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课核心公民意识教育的价值取向分析_思想品德论文

《思想品德》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取向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书中论文,思想品德论文,价值取向论文,公民论文,教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方法

      (一)教科书的选取

      本研究选择初中学生使用的《思想品德》教科书,具体如下。1.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12月到1998年4月陆续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初级中学教科书(试验本)——《思想政治》,共5册(以下称“旧版教科书”,或“旧版”),供三年制初中1-3年级学生使用;一年级、二年级每学年各使用两册,三年级一学年使用一册。2.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到2005年4月陆续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共5册(以下称“新版教科书”或“新版”),供三年制初中7-9年级学生使用;七年级、八年级每学年使用两册,九年级一学年使用一册。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的评析工具是由笔者编制的《〈思想品德〉教科书公民教育价值取向量表》,该量表包括意识形态教育类、公民道德教育类和公民意识教育类等3个分量表,分别包含3个、4个和5个一级亚目,以及3个、21个和18个二级亚目。笔者在量表编制过程中测得的总体量表内部一致性系数(Alpha系数)为0.89,三个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76、0.88和0.84。量表的主体结构见表1所示。

      

      进一步对该量表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发现该量表的各项指标均符合进行研究的要求,见表2所示。

      

      

/df为2.09,表明模型拟合程度较好;绝对拟合指数RMSEA小于0.08,相对拟合指数NNFI和CFI都接近或大于0.9,对多项指数综合评价表明该公民教育价值取向量表具有较为理想的结构效度。

      

      (三)数据的搜集与处理

      采用内容分析法,由笔者对新版、旧版两套教科书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文字部分以教科书中每“目”主题为一个亚目单位逐一归类,适当采用复选;分别以开放表格罗列有效亚目在每套书中呈现的次数(频度)和比例(%),展示两套教科书中的公民教育价值取向结果;本文笔者利用表1、表2、表3和表4所示,着重对人教版《思想品德》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中的民主意识展开探究。

      (四)内容分析法

      采用内容分析法。内容分析法也叫频度差异法,对内容进行量的分析注重类目的选择,并且以其亚目呈现次数(频度)多寡为主。内容分析是一种量化的分析过程,但并不表示它是一种纯粹的“量的分析”,而是以揭示内容“量”的变化来推论“质”的变化,内容分析法是“质”与“量”并重的研究方法。

      笔者对两版教科书中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取向中的核心公民意识的各亚目呈现次数(频度)和比例(%)差异进行了分析考察,结果见表4所示。表4结果表明,与新旧两版教科书公民教育价值取向的核心公民意识相关的亚目为: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及义务意识。本文着重针对民主意识进行探讨。

      

      1.基于核心公民意识的旧版教科书民主意识教育价值取向:具有民族特色意识;平等意识没有彰显。旧版教科书核心公民意识教育各亚目的呈现次数(频度)依次为:“直接”民主2次、主人意识2次、平等意识0次、积极参与观2次、理性责权观7次、民族特色意识29次;各亚目次数(频度)所对应的百分比例依次为:3%、3%、0%、3%、10%、41%。

      2.基于核心公民意识的新版教科书民主意识教育价值取向:具有民族特色意识;平等意识得以初步彰显。新版教科书核心公民意识教育各亚目的呈现次数(频度)依次为:“直接”民主8次、主人意识3次、平等意识3次、积极参与观2次、理性责权观6次、民族特色意识32次;各亚目次数(频度)所对应的百分比例依次为:10%、4%、4%、2%、7%、39%。

      3.基于核心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取向的新旧两版教科书中的民主意识教育总体呈稳定与增强态势。总体来看,新旧两版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教育亚目的呈现次数为54次和42次,民主意识教育亚目占核心公民意识的百分比例60%和66%;新版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教育呈现稳定与增强态势。

      1.平等意识是民主意识的核心内容,中国的平等意识具有民族特色,与资产阶级平等权具有根本区别。《牛津法律大辞典》中的平等是指“人或事物的地位完全处于同一标准与水平,都被同样对待”。《法学大辞典》中的平等是指“社会主体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发展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即人格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伯莱克法律辞典》解释为守法平等、适用法律平等、立法平等;守法平等是人人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国家法律的特殊权力;适用法律的平等是指法律的规定应同等地适用于同类社会主体的同类行为,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被区别对待和获得豁免,除非有充足的理由而在立法上享有豁免权。立法平等是指所有类属相同的人或社会主体,必须视为平等地享有同类法律权利的资格和平等地承担法律义务的主体;立法上的权利平等是指平等地享有权利人资格,权利平等是社会主体的权利资格平等。中国的平等权是适用法律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这是社会主义平等权与资产阶级平等权的根本区别。

      平等意识体现了民主的整体性原则和功利性原则。旧版教科书中,关于公民的平等意识的解读并未涉及,新版教科书中关于公民的平等意识的解读,主要表现人格与法律地位上;在政治上,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主体意识显得不够充分。如新版教科书八年级上册第九课中呈现出:“人生来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集中表现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在人格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主体,都有做人的尊严,都不容轻视,在法律地位上,我们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新版教科书八年级下册第一课中呈现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所有权利的分类中,‘平等权’位居首位”。

      2.主人意识是民主意识的根本属性,法行使权利的积极参与观、有序政治参与的理性责权观是民主意识的规范性要求。主人意识体现了民主的主体性和实践性原则。主人意识的核心理念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主人意识可以分为权利主体意识和当家做主意识两个方面。新版教科书八年级下册关于“主人意识”内容正是从这两个层面切入的,如“中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继而,对“人民”概念和“公民”概念做了辨析。在此,课程内容对“权力主体”确认得很清楚,而对“权利主体意识”即“主人地位意识”确认得不够充分。旧版三年级教科书第四课则从“人民怎样当家做主”和“我们是国家的小主人”着手,针对“主人意识”进行解析。从新旧两版教科书的课程内容的呈现看,主人意识作为民主意识的根本属性,在当下学校德育主渠道的课程内容中,得到了较完整的体现。

      民主一旦突破了法律规范和程序规则,就会走向它的反面。符合规范性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依法行使权利的积极参与观和有序政治参与的理性责权观,这两层面民主的本质规定性,既体现了民主的法制性原则要求,又体现了民主的程序化规则要求;显然,前者侧重于民主的法律意识,后者侧重于民主的实践理性意识。积极参与观是理性责权观的思想基础,这两种意识是民主意识中互相关联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如新版教科书九年级全一册第六课中,就有“人民怎样当家作主,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具有最高的的法律地位”以及“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等内容。

      秉持积极参与观,依法行使权利意识主要包括:平等权利意识、权利主体意识和监督权利意识。新版教科书八年级下册第一课中,就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确认、保障权利”等内容;新版教科书八年级下册第二课中,关于“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具体呈现为:一是平等权,二是政治权利和自由,三是宗教信仰自由,四是人身自由权利,五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六是社会经济权利,七是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等。宪法与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是民主的民族性要求,中国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是民主意识本质规定性的特殊体现。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是民主意识本质规定性的特殊体现,这一本质规定性体现了民主的文化差异性原则和民主的时代性原则。不同国家民族的民主,一方面,具有突出的人文性、社会性和时代性特征,另一方面,又具有其民主赖以存在发展的物质文化基础,民主沿着既具有普世价值、又具有民族特色的方向和模式发展。西方民主赖以存在发展的物质文化基础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根本不可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是多元化,那么,民主模式的多元化也是一种必然。承认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民主实践具有各自的物质文化基础和时代特征,才能坚持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培养中国特色的民主意识。

      培养中国特色的民主意识必须立足于祖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坚持“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的要求和“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原则。培养中国特色的民主意识,应以培养青少年民族意识和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为首要任务,以“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为根本要求,以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贯穿始终。教科书中关于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呈现为:强化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奠定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维护国家统一的意识,如新版教科书九年级全一册第三课中就有“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等;弘扬民族精神、培育民族气节,奠定公民的民族自强意识和民族荣辱意识,如新版教科书九年级全一册第五课中就有“民族精神生生不息,民族精神我传承”等;坚持集体主义精神,奠定公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如新版教科书九年级全一册第二课中就有“我是集体的一员,关爱集体,人人有责”;强化民主法制意识,奠定公民作为国家主人依法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主体意识;增强平等意识,奠定公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谐意识;崇尚以人为本意识,奠定公民为公共权力主体的宪法意识等。

      中国特色的民主意识是民主的文化差异性和时代性原则的体现。不断赋予民主意识的民族特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体现。中国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作为民主意识本质规定性的特殊体现,《思想品德》课程的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等恰如其分地揭示了这一特殊体现。

      (1)《思想品德》教科书中,平等意识在新版教科书内容中得以初步呈现,“平等权”位居首位,着重强调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思想品德》教科书中,中国民主的民族特色意识是民主意识本质规定性的特殊体现。

      (3)《思想品德》教科书中,民主意识内容的呈现体现了《思想品德》课程性质特征,是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的有机统一。

      (4)新版《思想品德》教科书中的核心公民意识教育价值取向呈现增强与稳定态势。

      1.建议在《思想品德》教科书编写及教学中结合中国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的治国方略,中国的国家机构等内容,增添十八大关于民主的新表述。

      2.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实现“三个倡导”。建议在《思想品德》教科书编写及教学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添十八大关于“三个倡导”的新表述,引导初中学生认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3.建议在《思想品德》教科书编写及教学中,遵循中学政治教材编写的学术规范和特定要求,根据初中学生知识建构和德行形成规律设计和安排教学内容[1]。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内容的编写应与高中相应课程内容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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