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第一成熟期述略_合体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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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自公元前四千年中期至前二千年中期,人类有三种文字先后发展到了能“按顺序无遗漏地记录语言”的成熟水平,它们是:苏美尔人的楔形字,古埃及人的圣书字和华夏古汉字。这是人类文字的第一度成熟,因而,人们称这一时期为人类文字的“第一成熟期”,——当然地,楔形字、圣书字和古汉字就是公认的“一熟期”的代表文字。

现今的人类“一熟期”文字的轮廓,基本是由欧美学者整理出来的。它是欧美学者们通过几近一个世纪的接力爬山式劳动的结晶。它不但展现了人类语言文字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的语言文字事实,而且是人类文字的两个最重要的理论——文字发展阶段说和文字类型说赖以建立的直接根据之一。因而,可以这样说,它是欧美学者为全人类文字学界提供的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

然而,我们认为,遗憾的是,正因为现今的“一熟期”文字研究的结论基本来自欧美学者,其材料大多来自印欧语言(及其亲属语言)的文字,“没有或很少引用中国的语言材料”,再加上多数欧美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致使不少著作中不可避免地带有描写和解释上的片面性、矛盾性,甚至一定程度上的荒谬性。也就是说,我们要继承的这份遗产是一份有残缺的遗产。

我国已故的语言学大师王力先生曾引他的老师赵元任先生的话说:“所谓语言学理论,实际上就是语言的比较,就是世界各民族语言综合比较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①]王力先生又说:“我认为,学术是没有国界的,世界上的学术成果,是全世界共同的文化遗产。”[②]王力先生还说:“我认为,继承意味着发展,唯有发展,才是最好的继承,否则就是抱残守缺。”[③]王力先生的话极是极确。据此,我们对人类“一熟期”文字作了新的考察,得出了与欧美学者不尽相同的结论。现将我们的看法择要表述如下,以期抛砖引玉,能广得专家们的批评指导。

一、前提:走出误区,回归原则[④]

人类文字学理论有两个最重要的概念,一是“文字体系”,一是“文字类型”,这是普通语言学界公认的。这两大概念其实就是人类文字的两大指导原则。

这两个原则是欧美学者们创立的,也是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一再强调的。然而,不幸,自本世纪中期以来,有影响的欧美学者们的文字学理论著作普遍偏离了这两条原则。这种偏离集中表现在其代表作中的文字类型表中。

下列分类表[⑤]可帮助我们了解这种状况:

(1)格尔伯分类法(I.J.Gelb《A Study of Writing》1963;《Forms ofWriting》1974)。Ⅰ无文字:图画。Ⅱ文字:1.文字前奏:义符文字,包括:描写和代表的符号;认同和示意的符号。2.完备文字:表音文字,包括:a.语词和音节文字,词符文字(苏美尔、埃及、汉字);b.音节文字(腓尼基、希伯来、阿拉伯、线形B、假名、Cherokee);c.字母文字(希腊、拉丁、芬兰、英文、法文)。

(2)希尔分类法(A.A.Hill《Typology of Writing Systems》1967)。1.述意符号:a.图像符号(美洲印地安);b.约定符号(结绳)。2.语素文字(苏美尔、埃及、中文、马亚)。3.音位文字:a.音节文字(线形B、假名、Cherokee);b.部分音位文字(埃及、希伯来、阿拉伯);c.单音位文字:语素和音位字母文字(英文、朝鲜文);音位字母文字(希腊、芬兰)。

(3)桑普森分类法(G.Sampson《Writing Systems:Linguistic Approach》1985)。1.义符文字(Yukaghir)。2.语符文字。3.词符文字:多语素单位文字;语素文字(汉字)。4.音符文字:a.音节文字(线形B、假名);b.音素文字:辅音文字(腓尼基、希伯来、阿拉伯);元音和辅音文字(希腊、拉丁、英文、法文);c.特写文字(朝鲜文)。

(4)德范克分类法(J.DeFrancis《Visible Speech》1989)。Ⅰ.图画,非文字(岩画、Uruk—Ⅳ符号、Yukaghir图文、美洲印地安图文)。Ⅱ.文字:1.画谜符号。2.音节文字:a.纯音节文字(线形B、假名、Cherokee、彝文);b.语素和音节文字(苏美尔、汉、马亚);c、辅音文字。3.语素和辅音文字(埃及)。4.纯辅音文字(腓尼基、希伯来、阿拉伯)。5.字母文字:a.纯音位文字(希腊、拉丁、芬兰);b.语素和音位文字(英文、法文、朝鲜文)。

(5)伊斯特林分类法(根据《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左少兴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Ⅰ.句意字:1.图画字;2.古代的约定符号(图腾、禁忌)。Ⅱ.表词字:1.表意字:a.古老的表词字(独立词符、定义符号);b.现代的符号(数目字、科技符号)。2.表音字。Ⅲ.词素字:1.表意词素字;2.表音词素字。Ⅳ.音节字:1.符号表示任何音;2.符号只表示开音节;3.符号只表示孤立的元音或辅音加元音a。Ⅴ.音位字(音素字):1.只有辅音符号;2.辅音符号,但有元音标记法;3.辅音和元音符号。[⑤]

上列分类表的类型划分原则是什么?前苏联的著名学者B.A.伊斯特林的一段话也许可视作代表性的解释:“方法正确的文字分类法应该从符号的意义出发。既然文字用来表达语言,所以书写符号和图形就应该根据它们表达语言的何种要素来分成各种类型。文字类型的名称也应该据此而来。”因而,伊氏将人类文字分为五种类别:1.句意字;2.表词字;3.词素字;4.音节字;5.语音字(音素字)。并且,伊氏还认为这样排列还代表了人类文字发展趋势。[⑥]

然而,略加分析,就会发现伊氏的解释乃未能令人信服地说明欧美学者们“为什么”采用上列分类。比如,伊氏本人的五种文字类别中,有三类是根据语义单位大小排列的,后两种却是根据语音单位的大小排列的;语义和语音都是“语言的要素”,为什么不分成两大类,却要分成并列的五类?又如,伊氏的第一类(句意)越出了语言的基本单位——词的范围,而后四类则是在词的范围之内,句子和词是语言中不同的层级单位,伊氏又根据什么在不同的层级中划分同级的类别?所以,无论是“符号的意义”,还是“语言的要素”,都无法解释上列图表中欧美学者们的文字分类和排列的原则。

事实上,上列分类表的作者们都不同程度地偏离了人类文字学的两大原则。仍以伊斯特林为例:凡是成体系的文字都能表现语言中的词,属正式文字范围,否则,只能算文字前奏。伊氏将“句意文字”与后四类文字并列,混淆了文字前奏与正式文字的界限,背离了“文字体系”的原则;语义和语音是语言的两大要素,表意和表音是文字的两大功能,据此划分的“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具有同级性,伊氏将正式文字中的表意类型置于表音类型之前,认为表音文字是人类文字唯一的方向,忽视了类型的同级性,背离了“文字类型”的原则。

欧美学者已进入误区。那么,致误的基点何在呢?对照一下印欧系文字的发展历史,人们会发现:上列类型表中的文字类别竟与印欧系文字的历史发展阶段紧密契合:只不过,印欧系文字的历时发展阶段在表中已转化为共时的结构类型,于是,我们恍然大悟,上列图表的作者们的人类文字分类根据是他们自己母语的历时发展阶段事实。

以时间的纵轴作为平面的结构,视自己母语及其亲属语的文字的类型为人类文字的总类型,这就是当代欧美的人类文字学者致误的基点。

然而,误区并非一直就存在。

现代语言学的创始者,瑞典的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曾指出:“只有两种文字的体系”,即:“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并指出,表意体系的“古典的例子就是汉字”。索绪尔还在他的论著中特别说明:“我们的研究将只限于表音体系。”[⑦]索绪尔的模式是科学而严谨的。

美国的著名学者布龙菲尔德认为,“表意文字”这一称呼容易引起误会,因而,在其著作中把这一类型的文字改称作“表词文字”。并且,在实际的具体的描写中,他把“表词文字”的位置排列于“图画文字”之后、“音节文字”之前,作为人类文字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⑧]必须承认,布龙菲尔德在普通语言学和人类文字学的领域内有其不可取代的重要贡献;但也毋庸讳言,他正是使人类文字学研究进入误区的始作俑者。对我国学界影响颇大的I.J.格尔伯与B.A.伊斯特林的文字理论,就与布氏有明显的渊源继承关系。

根据人类文字学的两大原则,根据人类文字——包括印欧系文字和汉字——的整体事实,我们认为,当今的人类文字研究应该走出误区,回归原则。具体来说,我们认为人类文字总体可分为两大类型——直接表意型文和直接表音型文字。前者可简称作“表意文字”,其代表是记录汉语的汉字;后者可简称作“表音文字”,其代表是记录印欧语言的字母文字。这两大类型贯穿了人类文字发展的三个阶段:文字前奏阶段,第一成熟阶段和第二成熟阶段。汉字和字母文字,代表了人类文字发展的两个主要方向。[⑩]

这,就是我们具体讨论“一熟期”文字的前提。

二、成熟标志:字符

关于人类文字第一度成熟的标准,如前所说,学界早有共识:“能够按顺序无遗漏地记录语言”。

那么,“成熟”的标志是什么呢?

换句话说,如果一种文字已达到了第一度成熟,其必然具有什么样的基本特征呢?

我们认为:这一标志就是:文字的基本符号——字符成为普遍的、基本的表现手段。

这是由文字的性质决定的。

文字是语言的载体,是视觉符号体系。

语言是人类意识的载体,是听觉符号体系。

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是文字与语言联系的唯一纽带。

词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词的语音框架建立在一定的语音层级上,这一层级的语音单位我们称之为“语音基本单位”。不同类型的语言,其语音基本单位也不同:直接编码的汉语,其语音基本单位是音节;间接编码的语言,尤其是其中的多音节屈折型的语言,其语音基本单位是音素。[⑨]

字符是文字的基本单位。是人类所有成体系的文字必然拥有的基本符号层级,也是人类文字比较对照研究时的相应符号层级。这一层级,在单音节孤立型的语言的文字中具体体现为“字”;而在多音节屈折型语言的文字中则具体体现为“字母”。“字”和“字母”,其个体外表虽迥异,其体系内质则相同:其一,作为视觉符号个体,它与其他个体之间有明确的书面分界形式;其二,适应它所记载的语言的特征,它以语言中词的语音框架的基础层为定位基础。[⑩]

字符是应语言中的词的表达需要而产生的:词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文字要记录语言,首先要记录语言中的词,而记录的方式必然要通过语音这一纽带。以一定语言的语音基本单位为定位基础,加上必要的书面分界,就形成了字符,也就完成了对该语言中词的书面记录。再将字符按该语言中规定的语法形式排列,就达到了“按顺序无遗漏地记录语言”的目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字符和词的关系实质上是手段和目标的关系:词是字符要表现的目标,而字符则是词的书面表达手段。任何成熟的文字都以该语言中的词为其基本表现目标,而任何文字体系都以字符为达到这一基本目标的基本手段。

和语言中的词对应,一定的文字体系中必然形成词符。但是不同类型的语言,由于其编码方式不同,造成相应文字体系词符的存在形式不同:在间接编码的语言的文字体系中,词符与字符分离,形成了在字符之上的另一级书面符号层级;在直接编码的语言的文字体系中,词符与字符重合,并且,为了更完善地记录语言,衍生出字符之下的另一符号层级——部件符。词符和部件符,都不是人类文字体系的基本层级,而是辅佐符号层级。字符,只有字符,才是人类文字体系的核心,是将转瞬即逝的人类语言系于书面而达永存的关键。

因而,字符,才是检验人类文字是否达到成熟的标志。如果某一文字中,字符已被广泛运用,成为基本手段,那么,这标志着该文字已达成熟。

这一标志,在人类“一熟期”的三大代表文字中均已呈现——不过,由于各自记录的语言的类型不同,其字符的呈现形式和直接表达的语言层次都不同:在单音节孤立型的汉语的文字体系——汉字中,字符表现为以音节为定位基础,大体直接表意的汉字;在多音节屈折型的古埃及语言的文字——圣书字中,字符表现为以音素(辅音音素)为定位基础,大体直接表音的埃及字符;而在以单音节为主的大致是粘着型的苏美尔语的文字——苏美尔楔形字中,其字符则表现为以音节为定位基础,直接表意为主,直接表音为辅的苏美尔楔形字。

字符的广泛的静态呈现,是人类文字第一成熟期的基本标志,也是根本特征。

三、共性与结构 ——兼辨合体字与“合体字组”

人类社会奴隶制国家的诞生,带来了社会交际频度的爆炸式上升和交际性质的飞跃,产生了高度成熟的社会语言,从而也促使了既能负载相应语言,又能弥补语言交际的时空局限的文字体系的诞生,使人类文字进入第一成熟阶段。

这是一个既不同于这之前的文字前奏阶段,又不同于其后的“二熟阶段”的特定文字发展阶段,要而言之,它的基本特点是表音字和表意字混合使用;因而,人们根据它的性质给了它一个恰当的名称:“意音文字”。[11]

“意音文字”这一术语,准确地概括了人类历史上三个负载了高度发达的奴隶制社会文化的文字体系——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字、古埃及的圣书字和华夏古汉字的共性。需要强调补充说明的是,我们认为这一共性的范围,限制在文字使用的范畴中。

在文字使用的范畴中,同一文字形体,既可作为表意符号使用,又可作为表音符号使用。例如汉字体系中为{跳蚤}义而造的“蚤”字,既可作为表意符号使用,表示{跳蚤}义,又可作为表音符号使用,表示{早晨}义;为{箭}义而造的“矢”字,既可作为表意符号使用,表示{箭}义,又可作表音符号使用,表示{发誓}义。据有关统计,汉字在甲骨文阶段,用字范畴内表意字当表音字使用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七十以上,这几乎已成为学界常识了。与之相似,在苏美尔文字中,表示{箭}的这个表意字,可用来表示“ti”这个音节,表示{生命}意义。并且由于苏美尔语言接近于粘着语,大量的单音节表意字作为表音符号表示词缀,如表意字{五}用以表示音节“i”,表意字{房子}用以表示音节“e”,表意字{手}用以表示音节{sǔ},表意字{天}用以表示音节“an”等等。[12]在公元前三千年代前半期,苏美尔文字中音节符号使用已非常普遍:(伊斯特林·P181~182)。同样,在古埃及文字中,同一文字形体也既用以表音,又用以表意。不过,由于其语言的多音节屈折型特点,因而在表现上又有自己的特点。由于这一类型的语言结构决定了其文字体系中字符和词符的分离,而文字的根本目的又是为了负载人类意识,所以,早期为了表现语言中意义的单位,埃及古文字一般用“字”的组合的方式来表意。例如,在古王国时期,埃及圣书字中用{金龟子}义的图形(埃及语是“h—p—r”)来表示同音的动词{是};用{燕子}义的图形(埃及语是w—r)来表示同音的形容词{大的};后来,埃及文字发展为用某些个体的表意字来表示单个辅音,例如{门闩}义而造的表意字用来表示辅音“s”,为{面包}而造的表意字用来表示辅音“t”;表意字{篮子}用来表示辅音“k”,表意字{蛇}用来表示辅音“d”等等。(伊斯特林·P261~262)

“一熟期”三种代表文字在文字使用范畴内普遍存在的意字音字混用现象,说明了“意音”二元,是这一时期文字基本符号层级——字符层级的基本特征,也是这一阶段的文字共性中的首要特性。

其次,这一阶段文字共性中的另一重要表现是:文字体系的符号层级已形成。一个文字体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层级符号构成,一个是“字”这一级符号,即字符,它是构成文字体系的基本符号,所以我们称之为基本符号层级;另一层级是辅佐基本符号完成负载语言的任务的符号层级,我们称之为辅佐符号层级。记录多音节词语言和记录单音节词语言的文字体系中辅佐符号的分布方向相异:记录多音节语的楔形文字和圣书字中辅佐符层级在基本符号层级之上,即“词符”;记录单音节华夏语的古汉字的辅佐符层级在基本符号级之下,即汉字中的部件符,其中又分音符和意符。

符号除了单独的用法外,还有组合的用法。但一定文字体系中组合用法的符号层级受该语言的词的音节构成特点限制。具体地说,在多音节语,如苏美尔语(词根加词缀)和诸多闪含系语言的文字体系中的符号的组合用法范畴限制在基本符号层级;在单音节语——汉语的文字体系中,符号的组合用法限制在辅佐符号层级;即在楔形字体系和圣书字体系中,由字符中的音符和意符组合成结构不同的字组——词符;而在汉字体系中,由部件符中的音符和意符构成不同的字符——复合型汉字。

从20世纪初以来欧洲语言学家开始,不时有人提起所谓“三大古典文字系统”中的“合体字”,说合体字的存在是三大文字的共同特征,尤其指出其中的“形声字”。其实,在楔形字和圣书字中只有“合体字组”,只有汉字中有“合体字”。而合体字中的形声字,更是汉字的“特产”,是汉字的代表类型,是多音节语言的文字中不存在,也没有可能产生的独特文字类型。认为三大文字中都有合体字的人们,恐怕是忽视了区别文字体系中不同的符号级别或层次。[11]

关于楔形字,我们以材料较完备的亚述文字为代表。亚述文字由意字和音字组成,同样的符号,既可作表意符号,又可作表音符号。意字的应用一部分是独立的,一部分是附加辅助的。独立的意字后面可以跟一个意符,音符可确切地表示末一个音节的发音。当意字作为指示符号时,意字可放在用音节符号字标出的单词前面,也可以放在另一个意字前面。它暗示后面部分所属的意义范畴。比方意字“上帝”放在一个神道的名字前面;意字“山”或“地方”放在山名或地名前面;意字“城”放在城市名字前面;意字“人”放在某些人名前面等等。这些指示符号是决不能单独

个主要的神,这个词符的组合很像汉字系统里的形声字,但它是由三个“字”组合而成的,所以只能说是“形声字组”。[12]

古埃及的圣书字也是由意字和音字组成的。意字和音字既有单独用的,也有组合式用法。意字可与意字组合,也可作指示符号,指示词符中的音字或音字组合的意义范畴。如词符“妇”字中有字符“女”作为指示符号,指示整个词的意义范畴属女性;词符“船”中指示符号“舟”指出辅音字组合“dpt”的意义范

后,分别成了表示{纸草}、{蜡}、{青年}的三个词符。它们的结构形式也很像汉字中的形声字,但是和亚述文字中的形声组合一样,由于符号层级的限制,它们只是“形声字组”→词符,而不是形声字。[13]

只有在古汉字系统里,才有真正的合体字,也才有真正的形声字。据人们的统计,商末甲骨文中形声字的比例已达27%。除了形声字外,汉字中最常见的合体字是会意字。会意字在甲骨文中约占33%。两者相加,合体字在全部汉字中所占比例已超过独体字。[14]汉字中的合体字由部件符——意符和音符组合而成。其中,形声字组合的方式和楔形字、圣书字中意字和音字的组合方式大致一样;而会意字则和其它两文字体系中意字和意字的组合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即,汉字中的会意字的读音不由某组合的部件符提供或提示。这里,再强调一遍,汉字中的合体字与其余两个文字体系中字的组合形式最根本的不同是符号层级的不同,汉字是由部件层级的符号组合成“字”这一层级的符号,其组合始终表现在同一构形体式里,而不是表现在字体与字体之间。所以,人们才给它一个贴切的名称“合体字”。

以上我们已经说明,“形声字”并非三大文字的共同特征。所以,意音文字的特征只包括前面两点,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各文字体系中基本符号性质的二元化——意音混合化。

要而言之,表意字和表音字混用,是“意音文字”命名的实质。也就是说,文字体系基本符号性质的二元化,正是人类文字第一成熟期的共性。

四、飞跃和分化 ——语言类型所决定的必然趋势

“意音文字”标志着人类文字第一次到达了“能够按照次序无遗漏地书写语言”的成熟水平;但是,其体系基本符号的二元化,必然影响对语言识读的准确性和明晰性。所以,它不是人类文字发展的终结,而是下一阶段文字发展的起点。

文字是一种双重的符号系统。关于这一点,中外学者早有共识。亚里士多德说:“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书面语言是口语的符号。”中国《尚书序·正义》则曰:“言者意之声,书者言之记。”正因为如此,文字在表达人类意识时,既要通过语音这一关键,又要归根结底体现在书面的形体上。所以,书面形体和语音形式是人们表达意识的两大要素,也就是文字记录概念的两个必要手段,二者缺一不可。

文字符号的双重特点给文字在记录语义的方式上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方式,表音或表意。从理论上说,似乎任何一种文字都可任意选择表音或表意的方法。

然而,实际上,人类历史上最早建立并达到成熟完整的三个文字体系,不约而同地都采用了意音文字,其特点既不是表音,也不是表意,而是表音表意混合使用。然而究其原因,则各不相同。

古埃及语属闪米特语言——一种具有“三辅音原则”的多音节屈折型语言。其特点是根词干通常由三个辅音构成,夹杂在根词干内的元音通过屈折表现语法形式或构成派生词,反复出现的具有强调作用的辅音骨架,促使其中辅音音素的分析而出,使埃及文字成为世界上最早含有音素字的文字体系——尽管这一体系远非纯粹的表音体系。可是,一方面,由于音素的析出需要人们较高的分析能力,这种分析能力除了语言本身的启发外,还有待于社会的发展;所以,埃及文字在其初级阶段不得不经历了漫长的图画文字阶段(提语式、提句式和表词式),造成了强大的体系抗性,保持了大量的表意词符;另一方面,由于埃及存在大量方言,表意文字相对来说更能适应这种情况。因而,尽管埃及文字后来也有较大的变化,但一直表现为意音文字。

苏美尔语言接近粘着语,广泛使用根据粘着原则附加在词干上的词缀。同时,它又有大量的单音节词根。单音节词根很容易产生相应的表意字;而为了表现词缀,又不得不将表意的词根符号用作表音节的词缀符号。语音结构的单一性与构词粘着性容易导致音符产生和迅速发展;但是,为了区别大量的同音字,又必须广泛使用表意符号。所以苏美尔文字中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趋向:一方面音节符号使用频繁,另一方面又大量使用表意符号作为区别手段。因而,苏美尔人的文字,也表现出意音原则。(后苏美尔的楔形字为许多民族借用,由于借用民族的语言类型不同,表现出不同的趋向,所以我们不将它们归于对苏美尔文字的性质分析中)

汉字中现可确定的最早文字体系是甲骨文体系。由于汉语的单音节孤立型的特点,甲骨文绝大多数是一形一义一音节,呈现出字符与语言中的词的大致对应,也决定了汉字的表意特征。但是,由于造字未进入规律性阶段,形声原则尚未成为基本原则,导致了社会用字的数量不足和规范性不足,造成假借字大量使用现象。所以,汉字在形声字未成为普遍原则之前,也是意音文字。

“一熟期”的三大意音文字体系,于公元纪元前后发生突变,大致演化成今日多元文字世界中的两大代表文字体系——表音的字母文字体系与表意的方块汉字体系。这种突变的因素,早已孕育在意音文字阶段;其分化的根本原因,是由各自语言的类型性特征所决定的。具体来说,多音节屈折型的语言,其文字必然向表音方向转化;单音节孤立型的语言,其文字则必然向表意方向转化(至于粘着型的语言的文字,大致方向似应在二者之间。它由于苏美尔人的语言早已消失,其后的楔形文字记录的多是与苏美尔语类型不同的多音节屈折型语言,因而下文不再分析苏美尔文字)。

文字是语言的载体,因而,在二者的关系中,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具体的某一种文字的性质,归根结底必须由其运载的语言类型来决定。

前面我们已分析过:语言类型的不同,造成语言中词的语音形式的框架借以建立的语音层级不同,从而也造成了与之相应的文字体系中的基本符号层级——字符的分界定位的基础层不同:多音节屈折型语言的文字的分界定位基础为音素;单音节孤立型语言的文字的分界定位基础是音节。

而不同类型语言的文字体系中的“字”分界定位的基础不同,又必将决定其文字体系发展的方向不同:多音节屈折型语言的文字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表音;而单音节孤立型的文字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表意。

多音节屈折型语言的文字,其定位基础为语言的音素层,造成了一定文字体系中的“字”与语言中的“词”的不对应性:在多音节屈折型的语言中,一个词的音节数不定,一个音节的音素数也不定;因而词的语音形式的框架基础必须建立在音素层;由音素先组合成音节(语素),再由音节组合成词的语音形式。因而导致语言编码的间接性:作为框架基础的音素层只能记录语音,直到满足了语素(音节)甚至词(音节组合)的语音表达的需要,才能转化到语义层。而音素层的不含语义因素,使得以之为定位基础的“字”也无法走直接表意的道路;单个的“字”只能记录词中的一个音素,无法和词的整个语音形式相对应,当然也就无法与词的意义发生直接的联系了。正因为其“字”与词的不对应性,单个的“字”既无法直接表意,以之为基本符号层的整个文字体系当然也无法走直接表意的道路了。但是,这种“字”与语义联系的间接性,提供了多音节屈折型语言走表音化道路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字”与语义的分离,使音素符号易于分析;音节及词的语音形式中音素组合的无定性,使得文字在组“字”成词的过程中,具有良好的书面区别度,做到了语义书面表达达到理想准确度;一定语言中音素的数量很少,又使得这种文字易于掌握。因而,多音节屈折型的文字必然向直接表音的字母文字方向过渡。

然而,音素的分析不但需要较高的分析能力,而且还要能突破文字的体系抗性,有待历史的契机。因而表音的字母文字对意音性质的埃及文字及两河流域楔形字的替换过程十分艰巨而曲折,其过程大致可归纳为“异地借源,辗转分流,汇合完成”,以在比布洛斯诞生为字母文字之始,以罗马大帝对欧洲的统一为其替换的结束,那么,前后竟几达两千年左右。

相比之下,单音节孤立型的汉语的文字——汉字从“一熟期”到“二熟期”的过渡则要容易得多。

单音节屈折型汉语的文字——汉字,其定位基础为语言的音节层,造成了汉字体系中的“字”与汉语的单音节的词的对应性;在汉语中,一个词和一个音节对应。汉语的音节结构极有规律,使得词的语音形式的框架基础可直接建立在音节层上。从而导致了汉语编码的直接性:作框架基础的音节层记录语音的同时,也满足了词的语音形式表达的需要,因而直接转化到语义层。因而,又使得以音节为定位基础的汉字体系中“字”可直接走表意的道路:单个的字在记录音节的同时,也与词的语音形式相对应,从而也记录了词义。正如徐通锵先生指出的,汉字体系中的“字”,是“语音、语义、词汇、句法的交汇点”[15]。既然单个的汉字能记录词义,也就决定了整个汉字体系的向表意方向的过渡。另一方面正由于汉字与词的对应性,使汉字的词符和字符重合,从而使汉字借以定位的音节符号无法和语义分离,因而不能产生纯表音字——即使在“一熟期”的意音阶段,就汉字的个体来说,也从来没有过纯粹的表音符号。因而,与多音节语言的文字体系中的表音字相比,汉字中的表音字始终只是兼职的“代音符”——假借字,而非真正的表音字。因而,单音节孤立型的古汉字不可能走表音的道路。

假借字是汉字体系中一个矛盾的实体,一方面,由于语音是联结语言和文字的枢纽,因而,汉字在“一熟阶段”,因处于体系建立的初期,未能完成文字社会制造的规律化和文字使用的规范化,因而,假借字以它以语言补充文字的实质,成为过渡的杠杆;另一方面,汉语的单音节孤立型特点,决定了汉字体系必然的表意方向,作为“代音符”的假借字,必然不利于“一熟期”的汉字向更高更成熟的完全表意方向的转化,因而,假借字又必然要消亡。

从春秋战国之际到秦末汉初,借着中国社会形态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契机,汉字完成了从“一熟期”向“二熟期”的转化。假借字退出历史舞台;一种更成熟的汉字类型——既能准确表意,又能在语义合成的过程中记录了语音的优秀文字——形声字全面占领了汉字构造和汉字使用的范畴,成为主型汉字,标志了过渡阶段的结束。

综上所述,人类文字借社会形态两次剧烈变更的契机,完成了其体系发展上的两度飞跃:第一度飞跃标志着人类文字“一熟期”的开始,第二度飞跃则标志着“一熟期”的结束。从此,人类文字进入其更高的发展时期——“二熟期”,不过,那已不属于我们此篇文章讨论的范围了。

注释:

① ② ③均见王力:《积极发展中国的语言学》一文,《王力论学新著》,第37~43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9月版。

④由于篇幅关系,此段与下段有关论述详见另文《文字的类型与汉字的类属》,待发。

⑤ [11]分类表转引自周有光先生《人类文字学刍议》一文;《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第4期。

⑥伊斯特林:《文字的产生和发展》,第32页和“结论”一章。左少兴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

⑦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第50~51页。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11月版。

⑧布龙菲尔德:《语言论》,第360页。袁家骅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⑨详参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徐通锵自选集》,第244~274页。河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

⑩详参拙作《人类文字演变阶段和演变规律新论》,载于《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及《论汉字的两度成熟》,载于《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12]裴特生:《十九世纪欧洲语言学史》,第146~147页,钱署华译,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

[13]见李孝定:《中国文字的原始与演变》,台北史语所集刊45本,1974年版。

[14]同⑨,第252页。

[15]亚述楔形字和埃及圣书字示例:

1.亚述文字示例(裴特生,P147)

2.埃及文字示例(伊斯特林:P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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