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排名的局限性与运动成绩评价的改革思路_体育论文

运动会排行榜的局限与中国体育政绩评价的改革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绩论文,运动会论文,中国体育论文,思路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15-03-26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0X(2015)05-0005-08

      1 中国体育2015年初的风波

      2015年1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给中央巡视组的整改情况通报中出现的“体育总局取消了亚运会、奥运会贡献奖奖项的评选,对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只公布比赛成绩榜,不再分别公布各省区市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排名”被热议,4天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第13届全运会的文件中却出现与整改意见完全相反的提法:全运会金牌榜和总分榜的排名办法。

      这份《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中,有如下表述:“七、公布代表团成绩榜。代表团成绩榜包括金、银、铜牌数和总分数。成绩榜排序依次按照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总分数的高低排列。”2月4日,关于2016年第13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也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布代表团成绩榜”再次出现。

      近日,吉林省体育局一位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把全国冬运会和奥运会的奖牌计入全运会对东北三省不公平,还可能影响我国的奥运成绩[1]。

      2 “竞技优先”的原则还能持续吗?

      媒体对于取消全运会金牌榜的价值和意义普遍持怀疑乃至批判态度,一是认为这是表面文章,不会对触动原有的体育利益格局有实质意义,应该从否定更根本的金牌至上的政绩观入手;二是认为取消全运会金牌榜之后,媒体依然会有自己的金牌榜,各省市区依然会计算自己的全运会金牌,应该有一个新的榜来替代金牌榜,这样才能达到改革的效果。

      在我国确立“竞技优先”[2](谢亚龙语)原则以后,奥运会金牌就成为我们依靠体制力量追逐的主要目标,以至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也承认我们的所谓举国体制是针对竞技体育而非群众体育的。即便在1995年6月20日公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后,这种“竞技优先”的实际操作准则在体育系统中依然没有改变,竞技体育,特别是奥运会项目在资源配置上的优先地位依然如故。

      已故的我国著名体育学者李力研曾以中、日、美为对象分析过世界各国的奥运会金牌情结。他的核心观点是:中国在近代以来饱受欺凌的历史和竞技体育直观显性的特质注定了我们追逐奥运会金牌的必要性、迫切性乃至长期性;日本人在历史上通过东京奥运会、札幌冬奥会实现了竞技体育的腾飞之后,体育发展战略逐步归于平稳;美国人具有世界警察的心理,国力和国民心理、体育传统使其谋求在世界上样样领先,因此其在奥运会上的优势地位不会削弱[3]。

      我们可以想到更多:当我们的国力足够强大和经济社会各领域足够发展的时候,追逐奥运会金牌是否还有动用举国体制的必要?我们的体育发展战略是否还有“竞技优先”的必要?.日本人在奥运会上失落后奋起,终于在雅典奥运会上重新崛起,以16金名列金牌榜第5位,但随后两届奥运会持续滑落,无法回复当年之勇,北京、伦敦奥运会分别获得9金第8位、7金第11位,其体制注定了这种崛起或许只是昙花一现,只能寄望于2020年在家门口复制一次传奇;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统一后,其在奥运会上的成绩不但没有实现1+1的结果,反而不如民主德国一国的辉煌(民主德国1988年奥运会以37金名列第2位,联邦德国以11金名列第5位,两德统一后的1992年巴塞罗那、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分别获得33金列第3位、20金第3位,随后,德国的金牌数再也无法超越20枚,排名再也没法进入前4名,2000、2004、2008、2012年四届奥运会的金牌数分别为14、14、16、11枚,分别位列金牌榜的第5、6、5、6名)。

      说这些不是要否定我们的奥运争光,更不是质疑奥运会金牌的价值和发展竞技体育的意义,而是要明晰一个全世界范围内体育发展的战略问题:我们应该花多大气力去争取奥运会金牌。这个问题不是提给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们、队医和科研人员乃至其他辅助人员和代表团决策者的(因为他们的直接使命就是尽可能争取最好的成绩),是提给我们的体育行政官员们的。说白了,我们要不要奥运会项目全部开展并且都要有国家队或后备队伍或训练基地,我们的整体资源配置要不要一刀切和一边倒地“竞技优先”或“奥运优先”?我们有没有必要将奥运会金牌的目标层层逐级下放,造成全国各级体育组织继续一盘棋、一条龙、一贯制地将奥运会或全运会金牌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目标乃至实际上的唯一任务?

      大体考察一下当今世界上竞技体育强国的群众体育发展状况我们会发现一个规律:奥运会上夺取金牌数比较多的国家绝大多数拥有同样发达的群众体育,甚至那些在奥运会上只能夺取少数奖牌的国家,群众体育的发展状况也不错。以德国为例,虽然统一之初的两届奥运会连续名列奥运会金牌榜第3名,但随后就在5、6位徘徊,是他们力不从心吗?我想,稍有常识的人们就能明白,显然不是。民主德国时期能获得1988年奥运会37金名列第2的辉煌,统一后的德国只要继承民主德国的体制优势,复制神奇并不难。关键问题是:统一后的德国没有选择继承,而是作了更理性的选择。民主德国时期基层苗子一旦被选中就必须服从国家需要,体育场馆使用时群众健身无条件为运动员训练让步,甚至建立起所谓的内分泌实验室强化兴奋剂研制与使用。这些体制和机制,在统一后的德国不说荡然无存,至少无法实施。我们今天看到的景象是:群众性的体育俱乐部在德国风起云涌,仅仅足球一个项目,全德国就有680万人加入俱乐部,占全国总人口的约8%。这或许可以看作当下经济和政治领域成为欧洲领头羊的德国的一个写照。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我国体育系统的一个流传已久甚至部分高层认可的观点乃至观念: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之间不是直接的线性关系,即便我们不这样努力地争取奥运会金牌,我们的群众体育就能大发展吗?极端的提法是:我们把现在发展竞技体育的钱全部投入到群众体育方面,群众体育就能赶上那些发达国家吗?

      我们承认:目前奥运会上的有些项目竞技水平的提高不能依靠所谓的群众体育,比如我们的跳水、体操、射击、举重等项目就不是依靠所谓的全民健身而实现在奥运会上的领先优势的,这也是我们的奥运会战略差异化竞争和比较优势彰显的结果。一个我们自己不得不承认的悲凉现实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三大球等项目我们虽然实现了所谓的职业化,但在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等赛事上的成绩不升反降,而这些项目在世界上职业化水平高,我们的民众也乐于观赏。说句刻薄一点的话,我们在职业体育、业余体育上不断失分,只在专业体育上加分,这种不平衡的状况持续下去,当然会严重影响民众对体育部门的评价。我们不是统计专家,不能计算出把竞技体育花的钱用到群众体育方面会有怎样的效果,我们更没办法做这样的假设。但我们明白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如果一个家庭有10万元钱,把8万元用去购买大件家具或者奢侈品,剩余的有限开支用于日常生活,当然会影响家庭成员的生活乃至健康,如果长期这样做,当然会激起家庭成员们的不满。大件家具或奢侈品能满足大家的虚荣心乃至荣誉感、自信心、自豪感,但永远无法和吃饭穿衣看病这些日常的必然需求相提并论。

      这个比喻或许不大恰当,而且大众健康确实不是体育部门一家的责任,但是一个浅显的道理是:把大部分钱和其他各类资源乃至心思用到奥运争光上,当然会影响群众体育的开展。国家体育总局22个以发展运动项目为主的中心,均以项目名称命名,虽没有阐明以开展竞技体育为主,但实际上中心的工作重心和资源配置是向竞技倾斜的,这从很多项目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的表述中也不难看出。表面上看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是平衡的,因为在机关设置中分别有竞技体育司、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有训练局统管,群众体育有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来指导。但不容回避的是,1994年成立多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来,不少中心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中对群众体育轻描淡写甚至鲜有提及,实际操作中更是把绝大部分精力用到了夺取世界冠军和奥运金牌上。这种资源配置机制和习惯在省市区的体育局中情况并无二致。可以说,无论口头上说全民健身如何重要,多数体育部门实际上是把竞技体育或者奥运会、全运会金牌作为最重要工作目标在抓。

      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被描述为:全面负责所管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负责和指导所管运动项目的普及和优秀运动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负责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负责运动员的注册与转会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评定。负责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工作;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和出版刊物;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组织工作;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体育市场管理[4]。

      这些职责中,竞技体育的条款显然多于群众体育的条款,前者的任务明显更重要和更集中。

      如果不认识到这些问题,我们就会陷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无法并举和不能同辉的割裂论和二元论的思想困境。而现实是,世界上那么多竞技体育领先的国家在群众体育上也实现了足够的发展。前述德国的大众足球运动与其男足、女足在世界体坛的领先地位就是一个十分鲜明的例证。

      再次申明,说这些绝对不是要否定我们的奥运战略,甚至我还发文谈过我国竞技体育突破对于科技界的启示,肯定过我们开展竞技体育在某些方面的绩效乃至对于国际竞技体育的贡献。我只是想表明一个观点:竞技体育强大的国家,群众体育也可以足够强大。其关键是建立强大的体育产业,发展永续的体育文化。对于中国这个行政体制强大的国家来说,建立一个不仅依靠金牌来评价体育政绩的机制迫在眉睫!这就如同我们各省市区不再用GDP来进行排名后需要一个衡量地方政绩的新机制一样。

      3 排行榜的局限性何在?

      回到那个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的全运会成绩排行榜,我们来看看其局限性。

      笔者在10年前就曾撰文提出取消全运会代表团总排名的建议[5],此后也反复强调过,遗憾的是没有得到任何积极回应。国家体育总局采取的一个折中的做法是取消非奥运会项目组成的全国体育大会的奖牌榜。

      笔者一直认为取消全运会代表团排名是有价值和意义的,并且认为只有在认识上心悦诚服,才能在行动上雷厉风行,而不是出现反复乃至矛盾。

      国际奥委会并不进行奥运会参赛代表团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排行,也不允许奥运会组委会这样做(代表团自己做排行是自己的事)。最新的《奥林匹克宪章》第57条就规定如下:

      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将不对各国进行全球排名。奥运会组委会应制作记载每个小项的奖牌获得者和证书获得者名字的荣誉册。奖牌获得者的名字应显著地在主体育场永久展示[6]。

      对每届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只按照项目公布成绩榜,并存入档案,其通用格式是:The 19/20××Olympic Games:Results for all competitors in all events,with commentary.人们可以自己在这个成绩榜上查到大项、分项和小项名称、运动员姓名、代表的奥委会和成绩,是否打破奥运会纪录或世界纪录。

      金牌榜、奖牌榜和总分榜可合称代表团排名榜,其积极意义不言自明,但同时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排名也可以说是单一的、功利的、粗放的、短期的、表浅的评价标准。

      第一,奥运会代表团排名对于竞技体育来说只是一种排名,不少项目世界锦标赛乃至世界杯的竞技水平高于奥运会,但不在奥运会排名中体现。

      第二,根据奥运会金牌榜和奖牌榜论功行赏,直接将竞技体育和奥运会的成绩功利化,对于多数非金牌选手和非奖牌获得者参与竞技体育的效应往往是负面的,胜负两重天的结果给参赛人员带来的压力也是巨大的。

      第三,衡量竞技体育的因素很多,比如职业体育水平、自身传统项目尤其是非奥运会项目优势,这些都无法通过奥运会来体现。不考虑更多因素及其相关关系,只用一个金牌榜或总分榜来评价的方式只能说是粗放的。

      第四,奥运会只是4年一届,其他年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无法在这个榜中得到体现。而且由于竞技体育的残酷性和某些偶然性,有些优秀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的表现未必出色,但其水平和总体表现在其他赛事中异常出色,如著名的澳大利亚长跑运动员克拉克,甚至鼎盛时期的布勃卡。

      第五,一国竞技体育的水平更深刻的要素还在于体育产业的发展和体育文化的推广。美国每年超过3亿人次的体育比赛现场观众,德国8%的国民加入足球俱乐部,美国超级碗的收视率接近50%,美国有6所大学拥有座位数超过10万人的体育场,这些竞技体育的要素是一个奥运会排行榜没法体现也不能解释的。

      毋庸讳言,奥运会代表团排名是非充分竞争、不完全比较、未对等计算。这一观点我早已阐明,在此不赘述。这也是我们认识奥运会金牌榜乃至奖牌榜局限性的一个角度。

      我可以这样回答那位吉林省体育局领导的疑惑:全国冬运会的成绩就是自身的成绩,没必要计入全运会的排名,两者都是竞技体育的实力反映,为什么非要把前者捆绑在后者身上?奥运会就更是一样,没有必要攀附全运会来沾光。这就如同素质教学开展很好的小学里,某同学作文好,某同学数学强,还有同学擅长其他科目,大家都个性化地充分展现,为什么要用一个标尺来衡量?用金牌榜乃至总分榜来衡量传统、资源、个性不同的省市区的体育工作乃至竞技体育业绩是简单化思维、一刀切管理乃至“懒政”的体现。现在谁都知道,很多总分最高但没有特长或只会考试的高考状元后来趋于平庸,真正成才的往往是榜眼、探花乃至第6、第10名以后的、某些方面拥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生。按照目前的全国GDP排名看,人口大约为江苏一半的江西,是怎么也追不上江苏的。那要怎么样?只能特色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4 我国体育政绩评价的改革思路

      笔者以为,当前是中国体育进行全面、系统、深入改革的最好时机。原因有三:

      一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确保到二○二○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闸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为体育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国内环境,为中国体育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条件。

      二是中央巡视组对国家体育总局的巡视及其揭示出国家体育总局存在的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对中国体育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梳理,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相关改革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酝酿中。而国务院46号文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意见也将相关改革任务列入了日程表中,除少数需要长期完成的任务外,多数改革措施要求在2015年年底完成。这种改革的内部压力是空前巨大的。

      三是国际上体育治理改革方兴未艾。国际奥委会2008年推出体育治理的基本通则前后,世界范围内体育治理组织不断成立,准则和办法不断出台,到2014年12月国际奥委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奥林匹克2020议程》的40条改革建议获得全面通过,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迅猛的体育改革浪潮。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主导下的20+20改革,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60条,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特殊默契,为中国体育改革带来了最大力度的外部推动力。

      2015年1月26日,《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指出:今后将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投入产出效益等多个角度研究设立体育事业发展的评价指标[7]。

      对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评价应该是多元的、综合的、系统的、集约的、专项的。

      多元评价要求不要根据一个所谓的指标来衡量整体工作,比如不能仅仅从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金牌数来衡量一个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工作成绩。除金牌外,还可以有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的评价,甚至即便是竞技体育评价,也可以从职业俱乐部数量、职业运动员人数、后备运动员数量等维度来评价。

      综合评价要求建立涵盖体育事业发展主要领域的评价体系,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这四项主要工作作为一级指标,建立一个统摄全面和权重合理的评价体系,每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一次全国各省市区的排名,消除功利评价的弊端。

      集约评价要求进行平均数、绩效等为依据的评价,比如全国各省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排名、城市体育场地利用绩效、每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评价等,甚至可以用某些指标在世界的比例或排名作为评价标准。

      系统评价要求体育部门广泛联合其他部门和行业建立一些关联度比较强的评价标准,比如慢性病人健身指数、公园健身指数、体育消费中位数排行等。这些指标往往注重业绩的提升和进步,也往往需要与其他部门有机配合。

      专项评价要求可以按照运动项目、城市、体育工作领域等建立分门别类的评价,比如可以进行全国城市健身指数排名、全国省市区体育赛事绩效评价、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经纪人业绩评价等。这种评价往往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展开。

      其实仔细审视一下国际奥委会和发达国家的很多做法,我们可以获得很多启示。笔者从建设性的角度入手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助益于我国即将推展开来的体育事业绩效评价方法的改革。

      1)建立各类体育的对接机制

      美国的大学生运动员在奥运会的表现出色,在伦敦奥运会上,132名来自NCAA(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The 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的现役美国大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19所高等院校的30位现役NCAA大学生运动员在9个项目上为美国奥运代表团赢取了总计36枚奖牌(18金7银11铜),仅来自斯坦福大学的40名现役NCAA大学生运动员就获得了16枚奖牌(12金2银2铜)。这些惊人的数据还没有包括NCAA的毕业生们在奥运会上的惊艳表现,比如伦敦奥运会冠军美国男子篮球队的大部分运动员就都曾在NCAA效力过。英国大学生运动员的奥运会表现也同样精彩,图1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图1 英国大学生运动员在历届夏季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中所占的比例

      (数据来源:BUCS 2012年度报告)

      如果我们能有效实现大学体育对奥运会的贡献,自然就不必为省市区的全运会排名和奥运会成绩计入全运会伤脑筋了。激发大学体育的热忱,强化大学体育与专业体育、职业体育的对接,是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如果今后全运会继续保留,笔者再次强烈建议将部分有条件和能力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大学列为参赛单位,这种尝试和突破不该再拖延了。

      大学体育的建设离不开中小学体育,中国体育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坚实的社会体育发展基础上,整体评价体育事业发展,自然就可以将学校体育纳入对地方体育工作的评价体系中,以此类推,企业、社团等组织的体育工作也可以纳入地区体育事业的评价标准中。

      2)科学评价地方体育业绩

      我国体育系统从上到下之所以形成金牌至上的政绩观和操作习惯,一个重要原因是尚未明晰和建立一个评价体育发展绩效的科学体系。国家体育总局的四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除竞技体育可以用金牌来衡量外,其余三项工作的评价标准尚未建立。甚至令我们感到悲凉的是,我国的《中国统计年鉴》体育行业统计中,除竞技体育之外的指标逐渐被取消。具体情况如表1[8]。

      

      此外,国际奥委会被不少人认为是专司竞技体育的组织,其实这个NGO和NPO是极其具有人文情怀和社会理想的。其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奥林匹克主义不是空洞的,而是实实在在的。近年来推行的“奥林匹克主义在行动”就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上,连联合国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千年发展目标也与国际奥委会的目标高度一致。其“奥林匹克主义在行动”就建立在六个坚实的基础上:大众健身、通过体育实现和平、通过体育获得发展、妇女与体育、通过体育的教育、体育和环境。奥林匹克主义的三大价值观:卓越、友谊、尊重也体现在其各项活动和教育内容中。奥林匹克研究中心、体育促进和平与发展国际日、奥林匹克主义教育者自愿、奥林匹克价值观教育项目等也在支撑整个奥林匹克主义的实践[9]。

      美国自2008年开始依托运动医学学会等机构对50个大都市区进行健身指数排名,迄今已作7次,最新的是2014年全美50个大都市区健康指数排名,ACSM美国健康指数主要指标如表2、表3[10]。

      

      

      我国在进行健康城市建设和各类城市发展状况的评价和排行中,也涌现出不少指数,但往往缺乏独立的体育指标,很多体育指标被淹没在一些文化、教育、社会发展等大类中,也因此被忽视。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生活的目标指引下,体育部门急需行动起来,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从全民身心健康,尤其是身体健康和积极生活方式的维度建构自己的指标体系。如果我们动员相关部门和社团、研究机构、院校等一同参与,构建这样一个指数并不难。体育部门总说群众体育没有直观而显性的评价体系,甚至将其视为主抓金牌和竞技体育的依据,美国人做了7年的这个排名给我们的启示是:体育部门可以走出自身工作的有限空间,进入体育资源提供者的更广泛领域去工作,这应该成为今后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工作业绩的评价要素。

      按照2013年年底12 872万亩的全国土地总面积算[11],以13.61亿人口来折算,我国人均用地面积为63.05平方米。而体育场地人均占地面积为1.46平方米[12]。全国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占人均总体面积的2.32%,这是一个尴尬的比例。这个指标如果纳入评价体系,自然有利于各地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提升体育场地面积。

      3)构建运动项目的科学评价标准

      国际奥委会对于奥运会项目的管理方法很值得称道,虽然2013年摔跤的遭遇令不少媒体诟病,但总体上看,国际奥委会是按照科学评价体系来评估奥运会项目的。早在2004年,国际奥运会就发布了包括7个大类33个小类的评价体系,2012年的最新项目评价标准的指标为8大类39小类,得到进一步完善。遗憾的是,笔者从未听说过中国有类似的对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综合评价的任何标准。国际奥委会项目评价标准最初的7个大类是:History and Tradition、Universality、Popularity of the Sport、Image-Environment、Athletes' Health、Development of IF、General[13]。目前最新的8大类是2012年推出的,与2004年的7大类有所区别,有些是名称有所变化,有些是二级指标有所调整,分别是:General、Governance、History and Tradition、Universality、Popularity、Athletes、Development of IF/Sport、Finance[14]。

      我国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照这个项目评价标准,建立一套对不同运动项目的综合评价标准。

      在项目管理中心的评价中还应考虑地区差异、历史差距和传统有别等因素,建立激励和约束并举的评价机制。如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进行归类,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如对于足球、篮球这样市场化程度高和国际比较系统比较完备的项目的评价,就可以与乒乓球、羽毛球这些世界范围内竞争对手不多的项目的评价标准有所不同,如前者可以将国家队和俱乐部队的世界排名作为重要指标,后者可以将市场化程度作为重要指标,而举重、体操等项目则可以将世界大赛的成绩作为重要指标。总之,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

      4)将赛事效益纳入专项评价体系

      国际奥委会专门有奥运会部这样的部门,在《奥林匹克2020议程》讨论和实施前,就已经建立了针对奥运会申请、申办、主办、赛后遗产传承的专业而科学的体系。我国承办的国际赛事越来越多,国际著名体育营销公司sportcal公布的2014国际体育赛事的国家排名中中国名列世界第4[15],城市排名中截至2014年11月进入世界体育赛事排行前100名的城市多达6个(上海第18,北京第21,南京第28,广州第34,南宁第69,深圳第80)[16]。

      同时,我国各地需要科学运营的大型体育场馆数量空前,这都是巨量的体育资源,急需盘活和产生更好的效益。然而,在笔者有限的视野内,虽然前些年国家体育总局针对全运会赛事举办编过专门的指南,但我们很多赛事的综合效应没有经过科学的预研、专业的运作、成熟的评价、适时的反馈,因此即便不能说多数赛事效益不佳,也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论据来证明效率高下和效益多少。说难听点,一个城市或一个省市区承办一个大赛,很多时候留下的是糊涂账,甚至还常有体育总局临时去赛事承办地救场之类的坊间传闻。

      在这方面,其实我们也可以学习国际奥委会的一些做法。比如,提供技术手册和指南供申办和主办城市学习,严格赛事申办程序和纪律,科学指导申请和申办文件编写,召开申请城市说明会,建立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其他组织、专家组成的工作组,组建评估委员会,建立辅导奥运会举办的协调委员会,自始至终重视赛事的遗产规划和传承,要求主办城市进行奥运会影响研究。这些程序和步骤如果能结合赛事需要、承办地情况,相信也能实现我们对赛事举办的科学指导、成熟把握、专业评价。那种办赛事前不进行预测和赛后没有评估的做法不应该持续,对赛事的科学评价必须是全过程的和系统化的,这应该成为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新世纪以来我国多项国际大赛出现腐败的现象必须遏制!任何赛事必须经过评估,必须成为体育工作专项评价的重要任务。

      国际奥委会提供给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指导文件就包含《奥林匹克宪章》、《主办城市合同》、《奥林匹克知识转让计划》、《技术手册》、《指南》。这些文本内容丰富、数量庞大,仅国际奥委会提供给2022年冬奥会申办委员会的《技术手册》就多达33个,页数超过7 000页。这些指导文件虽然有些繁琐,但细致入微,专业性很强,而且将全世界范围内举办奥运会的经验进行分享和交流,对于申办和主办奥运会的城市都很有裨益。

      中国体育目前的态势、格局与惯习是长期形成的,要想在一夜之间建立起新的评价体系和运行机制是不现实的[17]。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决心、坚毅的韧性、宽容的态度对待她,以智慧的设计、专业的把关、科学的评估提升她,这样才能收获一个符合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总目标、吸收世界体育治理理念和准则、顺应中国国情和社情的新体育。

      这是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目前处于改革和发展机遇期的中国体育自身走向善治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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