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石油公司制度及其借鉴_石油论文

英法石油公司制度及其借鉴_石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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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石油产业最有希望、有条件进行这种重组。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的石油产业战略性重组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对英国、法国四大石油公司的体制进行介绍和研究,以便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英法石油公司的产权制度

英法石油公司的产权制度经历了从以国家股权为主的混合所有制向以私人持股为主到今天完全私人持股的转变,这种转变也是一步步适应英法石油工业发展及石油供应战略转变的过程。

在英法四大石油公司的创立和发展中,唯一完全由私人公司持股而没有政府股份参与的就是壳牌集团。壳牌集团是由两家私人公司合并而成的,其中壳牌运输和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专司石油贸易和运输业务,皇家荷兰则以上游勘探开发为主。

英国石油公司从建立至今股权结构发生过多次变化。1909年,英国石油公司的前身英波石油公司成立,股东是资本家威廉达西和英国的私人公司缅甸石油公司。1914年,英国政府为了保证石油供应,投资英波石油公司,持股51%,并向董事会派驻两名拥有否决权的董事。根据公司同政府的协议,除涉及外交和军事等重大问题外,政府派遣的董事对公司日常商业性经营活动不过多干预。股权结构70年代以后才有较大变化。1975年,英国石油公司的创始公司之一缅甸石油公司将其持有的股票全部卖给了英格兰银行(即英国中央银行),使国家股权上升到68%(英国政府占48.1%,英格兰银行占20.15%)。 英国政府所持英国石油公司股票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不同届政府对待国有化的态度和政府财政收支状况。1977年,英国工党政府为了筹资解决财政收入困难,出卖了价值6670 万英镑的普通股, 使政府和英格兰银行持有的股份比例降为50.9%。1979年,保守党政府推行私有化政策,再次出售8000万英镑的股票,政府持有股份下降至25.69%。1981年, 英格兰银行将所持股票卖给了英国政府,英国政府持有股票又增至39%。1983年,政府出售股份1.3亿股,使所持股份比重降至31.7%。80年代以来, 政府推进私有化,至90年代,英国石油公司已完全私有化,政府股份已完全卖出,公司股份被个人和机构持有,机构股东中包括公司和大型托拉斯公司、银行和委托持股人、保险养老基金和信托公司,其中银行和委托持股人持股量最大,占英国石油公司总股份的84.2%,其次是分散的个人股东,占6.9%。英国石油公司的股票分别在英国、法国、德国、瑞士、 日本、美国上市。

法国道达尔公司是1924年在政府支持下由一些法国银行和私人公司集资成立的私营公司,但由于法国政府给予道达尔公司进入中东地区的特权,政府对其控制力比较强。 随着道达尔公司的发展, 法国政府在1929~1931年陆续取得该公司35%的股权和在股东大会上40%的表决权。此后几十年股权结构变化不大。90年代,在世界性的私有化浪潮中,法国政府在1992年将其所占31.7%的股份降至5.4%,1996 年又将股份进一步降至0.97%。截至1996年12月31日,道达尔股权结构中,稳定的股东共占18.2%,都是大的机构和公司,其他社会个人持股占81.8%。道达尔股票在法国、英国、美国上市交易。

埃尔夫石油公司是法国政府为了控制石油资源于1966年将政府所属的四家公司合并而成的石油勘探和产业公司,1967年开始使用elf 商标。埃尔夫公司成立后,法国拥有了两家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公司,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对石油工业的控制,又加强了法国在国际石油领域的竞争力。elf公司从成立到1986年,政府一直持有70%的股份。1986 年政府在elf的股份下降到55.8%,1991年底又降至53.86%,1993年又进一步降至50.79%。到1996年底,政府又将股份全部卖出。elf的股权结构为:国外机构持有46%,法国机构持有29%,社会个人持有20 %, elf企业雇员持有5%。在外国机构持有的46%的股份中,1/3集中在北美,1/3集中在英国,1/3在欧洲大陆和中东及远东地区。在法国机构持有的29%的股份中,主要被银行和金融机构持有。占有20%股份的私人投资者估计有140万人。其余5%的股份为elf集团内的雇员所持有。elf的股票在纽约、伦敦、巴黎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

英法两国四大石油公司产权制度的变化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这些公司组建之初都是产权多元化的,由两家以上公司发起设立或联合设立,在设立之后很快转为上市公司,将产权社会化。公司股票在本国上市后,很快在欧洲主要国家和美国、日本等金融中心国家上市。这一方面能募集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也使资本更加分散化,有利于主要股东用较少的资本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本。

2.这些石油公司组建之初,国家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组建过程,给公司以多方面的支持。在这些国家石油工业体系初步建立之后,国家逐步转卖所持股份,直到将股权全部转让,将石油公司产权完全社会化。产权结构的主体是机构和个人持股,在机构持股结构中,又以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信托公司为主体。这四家石油公司都有很高的外国人持股,如elf国外机构持股高达46%,英国石油公司18.46%的股份由外人持有,公司不仅经营已经国际化,资本也已经国际化。

二、英法石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特点

1.管理特点

英法石油公司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以董事会为核心组成决策层,以首席执行官为核心组成管理层,以分工明确的专业化经营体系形成完整的经营体系。在董事会组成中,集团董事会人数少而精,辅之以审计专业委员会和报酬专业委员会从事最重要的两项工作。以首席执行官为核心的管理层也有管理委员会辅助管理工作,形成既有集体决策,又有个人分工负责的管理模式。

2.经营特点

1)上下游一体化经营

英法四大石油公司均实行上下游一体化的经营体制,即上游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下游的石油炼制和营销,运输贸易,化工品生产与贸易,实行一体化经营。在一体化经营中,英法四大石油公司的炼油部门都有不同程度的亏损,这些亏损由上游的勘探开发和化工品生产与贸易等部门的盈利来弥补。上下游一体化经营使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对外竞争力增强。例如,上游产品价格提高,利润增加,下游亏损或盈利就会相应减少,反之亦然。

2)全球一体化经营

(1)经营范围全球化。 英法四大石油公司都是全球一体化经营的公司,其生产和营销机构遍布全球主要产油国家和地区。壳牌集团在世界129个国家和地区有300多家经营性公司,10万多名雇员,主要勘探开发业务集中在欧洲的英国(北海)、挪威、丹麦,非洲的加蓬、尼日利亚,中东的叙利亚、阿曼、阿联酋,亚洲大洋洲的马来西亚、文莱、澳大利亚,美洲的美国。其炼油业分布在29个国家和地区,在124 个国家和地区有油品批发、销售和加油站等业务。英国石油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澳大利亚、非洲的部分地区,中东地区,目前着力扩展的地区是中国、东南亚、南非和东欧。道达尔公司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有200多项石油勘探开发、炼制和化工品生产与贸易业务。埃尔夫公司在全球29个国家进行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有由5300多个炼油和成品油销售点组成的网络。其化工品业务31%在法国,38%在欧洲,19%在北美,7%在亚洲,其他地区占5%。

(2)有分工有协作的一体化经营。 英法石油公司的经营虽然是全球性的,但其经营不是分散的各自为政,而是有统一的专业化分工。英法四大石油公司都是以石油天然勘探开发为主,炼油、营销、贸易和化工品生产为辅,经营专业化,有的也涉及其他领域。英法各大石油公司有专业的贸易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的全部贸易集中在伦敦总部贸易部,由贸易部一个窗口统一对外,贸易方式非常灵活。尽管各大石油公司都有自己的炼油厂,但炼制所需原油自己生产的只占30%左右,其余的在就近市场购买。自己生产的原油也是根据全球各地区市场的不同和运输条件的不同,灵活买进卖出。壳牌集团有国际贸易公司,其主要功能是:从事壳牌拥有的股份原油和炼油厂产品的贸易,壳牌各炼油厂所需原油的供应,全球性的原油及成品油贸易,原油及成品油期货贸易,润滑油航空油的营销,世界性的营销网络和交易中心建设及经营,全球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传递。

3)重视石油天然气储量的提高

英法四大石油公司都拥有很高的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可采储量。 1996年壳牌集团拥有95亿桶(约13亿吨)石油储量,14亿立方米天然气储量。道达尔公司1996年所拥有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相当于45亿原油当量桶,相当于6.2亿吨石油储量。英国石油公司储量近10亿吨, 埃尔夫公司储量33亿桶,相当于4.5亿吨。 这些石油公司储量的提高途径有两种:一是依靠自身的勘探获取储量;二是依靠在世界各产油国购买已探明的储量。

4)加强大的石油公司之间的竞争联合

世界石油产业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领域,世界排名较前的石油公司又都是实力很强的大型跨国公司,相互间有竞争也有联合。90年代以来,大石油公司的联合形成了潮流,1996年英国石油公司与美国美孚石油公司的欧洲业务合并就是竞争联合的一例。

对于大型石油公司来讲,衡量其业绩的关键指标是资本回收率。英国石油公司与美国美孚石油公司都是有着良好资本回收业绩的大公司,但为了在欧洲市场上与美国的埃克森及英荷皇家壳牌公司相抗衡,英国石油公司与美孚石油公司将它们在欧洲的石油炼制及营销方面价值50亿美元(合32亿英镑)的资产加以合并。1996年8 月上旬欧洲委员会批准了这一合并计划。

三、英法石油行业的宏观管理

英法两国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又都是欧共体的主要成员国,实行的是开放的石油市场政策,无论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在英法开采石油,兴建炼油厂,建设加油站,从事油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英法两国对石油行业主要靠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很少。在有限的政府干预中,主要是采取规范的市场经济通行的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是税收、价格、石油战略储备、法律法规约束等。

1.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防止垄断价格和不正当竞争

英法两国成品油市场是放开的,只要有经营条件,无论是本国的公司还是国外公司,都可以从事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建设和经营加油站。英国政府有油品管理办公室,监督各零售石油公司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出现不正当竞争,政府要出面干预。英国成品油的价格由市场决定,欧共体的荷兰鹿特丹港油品价格,是整个欧共体各国油品的主要影响力量。

由于成品油零售市场是充分放开的,英法两国的许多超级市场也设有加油站,形成了完整的油品销售网。超级市场加油站由于成本低、网络化、方便快捷,很快占领了50%的零售市场,对正规加油站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使油品零售价处于较低水平,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

2.制定石油战略储备标准

英国政府要求销售石油的公司,必须有75天销售量的储备,法国政府规定经营石油的公司必须有90天的储备量,用法国船进口油,自建一些储备设施,设施的容量要与其在国内的石油销售量相等,90%的原油必须在欧洲的炼油厂加工,销售价格有一定的规定。法国政府还规定,石油公司的战略储备费用由各公司自己负担,国家不提供任何优惠政策,即使是超级市场的加油站,也要符合战略储备规定方可从事加油业务。超市加油站的储备由超市集团直属的石油公司承担。石油公司战略储备的动用权在国家,公司自己没有动用权。政府对石油公司的这种规定,一方面解决了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储备问题,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一些实力小、没有必要基础设施的公司进入油品市场,防止油品市场的过度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混乱。

3.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使油品经营纳入法律约束范围

与石油经营有关的法律有公平竞争法、石油储备法、环保法,这些法律为政府保证石油供应和稳定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

4.通过税收来调节油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

英国政府对上游勘探开发不征税,征税环节主要集中在炼油和批发零售等消费环节,以最大限度地促进上游的发展。在法国的石油最终消费品的价格构成中,76%是税收,17%是石油企业的固定费用,加油站的盈利只占7%左右甚至更低。

5.对石油工业采取既不过度分散,又不独家垄断的政策

法国在20年代中期建立了道达尔石油公司,政府占有35%的股权,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不受政府控制。随着法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完善,一家石油公司已不能适应法国市场的需要,一家公司形不成既竞争又垄断,垄断与竞争相结合推动石油产业良性发展的局面。1966年法国政府创办了第二家上下游一体化的石油公司——埃尔夫-阿奎坦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埃尔夫公司已成为法国最大的石油公司。

英法两国不仅各有自己国家的石油公司,还有如埃克森等美国和欧洲大型石油公司在英法开展的石油业务,这些公司形成了相互竞争、合作、共同发展的局面。

6.利用兼并重组,不断成长壮大

石油公司之间的兼并重组是推动石油工业发展的催化剂。这种兼并重组浪潮在英法石油公司组建早期就时有发生,到了80、90年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1937年,法国政府出资成立了从事油气业务的RAP公司,1941 年成立了国家控股的阿奎坦石油公司(SNPA),1945年成立了石油勘探局(BRP),专门从事石油勘探业务。 其后又成立了负责石油炼制与销售的UGP公司,1966年将BRP、RAP、SNPA、UGP等公司联合,组成石油勘探和产业公司。通过这一系列的分立重组,形成了目前法国最大的埃尔夫石油公司。

1987年,英国石油公司以46.7亿英镑收购了美国子公司标准石油公司44.6%的非母公司股权,1988年又以25.2亿英镑收购了Britoil 公司,这家公司是在英属北海内拥有最多勘探面积的公司。这两次收购使英国石油公司增强了在美国石油开发的实力和在北海开发的竞争力。1988年,法国埃尔夫公司以3.08亿英镑兼并了美国矿业公司下属的油气公司,取得了油气公司在北海的三块已投产油田25%的股权和一些勘探区。1996年英国石油公司与美孚石油公司的欧洲业务合并,使英国石油公司在欧洲的实力接近埃克森公司和壳牌公司。

英法石油公司正是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控制可开采资源,扩大在某一区域市场的竞争力,在短期内迅速壮大实力,提高其在石油产业中的国际竞争力。

四、英法石油产业体制给我国石油产业改革的启示

1.石油生产和流通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据统计,世界人均石油资源量为57.21吨,而我国仅为13.4吨, 居第35位。到目前为止,人类已开采了大约800多亿吨的石油, 约占地下石油可采储量的1/3至1/2。而中国石油开采总量仅有20多亿吨,我国石油已探明的可开采地质储量的增长速度已大大低于开采速度,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引起的巨额石油需求已使我国从1993年开始成为石油净进口国,预计到2000年原油进口量将达3000万吨以上。我国石油公司对国际石油资源的控制几乎等于零,市场采购又因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动荡蕴藏着很高的风险。我国石油产业面临的挑战和形势已充分反映了现行石油产业体制的弊端,如不加快改革的步伐,石油产业拖国民经济发展的后腿将是不可避免的。

从国际上看,世界主要的石油跨国公司纷纷瞄准中国石油市场,制定出抢滩中国的战略和规划,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步骤,如抢占中国润滑油市场,以省为单位成网络地建设加油站,进入炼油行业。虽然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加入世贸组织,还可以利用行政方法对中国石油市场加以保护,但加入世贸组织只是时间问题,石油市场保护时间没有多长了。遗憾的是,我国还没有抓紧宝贵的时间,建立几家能与国际大型石油跨国公司相竞争的石油公司。从参与国际竞争、抵御国际跨国公司入侵的角度看,中国迫切需要组建几家大型化的有国际竞争力的石油跨国公司,否则面对国外大型石油跨国公司的进攻,中国目前这种条块分割、自成封闭体系的石油公司的全线崩溃只是个时间问题。

2.现行石油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

我国目前的石油生产流通体制上下游分割、产销分割、内外贸分割、政企不分、行业垄断,这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延续,与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目标相悖,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产业的发展,甚至是阻碍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体制完全模仿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央人民政府组建燃料工业部,统管煤炭、电力、石油工业的建设与发展。1955年,燃料工业部撤销,成立石油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条条分割体制正式形成。其后几十年虽然几经改革,但条条分割的体制不仅本质上没有改变,反而细化、巩固和加强了这种体制。

1982年成立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陆上石油与海上石油的生产与流通形成分割。

1983年从石油工业部分出一些部门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全国炼油、石油化工企业,并承担原油和成品油进出口配额的分配、资源配置等政府职能,一个全行业垄断的、政企不分的翻牌公司从此诞生。其后多年一直存在的石油化工业生产和流通体制中的诸多矛盾和根源从此产生,石油上下游分割的大格局也以此为标志形成。

1988年将石油部翻牌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责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统管全国石油生产企业,并承担原石油部的政府职能。这一行政性公司除了翻了牌子之外,其体制、观念、组织结构、领导方式、手段等各个方面与原石油部并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所不同的只是名称由部变为总公司,成为老板加婆婆,更加强化了政企不分的旧体制,巩固了上下游分割的格局。

1996年地矿部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隶属地矿部,负责地矿部门的陆上石油勘探开发,也来参与石油生产与流通的行政性分割。

1993年起,石油外贸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公司三家负责,初步形成了在统一经营基础上的三家竞争。

中国石油工业从产业总链条上看是上下游分割;从产业链的上游看,陆上石油与海上石油分割;从产业链的下游看,石油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分割,内外贸分割;从石油产业体制上看,是政企不分、条块分割、行业垄断;从宏观管理上看,没有一个代表国家整体利益来协调的管理部门,行业法规、配额管理、资源配置、资源开发、跨国经营都是各自为政,没有任何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统一对外而言。这无疑是50年代以来石油工业体制在新时期的延续。

中国石油工业这种分割格局和体制上的复归产生了种种矛盾、摩擦,加大了改革成本,延误了发展时间,贻误了发展机遇。这表现在:

(1)几大行政性公司通过向行业控股公司转变, 形成了对石油化工下游产业的全行业垄断,排斥了市场竞争。

(2)总公司利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行为,企业14 项自主权基本上被剥夺,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管理与50年代以来的政府行政管理没有实质性区别。

(3)几大行政性公司利用所处的行业垄断地位, 向其他行业争夺经营权,加大了内耗和体制矛盾,使国家整体利益受损。

(4)上下游分割的体制造成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浪费了宝贵的资源和资金。

(5)上下游分割,内耗严重,形不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海外油田开发的步子迟迟迈不开。

根据英法石油公司的经验,一国所需的石油资源既要立足于国内,也要靠世界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来实现,无论英法四大石油公司,还是其他国家的大型石油公司,无不在全球范围内控制较大量的可开采石油资源。反观我国现行石油企业,都是国内相互争夺经营权,重复投资和建设,资金、技术、设备、人员都无法形成合力,走出国门,与国际跨国公司竞争。英国的两大石油公司,法国的两大石油公司,在世界许多国家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中都是联合招标、联合投资、合作经营的,而我国目前无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还是中国石化总公司,都是各自忙于据守自己的阵地,扩展自己的经营权和经营范围,没有任何联合合作开发国际石油的意向。

3.我国石油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设想

我国石油生产流通体制已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了,但如何改革,要针对现行体制的弊端,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十五大的精神,规划出改革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就是: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改革现行的行政性的政企不分的行业垄断的总公司体制,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对石油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上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企业集团。

(1 )对石油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的前提是把石油行业现有的行政性的、独家垄断的、政企不分的翻牌总公司撤销,其部分职能转由石油化工行业协会执行。这种改革符合政企分开的原则,符合以企业为中心的原则,符合十五大提出的加快机构改革的原则。石油产业过于分散,会造成恶性竞争,使生产和流通秩序陷入混乱;如果产业过于集中,允许一家政企不分的公司对石油产业实行独占,丧失竞争的压力和动力,结果会使其依仗实力,让政府听其摆布,无法实施宏观调控,并且会严重地阻碍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垄断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还会造成贫富悬殊,长期发展,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2)以大企业为中心组建若干家上下游一体化的石油跨国公司。 这样重组的好处是:

第一,有利于打破现行体制的上下游分割、海陆分割、内外贸分割、生产与流通分割、地区分割的管理体制,改变现行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企业没有自主权的状况,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竞争,控制部分国际石油资源,形成我国在世界上有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第二,有利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大型石油跨国公司竞争。

第三,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而不是行政命令来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内耗。

4.将石油价格提至与国际油价接轨,促进石油价格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原油价格一直低于国际石油价格,这导致了一系列后果:

首先,上游勘探开发企业普遍亏损,上游发展缺乏资金,储量下降,发展乏力,下游靠吃原油差价,利润率较高,刺激了各地普遍上炼油项目,炼油能力大于原油生产能力。1995年全国年加工10万吨以上的炼油厂有89家,原油加工能力近2亿吨,实际加工量为1.13亿吨, 全国炼油行业平均开工率不足68%,全国有近1/3的炼油能力闲置,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调,资金的严重浪费。

其次,刺激了国内炼油企业主要以加工国内低价原油为主,不能炼制国外价高且含硫高的原油,利用国际资源能力较低。世界各主要工业化国家,无一不是以利用一定量的国际资源来节省国内资源的。

第三,国内原油价低,成品油价高,使国内油品只在国内销售,无法走向国际,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也使国内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速度减慢,不能节省石油资源,扩大石油资源的利用效率。

英法四大石油公司的经验告诉我们,石油业以石油勘探开发为主是一种正确的战略选择,石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拥有的可采储量越多,可采量越大,对资源的利用能力越大,发展的基础就越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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