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学位制度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启示_教育论文

港澳学位制度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启示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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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港澳台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特点

香港、澳门、台湾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在近20年来获得了较大发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形成了一些较显著的发展特点,主要有: 1.适应社会发展,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

这是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得以摆脱传统模式获得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也是战后最大的发展特点,尽管三地的这一发展特点并非都同时表现出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程度也不尽一样,但是,研究表明:三地经济发展速度快慢、水平高低,都与高教发展有关,其中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能否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有直接关系。香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早期沿袭英制,注重学术模式,战后,香港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尤其是由于外国对中国封锁后,香港作为转口港的优势功能丧失,迫切寻求新的发展,急需各种新的人才,这些均迫使香港高教实行转轨,紧密配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也获得了发展。台湾也是在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下,促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转轨的,部分古典文史哲专业缩小规模或停止招生,并大量开设以往被人看不起的应用性、科技类专业。在经济发展推动下,台湾下决心改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逐步建立起信息、工程、建筑、商业、管理、服务业方面的研究所。正是这一转轨使台湾经济发展不断攀高,从而使高额教育经费投入成为可能。从香港和台湾的发展可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越能为经济发展服务就发展得越好。澳门80年代后经济发展呈现兴盛势头,同澳门高等教育,尤其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兴起并积极为澳门发展服务有很大关系。很显然,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努力为经济发展服务,是三地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最大特点。

2.集权管理与自主办学结合,按市场机制运作。

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特点是坚持政府集权制管理与发挥各大学办学积极性相结合,在政府宏观控制发展规模的同时,按市场机制运作,把好社会需求关,按需按质培养:(1)由政府统一管理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香港、台湾、澳门的招生数量都是政府下达指标的,超过部分不拨经费。(2)任何学校要设置某一学位课程,均须经有关政府机关评审、论证,方可设置。(3)三地的大学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均都有立法,都要按政府批准的法令实施。例如,香港规定各大学的最高领导是监督,而监督是由港督亲任的,即所有大学都是由港督控制。但是,这些行政部门并不干涉学校的具体办学形式,学校可以自由使用所拨经费、自主选择学分制或学年制等、自主确定招生标准、自主录取、自主培养。政府虽然决定招生数,决定某一学位课程是否开设及招生规模,但是这种决定是以市场预测为依据,是按社会需求来评审的。甚至评审一个学位课程,都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征求该领域的专家意见,而且该门课程开设三年后,还要根据市场进行评估,方能获得新的三年财政拨款。所以,三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又是根据市场机制运作的。

3.实行多元办学体制。

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近30年的发展中,日益呈现多元办学趋向,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办学、民众办学和宗教办学相结合,公私立高校并存;二是允许宗教办学,开设各种宗教色彩的学位课程和招收研究生;三是允许不同阶层、国籍、文化、宗教、民族的学生就读大学和研究生,这点港澳实施得较全面,台湾历来强调政治,但近年也日渐宽松,逐步呈现出多元化。

4.实行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三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式日益多样灵活,努力适应不同社会需要和人的不同发展。这种多样化表现在:一是学位体系从单一转向多层级,且形式多样,即不仅学士、硕士、博士,还有各种证书,而且既设学术性学位还设有课程性学位;二是教育形式从单一转向多类型,除了全日制正规教育形式外,还开设了包括厂校交替制、兼读制、日夜交替制和夜间制等多种形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使许多求学者有时间对学业进行合理安排,如台湾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4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6年。还允许优秀硕士生直升攻读博士学位,学制为3~6年。尤其规定了具体的修习学分,让研究生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灵活安排,这就为许多兼读制学员获得学习主动权。

5.依法治教。

三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都非常注意立法,坚持依法治教,先后颁布了各类型的法规,用以约束指导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就香港来说,除香港法制对大学设置作出规定外,学术评审局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对学位设置及研究生教育均有许多规定,而各大学甚至相关科系都规定了各种有关条例规章;台湾有《大学法》及《实施细则》、《学位授予法》及《实施细则》外,还规定了如:大学研究所组织规程、大学研究所有关课程师资的补充规定、“教育部”学术机构设立办法、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条例、博士学位考试审查及评定细则,以及研究所招收硕士和博士的办法、名誉博士学位授予等有关条例。同时,台湾各高校甚至各系所也有自己的规章。

在各种法规的规范约束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走上法治的轨道,各项工作的开展均有法可依,在法的规定下,自主运作,体现了依法治教的积极意义。

6.开放办学,倡导国际化。

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均实行开放办学,倡导国际化。香港与澳门是自由港,奉行开放性教育,努力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并把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指标。台湾以往坚持闭关政策,近年也积极加大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努力采借国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做法、标准和经验,如香港学位制度沿袭英国模式,采用大学预科二年、本科三年,设荣誉制等级学位,招收哲学与教育专业类学位研究生,但又大量吸收美德等国的办学精神,突出能力培养,力图博采众长,推陈出新;二是坚持国际标准,在实际情况允许下,努力按国际惯例和标准办学和授予学位;三是聘请国际著名教授专家讲学、指导研究生或任以要职;四是聘请校外和海外著名学者担任学位考试委员,以保障学位达到国际公认的学术水平;五是同海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科研或合作培养研究生;六是接受国际学术机构的学术评估和监督,以利于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和学位质量。

二、港澳台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1.规模扩张与质量提高的问题。

这是三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碰到的最大问题。由于近年的发展扩张,三地的高教发展很快,研究生教育规模越来越大,如何提高质量问题便都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其中以台湾为甚。台湾经过80年代高等教育的急剧发展,在学研究生数量成倍增长,1981年到1992年,在学博士生和硕士生分别增长了8倍和5倍以上。但据台有关报道,研究生的质量问题日趋严重,除部分“国立”大学质量较高外,相当数量的院校研究生质量在下降。从三地的研究生发展来看,由于规模急剧扩大,师资数量、质量以及教学条件、实验条件都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如何在规模扩张的同时抓好质量,而规模扩张又应保持在何种程度,等等,是三地当前要解决的大问题。

2.社会需要与学科结构问题。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是服务社会发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还是应当按照高校自身已有的学科结构、学科能力为发展原则?香港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较注重前者,学位设置的评审、核拨经费、拟定招生数额,基本上都以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为主,学科结构符合社会需求。但是社会需求并非能等同于学科内部的发展要求,因而导致了学科发展上的欠缺,在基础研究、人文研究方面较薄弱。台湾的学位及研究所的设置则主要以该大学现有学科的师资设备能力为依据,更多地从学科发展上考虑,而考虑社会需求不够。因此,造成许多专业重复设置,某些专业发展与实际需求脱节,使大量毕业生就业困难,造成相应的资源浪费。澳门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澳门大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不必考虑本地需要,更多地是迎合国际上的某些潮流,学科结构缺乏系统性,缺少较出色的学科。调整学位结构,服务当地社会,从中寻求更大更好的发展,是澳门高教面临的重大课题。三地都在努力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使之在服务社会中获得发展。

3.生源竞争和择优录取的问题。

随着三地教育的发展,中小学教育日益普及,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就学的人数越来越多,一方面中小学将为大学提供越来越多的生源,另一方面强迫义务教育和大学招生数额的增加,使大部分学生都有机会入读大学,因而致使以往拼命挤入高考大门的大学入学竞争趋于平和,部分已处于无竞争状况。反过来,大学招生数量的增多,使本来已趋严重的无竞争状况进一步加剧,部分高校为了保证自身的地位,对生源的竞争加剧,又导致了不断放宽入学条件,使择优录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香港会考成绩连年下降,台湾中学生成绩一年不如一年。因此,许多专家指出,改革三地以往注重分数的教育,加强中小学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否则,数量上的发展必然会以牺牲质量为代价。

4.越级发展与转型整合的问题。

三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急剧发展,表现出比发达国家更快的发展速度,以跳跃式的方式越级发展,来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提出的要求。台湾80年代的大发展,其速度相当于美国60~70年代20年间发展水平的总和,香港近几年的发展速度也是惊人的,现在校研究生人数已为80年代初的4~5倍。这种急剧的越级发展,使原来的发展规模、学科结构以及专业协调方面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原来的人才培训模式被打破,如何根据新的社会发展,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合理科学的转型升级,实现较好的整合,使资源利用和人才培训达到最佳状态,已成为三地面临的重大课题。

5.采借经验与自主发展的问题。

三地的教育发展均属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型,因此可通过大量采借先进国家的办学经验,加速教育发展,较快达到较高水平,但是随着发展达到一个高度后,尤其形成与国外的竞争对峙局势后,必然要提出创建本地的体制问题。从三地来看,以往的发展主要是以采借为主的阶段,随着“97”、“99”港澳回归,以及台湾经济要上新台阶,都必须要建立新的教育体系,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应当走出采借外国制度格局,建立自己的体系,培养本地需要的各种人才,为本地发展服务。澳门目前急迫要求使公务员本地化,工业处于重大转型时期,都急迫要求高教作出反应。可见,建立有本地特色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也已成为三地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启示

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对国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许多有意义的启迪。

1.应有规划地发展研究生教育,推动建立系统的学位制度。

三地的实践表明,有规划地发展研究生教育对推动现代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港澳台的现代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固然与提高生产者素质有直接关系,但最关键的乃得益于高层次人才的骨干作用。研究生教育虽然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人数不多,但在人才层次上却能达到牵头建构经济大厦的功能,对吸收新技术、开发创新产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系统的学位制度,就能全方位地策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从而也满足人的多样化的发展需要。三地实践证明,发展研究生教育,对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将起到引导和升华作用,在一个地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是研究生教育投资量大,不可盲目发展,必须进行科学的人才预测,有规划地实施。这方面香港有很好的经验。香港严格把好每一学位课程的设置和每一学位数额增长的审批关,慎重拨款,使研究生教育发展恰到好处,有力地支持了香港经济起飞和转型,为香港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相应地以几个大区域或省为单位,进行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本地需要的各种高级人才,并凭借人才培养优势相应地发展某些拳头产品,是应当可取的。当然,中央给予指导和宏观调控是相当重要的。全国应当进行新的筹划,不要仅用一个法度颁行于包括青海西藏的所有地区,应该在总的原则下让地区放手发展研究生教育,使之成为该地区现代化运动的根本动力。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学位制度的发展,应当成为我国跨向21世纪,推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2.必须坚定不移地为生产实践服务,按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办研究生教育。三地的实践证明,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与本地的生产实践相结合时,就获得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越能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发展就越快、成效就越大,不仅发展研究生教育有了充裕的资金,而且毕业生也能充分就业。这就告诉我们,高层次人才培养也不能脱离本地生产实际和社会需求,我们应当适当吸收如香港对学位设置和学术评审的有益经验,按需设置,按需发展,既注意整体统筹,又发挥各校和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来满足实际需要。目前我国在发展研究生教育中要走出五大发展误区:一是认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只能坚持精英教育;二是片面追求研究生教育的数量增长;三是片面认同并套搬发达国家现行发展模式作为先进模式;四是认为教育应当像市场经济一样,完全开放,自由发展;五是把封建教育的东西直接移接到现代教育中,把研究生等同于旧的人才培养,造成错位和失误。造成这些误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脱离本地本国实际,不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这一现代办教宗旨所致。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推行研究生教育的本地实际化,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办教育的最高准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点。

3.应努力根据工业起飞阶段的实际来确定发展原则。

港澳台的实践也提供了这一有益的发展经验,其实质是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特点出发:一是强调充裕的人才储备的重要性,加大发展力度,扩充培养规模。台湾高教及研究生教育加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超过发达国家在经济同等水平上的人才培养规模,对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我国要赶上亚洲“四小龙”,其人才储备也应当达到他们的水平,甚至应当快一些。广东的珠江三角洲15年来经济增长平均达15%以上,部分市达20%以上,现已制定了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规划,那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应当达到一个较好的规模。二是应当借鉴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经济起飞阶段,也就是从劳力型产业向知识型产业转型阶段的特点,制定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发展原则,以发展硕士研究生为主,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占研究生培养总量的绝大多数;加大力度发展专业研究生,控制学术性哲学学位研究生的规模;在兼读制与全日制并重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兼读制修读学位或在职修读学位;优先发展科技和应用性专业。为此应当确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本构成,如文、理、工、农、医、师范等类研究生比例,不同投资的学位比例,修读学术性学位与专业类、应用类、科技类研究生的比例,正规全日制与计划外、兼读制研究生比例,经济发展指数与研究生增长的比例,等等。

4.实行灵活多元的教学体系。

这是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践对我们的另一重要启示。三地研究生教育实行集权制管理,但却能按照市场机制运作,让各校自主办学,建立了一套灵活多元的教学体系。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应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一是改过程管理为结果管理,从实际结果上评判办学的得失成败;二是国家把握办学方向,在控拨经费和发展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各校大力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践,确定办学规模和学位的学术标准,培养本地需要的高级人才;三是设置多轨证书和学位制,如香港设学术性与专业性学位,即哲学学位与教育、经济、工程等专业学位,对学术性学位强调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培养,而专业性学位则注重专业技能的提高,并开设如香港那样从研究生毕业证书、专业学位到哲学硕士学位、再到专业博士学位,最后才是哲学博士学位的多个等级类型;四是开设包括全日制兼读制、函授制、夜间制、日夜交替制、厂校合作制等多种类型的研究生教育形式,以适应人才发展的多种需求;五是倡导多种培养方式,除正规大学外,科研单位、厂企与大学也应合作培养;六是实施灵活转学制,在实行学分制情况下,允许研究生辍学,参加工作,若干年后再回校学习;七是建立一种相互认可流通的学分制,不仅本校流通,还可以校际之间流通,甚至可以在不同学年之间越届流通,以便促进校际间的竞争和资源共享,并推动跨学科发展,提高研究生质量。

5.大胆实行全方位开放办学,积极与三地进行合作。

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大问题就是培养形式过于封闭,学术视域不宽,港澳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给我们一个重大启示是:应当积极推行开放性办学,在办学形式、学术标准和学术评审方面都应积极与国际水平沟通,借鉴国际有关经验,如借鉴学术评审方式,聘请部分国际知名外籍委员,某些课程可以接受国际有关学术机构的评审,提高知名度,改革学位考试制度,规定要请海外学者参与评审的学位论文的评审方法。并大力鼓励海外学者兼任有关教职,经常开设讲座讲学。在这些方面均可同港澳台三地开展相应合作,开设研究生论坛,或合作培养研究生,进行广泛的互访和学术交流活动。

6.建立新的投资机制。

港澳台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实践还告诉我们,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的教育,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当然,政府的投入是主要的,但也必须引导社会投入,高层次学位教育也应当建立多渠道多类型的投资机制,保证能较快较好地培养较多的高水平人才。同时,三地的经验也证明,多种渠道投资对提高整个社会的教育意识,尤其收缴学费,有效地平抑盲目追攀高学位的考研究生热潮,三地都拟将高学位的学费提高到接近成本的程度,足见这一举措有重要意义。我国对此应当制定相应的对策,引导各方面对教育投资,例如,制定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政策,保证投资量,在目前情况下,应规定各地拨出一定款项建立一批发展基金,还应倡导或采纳类似港澳那样以同量免税的办法鼓励大企业、社会名人、单位团体等设置奖学金、助学金或发展研究生基金,资助研究生开展科研,进行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出版学术著作,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及优秀导师等,实施跨世纪培养基地工程,集中资金,发展一批面对21世纪的学位授权点,培养一批优秀导师和优秀高级人才。按港澳台的经验,我国应在适当情况下出台收取学生学费政策,并制定相应贷款等措施,缓解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缴费问题,同时还应建立研究生当助教、助研等制度,解决研究生的生活费用问题。

此外,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全面推行以法治为本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将起着重大的作用。同时,各省市也应当及早对研究生教育进行规划,在提高现代研究生教育意识的基础上,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远景作出谋划和安排,把研究生教育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之中,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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