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现值评估的反思: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_内含报酬率论文

对资产现值评估的反思: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_内含报酬率论文

资产现值计价反思——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一种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现值论文,政治经济学论文,资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

“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注:Yuji Ijiri.The 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1979.),而资产计价在整个会计计量中又处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财务状况的准确报告和收益的合理确定,都建立在准确的资产计价基础上。因此,在会计计量理论中,资产计价是研究的重点。

关于资产计价,近年来公允价值是学术界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而在公允价值的大讨论中,现值(Present Value,简记为PV,有人又称其为现行价值)是被提得最多的一种计量属性。从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角度出发,理论界大多认为现值是一种最佳的计量属性,是未来会计的发展方向。基于这种认识,中国会计界不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资产现值计价大讨论,而且还开始了现值在中国运用现状及可能性的研究。(注:谢诗芬:“现值在我国会计中运用的现状与可能性辩析”,《会计研究》,2000年第11期,P49-50.)

会计中资产现值计价的提出是与资产定义的“未来经济不利益观”密不可分的。会计界一般公认坎宁(Canning)是资产定义“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肇始者。他说,资产是指“任何货币形态的未来服务或任何可转换为货币的未来服务…”(注:Canning.Economics of Accounting.Ronald Press Company.1929.)。此后,不断有学者对坎宁的这一观点加以引申、发展。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AAA)在其对资产所下定义中认可了“资产是未来经济利益”的观点(注:AAA.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for Corpo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Preceding Statements and Supplements.1957.),后来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更直接将资产定义为“…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注:FASB 1985.SFAC NO.3:Para.23.)。以这些探索为先导,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和FASB先后开始了对资产用现值进行计价的尝试:1966年APB在第10号意见书中首次提到现值技术;1984年FASB在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NO.5)中将现值作为一种摊销方法加以使用;1988年FASB为尝试推广现值计价专门启动了一个研究项目,此后于1990~1999的十年间共发布了11份关于现值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2000年2月,FASB进一步推出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旨在为初始确认和重新计量时使用现值提供一个完整的概念指导框架。与此同时,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UK 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以及G4+1集团(指美、英、加、澳和IASC)等有影响的会计机构也纷纷开始了现值计价的讨论、推广。在某种意义上,现值计价对于会计界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似乎这一趋势已经是不可阻挡的了。

对于现值计价,笔者是其坚定的反对者。现值计价的根源是会计学要向经济学靠拢,因此,应该基于经济学的价值观进行资产计价。为了揭示资产现值计价的谬误,笔者以经济学(主要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为依据,分析现值计价的原理、本质和应用范围,以引起人们对现值计价的更多反思。

二、本文的假设前提

本文有三大假设:

一是假设马克思的资本、利息理论是正确的,本文的分析以此为基础展开。

二是遵从惯例,假设资产、收入、利润是相互区别且同时独立存在的概念。收入是经营现金流入;利润是经营净现金流入;资产不是收入也不是利润。因为资产的定义与其计价息息相关,一旦给定资产的定义,就只能在该定义的范围内讨论资产计价,本文对资产现值计价的讨论就无从谈起,因此本文对什么是资产不予讨论。需要说明的是,在经济学中,当把资产作为一个流量概念时,资产与收入、利润确实可以是同一化的概念。因为收入的增加将等额地引起资产增加,利润增加则是净资产的增加。而当把资产作为一个存量概念时,它们三者则是相互区别独立存在的概念,与会计学中三者的划分方法是基本一致的。会计学将它们相互区别独立开来,目的在于借助“资产二权益”和复式记账的二分法,通过收入、费用、利润等虚账户的设置,从微观上动态地反映资产增减变动的过程,对经济学中资产增减变动结果进行详细解释。

三是为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现值计价的讨论上,本文对税收因素不予考虑,并假定物价是恒定不变的。

三、资产现值计价为什么是错误的?

1、资金时间价值从哪里来?

现值计价的原理,是将未来不同时点上的现金流量按时间长度和利息率进行贴现,其理论依据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将自行增值,因此不同时点上的等量资金具有不同的价值,今天的一元钱比明天的一元钱更值钱。要将不同时点上资金的价值进行比较,首先需要将它们按照增值率(即利息率)和相间隔的时间长度进行折算,换算为同一时点上的资金。资金随着时间推移发生的增值,称资金的时间价值(或称货币的时间价值,二者常常不加区分);而这个增值率,则是资金时间价值的量度。

实际上,资金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行增值的。今天的一元钱,如果不投入到盈利活动中去,在数量上它永远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资金的时间价值来源于产业资本(即生产经营资金)的利润,是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部分利润是怎样从利润转化为资金时间价值的呢?马克思用利润从“量的分割”到“质的分割”的理论精辟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在经济中,生息资本(即信贷资金)和产业资本对立、货币资本家(即金融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即企业主)对立,产生了现代信用条件下的借贷行为。货币资本家将自己所拥有的资本(对他而言是生息资本)以到期还本并按约定的利息率收取利息为前提,出借给产业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则将借入的资本投入生产经营过程中去(成为产业资本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创造出超出原来投入资本以上的总利润(剩余价值)。对产生的总利润,产业资本家必须将其一分为二,一部分作为利息连同原先借入的本金一起偿付给货币资本家,剩余的部分是纯利润,归产业资本家所有。这是利润的“量的分割”过程。

这一过程反复地进行着,在不断重复中,产业资本家支付给贷出者(币资本家)的利息似乎始终表现为总利润中属于资本所有权的部分;与此相对应,属于产业资本家的那部分利润,现在则表现为企业主收入,这一收入好象完全是从他用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完成的活动或职能所生产出来的。因此,利息对他来说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表现为抽象掉了资本再生产过程的资本自身的果实;而企业主收入对他来说则只是表现为他用资本所执行职能的果实。一个单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另一个则单纯表现为产业资本家执行职能的果实,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互相独立化了,好象二者是出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每个资本(不管是自有还是借入)的利润都被分割成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二者都由特殊的规律来决定。用自有资本从事经营的产业资本家同用借入资本从事经营的产业资本家一样,把他的总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利息归他所有,因为他是资本的所有者,是把资本贷给自己的贷出者;企业主收入也归他所有,因为他是能动地、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资本的使用者,即使是用自有的资本从事生产经营,也具有双重身份,即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和资本的使用者,他的利润也会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借贷资本不管是否作为资本使用,甚至在它只为消费而借的时候都会提供利息这一事实,使利息进一步硬化和独立化。在这一过程中,利润由原来单纯的“量的分割”转化为“质的分割”——在观念中,利息成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似乎利息是仅仅从属于资本所有权、不依附于生产经营过程而自动产生和存在的,拥有资本就可以自动地拥有利息,一切资本都要自动产生利息增值成为“天经地义”的观念,这正是“资金具有时间价值”这一观念产生的根源。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不同时点上的等量资金就不会等值,因此不同时点上资金的比较就必须经过折算,这就是现值(以及终值)的由来。后来人们根据自身需要,进一步用多种利率代替原来的利息率,得到多种不同意义的贴现值。

在这里,资金时间价值的实质是利息、是经营利润的一部分被阐述得十分清楚。现值就是本金,终值就是本利和,二者的差额则是利息,这是经济学上的基本概念。

2、资产用现值计价是一个错误

如前所述,在经济学上,现值实际上是本金,而终值则是本利和。会计学上认为二者在价值上相等(因为终值通过折现就是现值),显然是大错特错了。同样地,经济学上认为资金的时间价值本质上是利息、是经营利润的一部分,而会计学上则认为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资金随着时间推移自行发生的增值,显然也是不正确的。这是本文附带得出的结论,在此不赘。

资产用现值计价,到底错在哪里呢?

资产用现值计价,建立在“资产是未来经济利益”的观念基础之上。基于这一观念基础,资产需要用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量为其计价依据。在这个计价过程中,到底是直接使用不经折现的未来现金流入量对资产计价还是用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进行计价?FASB选择了后者,并得到了各国会计界的一致认可。FASB在SFAC NO.7中对选择后者的解释是,只有现值才能够区分不同时点上等量资金的经济差异,更具相关性。言下之意,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不同时点上的资金是不能直接相加的。通过本文前述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FASB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本文将对选择现值计价给出新的解释,并对现值计价的错误予以揭示。

为什么不能直接以未经折现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简单相加对资产进行计价呢?真正的原因在于,未经折现的未来现金流入量是使用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以它对资产计价,实际上就是以收入作为资产,将混淆收入与资产的概念,收入概念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并且,由于利润包含在收入中,以收入对资产计价,资产就包含了利润,利润也不复成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会计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设立独立于资产的收入、利润等概念动态地反映资产的变动过程,对资产的变动结果加以详细解释。因此,直接以未经折现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简单相加对资产计价,在会计学上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本文的假设前提。

那么,用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进行资产计价是否可行呢?为方便分析,本文采用从一般到特殊的顺序,一步步添加假设条件,考察资产现值计价的可行性。

第一种情况:假设资产未来现金流入量和利率不确定

这是一种完全的经济事实。在SFAC NO.7中,FASB对这种情况下求现值列举了两种计算方法,一为传统法,一为期望现金流量法。在传统法下,通常使用单一的一组最可能的估计现金流量和与风险成正比的单一利率(也是估计的)进行折现;在期望现金流量法下,则用所有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期望值和无风险利率进行折现。

实际上,如何折现只是第二层面的问题,本文不予讨论。第一层面的问题,是应不应该以现值作为资产计价的依据?笔者简单地阐明如下观点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从逻辑上看,事物的发展从来都是站在现在的基础上去预测、勾画未来;撇开真实存在的现在不予承认,转而通过预测不确定的未来以表述现在,笔者闻所未闻。这也可以说是当今会计学的一大奇怪现象。退一步说,即使不考虑逻辑上是否正确,仅就未来现金流入量和利率的不确定性而言,在技术上要较为准确地计算现值也是不可能的。

FASB或许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在SFAC NO.7中,它特地强调,在初始确认和重新计量中使用现值的惟一目的是“捕捉(capture)”公允价值。当有可观察的市价时,应尽可能使用可观察市价而不用现值进行资产计价。换言之,现值本身只不过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捕捉”公允市价的手段而已。

第二种情况:假定未来是确定的,现值计价的结果如何?

这里,未来是确定的,特指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确定、市场利率确定。为方便分析,举例如下:(注:本例选自William R.Scott.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Prentice-hall,Inc.1997.并经笔者略作修改.)

假设M公司仅有一项资产,无负债。该资产于年初购入,买价150万元。该资产在未来两年内每年末将产生现金流入量100万元。两年后报废,无残值。市场无风险利率为10%。

若上述未来现金流入量和利率是确定的,则该资产第一年初(购置时)的现值为:

PV=100÷(1+10%)+100÷(1+10%)[2]

 =100×(P/A),10%,2)

 =100×1.7355

 =173.55

以这个现值对资产计价是否可行呢?这个现值是不是资产的价值呢?先看看该现值表示什么经济内涵:

PV=100÷(1+10%)+100÷(1+10%)[2]

 =(86.43+13.57)÷(1+10%)+(86.43+13.57)÷(1+10%)[2]

 =[86.43÷(1+10%)+86.43÷(1+10%)[2]]+[13.57÷(1+10%)+13.57÷(1+10%)[2]]

 =150+23.55

 =173.55

式中:86.43是使原始投资150万元保持10%的市场利率(即平均利润率)的年金。计算过程为:150÷(P/A,10%,2)=150÷1.7355=86.43.

按市场利率计算的两年利润之和为:86.43×2-150=22.86

两年的超额利润之和为:13.57×2=27.14

两年的总利润为:22.86+27.14=200-150=50

从上述分析看,现值PV=173.55是超额利润按市场利率进行折现的贴现值与原始投资之和。以这个现值PV=173.55作为该资产计价的依据,存在两个问题:(1)超额利润按市场利率贴现表示什么经济含义?(2)在这一计价模式中,资产的价值是原始投资与超额利润的贴现值之和,为什么平均利润要从资产价值中剔除,超额利润则是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进一步说,这个资产价值中已经包含了利润,资产和利润还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概念吗?如果是,那么资产中包含了超额利润,应该怎么解释?如果不是,那么平均利润为什么要从资产中剔除作为独立的利润列示于损益表中?另外,从超额利润中剔除的是什么(在本例中这个剔除额为27.14-23.55=3.59)?

由此看来,即使未来是确定的,资产按现值计价也存在缺陷。问题出在对利率的选择上。理论界对利率的选择提出了种种方案,如无风险利率、市场利率、增量贷款利率、预期资产报酬率、特定项目的风险利率等,这些利率在运用于折现时都无法解决上述诸问题。FASB在SFACNO.7中也对多种利率进行了讨论,但没有一个圆满的答案。有识之士提出,用现值法“捕捉”公允价值的最佳贴现利率是资产或项目的内含报酬率。笔者把它作为第三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三种情况:假定未来现金流入量确定、资产(项目)的内含报酬率确定,现值计价的结果如下:

仍参照前例。在该例中,该资产的内含报酬率IRR计算如下:

150=100÷(1+IRR)+100÷(1+IRR)[2]

  =100×(P/A,IRR,2)

得:(P/A,IRR,2)=1.5

查年金现值系数表,并用插值法计算可得:

IRR≈0.2159

显然,求现值的过程是上述计算的逆过程。当未来现金流入量(两年内每年末流入100万元)确定、内含报酬率已经确知为0.2159时,该资产的现值为:

PV=100×(P/A,0.2159,2)

 =100×1.5

 =150

这样,通过折现计算出来的只不过是原来的投入(本例中笔者假定了原来的投入已知,以方便地把现值计价的本质看得更清楚)。建立在资产未来经济利益观上、竭力推崇用未来现金流入量通过折现对资产计价的现值法,当达到它的理想状态时,实质上竟然是以原来的投入价值计价,这恐怕会大出否认“成本观”、主张“未来经济利益观”的学者们的意外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出人意料的情况呢?原来,上述现值计价模型(即未来现金流入量贴现模型)的首要前提,正是承认未来现金流入量是该资产所获收入,对它进行贴现,只不过是从收入中扣除以贴现率所代表的利润水平然后作为资产的价值。当贴现率不能代表该资产的真实利润水平时,扣除的利润就不是该资产的真实利润,部分利润就会进入资产的价值中(指贴现率小于内含报酬率的情况。贴现率大于内含报酬率的情况本文未作讨论,其分析可参照进行),这就是资产和利润发生混淆的根源;当贴现率等于资产的内含报酬率时,资产的全部利润正好从收入中得以扣除,贴现值成为原始投资额,这就是用内含报酬率进行贴现时资产现值计价向成本回归的根源。这时候,资产、收入和利润的界限也清楚了;资产是原始投入,即成本;收入是未来现金流入;而利润则是收入与成本配比的结果,即用内含报酬率贴现时从收入(未来现金流入量)中扣除的部分。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学上资产、收入、利润的界定与会计学传统的界定方法是大致一致的。

资产用现值计价,理想状况下竟然是成本计价,如果有取得成本、或者虽无取得成本但有类似的取得成本可资借鉴,还须用现值去对它进行计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难怪FASB在SFAC NO.7中,要特别强调现值计价仅仅适用于无市价或无可观察市价的情况,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它的“惟一目的”也仅仅是估计公允市价。

不过,因为未来现金流入量不可能是确定的,资产的内含报酬率也无法确切地知晓,因此,通过贴现来估计资产的公允市价(即取得成本)事实上是根本行不通的,这种方法只是学者们一厢情愿的事情,是一种理想化的设想。这正是笔者坚定地反对资产现值计价的原因。

四、一点补充说明

就本文所举例题,学术界认为,当市场利率为10%时,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由其现值决定,即其市价将等于现值173.55万元;以现值标价称“直接标价法”,而以市场价格标价则称“间接标价法”,二者是一致的。事实是否如此呢?

如果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173.55万元,则该资产的净现值NPV为:

NPV=100×(P/A,10%,2)-173.55

  =100×1.7355-173.55

  =0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该资产是没有投资价值的。原因如下:

(1)投资它,企业只能获得市场无风险利率代表的利润水平,而且这个水平的利润的获取还必须以投资者将该资产投入盈利活动、参与经营管理过程和付出劳动为代价,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坐享其成的方式(比如投资于同期限的储蓄存款、各种债券等)获得等值的利润。

(2)同时,按照马克思的利息理论,市场利率介于零和社会平均利润率之间,如果以173.55万元投资于该项资产,企业只能获得市场无风险利率代表的利润水平,尚不能获取社会平均利润。

因此,只有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低于173.55万元时,该资产才有投资价值,企业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企业才会购买它。在本文中,笔者假定了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150万元。当然,到底其高于173.55万元还是低于173.55万元,这决定于市场供求等诸多影响因素;并且,从长期看,该资产的价格有向保证获取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价格(低于173.55万元)回归的趋势,因为资本的逐利竞争,最终将使该资产上的超额利润消失。超额利润消失以后,企业将转而寻求其他能获取超额利润的投资项目。使用现值法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寻求有超额利润的投资项目。

五、结束语

资产用现值计价,是会计要向经济学靠拢这一思潮的产物。对于会计应向经济学靠拢的观点,笔者是坚定的拥护者。不过,会计向经济学靠拢、并在会计中成功运用经济学的前提是首先正确理解、把握经济学,明白经济学是什么,透彻理解经济学的原理、方法的实质内涵,否则,简单生硬地在会计中套用经济学,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是资产现值计价给我们的启示。从本文的分析看,资产用现值计价是行不通的,它只能适用于特定的条件,即无可观察市价、未来现金流入量和内含报酬率至少大致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现值法也仅仅是借以估计公允市价(取得成本)的一种不可靠的、迫不得已的手段,因为未来现金流入量实际上不可能是确定的,内含报酬率也不可能事先知道。FASB在SFAC NO.7中对现值计价使用目的和范围的特别申明,是不无道理的。

笔者认为,理性地认识资产现值计价,在当今形势下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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