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组织创新:构建流通体制的路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贸易组织论文,路径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贸易组织创新的界定
要界定贸易组织创新,首先应分别给贸易组织和创新一个定义。贸易组织是贸易活动的主体,以市场交易方式为基础,以实现交换为目的,以一定经营要素的聚合形式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关于创新,按照“创新大师”熊彼特的解释,它并不是一个技术概念,不是单纯的技术上的新发明,而是一个经济概念,是指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
根据以上二者的定义,可以在如下几方面来把握贸易组织创新的含义:
第一,从内容看,包括两个方面:①贸易组织的经营要素在数量、质量上的新聚合。经营要素包括人力、资金、商品、技术、时间、信息和管理等。经营要素聚合形式上的差异形成不同组织形式的贸易组织。②企业的制度化结构的改变。企业的制度化结构是由五个分支体系构成:产权体系、决策体系、激励体系、管理和组织体系、调节体系等。
第二,从目标来看,贸易组织创新的直接目标就是创造额外的盈利机会,以获得预期净收益。组织的预期净收益主要通过组织的经济效益的提高表现出来。因此,在贸易组织的创新中,要牢牢抓住经济效益问题,把它作为衡量组织创新成败的主要标准。最终目标是提高组织效率和组织绩效。
第三,从范围来看,贸易组织创新是全方位的,包括商品流通领域各个层面的组织创新:①不同所有制贸易组织的创新;②城乡贸易组织的创新(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贸易组织创新);③内外贸的贸易组织创新;④批零贸易组织的创新,等等。
第四,从途径来看,贸易组织创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资本的积聚,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租赁或拍卖,破产或重建,联合或兼并,等等。
二、我国现阶段已具备贸易组织创新条件
1.思想观念的转变。纵观我国商业发展史,流通业的发展曾历尽沧桑,即使到了今天这样的现代经济社会,“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也仍有市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迫切需要再认识流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的同志提出生产和流通是经济发展的两只轮子,缺一不可。原商业部部长胡平提出:“无论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还是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实现及补偿,都必须依赖于流通”。时至今日,“大市场、大商业、大流通”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
2.经营和管理意识的逐步现代化。自流通领域放开以来,我国流通企业经历了近乎“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也经受了市场疲软和经济快速增长的洗礼,对现代营销技术和技巧驾驭得越来越熟练,在管理上大胆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大力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管理水平大有提高。
3.政府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问题,在资金、物资、交通运输、税收等方面做出相应安排,保证第三产业增长目标的实现。我国目前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还远远低于第二产业,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产值比重的第一位相比,发展潜力相当大,而商品流通行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传统行业和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意味着商品流通行业将随着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
4.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各地政府越来越认识到流通的重要意义,愿意把更多的资金投入流通领域的建设;二是个体经济的崛起,掀起了向流通产业投资的热潮;三是随着我国财政、金融、投资、税收的诸体制的配套改革的推进,专业银行走向企业化经营,以及国有产权经营机构等资本经营公司的组建和发展,将为流通产业注入大量新资本。
5.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家队伍正在成长壮大。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锤炼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企业家:有依靠其卓越能力救活了濒于倒闭的企业的能人,有依靠自身魄力和远见开拓了新的市场的战略家,有依靠个人魅力和公而忘私的精神形成强大凝聚力的管理“艺术家”,如此等等,一个以厂长、经理为代表的企业家阶层正在形成。
6.法制逐步健全。对组织创新具有重要的法规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已于1988年11月1日起生效, 为企业兼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 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提供了保障;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把企业纳入多元结构的模式。
此外,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日益扩大的市场容量,为贸易组织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舞台,而且多年来组织结构调整的滞后使组织创新的余地很大。
三、构造大商业需要贸易组织创新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转型过程:一是从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二是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全方位开放社会转型;三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四是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流通体制改革,也必然带有转轨的特征,即由原来的狭义的商业管理体制正在向大商业管理体制转变。社会商品流通活动已突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部门与系统的限制,扩展到全社会,向大商业延伸。为此,内贸部提出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大商业)、搞活大流通”,并把加快建立起以“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为主要标志的商品流通体系作为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通过贸易组织的创新来构建好作为微观基础的贸易组织,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贸易组织创新的功能目标从根本上说与流通体制改革和构造大商业的目标模式相一致。
1.贸易组织创新有利于流通领域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目前,我国流通企业的特点是分散化和小型化。这种组织状况远远不能适应流通体制改革的“三大”与“四化”的要求。要改变这种散、小状况,当务之急是着手贸易组织的创新,这是当前最简便最有效的途径。通过采取试办综合商社、发展连锁经营,或采取组建、改造和发展企业集团、吸引外资等形式,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经营能力。
2.贸易组织创新有利于实现内外贸企业一体化。我国由于内外贸体制的原因,形成了长期的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分割的局面,与我国的两个市场割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今时代全球贸易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到共同市场的形成,显示着国际贸易障碍在逐渐消除。我国两个市场的割裂状况,无疑阻碍了跨国营销的发展,使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显得步履维艰。不利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因此,正确处理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处理好内外贸的结合问题,势在必行。而贸易组织创新以其范围上的全方位特征,必然促成内外贸企业的交叉经营和组织融合,冲破内外贸的分割局面,使内外贸企业组织一体化先于内外贸行政机构一体化,并以企业组织方面的强有力的有效的突破,来促进行政机构的改革,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商业”格局。
3.贸易组织创新有利于培植流通主渠道。市场经济也需要主渠道。任何国家要保持流通的畅通和市场的繁荣稳定,都需要主渠道来调节供求,没有多渠道不活,没有主渠道不稳,这已被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实践证明。发展社会化、现代化的大流通,需要发展经营规模大、经营实力强的骨干流通企业,才能提高流通效率。近年来,我国国有制流通企业在多渠道竞争中,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主渠道地位发生动摇,有实力的企业太少。要壮大国有制流通企业的实力,需要在组织上进行创新,使经营要素向国有成分进行有效的聚合,从而培植一批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的骨干流通企业。
4.贸易组织创新有利于流通企业从粗放式经营走向集约式经营。当前我国流通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沉积资金多、资金周转慢、潜亏严重、效益低等方面,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就是实现企业组织的制度化结构创新,转换经营机制,改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节省交易费用和节约社会成本,取得规模效益。
5.贸易组织创新有利于割断企业与政府的“血缘”关系,进行贸易组织创新,必须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家终极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四、推进我国贸易组织创新的动因分析
推进贸易组织创新的动因多种多样,可以分为外部动因和内部动因两大类,即组织外部环境如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具体条件发生了变化,或组织内部情况的变化,导致组织进行相应的创新活动。具体来看,推进贸易组织创新主要是两大力量,即“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市场推进和“看得见的手”的力量——政府推进。
市场推进是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来进行的。首先,企业根据市场上要素流通的信息传递,把市场的调节信号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并在效益上表现出来,即通过组织创新来获得预期净收益;其次,企业为适应日趋激烈的商战并赢得主动权,或拓展经营空间,或扩大企业规模;或横向联合,或纵向合并;或调整组织结构,或进行制度创新。市场推进的优势是有利于企业走向市场,走以市场为取向的创新道路。缺点是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市场机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公平竞争环境难以形成,市场信号往往偏离真正的市场运行状况,特别是需要企业对市场有快速灵敏的反应能力。
政府推进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措施等行政力量来完成。政府在贸易组织创新中的作用是:①政府通过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外贸、投资、计划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②政府可以通过先行试点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来减少创新的风险,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可供推广或借鉴的经验;③政府可以组织多方面的研究力量,规划和设计组织创新的步骤和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减少了单个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理性选择的有限性;④政府通过颁布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强力推行改革措施,以提高创新的效率;⑤政府可以通过宣传和舆论导向来提高人们对组织创新的意义的认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组织创新。政府推进的缺点:一是容易产生在组织的结构、运行机制、维系体系基本上是以行政约束为核心的“政约式经济组织”,如“翻牌公司”和“拉郎配”;二是强化了政府的“父爱主义”,使企业产生对“父爱”的过多依赖;三是要求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很强,调控手段比较完备。
市场推进和政府推进并不矛盾,二者相辅相成。市场推进是发挥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政府推进是发挥着“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二者相行不悖。市场推进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最终方向。政府推进可以弥补市场推进的不足。政府推进的缺点可以通过完善政府推进措施和加快市场化进程来弱化。在当前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时期还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色彩的情况下,组织创新就更多地表现为“看得见的手”的力量。事实上,过去无论是搞承包制、企业集团,还是实行股份制,都没有脱离政府“提倡——试点——推广”的创新模式,且政府推进具有高起点、规范化、组建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和优点。
五、我国流通领域的实践已进入贸易组织创新时代
从流通领域近几年致力于发展“三大”的实践来看,几种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贸易组织形式先后进入试点、推广、发展阶段。
首先,一大批企业集团的崛起,吹响了我国流通领域向规模经济进军的号角,初步显示了我国大型流通企业的整体优势和规模优势。
其次,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向规范化迈步。大型国有商业企业早在1984年就开始进行股份制试点,到目前全国已有几十家流通企业成为深圳和上海两个证卷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也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在保障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职工自愿结合、投资入股合资合营为基础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从实施效果看,股份合作制企业,兼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积极功能,是一种卓有成效的组织形式。
第三,连锁企业形成快速成长之势,连锁经营方兴未艾。连锁店这一先进组织形式的导入,为我国流通结构的重组、流通方式的调整和商业体制的改革注入了活力,同时它还带动了诸如冷冻设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开发和发展。为此,内贸部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重大改革,作出了到2000年连锁企业发展到1500家、连锁店铺达60000个、销售额达1200亿元的宏伟规划。
第四,发展综合商社已提上议事日程。世界各国组建综合商社都集中于7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后期。综观国外综合商社的发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以贸易为主体;②活动范围的全球性;③经营多角化和功能综合化。中国要发展综合商社,从综合商社的功能来看,在我国大力发展综合商社,将有助于成功地解决企业规模化程度和内外贸一体化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内外贸企业实现企业国际化、实业化和集团化的生长点。根据我国经济改革、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形势,可以认为,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将是综合商社竞相组建的时代。
此外,我国目前在物资企业推行代理制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工商双方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找到了新的利益结合点;作为现代流通革命的两大标志之一的超级市场(另一标志是连锁经营),在经过引进——萎缩的阶段后再一次启动,并取得了初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