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调查与思考(以曲靖为例)论文_赵军

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调查与思考(以曲靖为例)论文_赵军

曲靖市消防支队 云南曲靖 655000

摘要: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的建设是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长期从事城乡火灾防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破解派出所履行法定消防职责所处困境的关键所在,是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的核心节点,消防警组的建立对解决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消防监管力量,农村、社区火灾频发,小火亡人突出的问题具有重大实际意义,但目前派出所消防警组还存在人员、装备保障不力,消防监管末端缺位的现状十分令人担忧;为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确保城乡火灾平稳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本文从曲靖消防警组工作的现状、消防监管末端缺位的主要原因以及改进对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浅显探讨。

关键词: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调查;思考

2009年10月,曲靖市经开区西城派出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第一支派出所消防中队,2010年10月,曲靖市公安局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的通知》(曲公发〔2010〕第49号),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在全市城区派出所和警力在10人以上或有条件的乡镇派出所组建了消防中队。2015年7月,曲靖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和警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曲公发〔2015〕30号),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全面规范派出所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至2015年底,全市公安派出所已全部建成派出所消防中队和警组。2016年对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和警组统一标识化和统一名称为消防警组,对派出所消防警组人员、装备配备保障和监督执法等基础工作进行了强化。

一、派出所警组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认识不清晰,主动监督迟滞,主业意识难以形成。调查的派出所普遍对消防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消防工作缺乏主体认同,部分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协警对消防工作职责不清,主动监督检查意识不强,辖区单位场所底数、存在火灾隐患及行政许可情况掌握模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经常,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对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口头告知的多,监督文书填写下达的少,部分消防警组成员存在怕担火灾事故中消防监督责任的认识误区,对是否能有效防范火灾心中没底,信心不足,干劲不大,导致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没有落到实处,制约了派出所消防警组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警力配备不达标,人员调动频繁,消防工作难以开展。城区公安派出所一般按“三队一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社区中队、勤务指挥室)机制运行,农村所增加一个交警中队,督导调研的部分派出所消防警组由人员较多的社区中队或交警中队兼职,少有业务相对独立的消防警组专门从事消防工作,而专兼职消防民警不但要负责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连同消防协警同样还要承担其他各块的多项任务,人员编制少、消防协警且未专设专用,工作任务疲于应付,客观上造成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设而不实,责任区民警消防工作接而不管的现象。同时,由于民警频繁调动,协警人员流失较大,有些消防警组成员刚经过消防业务培训,或刚刚熟悉业务,就被调走、调岗或辞职,新的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协警不易立即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导致消防工作存在断面,直接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

(三)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定岗不专,消防工作难以收效。按照《曲靖市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中队)建设标准》,陆良、麒麟辖区未落实每个城区所不少于2名、乡镇所不少于1名专职消防协警的经费保障,师宗对从事消防工作的协警给以了一定的工作补助经费,罗平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费统筹保证,但未从保障经费中专门划出用于派出所消防警组专职消防协警招收的经费,致使派出所无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协警),人员无法定岗,消防监督流于片面,火灾防控难以收效,也可能会导致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出现失控漏管。

(四)培训指导不规范,业务素质不精,执法水平难以提升。调查的派出所消防警组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协警均接受过辖区消防大队的业务培训,但消防监督专业性较强,监督业务计划、培训时间较短,业务知识教学不成体系,学与用难以结合,加之部分民警、协警身兼多职,工作博而不专,不愿潜心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辖区消防大队存在教案准备不充分,质量不高,授课方式单一,定期下所指导督促任务开展多,根据各所消防警组特点有针对性的督导和监督业务培训讲解少,导致派出所消防警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基础不牢,业务开展不全,执法水平难以提升,执法效率难以提高。

(五)考核机制不完善,评定流于形式,考核结果难以运用。在对派出所工作综合考核中,从比例来看,主要以考核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人口管理、治安管理、警情收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为主,其比重约占百分之八十五,而消防工作属于的安全防范所占比重约为百分之十五,安全防范内消防工作考核比重低于交通安全,仅为百分之三分左右。因考核比重少,导致了部分派出所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先选择考核比重大或者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干,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放弃部分或文件应付随便开展。虽然各级公安机关已经陆续将消防工作列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年终考核内容,但目前对消防的考核机制或考评方式多流于形式,只仅停留在面上,大项、专项工作的是否开展,年终考核扣分权重易被平衡。在质上很少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完成质量列为重点考核对象,部分派出所消防警组心存侥幸和应付,工作不能做实、做细。考核中分值比例小,未能起到督促推进作用,工作责任难以追究。

二、问题成因分析

(一)主观思变与客观行为存在缺失。从外部看,公安消防机构是主要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在工作实践中与群众接触较多,因此容易给消防行政相对人造成消防机构是唯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主体的认识误区,对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存在本能的抵触倾向,给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从内部看,公安派出所的特点是以打、防为主,管、控为辅,习惯性的管理措施较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消防监督中,基层派出所干警,也包括一些基层领导,存在着对消防工作的模糊认识,认为消防工作只替公安消防机构管理,起协助作用,还未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是法律赋予派出所的法定职责,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应尽的法律义务。思想上的停滞直接反映在具体工作中来,也就不自觉将消防工作与公安工作分割开来,因此而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由于基层警力不足、经费短缺,思想不稳定,没有按已形成的制度抓落实,致使相当一部分基层民警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产生消极应付甚至抵触情绪,也是直接导致了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没有落到实处,组织不力的原因。

(二)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消防业务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发展的一项制约瓶颈。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各地政府行政预算支出大幅降低,派出所消防中队或警组工作又属于新生事物,难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盘子,经费争取困难。派出所消防监管队伍日常运行所需经费往往由当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大队自行筹集,东拼西凑,保障落实持续性不强。调查的县级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保障经费中未包括消防警组专职消防协警招收的经费,县级消防机构除宣威(2016年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投入xx.x万元,其中包括专职消防协警人员工资、消防装备器材、奖励等)、富源(城区所消防协警每人每月1500元、农村为1000元)、师宗(消防协警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外,其余县(区)公安派出所获得消防工作经费补助较少。因此要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经费问题。

(三)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指向性不明显。在县级公安机关工作考核,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社区(农村)警务民警工作考核中消防工作分值所占比例虽不高,但更多是受体制等固有观念的影响,消防工作推进力度难以和其它业务工作相提并论。现目前,考核机制与切实形成一个统一、硬性,能关系到派出所领导、民警切身利益的考评机制还有很大差距,考评方式简单,只注重表面,不注重实质,工作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能和考评效果和成绩及个人工作业绩统一起来,对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自觉性。正是由于考核机制不完善、奖惩措施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使得基层派出所抓消防监督工作的思想积极性不高,自觉主动性不强,存在严重被动应付现象,考评结果运用不明显,干好干不好一个样,长此以往,必将造成普遍性的消防监督弱化。

三、改进派出所消防警组工作的措施

(一)制定具体严格的考核措施。通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将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作为对公安机关派出所考核一项必须达标的考核内容,增加所占分值比重,细化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的结果应用。县级公安机关将消防警组建设达标和辖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作为派出所年终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内容,进一步合理化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评价方式,由公安消防机构派员参加公安派出所季度、年终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将考核与日常指导相结合,将网络系统统计与考核相结合,坚持考在平时,弱化年终的统一考核分值比重,便于基层实施。

(二)制定明确可行的经费、装备保障标准。通过市公安局层面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各县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每年按比例分别对城区派出所和乡镇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予以最低经费保障,市公安局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对全市公安派出所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表彰。同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牵头,争取地方政府对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工作的支持,将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工作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大队应统筹给予派出所的保障经费,消防警组经费专款专用,为派出所配备消防执法终端,购买信息流量,用于消防执法。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情况,逐步为派出所消防警组配备必要的电脑、相机、摩托车等办公和交通设施。

(三)建立持续发展的消防民警、协警队伍。督促各县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严格落实每个派出所消防警组按照招收标准,招收专职消防协警,专门从事消防监管工作。各消防大队应认真制定消防民警、协警培训计划,组织消防民警、协警到消防大队进行实地跟班的学习,一同执勤、一同办案、一同生活,重点传递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方法、火灾隐患查处、行政处罚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办理、文书制作、工作台账建立等业务知识和经验,确保消防民警、协警掌握消防工作的基本业务技能。如具备条件,尽量组织为期一周以上脱产的岗位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规范和提升消防专职协警的业务能力。

(四)建立便于落实的激励竞争机制。通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推先评优中将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好坏作为重要内容,使消防工作能够实际影响到派出所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个人发展和派出所工作的评优推先。同时,设立派出所消防工作专项激励经费,实施消防岗位津贴制度,给予取得消防岗位资格并从事消防岗位的民警、消防协警一定的岗位津贴。另外,对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和消防工作能力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和奖励,全面增强消防警组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基层做好消防工作的干劲和热情。

(五)加强联络沟通和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组长(中队长)例会制度,分析火灾形势,总结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每季度派员下所业务指导制度,将日常工作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增强沟通,了解彼此,增进感情,进一步提升消防民警、协警业务水平和消防监督热情。主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应相互联系,建立消防工作互通互联、火灾隐患跟踪问效机制,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交流,共同配合,联合执法,一起履行好消防监管职责。

参考文献:

[1]史兴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困境之突破--兼及临沂、日照公安机关系列举措的启示[D].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9).

[2]陈琨、舒慧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公安研究,2007(5).

[3]郭江炜.浅谈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6(4).

论文作者:赵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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