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公民权与户籍改革--广东省整体入户政策分析_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论文

农民工公民权与户籍改革--广东省整体入户政策分析_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论文

农民工市民化与户籍改革:对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东论文,农民工论文,户籍论文,化与论文,积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市场化、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社会结构由城乡二元分割向城乡一体化急剧变迁。在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中,亿万农民到城市找工作,成为引人瞩目的农民工。2000年后,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为农民工谋前途的市民化议题得到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演变成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

要将农民工变成市民,必须去掉农民工的农业户籍,取得城市户口。因此,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中户籍改革成为热点。学术界除在肯定户籍改革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条件方面一致外,对户籍改革的重要性与改革路径都存在分歧,即一方主张户籍改革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陆学艺,2002),一方却只是把它当作相关内容之一(邓鸿勋、陆百甫,2006);一方主张激进式改革,立即放开城市户籍,让农民工全部变成市民,一方则谋求渐进改革,有条件地吸纳农民工入籍①。这些观点孰是孰非,需要实践的检验。

本文拟对实践中的农民工户籍改革新政——2010年广东积分入户政策进行分析,一方面科学评估这项政策,指出其优点与限度,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思路;另一方面则对当前的农民工市民化户籍改革观点进行检验。此外,还在前述两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能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从界定广东积分入户政策分析的价值与方法入手分析这项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学术观点与问题。

一、广东积分入户政策分析的价值与方法

(一)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价值

所谓广东积分入户的政策,就是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与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广东流动人口办理了居住证并愿意将户口迁入流入地城市的,可以对照省市制定的入户条件评分标准,将自己的条件折算成一定的分值,达到基本分值1*后,就可与其他申请者竞争,根据省政府统一分配到不同城市的入户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获取入户指标。如果自己的分值能够进入省政府规定的计划与同一城市申请者分值按由高到低顺序组合形成的榜单,则取得将户口迁入流入地的资格,在身份上可以实现由外来流动人口向本地人的转变。

这种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分析价值:一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它提出了一个新事实。需要特别关注。广东积分入户作为一个新事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是农民工户籍改革的新政。中央的指导政策是在中小城市降低农民工落户门槛,在大城市则进行控制;地方上则流行在大中城市主要采取选择性政策,即选择那些具有技能与物质资本的人入户(刘小年,2010)。广东积分入户政策在坚持流行的人才与资本入户这种选择性办法的同时,又通过居住年限、社保时间、务工时间长短等条件对普通农民工打开大门,包含了普惠制精神。对比中央的政策与上海实施的居住证人才入户政策②,在大城市是一个突破。比对重庆③与成都④将入户对象限定为本行政区域户籍人口,则突破了地域限制,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是一好消息。另外,在对象上也有突破,即重庆与成都没有区分农民与农民工,而广东的政策专门针对农民工。其二,这种新政策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精神,即公平正义。中国当代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读为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因此,在人口的流动中需要兼顾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利益、需要将城市化与工业化统一起来、需要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注意发展中形成的社会主体利益分化现象。21世纪以前,农民工政策长期偏重流入地利益,强调工业化使农民工长期处于半城市化状态⑤,在发达地区只关注农民工上层如技术阶层,将普通农民工排除在市民化之外,以致经济与社会不协调带来严重的城市病与农村病2*。21世纪后,国家对农民工政策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强调保护农民工权益。广东新政体现了这种政策追求的公平正义。通过有计划吸纳外地农民工入户,兼顾了本地人与外地人利益,有利于逐步解决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关注弱势的普通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从而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个方面上从理论服务实践的角度看,这是一件具有广泛与深远影响的重大社会政治事件,亟需学术界。主要表现在,影响的主体规模庞大,涉及亿万农民工;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也是主体部分,在政治上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作为户籍政策直接关系到为农民工谋出路即市民化,相关制度变迁涉及城乡关系基本层面的调整,影响到城乡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并且由于农民工的工人身份,又直接以劳动力要素制约着城市工业化进程,对中国现代化产生深刻影响3*。

(二)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方法

本文对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属于政策过程研究的第三个阶段,即对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基本过程的评估,评估的目的是提供政策及其过程完善的信息。政策科学关于政策评估的研究经历了四代,前三代都是基于实证主义以对政策过程进行事实揭示为目标的,第四代评估(古巴等,2008)则不只提供事实的建构,还承认这种建构中价值的作用,也即努力将政策过程的事实描述与价值分析统一起来(弗兰克·费希尔,2003)。

本文对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也遵循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理念。具体分析则应用政治学前沿发展理论,将公共政策看成政治主体解决具体社会问题的政治行动,分析其展开行动的社会结构及相关行动产生的后果(罗伯特·古丁等,2006)。也即将政策过程的结构、行为与功能辩证统一起来(大卫·马什等,2006)。在评估中一方面既描述这种政策推行的社会结构条件,如观念、制度、组织、利益等,也揭示这种政策的具体社会过程;另一方面还分析这种政策过程的具体价值,即将这一政策事件放到社会发展的历时性背景下进行定位,并由此解读其在社会问题解决、主体利益发展、与社会结构建构等方面的共时性功能。

二、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分析

(一)广东积分入户的社会结构与过程

广东积分入户的社会结构条件:一是观念上社会对改革持试错态度,即“摸着石头过河”,总体上改革呈现为一种渐进式,并常以局部试验来突破。如户籍改革,中央现行政策总体上是一种渐进式改革,逐步统一城乡户籍。表现在大中城市户籍改革政策上仍然是一种有限放开户籍的观点,但国家又在重庆与成都推行局部统一城乡户籍的综合改革试验。这种观念无疑为广东实行有特色的居住证制度、先行推行农民工积分入户改革提供了相对宽松的舆论条件。二是组织上农民工具有流动的社会关系特点,这是二元社会与改革开放给农民工打下的烙印。农民工来到城市务工,一方面将农村的社会关系向城市复制4*,并利用这种社会关系来获得就业机会与生活帮助5*,另一方面在城市遭到顽固的社会排斥,农民工长期被排除在城市正式组织大门之外,虽然进入新世纪后农民工逐步被纳入工会体系,但受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工仍然不能正式参与城市社区的管理活动。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互动总体上还是非正式的关系⑥。显然,这种组织状态既为城市政府打破户籍制度的限制提供了动力6*,也使这种行动受到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之制约,即这种改革要彻底必须有乡村改革的配套进行。三是制度上中国社会正处于城乡统筹阶段,也就是说,一方面它是以城乡社会二元分割体制为起点的,另一方面它发展的方向是城乡一体化7*。由于这样的制度变迁阶段性与农民工入城相关,在制度上也呈明显的半城市化特征,如就业上的工人与身份上的农民,即在工作体制上踏进了城市,但在身份上仍然保留农村户籍;政治参与上仍然是一种农村乡民,在公共服务上却开始在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市待遇;生活方式上明显城市化,但在农村还有耕地与祖业,有留守的父母与子女等。这样的制度特点无疑给户籍改革提供了操作空间,即可以有激进到渐进的较宽范围改革选择,也使农民工在积分入户上有由积极参与到冷漠旁观等多种选项。四是利益上中国正处于加速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城市化正在提速,因此加快农民工进城步伐是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另一方面这种城市化又在经济市场化条件下展开,存在成本制约8*,有没有能力买单与由谁买单是个问题9*;再者,城市化需要工业化的推动,需要产业发展为基础,因此,城市与农民工可以在这方面合作,通过创造财富来解决部分城市化成本⑦。这些无疑既为积分入户提供了机遇,也形成了条件约束。

在上述四种基本社会结构下,广东积分入户政策有序开展:第一个阶段是修法,为积分入户提供法律依据10*。关于广东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最早的一部是1998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该条例提出了流动人口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不过,由于没有提供具体的操作思路,国家又长期控制发达地区大中城市规模。因此,这条政策并没有在实践中产生作用。2003年有过一次修正,但没有变更流动人口落户内容。直接为广东积分入户提供法源的是2009年的修订。这次修订更名为《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体现了国家流动人口政策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发展的精神,将管理流动人口的暂住证变更为居住证,并通过它提供13项公共服务⑧。其中,在流动人口落户方面提出了操作性条文,即“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根据这条法律的扩展,广东农民工入户具有了两种途径,一是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即“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就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入户。二是实行积分入户11*。

第二个阶段是推行居住证。根据前述新条例,广东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一证通管理。因此,实施积分入户政策的必要步骤是在提供法律前提后在全省推行居住证。这也是粤府办[2010]32号文件明确指出的:在全省纳入积分入户范围的对象,是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的、在广东务工的农业户籍劳动力。推行居住证的工作于2009年底启动,2010年1月1日各地推出了第一批居住证。从一些城市看,这项工作在2010年底可完成90%以上⑨。从而为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创造了必要条件。

第三个阶段是实施积分入户。主要有两方面工作:首先是政策制定。2010年1月1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内需的角度,发布粤发[2010]1号文件,决定要“科学制定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的政策,探索推广采取‘积分制’等办法,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2010年6月23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将这个决策形成了具有操作性的《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即粤府办[2010]32号文件。这样,积分入户就进入政策执行阶段,主要环节:一是城市根据省级精神完善本市积分入户的指标体系,制定实施细则。如东莞在省统一评分指标上添加自己的指标形成了本市积分入户计分标准⑩。其次是城市展开实际操作,如宣传发动、农民工提出申请、政府审查、入户等(11)。由于积分入户以年度为界,实际中的城市积分入户工作都要求在2010年底完成。

(二)广东积分入户的政策定位与功能

这里将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价值评估放到新中国户籍改革的历史进程下观察,以确定其政策定位。在此基础上展开共时性层面的分析,即研究它在横向对农民工户籍问题等相关方面的功能。

新中国户籍改革的历史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在现代化过程中形成城乡二元社会户籍分割制度并突破这种制度的过程。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加快发展城市、为工业化积累资本、实行农村支持城市发展战略的一种选择。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率先改革使农业效率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农村廉价劳动力资源。这样,国家就对城市化政策做出了一定调整,目前户籍改革以成都统一城乡户口的试验为代表,努力建构在居民福利与公共服务方面基本均等的一体化城乡户口管理制度。

当代中国城乡户籍管理必将统一,基本原因有三:(1)发展的需要。由于当代中国现代化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起步的,因此,城乡关系的建构与调整就成为支撑中国发展的基本力量。(2)管理的需要。由于城乡户籍未统一、大量农民流动到城市,在社会管理上带来一系列人户分离的矛盾,要解决这些问题,户籍统一是必要条件。(3)人权的要求。根据中国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户籍分割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保持是不合理的,因为它通过户籍人为地为城乡户籍人口提供了不平等的福利与公共服务,这有悖社会公平正义。但目前总体上仍然处于一个城乡统筹阶段:一方面城乡户口统一已是明确的方向,但在实践中仍然遵循渐进惯性,在大中城市对农民来说,仍然要等待改革的试验与突破。另一方面大中城市城乡二元鸿沟在缩小,但对农民工的社会排斥仍然存在12*。

把广东积分入户政策放在全国户籍改革的背景下,可以找到它的政策定位。具体有三方面:(1)过渡的改革。表现在它并没有彻底跨越城乡二元体制在户籍管理上的鸿沟,没有在行政区域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它只是有条件与有控制地向部分农民工敞开了进城的大门。虽然它同时在做打破依附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福利与公共服务供给工作,这说明它还在朝城乡一体化方向努力。(2)区域的改革,即目前仅在广东省实行。(3)城市的改革。虽然政府文件提到了要配套进行农村土地等改革,但这种改革不仅是有限的,如没有涉及城乡社区参与制度,也由于其地域性质只能在广东搞试验,对2000多万在广东跨省流动的农民工来说,则受行政管辖权限制无法在流出地乡村实行。就积分入户政策来讲,它还是一种城市户籍改革。在乡村基本的土地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则有待跟进或者需要国家统筹安排。

由于以上定位,广东积分入户政策在户籍改革上实现了一定发展,也有特定的局限。发展方面,(1)在社会结构上,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中央关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户籍改革的渐进精神,如东莞作为全国城市综合实力名列前茅、户籍人口近200万的大城市,这次省政府一个年度就下达了超过1万人的落户指标(12)。另一方面通过积分入户为农民工在城市建构正式组织的社会关系提供了必要条件,如可以落户后参与所在城市社区体制内管理活动及政治活动,有利于最终融入城市。同时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即通过城市化扩大城市、缩小乡村来实现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发展。一个直接事实是那些先落户农民工有利于带动其他农民工发展,如为他们提供城市体制内社会资本。(2)在问题处理方面,有序地实现农民工落户,显然对于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积分制的初衷即加快城镇化、扩大内需等有直接推动作用。(3)在主体利益的促进方面,积分入户制度部分满足了农民工特别是其第二代强烈的市民化意愿(13),也有利于城市留住与吸纳需要的劳动力包括技工13*与青年劳动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总之,这是国内发达地区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第一次专门针对农民工放开户籍管理的改革活动,为普通农民工入户大中城市打开了一扇试验的窗口14*。由于农民工有亿万之众,这种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户籍改革,无疑对于中国当代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具有重大的探索价值。

局限方面:(1)政策实施上,一方面入户指标太少,全省到2010年10月底仅有10.36万人积分入户(14),仅占广东农民工总量的0.32%,全国农民工总量的0.07%;也仅相当于市民化意愿强烈的广东第二代农民工总量的0.60%,全国第二代农民工总量的0.14%;以40年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城市化期限,并以最保守方式假定需要城市化的人口等于现有农民工总量分析,广东年入户农民工人数也只有全省平均需入户或城市化人数的12.65%,只有全国同类年均数量的2.76%15*。从最保守城市化要求来看,广东每年需入户农民工近82万,现在的数量只有1/8,显然难以满足普通农民工入户要求。另一方面在城乡联动改革上存在严重缺陷,特别是跨省农民工家乡的土地等如何处理在政策上是个难题。同时,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入户,存在城市扩容的准备与农民工入户后的融入问题16*。广东各地积分入户工作按进度进行,但农民工入户如何在公共服务上配套、农民工入户后如何融入社区等都缺乏规划。(2)政策理念上,一方面局限于城市改革,主要从流入地发展包括城市化、扩大内需等出发,对于积分入户主体农民工的发展即市民化缺乏规划。因此,改革过程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行政动员色彩,农民工自下而上介入不足,没有调查研究农民工的需要,农民工在积分入户过程中甚至出现积极性不高的情形(15)。也由于这种局限,深圳在控制城市规模的要求下,甚至将省政府农民工积分入户的政策变成了技工积分入户政策,农民工在其中成了配角。另一个方面存在户籍管理上是放松户籍还是强化户籍的矛盾。积分入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现存户籍制度附带的城乡福利不平等安排,而户籍改革的方向,是要突破这种不公平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发展思路与相关学术观点的评价及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广东积分入户政策的发展思路

广东积分入户政策是一场以农民工为对象、在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过渡型的、基于城镇化的城市户籍改革制度。因此,在政策实施与政策理念上都有特定的限度。

政策发展上首先必须追求城乡协调发展以填平城乡发展不均衡造成的利益鸿沟,以及解决农民工进城的成本问题,以及由于这种成本负担形成的城里人对农民工进城的敌意,以及消解因为城乡发展水平不同滋生的农民工进城的社会融入问题。这样才可以为剥离附加于城乡户口上的不平等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提供前提,才有可能推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为广大农民工在城市自由迁徙与进行户口登记创造必要条件,避免户口管理上放松管制与强化管制的矛盾。其次是需要突破广东改革的地域限制,将一种单一的城市改革变成城乡配套改革,这样才可以弱化地方与城市的利益,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城市发展的要求与服务农民工市民化统一起来,协调城乡发展。为此,必须要有中央的介入,主要是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主题,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就户籍改革等相关方面进行配套规划。

(二)农民工市民化与户籍改革观点的评价

首先,可以肯定农民工市民化需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因为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保护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不利于农民进城与市民化,是城乡一体化要着力破除的。其次,可以确认户籍改革对农民工市民化并不是最重要的。广东推行积分制、对农民工入户城镇进行总量控制,存在规模太小等局限性,反映了城乡发展的差距。如果城乡差距被削平了,那么就可以向广大农民工敞开进城的大门了。所以,在农民工入户城市问题上,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城乡提供基本均等的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这也是成都改革所揭示的,成都现在提出统一城乡户籍,在此前几年已经不断向农村投入,形成了初步均等的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可见,对于农民工入户城市问题,还只能一边降低农民工准入的门槛,一边统一城乡公共服务,以渐进的改革来推进。就是说,学术界关于户籍改革的激进思路并不现实。

(三)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在改革中老一代农民工慢慢要从城市退出,如何实现其现代化,政府与学界都有所忽视,聚焦的都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而且老一代农民工问题还比较复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从城市退出、返乡创业所能包括的17*。同时让这些在城市付出了青春的农民工黯然退出也显得不公平。所以,城乡如何共同为老一代农民工的现代化服务是需要引起关注的。

同时,由于城市与学界都把眼光瞄准新生代农民工,而且事实上他们也成了农民工的主体,这就掩盖了另一个问题,即由于城乡劳动力资源竞争下发生的农村新的劳动力供应问题(16)。不解决这个问题,农村新生劳动力短缺18*,城乡要协调发展,也是有困难的。

注释:

①王红茹,王太元,蔡昉,周孝正,陈端洪.拆除户籍藩篱:滞后还是超前?中国经济周刊,2005(44)。

②基本分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为60分,即农民工达到这个分值就获得申请所在流入地城市入户指标的基本资格。

③刘栋.沪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公布持证参保满7年可申请落户.http://whb.eastday.com/w/20090223/u1a539674.html。

④文峰,刘姣姣,王艺洁.农民转户进城“甜头”有多大?重庆率先户籍改革.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57411/1989 95/198996/12316519.html。

⑤天海川.成都出台房产新政农民在城市落户可保留宅基地.http://www.tianjinwe.com/hotnews/gnxw/201011/t20101117_ 2508277.html。

⑥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社会学研究,2006(5)。

⑦城市病,如城市公共服务拥挤、治安压力增大等;农村病,如农村农地抛荒现象、村治半瘫痪等。

⑧据相关研究,我国农民工总量2009年达到1.45亿,占2009年年末全国人口总数13.35亿的10.86%,占工人总数2/3,占现有城镇人口总数的27%,2006年形成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38.30%,1978-1995在国内生产总值即GDP年均9.40%的增长中劳动力跨部门转换贡献了1.50%。数据来源: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体趋势:观测“十二五”,改革,2010(8);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2009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http://www.chinapop.gov.cn/tjgb/201005/t20100526_204024.html。

⑨最著名的是温州人流动到北京形成的“浙江村”,即温州在京流动人口将其社会关系复制在北京形成的农村社区即北京的温州人熟人社会。参阅:王春光.社会流动和社会重构——京城“浙江村”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

⑩据作者2008年调查,农民工找工作时依赖亲戚的达43.80%,自己找的占31.30%;发生就业问题时,向亲戚、老乡求助的比例分别达到46.90%与37.50%;发生生活问题时,自助的占84.40%,向亲友求助的18.80%,没有人选择其他求助方式;在社区交往对象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亲戚朋友,占65.60%。参见:刘小年.适应性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农村经济,2009(11)。

(11)刘小年.农民工的组织状况研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5)。

(12)受户籍限制,农民工一般不能参与流入地社区治理,对城市基层稳定带来很大压力。东莞作为全国有名的民工城市,自2008年开始就探索在农民工租住集中的地方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小区也即农民工社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参阅:全市第一家新莞人综合服务管理小区挂牌成立.http://www.dghjw.com/mm-122-353-1.htm。

(13)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参阅: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gov.cn/jrzg/2008-10/19/content_1125094.htm。

(14)据测算,一个农民转变成城市居民需2.50万元,如果考虑城市规模及农民工60%以上在大中城市就业的现状,则需要人均市民化投入5万元,将全部2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市民化则需资金10万亿元,约占2006年中国GDP的50%。数据来源:张国胜.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社会成本视角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108~109。

(15)如2001年郑州实施可以工作入户等打破城乡户籍限制的改革后,出现了诸如交通拥挤、教育资源急剧紧张、社会保障部门压力增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增加、城市治安压力加大、人口增加后患病人员增加给医疗行业带来压力等,表明城市对农民工大规模进城扩容在资源与投入上准备严重不足。这项新政也于2004年叫停。参阅:叶建国.郑州户籍放开的背后原因:需要人口填充.http://www.xcar.com cn/bbs/viewthread.php? tid=5684961。

(16)刘小年.农民工市民化:路径,问题与突破——来自中部某省农民进城的深度访谈.经济问题探索,2009(9)。

(17)由于到目前为止,在国家层面都没有一部法规对农民工管理做出规定,这就为地方层面的法制创新提供了空间。当然,这种地方法规创新也是在中央政府政策之下展开的。这也体现了中央渐进改革思路的一个特点,即总体上的渐进改革与容许局部的突破创新。

(18)参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19)在现实生活中,还有第三种形式,即“符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粤劳社发[2008]13号)规定条件以及现行其他入户政策规定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参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之附则第二款,http://china.findlaw.cn/fagui/xz/20/228592.html。

(20)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东城区)我市正式推行居住证制度.http://dgxgr.dg.gov.cn/4050.html。

(21)参阅《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之附件《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http://www.dgut.edu.cn/static/units/news/hrm/zhongyaotongzhi/resource/stt0ss3akscjv.doc? download=true。

(22)参阅: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http://www.dgut.edu.cn/static/units/news/hrm/zhongyaotongzhi/resource/

strfi912crgkp.doc? dowload=tme。

(23)以东莞就业服务为例,本地户籍人口就业,政府帮助他们在企业设置专门的本地人车间,并在企业所发工资外每月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而且在就业前会动员他们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这些政策除按国家规定对少量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外,都是外来农民工无法享受的。

(24)韦星,崔宁宁.12370个入户指标 今年分给新莞人.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9/09/content_1117365.htm。

(25)刘传江,徐建玲.第二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

(26)如深圳在积分入户3227名入围名单中,初级工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77%。参阅:李世卓.深圳首批积分入户者民工仅占14%门槛变相提高.http://news.qq.com/a/20101112/000106_1.htm。

(27)如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入户入围名单中也有14%的人为农业户口。参阅:李世卓.深圳首批积分入户者民工仅占14% 门槛变相提高.http://news.qq.com/a/20101112/0001 06_1.htm。

(28)刘可英,刘茜.广东10万余农民工积分入户 技工流失率大幅下降.http://www.ce.cn/xwzx/shgj/gdxw/201011/30/t2010 1130_22010236.shtml。

(29)据相关统计调查,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1.45亿,广东(珠三角)为全国的22.60%;1980年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52.60%,将它与广东及全国农民工总量相乘可得广东与全国第二代农民工数量。以农民工总量作为40年城市化人口,然后平均可得广东与全国每年应该吸纳入城的人数。将这些数据与广东积分入户人数相比,则可得文中的比例。数据来源: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体趋势:观测“十二五”.改革,2010(8)。

(30)农民包括农民工会将农村社会关系在城市复制,因此户籍改革后农民工马上面临的是一个新的市民身份与原来的农民身份之间社会行为方式的矛盾,在消除对原来城市人的心理隔阂、参与新的城市社区活动、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会面临挑战。媒体近来披露的搬迁致富的农民城市适应困境就是一种典型写照。参阅:冯蕾,李金桀,李慧.拆迁之后,富了的农民如何走进城市.http://www.fabao365.com/news/658185.html。

(31)张烁,叶小钟.广东农民工淡看“积分入户”网友称更需真正公平.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0/10-11/25772 20.shtml。

(32)据统计,第一代农民工约占全部农民工总量的47.40%,按2009年农民工总量1.45亿人计有6873万人;同时,蔡昉2008年保守估算农村还存在剩余劳动力约4357万人。在这样的背景下,直接让第一代农民工回乡显然是一种经济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农民工本身回乡创业的意愿也不高,据调查,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被迫返乡的农民工中83.50%的人更愿意重新外出就业。而且,据2007年的调查,回乡创业者仅占回乡农民工的16.06%。可见,第一代农民工的归宿并不是从城市退出就能解决的。数据来源: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体趋势:观测“十二五”.改革,2010(8)。

(33)刘小年.新生代农民培养:一个事关现代化的战略问题.现代经济探讨,2010(2)。

(34)这个问题直接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30岁以下的80%都转到了非农产业;二是从农村出来的第二代农民工目前已占农民工总量的52.60%;三是2008年起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已降到1.80以下,进入少子化类型国家。这样,一方面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数都通过外出务工等形式转移到非农产业了,一方面农村出生或新增人口又比过去减少了。两方面作用叠加,如果不采取适当政策干预,农村新生劳动力短缺迟早会成为一个严重问题。数据来源: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总体趋势:观测“十二五”.改革,2010(8);胡鞍钢.稳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稳定未来人口规模.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1126/02227017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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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公民权与户籍改革--广东省整体入户政策分析_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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