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制度命运与建国初期党的合作制度探索_政党制度论文

党的制度命运与建国初期党的合作制度探索_政党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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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93.2;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1)04-0075-05

在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传统是“君子群而不党”,不允许“交结朋党”。辛亥革命后,开始移植西方的民主政治,一下子涌现了许多政党。但是,有政党却没有政党政治;种种建立政党制度的努力均一一宣告失败。为民主而奋斗的人士只能结成革命党在体制外求得生存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就诞生在这样一个没有民主、没有合法的政党活动的环境中。为了夺取革命的胜利,共产党在最初的岁月里,做过与不同阶级的政党合作的尝试。党对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这一早期探索,为日后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启示。政党制度的历史命运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和发展密切相关。

一、多党制的追求:在专制制度下破产

在中国,近代政党是辛亥革命的产物。这一方面是有了结社自由;一方面是组建了临时参议院,准备召开议会,制定宪法,为政党活动提供了舞台。一时间,各类政治团体蜂起。民国政权被袁世凯篡窃后,革命派试图在此基础上利用其“发扬共和精神”的誓言,仿效西方建立由政党组织政权的制度,实行政党政治。这就是:由“国会占多数之政党组织完全政党内阁”,“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任”,实行“责任内阁”制度,“总统不负责任”(注:《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89~490页。)。他们拟经由这一途径收回被袁世凯窃据的权力。

为了准备通过国会选举上台执政,1912年3月,革命派将秘密的同盟会改组为“公开政党”。不久又以此为基础联合一些小党组成国民党,以至规模超过为袁世凯所操纵的共和党,成为临时参议院中的第一大党。国民党领导人宋教仁高兴地说:“民国政党,惟我独大”(注:《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19页。)。有了这等成就,他们就试图进一步建立起某种政党执政的稳定制度。其首选的制度是由两个大党垄断政权的两党制。《国民党宣言》称:“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峙,不宜小群分立”(注:《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49页。)。为此他们宣布:“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注:《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56页。)。对此,孙中山是支持的。他也主张:“甲党执政”、“乙党在野”,“轮流互易”(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3~64页。)。他还说过:“政党之必有两党或数党互相监督,互相扶助”(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08页。)。这就是实行一种“两党”或“数党”“在朝”、“在野”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但是,一个革命党一旦转变为普通政党,各省支部仅为运动选举之机关,不再肩负革命任务,这样在封建专制势力强大且无民主力量为后盾的条件下,就只能任人摆布、甚至任人宰割,而不可能有任何作为。

历史告诉我们,专制统治者袁世凯压根儿就不要什么“政党政治”。他不仅不要多党制、两党制,甚至也不要什么一党制。他所依靠的是枪,而不是党。只是当时他还暂且需要一个“政党政治”的外观,因而不是取消政党,而是利用政党,以制造一种靠政党和议会继续掌权的民主假象。为此,他在分化瓦解革命党的同时,又拉拢与收买一批名流政客结成“拥袁反孙”的政党。可是,此刻的中国毕竟发生了一场革命,局面已非他单靠这一手就能轻易加以控制的了。1913年2月正式国会选举揭晓,国民党取得参、众两院议席中的绝大多数。国民党人兴高采烈,以为“政党政治”的梦想就将变成现实。袁世凯也慨叹国民党“相逼之甚”。不过,他有恃无恐,深信武器的威力甚于政党。他在暗杀宋教仁之后,又镇压国民党议员中的坚定革命分子,初露了他的凶恶面目。在独裁者的武力面前,政党何用?国会选举又何用?内阁总理的任命仍取决于袁世凯个人的意志,而不是国会中政党席位的多少。这里存在的是总统的专制制度,哪有什么政党的民主制度?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政党只不过是独裁者手中的一个玩物:有用时,拿来装点门面;无用时,弃之如敝履。这时,要合法地登上正式大总统宝座,还需要国会和政党。为了牢牢控制国会的多数,袁世凯虽已掌握三个党,仍感不足,又再资助一个党,炮制一个党。而一当合法手续履行完毕,他便迅速显露出自己专制独裁的真相:先是攻击国民党人“托名政党,为虎作伥”,下令解散,取消有其党籍的议员的资格,从而使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陷于瘫痪;随后便下令解散国会,使那班以“扶植政府”为要务的所谓“政党”也失去了立足之地。在免去了政党政治的一切麻烦之后,袁世凯便公开撕去“民主共和”的伪装,上演复辟帝制丑剧。

此刻,幻想遭破灭的不仅有革命派,还有深受西方民主思潮影响的改良派。梁启超在接受袁世凯资助组建进步党时,本想通过既附和又开导的办法“带着袁世凯上政治轨道”,由“强善之政党”造成“强善之政府”;在政权的组成方式上则主张由“健全之两政党”“嬗代”执政,以多数之民意为进退。直到这时,他才清醒了起来,发起护国战争,历数袁世凯“操纵党派”、“蹂躏国会”的罪行。

此类幻想的破灭是必然的。当时的中国是武人的天下,并非政党的天下。这里热热闹闹地有过许多政党,可政治却依然是赤裸裸的独裁政治,而不是什么政党政治。这里有过国会中的政党角逐,可是一个政党通过国会角逐上台执政的事却从来不曾有过。革命派对两党制或多党制的企盼,始终只不过是一种一厢情愿的追求;而众多依附袁世凯的政客们却连这种追求都没有。所以这里的“多党角逐”并非什么“多党制的尝试”,更无所谓“多党制的夭折”。这里有的是政党游戏,谈不上什么政党制度。

这就是共产党诞生前中国的政治现实。这样,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不要说是无产阶级革命党,就是其他任何一种严肃的民主政治力量,都不会甘愿于在这种虚伪的“政党政治”中残喘,要另辟蹊径,开展斗争是必然的。

二、从“无形党”到革命党与革命的一党制

袁世凯死后,中国处在各派北洋军阀的统治下,政治依旧。北洋军阀的倒行逆施使在中国一度表面兴盛的合法的政党活动受到摧残,不仅使政党失去了活动地盘,而且使那些追随军阀借政党以谋权的政客们声名扫地。后来孙中山曾谈到,今日“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追源祸始,则政客实为万恶之魁”。他认为,“盖武人官僚,不过政客之傀儡而已”(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2页。)。政客既遭人痛恨,政党亦遭人唾弃。此刻,已破除“政党政治”幻想的革命派,毅然再次举起革命党的旗帜。仍然想从事合法政治活动的势力,在旧国会重开之后也只得改头换面。这里既有改良派,也有原革命党中的稳健派。前者提出“速将机关成立,惟党名固不可标举”(注:《申报》,1916年8月23日;9月4日。)。这也就是梁启超所谓的“组强固无形之党”(注:《致熊铁崖、刘希陶电》,1916年8月21日,《护国之役文电稿》。)。“政党”本来就是政治势力的一种组织形式,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何谓“政党”?所谓组“无形之党”就是要消解党。后者声称:“今日之国会自宜暂持不党主义以示天下,便于接近他派”(注:1916年8月24日《民国时报》。)。说得很明白,标榜“不党主义”,抛弃党的旗帜,为的就是要切断与革命党的联系,与非革命派“接近”。他们甚至宣传,“祛党见以集众思”(注:《申报》,1916年8月23日;9月4日。)。众所周知,政党之所以为政党,头一条就是有政纲、有政见。连“党见”都要除去,这就不只是从形式上、名义上,而且要从实质上消解党。这样,在政治舞台上就有了“商榷会”、“研究会”、“俱乐部”以及众多的“学会”名目。在体制内,政党名目销声匿迹。如李大钊所言:“北京之内皆学会也……学会者政党之假面具也”(注:《李大钊文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3页。)。曹锟贿选时期,由于各种津贴费的大量提供,致使三五成群,各树一帜,出现政团林立的局面。甚至一人同时列名三数社团者,分合改组之事,无日无之。这就进入了史家所称的“变党为朋”时期。从“无形之党”到“不党主义”,从形式到实质政党都不再存在。既然如此,哪还有什么“政党政治”、“政党制度”可言。“政党至此,已成末流”。

早在袁世凯复辟帝制之前,孙中山就已抛弃通过体制内的政党活动实现民主政治的幻想。1914年7月,他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号召党人“共图三次革命”,以“扫除专制政治”。他在该党的宣言中特别注明:“党为秘密团体。与政党性质不同”。以后他还一再强调,“革命党”不是“政党”(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2页。)。把谋求通过议会选举上台执政的通常意义上的政党,同主张用武力推翻反动政权的革命党严格区分开来。中华革命党不断派遣党员到各地组织零星的反袁暴动,虽然一直是个影响不大的秘密小团体,可却是当时中国唯一的革命党。

孙中山通过总结革命一再陷于失败的经验教训,认识到,革命胜利后,革命党仍要继续发挥其领导作用。他指出:“革命军兴了,革命党总万不可消,……要以革命党为根本”。“成功之后仍绝对用党来维持”(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62~263页。)。为此,他将革命时期划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在宪法颁布之前的革命时期,“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7页。)。这就是建立革命党一党负责的政治体制。这是孙中山的一大创造。

为什么要实行革命党的一党执政制度?孙中山说:“民国有如婴孩,其在初期,惟有使党人立于保姆之地位,指导而提携之,否则颠坠如往者之失败矣”(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51~152页。)。他强调:“我们革命就是要将政治包揽在我们手里来作”(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0页。)。不能“放弃责任,失却天职”(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1页。)。他认为,要把革命进行到底,就只能由革命党一党掌权,不能允许政权落到假革命党甚至反革命党手中。形式上搞个多党或两党竞争,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这就是主张实行一党制。但是应该承认,这是一种革命的一党制。它与背叛革命、毁灭民主、保护特权,巩固少数人专制独裁统治的反动的一党制有原则区别。孙中山是主张“以党治国”的。他说过,这是他的“向来主张”。但是他强调,“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2页。)。党员没有任何政治特权。他还曾指出,“以党治国”是走向宪政的一种“过渡”,并不是始终要坚持的正常的政治制度。他认为进到宪政时期后,就要实行“直接民权”制度,不依靠任何政党,从而超越了实行任何政党制度的政党政治。他认为,这种革命的政党制度优于西方的政党民主制度。他指出,英美的“政权不在普通人民手里”,“在知识阶级的手里,这就叫政党政治”(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1页。)。又说,“英国并不是三权政治,实在是一权政治。英国现在底政治制度是国会独裁,行议会政治,就是政党政治,以党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92页。)。就是说,这里实际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民权,不论是“三权分立”还是一权独揽,人民手中都没权;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实质都是政党独裁制。在这里,他对西方民主政治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

不过应该指出,孙中山这种关于革命的一党制设想,在一个长时期内都仅仅是一种理想,并未能付诸实践。无论在护法军政府时期,或在大元帅大本营时期,由于实行的是军政合一体制,政党无明确的法律地位;更由于革命党(从中华革命党到中国国民党)的力量较为弱小,他执政不能不更多地依靠革命党外的军事、政治势力,因而不可能建立起什么政党执政的制度。这样,革命的一党制也就无从谈起。

1920年底,革命党人依靠自己掌握的军队取得了广东根据地,孙中山据此重建中华民国军政府。革命党在此发挥了领导作用,实际成了执政党。港报散布说,这不是“粤人治粤”而是“党人治粤”。对此,孙中山的回答不是否认,而是说我们“甚愿意承认”。因为“凡事要依赖我们党人去做”(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1页。)。在深入研究苏俄的经验之后,他更坚定了上述认识,指出:“俄国完全以党治国”,“可为我们模范”。只是在当时的中国尚未进展至这一步,“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7页。)。孙中山在世时,革命的一党制在局部地区、在具有革命的非常性质的军政府中,已初露端倪。

中国共产党就诞生在军阀专制的北方与革命派掌权的南方的夹缝——上海租界之中。由于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的勾结,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民主自由可言。在没有民主自由的程度上,无产阶级革命党则较其他革命的民主势力尤甚。虽然处在“中华民国”的旗号下,中国共产党却没有一天获得过结社自由的民主权利,甚至在酝酿的过程中,就被视为“甚于洪水猛兽”的“过激党”,被“严加防范”,因此一成立就不得不为防止反动军警的搜捕和镇压而秘密活动。这种情况就决定中国共产党一出生就不能不是一个体制外的无产阶级革命党。

三、政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最初的经验与教训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是反对跟任何其他非无产阶级政党合作的。由于没有从事合法活动的任何可能,党只能在工厂工人和革命青年中从事秘密工作。与这种秘密状态相联系,党就不能不要求自己的队伍保持高度纯洁性,因而规定接受党员要“严格审查”,要求他们在入党之前,“必须断绝”同任何对立的党派的关系,即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其彻底划清界限。同时,要求党员学会秘密工作,在时机成熟前,党的主张和党员身分“都应保守秘密”。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不存在与任何其他政党合作的问题。所以党的一大在决议中规定:“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相互关系”(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页。)。对现存各政党采取“攻击和排斥”的态度。

但是,如果党一直按这种要求活动,就只能长久停留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不可能适应中国革命形势的要求迅速发展成长为一个群众性的大党。因此,党在成立后不久,在开展秘密工作的过程中,就在保持对党员的严格要求的同时,改变了上述规定。第二年,党的二大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相联系,认定:“我们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6页。),并为此决定邀请国民党等革命团体举行联席会议,共商具体办法。

由拒绝政党合作到主张政党合作,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在短短的一年之中就有如此重大的转变不是偶然的。一个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出发的无产阶级政党,对于具有反帝反封建要求的其他革命政党要携手合作是必然的。此其一。其二,中国革命的敌人如此强大,任务如此艰巨,不联合一切民主的革命势力形成浩浩荡荡的大军是不能成功的。关门主义的孤家寡人政策必然要抛弃。其三,中国工人阶级还很年轻,很多人还比较缺乏阶级的自觉,党员人数还很少,因此“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就必须“到群众中去”。而同其他革命政党实行合作,就是党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的一条途径。

实行政党合作,共产党选择的对象就是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国国民党。这是因为,一方面,环顾宇内,“中国现存的各政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革命的民主派”。它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创立了民国;此后又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了对北洋军阀的斗争,虽然屡遭失败,依然不屈不挠,在人民群众中有相当影响,有一定号召力。虽然它有弱点,成份复杂、组织松散、脱离群众,但在几经挫折之后,已有所认识,深感必须改弦易辙。另一方面,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孙中山的思想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愿意同共产党合作,并对此表现了很大的热忱。他说:“现在俄国就是我们的好榜样”(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页。)。又说:“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今日惟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新式的共和国”(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页。)。他赞扬列宁“是一个革命中之圣人”(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6页。)。由此他主张“联俄”,将苏俄“引为吾国互助之友”(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1页。)。与此同时,他开始与共产党人建立联系,欢迎共产党与之合作。他告诫国民党人说,“此即吾所欢迎而引为同调者也”(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1页。)。为了适应国民革命的需要,也为了切实实行国共合作,孙中山决心依靠共产党人这股新生力量对国民党进行整顿和改组。

国共两党的合作采取什么形式?共产党人开始主张采取“党外合作”方式,建立民主联合战线。但是遭到孙中山拒绝。孙中山从国民党的大党地位出发,从吸取改造国民党的新鲜血液出发,要求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这就是以国民党为中心来容纳共产党,实行所谓的“容共”。孙中山说,“来者不拒,所以昭吾党之量能容物,而开将来继续奋斗之长途。吾党之新机于是乎在”(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2页。)。

应该承认,“党内合作”这是国共两党当时唯一现实的合作形式。否则,就无政党合作可言。而通过这种合作,把国民党改组成国共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借以推动国民党的革新,推动国民革命的进程,也使共产党在更广阔的革命斗争中经受锻炼、获得更大发展,也是符合历史要求、起了历史作用的。但是应该说,这只是一种权宜之举,不能把它凝固化。在这种党内合作中,共产党虽然保持了自己组织上、政治上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是有限度的。共产党人忠实地实行这种合作,“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使国民党组织在国民革命的发展中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虽然同时也从中吸收革命分子使自身“渐渐扩大”,但是,这种扩大是非常困难的。它一方面为国民党右派所不容;另一方面也为这种合作形式所局限。要想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那就更其困难。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共产党三届一中全会在决议中一方面指出,“须努力站在国民党中心地位”,另一方面也承认了其中的困难,说明:“事实上不可能时,断不宜强行之”。所谓“党内合作”,就是一个党接纳另一个党,将其作为隶属于自身的一个派别,而不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平等合作。这种合作,只有当大党的领袖开明时才能维持;否则,必然发生变故。因此严格地讲,这不是革命斗争中的一种稳定的政党合作体制,而是一种特殊的可变的政党组合方式。

为了夺取民主革命的胜利,共产党不能不谋求自身在革命斗争中的发展,并通过这种发展实现自己的领导权。因而在党的力量有了相当发展的时候,为了摆脱国民党右翼势力的限制,转换政党合作形式,由党内合作转变为党外合作就是必然的。继续迷恋党内合作形式,委曲求全,不敢同国民党右派作坚决的斗争,并在其猖狂之时与之决裂,那就要断送革命事业。

中国的革命事业永远需要共产党同其他革命政党的真诚合作。这种合作的成熟的形式只能是党外合作。通过这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共产党的领导,这是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保证。

在革命斗争过程中实行的政党合作体制,虽然与革命胜利后围绕新政权而展开的政党合作体制有所区别,不是一回事,但是,二者之间也有联系,不可割裂。对于国民革命中的国共合作问题,也应作如是观。尤其是因为这一革命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有根据地、有政权。以孙中山为领袖的国民党在这期间控制了珠江三角洲和广东中部,建立了陆海军大元帅府,拥有一支数万人的军队。它既是发展革命的工具,也是未来政权的基础和雏形。为革命而斗争的政党在革命胜利后必然要在新政权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正如邓中夏所说:“我们对于国民革命,即为了取得政权而参加的”。不同阶级的政党在革命时期的合作,既是为了“防范资产阶级在革命之中妥协软化”,也是为了“制止其在革命后之政权独揽”,给将来建立工人政权“预为准备”(注:《邓中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9~130页。)。毛泽东也说过,国民革命“其目的是建设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页。)。其中也包含有不同阶级的政党合作掌握政权的意思。只要参与这种合作的政党在以后不背叛其初衷,这种革命中的政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也就必然会在革命胜利后的新政权下的政党制度中得到反映。

在党的幼年时期,由于尚未掌握中国革命的各项基本规律,未能妥善处理好与不同阶级政党间的合作关系,特别是未能在这种合作中掌握到领导权,从而导致了革命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在充分吸取这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走向了成熟。确立毛泽东在党内的核心领导地位后,由于正确处理了政党合作的种种关系,形成和巩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这样就从一个重要方面保证了革命在全国的胜利。

历史是不能割断的。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是民主革命时期历史的继续和发展。民主革命胜利、夺取全国政权后,这种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政党合作制度必然要转变和发展为社会主义时期的政党合作制度。邓小平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5页。)。这也可以说就是对这一历史经验的新的最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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