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县(市)委职责推进企业党组织建设_党建论文

强化县(市)委职责推进企业党组织建设_党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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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明确的要求。县(市)委作为最接近基层的地方党委如何在推进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强县域企业党组织建设,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新课题。针对这一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不仅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键在县(市)委,而且,加强县域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也在县(市)委,因此,必须强化县(市)委抓好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责任。

一、县(市)委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多数地方的县(市)委都能够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立足县域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实际,根据企业党组织设置多变性、活动方式独特性、教育管理复杂性等特点,狠抓企业党组织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县(市)委抓企业党组织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且农民党员在县(市)党员总数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所以,县(市)委对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常重视,并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指导,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然而,相对农村而言,由于县域企业党员人数少,企业党员在县(市)整个党员队伍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小,所以,与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相比,往往显得指导不力,重视程度不够。此外,从客观上讲,我们县以上党委这几年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抓农村党组织建设紧,抓企业党组织建设松”的问题。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水平。

二是缺乏明确的思路、长期的规划和统一有效的落实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县(市)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思路是非常明确的,并且能依据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统一有效的落实措施。但对抓企业党组织建设来说,工作思路就不那么清楚或者较为模糊,往往停留在或只满足于完成“三会一课”、“党员学习”、“党员评议”等党内一般性活动,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和统一有效的落实措施。

三是投入精力不够,活动内容和方式滞后于改革的步伐,研究解决新问题不够。县(市)委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中,把主要精力用于农村这无可非议,但在抓企业党组织建设中投入精力却非常有限。对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往往只讲在口头上,说在会议上,写在文件上,没有深入企业车间、班组一线调查研究分析企业党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而也没有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在指导上,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缺乏分类指导,仍然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办法,指导现在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其结果,布置开展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特点相脱节,活动内容和方式滞后于改革的步伐,研究解决新问题又不够,使企业党组织很难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

四是制度建设不够规范。这突出地表现在:(1)制度不够完善。 有的制度的内容过于笼统,不具体,缺乏必要的约束条件,操作执行起来弹性大。(2)制度不够健全。 有的县(市)委的党管制度很不系统,很不规范,甚至连必要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管党责任制等制度都没有。(3)工作机制不够完备。 缺乏一套抓企业党组织建设行之有效的融管理、监督、奖惩于一体的相对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企业党组织建设认识不够深刻。由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工业基础薄弱,过去,县(市)委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农业问题。县(市)委对农村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和熟悉,指导也得心应手,农村党组织建设已构成了县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县域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有了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甚至有的县(市)已成为工业化的县(市)。企业党组织、党员数量不断增多,使县(市)委以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体的格局,已经或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企业党组织建设已成为县(市)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事实上一些县(市)委领导思想认识没有转变,工作的重点仍然放在农村,对二、三产业发展认识不够,对企业党组织重视不够,方法措施也没有跟上。

二是管党的责任不够明确。在抓企业党组织建设中,县(市)委落实管党责任主要包括县(市)委集体责任制,县(市)委书记负责制,县(市)副书记负责制以及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分工负责制,县(市)委其它成员配合管党责任制。由于职责不明或职责含糊,在落实上形不成县(市)委抓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合力。

三是思维方式、工作路数与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新情况不相适应。县域企业既有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似的地方,又具有复杂、多变、不固定等特点。县(市)委加强县域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单凭过去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路数,难以适应新形势对企业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因而抓不到点子上,抓不住重点,企业党组织建设出现盲目性、随意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值得借鉴的经验较少,近几年来,我们在企业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党建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总结推广了不少大中型企业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然而在研究县域企业党组织建设方面,虽然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因其经验未能得以充分总结,处于原始、零星的状态,成型的经验和做法还很少。因此,客观上使县(市)在抓企业党建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还不多。这样,势必使县(市)委在抓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思路、完善责任、建立约束机制方面,还不够科学和完善。

二、县(市)委抓好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思路

县(市)委要抓好企业党组织建设,必须依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理顺其工作总体思路: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的职责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要把保证搞好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经验,使其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教育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同心同德办好企业。在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中,都要加强党的工作。没有党组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采取适应各自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开展党的活动。按照这个思路,县(市)委应结合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配好常委(总支、支部)书记。县(市)委要对县域企业的党组织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考察,分类排队。对企业党组织能按照《党章》和《公司法》坚持政治核心地位,履行八项职责好的领导班子,给予支持,对不胜任支部书记,工作软弱的要予以调整;对少数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导班子,县(市)委要选派得力干部,依靠企业党员,抓住问题症结,一个一个地进行解决。

2.要及时调整和改进党组织的设置。县域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创办、扩建、联并、转产、倒闭等动态变化。企业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引发的企业动态发展变化,使企业党组织的建制处于变动状态,甚至会出现“断档”,有党员无组织或者有组织无党员。这种状况如得不到及时改变,势必会影响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正常开展。县(市)委要及时调查,了解掌握企业的发展变化,根据企业中党员人数的多少,及时改进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自觉做到“两同步”:创办企业与建立党组织同步进行;调整企业规模与调整组织设置同步进行。同时,由于县域企业以小型为多数,县(市)委还要十分重视加强党支部、党小组建设,明确企业党支部、党小组的职责,使它们有效地发挥作用。

3.健全配套组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县域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甚至具有现代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规模的企业也应运而生。县(市)要十分重视和健全配套企业各类组织。要通过帮助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要注意帮助健全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发挥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保障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县(市)委对有“新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企业,要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4.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企业党组织要在企业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要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使之符合县域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的特点,有效地为推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服务。因此,县(市)委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的精神,紧扣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转换机制的实际,积极探索改进活动的方式和充实完善活动的内容。

5.着力搞好企业党员的教育。要利用县(市)委党校等教育阵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企业党员、干部。培训的内容要突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育,同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多层次、多类别的经营管理、岗位技术,营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促使党员在企业的改革和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要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县域企业党员少,有的仅有少数党员,有的没有党员;且党员分布不合理,有的企业一线车间、班组党员少,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县(市)要采取有力措施,改变党员人数少且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对那些长期不发展党员的企业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要确定一个支部负责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调整党员在企业的分布,充实一线党员的力量。要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在团员中开展“推优”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县(市)委抓企业党组织建设责任制

1.要高度重视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县(市)委要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基本路线要求,牢固确立“两手抓”的指导思想,增强县(市)委管党的自觉性;要切实把企业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企业党建的情况,制订规划,明确目标,落实到人;要健全和完善书记带头、常委分工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有什么任务谁在什么时候完成都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保证措施,落实管党责任。

2.制定党建工作规范。县(市)委要制定出全县(市)在一个时期的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这可使企业党组织在比较明确的目标引导和约束下,焕发工作热情,统一思想和行为,建立起党建工作的良好秩序;也可使县(市)委对全县(市)企业党组织建工作进行调控、检查、督促、指导。县(市)委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党章》、《准则》为依据制定出系统配套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此来有效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自觉保证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应建立的制度包括:领导制度,即不同性质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职责和任务等;县(市)委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即:《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企业党建责任落实制度》、《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等;组织制度,即关于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领导班子建设制度等;生活制度,即“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以及监督、日常工作制度等。

3.要明确责任。一是“集体”责任。“党要管党”在县一级来说,就是县(市)委要管党,再具体一点说,就是县(市)委常委一班人都要负起抓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责任。二是“第一责任”。要明确规定县委书记和基层党委书记是抓好企业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这既是党的领导制度和党委书记职责决定的,又是新时期全面推进新的伟大工程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抓企业党建领导到位的一种表现。这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只有明确了这一点,党委的“一把手”才会有压力感和责任感,把抓企业党建作为份内之事,集中精力抓好。同时,“一把手”的身体力行,有利于激发其它班子成员的工作热情,促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主管”责任。县委管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组织部应承担起“主管”责任,切实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抓好企业党组织的建设。“主管”责任应具体体现在调查研究、部署安排、协调力量、抓点引路、检查指导、奖惩考核等抓企业党建的全过程。四是“主角”责任。抓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多、难度大,各级党组织都负有重要责任,但从所处的职能、地位看,企业党组织是唱好企业党建工作这台戏的“主角”。因为,企业党组织处于“前沿”地位,与企业的干部职工联系最为密切,对企业的情况最为熟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看得清、摸得准;企业党组织还处于“中枢”地位,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要通过主管党组织统一部署下达。因此,县(市)委要抓住企业党组织这个重要环节,督促其在企业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

4.要投入精力检查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县(市)委成员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顺利进行。县(市)委的成员应该根据分工不同,确定一个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点确定之后,县(市)委应给这些成员明确工作任务或者调研课题,使他们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有目标地做好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县(市)委在抓企业党组织建设时,还应注意经常总结经验,运用点上经验来指导和推动面上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开展。

5.要不断完善企业党组织建设运行机制。县(市)委要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不断完善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目标有机结合、同步实施、一起考评的运行机制;二是实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由上而下的教育管理和由下而上的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党员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实行奖惩管理,对于不认真甚至不抓,以至所辖地区基层党组织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予批评教育或调离领导岗位,促进县(市)委真正下大功夫做到常抓不懈,不断完善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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