生产方式科学发展的根本悖逆性。社会主义社会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特质为社会合乎规律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与现实的保证。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可以提出科学发展的理论与价值诉求,例如科学社会主义就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由于其社会经济制度私有性与资本的逐利性,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不可能真正成为现实。因为“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6](P391)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矛盾性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对抗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前者通过生态系统的破坏、自然环境的恶化;后者导致民族国家的对抗与冲突。所以我们发现,尽管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在解决环境恶化、生态危机问题上绞尽脑汁、极尽所能,其结果总是徒劳。
第四,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内在规定性及其社会基本矛盾根本对抗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可持续性。资本无止境追逐剩余价值的内在逻辑决定了“在各个资本家都是为了直接的利润而从事生产和交换的地方,他们首先考虑的只能是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灰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代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竟冲毁毫无掩饰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5](P386)正是有鉴于此,西方一些政治思想家提出了基于社会制度根本变革的“生态社会主义”、“绿色社会主义”等主张。恩格斯早就指出,要解决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对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5](P385)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矛盾中运动的,这些矛盾不断地被克服,但又不断地产生出来。不仅如此。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界限,这些界限在资本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6](P393-394)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合目的性发展。科学发展观语境下的“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以人为本”,而不是资产阶级人本主义语境下的“以人为本”,两种形式的“以人为本”根本相背。因此科学发展观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也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变成现实,尽管“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人性的”、“人道的”或“以人为本的”的确是资本主义响彻云霄的口号。
问题的实质在于,以人为“本”的人其本质是什么?是抽象的人性还是现实的人的物质利益?是资本增值的利益还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定人的本质关系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居于经济结构主导地位的公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社会关系中,资本关系是支配一切社会关系的“普照光”。人是什么,人的地位如何无不受到资本关系规定:资本家是资本关系的人格化,工人是充当资本增值手段的人格化商品。由此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以人为本”本质上是以资本为本。在此,谁拥有资本谁就是人,谁没有资本谁就是为资本所奴役的“有血有肉”的物。可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标榜的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之“本”的“人”,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人。
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其首要目的是解放统治人、支配人、奴役人的资本逻辑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异化关系,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制度设计则是要竭力维护这种关系。
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家只把工人当作“劳动动物”、生产领域之外的幽灵,而不把工人当作人。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工人作为人,其地位实在不如狗。“一个法国人对草拟中的养犬税发出的呼声,再恰当不过的刻画了这种关系,他说,‘可怜的狗啊!人家要把你当人看哪!’”[8](P10)马克思指出,“国民经济学把无产者,即既无资本又无地租,只靠劳动而且是片面的、抽象的劳动为生的人,仅仅当作工人来考察,因此他才会得出这样一个观点:工人完全和马匹一样,只应得到维持劳动所需的东西”。[1](P46,56,72)因此,国民经济学不考察存在于劳动过程之外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而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可见,在资本主义玫瑰色文化视域中,工人如同马匹一样与动物为伍,其人的特性早已荡然无存。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也因此丧失了其历史上的革命锋芒而沦为抽象的、虚幻的、“真实的谎言”!
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资本取代了“人本”,从而也吞噬了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和工人彼此是异己的,从而处于漠不关心的,外部的和偶然的相互关系。这种异己性也必然现实地表现出来。在资本主义社会,其私有制关系通过资本逻辑形成了对工人的绝对支配和全面掌控。工人不仅成为受资本任意驱使的工具,而且像吸食毒品一样对资本产生了绝对的生存性依赖。工人陷入了当他在资本的魔掌中则丧失做人的权力,而沦为资本得以存在的条件和工具;当他脱离了资本,工人不仅将失掉做人的一切条件甚至作为非人的资格也将丧失殆尽的“生命怪圈与生存悖论”中。马克思说道,“资本一旦想到不再对工人存在,工人自己对自己说来便不存在:他没有工作,因而也没有工资,并且因为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存在,所以他就会被人埋葬,会饿死等等。工人只有当他对自己作为资本存在的时候,才作为工人存在;而当他只有当某种资本对他存在的时候,才作为资本存在。资本的存在就是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正像资本的存在以一种对他漠不关心的方式来规定他的生活的内容一样。”[1](P104-105)在此,人被资本吞噬了。工人作为人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他只是作为资本增值的手段。
第三,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异化劳动是消解“以人为本”的“螺陀斯”。工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关系中不仅无论如何也跳不出“非人”的黑色“百慕大”,而且越跳越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不仅生产商品,它还生产作为商品的劳动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一般生产商品的比例生产的。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创造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工作的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物的世界的增殖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工人创造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等等。[1](P90-92)也就是说,在资本逻辑掌控下,劳动过程不仅是对“以人为本”的莫大讽刺,而且恰恰证明了工人被异化劳动从人的世界打入到万劫不复的“非人”深渊。
最后,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所有人都不可能逃出“非人化”的恢恢天网。“非人化”重构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入场券。在此,资本主义社会体系中所有的人,谁也别想侥幸躲过资本的“非人化”洗礼。马克思深刻分析并阐释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奴役的不仅是工人阶级,资本家、律师各色人等也都被奴役。马克思指出,精神空虚的资产者为他自己的资本和利润欲所奴役;律师为他僵化的法律观念所奴役,“一切有‘教养的等级’都为各式各样的地方局限性和片面性所奴役,为他们自己肉体上和精神上的近视所奴役,为他们的由于受专门教育和终身束缚于这一专门技能本身而造成的畸形发展所奴役。”[7](P317)这就从社会存在论层面上深刻说明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所有的人全部被淹没在商品、货币、财富等资本逻辑的冰水之中。所有的人都被生产资本与消费资本物化了,“以资本为本”、“以物为本”替代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本主义。
应当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以人为本”由理论向现实的转换自有其内在的客观条件与客观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根本上说它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进程辩证统一。其内在生命力与价值优越性不可能在社会主义的某一具体阶段展现无遗。特别是在当代中国,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以人为本”理念的实施与贯彻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主体与客体等领域和层面还存在诸多复杂、不利的条件和因素。而消除这些不利因素,把“以人为本”转化为社会现实是将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努力的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社会主义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与社会形态、社会制度之本质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由此观之,社会主义社会的“以人为本”之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决不能停留在应然的“道德应当”或认知的理论层面,而必须诉诸和扎根于实然的现实生活世界。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和过去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和交往的关系的基础,并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作是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质,使他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因此共产主义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9](P79)这也从现实上启发我们:社会主义的“以人为本”不是产生于道德情感上的伦理社会主义,而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其物质前提的。
科学发展观是“统筹兼顾”的合伦理性发展。它内蕴着全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繁荣成果、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旨趣。在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价值伦理的根本分野在于:资本主义是两极分化,而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内含社会主义伦理价值的科学发展观在资本主义制度架构内也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第一,任何社会形态都不拒斥发展,但并非所有社会形态的发展都是社会公正的发展。实现社会公正需要客观条件,其中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社会形态乃是必要的前提条件。相反,私有制基础上的一切社会形态的发展,无不是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尽管其意识形态总会用制造出种种“公正”的神话。毋庸讳言,资本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中发展最为强劲的社会类型。虽然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创造的生产力比整个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多还要大,但即使是当代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在资本逻辑的统治与支配下,“明亮的居室,曾被埃斯库罗斯笔下的普罗米修斯称为使野蛮人变成人的伟大天赐之一,现在对工人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光、空气等等,甚至动物的最简单的爱清洁的习性,都已不在成为人的需要了。……他的任何一种感觉不仅不再以人的方式存在,而且不在以非人的方式因而甚至不在以动物的方式存在。”[1](P133-134)这难道不正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现实生活写照吗?可见,用两极分化消灭社会公正是资本主义社会永远无法洗掉的标志性“胎记”。
第二,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资本的私人占有形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与社会公正的内在紧张与本质性对抗。资本家依靠资本发财暴富,其前提是工人贫困的增长或“物化”的日益加深。事实上,当今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之一就在于资本主义国家不公正国际经济交换。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劳动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得手段都变成了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2](P707-708)作为资本,工人的价值按照需求和供给的波动而变动。而且从肉体上说来,他的存在、他的生命也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过去和现在都被看成是商品的供给。“工人生产资本,资本生产工人,因而工人生产自身,而且人作为工人,作为商品就是这整个运动的产物。……工人不幸而成为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只要一瞬间不劳动便失去自己的利息,从而也失去自己的生存。”[1](P104)在此,人们只能看到人作为雇佣工人在被资本支配与奴役过程中的平等与公正,而工人作为人的经济条件、社会尊严以及与有产阶级平等的公正企求则荡然无存。
第三,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即使在劳动力商品买卖关系中呈现的公正性也不过是一种本质颠倒的“剧场假象”。表象地看,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或交换领域确实是社会公正、“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可一旦离开这个商品交换领域,剧中人的面貌就立刻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售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来鞣。”[4](P176)诚然,马克思批判的是一个半多世纪前的资本主义社会,100多年前马克思批判的社会现实在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仿佛不如从前那样严重了,但这只是假象。实际上,当代资本主义不过是以新的更为广泛和普遍的形式变本加厉的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它造成了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性穷国与富国、信息时代的文明与高科技时代的战争、发达国家有产阶级天堂般的生活与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陷入战乱的国家下层民众之家破人亡、生死茫然的地狱性生活等前所未有的世界性不公正。马克思说:“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性质。……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与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2](P831-832)可见,即使在今天,资本主义依旧不能摆脱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宿命。
最后,超越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公正始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而其真正实现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其中,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生产力巨大发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述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公正时指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劳动将是同样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人口的集中只是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表现,它是进一步发展的阻碍,这种阻碍在目前已经深深地感到。”“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10](P370-371)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经济基础的公有制性质和上层建筑的政治民主特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深刻性、广泛性和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性。
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言,生产力还不发达,某些领域的生产手段还相当落后,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及其实践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价值观、公平观都必然要带有其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诸多历史痕迹。这使得我们的社会公正状况在某些方面和局部领域甚至还不如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这并不能推翻社会主义社会公正性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性和优越性。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优越性是就社会主义社会的全过程而言的,不可能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早期整体性的呈现。用处于资本主义社会最高形态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尚未实现现代化的中国比较,这种没有任何可比性的荒唐比较本身就是对社会公正的亵渎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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