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学中的几个基本问题_新闻学论文

论新闻学中的几个基本问题_新闻学论文

对新闻学中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中论文,看法论文,新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的新闻事业空前繁荣,我国的新闻理论界也空前活跃。近20年来出版的新闻学著作,比过去60年间出版的新闻学著作的总和还多。但是,勿庸讳言,新闻学中的一些老争论并未真正解决,新的争论问题又冒了出来。我认为,有些争论是政治问题,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有些争论,或者说多数争论,是属于学术问题。本文想就新闻学中一些有争论的基本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供大家讨论时参考。

讨论这些问题之前,先谈谈治学方法。

我们党的历史上,曾深受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之害。他们不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中国的实际,而是搬出马、恩、列、斯的某一段话,对中国党的实际工作指手划脚地进行批评,然后搞不切实际的瞎指挥。在批评和纠正教条主义的过程中,我们有的同志走过了头,鄙薄形式逻辑,把“抽象”、“下定义”、’从概念到概念”当作“教条主义”、“知识分子的毛病”来嘲笑。教条主义的方法是错误的,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则是必须遵循的。革命导师的论著都具有逻辑严密的特点。斯大林谈他第一次见到列宁、第一次听列宁演说时的印象,他最佩服的是列宁那“不可战胜的逻辑力量”。(注:《斯大林选集》上卷,第 176页。)150年来,各国资产阶级及其学者虽然不喜欢马克思主义, 却驳不倒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地分析社会、经济问题的诸多方面而形成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我们日常交谈离不开“抽象”,任何一句话都是从“概念到概念”。治学更需要“抽象”、“下定义”、“从概念到概念”。如果概念不清,逻辑必然混乱。我认为,新闻学界争论的问题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概念不清、逻辑混乱造成的。所以,我在谈论一些问题时,要先从概念开始。

一、“新闻”一词的三层涵意与新闻的定义

1943年9月1日,陆定一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文章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文革”期间,陆定一的这个定义受到“炮轰”,主要理由是“这个定义没有阶级性”,“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新闻学理论”。1979—1980年间,几所大学的新闻系教师继续批陆定一的定义,指责这个定义“对新闻的阶级性没有作出必要的概括”,“客观上给资产阶级新闻学也多少起了涂脂抹粉的作用,似乎他们也是唯物主义了”。几位教师各自给“新闻”另下了一个定义。我在1980年曾发表文章为陆定一的定义辩护,指出那几个新拟的定义不合逻辑,作者没有弄清“新闻”这个概念,没遵守下定义的规则。(注:喻权域《应该按定义的公式给新闻下定义》,载新华社《新闻业务》1980年第8期)我认为, 这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些问题会迎刃而解。

“新闻”一词,古已有之。汉语的“新闻”是名词,有三个层次的涵意。

一是指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明朝陈继儒的《安得长者言》说:“吴俗坐定,辄问新闻。”清代《红楼梦》里至少有七回提到“新闻”一词,如贾雨村问:“近来都中可有新闻没有?”近代常说的“新闻记者”和“记者采访新闻”,这些话中的“新闻”一词,指的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相当于英文的News。

二是指新闻稿,包括口头的、文字的、音响的、图象的报道。唐朝李咸用的《春日喜逢乡人刘松》诗:“旧业久抛耕钓侣,新闻多说战争功。”现代编辑部常说:“今天收到新华社发来的80多条新闻”,“这条新闻写得好”,“这条新闻的五个W不齐全”, “这条新闻是虚假的”。这些话里的“新闻”,是指新闻报道,相当于英文的News report。

三是指报纸。宋朝赵升的《朝野类要·文书》,把政府朝报以外的小报称为“新闻”。他说:“……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此说传到日本。日本明治维新时创办报纸,把报纸称为“新闻”,如《每日新闻》、《读卖新闻》、《产经新闻》等,其中的“新闻”二字即“报纸”。清末,我国大批青年留学日本,把日本的叫法带了回来。清末民初,我国也把报纸称为“新闻”。宋教仁的《宋渔父日记》说:“吾并将此文译为英、佛(法)、露(俄)、独(德)各文,送各国新闻登之。”现代中国把报道新闻的报社、通讯社、时事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称为“新闻单位”、“新闻机构”、“新闻传播媒介”。作为行业称为“新闻业”。英文是Journalism。

弄清了“新闻”一词的三层含义,“新闻”的定义就好下了。

定义亦称“界说”,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特征。定义的基本公式是:被定义的概念=属+种差。

因此,新闻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这是不以人的意愿和情感而改变的客观存在。

这个定义的“属”是事实,“种差”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这样就把“新闻”与“历史”、“故事”分开了。

新闻稿(包括文字、口头、图片、摄象的报道)的定义:新闻稿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的报道。

这个定义的“属”是“报道”(或传播),“种差”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这就把新闻稿与虚构的文学作品分开了,与谣言分开了。

新闻报道是人(记者、通讯员、作者)的行为。人必然有自己的立场、观点,因而在报道时必然有自己的选择角度,取舍标准。人必然有自己的情感和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因而在报道时必然带有倾向性。但是,不论报道者的立场、观点、情感和倾向性如何,都必须报道“事实。”我们特别强调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认为真实性是新闻报道、新闻记者、新闻传媒的“生命线”。(西方国家和香港一些新闻工作者把“快”作为“生命线”或“第一生命”)不能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作为新闻报道,更不能伪造新闻或者凭想象、推测写新闻稿。

报纸(新闻的载体)的定义,我还没想好,暂缺,请大家讨论。

我给“新闻”下的定义,与陆定一的定义有些措词方面的差别。但我认为,与陆定一的思想是一致的。陆定一那篇文章,在给新闻下了定义之后,紧接着说:“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先,新闻(报道)在后,这是唯物论者的观点。”由此可见,我下的定义与陆定一的定义并无矛盾。

近年,有些新闻学刊物讨论“新闻策划”问题。我认为这个命题有毛病。如果是指“新闻”一词的第一层含意——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那是不能“策划”的。我们不能允许记者“制造新闻”。如果指的是“新闻”一词的第二含意——对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的报道,那是可以的,甚至是必需的。有同志概括说:“新闻不能策划,报道(宣传)可以而且应该策划。”我赞成这个看法。

二、新闻学是“关于新闻事业的学问”

我国(以及西方好些国家)的学术界长期不承认“新闻学”是一门学科。他们承认并尊崇“历史学”却不承认“新闻学”,是很荒唐的。

淝水之战,对于今人来说是“历史”,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就是“新闻”。同样,今天的“新闻”,对于明天的人来说就是“历史”。因此,“新闻学”与“历史学”是姐妹关系,承认“历史学”就必须承认“新闻学”。

这个问题在我国已经解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里有个“新闻学组”。过去,在“新闻学组”四字后面有个括号,内注“临时”二字。今年(1998年)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会议,把“新闻学与传播学”正式列为22个学科之一,这个学科组后面再没有“临时”二字了。这表明,国家正式承认“新闻学”是一门学科。

“新闻学”包括哪些内容?弄清了“新闻”一词的三层含意,就容易解决了。

在英文里, 新闻是News (语源是New 即新、 新的):报纸是Newspaper (新闻纸); 新闻记者、 新闻工作者、 报刊经营者都叫Journalist;新闻学、新闻业、新闻出版界都叫Jourmalism。前面说过,汉语“新闻”一词的第三层含义是报纸、新闻的载体,引申为新闻传播媒介这个行业的名称。现代的报纸、期刊不仅仅是记者、编辑的事,还需要校对、资料、电讯、出版、发行、广告、经营等多项工作。办电台、电视台需要的工种更多。各项工作、各个工种都有学问。因此,“新闻学”不能仅仅是“新闻报道学”或“新闻采编学”,而应当按汉语“新闻”一词的第三层含意,或者像英文Journalism那样,把它定位为“关于新闻事业的学问”。现在报纸、期刊的编排差错很多。我国报刊在运用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方面,与西方报刊相比,差距很大。报刊、电台、电视台的发行和经营面临许多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因此我认为,在“新闻学”这门大学科内,还应当有子学科,如《校订学》、《新闻资料学》、《广告学》、《新闻传媒经营管理学》,等等。

三、新闻工作的基本使命是提供信息服务

从80年代初以来,我国有些论者说,西方的报纸是“新闻纸”,我们党的报纸,以及新中国的报纸只是“政治宣传工具”。我问他们,知不知道新华社在50年代初就提出了“消息总汇”方针?他们不知道。

其实,欧美的报业史和中国的报业史上,都经历过“政治宣传工具”阶段。近代报纸产业于威尼斯、伦敦等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主要提供商业行情。由于报纸发行广、出版时间比较稳定,影响面大,所以,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各种政治力量都创办或掌握报刊,作为他们的“政治宣传工具”。法国大革命时期马拉办的《人民之友》报,就是强大的“政治宣传工具”,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代的商业报纸都没有它的名气大。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后,也用报纸进行自己的“政治宣传”。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并稳定后,资本主义国家的报纸大都变成“商业报纸”,广告和商业新闻占三分之二的篇幅,但并未放弃其“政治宣传工具”的职能。在大选时期,各报的党派性尤其鲜明。

我国古代的报纸,如邸报、朝报等,主要内容是报道政治方面的信息。近代,外国人在中国沿海城市办报,主要是搞宗教宣传,其次是商业消息。戊戌变法后,梁启超、章太炎、孙中山等办的报,都是“政治宣传工具”。清朝地方政府办的报纸,以“教化”为宗旨。辛亥革命后,我国出现许多“商业报纸”,但是,政治性新闻和评论仍然占首要地位。

我们中国共产党办的第一张“中央机关报”,是1928年在上海租界创刊的《红旗日报》,屡遭取缔、查封,多次改名,历时5年后停办。 其后是江西中央苏区的《红色中华》报,延安《解放日报》,它们以“政治宣传”为主,是时代的需要,无可指责,中共中央南方局在武汉、重庆办的《新华日报》,内容就广泛得多。

新中国成立后,新华社提出了“成为消息总汇”的任务,即把全国全世界的重要消息汇集起来、传播出去。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地方各级党委机关报,既是党组织的耳目喉舌,又是“综合性日报”。当然,由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搞计划经济,党报上的经济信息、商业行情之类很少。但是,教育、科技、文化娱乐方面的内容,基本上没有断过。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受众的兴趣多样化,对消息的需要多样化,今天来给新闻工作定位应当更全面。

我认为,新闻工作的基本使命(或基本职能)应当是: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即:帮助受众比较全面、比较正确地了解和认识社会,从而改造世界,改进社会,并提高自己本身的素质。

我说“比较全面、比较正确”,是因为不可能做到“十分全面,绝对正确”。我们要力争全面、正确地报道真实情况,全面反映社会和世界,从而引导人们向正确的方向前进。把新闻工作的基本使命说成是“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是否不要“思想、政治宣传”,不要“正确引导舆论”了呢?不是。邓小平同志有句名言:“领导就是服务。”我看还可以引伸出两句话:“服务也是引导。可以通过服务来领导。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决定、法规,既是“提供信息服务”,也是引导、领导。直接地、正面地宣传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政治主张,是“提供信息服务”。许多思想、政治工作可以通过“提供信息服务”来进行。

西方新闻界流传着“冲突、坏事才是新闻”、“不正常的现象才是新闻”、“没有新闻就是好新闻”的说法,我们不能同意。因为这些说法违背了“帮助受众比较全面、比较正确地了解和认识社会,了解和认识世界”的宗旨和使命。境外有些人对我们的“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理解。我认为“正面宣传为主”是符合“全面反映社会”这个基本使命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正面的东西本来就是社会的主流。如果我们的报纸、电台“以报道坏事、丑事为主”,那就没有全面、正确地反映出中国的面貌。“正面宣传”还包括正面批评,不搞讽刺、挖苦、谩骂。

“提供信息服务”,是新闻传媒的基本使命和基本功能。加以分解,可分为六种功能。

传递信息、交流情况的功能。这是大家知道的,不必多说。

教育功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科学知识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生产技术和生活能力教育。

宣传功能。不要忌讳“宣传”二字。汉语的“宣”是“秘而不宣”、“心照不宣”中的那个“宣”,即表达、公开。把内心的思想、看法、意见、主张、情绪“表达”出来,就是“宣”,加以传播就是“传”。任何人每天都要宣传。对别人讲话,就是宣传。报刊、电台、电视台是大众传播媒介,受众很多,影响很大,宣传什么、不宣传什么,应有所选择。宣传先进的正确的思想、理论、主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值得大家学习仿效的好人好事,宣传科技进步和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现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种社会集团都要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是正常的。问题是正确不正确,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还是有害。

舆论功能。新闻传媒应是发表意见的场所。汉语的“舆”,古代指“车”。“舆人”是车夫、吏卒,引伸为普通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有两处记载舆人的议论。一处是,晋军攻打曹国城门失利,晋文公“听舆人之谋”(从士卒骂阵的话中得到启发),设计取得胜利。另一处是晋、楚城濮之战前,晋文公“听舆人之诵”(士卒的讽言讽语),增加了忧虑。《晋书·王沉传》:“自古圣贤,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由此可见,“舆论”, 指普通老百姓的议论。 英语的publicOpinion,中文译为“舆论”,实指公众意见。因此, 西方一些舆论学书籍说,持有某种意见的人占到一定比例(如社会上的25%),才能称为public Opinion。我们中国人讲“舆论”,还是应该按汉语的词义,指“群众的议论”、“公民的意见,”而不管持这种意见的人的多少。中国的公民即国民。大众传媒反映公民的意见,是发挥“舆论功能”;大众传媒自己发表意见,也是“舆论”,由于这种意见的影响很大,所以是重要的社会舆论。“意见”不外乎建议、称赞、批评、支持、反对等几大类,都是“舆论”。大众传媒发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当然是“舆论监督”,对法人(如学校、企业、商店)、公民(比如电视台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曝光)的行为发表意见,也是“舆论监督”。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就受到大家的欢迎。舆论既然是“群众的议论”,那就必然是各种各样的,有正确的意见、不正确的意见,有对社会有益的意见、对社会有害的意见。大众传媒有责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蔡元培说:“盖新闻事业之天职,上以督促政府,下以指导社会。”(注:胡正强《蔡元培新闻思想论略》,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6年第22期第66页)有的人不同意“舆论引导”、 “引导舆论”的提法,认为报纸只反映、报道别人的意见就行了。其实,每家报纸、电台、电视台每天都在引导舆论。问题是向正确的方向引,还是向错误的方向引。

服务功能。这里所说的服务是指具体的服务,包括学习问答、法律咨询、健康顾问、心理咨询、购物指南、交通指南、征婚、招聘等等。

娱乐功能。报刊、电台、电视台还要传播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趣闻等等,使人们获得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享受。

以上六种功能,统称为“提供信息服务”,这是新闻事业的基本使命。

新中国成立48年来,我国的新闻事业尽管有过失误,走过弯路,但从总体看,我国新闻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我们的大众传播媒介很少报道耸人听闻的消息,即使报道,一般不放在头版头条。有人指责我国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报道“平淡”、“没有新闻”,甚至指责我国的编辑“不懂得新闻价值”。我不这样看。我认为,我国新闻事业比较符合“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受众比较全面地了解社会、了解世界”的使命。

根据有二:

一、我国人民对国家大事、世界大事的了解程度,超过世界许多国家,甚至超过某些发达国家。这是国际国内组织多次调查证明了的。

二、我国人民的文化程度,超过经济水平相同的许多国家。

还可以举个具体事例。我国每年要接待许多国家的元首和政府总理。我国的外交政策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无论是大国小国来的贵宾,礼宾规格完全一样。我们的编辑、记者当然知道这些国家在国际上的作用大小,知道他们来访的目的,有解决重大问题的,有讨论一般事务的,有的纯属礼节性访问。但是《人民日报》报道外国元首、总理到达,连消息长短、照片大小、版面位置,几乎完全相同。为什么?为了表达中国对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精神。单纯看版面,太雷同,太平淡无奇,四十多年老一套。但是,正是这样坚持四十多年,使各国政府和人民都知道中国的外交政策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在国内,这项外交政策,这个平等思想,深入12亿人的心。“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与“各民族一律平等”是相联的。所以,在我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极少有歧视小国、弱国、穷国的言行,极少有种族歧视的现象,全国各民族一向和睦相处,这是非常了不起的社会成就。

四、新闻是不是商品?

西方国家的记者、编辑都讳言他们的新闻是商品,强调他们的新闻报道和报纸、电台、电视台是“为公众服务的”。我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作时,多次接待西方国家的记者、主编。我说他们的新闻报道是商品,他们就生气,认为是对他们的嘲讽。在我国,近年有学者写文章,振振有词地论证和宣传“新闻是商品”,对于“新闻是特殊商品”这个打了折扣的说法也反对。这几年,有偿新闻泛滥,新闻界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与“新闻是商品”的理论不无关系。我在前面谈到,汉语“新闻”一词有三层含意。其第一层含义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访华,北京玉泉营家具商城被火灾烧毁,这两件事都是新闻。能说这两件新近发生的事是商品吗?由此可见,“新闻是商品”这个论断是站不住的,至少是片面的。

主张“新闻是商品”的学者所说的“新闻”,实际指“新闻”一词的第二层、第三层含意,即新闻稿和报刊。他们用了两个三段论式:

一、凡是需要花钱才能得到的就是商品,报纸是要花钱买的,所以报纸是商品。

二、既然报纸是商品,而报纸是新闻纸(或者说“报纸是以新闻为主体的”),因此新闻是商品。

我认为这两个三段论式都不能成立。

第一,需要花钱才能得到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商品。参观天安门城楼的门票是10元钱一张,天安门城楼是商品吗?上学要交学费,打官司要交诉讼费,学校和法院并不是商品。

第二,西方国家的报纸和我国香港、台湾的报纸,售价都低于纸价。报社收入的三分之二靠广告费,报纸上三分之二的篇幅是广告。你花钱买到的报纸,其主体并不是新闻,而是广告。

第三,收听电台新闻、收看无线电视台新闻是不花钱的。能不能说新华社播出的一条新闻,登在报纸上就叫“商品”,而在电台、电视台上广播的就不是商品呢?

我请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查了美国商务部的统计分类。美国统计进出口贸易,把报刊、书籍、电影、电视片和音像制品列为“劳务输出”,不列在“商品输出”栏里。美国国内统计分类,把报刊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收入列为“服务业”收入,把印刷厂、音像品制造厂收入列为“商品生产”。我请国家统计局的同志查阅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统计分类。联合国把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科研等等,都划为“服务业”而不作为“商品”。我国的统计口径,与联合国的口径是一致的。由此可见,新闻报道和报纸都不是“商品”,而是“服务”。我国那些主张“新闻是商品”的学者,忘记了辩证逻辑,用的是“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不知道“商品”与“非商品(比如空气、雪、冰雹)”之间还有个“服务业”。

马克思那个时代的服务业不发达,马克思很少分析服务业。把马克思的《资本论》与亚当·斯密的《原富论》对照着读,可以发现一个差别。《原富论》谈商品、价值、成本,包括了律师、医生的工作在内。《资本论》里谈商品、劳动、生产、价值、价格,只谈物质产品,如小麦、布疋、黄金等等。马克思谈的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商品交换,谈的是物质产品的生产、流通与交换。

现代社会,服务业是一个大行业。按现代产业划分,新闻传播业属于服务业。报社、电台、电视台必须有一定的收入,才能为大众提供信息服务。报社、电台、电视台要挣钱才能生存、发展,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报社、电台、电视台挣钱的方式,应当不同于商品(物质产品)制造业。或者说,服务业与商品制造业的经营方式应当有所不同。在西方国家,政府、法院、军队、学校、科研单位都算服务业。 统计GDP(国内生产总值)时,不是按它们的收入,而是按它们的支出计算。即,花了多少钱,就是创造了多少GDP。 小平同志曾尖锐批评“把精神产品商品化的倾向”。批评“有些混迹于艺术界、出版界、文化界的人简直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有的同志说,报刊、书籍“具有商品属性”,但不能“商品化”。这样说也许比较全面。这几年,我国许多人把文化、教育、艺术、医疗等等都简单地说成是“商品”,带来了种种混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如何认识和经营服务业,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

我的水平不够,只能提出问题,无法回答问题。我请教了好几位经济学家(包括北京大学校长、经济学家吴树青教授),他们都感到这是个难题。但是大家都认为:服务业与商品制造业,既有相同规律,又有不同的规律和特点:服务业内部,又分商业、金融业、餐饮业、旅游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等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规律,又有不同的规律和特点,不能套用一个模式。究竟哪些同,哪些不同,大家都说研究不够,讲不清楚。希望有学者深入研究,理出头绪,给新闻事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提供理论指导,那将是功莫大焉。

五、怎样看待建国以后的新闻出版业?

现在我国正在改革新闻、出版单位的经营管理体制,有的仍是事业单位,有的改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有的完全成为独立的,自负盈亏的企业。我赞成改革,赞成探索新的经营管理体制。但是,我读到一些文章,对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新闻出版发行体制加以讽刺挖苦,全盘否定,我却不以为然。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新闻、出版、发行的经营体制,大体上是:一,以普及文化、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为目的;二,把报刊、图书的价格压到很低的水平,一张报纸卖四分、五分钱,一本10万字的书只卖5角钱;三,给作者的稿酬, 按当时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算是相当高的,写一本20万字的小说所得的稿酬相当于好几年的工资,没听说过出版社向作者要钱的事;四,把报纸、期刊的发行作为任务交给邮局,把图书发行作为任务交给新华书店系统和供销社系统;五,新闻、出版、邮局、书店都进行经济核算,但不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必要时(如纸张涨价)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

坦率地说,80年代初,我对上述体制也是持批评、 嘲讽态度的。1984年我作为新华社代表团成员访问巴基斯坦后,看法有所变化。巴基斯坦政界、新闻界、教育界人士曾多次访华,对中国有深入的调查研究。谈到中国的新闻、出版、发行体制,他们称羡不已。他们说,他们国家的报纸、图书印数很少,基本上是在城市的中上层人士中转,下不到农村。因为文盲率高达70—80%,农民基本不识字,而你们中国是70—80%的人能读书看报。照理说,你们中国的方块汉字比我们的拼音文字难学难记。你们的农村孩子念完小学回家,有书报可读,文化只会提高,不会下降。我国农村孩子出了校门就接触不到文字的东西,几年后便回归成文盲。为什么我国农村无报无书?因为报纸、图书太贵,农民买不起。你们中国的书报太便宜了,价格只有我国的十分之一,农民也能买。你们中国的邮局、书店把发行工作当文化教育事业来办,只要有人烟的地方,就有邮递员送报纸去,有书店营业员送书去卖,价格与北京一样。他们根本不管这样做亏本不亏本。我们在新疆、宁夏那些偏僻农村里,到处都能看到北京出版的报纸和图书。我们巴基斯坦就做不到,因为卖报、卖书的人是无利不干的,他绝不会做赔钱的事。巴基斯坦朋友的分析使我震惊。他们讲的就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胜过资本主义文化市场的地方。

我后来到过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他们说的情况与巴基斯坦差不多。

我这人有个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至少要买一本书。既可以读,又可以留作纪念。这十几年我到过好些国家,没敢买一本书。因为那书价贵得骇人,不是我这点钱能买的。

从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农村的小知识分子(小学教员、会计、技术员)几乎家家都有一书架藏书。1996年我访问美国,到过一些“白领”家庭,没见到书架书柜。他们也买报刊(主要是周刊)、书籍,但数量不多(和他们的经济收入相比),翻看过便扔了,当然,美国的图书馆事业发达,美国人喜欢搬家,也是许多人不藏书的原因。

这几年,北京电视台几次报道,在离北京城一百多公里的山区的一些小学里,孩子们没见过《中国少年报》。得到一份图文并茂的《中国少年报》像得到一份珍贵宝贝似的,爱不释手,互相争抢。我看了电视台的报道,感慨万千。

40年前(1958年),我作为“右派分子”下放到金沙江边的一个山村里,既参加体力劳动,又兼小学教师。那些山村小学的孩子都能按期看到北京的《中国少年报》和成都的《四川少年报》,每份报纸2 分钱,与北京相同。村里订了《四川日报》、《四川农民报》(每份报4 分、2分钱),乡里就有《人民日报》等全国性大报。 从成都到我们那个会理县,邮车要跑三天。从县城到我们那个山村没有公路,要步行三小时。我们那条山沟有四个村,一千多人口,加上沟口的乡政府,每天的订报费合计不过1元钱。邮局送报,肯定亏损。但是, 邮递员每天爬山涉水送来的,不是价值1元的“商品”,而是文化、 知识和全国全世界的重要信息,它使那条山沟的一千多人迅速摆脱文盲与愚昧。其效益岂是金钱所能计量的!为什么40年前金沙江畔的山区孩子能经常读到北京的《中国少年报》,40年后北京郊区山村的一些小学生竟不知《中国少年报》为何物?这个问题值得研究和思索。

所以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全盘否定建国以后形成的那套书报出版发行体制,而应当仔细分析研究,继承发扬其好的东西,改掉其弊端和过时了的那部分。这方面的改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繁荣文化,普及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

批评者说:过去那套体制违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规律,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文化本来就不是商品,不是经济,当然不能完全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规则办。批评者说:那是赔钱的,靠国家财政补贴,财政负担不起了。这个批评大概是对的,我听得很多。但是我至今没看到比较准确比较详细的统计数字。我在人民日报工作四年(1989年9 月至1993年9月),据我所知,人民日报社每年纳税约4000万元左右。 《北京日报》、《四川日报》等较大的省、市报社,似乎也不亏损。希望研究报业经济的同志深入研究:建国48年间,我国各级报刊、各类出版社,以及邮局、书店的发行工作,每年亏损多少;国家财政每年用于补贴新闻出版和书报发行的钱究竟有多少,哪些补贴是合理的、必要的,哪些补贴不合理不必要。弄清了昨天和今天的问题所在,就便于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了。

六、关于党性、人民性问题

这个问题是1979年理论务虚会议期间和会后提出的,新闻界有些人片面地、错误地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说党报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是因为党的新闻工作讲党性,“毛主席和党中央犯错误,党报跟着犯错误”。他们宣传,“党是要犯错误的,人民是不犯错误的”。于是提出“人民性”这个概念,主张“人民性高于党性”,甚至主张“以人民性取代党性”。

1979年3月30日,在理论务虚会议即将结束时, 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同志又发表《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强调“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文中明确地批评了“把民主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在党性和人民性的问题上提出违反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42页。)。然而,胡绩伟继续坚持他那套“关于党性、人民性”的错误理论。近年,他借“反左”之名,又著书、写文章重弹旧调。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胡绩伟的“人民不犯错误”的理论,是林彪那个“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的翻版,很能蛊惑人心,但却是站不住的。

我们常说,“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等等。这是从总体上说,从历史长河来看的,因此,我们反对“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但是,在野心家的蛊惑下,或者在好心的领导者的错误宣传影响下,在一定的时间、地点,一部分(甚至很大一部分)人民群众是会犯错误,甚至犯很大错误。否则就难以解释许多历史现象,难以解释历史发展的曲曲折折。

远的不说,只讲近几十年的大事。

1937年日本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在军国主义思想蛊惑下,日本绝大多数人民狂热地支持出兵,那场面令人惊叹。许多日本姑娘自恨不能上前线打仗,竟自愿地以清白之身去“劳军”。那场侵略战争的结果是,给亚洲各国人民,也给日本人民带来深重灾难。那不是日本的“人民犯错误”吗?希特勒及其纳粹党是通过竞选获胜而执掌德国政权的。兴登堡总统死后,德国举行公民投票,希特勒以很高的得票率当选“国家元首”。那不是德国的“人民犯错误”吗?1940年以后,包括英国人民在内的各国人民都谴责英国首相张伯伦的“绥靖政策”。如果查当年的报刊资料就可以看出,当年英国的多数人民群众是支持、鼓励张伯伦去搞“绥靖政策”的。许多妇女织线毯送给张伯伦,供他在飞机上御寒。张伯伦与希特勒签了协议,从慕尼黑飞回伦敦,几十万英国人拥去欢迎。那不是英国的“人民犯错误”吗?在我们中国,如果在1966年11月、12月就“文化大革命”举行公民投票,投赞成票的不会少于70%。

胡绩伟反复宣传“人民性高于党性”,却没见他对“党性”、“人民性”下个定义。概念不清,逻辑必然混乱。我认为,说“人民性高于党性”,等于说“尺子高于秤”,是讲不通的。因为这两个概念属于不同范畴,不能比较谁高谁低。

“人民性”这个概念来自俄罗斯的文学史、文学理论。据了解,除俄罗斯(苏联)外,各国的文学理论、新闻学理论基本上不谈“人民性”。为什么?因为俄罗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贵族文学”。这种文学作品的主人公是贵族(描写贵族的生活),读者对象是贵族,甚至语言也是贵族语言——法语(当时俄罗斯贵族社会说法语,以不会说俄语为光荣)。俄国先进的文学家,提出“人民文学”,“文学的人民性”,是针对“贵族文学”而言的。所谓文学的“人民性”,指的是:描写普通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用人民通用的语言,以普通老百姓为主要读者对象。普希金、果戈里、托尔斯泰的许多作品就是如此。如果要把“人民性”引入新闻工作,那就是说,着重报道普通老百姓的工作、事业和生活,要用普通老百姓读得懂、听得懂的语言,要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

马克思早年谈过“报刊的人民性”。他说的“人民性”,是与“诸侯等级的辩论人”相对而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 153页。原文是:“自由报刊的人民性(大家知道,就连艺术家也不是用水彩来画巨大的历史画卷的),以及它所具有的那种使它成为体现它那独特的人民精神的独特报刊的历史个性——这一切对诸侯等级的辩论人说来是不合心意的。”)也就是与“贵族性”相对而言的。贵族以外的人民并非铁板一块,它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行业和社会集团,还有民族、宗教信仰的差别。世界上发生的一些事(比如日食、月食、自然界的变异),对各阶级、各阶层、各社会集团的利害关系差不多,看法也就差不多;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特别是政治经济上的事,对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的利害是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也就不同。有时差别很大,甚至完全相反。由于阶级利害不同而产生的差别和矛盾,我们称为“阶级性”。由于政治立场不同而产生的不同观点,我们称为“政治倾向性”。

现代社会,政党是阶级、阶层的组织,代表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见。列宁说:党性是“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注:《列宁全集》第一卷第363页。原文是:“另一方面,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对事实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党性就是阶级性、政治倾向性、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党性与“派性”不同。“派性”的“派”是“宗派”。宗派有多种,有的是一个党内的不同派别,有的是同一阶级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有的是少数人聚合起来的帮派。

工人阶级、共产党人有自己的党性,各阶级、各个政党、各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党性,只不过有些人不肯明说罢了。

1904年3月, 蔡元培在他主编的上海《警钟日报》上发表《论报战》的社论,就指出了报纸的阶级性。他说:“个人之思想,以言论表之;社会之思想,以报表之。有一种社会,各有其表之之报。社会有若干之阶级,而报之阶级随之矣。”蔡元培还说:“报战者,异性社会相战之代表也。”(注:《新闻研究资料》第18辑,230 页)蔡元培讲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新闻事业的阶级性、政治倾向性、党性。

从上可知,“人民性、贵族性”是为谁服务的问题,“党性”是站在哪个社会集团的立场来观察和报道的问题。“党性”与“人民性”属于不同范畴,不能说谁高于谁。正如我们不能说“尺子高于秤”,也不能说“秤高于尺子”一样。

提出“人民性高于党性”的人,是想让共产党办的报纸不受共产党的领导。他可以假借“人民”的名义,拒绝共产党的领导,违背人民制定的宪法,反对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肆意攻击人代会投票产生的政府。

“党中央犯错误,党报必然犯错误。”这种事确实有过,今后也难以完全避免,并不奇怪。一个人的大脑犯了错误,他的嘴巴(言)和手脚(行)很难不犯错误。但是,大脑的思维和决策为什么犯错误?往往是人的眼睛、耳朵等感官没能给大脑传送正确、全面的信息。共产党的报纸不仅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而且是党和人民的耳目。这是刘少奇同志1948年就讲过的。历史上,党中央、毛主席犯错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党的新闻工作人员没有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

先说1957年“反右”。人民大学教授葛佩琦是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老党员,后来奉命打入国民党军队,在解放战争时期为我们党立了很多功。由于与他单线联系的同志被捕了,解放后他接不上组织关系,被安排到人民大学当教师。在大学里受到些委屈,鸣放时他对学校领导发了些牢骚。人大校刊报道他的话添油加醋。人民日报的报道进一步加油添醋。报社一些人又加以歪曲解释,说葛佩琦号召“杀共产党”。这些报道刺激了毛主席、党中央,也煽动起全国人民的愤怒。“反右”那么激烈,与这些歪曲报道有关。难道能把这件事说成毛主席犯错误,你记者编辑跟着犯错误吗? 1978 年夏秋, 中央正草拟文件, 准备给1957年错划的“右派分子”改正平反,早已升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王若水,在当年8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大讲1957 年“资产阶级右派……叫嚣杀共产党”,还把1957年的“右派”与“文化大革命”中的“四人帮”说成是一脉相承的。(注:若水:《名与实之间》,《人民日报》1978年8月25日第三版。原文是:“一九五七年, 资产阶级右派向党发动了进攻,其中有极少数右派,公开提出反对‘党天下’,甚至叫嚣‘杀共产党’。‘四人帮’也是极右派……”。)这篇文章的目的何在,不言自明,能说是党中央叫你王若水写的吗?

再说“大跃进”、“放卫星”。始作俑者,是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河南一个村的小麦亩产五千斤,大字标题,还加上大幅照片。东欧国家报纸信以为真,评论说:“这件事的意义,不亚于苏联发射人造卫星”。大跃进“放卫星”,就是这样来的。这个失实报道,还有其他失实报道,影响了毛主席、党中央的思考,使全国人民头脑发热,于是全国来了个“大跃进”。那些失实报道是毛主席、党中央叫搞的吗?怎么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说成是“党中央、毛主席犯错误,我跟着犯错误呢”?

吸取历史的教训,共产党应健全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国家应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新闻工作者应遵循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地报道新闻,反映情况。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党的记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有的登“内参”,供中央参考;有的先登“内参”,然后公开发表。党的新闻工作者不但发挥了“耳目”、“喉舌”作用,还起了“参谋和助手作用”(这是中央领导的评语)。那几年间,仅就我个人的记忆,党的新闻工作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映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建议,如:停止大规模“改土”,让农民休养生息;为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同志平反改正;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平反;打碎“左”的思想枷锁,发展农村经济;打破“以粮为纲”,发展乡镇企业;打破“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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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学中的几个基本问题_新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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